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属于“北领地”--俄日“北领地”争端分析_雅尔塔协定论文

谁属于“北领地”--俄日“北领地”争端分析_雅尔塔协定论文

“北方领土”主权终归谁属——试析俄日“北方领土”之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领土论文,之争论文,主权论文,试析俄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7年7月24日,日本首相桥本就对外政策发表重要讲话。他说,世界外交的“轴心”过去是在“欧洲—大西洋”,现在则转到“欧亚大陆”。也正是在这次讲话中他提出了对俄关系新的“三原则”,这就是:“相互信任”、“相互利益”和“面向未来”。桥本的这个讲话实际是日本实行新的对俄政策的指导思想。

1997年11月1日至2日和1998年4月18日至19 日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和桥本分别在俄罗斯和日本举行了两次非正式会晤。第一次会晤中双方提出了所谓“叶利钦—桥本计划”,声称要利用日本的资金和技术、俄罗斯的资源共同开发远东西伯利亚。双方特别强调力争在2000年前签订和平条约。在第二次会晤中双方达成协议,日本政府首脑将于1998年秋天正式访俄,1999年实现叶利钦再次正式访日,从而进一步推动和平条约的谈判进程。

1998年7月13日,桥本龙太郎宣布辞去首相一职;7月30日,原外相小渊惠三成为日本的新一任首相。作为前外相,小渊一直参与了俄日间的高层对话。对待俄日问题,小渊在就职后表示,愿意继续奉行发展俄日关系的方针。落实俄联邦总统同日本前首相桥本达成的协议,完全实行两国关系的正常化。

俄日关系中出现的这种新的发展势头引起了世人的普遍关注。俄罗斯和日本虽不及中国和日本之间的关系那样源远流长,但其交往史也相当悠久。俄日关系的历史与其说是合作的历史,毋宁说是争夺与疏远的历史。由此可见,两个国家地理上的相邻并不一定必然导致友好合作的加深,或许反会成为相互对立的因素。纵观历史,许多战争都是起源于领土之争。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苏联参加对日作战,出兵占领了日本北部的四个岛屿。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50多年的今天,两国仍未签订和平条约。这在国际关系史上也是罕见的。原因何在呢?最根本的原因是两国间存在着一直没能得到解决的、复杂的“北方领土”问题。一旦这一主要矛盾得以解决,两国关系中的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因此,深入研究俄日之间的领土之争,是认识俄日关系历史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把握俄日关系发展前景的关键。倘若在新旧世纪交替之际双方能够签署涉及解决领土问题的和约,无疑将是现代国际关系史中的重大事件。

有关俄日间的领土问题,已有许多学者撰文论述,本文将不对“北方领土”的历史再作赘述,而是着重分析俄日双方各自关于领土问题的立场和观点。同时重点介绍我国内学者较少谈及的俄罗斯国内关于领土问题的争论。试图通过对争论的分析,找出制约领土问题解决的因素。

苏日双方关于“北方领土”问题谈判的焦点

日本在领土问题上一直坚持要求苏联归还四岛,只不过是放弃了过去长期坚持的“一揽子归还”的立场,提出只要苏联承认日本对四岛的主权,归还方式和日期可以灵活处理。对待“北方领土”问题,苏联从1960年到戈尔巴乔夫上台以前,拒不承认苏日间存在领土问题;(注:50年代中期,苏日双方都希望改善相互的关系。经过艰苦的谈判,双方于1956年10月19日签订了《苏日联合宣言》。关于领土问题,宣言中指出,苏联为了满足日本的愿望和考虑到日本的国家利益,同意把齿舞和色丹岛在缔结和约之后移交给日本。1960年1月19日, 日美签订了《日美安全条约》,苏联于1960年1月27日向日本发出备忘录, 指出:“苏联不能忽视诸如日本签定损害远东和平基础和制造苏日关系发展障碍的新的军事条约这样的步骤。鉴于这一条约实际上剥夺了日本的独立,且因日本投降而入驻的外国军队仍继续留在日本领土上,这样便形成了新的局势,在这种局势下,不可能实现苏联政府把齿舞岛和色丹岛移交给日本的诺言。苏联政府曾经同意在和平条约签定以后将上述岛屿移交日本,从而迎合了日本的愿望,并考虑到了日本国家的民族利益和日本政府当时在日苏谈判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爱好和平的意向。但是,现在考虑到日本政府签定的旨在反对苏联同时也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的军事条约,苏联政府不能将上述岛屿移交日本以促成扩大外国军队所利用的领土。因此,苏联政府认为必须声明,只有在一切外国军队撤出日本领土和签定苏日和平条约的条件下,才能按照1956年10月19日苏日联合宣言的规定将齿舞岛和色丹岛移交日本。”)1991年4月16日至19 日苏共总书记戈尔巴乔夫访问了日本,在发表的《苏日联合声明》中,正式承认了两国间存在领土问题。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官方首先承认俄日间存在领土问题,并提出了分阶段解决的办法,愿意就领土归属问题进行谈判。1993年10月11日叶利钦访日时双方共同发表《东京宣言》,(注:《东京宣言》就解决北方领土问题确认了以下3点:(1)莫斯科承认俄日间存在领土问题;(2)领土问题就是指北方四岛;(3)作为苏联的法律继承人,俄罗斯表示要遵守苏联所签订的一切协定。《东京宣言》实际上是1991年的《苏日联合声明》的继续,是俄日关系间第一个重要的政治文件,为两国关系发展奠定了新的基础。)奠定了俄日双方谈判的基础。

