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土的“元仙墓”及其相关问题研究_张九龄论文

新出土《苑咸墓志》及相关问题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墓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唐玄宗开元、天宝时期,无论政治经济,还是文学艺术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盛状态,历史上称为“盛唐”。中唐文人沈既济的《词科论》曾描述道:“以至于开元、天宝之中,上承高祖、太宗之遗烈,下继四圣治平之化,贤人在朝,良将在边,家给户足,人无苦窳,四夷来同,海内晏然。虽有宏猷上略无所措,奇谋雄武无所奋。百余年间,生育长养,不知金鼓之声,爟燧之光,以至于老。故太平君子唯门调户选,征文射策,以取禄位,此行己立身之美者也。父教其子,兄教其弟,无所易业,大者登台阁,小者仕郡县,资身奉家,各得其足,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焉。是以进士为士林华选,四方观听,希其风采,每岁得第之人,不浃辰而周闻天下。故忠贤隽彦、韫才毓行者,咸出于是。”①这是就开元、天宝时期总体情况而言的。后世的历史研究者,无不以中国曾出现过这样的盛世而自豪,文学研究者更为“诗必盛唐”而引吭高歌。然而人们在分析具体的历史事件与作家的创作道路时,一旦涉及文学背景,又往往指责当时政治腐败、幸臣专权的局面。对盛世的自豪感与转型时代的忧虑,一起呈现在当今的学术研究中,相反而又相成。近年出土的《苑咸墓志》(以下简称墓志),则可为我们研究玄宗朝,尤其是开元末至天宝时期的政治与文学提供了新的视角。

一、墓志及出土情况

唐故中书舍人集贤院学士安陆郡太守苑公墓志铭并序

遗孙朝议郎前殿中侍御史内供奉赐绯鱼袋论撰

有唐故中书舍人、集贤院学士、安陆郡太守、馆陶县开国男苑公,以至德三年正月廿九日,薨于扬州之官舍,享年卌九。权窆于禅智寺北原。世难家贫,久未归葬。遗孙论、询、等,霜露感深,岁月逢吉,谋于龟筮,求于亲知。至元和五年十月十八日,自惟扬启举府君旅榇,论、询等自江陵扶护祖妣邵夫人旅榇,偕至于洛中。越明年正月十四日,葬我祖馆陶公、祖妣邵夫人于洛阳县平阴乡之邙原,礼也。呜呼!公讳咸,字咸。其先帝喾之后。武丁子名文,封于宛叶间,因以得姓。五代祖礼,仕周为振威将军,镇守边徼,因家马邑,今为马邑善阳人也。生随奋武将军,从师护边,为突厥所掠。至贞观元年,率麾下将士万余人转战南归。太宗嘉之,封上柱国、芮国公,累迁左金吾卫大将军、安抚等州诸军事、安州刺史,食实封三千户,谥曰忠,讳君璋,公之高祖也。生左武卫大将军,汾、代、甘等州刺史、武威郡公讳孝文,公之曾祖也。生洺州司法参军讳问,公之王父也。生赠济阳郡太守讳操,公之皇考也。流长柢深,波委叶茂,克生才子,实为国华。呜呼哀哉!论等少孤,又不逮事王父,尝闻于宾客家相之言曰:公既龀,聪敏加于人。七岁诵诗书,日数千言,十五能文,十八应乡赋,耻以文字进,以经济为己任。开元中,声明文物,振迈汉魏;求名之士,难于登天。公当此时,年始弱冠,为曲江公张九龄表荐。玄宗亲临前殿策试,除太子校书,仍留集贤院。上以董仲舒、刘向比之,由是除右拾遗。无何,丁太夫人忧。服阕,历左拾遗、集贤院学士,旋除左补阙,迁起居舍人,仍试知制诰。时有事于南郊,撰册文。封馆陶县开国男,改考功郎中、兼知制诰,拜中书舍人。诸弟犯法,公素服诣阙,请以身代,由是贬汉东司户。未几,复除中书舍人。天宝末,权臣怙恩,公道直,不容于朝,出守永阳郡,又移蕲春,旋拜安陆郡太守。属羯胡构患,两京陷覆,玄宗避狄。分命永王都统江汉,安陆地亦隶焉。永王全师下江,强制于吏。公因至扬州,将赴阙廷,会有疾,竟不果行,呜呼哀哉!公以盛德盛才,加之以政事,论琐劣不逮,郯子之言,敢以类举。天宝中,有若韦临汝斌、齐太常浣、杨司空绾数公,颇为之名矣。公与之游,有忘形之深,则德行可知也。每接曲江,论文章体要,亦尝代为之文。洎王维、卢象、崔国辅、郑审,偏相属和,当时文士,望风不暇,则文学可知也。右相李林甫在台座廿余年,百工称职,四海会同。公尝左右,实有补焉,则政事可知也。夫子设四科,第学者,公兼其三,天胡不仁,何盛公之才行,亏公之年寿。若使公当时居卿相间,则羯胡岂敢南向,戎马不复生郊矣。文集十卷,行之于世。呜呼!公于西方教深,入总持秘密之行,齐荣辱是非之观,又不可得而窥也。夫人汝阴令谅之第二女,学兼内外,识洞玄微,教授甥侄,颇有达者。晚岁尤精禅理,究无生学。公薨后十年而夫人殁。遗命左右曰:归祔乡园,勿我同穴。论等恭闻斯语也久,不敢违先旨。故兆域之内,公居庚,夫人居壬,相近四十尺,遵遗令,征历者之吉也。长男籍,大历中授河南府伊阳县尉,不幸早世。亦以今日合祔清河崔夫人于南茔,相远七十丈。三女:长曰贤,早亡;次曰广果,为比丘尼,行高释门,知名江左;季女尹庶邻妻,殁有年矣。遗孙论等承姑之命,奉公之榇葬于兹,不唯虞陵谷,亦虑后之人有疑双坟,故为铭曰:

