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核电产业的本土化_核电论文

论核电产业的本土化_核电论文

关于核电产业的国产化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核电论文,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核电产业的国产化,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它涉及核工业、电力工业、机构制造业、冶金工业、信息产业等部门。

核电起步如从1970年由728院(上海核工院的前身)开始设计秦山一期算起,已过去了30年的时间,迄今有建成3台机组,在建8台机组的业绩。至今核电产业在国产化方面的进展还不太理想。这是由于发展核电的一系列根本问题尚未很好解决造成的。表现在体制不顺,缺乏核电发展规划,发展堆型不明,多头引进,国产化工作没有统一安排等方面。

有人主张今后的国产化要由项目业主为主体来推动。我们认为是不可能的,因为核电项目一旦被批准和启动,项目法人所考虑的只是在限定的工期和批准的预算内,如何合理安排才能完成任务。而没有精力,也没有能力去考虑国家发展核电的全盘规划和本项目在全盘规划中所处的位置。秦山一期和秦山二期的建设是一证明。大亚湾在合同谈判初期,也曾设想引进技术来实现逐步国产化。但是当时没有国产化的主管领导单位出面组织,以致在引进的费用,国内消化配套资金和制造厂技改投资等方面难以处理,也就是没有哪个单位出这笔技术引进的资金。作为项目法人的目标是建成投产,并不追求技术是不是引进,因此中方谈判代表只好收回引进技术的提法。所以国产化仅靠个别单位的努力是无法实现的。

为改变国产化进程中的被动局面,真正能有条不紊地、脚踏实地地推动国产化的进展,我们认为首先要成立一个有权威的领导机构。这是因为核电产业涉及的面非常广泛,涉及的政策问题分属于不同层次政府的各个部门,我国目前又处于体制变动的非常时期,因此为了制定核电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利益关系,需要成立一个有权威的领导机构。层次要高,说话要算数,办事人员要精干。

有了这个机构还要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观点和利益

经营核电的主管单位目前至少有三家,三家对核电今后发展的方向、道路和规模,有相同的观点,也有分歧的看法。所以应协调三方的观点,统一三方的步调。把三方的力量扭成一股绳,都统一在全国核电产业国产化的范畴内。

(2)组织国家队

要组织起设计队伍的国家队,制造业的国家队。在设计和制造的技术尚未完全掌握,队伍还未壮大之前,反对搞水平不高的盲目而无序的竞争。要像两弹一星那样,集中优势兵力,实现大力协同。如果现行体制不变,也要明确各家之间的分工和协作,在设计院和工厂内部按岗位定出目标,人员要竞争上岗。

(3)制定核电发展的20年长期规划。

一个国家要发展核电,首先要由政府主持制定技术路线、技术政策和能源战略发展规划,这是国际发展核电的经验总结。因此首先应明确核电在我国中远期能源战略中的地位,以确定核电发展的技术路线和规模。

核电工业所需投资大,涉及工业部门多,一座核电站从规划到建成需7-8年,其寿命为40-60年。因此核能政策是属于国家中长期能源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规划一旦制定并经中央政府批准,这个规划是跨政府任期的,没有特殊理由,不能任意变动。

(4)制定人才发展规划

发展核电,人才是关键。不论设计院或制造厂,不论是施工单位或运行单位,如果没有足够的有能力的人才,引进的技术,就不能及时消化和吸收,将会影响到国产化进程的速度。“文革”前毕业的技术骨干,多数已退休,“文革”造成青黄不接的阴影并未过去。在工作中有技术经验和管理经验的中年骨干特别缺乏。面对市场经济的大潮,优秀的人才往往流向待遇高的三资企业。设计院的待遇不高,没有多少吸引力。即使招聘到的人才,也往往是作为跳板,这几年也跳槽了。造成人员大量流动,不利于业务的延续和人才的成长。如何能把人才招进来,又留得住,向各级领导提出了严峻的课题。

(5)制定设计自主化和装备自主化的规划

在20年核电发展规划中,应该明确规定堆型和规模,随后采取技贸结合的原则,在前10年中,连续6台机组同时引进设计技术和制造技术。引进的技术要落实到分工定点的设计院或制造厂。

把实现国产化的目标暂定为10年,也就是说10年之后,设计完全自主化,设备的国产化率能达到70%-80%。按此期限来排出一个体现各种关系的网络进程表。对设计院和制造厂要订出10年之内消化、掌握技术的具体计划,定出若干阶段性目标,限期完成。

其实,仅是从技贸结合引进的技术范围恐怕是不够的。设备制造用的各种特殊材料要不要国产化?仪器仪表要不要国产化?要不要单独引进技术?核电设备成千上万,要很好研究一个引进技术的清单,同时也根据现有力量分期分批安排国产化的清单。要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

此外,不要忽略了周期长的科研项目,我们对引进的技术要知其所以然,必须加以试验验证,才能得到第一手的试验数据。设备试制完成之后,必须进行性能测试,寿命考验和抗震试验。我国是多地震国家,应该建立大型设备的地震试验台架,以验证其抗震能力。这些也都应列入规划。

(6)筹措资金,给国产化进程以财政支持

引进技术需要钱,为消化引进的技术也要钱,制造厂的技术改造要钱,人员的出国培训也要钱,聘请外国专家要钱,建造科研台架,安排科研任务也要钱,凡此种种都需要有资金的支持。

当制造厂生产出的产品,如果因加上技术转让,各种研发费用后的价格超过了国外产品价格时,超过部分,也应该由国家补贴而不应增加项目业主的负担;或者制定政策,上述费用分摊在10个—20个机组上,而不是集中在前2-4个上。

(7)制定鼓励核电和支持核电的国家政策

我国目前的核电还是幼稚工业,所以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在政策上加以扶植。如果没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和扶植政策,在单个核电厂按现行计价办法确定上网电价的情况下,还贷期只凭竞价上网这一条,就足以封杀核电事业。

核电目前尚不足与煤电、气电进行商业竞争,还不能完全依靠市场的力量来发展核电,这种态势决定了我国核电产业只能作为政策性产业才能渡过起步期。但核电只要能给予适当的扶植和支持,可以逐步降低造价和营运费用,存在着提高经济性,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余地和可能。

所以在此过渡期内,必须制定有利于核电发展和支持国产化的政策,例如:国际上通行对化石燃料电厂征收大气污染税;要求电网必须购入一定量的清洁能源电量;建立电力可持续发展基金(从发电、输电、配电环节上征收,资金投向清洁能源);对核电的增值税政策应更加合理。待核电产业日渐成熟时,可逐步取消某些优惠政策。

标签:;  

论核电产业的本土化_核电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