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自我集中”思想探析_工人阶级论文

卢森堡“自我集中”思想探析_工人阶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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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莎·卢森堡(1887~1919年)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一位卓越而独特的历史人物。作为一位杰出的政治活动家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她的许多远见卓识和独创性见解不仅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而且对于今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价值。

一 自我集中制的提出

20世纪初,俄国的社会民主主义运动迅速发展,革命形势日益高涨。列宁认为,在这一新形势下,俄国无产阶级要在整个革命斗争中发挥主导作用,就必须建立一个集中统一的革命政党。因此,对俄国社会民主党来说,把各个分散的地方组织联合成一个坚强的集中的工人阶级的革命政党,并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就成为目前最迫切的任务。在1903年7~8月举行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列宁的这一建党思想被顺利通过。但是,以马尔托夫为首的孟什维克不甘心在代表大会上的失败,于是,他们四处活动,恶意中伤,竭力攻击列宁的建党思想,诬蔑列宁的集中制思想是官僚主义的集中制,说列宁想把党变成一个由中央委员会当厂长的“大工厂”,把党员变成一个个“小轮子”和“小螺丝钉”。为了回击孟什维克的攻击,捍卫党的组织原则,列宁在《怎么办》一文的基础上写了《进一步,退两步》一文,全面阐述了党的组织原则。

列宁认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是由工人阶级中最优秀和最忠于革命事业的人组成,它是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觉悟的部队,它只能吸收至少能接受最低限度组织性的分子。作为工人阶级先进部队的党组织,它的力量不是简单的算术数字,它首先取决于其成员的坚定性,取决于内部的团结,也就是说,党只有成为由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和统一纪律团结起来的部队时,才能起到先进部队的作用。而为了保证党的团结,保证党的工作的集中有效和防止机会主义分子的渗入,就必须有组织上的集中统一和绝对权威。因此,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必须按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实行严格的纪律以保证个人对组织的绝对服从,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

《进一步,退两步》一文发表不久,卢森堡即写了《破灭的希望》、《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再论群众和领袖》等一系列文章,阐发了自己的观点。

卢森堡认为,对俄国社会民主党来说,集中主义是其“固有的”组织形式,其原因有二:首先,从社会民主党的建立过程来看,它“是在倾向于集中主义的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它的斗争必须在巨大的、资产阶级中央集权制国家的政治框框内进行”(注:卢森堡:《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李宗禹译,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41~42页。)。其次,从社会民主党的任务来看,现阶段,俄国社会民主党担负的是一项特殊的、在社会主义历史上是史无先例的任务,那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代表广大无产阶级来反对整个封建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因此,“社会民主党本质上是任何分散主义和民族联邦主义的坚决反对者。”(注:卢森堡:《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李宗禹译,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42页。)它肯定无疑地要把分散的、独立的小组和地方组织联合成为全国范围内的团结统一的工人政党,实行集中制。但是,在团结统一的社会民主党内部,“关于集中程度的大小和集中化的更准确的性质”,那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从实现社会民主党这个战斗的党的形式上的任务的角度来看,组织上的集中主义乍一看来似乎是直接决定党的战斗力和力量的一个条件。”(注:卢森堡:《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李宗禹译,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42页。)但事实上“无产阶级进行斗争的特殊历史条件要比每个战斗组织从形式上的要求着眼的观点重要得多”(注:卢森堡:《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李宗禹译,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42页。)。社会民主党进行活动的条件与以往的社会主义运动完全不同。“它在历史上是从自发的阶级斗争中产生的。”(注:卢森堡:《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李宗禹译,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43页。)它是在辩证的矛盾中发展起来的。在这里,无产阶级只有在不断的斗争中才能逐渐明确自己的斗争任务,也只有在斗争中才能不断补充自己的队伍。这种特殊的活动条件决定社会民主党的集中制只能是无产阶级领导阶层的自我集中制。她说:“社会民主党的集中制无非是工人阶级中有觉悟的和正在进行斗争的先锋队(与它的各个集团和各个成员相对而言)的意志的强制性综合,这也可以说是无产阶级领导阶层的‘自我集中制’,是无产阶级在自己的党组织内部的大多数人的统治。”(注:卢森堡:《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李宗禹译,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44页。)