邙岭南兮洛食北,启新兆兮安有德。卜永年兮千万亿,子孙拜享无终极。遵释教兮奉遗言,匪同穴兮建双坟。虞陵谷兮疑后人,写曩意于斯文。

河东姚宋礼镌

唐苑咸墓志,36行,满行36字,志石边长69厘米,厚22厘米,2002年河南洛阳出土,现藏于洛阳师范学院图书馆。该墓志拓片首次揭载于《洛阳新出土墓志释录》第158页,上文即据拓本迻录。又《洛阳新出土墓志释录》所载的郭茂育《唐苑咸墓志考释》已对该志进行了初步探讨,为苑咸研究的进一步展开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苑咸是关联开元、天宝之际政治思想与文化学术的重要人物,从政治上说,他前期受到著名宰相张九龄的赏识,后期又与关涉唐代政治盛衰的关键人物李林甫保持密切的关系,还与当时重要的政治人物韦斌、齐浣、杨绾有所过从;从文学上说,他与盛唐大诗人王维、卢象、崔国辅、郑审诗歌酬唱,关系甚为密切;从思想上说,他崇奉佛教,且佛学造诣精深。因而从墓志中,我们可以研究开元、天宝时期的文士与官吏,从政治思想到文化学术状况的某些侧面。

二、墓志的政治史价值

人们对于唐玄宗朝的历史,往往有一种固定的认识:就时间上说,以开元二十四年(736)张九龄罢相,李林甫代替张九龄为相时作为唐代由盛转衰的分界线;就人物来说,则常以开元中的宰相作为坐标系,以确定研究对象的是非,大多以接近姚崇、宋璟、张说、张九龄者为是,以接近李林甫、杨国忠者为非。②而这种研究方式与思维模式,最易于将错综复杂的历史现象简单化,不利于恢复历史的真实面貌。墓志的出土,使我们得以进一步了解这位盛唐时期复杂的政治人物与文学人物的真实面貌。以苑咸为中心,从其与当时的人物、事件的关联中看待唐代的一些政治问题,以观照唐玄宗天宝前后的政治格局,可能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收获。

1.苑咸与张九龄

苑咸是一位才华卓著的人物,他很早就受到张九龄的赏识。墓志言:“公既龀,聪敏加于人。七岁诵诗书,日数千言,十五能文,十八应乡赋,耻以文字进,以经济为己任。开元中,声明文物,振迈汉魏;求名之士,难于登天。公当此时,年始弱冠,为曲江公张九龄表荐。玄宗亲临前殿策试,除太子校书,仍留集贤院。”据墓志载其至德三年卒,年四十九推之,其应乡赋之年在开元十四年。由墓志“耻以文字进,以经济为己任”语可知,张九龄所赏识苑咸者,主要是他的经济之才。

张九龄是开元时期著名的宰相之一,字子寿,韶州曲江人,“幼聪敏,善属文。年十三,以书干广州刺史王方庆,大嗟赏之,曰:‘此子必能致远。’登进士第,应举登乙第,拜校书郎。玄宗在东宫,举天下文藻之士,亲加策问,九龄对策高第,迁右拾遗……开元十年,三迁司勋员外郎……十一年,拜中书舍人”。③张九龄的这段经历,与苑咸非常相似。九龄与宰相张说交好,而张说为宇文融弹劾罢相,九龄亦受牵连,贬为太常少卿。又出为冀州刺史,改洪州都督,转桂州都督、充岭南道按察使。张说卒后,召拜九龄为秘书少监、集贤院学士、副知院事,再迁中书侍郎,母丧归乡里。至开元二十一年十二月,起复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二十二年,迁中书令,修国史;二十三年,加金紫光禄大夫,封始兴县伯;二十四年,迁尚书左丞相,罢知政事。后因周子谅事牵连,左迁荆州大都督府长史,请归拜墓而遇疾卒。事迹载《旧唐书》卷九九、《新唐书》卷一二六本传。

张九龄被后人称道之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采用文治。汪篯对于玄宗朝吏治与文学的关系曾有过专门的研究,他认为开元朝重视文治,以张说的用事为真正的转捩点。“张说在当时本是文士的领袖,这时凑巧碰到长久升平的时期。在太平盛世,好大喜功的君主,往往要粉饰文治。张说以其人适当其会,对于这方面特别注重,自在情理之中。”又说:“在张说死后,玄宗便已渐次起用张九龄。最先召用他做秘书少监、集贤院学士,不久又迁擢为工部侍郎知制诰;更后,又用为中书侍郎,甚得玄宗亲信。到开元二十一年十二月,便正式用了张九龄做宰相。二十二年正月,九龄自韶州入见玄宗于东都,正式视事。张九龄特以文学得宠信,这时虽然已经致位宰相,但还常常被召至翰林视草。”④二是识鉴知人。《旧唐书·张九龄传》载:“九龄以才鉴见推,当时吏部试拔萃选人及应举者,咸令九龄与右拾遗赵冬曦考其等第,前后数四,每称平允。开元十年,三迁司勋员外郎。时张说为中书令,与九龄同姓,叙为昭穆,尤亲重之,常谓人曰:‘后来词人称首也。’九龄既欣知己,亦依附焉。”(卷九九,第3098页)三是洞察安禄山野心。《旧唐书·张九龄传》载:“明年(按即开元二十二年),迁中书令,兼修国史。时范阳节度使张守珪以裨将安禄山讨奚、契丹败衄,执送京师,请行朝典。九龄奏劾曰:‘穰苴出军,必诛庄贾;孙武教战,亦斩宫嫔。守珪军令必行,禄山不宜免死。’上特舍之。九龄奏曰:‘禄山狼子野心,面有逆相,臣请因罪戮之,冀绝后患。’上曰:‘卿勿以王夷甫知石勒故事,误害忠良。’遂放归藩。”(卷九九,第3099页)后来,安史之乱爆发,玄宗幸蜀,回想起张九龄对安禄山的预见,下诏褒美曰:“正大厦者柱石之力,昌帝业者辅相之臣。生则保其荣名,殁乃称其盛德,饰终未允于人望,加赠实存乎国章。故中书令张九龄,维岳降神,济川作相,开元之际,寅亮成功。谠言定其社稷,先觉合于蓍策,永怀贤弼,可谓大臣。竹帛犹存,樵苏必禁,爰从八命之秩,更进三台之位。可赠司徒,仍遣使就韶州致祭。”(卷九九,第3100页)

