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研究
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
张 平,周东禹
(东北大学 文法学院,沈阳 110169)
[摘 要] 中国城市社区居民民主选举是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环节,也是培育居民在社区内的主人翁意识、提振社区居民集体主义精神、改善社区风貌的有效形式。基于计划行为理论和结构方程模型的大样本定量研究表明,中国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的可能促进因素包括居民选举效能感、居民人格倾向、社区社会资本、选举态度、外部控制以及选举意识。与此相应,可以通过增强社区居民自信、培育积极人格倾向、增强社区信任理解、改善居民选举态度、提供积极外部支持和普及民主选举知识,来促进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
[关键词] 计划行为理论;社区民主选举;结构方程模型
社区居民民主选举是指居民定期或不定期地参与社区两委、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会、业委会等组织的选举活动,选举出相关组织成员的行为。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要“增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通过依法选举稳步提高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于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拥有治理主动权的各项基本权利的尊重与保护,对搞好城市社区民主选举、凝聚社区居民力量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社区民主选举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动体现,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各地已经进行了大约九届的社区民主选举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基层民主建设经验,但是也存在着社区民主选举参与冷漠、民主选举制度不够完善、民主选举过程形式化严重等诸多亟待破解的问题。因此,需要从实践层面深入探究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何以可能、何以可为。
同时,国内外学者们也在该领域投注了大量的心血。学者对于城市社区居民民主选举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大多分散在有关社区治理和社区政治参与的研究中,其运用数据实测与定量分析的方法获知了城市居民的社区选举行为主要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政治因素,如参选机会与渠道、政治民主化程度、政治精英与社会团体、社区选举制度、选民政治热情等[1-3];经济因素,主要指社区居民所在地区的消费水平、就业率、失业率等主要经济指标,以及住房、电力等社区基础设施的丰富程度,集会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区域的面积[4];社会资本,如选民与候选者的互动关系、居民的社团联系以及邻里信任程度等[5];居民个体因素,分为居民心理因素和人口统计因素,其中居民心理因素包括选民的成本-收益权衡、公民责任感、参与效能感、党派偏好、参选经历、民主精神、社交需求等,人口统计学因素则包括居民性别、年龄、种族、宗教、社会地位等[6-9]。学者在城市居民社区选举研究中大多采用了文献法和实地研究技术等,以众多前期工作为基础,描述居民选举活动的内涵和行为状态[10-11],挖掘社区民主选举理念与实践经验[12-15],并据此获知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的动因、引导策略及矫正方法等[16-17]。
由此可见,学界在对城市居民社区民主选举行为的研究中,多以质性研究的方法进行了归纳总结,而在研究结论的普适性方面有待加强。具体讲,如何采用新的研究视角,利用多元的分析技术,实现对中国城市居民社区民主选举参与样态的客观描述、全景描述,探寻支配居民社区民主选举参与的可能要素及其作用程度,并提出可为的引导策略,这些尚需学界和实践工作者共同努力。
本文以社会心理学中的计划行为理论为基础,开辟城市居民社区民主选举参与研究的微观视角,在原有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引入定量研究方法,以大样本实测数据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居民民主选举行为影响因素模型,分析支配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的可能要素,以期为党和政府以及社区两委等组织充分调动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提供依据,从而真正发挥社会主义基层治理中群策群力的实际功效。
