关于建立出版发行双向制约机制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出版发行论文,双向论文,制约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本文回顾了我国出版发行体制改革10多年来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当前出版发行体制中的新裂痕,论述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建立一个以提高出版物质量为中心,兼顾出版与发行经济利益的双向制约机制。
〔关键词〕 出版发行 体制改革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建立一个以提高出版物质量为中心,兼顾出版与发行经济利益的双向制约机制,是当前出版发行界亟需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1 对出版发行体制改革的回顾
我国出版发行体制改革,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的。在80年代初期,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以及“文革”造成“书荒”的结束,读者对图书的要求越来越高,选择性越来越强,购书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图书出版品种急剧增加,平均印数逐年下滑,很多学术著作和科技专著,由于印数过小而不能开机,出现了“出书难,买书难,卖书难”并存的局面,读者呼声强烈,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提出意见。
旧的出版发行体制弊端日益暴露,不改革肯定是不行的。于是在1980年,原国家出版局发出《关于出版社和新华书店业务关系的若干原则规定》,允许有条件的出版社自办部分或全部本版图书的发行。同年,上海辞书出版社率先在全国挂起了“辞书”发行所的牌子,全面开展自办发行。1982年6月,在全国图书发行体制改革座谈会上,原国家出版局正式提出了“三多一少”的改革方案,试图通过改革,打破新华书店一统天下的局面,在我国建成多条发行渠道,形成相互竞争的新局面。
1988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新闻出版署又提出了“三放一联”的新举措,进一步搞活图书发行。通过“三放一联”的推行,有力地促进了各级新华书店和出版社的承包经营,扩大了批发队伍,搞活了发行折扣,各种松散型的出版、发行企业的横向联合体也开始出现了。到1993年底,全国图书发行网点达到99233处,其中新华书店售书点12722处,供销社售书点38108处,共50830处,这些网点可以说是主渠道系统;集体、个体书店、书摊,以及国营商业售书点和其它社会售书点等,共46700处,这些网点可以说是二渠道系统。两大类型发行网点数量基本相当,形成两大竞争系统。
在出版发行改革中,另一个异军突起的是出版社自办发行。1986年推行多种购销形式改革后,出版社凭借自身的产品优势、备货优势和折扣优势,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发展自办发行业务。以浙江为例,80年代初期,全省各个出版社也搞点自办发行,每年发行不过100万元的码洋;可是到了1993年,全省12家出版社一般图书自办发行码洋已达15894万元,远远超过了浙江省新华书店当年发行浙版图书9000万元码洋的数额。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15年的出版发行体制改革,“一主三多一少”的发行新格局已经形成,“三放一联”也取得很大成效,出版发行上的“三难”现象得到了程度不同的缓解。在一般图书发行上,已经形成了出版社、新华书店和集个体书店三股并存的力量。近年来,又出现了诸如上海东方图书俱乐部、广州南方信息有限公司等运用计算机网络和组织供销人员用直销方法推销图书的新型发行机构,给读者买书提供了很大的方便。据统计,1993年全国图书销售总数已达65.91亿册,金额125.39亿元,比改革前的1978年33.1亿册、7.2亿元分别增长了99%和16倍多。
2 当前出版发行体制中的新裂痕
就出版与发行这两大板块来说,当前主要的新裂痕是:
2.1 经济利益冲突激化
出版与发行作为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各有各的经济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围绕各自的经济利益,矛盾纷起,冲突激化。
一是出版社与发货店的矛盾,集中表现在进销差价的讨价还价和争发重点图书品种上。发货店要求出版社批发折扣继续放低,以利开展批发业务;而出版社则认为,给发货店放折扣无济于事,仍旧解决不了提高印数的问题。在重点图书品种上,发货店要求包发,出版社要价过高,往往会在批量上、折扣上发生争执而搞僵。还有一个很大的潜在矛盾,尽管大家避而不谈,但实际上是存在的,这就是发货店这个中间环节要不要的问题。发货店认为,批发环节是流通枢纽,少不了;出版社则认为,多一道环节,多一道费用,要减少流转环节,就要减少发货店。
二是发货店与销货店的矛盾,主要表现在进发折扣上。一些销货店为了多挣几个批发折扣,就以各种不同形式组织起来,架空发货店。其一是自行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如浙江就有以金华市新华书店为主组建的金华新华书店联合开发有限公司等。其二是以地区为单位组织起来的松散型联合体,他们都以“联进分销”的形式,绕过发货店,直接向出版社进货,以批量大去求出版社让折扣,有的甚至要求享受省级发货店的折扣。这样作,等于夺走了发货店的生意,引起了发货店与销货店的矛盾。
三是主渠道与二渠道的矛盾,主要表现在围绕经济利益而展开的无序竞争。双方比折扣,比回扣,这种“双比”的结果,不仅仅影响了双方的经济利益,弄得两败俱伤;而且会导致出版社因放折扣而提高书价,影响读者的购买力。
2.2 购销形式改革难以到位
我们提倡了多年的购销形式改革,目的是把单一的包销制度变成多种购销形式,特别是要开展寄销制,把存书损失由流通方——书店负担转嫁到生产方——出版社身上来。浙江曾率先搞过社店联合寄销,辉煌了几年后就偃旗息鼓了。原因是出版社扩大自办发行,发货店对寄销无法管理。近几年来,由于订货萎缩,一些出版社开始搞重点书寄销,特别是金盾出版社采取有选择有节制的办法,以“初版试销,重版征订包销”的方式,与全国1400多家国有书店建立了购销关系,1993年出书总码洋达到9900万元,提高了每本书的印数,且流转正常,在全国出版发行界影响很大,独领风骚。但对我们这样一个出版大国来说,个别出版社的重点品种寄销,在全国整个出书品种中是微不足道的。如果大面积、全品种的开展寄销,出版社吃不消,销货店也会管理不过来。