张九龄对苑咸有知遇之恩,二人的关系,就墓志与现存史料的考察,尚可了解两件事:一是弱冠时,受张九龄引荐玄宗召试,以除太子校书。墓志记载较为清楚。据其卒于至德三年,年四十九推之,弱冠在开元十八年。而考张九龄事迹,开元十八年,由洪州刺史转桂州刺史,至开元十九年三月始入京为秘书少监。故而张九龄推荐苑咸应为开元十九年事。若早于该年,则与张九龄事迹不合,若晚于该年,又与墓志“始弱冠”相悖。⑤二是与张九龄论文章体要,为张九龄代为之文。墓志云:“每接曲江,论文章体要,亦尝代为之文。”苑咸受张九龄赏识的一个重要原因,应该是他擅长文章并为张九龄代作文章。但他为张九龄代作之文,惜已只字不存,故无从窥见其风格。但我们还可以通过张九龄的文学创作与文学思想以探测他们所论的文章体要的。张九龄在给张说撰写的墓志中说:“始公之从事,实以懿文,而风雅陵夷,已数百年矣。时多吏议摈落文人,庸引雕虫,沮我胜气,邱明有耻,子云不为,乃未知宗匠所作,王霸尽在。及公大用,激昂后来。天将以公为木铎矣。”⑥张九龄擅长作文,当时即受唐玄宗称赞:“张九龄文章,自有唐名公皆弗如也。朕终身师之,不得其一二,此人真文场之元帅也。”⑦清人纪昀云:“九龄守正嫉邪,以道匡弼,称开元贤相。而文章高雅,亦不在燕、许诸人下。”“文笔宏博典实,有垂绅正笏气象,亦具见大雅之遗。”⑧从其论文之语重“王霸”及当时与后人的评价来看,张九龄论文之体要在于表现王霸大略之概与追求宏博典雅之风。

2.苑咸与李林甫

开元二十四年,张九龄罢相,玄宗始专用李林甫。苑咸之依附李林甫,亦当始于本年。《旧唐书·李林甫传》:“林甫恃其早达,舆马被服,颇极鲜华,自无学术,仅能秉笔。有才名于时者尤忌之。而郭慎微、苑咸,文士之阘茸者,代为题尺。”(卷一○六,第3240页)《新唐书·奸臣传上》亦称:“林甫无学术,发言陋鄙,闻者窃笑。善苑咸、郭慎微,使主书记。”⑨而墓志对苑咸的评价,与史书差异甚大。墓志为其孙苑论所撰,当然会对苑咸有溢美之词,但史书记载,对于某些历史人物,也会有偏颇,故需对苑咸与李林甫的关系进行全面的考察。值得我们重视的主要有三件事。

第一,李林甫任用苑咸编纂《唐六典》。《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六典》三十卷,开元十年,起居舍人陆坚被诏集贤院修‘六典’,玄宗手写六条,曰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张说知院,委徐坚,经岁无规制,乃命毋煚、余钦、咸廙业、孙季良、韦述参撰。始以令式象《周礼》六官为制。萧嵩知院,加刘郑兰、萧晟、卢若虚。张九龄知院,加陆善经。李林甫代九龄,加苑咸。二十六年书成。”⑩《大唐新语》对此事亦有记载:“开元十年,玄宗诏书院撰《六典》以进,时张说为丽正学士,以其事委徐坚。沉吟岁余,谓人曰:‘坚承乏已曾七度修书,有凭准皆似不难,唯《六典》历年措思,未知所从。’说又令学士母煚等,检前史职官,以今式分入六司,以今朝六典,象周官之制。然用功艰难,绵历数载。其后张九龄委陆善经,李林甫委苑咸,至二十六年始奏上。百寮陈贺,迄今行之。”(11)

第二,苑咸代李林甫作文。即前引史载“代为题尺”。按,苑咸之文,《文苑英华》与《全唐文》所载,有14篇,篇目为:《为李林甫让中书令表》、《谢兄除补阙表》、《为李卿谢三品状》、《为李林甫谢兄林宗为太仆卿表》、《为李林甫谢赐兄衣服状》、《为李林甫让男五品官状》、《为李林甫谢腊日赐药等状》、《谢赐药金盏等状》、《谢赐药金状》、《为李林甫谢赐鹿肉状》、《为李林甫谢赐鱼状》、《为李林甫谢赐蟹状》、《为李林甫谢赐车螯蛤蜊等状》、《为李林甫谢赐食物状》。陈尚君《全唐文补编》卷三七又补2篇:《孙逖除庶子制》、《答李卿谢三品状》。这些文章大都是代李林甫所作的。

第三,苑咸辅佐李林甫处理政事。墓志云:“右相李林甫在台座廿余年,百工称职,四海会同。公尝左右,实有补焉,则政事可知也。”现存的史料没有见到苑咸辅佐李林甫处理政事的直接记载,但从墓志与其用苑咸预修《唐六典》,以及留存的代李林甫所作的十余篇谢表等,其辅佐李林甫处理政事是合情合理的。

3.从盛唐背景来考察

在墓志没有出土之前,人们从没有将苑咸与张九龄发生联系,只是将其作为李林甫任用的文人来看待,因而持肯定态度者并不多见。即使是稍为公允的评价,也只是说“并无明显劣迹”而已。我们现在把苑咸与张九龄、李林甫两位盛唐政治人物的关系,置于唐玄宗统治的盛唐整体背景下考察,就可以得出新的认识。开元、天宝时期的政治发展情况,既难以天宝元年(742)作盛衰的划线,更难以开元二十四年为其界标。

苑咸是先受张九龄推荐并任用,后又得到李林甫任用与器重之人。墓志的出土,为我们提供了对李林甫进行另一番审视的视角,也为我们对于玄宗朝的政治进行总体审视提供了更多的想象空间。自从汪篯提出唐玄宗朝“吏治”与“文学”之争的命题以后,学术界往往对此多加阐释,以为姚崇重“吏治”,张说、张九龄“重文学”,李林甫又重“吏治”。因为论述的是吏治与文学之争,就把这两者对立起来。而我们现在看墓志,知道苑咸是既有干练之才的官吏,又精于政事,故能辅佐李林甫以处理政事,同时还是精于文学的文人。他不仅有诗文传世,更常代张九龄与李林甫作文。由张九龄与李林甫都重用苑咸的情况可以看出,唐玄宗朝的几位宰相,都是吏治与文学并用的,其间并没有严格的对立。当然,表现在不同的宰相身上,对于吏治与文治各有侧重,这与其个人的性格与整个时代环境的变化都是分不开的。

姚崇是以吏治见长的宰相,但也不废文治,他自己就有诗文传世。张说奉玄宗之命为姚崇撰写神道碑,称其“武库则矛戟森然,文房则礼乐尽在”,批评世人“但睹浑璞,谁详瑾瑜,”(12)一是说明姚崇吏才与文才兼长,二是说明姚崇和张说并非完全对立。姚崇做宰相,是在玄宗即位伊始。我们知道,姚崇是经历过武则天、中宗与睿宗朝的官吏,而武则天朝的政治是以吏治著称的,则天退位以后,又发生了太平公主之乱与韦后之乱,故而玄宗即位初期,政局尚未完全稳定,很多复杂的事务需要具有干练之才的官吏来处理。姚崇执政偏于吏治,是特定的历史渊源与时代背景造成的。

