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场化角度解决“三农”问题_三农论文

从市场化角度解决“三农”问题_三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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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人们大都把解决“三农”问题的着眼点放在工业化特别是城镇化方面,对于推 进农村的市场化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我认为,农村的市场化,是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基 础与先决条件,是先于工业化和城镇化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一、市场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

在我国过去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的统治下,广大农民被束缚于地主或自己仅有的 小块土地之上,为提供实物地租、赋税和满足家庭消费需要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使 整个农村社会长期处于自然经济状态。近代工业的发展,工业品对农村消费方式的冲击 ,促使一部分农产品转化为商品,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 系的基础,形成了城乡分割、工农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

建国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二元经济结构在某些方面被人为地强化。农村实行人民公 社体制,从根本上取消了农户作为独立自主的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的地位。国家取消了 粮食和农副产品的市场交换,统一制定计划价格,工农业产品实行不等价交换,以廉价 的方式从农业获取工业化所需要的资本积累,使本来就很贫穷的农民无偿地作了贡献没 有得到应有的补偿,农民、农业和农村没有资金积累缺乏发展能力。国家长期着重于城 市的工业化,把以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形式提取的农业剩余投入城市的工业化和 城市建设,农业大都只能长期维持简单再生产,生产方式和经济形式难以改变。国家极 为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把农民长期束缚在土地之上,除了务农别无出路。高度集中的 计划经济体制使农村经济受行政权力所控制,长期未能向市场化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逐步使社会生产力得到解放,农村市场 化进程快的地区农民迅速脱贫致富,农业和农村面貌大为改观。这一发展变化,在浙江 演进得最为典型。

浙江本是一个人多地少、资源稀缺、工业基础薄弱的省份。从1978年以来,农民千家 万户兴办家庭工业和乡镇企业,不少家庭作坊发展成为具有相当规模的私营企业。在市 场机制的激励下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多种产业多个领域的劳动者和投资经营者,不仅获 得劳动收入,而且获得日益增多的投资收益和经营管理收益,逐步形成能人、投资者、 企业家创业带动千百万农民就业的全新局面。浙江农村经济的市场化进程,使农业增效 ,农民增收,农业的基础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浙江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949年为47 元,1978年为165元,30年间只增加了118元;而到2003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3 41元,跃居全国第三位,25年间增长了32倍多。浙江通过农村的市场化,走上了一条解 决“三农”问题的成功之路。广东、上海等东部沿海地区的“三农”问题,也是在农村 市场化的道路上逐步得以解决的。

中西部地区是“三农”问题最为严重的地区,与浙江、广东、上海等东部沿海地区形 成鲜明对比的正是农村市场经济不发展。农村市场化程度低,成为中西部地区“三农” 问题严重的根本原因。

一是广大中西部农户及农民尚未成为独立自主的商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市场经济活动。 中西部农户,像浙江农户那样成为商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工商业通过市场经济活动获得收 益的不多,基本上还是从事传统农业和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农业劳动生产率长期低下 ;加上农村人口多、土地少,扣除口粮、种子、饲料等,农产品的商品率大约只有50% 左右。就是作为商品的这一半农产品,还是由国家统一定价,农民未能从农产品交换中 获得应有的补偿和收益。近些年来即使放开了农产品经营,但农户由于未能直接进入市 场交易,得利的也只是粮食经销商而不是种粮人。这使以农业为生的中西部农民获得的 收入只能或尚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再加上各种负担过重和摊派太多,由此产生“三农 ”问题并且日趋严峻。

二是农民工尚未成为劳动力商品所有者通过平等的市场交换获得自身的经济利益。据 国家统计局调查,2003年全国外出流动就业的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量已近1/4。农民 外出打工成为增收的主要来源,对“三农”问题有所缓解。但是,民工的工资收入,据 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2001年的调查,平均月收入仅583元,其中400元以下的占26.9%; 低收入只能低消费,农民工平均月生活费支出在400元以下的占88.5%,时隔3年,目前 农民工的收入仍然是这种状况。农民工收入极低,生活条件极苦,与他们所付出的劳动 根本不成比例,劳动力价格明显低于劳动力价值;更有甚者辛苦劳动数月以致半载一年 得不到工钱,有的根本就无法讨到工钱。这些说明,虽然农民已进城打工,可其经济身 份并未转换,他们的劳动不值钱,仍然遭受着超经济的盘剥。当前的“民工荒”,很大 程度上就是民工由于工资大大低于其劳动力价值,劳动力商品交换不平等而自动退出了 市场。目前由于农民工还遭受着种种超经济剥削连劳动力简单再生产都不能维持,当然 也就不可能改变自身的贫穷和农业、农村的落后面貌,“三农”问题难以解决也就不可 避免。