下面就让我们分析和研究一下在有关“北方领土”问题谈判中,苏日双方的争论焦点。

首先,关于“北方领土”最初发现和开发的争论。在谁首先发现和开发千岛群岛的问题上苏日两国一直各持己见,莫衷一是。在传统国际法中,对国家领土的取得方式其中有一种叫做先占(occupation)。这是指一国有意识地将其统治扩展到不属于任何国家领有的地方,以使该地成为其领土的一种法律行为。先占的客体有两类:一是不属于任何国家的无人居住的土地;二是某些土著部落的土地,这些部落尚未形成符合国际法上概念的国家。(注:韩成栋、潘抱存主编:《国际法教程》,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58页。)(以当代观点来看, 第二类是完全不合理的,而且也随着殖民地的瓜分完毕而失去其适用的余地。)具体到“北方领土”来说,尽管历史上居住和生活在那里的土著人是阿伊努人,但是搞清究竟是谁首先发现和开发(先占)的北方领土这一问题,对苏日两国都非常重要,他们认为这是领有北方领土的基本依据。

日方指出,北方四岛在历史上一直是日本的领土。管辖北方四岛上阿伊努人的是隶属于日本中央政权的松前氏。1644年,日本德川幕府根据松前藩献给幕府的地图绘成正式全国地图,叫做“正保御国绘图”。这是世界上记述国后、择捉、齿舞和色丹的最古老的地图。(注:〔俄、日〕俄罗斯外交部和日本外务省编:《俄日领土问题的历史文献资料汇编》,1992年版,第1页。)日方认为,从地质学上看, 齿舞和色丹岛显然是位于北海道根室半岛延长线上的北海道附属岛屿。这些岛屿自古以来就被视为北海道的一部分。关于国后、择捉两岛,日方的看法是:千岛群岛包括北千岛群岛和南千岛群岛,但是南千岛群岛的国后和择捉从历史上看自古就是日本的领土。其法律依据是1855年2月7日签订的《日俄通好条约》。该条约规定以择捉岛和得抚岛(得抚岛以南即为择捉岛)之间为日俄两国边界,承认择捉和国后岛是日本领土。此外,1875年《萨哈林岛—千岛群岛交换条约》把得抚岛以北的北千岛群岛划归日本,这样整个千岛群岛为日本所有。可以看出,国后和择捉早在日本明治维新前就已得到俄国在条约上的两次正式承认。日方认为这是历史事实,不能因苏联是二战的胜利国就赋予战胜国以改变历史事实的权利。

苏方历来强调俄国人是千岛群岛的第一发现者和开发者,以此证明对千岛群岛的所属权。1984年莫斯科出版的《18世纪上半叶俄罗斯在太平洋北部的探险》一书,详细地介绍了沙俄探险队从17世纪后期开始在太平洋北部的活动。沙俄的探险家以堪察加半岛为基地,由北向南对千岛群岛进行了多次探险。据称,俄国人第一次看到千岛群岛是在1691年。当时哥萨克阿特拉索夫占领勘察加半岛后,向半岛南部征伐,从那里望见南部海上有高耸的岛屿,并给这些岛屿起名为“库里尔群岛”。(注:日本称为千岛群岛。)他们此后还“第一次”了解到了岛上阿伊努人的情况。(注:〔俄〕《18世纪上半叶俄罗斯在太平洋北部的探险》,莫斯科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46页。)

