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新探——兼论汉武帝“尊儒术”与“悉延(引)百端之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儒术论文,汉武帝论文,罢黜百家论文,之学论文,悉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00)05-0006-06
中国从统一国家出现后,就出现了全国以一家思想为指导或统治思想的现象。秦统一后以法家思想为统治思想,西汉初期以黄老“无为而治”思想为指导就是其表现。在此情况下,对其他学派,一般是朝廷设立博士官,任用该学派人物为博士,允许他们发表自己的看法,供朝廷咨询、顾问,也可以在朝廷作官。秦始皇在“焚书坑儒”前就是这样做的。西汉初期也是这样做的。
汉武帝时,董仲舒建议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后班固在《汉书·武帝纪》赞中说,“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一直到现在,一些权威辞书和中学教材中都在强调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然而在这个问题上自古至今都存在不同意见。如《史记·龟策列传》“太史公曰”则称赞汉武帝“悉延百端之学”。张维华先生指出,汉武帝在尊儒的同时“也采用了法家的手段进行统治。……方士的学说,也有被采用于当时的政治制度上的”[1](P90-91)。罗义俊说,“武帝在学术、思想领域中走的是‘悉延百端之学’的路子”[2](P58)。从历史实际考察,笔者认为,汉武帝尊儒术,是尊其为国家、社会的指导思想或统治思想,同时又重法治,兼用百家。由于这个问题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是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本文就此考释论证如下。
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考释
一般认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董仲舒提出的建议。所以,现在探讨这一问题,就需从董仲舒的建议谈起。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说:
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无)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经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3](卷56《董仲舒传》)
董仲舒在此要求对儒家以外的百家学说“皆绝其道”,使“邪辟之说灭息”。这是一个要“绝”、“灭”百家,在思想领域实行专制的建议。这个建议很容易让人理解为不让读儒家以外各家的书,不让儒家以外各家的学者作官。有的权威辞书就直接解释为“罢黜诸子百家,只有通晓儒家学说的人才能做官”[4](《辞海·历史分册·中国古代史》,P109)。问题在于,汉武帝是否采纳了这一建议呢?这从汉武帝尊儒活动的过程、内容中可以看出:
1.建元一、二年尊儒活动的失败:汉武帝即位后,建元元年(前140年)就开始尊儒,这年十月“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在这过程中,丞相卫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提出要罢申、商、韩法家和纵横两个学派。值得注意的是,参加这次活动的会稽人庄助(严助)因对策深受武帝赏识,被擢为中大夫,而庄助恰是一位治纵横术的学者[3](卷64《严助传》)。建元二年六月,卫绾以“景帝病时诸官囚多坐不辜(罪)者”被免去丞相职务。同月又任命窦太后侄儿窦婴为丞相,武帝舅父田蚡为太尉。《汉书·田蚡传》载,窦、田二人“俱好儒术”,这使政治、学术思想领域内的斗争进一步激化。在窦、田二人推动下,儒家治《诗》学者申公的两个弟子赵绾为御史大夫,王臧为郎中令,二人议立明堂、尊儒。不仅如此,赵绾出面要求不向窦太后奏事,把窦太后排除于朝政之外。为此,窦太后大怒,遂导致赵绾、王臧下狱自杀,丞相窦婴、太尉田蚡免职。这次事件是对儒家执政者的一次严重打击。此后,武帝又把杂家东方朔、纵横家主父偃、徐乐等人罗致在左右(注:王益之撰《西汉年纪》载建元三年武帝把东方朔、徐乐、主父偃、司马相如、枚皋等人罗致在左右。)。上述事实充分说明建元一、二年的尊儒活动遭到了重大挫折,至于董仲舒“罢黜百家”的建议根本就没有执行。
