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_思想政治理论课论文

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_思想政治理论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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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410(2010)05-0094-09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要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不能不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发展历程及基本经验,目的是构建新的测评体系,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符合课程教学的发展规律,保证测评体系的客观性、科学性,从而促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增强实效性,走上良性循环的科学发展道路,为实现育人目的作出更大贡献。

1.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高校普遍开设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曾被称为“政治课”、“政治理论课”、“两课”等),也出现了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测评,但由于缺乏相对稳定的教学目标、缺乏相应学科的支撑、测评的随意性比较大等原因,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发展缓慢,甚至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还曾经处于停滞状态。但改革开放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估理论得到了很大发展,乃至今日思想政治教育评估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仍在进一步发展中。新中国成立60年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1 1949-1956:起步阶段的缓慢发展

建国初期,我国各高校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取代封建的、买办的和帝国主义思想的影响,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新体制、新格局,各高校也都对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的有关方面进行测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得以起步并缓慢发展。这一阶段教学测评重点是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情况,其测评有以下几个特点。

1.1.1 重视测评标准的建立。早在1950年,《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学校暑期政治课教学讨论会情况及下学期政治课应注意事项的通报》中就指出,对政治课学习成绩的评定不应该采取思想总结、思想检查、整风、坦白反省以及斗争大会的方式,而应以理论学习为主要标准,由教员负责评定,同学们可漫谈讨论,提供意见,不要一般地采取民主评定的方式。此后针对理论学习为主要标准是否合适展开争论,高等教育部又特意下文以明确指导意见。可以看出,建国初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即已经注意到了正确确定测评标准,避免测评的主观随意性、片面性,注重遵循教学规律和测评的科学性。

1.1.2 以理论学习为测评的主要标准甚至是唯一标准。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实践中,以理论学习为主要标准或仅以考试分数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的测评标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当时有的学校已经认识到考试评分不能真正反映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的实际成绩,一些平时思想行为表现不好的学生,因为背了书本和大纲上的字句就考了优等;而一些平时思想行为表现好的学生反而可能考得不好。针对这个问题,高等教育部于1956年8月下发了《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考试评分问题的意见》,指出当时政治理论课的考试确实存在着依据学生背诵理论原理完整与否决定分数、而忽视学生对理论原理理解与应用的现象。《意见》强调学习马列主义理论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能够正确地应用这种理论去解决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而不是为了书本上的各项原则的死记与背诵,必须使学生学会区别马列主义的字句与马列主义的实质,必须使学生领悟这种实质(不是望文生义,而是心知其意),还必须使学生学会善于应用这种实质于中国的具体环境,抛开一切形式的空洞的学习。因此,要克服这种教条主义的考试方法,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正确地评定学生成绩。教师在出题及口试提补充问题时,要注意测验学生理解和运用理论原则的能力。

虽然《意见》指出了以理论学习为标准对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情况进行测评存在的问题,但《意见》仍坚持“高等学校课程的考试考查,是检查学生学习成绩的唯一标准。”针对当时一些高校认为应该结合学生的思想行为、道德品质和学习态度的实际表现来测评的认识,《意见》指出这种想法和做法是不恰当的,而当时认为不恰当的依据是认为学生是否真正领会(理解、认识、懂得)以学生是否善于应用(即以学生是否善于应用马列主义的精神与方法去分析问题和指导实践)为标准,如果放弃了这个标准而追求结合学生的平时思想作风和学习态度来评分是舍本逐末的做法,而且从学生的考试效果看,结合学生平时的思想作风的实际表现来评分,会造成学生忽视理论学习的现象或缩小平时运用理论原理的范围,特别是一些落后学生,可能产生消极情绪,以为反正表现不好政治理论课就不能及格,因而自暴自弃。另一方面,政治理论课教师也很难用分数来表示学生的思想行为、道德品质和学习态度的实际表现,造成评分的困难。因此,必须按照《高等学校课程考试和考查规程》的规定去做,即“高等学校课程的考试考查,是检查学生学习成绩的唯一标准。”这在随后高等教育部发出的《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程的规定(试行方案)》中得到了体现。

