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产业控制福利经济学分析:理论与现实,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跨国公司论文,经济学论文,福利论文,现实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321(2001)01-0010-06
一、企业国际竞争福利经济学分析的特殊性
与一般的经济学分析不同,国际竞争分析具有特殊的福利经济学内涵。一般经济活动的福利评价通常使用收入增长和分配、就业,或者更理论化的“消费者剩余”、“帕累托改善”等作为准则,而国际竞争分析却必须引入国家(民族)利益这一特殊的福利因素,而且这种特殊的福利因素表现为与其他国家,特别是竞争对手国相比较甚至是相对立的利益权衡。国际竞争与国内竞争相比有以下显著的不同点:
首先,国家利益或民族利益通常具有不可交换性(无偿援助除外),国家利益或民族利益的损失通常就是一种绝对的损失。在国内企业竞争中的竞争者利益是可以通过一定的利益协调机制(如税收)来进行补偿,在当今,“全球”并不是现实的福利单元,最大的福利单元是“国家”或“民族”,而且,迄今为止尚没有一种可行的机制来对这种最大的福利单元——国家或民族福利损益进行调节和补偿。例如,一个产业由国内企业垄断与由国外企业垄断对一个国家(民族)的利益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是国内企业垄断,消费者剩余损失的大部分将转向国内生产者的超额利润,对于国内总福利来说并没有太多损失;如果由国外企业所垄断,消费者剩余损失大部分将转向国外生产者的垄断利润,这部分超额利润将很有可能被汇回母国,进而导致东道国净福利损失。又如国内企业之间的竞争胜败仅仅将一企业的收益转为另一企业而已,但国内外企业竞争胜败福利的转移将涉及到国界间的流动。
其次,企业国际间竞争常涉及国家主权问题,西方大国纷纷把民族产业安全为核心的经济安全提高到国家安全的首要因素这一现象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最后,民族利益作为一种公共利益,就象国家公园一样,它不是用税收,而是以放弃增加国民收入的机会为代价来换取的。
可以说,谋求本国和本民族的经济利益或非经济利益是各国参与全球化的根本动机。法国权威大报《费加罗报》1989年3月28日的一篇报道写道:“我们今后要处于经济战争状态。这场战争的目的,对于每个民族来说,就是为自己创造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和越来越多的收入”。因此,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经济自主权的侵蚀、产业成长的压制以及企业经济安全的威胁都构成东道国国民福利的损失。
二、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经济自主权的影响
(一)跨国公司对东道国主权影响的一般理论分析
一般观点认为,大量外国直接投资将增加东道国政府实行独立政策的困难。产生这种问题的根本原因是跨国公司的目标与东道国政府目标不同(见表1)。对于一个政府而言,其根本目标是使外国直接投资的净收益最大化以实现全社会福利最大化。这决定了政府必须兼顾效率、主权、公平三者。然而对于跨国公司而言,其根本目标在于母公司全球利益最大化并使风险最小化或者说效率最大化。这一点集中体现在跨国公司的全球经营战略上,跨国公司安排生产、销售、财务、研究与开发等各项职能活动,均是视全球哪个地方有利,就在哪里设点布局。甚至在效率上,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追求的效率也是冲突的,跨国公司的效率不等于东道国的效率,如跨国子公司的亏损对东道国来说肯定是一种效率损失,然而,跨国子公司却可能通过转移利润而使其母公司的效率最大化。
表1
跨国公司特征对东道国目标的影响
跨国公司的特征
东道国的问题受影响的目标
跨国企业多样化 垄断行为
效率、公平
跨国性 绕过东道国政策
公平、主权
作为外国企业
丧失自主权 主权
作为西方的私人企业
造成有效的资本主义组织形式 效率、主权、公平
先进技术造成技术依赖效率、主权
流动性 就业水平不稳定
主权、公平、效率
或许,一个国家能够凭借其所拥有的政治权力要求跨国公司不断对东道国的目标函数作出反应,然而跨国公司的规模、集中控制(如市场营销权、研究开发等)和可能的全球眼光,给了他们一定的与国家政府抗衡的力量,这是国内企业所不具备的。如1975年10-12月克莱斯勒公司用撤走来威胁政府,然后把英国克莱斯勒公司卖给珀若—雪铁龙公司就是一个很好的事例。这表明,尽管东道国政府,甚至发展中国家东道国政府,在与跨国公司打交道中,并不是无能的,但是,跨国公司的这些力量无疑会给东道国造成一定的主权损失。以至美国著名研究跨国公司学者R·维农教授发出了“国家主权陷于困境”的感叹
(二)跨国公司对华经济自主权侵蚀的实证研究