一、计划行为理论——城市居民社区民主选举动力的分析工具
(一)计划行为理论——新的切入点
计划行为理论是艾真(Ajzen)于20世纪80年代在其70年代与费斯宾(Fishbein)共同提出的理性行为理论之基础上提出的一种解释人类个体一般行为决策过程的理论。该理论主要包含以下三个观点:(1)行为信念,即个体认为某种预期为真的可能性,这是一种影响个人行为意向的最基础的因素[18]。(2)主观规范、行为态度以及知觉行为控制是影响行为意向的三个主要可能性因素,三者交互作用产生整体的行为意向影响效用。其中,行为态度是独立个体在观察或接触某一行为后,对其结果好坏的认识和评价;主观规范是指个体所感知到的来自“重要他者”(可能是个人、团体或规则)的影响力[19];知觉行为控制是指个体根据对自己控制并执行某种行为的难易程度的判断来决定是否实施该项行为,该因子涉及了对影响人类行为的客观因素的评估,对行为意向和实际行为都会产生直接影响。当行为态度坚定、重要他者支持度高、知觉行为控制呈现高强状态的时候,行为意向也就随之增强;反之,则行为意向减弱。(3)涵盖了性格、教育程度、家族传统、城市文化等等的背景因素通过行为信念而间接地对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三因素产生作用,从而在行为意向和实际行为的终端环节中产生一定的影响。背景因素的存在意义不是简单的背景衬托,而是通过潜移默化的气氛与环境侵染,来对人的思维和行为进行隐性矫正[20]。以上观点可绘制如图1。
同时,笔者知道,在英语课上,哪怕教师妙语连珠,如果离开了学生的积极参与,这节课都不能算是成功的,因此我们在强调教师起主导作用的同时,也不应该忽视学生的主体作用,所以只有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情绪,并激发起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才能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图 1计划行为理论观点模型
为了更为详尽、完备地解释各个动力因素对居民民主选举行为的影响程度之高低,辨析各种可能条件的影响作用之大小,我们将模型路径系数中各因素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及总效应加以比较,相关数据见表2。
要是专项扣除可以有效地进行推广,可以有效地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由于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所以负担情况以及税负方面也有所不同。所以需要在教育、医疗以及养老等部分和人们有着密切联系的方面,满足人们的需求。不过这次修正没有明确地之处专项附加扣除的落实,扣除的各个细节在个税专项扣除落实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地进行体现。并且纳税人需要承担所存在各种责任,而且相关的部门需要进行配合,这样操作的难度以及管理的难度是比较大的,整体的成本是较高的。
计划行为理论自从提出后,多年备受各领域学者的青睐,在献血机制、交通方式选择、知识网络、选举投票、拖延行为治疗、环保机制构建等方面均有应用[21-25]。这种源自西方个人主义背景的理论,经过检验,同样适用于东方集体主义国家,尤其对社会转型时期的公民群体行为表现出了较好的解释力和预测力。也正是基于计划行为理论具有较高的国别适应性,本文借鉴该工具,在大数据支撑的前提下,着力开展关于中国城市社区居民民主选举行为可能性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大观霉素动物毒性相对较小,很少引起肾毒性及耳毒性。但同其它氨基糖苷类一样,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断作用。林可霉素大量内服有胃肠道反应。肌肉给药有疼痛刺激,或吸收不良。本品对家兔敏感,易引起严重反应或死亡,不宜使用。
(二)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的研究设计
依据计划行为理论基本框架以及其他学者的前期调研成果,我们首先编制中国城市居民社区民主选举行为影响因素预调查问卷,其中包括选举意识、选举态度、选举效能感、选举外部控制、社区社会资本、人格倾向、民主选举行为,共计7个维度。其中,选举态度、选举效能感、外部控制、人格来自计划行为理论,其他变量则是文献总结的扩展变量。通过50份社区居民预调查问卷分析,修改了问卷中表述晦涩的题目,弥补了人口统计学选项的缺漏,并对题号进行了相应调整。正式问卷保留了上述七个维度,共计27道定量分析题目,总体问卷信度为0.957。
正式问卷调查以多阶段分层抽样方式实施。抽取中国各省、自治区的地级市和直辖市共20个,调查居民人数2 000人。将社区居民界定为居住在该城市社区一年以上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在照顾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收入等因素的基础上,通过方便抽样确定最终受访者。最终正式调查有效问卷1 956份,有效率为97.8%。