通过对苏日两国所供史料的研究,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千岛群岛亘古属于阿依努人。日俄先后于17世纪开始对千岛群岛进行占领。日本从北海道向北,逐步对阿依努人所居地区实行占领,到19世纪初,日本的统治范围除了它本身的四个大岛(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外,还包括齿舞、色丹、择捉、国后四岛。关于这一点,俄罗斯在日俄外交部共同编写的《北方领土问题历史文献》中承认从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日本对北方四岛的有效统治。(注:〔俄、日〕俄罗斯外交部和日本外务省编:《俄日领土问题的历史文献资料汇编》,1992年版,第4页。 )沙皇俄国在从17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这段时间里,由勘察加半岛向南,一直到择捉岛北面的得抚岛,对北千岛群岛和中千岛群岛上的阿依努人实行统治。沙俄殖民者的势力还没有达到得抚岛以南。俄日边界通过1855年《日俄通好条约》、1875年《萨哈林岛—千岛群岛交换条约》以得抚岛为界固定下来。以后的1905年《朴次茅斯和约》以及1925年苏联同日本签订的《苏日基本条约》都没有改变“北方四岛”属于日本的事实。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北方领土”的归属问题再次成为争论的焦点。

其次,关于《雅尔塔协定》和《旧金山和约》对“北方领土”法律地位的规定。1945年2月, 苏美英三国在雅尔塔举行了三盟国首脑会议,也是战时最重要的一次会议。会上三国达成一项有关远东问题的秘密条款,即《雅尔塔协定》。作为换取苏联对日本作战的条件,《雅尔塔协定》除了规定苏联恢复原沙皇俄国在中国东北的权益外,还特别规定:“由于日本1904年背信弃义进攻破坏的俄国以前权益须予恢复,即:“萨哈林及附近一切岛屿须交还苏联”;“千岛群岛须交予苏联”。(注:《第二次世界大战大事纪要》,解放军出版社1990年版,第877 页。)因此,苏方认为,按照《雅尔塔协定》的规定苏联对于萨哈林岛南部及其附近各岛屿和千岛群岛拥有主权是无可置辩的。

1951年9月4日,美国不顾苏联及许多国家的反对,联合50多个国家,举行了旧金山和会,并于8日签订了《旧金山对日和约》, 企图以法律形式结束日本与每一盟国间的战争状态,使日本成为一个主权国家。该条约与苏联有关的条款是这样规定的:“日本放弃对千岛群岛及由于1905年9月5日《朴茨茅斯条约》所获得主权之萨哈林一部分及其附近岛屿之一切权利、权利根据与要求;本条约所称盟国应为曾与日本交战之国,或任何以前构成第二十三条(注:《国际条约集:1950—1952年》,世界知识出版社1978年版,第346页。第二十三条规定:甲、 本条约应由包括日本在内的签字国批准,并应于日本及包括作为主要占领国的美国在内之下列过半数国家(国家名略)业已交存其批准书后,对各该批准国发生效力。对于其后批准的国家,本条约即于各该国家交存其批准书之日起,发生效力。乙、如本条约在日本交存其批准书九个月后尚未生效,任何批准国得为此目的,于日本交存批准书之日起三年内,以通知给日本政府及美国政府,使本条约在该国与日本间发生效力。)中所指的国家的领土的一部分之国家,假如各该有关国家已签署及批准本条约者;本条约对于非本条约所指盟国之任何国家,不给予任何权利、权利根据及利益;本条约之任何规定也不得有利于非本条约所指盟国而废弃或损害日本之任何权利、权利根据或利益”。(注:《国际条约集:1950—1952年》,世界知识出版社1978年版,第333—347页。第二十三条规定:甲、本条约应由包括日本在内的签字国批准,并应于日本及包括作为主要占领国的美国在内之下列过半数国家(国家名略)业已交存其批准书后,对各该批准国发生效力。对于其后批准的国家,本条约即于各该国家交存其批准书之日起,发生效力。乙、如本条约在日本交存其批准书九个月后尚未生效,任何批准国得为此目的,于日本交存批准书之日起三年内,以通知给日本政府及美国政府,使本条约在该国与日本间发生效力。)日本接受了《旧金山对日和约》。苏联没有在《和约》上签字。