中西部农村的发展,必须而且只能像东部沿海地区一样,走市场化的道路。只有农村 的生产者成为了独立自主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才能从根本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市场经 济是先进于自然经济的社会经济形态,农村的生产力要发展只能以市场经济取代自然经 济,通过发展市场经济来打破和彻底改造传统的农业社会,进而逐步向工业化、城市化 和现代化迈进。

二、市场化是先于工业化和城镇化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和根本途径

目前,人们大都把解决“三农”问题的着眼点放在工业化特别是城镇化方面,对于推 进农村的市场化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我认为,这就陷入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 问题的误区。

第一,工业化和城镇化不可能脱离市场化的基础和进程而孤立推进。

纵观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正是以市场化这一强大的经济力量摧毁 了宗法制度、封建等级制度和自然血缘关系而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始于十八世纪三十年 代英国的产业革命,是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开端。英国、美国、法国、德国等欧美经济发 达国家从十八世纪三十年代到十九世纪中后期走完了工业化进程。资本主义工业化,是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机器大工业建立起自己的物质技术基础,使大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 据优势地位的发展过程。正是由于市场和贸易的不断扩展提出了扩大再生产的要求,资 本的积累和科学技术的发明、应用为变革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提供了现实条件,才走上 了资本主义工业化的进程;资本对价值增殖的不懈追求和市场竞争的外在强制,即市场 机制的客观调节,成为机器大工业迅速取代以手工技术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的强有力杠 杆。资本主义工业化使社会生产力迅速地得到巨大发展,由此形成工业中心和城市的迅 速发展。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工人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进入 工业生产体系,从而推动了城市化的进程。资本主义市场化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化和 城市化的经济前提和物质基础,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是资本主义市场化的发 展成就和必然结果。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农业基础薄弱、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收入低下,根本原因就是农 村尚未以市场经济取代传统的小农自然经济这一落后的生产方式;城市市场化程度大大 高于农村,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尚未通过广泛的、完全的商品交换建立起经济联系,又 是造成城乡分割、工农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的根本原因。只有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特别 是大力加快推进农村的市场化进程,使市场成为联接城乡经济的纽带,使工农之间通过 平等的商品交换获得经济利益,建立起统一的市场分配机制,才能改变城乡分离的二元 经济结构,才能消除城乡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才能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我国只有大力加快推进市场化特别是农村的市场化进程,才能为工业化和城市化奠定 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物质技术基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为了推进工业化,长期人为地采用 工农业产品不等价交换“剪刀差”来提取农业剩余用于工业和城市建设,按照主观意志 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推进工业化,结果是掠夺了农民和农业,造成了农业萎缩、农民贫困 和农村落后。在必须彻底地实行改革以市场经济体制取代计划经济体制的今天,我们再 也不能走过去以行政手段推行工业化的老路,而必须走以市场化来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 的新路。我国如果不着力于发展市场经济,特别是不大力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势必加剧 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离开了市场化而孤立地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所谓工业化和 城市化难免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硬要以行政手段推行工业化和城市化,必然违背 经济和社会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扭曲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我国只有大力加快市场化特别是农村的市场化,才能使工业化和城市化具有强大的经 济载体和内在动力,才能为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资金积累和物质技术基础,同时使农村 地区在发展市场经济中也逐步开始工业化进程,从而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互动和协调发 展。这已为我国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农村的实践所证实。

浙江农村的市场化以农民从事小商品生产为起点,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推进了农村产 业结构和农业结构的大调整,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非农产业的大发展,使农村经济 逐步走上工业化道路,由此带动了农村的城镇化建设。这一发展变化在温州地区尤为突 出。温州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商品经济发展最早和最快的地区。上世纪80年代末, 不甘贫穷的温州农民,家家户户从事小商品生产,发展了非农产业和农村工业,商品经 济的发展和随之为商品流通而兴建的各类市场迅速地推动了城镇建设。20多年来,全市 小城镇从18个发展到128个,人口占全市的60%以上,工业总产值占全市的80%以上,社 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市的70%以上,其发展之路就是以市场化带动工业化和城镇化。