二“自我集中制”的实质内涵

卢森堡认为,“自我集中制”,作为社会民主党的组织原则,它完全适合于社会民主党的实际状况和斗争需要。从它的实质内涵来看,它既不同于布朗基主义的集中制,也不同于列宁的严格集中主义。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它强调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卢森堡认为,社会民主党的运动与以前的社会主义运动如布朗基主义有着本质的不同。对布朗基主义来说,既然它不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直接的阶级行动,它也就不需要群众性的组织。相反地,“既然广大的人民群众只有在革命时刻才出现于斗争场所,而预先准备革命袭击的行动是少数人的事”,那么为了完成他们的革命任务,把受委托进行这种密谋活动的人同人民群众严格区别开来是“直接需要的”,也是“可能的和可以实现的”。但对社会民主党来说就完全不同。“社会民主党的运动是阶级社会历史上在其各个时期和全部过程中都要依靠群众的组织和群众的直接的独立行动的第一个运动。”(注:卢森堡:《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李宗禹译,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42页。)在这里,社会民主党代表的是广大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它的最终目的是推翻资产阶级的反动统治,实现共产主义,实现人民的彻底解放。这一革命任务的实现有赖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只有当组织核心和人民群众之间有血液循环,他们之间有共同的脉搏跳动,社会民主党才能承担伟大的历史行动。”(注:《卢森堡全集》德文版第三卷,第252页, 转引自李宗禹:《论罗莎·卢森堡的组织观点》,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第八辑),第5页。 )因此,把社会民主党建成一个在政治上依靠无产阶级但在组织上脱离无产阶级的职业革命家团体是完全行不通的,必须大力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已经由固定的党的干部组成的有阶级觉悟的无产阶级核心和它周围由阶级斗争所支配的,处于阶级觉悟提高过程中的普通群众之间,绝对不能筑起一堵不可逾越的墙壁。”(注:卢森堡:《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李宗禹译,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44页。)

2.它强调下级组织一定的行动自由。

卢森堡认为,对于俄国社会民主党这样的全国性大党来说,为了使它的大规模行动充分发挥效力,需要有统一领导和统一行动。但统一领导和统一行动并不排斥各级组织的行动自由。因为统一领导和统一行动只意味着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党代表大会以全党意志的形式确定社会民主党的大政方针,它并不意味着党的战士和下级组织对中央机关的盲目听话和机械服从。

首先,它是制定斗争策略的需要。与布朗基主义不同,“社会民主党的斗争策略就其主要方面来说不是‘发明’的,而是在试验性的、常常是自发的阶级斗争中发生的一系列连续不断的巨大创造行动所产生的结果”(注:卢森堡:《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李宗禹译,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47页。)。它是由广大人民群众所推动的“运动本身的产物”。在这里,“党的领导的自觉首创性所起的作用很小”。这样一来,既然“社会民主党的策略不是由中央委员会,而是由全党,更确切些说,是由整个运动制定的,那么党的各级组织显然就需要有行动自由”(注:卢森堡:《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李宗禹译,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48页。)。

其次,它是培养无产阶级独立性、自主性和首创精神的需要。卢森堡认为,正如《共产党宣言》所说,工人阶级的解放应该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但所谓的工人阶级决不是少数的先进分子如7人或12 人的党执行委员会,而是有觉悟的无产阶级群众本身。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无产阶级群众还不成熟。因此,无产阶级在自己的解放斗争中每前进一步必须意味着自己独立思考、独立活动能力和首创精神的增长。但“要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先锋队,要是联合成社会民主党组织的最优秀、最有觉悟的一批人与这些群众相比没有发挥首创精神和独立性,而宁可总是在上面发布命令以前按兵不动,这又怎样发展这些群众的行动能力和政治战斗力呢?”(注:卢森堡:《再论群众和领袖》,于沪生译,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97页。)因此,为了培养广大无产阶级群众的自主性和首创精神,必须大力强调各级组织自主性和首创精神的发挥。

再次,它是防止官僚主义和专制主义的需要。任何从事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的机构都容易陷入官僚主义和例行公事,这是由事物的本质所决定的。从理论上说,“一个像社会民主党这样的党的最理想的执行委员会应该作为全党意愿的最顺从、最迅速和最准确的工具发挥作用”(注:卢森堡:《再论群众和领袖》,于沪生译,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98页。)。但是,如果它们行动的自然资源即党的意愿没有表达出来或表达得不完善,如果党员群众的批评思想和首创精神发挥不出来,那么,“最理想的执行委员会也将一事无成,并将不由自主地陷入官僚主义的拖拉作风”。而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党员群众自身的干劲不足,独立的精神生活不够活跃,他们的中央领导机构就会产生一种过分的权力幻想,会错误地认为自己对党拥有绝对的权威和权力地位,从而步入专制主义和专断主义的泥潭。比如,“我们的党执行委员会最近对各党报编辑部下达的所谓‘秘密指示’就是新近的一个例子。”(注:卢森堡:《再论群众和领袖》,于沪生译,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98页。)解决这一问题的惟一办法,就是发挥全党生机勃勃的政治积极性。“反对拖拉作风同反对工人运动中的中央领导机构过分的权力幻想一样,除了广大党员群众自身的首创精神、自身的思想工作和自身的朝气蓬勃的政治生活外,再没有其他手段。”(注:卢森堡:《再论群众和领袖》,于沪生译,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98页。)而全党政治积极性的发扬在很大程度上又依赖于各级组织的一定的行动自由。

