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分裂主义思潮和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剖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潮论文,分裂主义论文,极端主义论文,宗教论文,民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族分裂主义思潮和宗教极端主义思潮是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反动政治主张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体现,是适应国内外敌对势力政治需要的一种反动的社会思潮。它是妨碍新疆稳定与发展的一种潜在的不安定因素,是可能导致新疆发生动乱和不得安宁的主要思想根源。对此保持清醒认识,是我们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立于不败之地的一个重要条件。
一、“东突厥斯坦”思想体系的反动实质
翻开新疆近代的历史,随着我国沦为半殖民、半封建社会和帝国主义势力对新疆的入侵,于19世纪后期泛伊斯兰主义与泛突厥主义传进了新疆,并同新疆的民族分裂活动一拍即合,逐步形成了带有新疆色彩的反动的东突厥斯坦思想的体系。
什么是“东突厥斯坦”思想,根据对大量史料的分析,可以这样概括,即“东突厥斯坦”思想是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在新疆的变种和反动思想积垢,它制造操突厥语系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同其他民族间的对立,竭力鼓吹新疆“独立”,妄图在新疆建立“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这种“东突厥斯坦”思想,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潮在新疆的集中体现,是国内外敌对势力妄图把新疆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这一政治需要的产物。因此,“东突厥斯坦”绝不单纯是个地理概念,而是西方列强在中亚地区推行殖民主义政策,传播泛伊斯兰主义与泛突厥主义时,凭空臆造的一个具有政治含义的概念。国内外的那些心谋不轨的人得以利用这一概念,伪造新疆历史,把新疆说成是“独立”于中华民族大家庭之外的“东突厥斯坦”。因而,这个概念从开始就包含有帝国主义势力明显的侵略意图和新疆境内分裂势力的分裂企图,理所当然地遭到新疆各族人民的拒绝。
新疆现代历史证明,“东突厥斯坦”思想是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新疆的一面旗帜。早在上个世纪20年代,德、英帝国主义势力和土耳其的某些人,就纠合新疆境内的麦斯吾德·莎布里等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大肆宣扬什么“我们的祖先是突厥,我们的祖国是土耳其”,竭力鼓吹“东突厥斯坦独立”。30年代,国内外的分裂主义势力,在英国帝国主义势力的策动下,利用当时新疆政局动荡,更在“东突厥斯坦”的旗号下,几次策划了新疆“独立”的政治动乱。1932年和1933年在和田和喀什先后出笼短命的“伊斯兰教王国”和“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到了40年代,一度窃据三区革命领导权的艾力罕·吐烈,也放肆叫嚣“为东突厥斯坦的独立而前进”,企图把三区革命引入歧途,但这一阴谋被三区革命领导人阿合买提江等所粉碎。这一系列历史事件表明,在旧中国,除了因剥削阶级的反动统治,造成社会不稳定这一根本原因以外,以“东突厥斯坦”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民族分裂主义思潮,也是长期以来新疆不时出现动乱和不得安宁的一个重要思想根源。
泛伊斯兰主义又称大伊斯兰主义。其创始人为阿富汗人哲马鲁丁,是19世纪80年代末土耳其奥斯曼帝国所全面推行的一种反动的宗教政治思想。他们提出的超国家、超阶级的穆斯林共同体思想,是这一思想体系的基础。其内容是抹煞阶级矛盾,宣扬所有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是一致的,主张建立一个由土耳其苏丹兼宗教领袖哈里发所领导,并同一切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和民族组成的大伊斯兰帝国。这种思潮,在一些伊斯兰国家,被用来团结本民族群众,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扩张政策,曾经有过某些进步作用。但另一方面,这种思潮又被统治阶级用来奴役本国的劳动群众,制造民族隔阂,挑起宗教纠纷和民族冲突,危害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并往往为帝国主义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所利用,因而在本质上是反动的。所以,列宁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泛伊斯兰主义是“企图利用反欧美帝国主义的解放运动来巩固其可汗、地主、毛拉等地位”的一种反动思潮。(注:《列宁全集》第31卷,第129页。)
泛突厥主义亦称大突厥主义。它于19世纪末在俄国鞑靼人中间应运而生,并为土耳其的资产阶级上层人士所全盘接受。泛突厥主义是一种反动的民族沙文主义。它鼓吹生活在从博斯普鲁斯海峡到阿尔泰山脉的亚洲西部和中部地区所有操突厥语系的诸民族联成一体,组成一个大突厥帝国,以重温早已覆灭的奥斯曼帝国的迷梦。这种思想体系在本质上同泛伊斯兰主义没有多大区别,也往往成为帝国主义势力侵略扩张的工具。