2.置五经博士与罢诸子传记博士:汉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年)发生“置五经博士”和罢各家传记博士的事件,这是武帝尊儒的又一重大举措。《汉书·武帝纪》载建元五年春“置五经博士”。东汉经学家赵岐在《孟子题辞解》中说:“汉兴,除秦虐禁,开延道德,孝文皇帝欲广游学之路,《论语》、《孟子》、《孝经》、《尔雅》皆置博士,后罢传记博士,立五经而已。”注疏中说,《论语》、《孟子》等为传,既然如此,自然“黄老、刑名百家之言”等有关的传记博士统统被罢黜了。而所谓“独立五经”,就是国家只立儒学的五经博士,儒学成了国学、官学,其他传记博士统统罢黜,地位下降。从这个意义上,有的学者认为,这就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个解释有一定道理。然而仔细推敲,存在以下两个问题:其一,当时《论语》、《孟子》也被列入传记博士而被罢黜,既然其他各家传记博士被罢黜被视为“罢黜百家”,《论语》、《孟子》传记博士被罢黜,是否可以说儒家也被“罢黜”了呢?其二,罢黜了各家的传记博士,并不是不让读各家的书。这两个问题,王国维先生回答得很清楚。他说,置五经博士后,“《论语》、《孝经》、《孟子》、《尔雅》虽同时并罢,其罢之意则不同。《孟子》以其为诸子而罢之。至《论语》、《孝经》,则以受经与不受经者皆诵习之,不宜限于博士而罢之者也”。并进而明确指出:“武帝罢传记博士,专立五经,乃除中学科目于大学之中,非遂废中小学也。”[5](《观堂集林》第一册,P178-179)据王国维先生的意见,六艺(经)为汉大学科目,《论语》、《孝经》为汉代中学必修科目。也就是说,《论语》、《孝经》等儒家经典虽国家不设博士,但并未罢黜。至于《孟子》等诸子传记虽非中小学必修科目,也可以学习、流传、收藏,所以也未罢黜。《汉书·艺文志》就说武帝时搜求遗书,不仅搜求儒家经籍,“诸子传说,皆充秘府”,也妥为搜求、收藏。武帝在置五经博士后,社会上也可以收藏、学习、研究诸子百家的著作,如“杨王孙者,孝武时人也,学黄老之术,家业千金,厚自奉养生”[3](卷67《杨王孙传》)。再如成帝时成都严君平研究黄老之术,著书十余万言,并曾教“授老子”[3](卷72《王贡两龚鲍传》)。基于上述情况,可以说武帝罢各传记博士与董仲舒建议的“皆绝其道,使邪辟之说灭息”的“罢黜百家”的作法迥然不同,因此说武帝罢各家传记博士就是“罢黜百家”显然是不妥的。
值得注意的是,建元五年置五经博士后,不仅各家的书可以读,各学派的人仍然可在政府当官、升官。建元六年二月到四月,辽东高帝庙与长陵高园便殿相继起火,董仲舒从“天人感应”的学说出发讥刺朝政,被爱好纵横学的主父偃揭发后免官。此后主父偃在政治上一度活跃,不断升官。同年以治黄老起家的汲黯由东海太守升为主爵都尉,原因是武帝令其视察河内火灾,在路上汲黯未经请示“持节发河南仓粟以赈贫民”,并自请“伏矫制之罪”[3](卷50《汲黯传》),武帝“贤而释之”。此后汲黯曾一度深受武帝器重。上述事实说明,从参政这个角度讲也未罢黜百家。
3.“黜百家之言”与为博士置弟子员:据《史记·儒林列传》与《汉书·儒林传》载,建元六年(前135年)五月窦太后去世,六月武安侯田蚡为丞相,此后汉政权才罢黜百家的。据《汉书·武帝纪》载,次年(前134年)五月又举贤良对策,在这次会议上田蚡“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公孙弘就是在这次会议上受到武帝赏识,“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6](《儒林列传》),被提拔作官、封侯,天下学士竞相仿效,尊儒遂成社会风尚。此后儒学取代黄老之学成为国家指导思想。元朔五年(前124年)六月,武帝又为五经博士置弟子五十名,并按其学习儒家经典的成绩选拔作官,这为儒生参加官僚集团开了方便之门。由于这只适用于儒生,学其他各派学说的人得不到这样的优待。所以这也是武帝尊儒术的一个重要表现。