社区居民选举效能感(0.367)是对社区民主选举行为影响力最大的因素,也是唯一对选举行为只具有直接效应的因素,其他因素都通过效能感与选举行为相关联。社区居民选举效能感是选民对社区民主选举能力及信心的认知和评价,属于计划行为理论中知觉行为控制因素的一个成分。居民对社区民主选举行为效能感不足的问题是基层政治参与的传统难题。研究者在调研阶段与被试的沟通中也意识到,选举管理松散、选举动员乏力、选举问题拖延和结果反馈缺失等多重原因共同导致了社区居民民主选举效能感的不足。社区居民即使在开始时抱有充分的参与信心,也会在一两次“低效”的选举参与活动中逐渐消磨参与兴致,最终对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大会、业委会等自治组织民主选举的公共性质不置可否,态度冷淡。简言之,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的信心得不到及时强化,自我效能感欠缺,参与选举意愿自然消退,将政府部门积极推进民主落实在基层、鼓励居民吐露心声、逐渐实现社区居民自主选举当家人的种种努力消解于无形。
二、何以可能——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的动力因素
(一)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的样态
如何在刑事立法政策的制定过程中辩证地认识民意,正确引导民意、有效利用民意是一个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然而民意的定义与范围十分抽象、复杂,甚至真伪难辨,一旦研判失误,极易误导决策者,甚至可能造成社会混乱。因而对民意的考量必须加以合理的规制。
此外,“您积极主动参与了社区民主选举活动”一题的均值相对明显较高,表明居民积极参与民主选举的意向较为强烈。但也有近50%的居民表示自己对于社区民主选举并不知情,访谈中他们反映,自己参与民主选举是被社区工作人员临时拉去“凑数”,自己对选举情况几乎是一无所知;另有部分居民表示,自己是因为受到亲人、朋友的影响,才会去参与社区民主选举。
表 1社区民主选举样态描述统计
(二)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的动力因素
外部控制(0.170)排列在效应梯队第五位。社区居民选举外部控制是指社区居民感知到的可能促进或阻碍选举行为的客观因素,跟效能感一样属于计划行为理论中知觉行为控制因素的一个成分,常被作为预测事件发生可能性的重要指标出现在各类前瞻性行为研究中。在社区民主选举活动中,家人的鼓励、邻里的推荐、社区工作人员的动员、党和政府的宣传等都属于推动社区居民参与选举行为的积极外部控制,这类促进因素使居民意识到自己有能力参与社区选举活动并在其中发挥一定作用,从而克服阻碍、踊跃参与。人格倾向和社会资本对选举行为的影响路径都要经过外部控制,选举态度则要受到外部控制影响,这证实了计划行为理论视域下客观因素作为活动发生平台的重要性。
如表4所示,1100个接受检查的血管节段中,运用64排CT冠状动脉造影(CTA)方法检测出包含899例正常节段,占比81.73%;40例轻度狭窄节段,占比3.64%;104例中度狭窄节段,占比9.45%;57例重度狭窄节段,占比5.18%。根据影像学医生观察,所有受检血管节段的三维重建图像均能较为清晰明确地显示血管狭窄情况。
图 2中国城市居民社区民主选举参与动力因素模型路径系数
以上提到的所有的计划行为理论因子在不同的行为场合会发挥不同的作用,可能是:在行为A中,行为态度表现出难以替代的主导性作用,其他二者仅为辅助性影响;而在行为B中,主观规范却占据主导地位,成为首要原因。但就总体而言,这三者都是对行为意向产生影响的重要可能性因素。
表 2各潜在变量对民主选举行为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和总效应(标准化后)
由表2可知,对社区民主选举行为产生影响的六大可能因素,按照路径系数总效应由高到低依次为:社区居民选举效能感、居民人格倾向、社区社会资本、选举态度、外部控制、选举意识。
同治五年(1866)三月,收集各游牧并厄鲁特等处官兵三千余人,每日均分口食,四月初四日,又收集乌梁海游牧之溃兵三千余人,随后又陆续收集人众将及四千人之多。
数据采用SPSS18.0进行描述性分析,采用Mplus7.0进行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检验。其中,运用SPSS18.0将有效样本1 956份随机分成两半,一批978份被试数据进行探索性结构方程模型分析,用以寻找最优拟合,另一批对该最优拟合模型进行验证,通过研究者的合理观测与重重筛选以及双份样本的交叉验证等手段,科学严谨地得出关于中国城市居民社区民主选举行为何以可能的总样本结构模型。
社区居民人格倾向(0.309)是对社区民主选举行为发挥第二大作用的因素,对选举行为具有最强的间接效应。社区居民人格倾向是指居民是否乐意与人沟通、是否愿意接受新鲜事物、能否与人和谐相处等认知方式和行为特点,属于计划行为理论背景变量中的个人心理因素,其影响具有相对稳定性,往往能潜移默化地影响社区居民参与民主选举行为的意识、态度等因素。具有积极乐观人格倾向的居民往往能更充分地展现社会责任感、进取精神、创新意识,在社区选举活动中更能成为积极的候选者、组织者、投票者。
