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不宜进行大学排名——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人民论文,大学教授论文,我国目前论文,大学排名论文,顾海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教育周刊》:世界上的大学排名已有几十年的历史。近几年,在我国由非政府机构组织的大学排名,引发了学界的一些争议,您如何看待大学排名?
顾海兵:世界上搞大学排名的历史不长,大体上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率先推出全美大学排名的《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杂志是在1983年;加拿大的《麦克林》杂志是1991年开始为加拿大46所大学排名的;英国的《泰晤士报》是在1986年开始大学排名的;德国《明镜》周刊是1989年开始的;日本《钻石周刊》是1993年开始的。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发达国家在大学发展的好几百年中直到最近二十余年才开始进行大学排名?笔者估计可能是这样几个原因:
1.大学作为教育事业,属于非经济行业,其排名不像企业那样容易。作为排名基础的评价指标选择就是一项难度极大、充满争议的问题,断不可轻动、盲动。就企业而言,其市场规模与份额、其资产与利润基本上可以反映企业的实力。相反,就大学而言,其教师或学生的规模与份额、其收入基本上或至少在一半程度上不能反映大学的实力,大学的产出是难以用货币指标、实物指标测定的。
2.大学排名必须以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稳定的制度为前提。从历史看,发达国家的基本建成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最少的是100年,多的是300年以上。大体上从20世纪50-6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才算作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
3.必须有公认的公正排名机构。没有公认的公正排名机构就不可能有公正的排名,没有公正的排名就是否定了排名,就不如没有排名,就会对社会产生伤害。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他们从事大学排名的机构都是社会公认的公正排名机构。这些机构都有长期(不少于50年)的生存发展历史,经过了社会的长期考验,拥有排名的公信力,拥有排名的技术与能力。
相比之下,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只有短短的十几年,我国的各种法律关系、产权关系远没有理顺,市场经济体制远没有成熟,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大学之间的关系远没有定型正常,大学仍有行政级别,大学之间的公正、公平竞争的环境远没有形成,公认的大学排名机构更不可能产生。在这种情况下,根本不具备大学排名的基础。
据笔者估计,目前国内没有一家大学排名机构能够获得70多万大学教师中80%以上专家学者或1500多所普通高校尤其是100余所重点高校中90%以上学校的肯定。甚至可以说,2010年之前都不具备大学排名的内外条件。2010年之后是否具备也还值得进一步探讨。
《教育周刊》:从目前的大学排名来看,这些非政府机构组织都采用自己的一套评估标准。可以这么认为,这些指标和调查,也只是从某方面反应了他们的评价取向。因此,同一所学校,在排行榜上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结果。
顾海兵:任何大学排名都存在重度缺陷,中国尤其如此。任何大学排名,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只要它不是单指标排序,就必然需要对多指标进行加权综合。而权数(权值)的确定就必然是主观的。但是如果你要综合,你就要首先确定具有不同意见的人具有不同的权威程度,而这种权威程度的确定又是一个十分困难的问题。即使你能够确定这种权威程度,也不能说这个权威程度始终是真实的。如果涉及的要综合的指标很多,则加权综合以后的结果不能够正确反映大学真正次序的风险进一步加大了。如果再考虑所用数据的准确性,则问题更加复杂。即使发达国家,虽然法制比较完善、制约监督比较有力,大学排名由公认的有公信力的机构在阳光下操作,有充分的财力投入,其所作出的大学排名在我们看来质量已相当高,但仍然受到相当的甚至是严厉的质疑。在2004年8月召开的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剑桥大学校长理查德发言中第一句话就指出:大学排名是不科学的,世界上伟大的大学是不可以排名的;不同的大学之间有很大的区别,是不可比的。许多大学校长对此都有共鸣。他们认为,高校评估更多的是针对专业而不是学校整体。实际上,即使就学科排名其难度也不一定就低于学校排名。因为学科之间有交叉,学科有一级、二级、三级之分,这些子学科之间也是很难可比的。因此,可以说任何大学排名都存在重度的甚至是致命的缺陷。
结合中国的情况,比如,学科发展不成熟。行业分工不深,社会诚信欠缺,法制不够完善,评价科学与技术发展历史短,传统上热衷于封号排座次,排名机构的操作更容易受非科学因素影响,等等。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在中国搞大学排名,其重度缺陷将必然转化为致命缺陷。比如,《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杂志是雇佣专业公司实施专家评价,其问卷范围常常在4000人左右,回收率在60%以上。相比之下,我国的调查问卷有效返回率相当低。如果再考虑这种调查是自己调查、自己处理数据,没有分工制约,则其有效性就更低了。
此外,与发达国家的成熟教育体制相比,中国仍处于教育体制的转轨之中,用于排名的任何年度客观指标都不可能(充分)反映当年大学改革的长远效果。特别是,有些改革在短期反而会影响大学的某些指标,此时年度排名更与真实不符。这是中国大学排名特有的致命缺陷。
《教育周刊》:您如何理解大学排名有侵权之嫌?