关于《旧金山和约》,苏方认为它是日本和美国单独媾和的产物,严重侵害已经置于苏联主权之下的千岛群岛,以及南萨哈林及其附近岛屿的苏联主权。

对于苏联所强调的《雅尔塔协定》,日本方面认为《雅尔塔协定》只是意见交换的总结,是预备性的文件,最后决定还是应依据和平条约。日方认为,《雅尔塔协定》是在日本没有参与的情况下签订的,而且日本在接受《波茨坦公告》(注:公告表示,三国强大的武装力量将在所有联合国家支援下,继续对日作战直至其停止抵抗为止,并警告日本如不立即宣布无条件投降,即将像德国一样迅速完全毁灭。公告规定日本主权只限于本州岛、北海道岛、九州岛、四国岛及其他小岛之内。)时并不知道有《雅尔塔协定》,因此《雅尔塔协定》对日本来说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日本还举美国对该协定的解释为佐证:“美国认为《雅尔塔协定》不过是与会国当时的领导人阐述共同目标的文件,其本身并不具有最终的效力。”(注:吉泽清次郎主编:《战后日苏关系》,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1页。)

日方认为,尽管《旧金山和约》规定日本放弃了对千岛群岛和南萨哈林的“一切权利、权利根据与要求”,但是没有规定放弃给谁。《旧金山和约》规定,日本放弃的对象应是和约的签字国。苏联没有签字,不是该条约的直接参与者,因此日本就有理由指出,不是放弃对象国的国家占有这些地区是不正当的。所以,日本有权要求苏联撤出。

总之,日方认为北方四岛的主权属于日本,其主要理由可归纳为以下5点:(1)根据日苏(沙俄)两国过去签署的有关边界和领土问题的条约,北方四岛都是在日本的领土范围内;(2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前,四岛历来在日本的实际管辖之下;(3 )《雅尔塔协定》虽然规定千岛群岛归还苏联,但是这个协定是在没有当事国日本参加的情况下签署的秘密协定,因此对日本来说没有约束力;日本所接受的《波茨坦公告》并没有提及《雅尔塔协定》;(4)旧金山和会时, 虽然日本宣布放弃对千岛群岛的所有权,但是没有说放弃给谁;(5 )《旧金山和约》所说的“千岛群岛”不包括四岛。

苏方坚持“北方四岛”属于苏联,其主要理由可归纳为以下4 点:(1)包括“北方四岛”在内的整个千岛群岛首先是俄罗斯人发现的;(2)《雅尔塔协定》明确规定了千岛群岛的归属;(3)既然《旧金山和约》规定日本放弃对千岛群岛的所有权,那么四岛理应在放弃之列;(4)苏联对“北方四岛”的占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果, 如果重新划分四岛的归属,那将是对远东雅尔塔体制和战后所形成边界的破坏。

俄国内关于“北方领土”的争论

独立后的俄罗斯最初所奉行的是“一边倒”的亲西方政策。俄罗斯旨在通过全面加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际政治经济和安全体系,争取西方的经济援助和政治支持来摆脱国内危机。作为经济大国又是邻国的日本,是俄罗斯期望获得大量经援的国家,同日本改善关系是俄罗斯在亚太外交的重要任务。很明显,“北方领土”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日本的大规模经援。虽然双方过去对“北方领土”问题一直都是寸步不让,但这时俄国内却出现了不同的“声音”,对这一问题表现出不同的立场,于是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关于是否要归还“北方领土”的激烈争论。 到1992年秋俄罗斯总统叶利钦访日之时,争论达到了高潮。

这场争论的引发是这样由来的:1991年12月,俄外长科济列夫和议会国际事务委员会主席卢金起草了关于把“南千岛群岛”分阶段交还日本的秘密报告。叶利钦在此文件上批示“应该讨论”。不久以后,俄议会国际事务委员会副主席安德罗诺夫披露了这一消息,并指出,这一文件在副外长库纳泽手中。这一消息在俄国内引起轩然大波。1992年7 月,库纳泽在《独立报》发表文章指责安德罗诺夫泄露国家机密、利用工作情报进行公开论战。他要求“权威性机构”弄清事实,或追究安德罗诺夫泄密的刑事责任,或承认他是精神病患者。接着,安德罗诺夫对国际文传电讯社发表谈话,说明他不是通过官方渠道获得这个材料的。他作为人民代表,有责任揭露和粉碎任何破坏俄罗斯领土完整的企图。他要求库纳泽通过正常途径向新闻界公布文件内容。(注:新华社莫斯科1992年7月29日电。)于是, 一场关于领土问题的论战在俄罗斯全面爆发。