温州以市场化带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历程,展示的就是我国农村逐步从自然经济 向商品经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工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自然历史 过程,反映了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历史必然。温州通过市场化率先解决了“三农” 问题,使农村逐步走上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道路,这就是我国广大农村脱贫致富、解决 “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

第二,脱离市场化这一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基础采用行政手段推行工业化和城镇化, 不仅不可能解决“三农”问题,而且恶化了“三农”问题。

当前,不少人认为,我国的城市化率比世界平均水平低10个百分点左右,也明显低于 同等经济发展水平国家。我国的城市化严重滞后,工业化水平低,是导致城乡差距扩大 和农民贫困的根本原因,因此必须实施城镇化战略和推进新型工业化来解决“三农”问 题。我认为这是只见现象不识根本的看法。应当看到,我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低, 是市场化水平低的必然结果,根本原因在于市场经济不发达所致。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水 平是由市场化的经济发展水平所客观形成的,没有经济的市场化,单靠主观意志和政策 措施不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水平。

由于缺乏市场化的经济基础,不少政府官员以为行政权力可以主宰一切、改变一切, 武断地用行政手段和类似于搞运动的方式强制推行城镇化;而所谓工业化或新型工业化 ,由于缺乏现实的物质条件和市场机制的客观调节,不过是一个空洞的口号。为了推行 城镇化,不少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大量占用耕地盲目搞房地产和开发区来“制造”城 市,许多地区通过城镇建制的升级以增加城镇数量和扩大城市规模,一些地方政府通过 宣布取消农村户口来提高城市化比率,更有甚者提出把农民“赶”进城就能解决“三农 ”问题。凡此种种,都是把城镇化和工业化看作是可以任由人的主观意志采用行政手段 通过政策、法令推行就能实现。这些认识和做法不仅未能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反倒 使经济社会出现了新的更为尖锐的矛盾。

据《中国经济时报》2004年4月9日《失地农民的出路与现实》一文所载,据农业和国 土资源方面的有关专家测算,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各种形式征用农地的价格“剪刀差” ,从农民身上至少“拿走”近5万亿元。这些年来由于采用行政手段推行城镇化,大量 土地通过地方政府之手被征用,造成了4000多万徘徊在城市边缘的“失地大军”,他们 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根本不可能转化为市民。成千上万游荡于城市边缘的 “失地大军”,已经恶化了“三农”问题。“失地大军”如不能被妥善安置,必将对整 个社会的发展以至国家的稳定产生负面影响。对此,我们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

我国城市化率低,不可否认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民自由进城谋生有 关,但根本原因还在于计划经济体制限制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过去以政府为主导支配 工业化进程,城镇劳动力不足时也从农村计划招工,只是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束缚了生产 力发展导致工业发展缓慢,所以未能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在当前既有的 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下,数以千万计的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尚且难以获得 工作岗位,再把数以亿计的本不具备城市生存条件和能力的农民“赶”进城,这些进城 的农民何以谋生?何以生存?我们必须看到,千千万万进城的农民工,除了主要集中在沿 海地区进了工厂的那些农民工的工作相对稳定一些外,其他很难有稳定的工作、固定的 居所和维持即使是最低城市生活水准的工资收入,他们在城里的生存状况十分艰辛,根 本积累不起在城市定居所需的昂贵费用,不可能成为市民,其“根”还在农村,其身份 还是农民。农民不能进入大工业生产体系成为市民,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以农为生的小农 生产方式和农村生活方式,简单地采取将农村户籍变为城镇户籍,只是文字上的改变, 改变不了农民的经济身份,提高不了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 ”问题。

将城镇建制升级,盲目圈地“制造”城市,由于缺乏产业基础,不但不能推进工业化 和城市化,反倒剥夺了农民借以维持基本生存的土地,更置农民于失去基本生产资料缺 乏生存保障的困苦之中。而且城镇建制的升级,增加和扩大了政府行政机构、人员和经 费,更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成为农民的各种负担和摊派日益加重的基本原因。

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客观现实 ,是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推进的自然历史过程。只有随着城乡市场经济的大发展, 一部分农民进入城市的大工业体系转化为市民;一部分农民像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从事 商品生产经营的农民那样,相对集中在城镇或乡村从事农业和非农产业,他们才能逐步 改变经济身份;随着商品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而来的财富积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三农”问题,并相应地推进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发展的历史 过程,绝不能急功近利,不能脱离经济发展仅凭主观愿望和长官意志采用行政手段一蹴 而就。