从建元五年(前136年)到元光元年(前134年)五月武安侯田蚡“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又到元朔五年(前124年)为五经博士置弟子员,这十二年是武帝尊儒活动取得成功的主要时期。尊儒活动的成功主要表现在:①儒术取代黄老之学成了国家的指导思想,表现在国家政策上,以儒家伦理道德作为约束臣民的行为准则,甚而以春秋决狱,把儒家经典当作法律用;②国立太学中,只设儒家易、书、诗、礼、春秋五经博士,其他诸子传记博士统统罢黜;③不断从太学生中选拔博士弟子加入官僚集团。
在尊儒过程中及其以后,其他各学派因失去国立博士官而地位不断下降。然而,汉武帝并未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绝其道”、“灭”其说,所以各学派的著作均可收藏、流传,供人学习、研究。并且,汉武帝还通过任子、资选、征召、公车上书等途径,把法、道、纵横、杂以至方术之士罗致在左右,让他们作官,辅佐自己治理国家。因此,汉武帝并未“罢黜百家”,而是兼用百家。这点是当时人所认可的,太史公就说武帝“悉延(引)百端之学”。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汉武帝在尊儒术过程中又非常重法治。由于客观形势的需要,汉武帝任用酷吏,以严刑峻法打击诸侯王叛乱和豪强、商贾、农民反抗。因此,汉武帝又以重法治出名,汲黯就说他“内多欲而外施仁义”[6](卷120《汲黯列传》),汉宣帝也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3](卷9《元帝纪》)。据此,人们常常说汉武帝是外儒内法,儒法兼用。《汉书》卷77《盖宽饶传》载,宣帝时盖宽饶说“方今圣道寝废,儒术不行……以法律为诗、书”云云,不是正说明武帝之后汉朝还在重法治、以法治国吗?既然如此,怎能说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对儒家以外的各家“皆绝其道”、“灭”其说呢?把“罢黜百家”加在武帝头上合理吗?
然而,汉武帝的“悉延(引)百端之学”并不是各学派都平等,而是把各学派分层次地加以兼用。尊儒术,是把儒术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或统治思想;重法治,是把“以法治国”作为治国的重要策略;同时又兼用百家。
二、悉延(引)百端之学
《史记》卷128《龟策列传》太史公曰:
“至今上(汉武帝)即位,博开艺能之路,悉延(引)百端之学,通一伎(技)之士,咸得自救。绝伦超奇者为右,无所阿私。”
汉武帝广开艺能之路,延引百家之学,有一技之长的士人都可为国效力,只要才干卓越就能出人头地,而且公正无私。既如此,那就包括儒、法、道、纵横、杂家、阴阳五行、术数、方士等各家各派。太史公还说,由于武帝执行这样的政策,所以“数年之间,太卜大集”。
《汉书·东方朔传》说“武帝既招英俊,程(计量、考核)其器能(才能),用之无不及”,这一记载与太史公对武帝的称赞一致。《汉书·武帝纪》载,元朔五年夏六月下诏书,“详延天下方闻之士,咸荐诸朝”。师古曰:“详,悉也。延,引也。方,道也。闻,博闻也。言悉引有道博闻之士而进于朝也。”这与太史公说的“悉延百端之学”的精神也是一致的。
现在的问题是,上述这些话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武帝是否真的作到了“悉延百端之学”呢?这表现在什么地方呢?
录用既学儒学又学各家之学,或先学各家之学后学儒术的学者是“悉引百端之学”的表现形式之一。司马谈就曾从唐都学天文,从菑川人杨何学《易经》,又追随黄生学黄老之学,他在武帝建元至元封年间被擢为太史令[6](卷130《太史公自序》)。武帝时名儒欧阳始昌,既是“通五经,以齐诗、尚书教授”的儒家学者,又是“明于阴阳”,善推言灾异的阴阳五行家,曾“言柏梁台灾日,至期日果灾”。董仲舒、韩婴去世后,“武帝得始昌,甚重之”,选为昌邑王太傅[3](卷75《夏侯始昌传》)。曾任太尉、丞相的田蚡曾治“盘于诸书”,据注家解释,盘于二十六篇系兼儒、墨、名、法的杂家书,后转好儒术[3](卷52《田蚡传》)。