1.2 1956-1966:曲折中前进的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建立,我国开始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在曲折发展中逐步走向正规化,与此相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也在曲折中前进。这一阶段虽然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时数、教学方法、师资队伍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仍然主要集中在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的测评上。这一阶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在要么将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测评标准、要么将学生的平时表现作为测评标准的非此即彼、左右摇摆的过程中,逐渐将学生的考试成绩与平时表现结合起来,将定量测评与定性测评结合起来。

1956年9月《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程的规定(试行方案)》设置了马列主义基础、中国革命史、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4门政治理论课程,并针对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对这四门课程的教学时数、顺序、讲授与课堂讨论的学时比例作出了规定,尤其对这几门课程的考试与考查做了规定。指出,凡半年学完的,学完考试;一年学完的,第一学期考查,第二学期考试。这一规定,一般都应按照执行;个别系科,如某一学期因考试科目太多,可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然而由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对大学生的政治思想状况的估计也过于悲观,从而提出了青年知识分子必须进行思想改造的要求。1957年,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发出关于在全国高等学校开设社会主义教育课程的指示,要求全体学生和研究生必须无例外地参加学习,并将学习时间暂定为一年,各班级在学习社会主义教育课程期间,原应开的4门政治课一律停开。对于社会主义教育课程学习成绩的考核,强调必须改变过去考记忆的方法,结合学生平时的思想、行为表现进行,可于学期或学年终进行学习总结。按照这种思路,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的测评主要体现为一种定性测评。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继续强调评定学生成绩,应当把学生的政治觉悟放在重要的地位,并且应当以学生的实际行动来衡量学生的政治觉悟的程度。这种考核由于只关注学生的政治表现,平时的思想和行动,在实际工作中主观性较明显,主要通过工作总结、个人小结的形式进行,轻视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在实际工作中甚至走了极端。

1959年以后,教育大革命的高潮过去,正常的教学秩序得以恢复,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也结束了只开一门社会主义教育课程的局面。1961年4月,为了解决课程和教学内容不稳定、没有教科书以及学生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理论知识贫乏的问题,教育部发布了《改进高等学校共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意见》,其中规定了高校共同的政治理论课程。①1961年6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宣部《关于高等学校文科教学方针和教材选编工作的报告》,文科教材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对政治理论课程调整的开始。1961年9月,教育部制定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校六十条”),这个条例的制定标志着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学走上了正轨。根据条例的精神,教育部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逐步规范化,并且在恢复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规范发展相适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对教学任务、课程设置、学习时间、教学时数、教材、教学方法、师资等都作了相关规定,指出对学生的考核分两部分,一为考试,考试一般应根据试卷评分,试题要力求做到既能测验学生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程度,又能测验学生运用理论分析说明实际问题的能力;二为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这应该另作鉴定,鉴定每年一次。至此,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的测评逐步将定量测评与定性测评结合,将学生的考试成绩与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等平时表现结合起来。

1.3 1976-1984:拨乱反正基础上的恢复发展

建国后至“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几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虽然有缺点和错误,但总体而言,还是坚持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学,对培养学生成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人才,起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文化大革命”期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遭遇严重挫折,“停课闹革命”,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被中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也处于停滞状态。粉碎“四人帮”以后,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讲坛也恢复了生机。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逐步走上了正规化的发展道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也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恢复发展。这一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3.1 明确地把测评作为教学的必要环节。如1978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意见》(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征求意见稿)中指出考试、考查是必要的教学环节,其目的是为了了解学生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事物,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的方法之一。通过考试或考查,可以督促学生学习,巩固和发展学习成果。不进行考试或考查,必然会造成学生学习的自流现象。哪些课进行考试,哪些课进行考查,各校可根据教学计划情况自行规定。

1.3.2 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明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地位和作用,反思并调整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的测评。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考试是检查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法,如同检验产品质量是保证工厂生产水平的必要制度一样。当然也不能迷信考试,把它当作检查学习效果的唯一方法,并且要认真研究、试验,改进考试的内容和形式,使它的作用完善起来。对于没有考好的学生,要鼓励和帮助他们继续努力,不要因此造成不必要的精神负担。1984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考查和考试制度。考查和考试主要是检查学生对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解和运用这些原理分析问题的能力,而不是单纯检查学生的记忆力。马列主义理论课的学习成绩是决定学生能否升级和毕业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招收新生(包括研究生)和授予学位时,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任意降低马列主义各门学科的录取分数线和标准。