第三,脱离市场化这一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基础采用行政手段推行工业化和城镇化, 削弱甚至破坏了农业的基础地位。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相对不足,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绝对多数。农民谋生的 基本生产资料是土地,我国十几亿人口赖以生存的粮食来源于土地和农民。据《中国经 济时报》2004年4月9日《失地农民的出路与现实》一文载:从1997年到2003年底,全国 耕地面积从原有的19.5亿亩锐减到18.51亿亩,近7年来有近亿亩耕地被征用。耕地税减 成为全国粮食产量连续5年下降的一个最重要、最直接的原因。2003年粮食产量从1998 年的5.12亿吨降至4.31亿吨,每年形成0.25亿吨至0.35亿吨的缺口,2003年的缺口高达 0.5亿吨,粮食年人均占有量从1996年的414公斤下降到2003年的333公斤。当前,粮食 安全成为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的一个极为重大的问题,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决不 能忽视由于脱离经济发展的条件和基础用行政手段推行城镇化使耕地锐减所造成的粮食 安全隐患。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特别是我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的基础地位更加重要。 我国农业基础不是已经很坚固,而是相当薄弱,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 的一个十分重要而基础的方面。工业化和城市化必须建立在农业所提供的农副产品足以 维持全部社会成员生活消费需要的基础之上。没有农业的大发展,其他各行各业都不可 能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更是一句空话。我国农业基础本来就很脆弱,特别是近些年来 采用行政手段推行城市化,农业更面临新的危机。在我国的农业生产率尚未提高到可以 大量减少耕地就能满足粮食需求的情况下,采用行政手段大量占用耕地人为地推行城市 化,盲目地把农民从耕地上赶走,只会损害农业的基础地位,只会侵害甚至剥夺农民的 基本生存权益。这不仅不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反倒恶化了“三农”问题,并且造成 了新的更为复杂、更为严峻的社会问题。

根据我国当前的现实状况,政府当然应该放开农民自由流动进城打工的渠道,我国每 一个公民包括农民应当具有自主谋生、自由迁徙的权力。政府为农民自谋出路在城镇就 业和在城镇生活提供平等的社会条件,这无疑是缓解“三农”问题的举措之一,但农业 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不可能消灭农民,必须稳定农民队伍以发展壮大农业。 进城打工的农民只能是全国农民中的少数,他们进城打工大多是不得已而为之,能够在 城市转变为市民的则更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农民仍然必须而且只可能留在农村为农业这 一国民经济的基础建设做贡献。广大的农民如何在农村生存发展?农业这一国民经济的 基础地位如何巩固加强?这正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亟待解决的“三农”问题。这显然不是 把农民“赶”进城或采用行政手段推行工业化和城镇化所能解决的问题,而只能是通过 广大农民群众在农业领域和农村去大力发展农业和非农产业,通过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 以更快地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问题。在农业和农村经济通过市场化而得以快速发展 的基础之上,农民才能增加收入逐步富裕起来,农业的基础地位才能得以巩固发展,农 村的落后面貌才能得以改变,工业化和城市化才具有现实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所以 ,解决“三农”问题,最为重要和最为根本的方面,就是大力推进农村的市场化。

三、实行政府改革是推进农村市场化的关键

推动和发展农村的市场化,从根本上来说,动因源于农民。农村发展市场经济,经济 活动的主体是农民。当前我国农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只有成为市场的主体才能 成为经济活动的主体。这对于农民自身来说,必须打破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观念 ,树立并强化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换的观念,像温州农民那样进行商品生产和勇闯市场, 着力利用比较优势进行专业化分工生产,发展农业和非农产业,利用或发展与市场对接 的中介组织和流通企业,逐步成为独立自主的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是我国农 村特别是中西部农村推进市场化的基本条件。

广大农民要能够成为市场主体进行经济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源条件和社会条件。 目前,农民特别是中西部农民普遍缺乏生产资金,许多生产资源被政府所掌握,农村长 期以至当前仍然不同程度受着超经济力量的制约,成为市场经济关系难以形成和发展的 阻碍。所以,以推进农村的市场化来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实行政府改革,从根本上 转换政府职能,这是推进农村市场化的关键。

首先,各级政府官员必须牢固树立农民是发展农村经济的主体的观念,切实按照市场 经济的客观要求转换职能,从根本上改革政府作为经济活动主体的状况,为农民及其生 产组织成为市场主体独立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服务和创造外部条件。