社区社会资本(0.264)是位居第三的社区民主选举动力因素,是唯一既存在直接效应又存在间接效应的影响因素。社区社会资本是居民之间友好信任、互利互惠的和谐关系网络,具体表现为社区中和睦亲善的楼层关系,良好友善甚或亲密无间的邻里关系,社区居民与社区居委会等自治组织之间和谐相处、互帮互助、相互信任的良性关系,等等。社区社会资本的日积月累是改善现代社区集体意识淡薄、人情闭塞之现状的一剂良药,能够提升居民对社区生活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居民为社区民主选举贡献力量的意向性因素。当社会资本的存量处于高水平时,社区选举行为就有了良好的孕育环境,以此来催生社区选举行为的发生发展。因此,优质的社区社会资本之存在是导引居民产生意愿并最终选择参与社区民主选举活动的隐形线索。
选举态度(0.173)是影响力位居第四的可能条件。对社区选举活动的态度越积极踊跃,参与社区民主选举行为的次数就越多。根据计划行为理论的基本观点,居民对参与社区民主选举带来的结果认识越深刻,越是感觉到参与社区民主选举能够产生积极的后果,包括实现切身利益和带给社会有益的成果,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的意向就会更为强烈,从而生成社区选举参与的可能性。
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的样态并不乐观,何以如此?我们利用探索性结构方程模型和验证性结构方程模型分析技术来探究影响居民社区民主选举参与的可能条件。经过两批各978份数据的探索和验证,得出的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动力因素模型拟合良好,各项指标符合科学性、可靠性要求。由此,再利用1 956份总数据进行城市居民社区民主选举参与动力因素模型的拟合度检验,发现各指标均表现良好,城市居民社区民主选举参与动力因素结构和路径系数如图2所示。
选举意识(0.064)是影响力最弱的可能条件,其路径系数很小,意味着社区居民的社区活动知识储备对参与社区选举活动的作用很微弱。尽管是正向影响,但是作用并不明显。社区居民选举意识是指城市居民对社区民主选举权利的认识和理解,包括居民对自身在社区中地位的认识和对社区选举观点、言论、思想的认识等。居民对社区民主选举的充分了解和对自我价值的合理定位有助于其形成对社区的依赖与归属。并且,本研究显示,社区居民选举意识维度均值为7.270,比学者娄成武、张平2013年研究结果[26]中的6.549有了明显提高,反映出我国城市社区居民选举意识水平日趋向好,这就为日后居民的社区民主选举参与埋下了伏笔。
扭曲相对来说比较容易,相应的挠率就较大。将舰船甲板形变量与甲板设计参数进行比对,超出设计范围即为潜在危险处,找到危险处对应的时刻,对其相应的位置进行修复。
根据对1 956份全国抽样数据的分析,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的总体水平较低,但主动性尚可。总体上,社区居民民主选举参与水平为2.46次,这一数值与最大值10次相差甚远,说明社区居民民主选举活动的参与情况不佳,居民基本不参与社区的各项民主选举活动,如社区两委选举、居民代表选举等。尤其是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业委会选举,参与均值更低,居民对涉及本小区业主利益的民主实践活动并不感兴趣。平均来说,大约有43%的社区居民根本不参与社区民主选举活动,六成多的受访对象参与社区民主选举的次数为1次或0次。
以上,在城市居民社区民主选举参与总体水平较为低下的现实样态中,探寻并发现了影响此种样态的可能性因素,这些可能条件既有主观因素的作用,也有客观因素的制约。其中,主观的效能感因素成为最关键的居民社区选举参与要件,外在的客观因素如外部控制和社区社会资本都要通过其发挥影响。内因是居民社区选举参与的根据,外因是居民社区选举参与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发挥作用,内外因协同整合,提供居民社区民主选举参与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可能条件辨析清楚,就为“何以可为”指明了方向:需要从可能动力因素下手,针对性地引导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
三、何以可为——引导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的策略
(一)增强居民自信,提升社区选举效能感
在当前城市社区选举活动中,选举效能感是衡量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活动积极性的最重要指标,改善社区居民选举行为效能感需要居民与社区组织共同发力。一方面,社区应当自觉培育本地居民参与民主选举活动能力,积极动员广大居民参与到选前宣传、陪选人培训、样板票分发、选讫章压盖等选举相关活动中,通过居民亲身参与不断提升广大居民参与选举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巩固社区居民选举当家人的自信;另一方面,社区应当充分认可并高度重视居民的选举参与能力,社区自治组织可适当提高社区居民直接选举占总票数的比重,并在决策和管理活动中着重考虑居民民主选举成果,及时公示和解释选举结果以增强其信服力,使居委会和居民充分认识到民主选举成果是社区民主建设中举足轻重的考量标准,从而逐渐化解社区居民参与民主选举活动时“被边缘化”的感受,强化对居民参选的制度支持、感情支持和资金支持,提升居民参选效能感。
(二)激发居民参选热情,培育积极人格倾向