姚崇推荐代替自己的宰相宋璟,其经历与姚崇差不多,他在玄宗即位之前的睿宗时就曾经任过宰相,且不顾太平公主的阻挠,去除无德无才的官员数千人,因而被贬。唐玄宗即位,以其有吏治之才,故加以任用,再度为相。但宋璟也是“博学,工于文翰”之人(卷九六,第3039页)。执政期间,亦偏于吏治,进一步开拓了唐代繁盛的初步局面,故而与姚崇并称,被誉为“前有房、杜,后有姚、宋”,而他任用的文学之士已较姚崇为多。

唐代政治,经过姚、宋的治理,已从稳定走向繁荣,各种官僚机构也得到了相应的整肃。一般来说,当一个社会稳定繁荣之后,必定会重视文治武功,张说正是适应这一政治背景的需要而执掌大政的。《大唐新语》称张说:“前后三秉大政,掌文学之任,凡三十年。为文思精,老而益壮,尤工大手笔,善用所长,引文儒之士以佐王化……开集贤,置学士,功业恢博,无以加矣。”(13)汪篯说:“张说在当时本是文士的领袖,这时凑巧碰到长久升平的时期。在太平盛世,好大喜功的君主,往往要粉饰文治。张说以其人适当其会,对于这方面特别注重,自在情理之中。在他任集贤学士知院事的期中,所引用的人物,大都是文采之士。”(14)阐述张说任用文士的个人因素与时代因素,都是很精辟的。但由此推断出与吏治的对立,则不免有渲染与夸大之嫌。

张九龄也是著名的文学家,气类与张说相近,因而受到张说的器重,二人交谊十分深厚,又由于同姓的关系,叙为昭穆。九龄执政,进一步发展了张说开创的文治的新局面。故二人在政事与文学方面并驾齐驱。

就玄宗朝的历史来说,自张说开元九年任宰相,到张九龄开元二十四年罢相,文治已有16年之久。这一段时间,因为文治的不少正面表现,加以九龄罢相以后,人们往往将安史之乱的起因归结为继任的宰相李林甫,故而张说、张九龄执政期间的局面,一直是后人歌颂的对象。而实质上,文治重教化,吏治重秩序,时间长了都会各有流弊,需要二者相互补充。张说、张九龄任职期间,也是意识到这一点的,上文述及的《唐六典》的编纂始于张说,成于张九龄,再由李林甫奏上,就说明了这一点。有关张九龄对于人才的处置,后人也颇有非议。这就是张九龄大开唐人贬谪南荒之途,他曾向皇帝提出了“放逐之臣不宜居善地”的建议,受到玄宗皇帝的采纳,从此,交通困难,气候恶劣,山川阻隔,有去难归的岭南、湖南地区,就成为罪臣的去所。《旧唐书·刘禹锡传》说:“禹锡积岁在湘、醴间,郁悒不怡,因读《张九龄文集》,乃叙其意曰:‘世称曲江为相,建言放臣不宜于善地,多徙五溪不毛之乡。今读其文章,自内职牧始安,有瘴疠之叹;自退相守荆州,有拘囚之思。托讽禽鸟,寄辞草树,郁然与骚人同风。嗟夫!身出于遐陬,一失意而不能堪,矧华人士族,而必致丑地,然后快意哉!”(卷一六○,第4211页)后人歌颂张九龄,也会有夸饰的成分。即上文叙述的洞察安禄山野心一事,也是值得怀疑的。(15)

张九龄罢相后,李林甫执政,前后达18年之久,成为后人指责的对象。但历代的文史研究者,一直陷于一种悖论之中:谈到中国历史的发展,无不以开元、天宝的盛世而自豪;谈到李林甫,又为其长期祸国殃民而痛恨。由这个悖论就昭示出学术界对于开元、天宝一朝政治的认识,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偏颇,因而需要重新审视。学术界也有学者开始注意到这一点,以为对李林甫的评价要区分大节与小节。(16)当然,本文的目的并不是要为李林甫翻案,因为就李林甫个人的品质来说,确实是值得指责与批判的。而只是就墓志说开去,给这种悖论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李林甫执政18年,即使是按照常理推测,也不可能完全一无是处的。墓志突出政事方面,正表现出李林甫治政之长。李林甫以门荫调补入仕,进入仕途较早,特殊的经历促使他处理政事以干练见长。但史载他不擅文词,“林甫恃其早达,舆马被服,颇极鲜华,自无学术,仅能秉笔”(卷一○六,第3240页)。让这样的人像张说、张九龄那样大力任用文人,就其自身素质来说,也是不可能的。再加以张说、张九龄时期过分重于文治,在朝廷内部以及朝野上下也引发了很多矛盾,即使是唐玄宗也在张九龄的用人方面做了一些调和处理,如史家经常述及的任用张守珪、牛仙客等事就说明了这一点。李林甫由为官到执政期间,值得称道者至少有以下三点:其一是振兴纲纪。唐人封演《封氏闻见记·颂德》记载了李林甫这样一件事:“在官有异政,考秩已终,吏人立碑颂德者……谓之颂德碑,亦曰遗爱碑……开元中,右相李林甫为国子司业,颇振纲纪。洎登庙堂,见诸生,好说司业时事。诸生希旨,相率署石建碑于国学都堂之前。后因释奠日,百寮毕集,林甫见碑,问之,祭酒班景倩具以事对。林甫戚然曰:‘林甫何功而立碑,谁为此举?’意色甚厉。诸生大惧得罪,通夜琢灭,覆之于南廊。天宝末,其石犹在。”(17)其二是整顿风俗。著名诗人高适有《留上李右相》诗,前半首云:“风俗登淳古,君臣挹大庭。深沉谋九德,密勿契千龄。独立调元气,清心豁窅冥。本枝连帝系,长策冠生灵。傅说明殷道,萧何律汉刑。钧衡持国柄,柱石总朝经。隐轸江山藻,氛氲鼎鼐铭。兴中皆《白雪》,身外即丹青。”刘开扬笺曰:“前幅十六句颂李。可分四段,每段四句。首述唐之盛世,风俗淳厚,君圣臣贤,皇运久长。次颂李之胸怀,与皇室为同宗,其善策为生民之最。再颂其能政与执掌大权。四言其能诗赋、铭文,并好音乐、绘画,多才又多艺也。”(18)其三,李林甫执政,在玄宗后期怠于政事的背景下,对政治的稳定也有着特殊的作用。对此,《剑桥中国隋唐史》论述颇为精当:“在姚崇、宋璟和张说当宰相时,首辅宰相是在一个积极参与政务处理的皇帝手下工作的。但在李林甫的漫长任期内,玄宗越来越只关心自己的家事,日益沉溺于道教和密宗佛教,并且逐渐不再起积极的政治作用。因此李林甫对朝廷的支配远比他的几个前任全面。”(19)