1、跨国公司与我国产业政策的偏差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产业政策体现为:在地区结构上要求向中西部倾斜;在三大产业结构上要求向农业倾斜;在工业结构上鼓励向能源、原材料、基础工业部门等瓶颈行业发展。而跨国公司的投资现状却与我国产业发展导向偏差甚远,这给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带来了极大困难。从产业分布看,截至1997年底,以合同外资金额计算,第一产业仅占1.57%,第二产业占61.60%,第三产业占36.82%(见表2)。从地区分布看,以合同外资金额计算,东部经济地带占86.82%,中部经济地带占7.54%,西部经济地带仅占3.54%(见表3)。也就是说,我国急需发展的第一产业及中西部地区与其他产业和地区的差距都可能因外资的介入而加剧。
表2
截至1997年累计三大产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比较
项目个数(个) 比重(%) 合同外资金额(亿美元) 比重(%)
第一产业 7,8962.59
81.51 1.57
第二产业231,528
75.96 3205.7061.60
第三产业 65,397
21.45 1916.7136.83
表3
截至1997年累计三大经济地带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比较单位:%
项目个数比重
合同外资金额比重
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比重
东部经济地带 81.6386.82 85.01
中部经济地带 12.81 7.54
8.39
西部经济地带
5.04 3.54
3.20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协会会讯》1998年第7期有关资料计算
在工业结构上,据有关学者利用“战略对比法”(Strategic Counterfactual)对外资对我国经济影响做了分析,其基本思路是将跨国公司进入发展中东道国实际发生的情况与当地企业的情况相对照,从而推断外商投资企业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其结论是:三资企业不仅没有改进我国工业结构的总体效应,反而使之大幅度下降,加大了我国宏观市场结构的非均衡[1]。表现在:其一,跨国公司与国内企业呈现相竞争的“替代”关系,而不是相互分工合作的“互补”关系。这使得我国在短期技术含量较低的产品出现供给过剩,许多厂商开工不足。同时,由于人力资本不足,再加上制度方面的原因,产业调整不充分,这些商品的价格和生产这些商品的工资呈现刚性,结果厂商不得不削减产量,进而导致就业不足。于是,商品市场与要素市场(尤其是劳动力市场)均无法出现的怪圈在中国最近一些年来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再现。其二,跨国公司凭借其强大的垄断优势在国内有限的市场上不断排挤本国企业而造成“挤出效应”。这二者给我国宏观调控带来了很大困难。
2、产业控制与财政政策的偏差
众所周知,财政政策是一国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包括:税收与国际收支。(1)税收,税收是调节一国生产、消费、分配的有力手段。然而,跨国公司却时常通过转移定价使一国财政收入蒙受损失,同时,使得一国企业的财务信息缺乏可靠性,给一国的产业决策造成困难。据对我国三资企业从1990年至1992年的出口价格的研究表明,被调查的三资企业1990年进出口的1500余种产品中,进口价高于可比平均价的有124种,其中最高的高出1000%;出口低于平均价的有428种,低于专业总公司价格的有174种,低于工商总公司的价格的有210种,其中三资企业出口价格同可比平均价格相比,最低的价格仅占可比平均价格的1%。韦尔斯业已证明:合资企业所承担的转移价格通常比独资子公司低些。从我国近年来独资企业在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比例中不断上升的趋势可以推断我国近年的价格转移现象更加严重。有关学者证明[2],跨国公司销售比重对税收的边际贡献小于民族企业。另有学者证明[1],1995年,三资企业与我国所有工业企业平均水平相比,少为我国创造价值增殖342.03亿元,利税234.39亿元。(2)国际收支,我国引进外资的历来政策是鼓励出口,然而,现实是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近年来均呈现贸易逆差状态(见表4)。
表4
1992-1995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状态
单位:万美元
年度
进出口总额出口额进口额
进出口差额
1992 4,372,689 1,735,619 2,637,070 -901,451
1993 6,712,037 2,523,717 4,188,320 -1,664,603
1994 8,765,000 3,471,000 5,294,000 -1,823,000
199510,982,000 4,688,000 6,294,000 -1,606,000
199613,714,922 6,148,142 7,566,780 -1,418,638