再如公孙弘,元光元年举贤良对策,后为御史大夫、丞相,封平津侯,是武帝从儒家学者中提拔起来的。然而公孙弘也曾“习文法吏事,缘饰以儒术”,又“著《公孙子》,言刑名事”[3](卷58《公孙弘传》),是兼治儒、法两家的学者。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汉武帝强化法制的举措下,儒学经典如《春秋》也被当作法典使用。《史记·平准书》载:“自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臣下取汉相,张汤作峻文决狱为廷尉,于是见知之法生……穷治之狱作矣。”(注:“见知之法”或“见知故纵”之法,谓见知不举报,以故意纵放罪人罪论处。)董仲舒也“作《春秋》折狱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言之详也”[7](卷30《刑法志》)。
汉武帝“悉延百端之学”的另一表现形式是直接任用各学派的人作官,如任用法家并发挥其作用。《汉书》卷52《韩安国传》载,韩安国字长孺,“尝受韩子、杂说,邹田生所”。师古曰:“田生,邹县人”,可知韩安国曾在邹县田生所学习过法家韩非和杂家学说。武帝时韩安国先后被任用为北地都尉、大司农、御史大夫、代丞相等职,马邑之谋时,武帝令他率三十万大军伏击匈奴。再如张敺,“孝文帝时以刑名侍太子”,景帝时位列九卿,武帝元朔年间曾“代韩安国为御史大夫”[3](卷46《张敺传》)。张汤自幼学习决狱文书律令,武帝时与赵禹“共定诸律令”,汤常“决大狱”,治淮南、衡山、江都王谋反案件,“皆穷根本”。为御史大夫后,又承武帝旨“请造白金及五铢钱,笼天下盐钱,排富商大贾,出告缗令,鉏(锄)豪强并兼之家”,在这一过程中能以巧妙的言词文饰法律,严惩违禁者。张汤的才干深受武帝赏识,所以常奏事至日晚,使武帝忘食,并让丞相成了无用的摆设,于是出现“在下事皆决于汤”的局面。张汤生病时,武帝亲至其家探视,“其隆贵如此”,可见武帝对他倚重之深[3](卷59《张汤传》)。另外,与张汤“共定律令”的赵禹和杜周,也都是武帝时在政府中任要职的法家官员。赵禹历任御史、中大夫、廷尉、少府。杜周则历任尉史、廷尉、执金吾、御史大夫等(注:分别见《汉书·赵禹传》和《汉书·杜周传》。)。崇尚法治、信奉管商的桑弘羊也是为武帝重用的理财专家,是筦盐铁、均输、平准等措施的有力推行者,后为御史大夫。黄霸“少学律令,喜为吏,武帝末以待诏入钱赏官,补侍郎谒者”,后补河东均输长,宣帝时曾官居颍川太守、京兆尹、丞相等[3](卷89《循吏列传》)。汉武帝所任用的上述法家官吏,不仅在当时政治、经济生活中起了重大作用,到昭、宣时期的作用也不可忽视。
汉武帝不仅从儒法两家中选择官吏,也从其他学派中选拔官吏。如主父偃,“齐,临淄人也,学长短从(纵)横术,晚乃学易、春秋、百家之言”,《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纵横家书目中有《主父偃》二十八篇,这说明主父偃主要是从纵横术起家的,并有专门著作问世。元光元年主父偃上书武帝,早上上书,晚上就被召见,所言九事,八事均被著为律令。主父偃也深得武帝赏识,一年中四次升官,最后为齐王相。值得注意的是,主父偃的一些意见,是通过与公孙弘这位以儒术起家的官僚辩论、斗争而付诸实施的。如主父偃提出筑朔方城,“内省转输戍漕,广中国,灭胡之本也”,武帝“下公卿议,皆言不便”,御史大夫公孙弘“数谏,以为罢弊中国以无用之地,愿罢之”[3](卷64《主父偃传》,卷58《公孙弘传》),后经辩论,公孙弘才认错。事实证明,元朔二年(前127年)武帝徙十万人筑朔方城,开始向西北大移民,开发边郡,这一举措既可以阻止匈奴南犯,又为反击匈奴建立了前方基地,对稳定北方局势有重要作用。徐乐也是纵横家,并有著述,《汉书·艺文志》著录的纵横书目中有《徐乐》一篇。徐乐给武帝上书,把陈涉起义比作土崩,把吴楚七国之乱比作瓦解,指出“臣闻天下之患,在于土崩,不在瓦解,古今一也”,以此提醒武帝在年成不好、民多困穷时,要注意稳定形势[3](卷64《徐乐传》)。严助在建元元年举贤良对策,受赏识,为武帝侍从,问他想做什么?回答“愿为会稽太守,于是拜为会稽太守”。过了几年,武帝没听说他有什么作为,赐书曰:“久不闻问,具以春秋对,毋以苏秦纵横。”严助回书说:“臣事君,犹子事父母也,臣助当伏诛”,意思是他有失君臣之义。“毋以苏秦纵横”对,说明严助原本是学纵横术起家的[3](卷64《严助传》)。元光元年武帝召见主父偃、徐乐、严安时说:“公等安在,何相见之晚也!”这说明武帝对纵横家一类的人材是很器重的[3](卷64《主父偃传》)。