顾海兵:从合法性上看,目前的大学排名有侵权之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凡是涉及具体社会主体的,如具体企业、具体学校,则对其排名必须慎重,不经授权不可以公开。你有排名权,但你不一定有排名的公开发布权,可谓研究评价无禁区、排名公开有纪律。比如银行为了减少贷款风险要对企业信誉进行打分定级甚至排名,但这种排名是内部的,不可向社会公开;又比如,在发达国家,为了尊重学生的权利,学校学生的考试成绩都不允许在班级与学校公开。企业、学校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有自己的名誉权、人格权,如果你未经许可就把企业、学校分成三六九等,则必然造成歧视结果,必然侵犯了企业、学校的权利。公开排名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是合法的、不侵权的:一是被排名机构同意公开排名,一是被排名机构的资料是合法的、客观的。
所谓被排名机构同意公开排名,其标志是同意向排名者提供资料。比如,《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其客观资料是由各大学主动提供的,2003年全美有94%的大学提供了排名资料;其主观评价资料则是雇佣专业公司这个第三方进行专家评价。相反,据本人估计,国内没有一所大学主动向任何一家排名者提供资料,没有一所大学公开同意排名者的排名与排名结果。
所谓被排名机构的资料是合法的、客观的,是指排名者所用的资料或者是由大学自己提供的,或者是由政府机构提供的,同时必须是单指标资料的客观排名,任何多指标资料的综合排名,因为需要加权合成,涉及主观评价,就必须要求排名者有社会公认的排名资格。从目前看,国内现有的所有排名机构没有一家拥有社会公认的排名资格。比如就单指标而言,在对大学进行合理分类后,你可以进行学生人数最多的大学排名、教授人数最多的大学排名、经费最多的大学排名等等。
从科学性上看,国内现有的大学排名更是问题成堆。虽然国外的大学排名也有问题,但两者之间问题的性质有质的区别。国内现有的大学排名在方法论上几乎没有得到一所大学的公开肯定,大多数教育评价专家都是持不肯定意见的,存在严重的偏科性与功利性。相反,国外大学排名的方法论在大的方面已基本一致,大多在小的局部方面有争论,尽管也有坚决的否定者(少数或极少数)。
《教育周刊》:给大学排名是一件严肃而复杂的事情,它需要严谨的科学态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科学的评估方法。不谨慎排行榜的出台,就很难做到科学、客观、公正,还往往会给公众带来一种误导,给某些大学带来不利影响。有学者提议,政府的介入十分必要。
顾海兵:政府有责任终止有害无利的中国大学排名。由于现有的中国大学排名是对中国大学整体的伤害,因此对其实施终止当然是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的自然责任。显然,这种终止不是无限期的,也不意味着现在无所作为。政府需要承担应有的责任。
比如,可以制定必要的大学评估行政法规,可以对刊登大学排行榜的报纸杂志进行资格认证或指定发布大学排行榜的报纸杂志(这类似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可以发布股票发行消息的媒体,这并不违反市场经济的规则。恰恰可以防止某些报刊与某些大学排名者之间可能存在的不正当关系);彻底查处并禁止大学排名机构所采用的类似于药品生产企业对自己产品疗效所做的自我拔高式广告宣传与商业性宣传,不能因为某些机构从事大学排名的时间较长就自然拥有大学排名的资格;断不可把评价等同于公开排名,不能随便从事大学排名不等于不可进行大学评价,任何人都可以应大学的请求而对大学进行内部评价与排名。
又比如,在步骤上可以先进行大学分类,可以先按一级学科最好先按二级学科进行排名,要由易到难,要由少到多(先选择部分学科进行),要循序渐进,要在排名指标体系中增加负向指标,如学术不良行为应该扣分,宁可慢些但要稳些,数据的简单片面甚至有倾向性的堆砌决不是科学的排名。总之,大学排名的机构、大学排名的过程、大学排名的结果必须有公信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公信力的大学排名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障碍。对此,政府是不应该失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