2.3 行业不正之风很难刹住
我国出版发行行业的不正之风主要表现在高定价、高回扣、买卖书号和低额承包,使得一些人从中渔利,有的甚至暴发;而对国家、对企业来说,则造成利税减少,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并使一部分出版发行单位陷入困境。
3 关键在于建立出版发行双向制约机制
为了解决当前出版与发行两大板块的矛盾,实现出版工作“以总量增长为主要特征向以优质高效为主要特征的阶段转移”的战略目标,关键之一就是要尽快建立一个出版发行双向制约的机制。笔者以为,建立这种双向制约机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3.1 统一出版发行人员的思想认识
出版与发行,是一个行业中的上下道生产工序。为使两道工序前后衔接,有机运行,双方必须有一个相互可以制约的机制,既不能重出版、压发行,也不能以发行压出版。双方都要有各自的工作重心。现在似乎有一种动向,各省都在组建发行集团,以连锁书店形式向出版社进货,迫使出版社在批量折扣上就范;而出版社则心存戒心,如果折扣压得过低,批量又有限,出版社的日子就越来越难过了。所以,要使出版与发行协调发展,双方必须有制约措施,凡事都要有个度,不能随心所欲,如果不统一这样一个思想认识,就很难产生一个科学的制约措施。
3.2 在宏观调控上进行协调
出版发行体制改革以来,对出版社是放得比较开的,既可出版,又可发行;而对书店则限制过多,只能发行,不能参与出版活动。在当前发货店订货普遍萎缩的情况下,书店对这一改革举措就更有意见了。现在很多省级店强烈要求搞出版,以弥补发货业务每况愈下的损失。事实上,一些省级店早就参与了出版活动。早在1986年,一些省店就与出版社协作出版挂历;近几年,有的省店还参与出版发行量大的教辅读物、少儿读物的活动,这使得一些出版社产生不安之感。作为省级店,他们有信息优势、储运优势、资金优势和发行网络优势,如不充分发挥其功能,岂不可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出版发行机制进行宏观调控,适当放宽一些出版渠道,让具备出版条件的省级店挂牌出版或协作出版,变暗搞为明搞,增加透明度,不仅有利于出版管理,也有利于提高出版物的档次,这其实也是一种机会均等、优势互补、相互制约的办法。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区别对待,还可在书号分配、出书范围上从严控制。如果采取这样一种富有弹性的出版发行机制,就能稳住一大批总发行单位,也有可能造就一批以发行带动出版的新型出版发行联合体。当然,图书是种精神产品,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不允许精神产品商品化。所以,发行单位参与出版活动,必须从严掌握,逐步扩大。只要掌握得好,就可使出版与发行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化解出版与发行的矛盾,促进出版发行业的良性循环。
3.3 在经济利益上采取制约措施
随着我国出版发行领域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扩大,出版发行经济利益在不断变化,不断调整。出版社和书店作为两个不同的经济实体,其经营效益可以有所不同,但按照平均利润率的规律,相差也不能过分悬殊。1993年,全国出版社人均利润达到5.7万元,而作为发行主渠道的新华书店,虽有教材发行作为保驾,但其人均利润只有3000多元,差距太大了。而且,不少新华书店几乎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条件,有的已被商业建设的大潮所吞噬。所以,对出版、发行部门的经济利益格局,国家应在宏观上加以调控,采取制约措施,除了在税收上采取倾斜政策,给发行单位减免税外,还要对出版发行活动采取制约措施。例如:对发行范围广、数量大的出版物,应首先满足发行单位的需要;在发货折扣上,对一级和二级发行单位应有所区别,保护一级发行单位的经营积极性;在购销形式改革上,出版社要主动挑起寄销的大梁,把寄销存书损失单方承担下来;对发行单位来说,要以苦练内功、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来扩大图书发行,参与出版活动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对于诸如此类的制约措施,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用行政手段加以调控;还可以在职权范围内,建立出版基金,扶持困难的地区和困难的单位,以改善出版发行的经营环境。
3.4 在完善出版法律法规上采取制约措施
出版与发行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企业行为,如果没有一个法律法规来制约双方的企业行为,必然会矛盾迭起,力量互相抵消。众所周知,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人们对图书的需求量相对较少,人均购书多年来徘徊在5册左右,出版发行总量要在近期内有很大增长不大可能。但单个出版、发行部门的期望值却是比较高的,这种攀高心态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出版社与书店的购销业务交往中,当与期望值发生距离时,往往就会产生越轨行为。对此,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必须要有权威性的防范措施。所以,由国家或有关行政部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是非常必要的。出版与发行最容易产生矛盾的地方是:发行折扣、购销形式、贷款托收以及出版发行业务的相互渗透。为了化解矛盾,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必须制订相应的、具有操作性的出版行政法规来加以制约,使出版发行工作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充分调动出版发行环节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从而把我们的出版发行工作搞得更好,逐步建立起一个全国统一、开放、有序的图书市场,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收稿日期:1994-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