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在新疆的传播,培植了麦斯吾德、穆罕默德·伊敏和艾沙伯克这样一些狂热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他们全盘接受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政治思想观点,在政治思想、民族、宗教、历史、文化等意识形态的各个方面,构筑了反动的“东突厥斯坦”思想的体系。因30年代初“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溃灭而逃亡国外的穆罕默德·伊敏所写的《东突厥斯坦历史》这一反动著作,可以说是集“东突厥斯坦”思想之大成的代表作,以至今天仍被新疆的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奉为圭臬。这种东突厥斯坦的反动思想体系,其基本观点主要有:
(一)民族至上论。肆意夸大所谓东突厥斯坦的突厥语系各民族在历史活动中的时空范围及其历史作用,胡说突厥族的历史比埃及“早五千年”,并在9000年前就已创造了自己的文字。并且信口开河地说,其“祖国”横跨欧亚,“西至北海、红海、黑海以及欧洲,北至北冰洋,东至太平洋,南至印度洋为界”,“是世界人类文明的发祥地”等等。其实,稍有世界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些论调完全是荒诞的梦呓,既违背史书的确切记载,又同考古历史文物相左,根本不符合历史事实。
(二)新疆“独立”论。极力歪曲新疆历史,杜撰“东突厥斯坦”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胡说我国古代北方和西域的各个民族都是自立于中华民族大家庭之外的“独立”的民族,把中原王朝和汉族等同于中国,把长城作为“划分突厥与中国”的国界,从根本上否认新疆自西汉以来即为伟大中国一部分这样一个基本的历史事实。
(三)反汉排汉论。他们否认我国各民族友好往来、共同缔造伟大祖国的历史发展主流,把民族关系史描绘成汉族同其他少数民族互相仇视、不断征战的历史,诬蔑汉族是“野蛮的侵略者”,诋毁中国是“东突厥斯坦民族三千年的敌国”。咒骂汉朝统一西域是“侵占”,胡诌清朝统一新疆是“并吞”,叫嚣“要反对突厥民族以外的一切民族”,并且鼓吹什么“圣战”,消灭所谓的“异教徒”,其用心是非常恶毒的。
(四)泛突厥共同体论。他们完全抹煞阶级矛盾,竭力鼓吹所谓的“突厥民族”、“突厥文化”、“突厥国家”,把生活在古代中国北方和西域的一切民族,包括突厥语系和非突厥语系的诸民族都称之为“突厥民族”,把这一切民族的文化都说成是“突厥文化”,把这一切民族活动过的地方都归为“突厥国家”,根本违背了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简直荒谬到了极点。
综上所述,东突厥斯坦思想以其反动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构成民族分裂主义的思想体系,其要害在于制造民族分裂,破坏祖国统一,鼓吹新疆“独立”,因而成为新疆长时期以来不时发生动乱和不得安宁的思想根源。其阶级实质是:在国内,它代表和反映的是新疆最腐朽、最反动的伯克、巴依和农奴主的利益;在国外,则是帝国主义侵华势力的政治工具。德国、英国、日本、美国等国都利用过它染指新疆,策划过分裂活动。正如周恩来同志指出的:“例如新疆,在解放前,有些反动分子进行东土耳其斯坦(即东突厥斯坦——笔者注)之类的分裂活动,就是被帝国主义利用了的”。(注:《周恩来选集》下卷,第259页。)
事实正是这样,解放前在东突厥斯坦这面反动旗帜下所进行的分裂新疆的活动,无一不是在帝国主义势力的支持下进行的。它表明了新疆民族分裂活动的一个特点,即同国外敌对势力的勾结。如果没有国外敌对势力的支持,新疆境内的民族分裂主义势力连一天也混不下去。他们所谓的“爱祖国”,其实是自欺欺人的,不过是充当外国敌对势力的奴才而已。列宁说过:“资产阶级正在想方设法用关于‘祖国’的花言巧语来分裂无产阶级,使他们不去注意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同别的民族的资产阶级和沙皇君主政府订立同盟的把戏。”(注:《列宁全集》第19卷,第238页。)浸透东突厥斯坦思想毒素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玩的也是这一类把戏。他们根本不是像他们自己吹嘘的那样是什么“爱国主义者”,而是地地道道的卖国贼。
二、民族分裂主义同宗教极端主义的合流
从上个世纪70年代后期发生在伊朗的“伊斯兰革命”而兴起的宗教极端主义,到90年代初冷战结束后出现了蔓延趋势,并在新疆境内逐步传播开来。这种宗教极端主义又称伊斯兰原教旨极端主义。埃及人赛义德·库特卜是伊斯兰原教旨极端主义的奠基人之一。他一生中写了不少鼓吹伊斯兰极端主义的著作,其中影响最大,也最能煽动人们的著作为《里程碑》(一译《路标》)这一反动著作已经流入新疆,其中的伊斯兰原教旨极端主义思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现实社会的彻底否定,认为当代世界无论是资本主义、共产主义,还是阿拉伯民族主义,都处于“贾希利耶”(蒙昧状态)之中,并且认为这种“蒙味状态”是对真主在世间主权的侵犯,导致了一部分人的统治和压迫。另一方面,把“真主独一”的宗教信仰夸大到了荒谬的地步,强烈主张用“圣战”彻底摧毁现存社会,摧毁一切世俗国家,重建所谓的真正的伊斯兰秩序,建立全面实施伊斯兰教法统治的伊斯兰国家,建立所谓的真主完全的主权和统治权,以实现社会生活的全面伊斯兰化。正是在这种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蛊惑下,新疆的宗教极端势力,把伊斯兰教的“真主独一”的基本信仰推向极端化,把信仰安拉同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爱国守法对立起来,并大肆煽动反汉排汉,极力排斥爱国爱教的穆斯林和我们的基层干部,疯狂地进行暴力恐怖活动,干尽了罪恶的勾当。显然,这种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完全不是什么宗教问题,而是不折不扣的政治问题,是一种地地道道的反人类、反社会、反国家的开历史倒车的反动意识形态。