争论分为两派,这里姑且把主张将“北方领土”归还给日本的称为“归还派”,反对归还的称为“反对派”,“归还派”和“反对派”各持己见,针锋相对。

“归还派”主要代表人物是以科济列夫为首的亲西方的外交官和其他部门的官员、少数知名的记者和学者以及北方四岛上的一部分居民。“归还派”支持日本的领土要求,主张政府应该将“北方四岛”归还给日本。他们的主要观点是:(1 )俄罗斯应用事实证明自己是尊重国际法和人权的,是已达到“文明国家”水准的国家。归还北方四岛,可以为俄罗斯换取进入“文明民族大家庭”的权利,并将打开日本经济援助的闸门,使俄罗斯改革得到拯救和振兴。(2 )认为日本有权要回“北方四岛”。1945年苏军对四岛的占领是非法的。侵占千岛群岛是“斯大林所炮制的罪恶帝国计划的一部分”;俄国是“侵略者”,日本是“受害者”;俄国人应该道歉并将侵占的领土还给日本。

“归还派”的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苏联是在日本正式投降后出兵占领“北方领土”的。

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是在1945年8 月14 日, 正式签订投降书是在1945年9月2日。(注:勃·斯拉文斯基:《苏联在北海道和南千岛群岛登陆》,〔俄〕《消息报》1992年5月12日。 )以往在苏联所有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出版物中,对苏军出兵占领“北方领土”的时间都记录为1945年8月28日至9月1日。 但根据已解密的苏联中央海军档案馆保存的档案记载,苏军完成占领千岛群岛南部的战役是在日本正式投降后的1945年8月28日到9月5日之间进行的。

1945年8月9日,苏联宣布同日本处于交战状态。苏军突破中苏、中蒙国境线,迅速击溃盘踞在中国东北的日本关东军。14日,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注:关于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时间,日俄两国在共同出版的《日俄领土问题的历史文献资料汇编》一书中,确认为1945年8月14日。)为此, 远东盟军最高司令官麦克阿瑟起草了关于日本武装力量投降细节的1号命令,(注:1945年9月2 日盟军总司令正式发出1号令。内容为:(1)在满洲、北纬三十八度以北之朝鲜、萨哈林及千岛群岛之日本国前任指挥官及所有陆上、海上、航空及辅助部队,应向苏联远东最高司令官投降。(2 )在日本委托统治诸岛、小笠原诸岛及其他太平洋诸岛之日本国前任指挥官及所有陆上、海上、航空及辅助部队,应向美国太平洋舰队最高司令官投降。(3 )日本国大本营及在日本国本土上、邻近之诸小岛、北纬三十八度以南之朝鲜、琉球群岛及菲律宾诸岛之前任指挥官及所有陆上、海上、航空及辅助部队,应向美国太平洋陆军部队最高司令官投降。)8月15日, 该命令发往莫斯科征求意见。斯大林表示原则同意,但提出了两点修改意见:(1 )把根据英美苏三大国签署的《雅尔塔协定》应当归属苏联的千岛群岛的所有岛屿都列为日军让给苏军的土地;(2 )把北海道的北半部列为日军让给苏军的土地。美国总统杜鲁门只接收了第一条意见,拒绝了第二条意见。杜鲁门解释说:“北海道、本州岛、四国岛和九州岛的日军都已向麦克阿瑟将军投降”。(注:勃·斯拉文斯基:《苏联在北海道和南千岛群岛登陆》,〔俄〕《消息报》1992年5月12日。 )苏联占领北海道的计划落空了。8月18 日苏军攻下占守岛(注:千岛群岛中最北的一个岛屿,隔海峡同堪察加半岛相望。)以后,集中力量实现占领千岛群岛南部岛屿的计划。当时的形势对苏军非常有利:萨哈林岛南部和千岛群岛北部的日军已经缴械投降。8月28日凌晨, 苏军在择捉岛登陆,1.35万名将士组成的日本守军不战而降。接着在9月1日又占领了国后和色丹两岛,日军均未抵抗。攻占齿舞岛的最后一仗是在9月5日结束的。由于日军均未抵抗,所以双方均无伤亡。