资料来源:《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1992-1997
三、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产业成长依赖性
(一)跨国公司对发展中东道国产业成长的影响一般理论分析
一般来说,发展中国家产业成长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国内培育阶段,这一阶段一方面促使一国该产业的建立,另一方面扶持该产业在国内市场上发展,并将该产业推进到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程度。第二阶段是比较优势的利用阶段,这一阶段是促使该产业在国际市场上进行扩张。第三阶段是一体化外向型阶段,这一阶段该产业已经在各个方面完全赶上世界领先国家工业水平,并在某些方面开始向世界领先位置迈进。
由于既定产业已经在发达国家中存在,并且为跨国公司所把持,在开放的经济下,发展中东道国的产业成长就难免受到跨国公司的影响。按照产业成长不同阶段上对当地企业、外国公司作为产业成长主体的依靠程度可以将发展中国家产业成长模式划分为三种形式:即依附型(Ⅰ),自给自足型(Ⅱ),自立型(Ⅲ)(见表5)。不同模式将会对产业成长各阶段产生不同的效果,同时,各个阶段会因各种内外力的变化而相互转化。
在李斯特看来,经济落后的国家之所以要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其根本目的在于发展本国生产力。他强调,生产财富的能力比财富本身更重要。因为“财富的生产能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重要多少倍,它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获得补偿。”[3](P122)这句名言并不只是发展中国家政府明了其含义,而力图发展“自立”型产业成长模式,即经过国内培育阶段,自己对比较优势的控制和利用以及充分一体化外向扩张,发展中国家的某种产业将达到完全“自立”的程度。“自立”型产业的建立将会彻底改变落后国家在传统国际分工中的悲惨地位,并逐渐使整个国家也“自立”起来。外商投资企业主观上也就在于控制生产力以获得长期稳定的财富收入,在客观上,由于国际分工的细化,跨国公司把当地产业支离破碎地肢解开来并溶入到其全球一体化经营操作网中去,作为一个环节或一个部分。这决定了跨国公司总是力图将东道国产业成长模式纳入“依附”型。显然,这种矛盾的最终归宿,取决于双方力量的对比。
(二)跨国公司对华产业成长影响的实证分析
表5
发展中国家产业成长模式比较
国内培育阶段
比较优势和利用阶段一体化外向型阶段
模式Ⅰ:依附型 完全依靠跨国公司及其带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比较
“逆向”一体化
产业成长模式
入的技术、生产经营管理
优势原则失效
方法
模式Ⅱ:自给自 完全依靠当地企业,起初
依靠跨国公司或自己的贸
足型产业成长模 建立时也引进外国技术管
易网络,但比较优势利用
很难达到这一阶段
式
理方法等,但一旦建立便
程度有限
与外界完全隔绝
模式Ⅲ:“自立” 完全依靠当地企业,但也
利用各种方式充分发展自
逐渐达到充分一体化外向
型产业成长模
与外国企业充分持续合
己的比较优势,并逐渐向依 型产业成长阶段,从而实
式。 作,以不断利用外企优势, 靠自己的品牌,贸易网进行 现产业“自立”
促进当地企业发展 产品国际贸易形式推进
资料来源:宋小红《跨国公司与发展中国家的产业成长》,1997年,南开大学博士论文
江泽民总书记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中强调:“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原则”。因为,当地企业身处当地环境,受当地要素投入、消费、需求结构影响,从而生产技术、产品选择更适合当地资源结构的事实,决定了它们自身利益更多地和当地政府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培育目标相一致,也决定了它们比进行全球一体化经营,追求全球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为目标的跨国公司更能促进当地产业的成长。因此,引进外资只是我们扶持、发展国内企业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相反,这应是我国利用外资的终极目标以及判断外资对我国经济影响的基本立足点。
可见,我国一直坚持“自立”型的产业成长模式。然而,在跨国公司凌厉的攻击下,我国产业成长模式有向依附型转化的危险,呈现“逆向一体化”,即没有按当地东道国产业成长演进方向,而是逆着它进入到跨国公司的一体化全球网络中去使该产业消失。