综上所述,由墓志与文献史料参证,可以将开元、天宝时期的政治进程分为几个阶段,即姚崇、宋璟时期偏重于吏治,张说、张九龄时期偏重于文治,李林甫时期又偏重于吏治。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这个时期政治发展的大背景造成的,也与以上执政者的个人特性相关。但偏重吏治者并没有废弃文学,偏重文治者也具有很好的干练之才。因而总体上不存在“吏治”与“文学”的根本对立。李林甫执政的18年,在振兴纲纪与整顿风俗方面,也做出了较大的贡献,故在当时得到了很好的评价。至于天宝末年安史之乱发生的根源,前人往往归结于李林甫、杨国忠等一二个政治人物身上,未免有失偏颇。这一动乱的必然性与偶然性,还必须从唐代集权制度、边疆政策、民族关系等诸多深层方面进行考虑。因为离本文的主旨较远,也就不展开论述了。

4.苑咸的人品辨析

因为苑咸长期跟随李林甫的关系,史书记载以至历代论者,对他的人品罕有称道者。大多归为李林甫一类而加以指斥,以为“苑咸是一个卖身投靠李林甫的文人”。(20)至于他与王维有交往,论者还从二人往还诗当中,找出王维婉拒其推荐为官之意,以证明王维品德的高尚,这将在下文中论述。即使一些持论平稳的研究者也以为:“至于他所任用的文人郭慎微与苑咸,主要是为其办理文案……从现有资料看,郭、苑二人并无明显劣迹,李林甫对二人似亦未特别垂青,‘阘茸’的恶谥,恐怕是受李林甫连累所致。”(21)现在我们考察墓志,可以对其人品有更为清楚的认识。

墓志云:“公以盛德盛才,加之以政事,论琐劣不逮,郯子之言,敢以类举。天宝中,有若韦临汝斌、齐太常浣、杨司空绾数公,颇为之名矣。公与之游,有忘形之深,则德行可知也。”当然,苑论为其祖作墓志,溢美之词,在所难免。但我们从与苑咸交游的人物当中,还是可以考察其立身行事与道德品行的。如韦斌,安史之乱爆发,韦斌陷入贼中。王维《韦斌神道碑》记叙其陷贼后的遭遇:“伪疾将遁,以猜见囚。勺饮不入者一旬,秽溺不离者十月;白刃临者四至,赤棒守者五人。刀环筑口,戟枝叉颈,缚送贼庭,实赖天幸,上帝不降罪疾,逆贼恫瘝在身,无暇戮人,自忧为厉。公哀予微节,私予以诚,推食饭我,致馆休我。毕今日欢,泣数行下,示予佩玦,斫手长吁,座客更衣,附耳而语。”(22)表现了高尚的气节与真挚的友情。再如,齐浣,“李林甫恶其行,欲挤而废之。会其幕府坐赃,事连浣,诏矜浣老,放归田里。天宝初,召为太子少詹事,留司东都。严挺之亦为林甫所废,与浣家居,杖屦经过不缺日,林甫畏之,乃用浣为平阳太守,离其谋。更以黄老清静为治,卒,年七十二。肃宗时,录林甫所陷者,皆褒洗,故浣赠礼部尚书。”(23)可知齐浣是被李林甫陷害之人,而苑咸与之交好。又如,杨绾,“绾素以德行著闻,质性贞廉,车服俭朴,居庙堂未数月,人心自化。御史中丞崔宽,剑南西川节度使宁之弟,家富于财,有别墅在皇城之南,池馆台榭,当时第一,宽即日潜遣毁拆。中书令郭子仪在邠州行营,闻绾拜相,座内音乐减散五分之四。京兆尹黎干以承恩,每出入驺驭百余,亦即三日减损车骑,唯留十骑而已。其余望风变奢从俭者,不可胜数,其镇俗移风若此”(卷一一九,第3435页)。

由苑咸与韦斌、齐浣、杨绾诸人的交谊考察可知,苑咸在开元、天宝时期是一位具有独立个性的人物,他为李林甫掌文诰,辅助其处理政事,但并未完全依附李林甫。从他得到名相张九龄的赏识,到与名臣韦斌、齐浣、杨绾的交游,以至“为李林甫书记”,再加上后来经历了安史之乱与永王李璘事件,则成为我们考察玄宗朝政治时值得重视的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三、墓志的文学史意义

由墓志,我们可以看到苑咸在当时是一位著名的诗文作家,又是一个文学世家。他的文章,以文诰最为著名,“唐人推咸为文诰之最”。(24)苑咸的文学成就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与张九龄论文章体要,并为张九龄、李林甫代作文章;其二有文集10卷传世;其三与当时著名的文学家交游。其一上文已经述及,其二因其文集已经散佚,散篇流传的诗文,上文已作了简要的勾勒,故本节主要论述苑咸与当时文人的交游情况以及其文学世家的特点。