战争的进程说明,“北方四岛”是在日本宣布投降以后,其中齿舞岛是在日本在投降书上签字以后,才被苏军占领的。

1946年2月2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作出决议,设置以南萨哈林岛及千岛群岛丰原市为中心的南萨哈林州,并将其编入俄罗斯联邦的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注:〔日、俄〕俄罗斯外交部和日本外务省合编:《日俄领土问题的历史文献资料汇编》,1992年版,第31页。)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于2月22日以主席团的命令加以确认。与此同时, 苏联把在千岛群岛和南萨哈林的交通、金融机关、公共设施和产业设备实行国有化。1947年2月25日,作为国内宪法程序, 最高苏维埃会议又通过了《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基本法)正文修改及补充的法律》,将萨哈林州升格,直属俄罗斯联邦。

第二,苏联单方面将“北方领土”划入自己领土范围内,这违反了国际法。

归还派代表人物之一俄罗斯学者斯拉文斯基指出:从1875年到1941年至1945年的太平洋战争结束前,千岛群岛一直是在日本的统治下。1945年8月至9月苏军占领了千岛群岛,然后又在1946年2 月单方面将“北方领土”划入苏联领土内。所有这一切都粗暴地违反了国际法。因为,交战国家的边界分歧是通过和约得到解决。千岛群岛的占领状态之所以一直持续到现在,是因为俄日间领土划定始终没有通过国际法的协调。斯拉文斯基还认为,苏联是在日本投降后占领这些岛屿的,因此是非法的。他还指出由于日军未抵抗,双方均无伤亡,所以关于“苏联士兵为争夺这些岛屿流了血”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注:〔俄〕弗·扎伊采夫,勃·斯拉文斯基:《俄罗斯和日本:外交关系恢复40年》,《远东问题》1996年第1期。)

第三,《雅塔尔协定》不能成为苏联占有“北方领土”的法律依据。

另一位学者普任早在1991年就提出,《雅尔塔协定》不能作为苏联占领北方四岛的法律依据。在这次争论中,他再次强调自己的观点。他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他首先论证了齿舞和色丹岛的历史隶属问题。俄日间的边界线在1855年的协定中已确定,俄罗斯没有同日本争夺齿舞和色丹两岛的根据,应归还这两岛于日本。关于《雅尔塔协定》的法律地位,他指出,《雅尔塔协定》是三国协调的产物。斯大林曾对罗斯福说,如果苏联的条件被接受,那苏联人民就能够理解为什么苏联要出兵日本。《协定》规定了苏联的法律义务——出兵对日作战;美英的义务是完成《协定》中提出的条件,即苏联所提的对战后远东的重新安排。如果苏联因完成《协定》中所规定的义务,它就有权从战争胜利之日起占据南萨哈林和千岛群岛,那么这样做未必是合法的。1945年9月2日即日本已在投降书上签字以后,苏联已没有直接的权力占据千岛群岛,除非有美英的授权。《协定》结尾明确指出:“苏联的要求应在战胜日本后,无条件地予以满足。”这说明,苏联要求的实现应是在战后由三方共同完成,苏联单方面的行动是没有法律基础的,《雅尔塔协定》不能作为解决千岛群岛问题的法律依据。他还提到,出兵占领千岛群岛已超出对日本的战争惩罚,因为斯大林想要改变远东的边界线是蓄谋已久的。他企图通过对日战争的胜利,使苏联既获得通向太平洋的自由出海口,又在远东巩固自己的军事政治地位,从而确保自己对外政策的利益。作者的结论是:俄罗斯应该首先把齿舞和色丹两岛毫无条件地归还给日本,至于南千岛群岛的国后和择捉,两国都不具有拥有它的法律根据,因为《雅尔塔协定》不是解决千岛群岛问题的法律依据,又因日本在《旧金山和约》中放弃了南千岛群岛。作者建议,国后和择捉两岛只能上诉到国际法院,通过国际仲裁交还日本。(注:〔俄〕普任:《苏—日:可以用法律解决北方领土吗?》,《国家与法》1991年第7期。)