1.3.3 在重视对学生“学”的测评的同时,展开对教师的测评。1980年印发的《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试行办法》的通知中强调教师必须按照课程的科学体系,讲清基本原理,并和历史、国内外形势、学生思想、所学专业等多方面的客观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并指出马列主义教师的业务职称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在评定职称时,应按规定的条件,与其他学科教师同时进行。他们的生活待遇(包括评定工资级别、调整住房等)应与其他学科教师一样。1984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指出,教师的培养和进修要形成制度,学校要帮助教师制定个人进修计划,并规定具体的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作为评定职称的一项依据。要形成科学的计算教师工作量的制度,编写讲义、编制电教片、专题讲座、批改作业、审阅试卷和做学生的思想工作,都应计入教学工作量。而且评定马列主义课教师的职称,主要是考察教学效果,考察教师转变学生思想的本领,同时也要考察教师的科研成就。凡是有一定理论学术水平的专著、论文、教材、电教片、学术资料、教学参考资料、调查报告、教学经验等,都可以作为评定职称的科研成果。为了妥善解决评定职称问题,各院校的学术委员会应设置马列主义教师职称评定小组。同时,还要改善马列主义课教师的政治待遇、物质待遇和工作条件。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已经开始了对教师的全面考核,既包括教学的质量,也包括教书育人的情况,还包括科学研究能力。

1.4 1984-1998:学科支撑下的科学发展

从80年代开始,思想政治教育逐渐成为一门科学。1980年5月,在第一机械工业部和全国机械工会联合召开的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的新命题,并开展了相关讨论。1983年7月中共中央批转了《全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纲要(试行)》,该文献提出有条件的高等院校,“都要增设政治工作专业”。(《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81页)这一精神不仅有力地推动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而且成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重要前奏和直接导引。1983年暑期,教育部为了落实上述精神,召开了政工专业论证会。会议确定学科名称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所依托的专业名称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初步议定专业的课程设置,委托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编写部分主干课教材,并决定1984年开始招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建设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其测评的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提供了有力的学科依托和理论支撑。同时,国外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从各种渠道传入我国。各高校在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教育评价等相关理论指导下摸索适合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性质和特点的测评经验。这一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发展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4.1 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逐步综合化、多样化、科学化。既坚持理论知识系统学习成绩的考核,又坚持结合学生的思想行为表现和实践运用能力的综合考核。如在“85”方案实施中,各高校按照中央精神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考试制度进行改革,考试的主要目的是检查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程度、接受程度和运用能力。既要严格执行考试制度,又要和学生的实际政治思想情况和日常表现结合起来,着重考查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接受程度和实际运用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和品德方面的表现。努力做到动态考评与静态考评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形成性考评与总结性考评相结合,教师考评与学生考评相结合。

1.4.2 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1995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指出,德育工作评估是使德育由软变硬、由虚到实的重要措施。按国家教委有关高等教育评估的规章对高等学校的德育工作实行两级评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当地各高校(包括中央各部委所属高校)德育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年终进行评估。各高校负责对本校各系、各部门德育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年终进行评估。评估要围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其中就包括对“两课”建设情况、“三育人”工作开展情况,社会实践开展情况等的评估,把这些作为评价一个地区、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列入“211工程”评估标准。1995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也提出,要把“两课”教学的状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和各级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条件,作为学校办学水平和“211工程”评估的标准之一。

1.4.3 开始关注高校领导班子对思想政治理论课领导实绩的考核。教育部发布的一系列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文件中,几乎都涉及到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领导,但只是在改革开放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起,才开始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领导实绩进行考核。1993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健全校系领导定期听课制度和师生评课制度,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并且提出要将“两课”教学改革作为学校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两课”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整个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把“两课”教育工作的状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和领导班子实绩的重要条件。

1.4.4 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逐步制度化。1994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就指出要建立德育工作的评估制度。1995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规定要建立与健全实施德育的规章制度,包括关于高校德育大纲实施情况的评估制度与办法,德育专职教师的培训制度、职位评聘办法,德育专职教师的工作条例、业绩考评和奖励制度与措施,有关学生的品德和综合素质考评、奖惩的具体办法等。这些都对作为高校德育主渠道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测评制度化起到了促进作用。