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不断改善,国民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正在经历日新月异的变化,需要重拾我国集体主义价值,明确社会发展共同取向,进而从人格和精神领域促进城市社区居民选举行为的发生发展。要在社区选举活动中积极动员退休在家的中年和老年居民,充分发挥该群体独特的社会和家庭地位优势,鼓励其中一部分有经验者负责以楼层、单元为单位进行选前测查与参选动员,利用社区独特的情感纽带带动家庭和邻里参与,形成居民积极外向的性格,提升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增强社区内部的信任。此外,为了培育广大青年的良好人格倾向,使他们关注社区各项事务发展,学校应当有与社区自治组织相联系的意识,通过政府搭桥联络,组织学生进街道、进社区开展记录选举流程、进行选票分发统计等社区服务的实践,从而培养一批熟稔社区民选知识、乐于服务他人的青年选民,降低社区选举新生力量短缺的可能性。
(三)扩充居民沟通渠道,增强社区信任理解
社区是居民生活的直接场所,改善社区生存与生活环境、切实提高生活质量是培育居民的认同感、营造积极参与的良好社区氛围的重要前提。要加强社区服务功能和服务设施建设,营造广场、活动室、互联网交流频道等各种形式的公共领域与开放空间,在社区互动APP和网站上设置选举信息交流板块,展示交流意见和沟通成果,定期举办多种社区活动,增加社区居民之间交流、联系的机会,扩充各群体间来往的渠道,增强集体居民的认同感、凝聚力和信任度,减弱怀疑和防备心,进而为居民了解选举、参与选举、交流意见、和谐社区氛围提供良好的集体环境。
由(2)式可以看到,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依赖于门槛变量人力资本存量的取值。当HCit≤γ时,xit的系数为当HCit>γ时,xit的系数为令原假设为:通过构建F统计量进一步检验模型(1)是否存在显著的门槛效应。除了一个门槛值的检验程序外,为确定是否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门槛值,必须再进行两个门槛值的检验。
(四)形成示范效应,改善社区居民选举态度
社区居民选举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区居民的参选行为。当前我国社区居民选举态度总体水平较低,参选积极性不足。为切实改善居民选举态度、促进居民选举行为,要大力宣传在社区选举中奉献突出、表现优秀的模范人物的事迹,对提出改善选举意见的居民予以鼓励,形成示范效应。对居民揭露的社区选举作弊情况,要及时处理。通过加深社区成员对社区民主选举的认识,使其正确认知和评价社区选举的重要性,形成更加积极的社区态度。同时,密切社区民主选举与居民的利益联系,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告知居民参与社区民主选举的积极后果,即亲身投票选举出来的社区自治组织会更好地服务居民、满足居民各项利益诉求,从而促进社区居民良好选举态度的形成。
(五)政府社会多方并重,提供积极外部支持
发展社区民主选举就是在发展公共领域,培育公共的价值取向,这需要以信任为基础进行长期的积极演化。一方面,党和政府应当不断巩固和完善民主选举的长效激励机制,落实激励保障政策,以“有形之手”推动社区民主选举发展。比如,鼓励高资历相关人员、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居民代表参与社区竞选,吸引更多精英汇聚到社区组织中来,保证社区工作队伍高素质、高水平,为社区居民参与选举提供积极的心理暗示,以提升居民参选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加大媒体对社区事务的宣传力度,潜移默化地营造居民自主参与选举的氛围,发挥“无形之手”的力量来促进社区居民选举行为的积极演化。要积极引导社区组织进入到社区选举过程中,进行选举监督,增强选举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提升居民对社区民主选举活动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六)普及民主选举知识,提升群策群力意识
许多人虽然在社区生活多年,却并不清楚社区民主选举的范围和规则,也没有任何方式可以获知民主选举的正规途径。因此,提升社区民主意识要从加强相关知识宣传开始,加强社区教育活动,通过集中与日常、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多种模式,以时事快讯、专题演讲、专家培训等具体方式,向居民普及社区选举相关知识,循序渐进,通过精神的激励和需要的满足,从意识层面培养一批具有高度的社区意识、集体意识、群策群力意识的社区居民,从而将以居民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基层选举落到实处。
[参 考 文 献]
[1] Clark Alistair. Community Politics? Grassroots Liberal Democrats and the 2003 Scottish Parliament Elections[J].The B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2007,9(4):696-712.