第四,俄罗斯作为前苏联的继承者,应该履行1956年苏日签订的《苏日联合宣言》。

主张归还领土的外交部领导人认为,俄罗斯作为前苏联的继承者,不能有选择地履行或抛弃前苏联签署的国际文件,包括1956年的《苏日联合宣言》。俄罗斯拒绝执行宣言中的某些条款就意味着拒绝整个宣言。关于把齿舞和色丹两岛交给日本是签订这个宣言最基本的条件之一。违背这一条款必将会引起停止执行该宣言其它条款的后果,包括结束战争状态和建立外交关系。因此必须坚持按1956年苏日联合宣言的条款处理领土问题:在签订和约后,把齿舞和色丹两岛先归还给日本,然后再谈判其他两岛问题。

第五,岛上居民心理的动摇。

由于“归还派”的大力宣传以及俄罗斯政府对岛上经济状况缺少应有的关注,随着“北方四岛”上的经济情况的日益恶化,岛上居民的立场在这场争论中发生了有趣的变化。一部分表示要加入日本国籍,一部分想返回俄罗斯大陆,但是每户搬迁费就需要7万多卢布, 在当时并不是人人都能负担得起的。1992年8月2日,历史学博士拉·阿利耶夫在电视讲话中号召千岛群岛人不要反对日本的领土要求,千岛群岛人应加入日本国籍,日本政府为此可每月付给他们每人300美元。 那些想返回俄罗斯大陆的将发给搬迁费。同年俄罗斯的一项社会调查表明,在岛上2.5万居民中,有30%的人有所动摇,表示俄日间不要再争吵下去,俄罗斯要满足日本的领土要求。(注:〔俄〕阿·普·马尔科夫:《俄罗斯和日本》,莫斯科俄罗斯世界出版社1996年版,第56页。)

随着归还派在叶利钦访日前的积极活动,俄罗斯国内反对派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反对派坚决反对在领土问题上让步,认为俄日之间根本不存在领土问题。反对派来自各个层面,主要代表有俄军方和议会、地方官员、学者等,其观点有相当广泛的社会舆论支持。

反对派的理由如下:

其一,“北方领土”对俄在远东地区的防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992年7月28日, 俄罗斯议会举行了“俄日关系和俄联邦问题”秘密听政会。在听政会上,代表“归还派”的外交部和代表反对派的议会和军方极力陈述各自的主张,使国内有关“北方四岛”的领土争论达到了高潮。俄军总参谋部给听政会提交的文件题目是《总参谋部关于划定领土问题的决定》,文中称:“南千岛群岛不仅是能扩大俄的防御范围和确保堪察加军事基地的运输通道,而且在发展太平洋舰队方面起主要作用,四岛对俄在远东地区的防御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一旦日本占有四岛,将对俄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俄罗斯国防部代表在谈到领土问题时认为:“俄罗斯在领土上向其他国家再作出任何让步都会对俄罗斯对外政策的一个不可动摇的原则——战后边界不可侵犯提出疑问。而且,日本方面可能认为,在持强硬立场情况下,今后还可以从俄罗斯得到新的、更大的领土让步。有可能因此而产生连锁反应,使别的邻国也提出领土要求,并削弱俄罗斯在同中国的边界谈判中的地位。”(注:俄通社—塔斯社莫斯科1992年7月28日俄文电。)

其二,领土问题的解决必须遵照国家宪法,不可损及国家的多方利益。

俄罗斯议会认为,现在不可能签署俄日和约,必须由俄罗斯代表大会或者最高苏维埃决定,根据宪法来解决这四个岛屿问题。任何机械的解决方案都将给俄罗斯的国际声望造成损失,将被认为是无效的。议会提出,南千岛群岛是俄罗斯“民族利益区”,不应把它当作纯外交方面的领土划界问题,而作为全国性的问题来讨论是适宜的。任何非公开作出的仓促决定,从狭义上说都会遭到俄罗斯社会舆论的否决,都可能导致国内政治形势加剧。议会还对归还四岛会换来日方对俄罗斯的大规模经济援助的观点表示怀疑。他们还指出,南千岛群岛周围海域的矿物资源和生物资源的价值超过假设的日本援助的几倍。(注:俄通社—塔斯社莫斯科1992年7月28日俄文电。)

此外,学术界的一大批知名学者联名上书叶利钦,从历史、法律、政治、经济的角度论证日本对四岛的主权要求毫无依据,四岛自古就是俄罗斯的领土,归还四岛将损及俄罗斯多方面的重大利益。他们指出,如果不通过国家议会和全民公决就割让俄罗斯领土,将是不道德的。管辖四岛的萨哈林州领导人费奥多罗夫也坚决反对归还四岛。他说,如果中央政府决定归还四岛,该州将宣告独立。这一立场还得到远东地区不少地方领导人的支持。