宗教极端主义思潮侵入新疆以后,即同民族分裂主义思潮合流,形成了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三位一体”的反动势力,其政治目的就是妄图实现“东突厥斯坦独立”,建立以伊斯兰教法统治一切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变人民民主专政为反动的法西斯式的专政。1990年的巴仁乡反革命武装暴乱事件,就是这三股势力合流后借助“圣战”的暴力手段妄图颠覆我社会主义政权的一次拙劣表演。“东突”恐怖势力就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潮和宗教极端主义思潮蔓延所结成的恶果,也是国际恐怖势力所培植的怪胎。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反动思潮是培植“三股势力”的土壤。在这种反动意识形态的侵袭下,某些不明真相的青年就可能中毒,从而走上罪恶的道路。
三、民族分裂主义思潮和宗教极端主义思潮是当代新疆潜在的不安定因素
列宁说过:“资产阶级社会的死尸,正如我有一次指出的,是不能装进棺材、埋到地下的。被打死的资本主义会在我们中间腐烂发臭,败坏空气,毒化我们的生活。”(注:《列宁全集》第3卷,第619页。)事实确是这样。在旧中国滋生起来的东“突厥斯坦”思想这一民族分裂主义思潮,并没有因剥削阶级消灭而销声匿迹,相反,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它时起时伏,不时地在同我们进行较量,加上同新近侵入的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合流,更加加强了这些反动思潮的能量影响,使其成为新疆最大的潜在的不安定因素。
新疆解放以来的历史表明,种种民族分裂活动都是在“东突厥斯坦”这面反动旗帜下进行的。加之国际宗教极端主义思潮的渗透,无论是组织“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党”这类反动组织,散发反动传单和书写反动标语,策动反革命武装叛敌和暴力恐怖活动,以及某些传播民族分裂主义思想的作品,无不是“东突厥斯坦”这一反动思想体系和宗教极端主义反动思想体系结出的恶果。它再一次表明,以“东突厥斯坦独立”为思想体系的民族分裂主义思潮和宗教极端主义思潮,是当今社会主义的新疆潜在的最大的不安定因素。其所以如此,是由这些反动思潮的特点及其社会作用决定的。
一是这些反动思潮具有顽固性。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社会意识虽然依赖于社会存在,并随着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但是,这会意识一经形成,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不仅表现为社会意识往往落后于社会存在的变化,而且表现为社会意识具有历史的继承性。这种反动的民族沙文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思想,还将在社会主义时期长期存在,并在意识形态的各个领域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某些分裂祖国的敌对分子,也必然要从这种反动腐朽的意识形态中寻找自己的精神武器。从而成为东“突厥斯坦”思想和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继承者和维护者。所以,这种反动的东“突厥斯坦”思想和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影响的存在是相当顽固的,其影响是相当深远的,不经过长时期的斗争,是难以完全清除的。
二是这些反动思潮具有极大的欺骗性。马克思说过:“资产阶级的沙文主义只不过是一种虚伪的装饰,它给资产阶级的种种无理要求罩上一件民族的外衣。”(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427页。)“东突厥斯坦”思想就是这样一种民族沙文主义的货色。恩格斯也指出:“对于完全受宗教影响的群众的感情说来,要掀起巨大的风暴,就必须让群众的切身利益披上宗教的外衣出现。”(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51页。)这就清楚地揭露了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往往在民族、宗教问题的幌子下,来贩卖他们腐朽没落的思想,因而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煽动性。新疆是个多民族的地区,而民族问题将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继续存在,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完全消除,人民内部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思想的滋生也不可能完全避免。这样,只要民族问题存在,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就必然会加以利用。同时,新疆又是一个宗教影响很深的地区,尽管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产生的阶级根源已经消除,热爱祖国,建设四化,已经成为广大宗教教徒和宗教职业者的思想主流。但不容置疑,宗教的精神麻醉的消极影响仍然存在。正如马克思指出:“可兰经和以它为根据的伊斯兰教法律把各个不同民族的地理和人文归结为一个简便的公式,即把他们分为两种国家和两种民族——正统教徒和异教徒。异教徒就是‘哈尔比’,即敌人。”(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0卷,第180页。)对类似的这种宗教偏见,宗教极端势力必然会加以利用,以致在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间制造一种互相敌视的状态。新疆改革开放以来多次发生的政治骚乱的事实证明,东“突厥斯坦”这种反动的思想体系和宗教极端主义的思想体系在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上的侵蚀是显而易见的,致使这种思潮在某些人们当中还有不小的市场。