1.5 1998至今:繁荣兴盛的发展

1998年至今,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除了实践推动这一因素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繁荣发展还得益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整合、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增设以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中国近现代基本问题等方面研究的深入进行和这几个二级学科的设立,一大批硕士点、博士点的增列,这些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提供了强大理论支撑和人才支撑。同时,这一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发展还得益于1998年和2005年的课程改革。伴随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繁荣发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也进入了新的兴盛阶段。一方面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实践中更为科学的新做法、新尝试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一方面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理论研究如火如荼地进行。这一阶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5.1 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目的、目标更为科学。这一时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逐步自觉地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教育教学目的,并在测评中贯彻这一指导思想,通过测评促进学生思想政治道德素质的发展。尤其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提出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更强调了测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做指导,力争在测评实践中尊重各测评主体和客体,并通过测评促进学生、教师、学校的发展。

1.5.2 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范围进一步扩大。教育部对各高校也开展关于“两课”教学工作的检查和评估,把高校按规定设置课程的情况、课时安排、师资队伍培养、经费投入等问题作为检查和评估的重点,对教材编写和使用、教学研究、教师培训、学科建设等作出了更为具体可行的规定。

1.5.3 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方法更科学、多样。测评中通过制定更为科学的测评指标体系,更加重视学生自评(使评价过程转化为学生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体验、自我发展的过程)和教师自评,通过努力采用教师测评与学生测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统一,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单项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诊断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逐步促进测评的科学化。

2. 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基本经验

建国以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虽然曾经历挫折,但在逐渐摸索的过程中也积累了经验。其基本经验有以下几条:

2.1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测评目的的合理化、人性化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就是依据一定的价值目标及教育理念,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动及其效果的评定和价值判断。因此,测评目的和目标的科学设定对于整个测评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目的是促进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让他们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并自觉地以此指导自己的学习、生活实践,更好地成人成才。换言之,其根本目的就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正如200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指出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的必修课,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因此,无论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还是对其的测评,都应该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教师发展为先,以制度为保障,以学科发展为依托,使整个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现出对大学生现状及其未来发展的关注和关怀,达到促进其全面发展的目的。

虽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为指导思想,成为当时政治运动的服务工具,错误的指导思想和扭曲的政治目标导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评价也无法正常开展,或者开展了也是起负面作用。但总体而言,建国以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逐步自觉地树立起以人为本的理念,不仅力争做到测评过程中平等地对待一切学生,而且倡导通过测评既发挥区分、甄别、选拔的功能,更发挥诊断、改进、激励和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概言之,要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着力于促进一切学生的全面发展。早在1964年,中央宣传部、高教部党组、教育部临时党组《关于改进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就对当时的政治理论课考试进行反思,指出政治理论课的考试目的是为了测验学生对所学课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促进学生检查思想改造的成果,而不应该提倡死记硬背,并且以学生为敌人,举行突然袭击。认为这种方法徒然增加学生负担,束缚学生思想,阻碍学生发挥学习的主动性,必须彻底加以改变。虽然在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的考核方面曾出现过单纯以考试成绩或单纯以平时表现为唯一标准的两种片面性的倾向,但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及其测评发展中,逐步摒弃了这种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逐步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指导,将考试成绩与学生平时的思想、政治、道德状况结合起来,更科学地反映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效果,更好地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促进学生的成人成才。如很多高校都针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的测评开展了各种尝试和改革,着眼于提高学生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能力来设置考试目标,突出对思维方式的考核;着眼于提高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来设置考试目标,加大实践考核内容的权重;着眼于提高学生的精神境界和道德理想来设置考试目标,努力完善学生测评体系。无论是平时成绩+期末成绩的方法,还是口试+一页纸考试+课堂表现的方式,抑或是开卷考试+闭卷考试等,都旨在通过测评更好地促进学生思想、政治、道德素质的提升,为其健康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精神指引。