3.它强调多数人的统治。

卢森堡认为,社会主义的产生是资本主义矛盾日益尖锐化的结果,也是整个工人阶级认识到必须用革命手段来消灭这些矛盾的结果。因此,从社会主义的实现这个角度来说,广大工人阶级的创造力、生产效能、自发性和成熟程度就具有决定性意义。对此,她在《斯巴达克同盟想要什么?》一文中作了进一步阐述。她说:“社会主义的本质在于大多数劳动群众不再是被统治的群众,而是自己的全部政治和经济生活的主人,并且在有意识的、自由的自决中领导着这全部生活。”(注:卢森堡:《斯巴达克同盟想要什么?》,周容译,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113页。)当然,由于种种原因, 广大工人群众的成熟是一个充满挫折和失败的艰难过程,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通过所谓的天才领导来代替他们。否则,对广大工人阶级来说,只能是摆脱一个深渊又陷入另一个深渊。这对社会民主党自身来说尤其如此。从本质上说,社会民主党的集中制决不是少数经过挑选的人进行领导和统治。“如果认为觉悟的工人在党组织内部还没有实现大多数人的统治就可以‘暂时’由党的中央机关‘受委托’行使的单独统治来代替……那就是错误的。”(注:卢森堡:《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李宗禹译,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46页。)“社会民主主义的纪律只能意味着每个个人服从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和思想。”(注:卢森堡:《再论群众和领袖》,于沪生译,载《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辑),第97页。)

三 评析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由于受她本人所处的政治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卢森堡的“自我集中制”思想本身有较大的局限性,存在着许多不足。比如,它过于强调无产阶级政党和普通群众的血肉联系而混淆了他们之间的应有界限;过分夸大群众的自发性作用而忽视了党的领导机构的领导作用等。同时,由于卢森堡远离俄国革命实践,对俄国革命形势和现状缺乏深入了解,她对列宁的批评亦有许多不实之处。

众所周知,在列宁建党初期,俄国革命正处于危机关头。全国上下一片白色恐怖,反动统治阶级四处搜捕革命志士。而这时的俄国社会民主党却处于一片混乱状态:党内思想分歧严重,派别林立,缺乏统一的组织章程,缺乏统一的领导,各个基层组织各自为政。在这种严峻的形势面前,列宁强调集中制,强调职业革命家的作用,并把无产阶级的无条件集中和极为严格的纪律看作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这是完全符合当时客观实际的,是当时的唯一正确选择。但是,据此得出结论,说列宁只强调集中,忽视民主,这种说法不符合客观事实。其实,列宁较早就认识到,把集中制与民主制相结合的制度才是无产阶级最好的组织原则。但是,正如他所说:“在秘密工作的条件下,彻底实行党内民主化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条件下,‘选举原则’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注:《列宁全集》第12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8页。)。“在黑暗的专制制度下,在宪警到处进行选择的情形下,党组织的‘广泛民主制’只是一种毫无意思而且有害的儿戏”(注:《列宁选集》第一卷,1972年10月第2版,第348页。)。

在看到卢森堡“自我集中制”思想不足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卢森堡的“自我集中制”思想也隐含了许多闪光之处。比如,她强调多数人的统治,强调发扬党内民主,要求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政治积极性以克服官僚主义;强调密切党群之间的血肉联系,反对无产阶级政党严重脱离人民群众,高高在上;反对过分的中央集权,强调各级组织一定的行动自由等。同时她还以极大的科学预见性,论证了权力过分集中所带来的严重危害,即造成官僚主义化、特权化和专制主义的盛行,并提出了一些具体预防措施。这些观点无论是对过去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还是对今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大理论价值。

但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在批判卢森堡错误的同时,把她的这些很有价值的观点也一并抛弃了。在长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她的这些远见卓识一直没有得到应有重视,从而给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带来了巨大损失。从某种程度上说,苏联解体与苏联共产党长期缺乏党内民主,权力过分集中,党群关系不融洽,人民群众的政治积极性不高密切相关。

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我们党创造性地运用这一原则,制定了各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制度,形成了党在组织建设上的鲜明特征。但毋庸讳言,中国共产党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时也曾存在过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缺乏党内民主,权力过分集中的家长制现象时有发生;片面强调集中统一,强调盲目服从,忽视下级组织自主性、创造性的现象长时期存在,并给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带来了极大损失。正如邓小平所说,“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 年版, 第331页。)在党的上下级关系上,从总的方面来说, 主要地也“还是对于发扬下级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注意不足。不适当的过分的中央集权,不但表现在经济工作、文化工作和其他国家行政工作中,也表现在党的工作中。”(注:《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4 年版, 第227页。)

回顾历史,教训是极其深刻的。这从另一个侧面进一步论证了卢森堡所强调和倡导的关于发展党内民主,发扬下级组织的政治积极性,反对权力过分集中,反对官僚主义的思想和论断很值得我们去深思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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