三是这些反动思潮具有明显的国际性。首先,作为东突厥斯坦思想理论基础的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其本身就是在世界上流传了一个世纪并在继续流传的国际反动思潮。宗教极端主义思潮也正在国际上迅速蔓延。现在,随着我国和新疆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国际影响的不断扩大,国外的敌对势力加紧了对我国的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面对着新疆这块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地区,他们也一直在“争取东突厥斯坦独立”的鼓噪之下,同新疆境内的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和宗教极端主义势力相互勾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进行着分裂新疆的活动。这一情况表明,“东突厥斯坦”思想和宗教极端主义这种种反动思潮,是同国际上的反动思潮互相呼应的。而在这一斗争中,国外敌对势力通过各种渠道,在意识形态方面进行渗透是他们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手法。对此必须引起足够的警惕。
四是这些思潮具有极大的反动性。新疆解放以来一直没有间断过的分裂与反分裂斗争,是一场严重的政治斗争,它始终围绕着政权这个中心问题而展开。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所进行的种种分裂活动,归根到底,就是要用他们分裂主义的政权取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政权,用他们伊斯兰教法统治一切的专制国家取代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变人民民主专政为反动的、法西斯的地主资产阶级专政,使新疆成为外国势力的附庸。这就是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的反动实质所在。如果让他们这种阴谋得逞,新疆各族人民就要重新陷入旧社会那样暗无天日的深渊之中,各族人民历经流血牺牲、长期奋斗而换来的社会主义成果就将毁于一旦。所以,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确是影响我们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反对“三股势力”的斗争,确是关系到新疆社会主义事业的命运和前途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头等重要的问题。
政治斗争同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斗争是不可能分割开的。一定阶级的政治主张,反映着一定阶级的物质利益,决定着一定阶级的意识形态。反过来,一定阶级的意识形态又必定为一定阶级的政治主张服务,规划、指引着这个阶级成员实践活动的方向。东“突厥斯坦”思想和宗教极端思想是腐朽没落的地主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是为被推翻的地主资产阶级企图在新疆复辟剥削制度,建立所谓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这一反动政治主张服务的。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思潮确是新疆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是在新疆可能引发动乱的主要思想根源。
目前,我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各族人民正满怀信心地跨进新的世纪,决心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第三步战略目标而共同奋斗。在这样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刻,我们应当居安思危。我们要时刻牢记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这个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把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反分裂斗争坚持不懈地进行到底,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再教育工作。并且把各级和各部门的党政领导权牢牢地掌握在忠于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的人的手里,把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工作做得更好,把各族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那样,我们就一定能立于不败之地,一定能实现长治久安,一定能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一个更加团结、进步、繁荣的社会主义新疆,就必定像巍巍昆仑一样屹立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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