墓志云:“洎王维、卢象、崔国辅、郑审,偏相属和,当时文士,望风不暇,则文学可知也。”所提到的人物都有作品传世,故我们分别加以考察。

王维留下与苑咸往还诗二首:《苑舍人能书梵字兼达梵音皆曲尽其妙戏为之赠》:“名儒待诏满公车,才子为郎典石渠。莲花法藏心悬悟,贝叶经文手自书。楚词共许胜扬马,梵字何人辨鲁鱼。故旧相望在三事,愿君莫厌承明庐。”《重酬苑郎中并序》,题注:“时为库部员外。”序云:“顷辄奉赠,忽枉见酬。叙末云:‘且久不迁,因而嘲及。’诗落句云:‘应同罗汉无名欲,故作冯唐老岁年。’亦《解嘲》之类也。”诗云:“何幸含香奉至尊,多惭未报主人恩。草木岂能酬雨露,荣枯安敢问乾坤。仙郎有意怜同舍,丞相无私断扫门。扬子《解嘲》徒自遣,冯唐已老复何论。”苑咸亦有《酬王维》诗一首,序云:“王员外兄以予尝学天竺书,有戏题见赠。然王兄当代诗匠,又精禅理,枉采知音,形于雅作。辄走笔以酬焉。且久未迁,因而嘲及。”诗云:“莲花梵字本从天,华省仙郎早悟禅。三点成伊犹有想,一观如幻自忘筌。为文已变当时体,入用还推间气贤。应同罗汉无名欲,故作冯唐老岁年。”根据二人的传世诗作,我们拟考察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苑咸与王维赠酬诗的作年。王维诗题称“苑舍人”,则诗应作于苑咸为中书舍人时。又据《重酬苑郎中》题注,是时王维为库部员外郎。陈铁民先生考证王维转库部员外郎疑在天宝五载(746),六载仍在任,至七载迁库部郎中。(25)张清华先生考证苑咸为中书舍人在天宝五载,王维为库部员外郎亦在天宝五载,七载迁库部郎中。二人相酬诸诗作于天宝六载。(26)按,陈、王二先生所考大致不差。因而苑咸与王维赠酬之诗作于天宝六载王维在库部员外郎任上。

其次,苑咸与王维交友的共同点。苑咸《酬王维》诗序称:“王兄当代诗匠,又精禅理,枉采知音,形于雅作。”则知苑咸许王维为“知音”。诗有“莲花梵字本从天,华省仙郎早悟禅”等句,均言王维精于禅理。而王维赠苑咸诗序则称其“能书梵字,兼达梵音,曲尽其妙”,诗誉其“莲花法藏心悬悟,贝叶经文手自书。楚词共许胜扬马,梵字何人辨鲁鱼”,则二人交友之共同点,主要在于精通禅理与擅长诗歌两个方面,而禅理尤为重要。墓志云:“公于西方教深,入总持秘密之行,齐荣辱是非之观,又不可得而窥也。”西方教即指佛教,不仅如此,苑咸信奉佛教,还有很好的家庭氛围。墓志云其夫人“晚岁尤精禅理,究无生学”,其次女“比丘尼,行高释门,知名江左”。这与王维中年丧妻后不娶,常与诗人僧徒往还赋诗的氛围颇有共同之处。

最后,苑咸与王维酬诗的主旨。因苑咸诗序有“且久不迁,因而嘲及”语,王维答诗有“扬子《解嘲》徒自遣,冯唐已老复何论”,故论者对诸诗主旨的看法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是王维与苑咸交往,是出于对李林甫的“趋附谄媚”;(27)二是王维对苑咸要引荐自己升迁,作诗婉拒,表现了崇高的气节。(28)实质上,将苑咸与王维酬答的三首诗综合起来看,王维并没有趋附谄媚,更不是婉拒引荐。因为王维先赠的一首诗,题为“戏作”,末两句“故旧相望在三事,愿君莫厌承明庐”,是对作为朋友苑咸说的客套话,也是在开玩笑,希望他以后能登上三公之位,故不必厌倦当下的侍从之臣。也因为王维这首诗是“戏作”,故而有苑咸诗的“嘲及”,意谓你不要与我开这样的玩笑,你现在也处于和我差不多的位置,不要故作清高,以使岁月流过。王维的重酬之作则借用扬雄的《解嘲》进一步对嘲戏的回答。因此这组诗的主旨在于诗歌唱和层面上的戏作与解嘲,是建立在具有共同志趣的基础上,表现了二人关系的密切,至于唱和中的客套与谦逊,不必附会过多的政治内涵。

卢象诗在当时颇为有名,殷璠评云:“象雅而不素,有大体,得国士之风。曩在校书,名充秘阁。其‘灵越山最秀,新安江甚清’,尽东南之数郡。”(29)中唐诗人刘禹锡在《唐故尚书主客员外郎卢公集纪》中亦称:“始以章句振起于开元中,与王维、崔颢比肩骧首,鼓行于时,妍词一发,乐府传贵。”在《董氏武陵集纪》中又云:“(董侹)尝所与游,皆青云之士,闻名如卢、杜(自注:卢员外象、杜员外甫),高韵如包、李(自注:包祭酒佶、李侍郎纾),迭以章句扬于当时。”(30)可见卢象在开元、天宝中诗名甚著,其有集12卷,今已不传,唯《全唐诗》卷一二二录其诗一卷,《全唐文》卷三○七收其文两篇。而与苑咸往还之作,不见于其中。

崔国辅诗亦颇闻名于时,殷璠评云:“国辅诗,婉娈清楚,深直讽味,乐府数章,古人不能过也。”(31)《新唐书·艺文志》载其集一卷,《全唐诗》卷一一九收其诗41首。

郑审与杜甫交好,杜甫有《敬赠郑谏议十韵》云:“谏官非不达,诗义早知名。”又《解闷十二首》之三:“一辞故国十经秋,每见秋瓜忆故丘。今日南湖采薇蕨,何人为觅郑瓜州。”原注:“郑秘监审。”又《八哀诗·故著作郎贬台州司户荥阳郑公虔》:“萧条阮咸在,出处同世网。他日访江楼,含凄述飘荡。”原注:“著作与今秘书监郑君审,篇翰齐价,谪江陵,故有‘阮咸’、‘江楼’之句。”《宴胡侍御书堂》,原注:“李尚书之芳、郑秘监审同集,得归字韵。”又有《秋日寄题郑监湖上亭三首》、《秋日夔府咏怀奉寄郑监审李宾客之芳一百韵》、《舟出江陵南浦奉寄郑少尹审》。颜真卿《颜允南神道碑》:“与谏议大夫郑审、郎中祁贤之每应制及朝廷唱和,必警绝佳对,人人称说之。”(32)知郑审在天宝时诗名颇振。

由以上考述可知,苑咸所交游的文人都是当时非常著名的大诗人。惜诸人文集均不传,故存诗并不多,与苑咸往还之作,也没有传下来。然即此也可以推知,苑咸的诗文在当时应该是有一定地位与知名度的。王维诗赞其“楚词共许胜扬马”,亦并非虚誉。因此,我们现在研究文学史,不仅要重视传世文献,而且要利用出土文献,二者排比参证,综合考订,才能不断揭开文学史中的未发之覆,以进一步逼近原生状态。