2.2 坚持加强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的领导,促进测评的制度化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中,曾经由于缺乏有力的领导、缺乏长效机制、缺乏制度保障,而出现临时抱佛脚、为了应付检查而临时准备、测评后又任其自由发展、某些暂时得以纠正的不良倾向又故态复萌的现象。在实践发展中,人们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中逐步自觉地意识到测评需要形成有力的领导机制,需要有效的制度保障,否则测评势必流于形式,其随意性、主观性也难以避免。

在中央下发的许多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文件中,都曾不同程度地强调建立系统、科学、稳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的长效机制,使测评成为一种制度化的活动,使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决策者、管理者,教师、学生都加深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终极意义的认识,制订长远规划,完善相关制度,落实配套措施,促成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单位经常性的自我检查、自我调节、自我约束,克服短期行为,从而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质量的稳步提高和可持性发展。如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办法》、《中国普通高校德育大纲》都强调要求制定有关德育工作的考核评价条例及实施办法。1997年颁布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社政[1997]5号)就提出:为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以下简称“两课”)教学的宏观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两课”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咨询和指导作用,国家教育委员会决定成立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对高等学校“两课”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评价和指导。2005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加大投入,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其中要求宣传部门、教育部门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重点学科、把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作为重点课程加强建设,认真研究,及时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教育部门要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作为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都是对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领导、逐步建立有制度保障的长效运行机制的强调。

2.3 坚持探索科学的测评标准和指标体系,促进测评的全面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标准是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中测评主体应用于测评客体的尺度,科学的测评标准及其指标体系是测评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要素,是测评有效进行的逻辑前提和关键所在。如果没有测评标准,测评就无法顺利进行。如果测评标准模糊抽象、不明确具体,测评便会人云亦云、见仁见智;如果测评标准片面、错误,测评就难以得出正确的结论。因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测评体系是否科学与客观,直接影响测评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由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目标比较抽象,要做到科学、客观、公正有一定难度,因而必须把抽象的目标具体化,使之具有具体性、可测性、可操作性,因此就需要根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际,教学的客观规律和要求,设计更为具体的测评指标体系。

我国高校在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中,比较注重测评标准和指标体系的建立。早在1950年,《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学校暑期政治课教学讨论会情况及下学期政治课应注意事项的通报》中就指出,对政治课学习成绩的评定不应该采取思想总结、思想检查、整风、坦白反省以及斗争大会的方式,而应以理论学习为主要标准,此时高校思想政治课测评已经注意到了设立测评标准,避免测评的主观随意性,注重测评的科学性。虽然曾经也有过反复甚至是倒退,但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中,人们不断探索科学的测评标准和指标体系,在实践摸索中,逐步自觉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原则,坚持以两点论为指导,力求做到全面、科学、有效。如在对学生测评时,不是以考试分数或平时表现为唯一标准,而是坚持将考试成绩和平时思想、政治、道德表现结合起来,同时注意加大对教学实践环节的测评。而且不仅测评学生在大学阶段的表现,甚至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还要对其思想、政治、道德素质进行跟踪调研。对教师的测评,既重视对其课堂教学进行评估,又对其课后科研活动进行评估,还对其教书是否育人的情况进行评估。对整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既坚持了思想修养、政治觉悟、道德素质等素质标准,又坚持了教师、领导履行职责情况的职责标准,还坚持了教育教学效果如何等绩效标准。通过设立科学的测评标准和指标体系,保证测评的全面性、客观性、可操作性。

2.4 坚持多种测评的统合,促进测评的科学化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测评过程的复杂性决定了形式单一的测评很难恰当、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从而难以得出恰如其分的测评结论,因此,从理论上讲,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必须灵活运用多种测评方式、方法,这也是建国以来在测评实践中得出的结论。从建国至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中逐步自觉地坚持多种测评的统合,不断增强测评的科学性。

2.4.1 坚持理论知识的掌握与理论知识运用能力测评相结合。建国以来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生学习情况的测评中,曾经一度采取非此即彼的较为极端的测评方式,这在改革开放前表现得比较突出,当时认为“高等学校课程的考试考查,是检查学生学习成绩的唯一标准。”1957年开设社会主义教育课程并以此取代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后,对学生课程学习成绩的考核又放弃了系统理论学习和考试的方式,而只关注学生的政治表现以及平时的思想、行动表现。这种情况在1961年9月教育部制定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校六十条”)后才有所改变,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考核分两部分进行,一为考试,一般根据试卷评分,试题要求做到既能测验学生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程度,又能测验学生运用理论分析说明实际问题的能力;二为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这另作鉴定,鉴定每年一次。此后逐步自觉地把考试的主要目的设定为检查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程度、接受程度和运用能力,学生的学习总成绩以他们的考试结果和平时的学习运用情况、实际政治思想情况以及日常表现结合起来判定。