目前,农民特别是中西部农民还不同程度地受着各种非经济因素的限制,政府部门的 行政审批权力和其他行政权力,阻碍着农民不能自发、自主地进行经济活动,成为中西 部农村市场化难以推进的一个突出的主要问题。比如,不少地方的政府官员把自己作为 当地经济发展的主体,不懂得只有在健全和完善的市场体系中通过市场机制才能吸引投 资,不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到国内外“招商引资”,完全不注重将这些人力、 物力、财力用于实实在在发展当地经济,反倒对当地人民自发、自主发展经济采取种种 限制、刁难、勒索,有的地方政府甚至对外来投资者“关起门来打狗”。这是政府尚未 转换职能、经济活动还未从政府主体向市场主体转换的集中表现。

要推进农村的市场化,各级政府官员应当真正地、牢固地树立起人民群众才是社会生 产力的创造者和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的观念,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独 立自主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和首创精神,切实当好为农民发展市场经济服务和提 供有利的社会环境的“公仆”,而不是凌驾于农民之上掌管资源分配、发号施令、作威 作福的“官老爷”。各级政府必须由支配经济活动的主体转换为服务于各类市场主体, 大力支持和扶助农村个体、私营和合伙合资合作经营等多种经济组织的发展,将有限的 资源和资金有效地用于这些经济组织发展农村的市场经济。同时完善政策和法律法规以 保护农民合法经营的财产权利和经济利益,清除各种超经济势力包括“村霸地痞”和宗 法势力对农民利益和农村经济的危害。目前东部地区的一些民营经济正在不断向外扩张 发展,中西部地区的各级政府应当抓住这一机会,切实转换职能,强化服务功能,加强 和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创造良好的投资、生产经营的社会环境,积极为各类市场主 体自主生产经营和开展平等的市场竞争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通过市场机制的客观调节 作用来招商引资。

其次,精简各级政府机构特别是乡镇政府机构,减少农民负担,使农民在维持简单再 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具有扩大再生产的资金积累能力。

目前,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民不拥有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政府掌 握着大量的资源,通过向农民征收各种税费集中了大量资财;而农民缺乏基本生产资料 和商品生产的资金积累,这是中西部农村市场化难以推进的一个基本的现实问题。比如 ,一些农民上交了各种税费后连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更不用说扩大再生产了;而政 府部门却掌握着过多的资财,不惜花费大量的资财用于“招商引资”和举办各种名目的 招商引资“节”,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至“公款追星”,数以百万、千 万计的资财白白浪费,就是突出的事例。

要推进农村的市场化,必须使农民不仅具有简单再生产的能力,而且还要有扩大再生 产的能力。要“藏富于民”而不是“敛财于官”。要切实减轻农民的税费负担,最根本 的是精简各级政府机构,减少农民供养的行政人员,扩大农民占有自身创造的产品的份 额以能够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同时,要合理税制,严格税、费征收,加强各 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约束和监督执行,以杜绝政府官员花老百姓的“血汗钱”随心所欲和 没有限制。

第三,加大对中西部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真正用于支持农民发展农业和非农产 业以及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经济的素质。

在工农业产品实行市场等价交换,以粮食流通的市场化来调节和促进粮食生产的基础 上,各级政府财政应当加大对农业的直接投入,切实实行粮食最低价保护政策,增加财 政对农民种粮的直接补贴,扶持农民为市场提供更多的农产品,来加快农业的市场化步 伐。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应当切实用于支持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方面, 有利于促进直接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农户及其各类生产组织发展农业和非农产业。应当 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为农民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正常的融资渠道。

农民文化水平相对普遍偏低,使他们难以成为独立自主的市场主体进行经济活动,也 使他们难以进入城市的大工业生产体系转化为市民。加强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农 村居民的文化水平和素质,是推进农村的市场化从而逐步实现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 一项极为重要而又长期的基础工作,是一项立足当前,利在长远,功在千秋的伟大事业 。必须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各级政府财政应当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 入,着力解决农民贫困子女上不起学的问题。只有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和素质普遍得以 提高,才能有力地推进农村的市场化和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

总之,确立农村劳动者和生产者市场经济主体的地位和权益,使其按照市场规则自发 、自主地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进行经济活动;政府切实按照维护市场主体的权益和市场 经济有序发展的客观要求转换职能,创造有利于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外部环境,是解决 “三农”问题,从而推进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根本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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