黄老之术是西汉初国家的指导思想。武帝即位后黄老学说的地位大大降低,但是武帝仍然任用学黄老之术的人当官。汲黯就是一例。汲黯在景帝时曾为太子洗马,武帝时先后任用为荥阳令、中大夫、东海太守,“黯学黄老言,治官民,好清静……黯多病,卧阁不出,岁余,东海大治,称之。上闻,召为主爵都尉,列于九卿。治,务在无为而已,引大体,不拘文法”。武帝对他“无为”的治理方法和直言的性格都很赞赏,称赞他是“社稷之臣”。郑当时在景帝时为太子舍人,武帝即位后为济南太守、江都王相、至九卿为右内史、大司农,“当时好黄老言”[3](卷50《汲黯传》)。楚元王后人刘德“修黄老术,有智略”,“常持《老子》知足之计”,武帝曾在甘泉宫召见他,因其年轻,称为“千里驹”[3](卷36《楚元王传》)。另外,司马谈、司马迁父子也是尊黄老的,先后被任用为太史令,司马迁还被任用为中书令。再如郎中婴齐、杨王孙等人也都是当时治黄老之术有影响的社会人物,《汉书·艺文志》所载道家书目就有《郎中婴齐》十二篇。
此外,武帝对杂家、兵家、术数家等也一概任用。东方朔就是杂家,他说自己“讽诵《诗》《书》百家之言不可胜数”,又说“十六学《诗》《书》,诵二十二万言。十九学孙、吴兵法……亦诵二十二万言”。他曾上书武帝,陈述农战强国之计,其言专用“商鞅、韩非之语”[3](卷65《东方朔传》)。汉武帝在宫中曾令诸术数家“射覆”。所谓“射覆”,是将物件预为隐藏让人猜度的一种游戏。东方朔说曾学《易》,请求猜度,结果屡猜屡中,使左右大惊。这说明东方朔还是一位善卜筮、占候、起课的术数家。《汉书·艺文志》著录的武帝时的杂家书目中有东方朔二十篇。淮南王刘安也是位杂家,“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作内书二十一篇,外书甚众,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黄白之术,亦二十余万言”,武帝“甚至尊重之”[3](卷44《淮南衡山济北王传》)。《汉书·艺文志》著录的杂家书目中有《淮南内》二十一篇,《淮南外》三十三篇。
汉朝建立后,对兵家非常重视,汉初让“张良、韩非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删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武帝时又让“军政杨仆”取其“遗逸,纪奏兵录”。霍去病“为人少言不泄,有气敢任,天子尝欲教孙吴兵法”。当时人称赞大将军卫青“虽古名将不过也”。汉武帝时出了卫青、霍去病等杰出军事将领,与当时重视研讨兵家著作是分不开的。《汉书·艺文志》兵书技巧类著录书目中有《李将军射法三篇》,李将军即李广也。
此外,武帝对术数家、方士也是重用的。《史记·龟策列传》载太史公说,对卜筮“赏赐至或数千万,如丘子明之属,富溢贵宠,倾于朝廷”。对方士尤其信用,武帝可说一辈子都在受方士的骗,到最后才清醒过来。
上述事实说明,武帝“悉延百端之学”确系历史事实。这就是说,武帝在尊儒术、重法治的同时,还兼用百家。
三、结束语
从上述历史事实来看,汉武帝推行的学术思想政策是既尊儒术,又“悉延百端之学”。这一点不仅符合历史实际,也与汉初以来的思潮相适应。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中就主张尊黄老,而采儒、法、墨、名、阴阳各家之长而治国。汉武帝则适应时代需要,尊儒术,重法治,兼用各家之学治国。然而由于当时科学不昌明,董仲舒的新儒学采纳了阴阳家的学说,引导人们去信仰天命、祥瑞、灾异,方士又诱导人去信神鬼,追求长生不老等,这些就成了汉武帝出现严重失误的思想根源。
《史记》中记载汉武帝既“尊儒术”,又“悉延百端之学”,这与传统所说的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矛盾的。既然前者更符合历史实际,那么传统的看法是否可以改变了呢?
收稿日期:199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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