产业能否顺利成长主要取决于两个变量:其一,该国的产业供给力,即该国能否为产业的成长提供足够的资本、技术、人力资源,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技术;其二,该国的产业需求力,即该国是否对该产业存在潜在的需求或者说有足够大的市场。跨国公司已造成我国产业成长的依赖性体现在:在技术上,我国国内技术呈停滞不前,甚至有萎缩的倾向。从整体看,我国近几年来,技术贸易逆差额越来越大(见表6),说明随着跨国公司的入侵,我国对外国的技术依赖越来越强;从个别行业看,拿技术设备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机床来说,1981年我国机床的进口量为2534台,1985年为13006台,1990年进一步增加到43773台,1995年再次增加到134269台,1995年比1990年增加了3倍多。根据一项不完全调查,跨国公司转让给其持有多数或全部股权的国外子公司的技术平均年龄,依东道国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分别为5.8年和9.8年,而转让给合资企业与外部企业的技术年龄平均为13.4年[4]。在资本积累上,跨国公司占据高利润行业和通过价值链安排将“战略环节”掌握在自己手中,吸走了我国行业的高利润,使我国产业成长缺乏产业资本积累。在需求上,抢先占领市场优势,由于跨国公司通常拥有先进的技术,涉及高新技术产业,而且拥有全球信息优势,以及强大的投资实力和投资扫描、分析与组织能力。因此,在寻找投资机会及对投资机会的反应能力上,外资企业常能更胜一筹,会抢先占领可能被当地民族企业利用的投资机会,从而使当地民族企业在某些行业失去生成与发展的机会。例如我国移动电话生产领域,在我国民族企业形成较强的产品和市场开发能力之前,外资企业便抢先占领了这一庞大的市场,随着这些外资企业生产形成规模,成本与价格逐渐下降,再加上外资企业产品品牌的树立和营销网络的形成,以及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等将构成我国民族企业在这一产品领域进入与发展的强大壁垒。这样,当地移动电话发展再好,市场规模受到限制,难以成长出具有挑战能力的大型企业,只能屈居从属地位。同时,由于产业的演进和发展存在惯性和路径依赖问题,失去最初的机会就意味着可能永远地失去。
表6
1991-1997年我国技术贸易合同金额数
年份
199119921993 1994199519961997
技术引进合同金额(亿美元) 34.59
65.961.0941.06
130.33 152.57 159.23
技术出口合同金额(亿美元) 12.77
15.09
21.7415.9925.346.94
55.21
技术贸易逆差金额(亿美元) 21.82
50.81
39.3525.09
105.03 105.63 104.02
资料来源:《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1991-1998
四、跨国公司系统化投资与产商压制
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已完成从单个项目的投资向注重投资项目的关联性转换。特别是1994年后,欧姆龙、日立、松下、三洋、富士通、东芝、西门子、赫司特、汉高等大型跨国公司先后在华成立投资性控股公司,代表其海外的总部对所投资的各个公司进行协调并负责再投资活动,这标志着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真正实现系统化。
跨国公司系统化投资将对我国产生巨大的产商压制效应。所谓厂商压制是指外商通过并购企业,抢占市场,排挤产业内东道国的现有企业,致使受资国企业不正常死亡或萎缩,并以技术、规模、资金等优势高筑进入壁垒,阻止东道国当地潜在进入者,以达到寡占市场的目的。
1、规模经济与产商压制。跨国公司通过产品配套式投资,开发、生产及销售一体化投资以及相关行业的“滚雪球”投资形成巨大规模。以家电为例,日本松下已在或将在华投资生产收音机、录音机、录像机、摄像机、光碟机、影碟机、音响、车用音响、卫星接收器、电子玩具、游戏机、按摩机、电动刮胡刀、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等等,可谓家族庞大。我国电子百强第一名的长虹集团1996年的营业收入为105.8亿元,按当年的汇率计算,仅为松下的3.6%,三星的5.2%,LG的8.6%,规模如此悬殊,如果我国国内市场完全与国际市场接轨,我国企业恐怕连参与竞争的资格都不够。
2、协同效应与产商压制。根据系统理论,系统中控制要素的功能是随时监视系统运行情况,并对系统目标和系统计划进行控制,使系统产生自组织运动,随着控制要素控制力的变化,系统的战略环节的作用将明显增强,带动其他各子系统通过正负反馈机制迅速调整,使系统产生协同效应,即1+1>2的效应,高速高效地实现系统目标。投资性控股公司就是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系统的控制要素。首先,跨国公司通过建立系列化产品和一体化产业,从而降低产品成本,提升品牌形象。其次,投资性控股公司为了贯彻跨国公司总部的战略意图,可以在很宽的产品系谱中进行价格调整,以压制甚至扼杀产品单一的东道国企业。
收稿日期:2000-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