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美好追求与共产党人治国理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考_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人的美好追求与共产党人治国理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考_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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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一、和谐社会:人类的美好追求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的美好追求。早在二千多年前成书的西汉典籍《礼记·礼运》就对人类理想的和谐社会——大同社会作了这样的描写:“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为大同。”这里描绘的是一个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睦相处、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但是,在有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社会里,这仅仅是人类的一个美好梦想而已。尽管如此,实现和谐的大同社会,始终是人们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历代许多思想家不断地阐发这一理想,许多仁人志士不断地为实现这一理想而奋斗。

在古代中国,追求理想的和谐社会,有其深厚的思想文化基础。自古以来,“和合”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崇尚和谐是中国哲学和文化的优良传统。从语义上讲,和是指相安协调;谐是指配合得当。如何理解和谐?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和谐理论包含着极其丰富的辩证法思想。第一,和谐是事物多样性的统一。“和而不同”,是中国传统哲学关于和谐的基本主张。“和而不同”,是指不同事物以及事物不同要素的协调共存,是事物多样性的辩证统一。古人认为,正是“和而不同”构成了世界的多样性,而世界的多样性又处在和谐统一之中。《国语·郑语》中说:“夫和实生万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万物。”因此,和谐是差异的统一,是求同存异,而不是绝对同一,不是灭异求同。第二,和谐是指各种事物和要素之间的相辅相成、协同相济。《汉书·艺文志》中说:“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道德经》中也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阴阳虽相反,却相辅相成,阴阳统一而生成万物。因此,古人认为世界万物“相生相胜”,其相互作用促进了事物的发展变化和构成了世界的多样性统一。第三,和谐是有序的和谐。中国有句话:“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韩非子·解老》中说:“理者,成物之文(指准则、规律——引者)也。”就是说,事物的构成都有一定准则或规律。社会的和谐也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准则。所以古人认为:“畜之以道,则民和。”只有以一定的准则治理国家,老百姓才能和谐相处。为此,儒家主张以礼治国,法家主张以法治国。这样,社会才能和谐有序。第四,和谐是事物发展内在规律的要求。古人认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也就是说,和谐是世界万物生长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儒家经典《中庸》认为:“和者,天下之达道也。”把和谐看作是世界最高的法则和规律。第五,和谐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价值观。治国离不开天时地利人和,但人和是最重要的。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把人和看作是最重要的因素。孔子也讲:“礼之用,和为贵。”把社会和谐作为礼治追求最高的价值目标。上述中国传统哲学关于和谐的理念,对于我们把握和谐的深刻内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如何建立和谐社会?在中国历史上有过多种主张和设想。中国历史上关于和谐社会的主张和设想,主要体现在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关系的论述上。在这些方面,同样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

首先,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提倡以“和为贵”的人际和谐论。第一,强调“人和”的重要性。在自然因素和人的因素关系上,儒家认为“人和”是最重要的。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也就是说,“人和”在治国中是最重要的。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家和万事兴”。在经济交往中,“和气生财”。这些都说明了人际和谐的积极性。第二,强调道德最重要的社会作用是人际和谐。孔子认为:“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也就是说,礼的价值,和是最重要的。第三,主张求同存异,反对党同伐异。孔子认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能求同存异,而小人虽臭味相投,但却不能和谐相处。为此,孔子主张:“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论语·学而》)提倡人际交往要做到行为庄重而不与他人争执,善于团结人而不搞小团体。第四,提倡推己及人,宽恕待人。推己及人,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宽恕待人,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孟子也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这就是要爱己及人。

其次,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提倡“克己复礼”的社会和谐论。第一,人与社会的关系,首先是要明确个人在社会中的责任。在这方面,古人认为,对于民族和国家的兴衰存亡,每个人都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这就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第二,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个人应当遵守社会秩序。社会和谐必须有序。为此,孔子主张“克己复礼”。礼就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克己复礼”就是个人要服从和遵守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第三,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要有社会爱心。在这方面,许多思想家都有论述。孔子主张“仁”,仁者爱人是其核心内容。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利”,提倡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要平等相爱,互惠互利。老子主张要“以有余以奉天下”,反对“损不足以奉有余”,从而达到“无争”,即“和谐”。