苑咸还是一个文学世家,他的文学成就对其子孙有重要影响。首先是墓志撰者苑论,志题“遗孙朝议郎前殿中侍御史内供奉赐绯鱼袋论撰”。从其撰写的墓志看,苑论是颇有文才的。这篇墓志以散文为主,可见其受中唐古文运动的影响较深。苑论,贞元九年(793)及进士第,及第后归觐,柳宗元作了《送苑论登第后归觐诗序》。据该文及注可知,苑论,字言扬,齐大夫苑何之后。据《登科记考》卷一三,是年及第者32人,试《平权衡赋》,以“昼夜平分,铢钧取则”为韵。又试《风光草际浮》诗。故知苑论是中唐时诗、赋与文都擅长的文学家,惜其赋与诗均不存。柳宗元这篇文章,是我们了解苑论生平与文学的重要文献,其称道苑论说:“观其掉鞅于术艺之场,游刃乎文翰之林,风雨生于笔札,云霞发于简牍,左右圜视,朋侪拱手,甚可壮也。”(33)明章懋《送进士还乡序》:“吾少时读柳子厚《送苑论归觐诗序》,见其有所谓‘风雨笔札,云烟简牍’,与夫‘桂枝片玉,光生于家,曳裾峨冠,荣南诸侯’之邦者,未尝不羡其文章之富,慕其登第之荣也。”(34)

除了苑论以外,墓志记载苑咸的遗孙还有询与。苑询事迹未详。苑,也是中唐时期的文学家,《全唐诗》卷七八○存其诗一首,题为《暗投明珠》,诗云:“至宝欣怀日,良兹岂可俦。神光非易鉴,夜色信难投。错落珍寰宇,圆明隔浅流。精灵辞合浦,素彩耀神州。抱影希人识,承时望帝求。谁言按剑者,猜忌却生雠。”(35)《全唐诗》将苑置于时代、爵里、世次均无考卷中,今可据墓志而移正。又“苑”注:“一作范。”亦误。苑亦曾应进士举,此诗或为其应举之作。苑在当时亦颇为有名,《太平广记》卷二四二《苑》引《乾子》曰:“唐尚书裴胄镇江陵,常与苑论有旧。论及第后,更不相见,但书札通问而已。论弟方应举,过江陵,行谒地主之礼。客因见名,曰:‘秀才之名,虽字不同,且难于尚书前为礼,如何?’会怀中有论旧名纸,便谓客将曰:‘某自别有名。’客将见日晚,仓遑遽将名入,胄喜曰:‘苑大来矣,屈入。’至中庭,胄见貌异。及坐,揖曰:‘足下第几?’对曰:‘第四。’胄曰:‘与苑大远近?’ 曰:‘家兄。’又问曰:‘足下正名何?’对曰:‘名论。’又曰:‘贤兄改名乎?’ 曰:‘家兄也名论。’公庭将吏,于是皆笑。及引坐,乃陈本名名。既逡巡于便院,俄而远近悉知。”(36)

四、墓志关涉的其他问题

(一)李林甫卒后苑咸的情况

墓志云:“天宝末,权臣怙恩,公道直,不容于朝,出守永阳郡,又移蕲春,旋拜安陆郡太守。”李林甫卒后,杨国忠代为宰相,墓志中的“权臣”当指杨国忠。《旧唐书·杨国忠传》赞曰:“杨国忠禀性奸回,才薄行秽,领四十余使,恣弄威权,天子莫见其非,群臣由之杜口。致禄山叛逆,銮辂播迁,枭首覆宗,莫救艰步。”(卷一○六,第3255页)《封氏闻见记》曰:“林甫薨后,杨国忠为左相,兼总铨衡。从前注拟,皆约循资格,至国忠创为押例,选深者尽留,乃无才与不才也。”(37)则杨国忠专权,在选官制度改变的情况下,苑咸被排挤出朝。“永阳郡”即滁州,其为永阳郡太守,又见于《新唐书·艺文志》记载:“《苑咸集》。卷亡。京兆人。开元末上书,拜司经校书、中书舍人,贬汉东郡司户参军,复起为舍人、永阳太守。”(38)郁贤皓先生《唐刺史考全编》卷一二五《滁州》据此编于天宝中,微误。应据墓志编于天宝末。而墓志所载移蕲春与拜安陆太守,则为《唐刺史考全编》缺载,可补入。其为安州刺史,即安陆太守,在永王李璘制置江汉时,即肃宗至德元载(756)。

(二)苑咸与安史之乱

墓志云:“属羯胡构患,两京陷覆,玄宗避狄。分命永王都统江汉,安陆地亦隶焉。永王全师下江,强制于吏。公因至扬州,将赴阙廷,会有疾,竟不果行。”“羯胡构患”即指安史之乱事。其时洛阳、长安相继沦陷,玄宗逃往成都,并采取分兵制置的策略,以永王李璘制置江汉,以抵抗安禄山。当时苑咸为安州刺史,属于永王李璘统辖范围,故而强行调遣其奔赴扬州,因苑咸身患疾病,未能成行。按,李璘事件是与安史之乱密切相关的政治事件,对唐代转折时期的政治与文学也产生极大的影响。安史之乱爆发后,京城沦陷,玄宗西逃。如何应付与抵御这场内乱,在玄宗与太子李亨间展开了冲突。玄宗采取的分兵制置的策略,让太子李亨制置北方,永王李璘制置江南西路,李琦制置江南东路及淮南,李珙制置河西,以谋求抵抗安禄山,逐渐消耗其实力,并图恢复。而肃宗的策略则正好相反,他急于恢复长安,以安稳地登上皇帝的宝座。天宝十五载(即至德元载)六月,下诏以永王璘为山南东道及岭南、黔中、江南西路四道节度采访等使、江陵大都督。肃宗闻之,诏令李璘赴蜀朝见玄宗皇帝,璘拒命不从。肃宗于是置淮南节度使以领广陵等十二郡,置淮西节度使领汝南等五郡,再与江东节度使以共同防御李璘。李璘本来就不通谋略,又擅自引师东巡,袭吴郡与广陵,故肃宗遣淮南节度使高适、淮西节度使来填、江东节度使韦陟合兵讨伐之。后被江西采访使皇甫侁所擒,中矢而死。唐肃宗置李璘于死地,并给李璘定了一个谋反之罪。因而跟从李璘者,即如大诗人李白,都受到重罪处置。而此时苑咸被迫离开安陆而至扬州,其时扬州镇帅即是高适。苑咸想从扬州再赴朝廷,但因疾未行,于至德三载正月卒于扬州。可知在安史之乱发生时的宗室事件中,苑咸是避开李璘而追随肃宗的。从中可见,苑咸具有较强的政治洞察力。