[2] Vijayakumar Gowri. Collective Demands and Secret Codes: The Multiple Uses of "Community" in "Community Mobilization"[J].World Development,2018,104:173-182.
[3] Karp Jeffrey A,Nai Alessandro,Norris Pippa. Dial 'F' for Fraud: Explaining Citizens Suspicions about Elections[J].Electoral Studies,2018,53:11-19.
[4] Kumar Sunil,Prasad Biman Chand. Politics of Race and Poverty in Fiji: A Case of Indo-Fijian Community[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 Economics,2004,31(May):469-486.
[5] McCleneghan J Sean,Ragland Ruth Ann. Municipal Elections and Community Media[J].The Social Science Journal,2002,39(2):203-219.
[6] [美]彼得·M·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M].李国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7] Coleman James S. Social Capital in the Creation of Human Capital[J].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88,94:95-120.
[8] Onyx Jenny,Bullen Paul. Measuring Social Capital in Five Communities[J].The Journal of Applied Behavioral Science,2000,36(1):23-42.
[9] Barreto Matt A,Dana Karam,Ocampo Angela X. The American Muslim Voter: Community Belonging and Political Participation[J].Social Science Research,2018,72(February):84-99.
[10] 谷联磊.基于城市社区选举各环节的制度运行功效剖析——对W市J区社区居委会选举的思考[J].经济师,2014,(7):44-45.
[11] 毛满长.候选人社会资本视角下的社区直选探析——以W市J社区为个案[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0,(1):61-64.
[12] 王捷,裴冰.行动者中心视角下的社区居委会选举参与度影响因素研究——以南京市城区为例[J].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2012,(2):57-63.
[13] 吴猛,汪智汉.城市社区居委会选举失范问题探析[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1,(5):14-18.
[14] 唐娟,何立军.社区有限性与社区积极分子激励机制创新[J].河南社会科学,2018,26(6):73-79.
[15] 吴昀潇,梁海森.城市社区精英的类型与结构特征潜类分析[J].领导科学,2018,(26):4-6.
[16] 吴猛.社区居委会直选中政府干预问题的政治生态学阐释[J].社会主义研究,2014,(2):94-100.
[17] 张蓓.媒介使用与城市居民的政治参与——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研究[J].学海,2014,(5):56-62.
[18] Ajzen I. The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J].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Human Decision Process,1991,50:179-211.
[19] Armitage C J,Conner M. Efficacy of the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A Mata-Analytic View[J].British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2001,40:471-499.
[20] Fishbein M,Ajzen I. Beliefs, Attitude, Intention, and Behavior: An Introduction to Theory and Reseach[M].Reading MA:Addison-Wesley,1975.
[21] Mak Hio Wa,Davis J Mark. The Application of the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to Help-seeking Intention in a Chinese Society[J].Social Psychiatry and Psychiatric Epidemiology,2014,49(9):1501-1515.
[22] 黄顺铭.虚拟社区里的知识分享:基于两个竞争性计划行为理论模型的分析[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8,25(6):52-76.
[23] 曾粤兴,魏思婧.构建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赋权-认同-合作”机制——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研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10):169-176.
[24] 林琳.拖延行为的干预:计划行为理论和实施意向的影响[J].心理学报,2017,49(7):953-965.
[25] 闫岩.计划行为理论的产生、发展和评述[J].国际新闻界,2014,36(7):113-129.
[26] 娄成武,张平.计划行为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居民社区自治行为影响因素探析——基于全国20个城市的调查数据[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5(2):14-19.
[收稿日期] 2019-03-25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城市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样态与引导策略研究”(15BZZ067);东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自筹项目“中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参与样态影响因素研究”(191003)
[作者简介] 张平(1969-),女,辽宁辽阳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从事社区治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 C912.83; D638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0-8284( 2019) 07-0120-09
〔责任编辑:余明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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