再次,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提倡“天人合一”的人与自然和谐论。“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哲学关于天人关系的一种观点,强调“天道”和“人道”、或“自然”和“人为”的合一。道家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强调人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庄子·齐物论》中也提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强调要顺应自然,人与自然要和谐一致。《中庸》主张:“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强调天地人的和谐发展。子思和孟子则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观点。荀子认为,人不能消极地顺应自然,提出要“制天命而用之”。主张按照自然规律来利用自然,使之为人所用。所以,张岱年先生认为,“天人合一”有静态和动态之分。静的天人合一是在内心的修养上达到与天为一的境界;动的天人合一则是以实践来改造自然,使自然适合人,而人又适应自然。实际上,前者讲的是改造主观世界,后者讲的是改造客观世界,“天人合一”的人与自然和谐论应当是二者的辩证统一。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和谐社会的论述

关于和谐社会,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来源之一的空想社会主义有过许多论述。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就曾预言,不合理不公正的现存制度和现存社会,终将被新的和谐制度、和谐社会所取代。魏特林则把资本主义称为“病态社会”,把社会主义称为“和谐与自由的社会”,并且认为新社会的和谐不是“个人的和谐”,而是“全体和谐”。这些观点应当说是很有见地的。

马克思主义正确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认为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将是和谐的新社会。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是自由和谐、人全面发展的社会。他们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即在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不再是一句空话的唯一的社会中,这种发展正是取决于个人间的联系,而这种个人间的联系则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即经济前提,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必要团结一致以及在现有生产力基础上的个人的共同活动方式。”[1](P516) 因此,“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P273)。也就是说, 共产主义社会是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人的这种自由和全面的发展取决于人与人之间全面和谐的社会关系。同时,马克思认为,未来人类将由必然王国进到自由王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而这只有在“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做到。这就是马克思所指出的:在共产主义社会,“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3](P927)。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许多重要的论述。在社会和谐的重要性问题上,毛泽东认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4](P363) 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上,毛泽东提出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一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他说:“我们一定要努力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一切积极的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4](P288) 为此,他写了《论十大关系》一文,认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正确处理好经济、政治、社会、国际等方面的十个重大关系,以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二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毛泽东认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个方针不但是使科学和艺术发展的好方法,而且推而广之,也是我们进行一切工作的好方法。三是“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他说:“我们的方针是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无论粮食问题,灾荒问题,就业问题,教育问题,知识分子问题,各种爱国力量的统一战线问题,少数民族问题,以及其他各项问题,都要从对全体人民的统筹兼顾这个观点出发,就当时当地的实际可能条件,同各方面的人协商,作出各种适当的安排。”[4](P387—388) 同时,他还从政治角度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他说:“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考验。总题目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方法是实事求是,群众路线。”[4](P456—457) 这里不仅从政治上明确了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而且指明了任务和方法。

邓小平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概念,但是他的有关论述是十分深刻和精辟的。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指出:“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出现了举国上下心情舒畅、团结一致的局面。……这种风气和局面概括起来就叫作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我们要把这种风气和局面在全国发扬开来、坚持下去,在党、政、军、民各方面发扬开来、坚持下去。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政治基础。没有这样的政治局面,四个现代化是不可能实现的。”[5](P154—155) 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邓小平在治国理念上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他重新恢复和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摒弃了社会主义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了正确的路线基础。他认为,发展才是硬道理。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这就明确了社会和谐发展的物质基础。在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上,邓小平不仅提出了两手抓的方针,使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并且提出了以促进区域平衡发展的“两个大局”的构想。邓小平认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在现代化建设中,要健全法制,发展民主。同时,邓小平强调,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这是治理中国的大道理,别的小道理都要服从这个大道理。这些论述对于今天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疑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治国理想

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治国的理想,又是一种治国的方略、治国的机制,同时也是一种治国的结果,是目标与过程的统一。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承了人类历史上优秀的思想成果,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深化了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推进伟大事业的又一个重大理论创新。

当人类社会跨入21世纪的时候,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时期。为此,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同时,党的十六大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从而,“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明确提出“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随后,在2005年春,中央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胡锦涛在研讨班上作了重要讲话,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如何提高我们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问题作了全面的论述。这些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

首先,作为一种治国的理想,我们党明确论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胡锦涛提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这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观点,又适应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同时,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实现了四位一体的飞跃。

其次,作为一种治国的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有利于锻炼和提高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又将从多方面体现和检验党的执政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同时,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按照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先进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要求,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

再次,作为一种治国的机制,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通过机制的创新和完善,使我们党不断增强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开展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本领,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建设一个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治国理想,它完全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需要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历史过程。只要全党全社会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人类一直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就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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