(三)苑咸袝葬的特殊情况

墓志撰者苑论记述撰志过程云:“遗孙论等承姑之命,奉公之榇葬于兹,不唯虞陵谷,亦虑后之人有疑双坟,故为铭。”唐代夫妇死后,有合葬的习俗,而苑咸夫妇则要起双坟。此中缘由较为复杂,故其遗孙苑论撰写墓志叙述得较为清楚:“公于西方教深,入总持秘密之行,齐荣辱是非之观,又不可得而窥也。夫人汝阴令谅之第二女,学兼内外,识洞玄微,教授甥侄,颇有达者。晚岁尤精禅理,究无生学。公薨后十年而夫人殁,遗命左右曰:归祔乡园,勿我同穴。论等恭闻斯语也久,不敢违先旨。故兆域之内,公居庚,夫人居壬,相近四十尺,遵遗令,征历者之吉也。”因为宗教信仰问题,故而遗命不能同穴,但形式上的不同穴,又易引起社会与后代的误会,故而在墓志中加以说明。而这一特殊情况,又不是其他人所能深入了解的,加以苑咸卒时,其孙苑论尚幼,而迁葬此墓时,苑咸之子苑籍已卒,故这一遗命只有苑论之姑最为清楚,苑论兄弟就是从遗命而起双坟安葬的。这种起双坟的情况,在新出土的唐代墓志中仅此一例,但对我们了解唐代的葬俗与宗教信仰的关系,是很有启发作用的。

注释:

①杜佑:《通典》卷一五《选举》(三),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358页。

②崔群:《论开元天宝讽止皇甫镈疏》云:“人皆以天宝十四年安禄山反为乱之始,臣独以为开元二十四年罢张九龄相;专用李林甫,此理乱之所分也。”(《全唐文》卷六一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739页)这段文字是后人对唐代盛衰认识的始作俑者。1949年以后这种观点也是学术界的主流趋势。“以开元二十四年末张九龄因李林甫进谗言而罢相为分界线,盛唐可以分为前后两期。盛唐前期,政治开明、经济繁荣,诗人们有较多的机会进入仕途施展才能。盛唐后期,社会危机日甚一日,诗人们仕途坎坷,而诗歌创作却获得丰收”。丁放、袁行霈:《李林甫与盛唐诗坛》,《文学遗产》2004年第5期,第47页。

③《旧唐书》卷九九《张九龄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097—3098页。以下凡引此书只在文中夹注卷数及页码。

④汪篯:《唐玄宗时期吏治与文学之争》,见《汪篯隋唐史论稿》,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200、202页。

⑤这里附带论及苑咸是否曾为司经校书的问题。《新唐书》卷六○《艺文志》载:“《苑咸集》,卷亡。京兆人,开元末上书,拜司经校书。”据《旧唐书·职官志》,东宫官有司经局,设校书四人,正九品下。是《新唐书·艺文志》所言之司经校书与墓志所言之太子校书,都是指司经局校书。唯《新唐书》所言“开元末”,则不确。徐松《登科记考》卷八据《新唐书》将苑咸上书拜官司经校书系于开元二十九年,则更误。

⑥张九龄:《张说墓志铭》,见《全唐文》卷二九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311页。

⑦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文帅》,见《开元天宝遗事十种》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97—98页。

⑧纪昀:《四库全书总目》卷一四九,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279页。

⑨《新唐书》卷二二三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6347页。

⑩《新唐书》卷五八,第1477页。

(11)刘肃:《大唐新语》卷九,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36页。按,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六记载此事为张九龄使苑咸纂修《唐六典》,盖误。

(12)张说:《姚崇神道碑》,见《文苑英华》卷八八四,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4657页。

(13)刘肃:《大唐新语》卷一,第10页。

(14)汪篯:《唐玄宗时期吏治与文学之争》,见《汪篯隋唐史论稿》,第200页。

(15)值得怀疑的原因有二:一是史书记载其事在开元二十二年,距离安禄山谋反的天宝十四载有22年时间,因而这一预见的真实性不得而知,即使真有其事,也是不切实际的;二是《唐丞相曲江张文献公集》卷一○载有张九龄《请诛安禄山疏》,陈尚君《全唐文补编》卷三四以为“此文疑出后人依托”(陈尚君:《全唐文补编》,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407页)。

(16)参见郭绍林:《解读盛唐须区分李林甫的小节和大节》,《河南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第123—126页。

(17)封演:《封氏闻见记》卷五,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40页。有关李林甫对法制的改革,参见赵剑敏:《唐代一场被历史湮没的法制运动:李林甫执政性质新探》,《学术月刊》2004年第2期,第59—65页。

(18)刘开扬:《高适诗集编年笺注》,第201、204页。

(19)崔瑞德:《剑桥中国隋唐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418页。

(20)张福庆:《关于王维“趋附”李林甫一说的考辨》,《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第127页。

(21)丁放、袁行霈:《李林甫与盛唐诗坛》,《文学遗产》2004年第5期,第55页。

(22)陈铁民:《王维集校注》卷一一,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1051—1052页。

(23)《新唐书》卷一二八,第4470页。

(24)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一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258页。

(25)参见陈铁民:《王维新论》,北京: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0年,第20—21页。

(26)参见张清华:《王维年谱》,上海:学林出版社,1988年,第99—102页。

(27)孙昌武:“(王维)结交了李的书记苑咸……以李林甫比曹参,不只是比拟不伦,而且是谄谀过分。”《唐代文学与佛教》,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90页。

(28)参见陈铁民:《从王维的交游看他的志趣和政治态度》,见《王维新论》,北京: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0年,第76页;丁放、袁行霈:《李林甫与盛唐诗坛》,《文学遗产》2004年第5期,第55页;张福庆:《关于王维“趋附”李林甫一说的考辨》,《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4期,第128页。

(29)殷璠:《河岳英灵集》卷下,见《唐人选唐诗新编》本,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99页。

(30)刘禹锡:《刘禹锡集》卷一九,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233、238页。

(31)殷璠:《河岳英灵集》卷下,见《唐人选唐诗新编》本,第175页。

(32)《全唐文》卷三四一,第1530页。

(33)柳宗元:《柳宗元集》卷二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599—601页。

(34)章懋:《枫山集》卷四,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254册,第101页。

(35)《全唐诗》卷七八○,第8826页。

(36)李昉:《太平广记》卷二四二,第1869页。

(37)封演:《封氏闻见记》卷五,第40页。

(38)《新唐书》卷六○,第16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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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土的“元仙墓”及其相关问题研究_张九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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