2.4.2 坚持教师测评与学生测评相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课程的直接授课主体,他们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情况最为熟悉,没有他们的参与,测评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就难以保证。学生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直接接受者,他们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满意度最有发言权,而且他们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接受状况以及表现出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等是判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最关键的因素。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发展中,各高校逐步将学生测评与教师测评结合起来,在对学生测评时让教师参与,在对教师测评时让学生参与,努力促进教师与学生的良性互动。

2.4.3 坚持动态测评与静态测评相结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证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本身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实践过程,因此对其测评既需要动态测评,又需要静态测评。所谓动态测评是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发展过程和教学对象思想发展变化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判断其发展的动向和趋势。静态测评是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已经取得的成效和教学对象已经达到的认识水平进行检查和评价,判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教育对象所取得的结果。建国以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中,由注重静态测评逐步到静态测评与动态测评的结合,更好地提高了测评的科学性。

2.4.4 坚持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建立教学前期、教学中期、教学后期三位一体的多层次的测评模式。建国以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的实践证明,测评既应看重结果,又要关心过程。既应对教材选用、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师素质等在教学前期做出规定并进行检查和测评,又应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育人、教学实践等方面在教学中期进行检查监督,还应在教学后期对考核方式、命题方式、考试成绩的评价以及学生对整个教学活动的实际收获进行测评。测评中,既应通过过程评价和形成性评价,及时获取相关反馈信息,做到动态把握教育活动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及时加以改进,又应做好总结性评价,真实把握最终实现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目标的情况。

2.4.5 坚持全面测评与重点测评相结合。由于测评的复杂性,测评点可以有很多,诸如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领导和管理的测评、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条件的测评,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要素的测评,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的测评,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考核的测评,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的测评等。其中对领导、教师、学生的测评又涉及到很多方面。建国以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中,一方面逐步扩大测评的范围,逐步做到全面测评;另方面有重点地进行重点测评,诸如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教书育人情况、科学研究情况进行重点测评,对学生的理论学习情况、平时的思想道德表现情况等进行重点测评。从而方便从总体层面和微观层面来反思和有针对性地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2.5 坚持测评的教育导向,通过测评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健康发展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评估地位突出,它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中质量检查、分析总结和改进提高的重要环节。”(林庭芳主编,《“两课”教学法专题研究》,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5页)测评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际效果,为评价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提供客观依据,既为受教育者明确发展方向提供指导,也为教育部门和教师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掌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规律,更好地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提高实效性提供指导。

建国以来,在育人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测评应贯穿于课程建设的全过程,是课程系统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应持管理主义态度,把它当作例行公事,少数人闭门造车,使其功能局限于排序、选拔、淘汰上,甚至送分数、使之流于形式;它本身就应是对学生的一种教育,应成为教育学生成人成才的制度安排,是硬指挥棒。它具有导向、调节、规范、激励等重要功能,对于优化思想政治理论教学过程、检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效果、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管理与决策、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教学质量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测评中,也逐渐树立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理念。教育部的很多文献中也对此有过专门论述,如1995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就提出,要把“两课”教学的状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和各级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条件,作为学校办学水平和“211工程”评估的标准之一。各高校根据中央精神,也逐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力争通过测评,促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科学发展。

注释:

①《改进高等学校共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意见》中规定高校共同的政治理论课程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理论、形势和任务。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理论课程开设的门数在不同年制的学校、不同专业应有所不同,文科要设四门:中共党史、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主要学习毛泽东同志的政治学说)、政治经济学、哲学;理、工、农、医各专业和艺术、体育院校设两门:马克思列宁主义概论(包括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中共党史;专科学校设一门:马克思列宁主义概论。此外,还规定了思想政治教育课(后来改称为思想品德课)主要是向学生做国内外形势、党的政策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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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_思想政治理论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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