其三,《雅塔尔协定》不可违背。

反对派强调,如果俄罗斯放弃四岛,将开归还领土之先河,这意味着违背《雅塔尔协定》,将导致战后亚洲、欧洲的边界的重新划分,那将不仅仅是日本对俄罗斯提出领土要求,波罗的海三国,罗马尼亚等与原苏联相邻的国家都会对俄罗斯提出领土要求。破坏根据《雅塔尔协定》形成的战后秩序,将给和平带来不可预测的后果。(注:〔俄〕阿·普·马尔科夫:《俄罗斯和日本》,莫斯科俄罗斯世界出版社1996年,第62页。)

在这种情况下,1992年叶利钦作出了推迟访日的决定。可以看出,领土问题关乎国家的各种利益,在领土问题上处理不当,将会遇到国内的坚决抵制,危及政权;也会使俄日两国的友好关系非但不能加深,也许还会恶化。

制约领土问题解决的因素

苏(俄)日领土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主要是因为受到以下3 个因素的制约:

第一,苏联在领土问题上的强硬立场。众所周知,沙皇俄国是传统的扩张主义国家。苏联继承了这一传统。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苏联利用参加对德和对日作战的机会,占领周围国家的大量土地。苏联长期以来坚持认为,作为战争结果形成的领土和边界是不许改变的。1975年欧安会通过了战后边界不可侵犯的原则,这使苏联在战争中获得的领土从政治和法律上得以巩固,是苏联外交的重大胜利。欧安会的文件只适合欧洲,但是苏联在“北方领土”问题上也采取同样的立场,担心在一个地方让步,会在其他地方引起连锁反应。

第二,冷战期间整个国际形势的制约。冷战期间,形成以苏美为首的东西方对抗的局面。日本加入西方阵营,成为美国反对苏联的基地。东西方关系的任何变化都会不同程度地对苏日关系以及两国围绕“北方领土”问题的谈判产生影响。冷战年代,“北方四岛”是苏联与美国对抗的前沿阵地,在战略上对苏联有特殊意义。这种情况下,苏联把北方领土归还日本,等于增加西方的反苏基地,削弱自己在亚太同美国争霸的地位。

第三,“北方领土”问题是俄罗斯国内各派政治势力斗争的筹码。新俄罗斯是一个政治和舆论多元化的国家。特别是涉及有关领土和边界等敏感问题的对外政策,常常成为各派政治势力斗争的筹码。如前所述,叶利钦总统原计划于1992年9月访日, 但由于议会和有关地方领导人就北方领土问题公开持不同于行政当局的强硬立场,不得不改变行期。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国内的民族主义和大国主义呈上升势头,各党派都企图利用民众的心理,捞取政治资本。而且1993年俄罗斯新宪法规定,任何领土变更必须通过公民投票。所有这些都是构成最高当局解决北方领土问题的掣肘因素。

现在看一看上述因素的变化情况。可以说,从俄罗斯领导人在北方领土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灵活态度来看,第一个因素已经削弱。第二个因素由于冷战结束,俄罗斯同西方伙伴关系的确立,似乎已不再起作用,或者至少可以说已大大削弱。但是,第三个因素同原苏联相比,则明显增强。如果说,第一、第二两个因素的变化有利于北方领土问题的解决,那么第三个因素的变化却增加了解决北方领土问题的难度。

苏联和俄罗斯解决北方领土的立场先后发生了从拒不承认有领土问题到同意分阶段解决的重大变化。俄罗斯分阶段解决立场的核心是:先发展其他方面的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然后在条件成熟时,再考虑解决领土主权问题。日本的立场也先后发生变化:过去强调政经不可分,即领土问题不解决,其他关系就不可能得到发展;现在则同意,不能因领土问题的存在影响同俄罗斯其他方面关系的发展。可见,俄、日在解决领土问题上的立场在逐渐靠近。这是解决“北方领土”问题前途上出现的曙光。但是,鉴于民族国家仍是当代国际关系的主体,争端的当事者都是主权国家,领土主权仍涉及国家和民族的最高利益,而且只有由俄日两国自行选择和决定解决争端的方法,才能符合国家主权的原则,所以解决“北方领土”问题的难度还相当大,前景还难以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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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属于“北领地”--俄日“北领地”争端分析_雅尔塔协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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