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与中国经济竞争力_市场经济论文

加入WTO与中国经济竞争力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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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国内各方面都在研讨我国加入WTO 之后的机遇与挑战问题,对其利弊分析文献俯拾皆是。当此之时,国内市场上各种竞争日趋激烈,商品价格大战也纷纭四起,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市场重组日见白热化,政府有关部门也在积极地对各种行政法规及行政工作规程进行审视、清理、调整。加入WTO意味着中国经济将全面与国际市场接轨,也就是说,中国的经济必须全面融入全球竞争。那么,中国经济的竞争能力又是怎样的呢?在此,想就有关中国经济的竞争力问题谈几点看法。

与国际市场相比,我国多数商品与服务产品价格不具备竞争优势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拥有近13亿人口。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是我国的一个基本特点。由于劳动力供给资源充足且供给大于需求,使我国劳动力价格在总体上缺乏上升弹性,由此形成我国劳动力价格低廉的比较优势。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劳动力价格是构成商品生产与劳务成本的主要内容,其在商品与服务供给成本价格构成中一般占60%以上。即便是我国劳动力价格比较低廉,商品生产和劳务成本构成中的劳动力价格比重也要在50%左右。在固定成本和商品与服务质量性能一定的情况下,由于劳动力成本构成比重高,低廉的劳动力价格会使商品与服务的可变成本相对较低,因而会在市场竞争特别是与发达国家的竞争中形成较强的市场价格竞争优势。目前,我国人均国民收入以及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都很低,在理论上形成了我国多数商品与服务在国际比较中似乎应有很强的价格比较优势。但是,从我国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这种较低价格的比较优势实际上仅仅是理论上的抑或是潜在的。因为,我国相当数量的商品生产与服务产品在绝对价格和相对价格上并没有表现出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竞争优势。

1999年,有关方面搜集研究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国内外商品市场批发价格,对63种代表商品的绝对价格水平情况进行了国内外对比分析。需要指出的是,这篇研究报告中所引用的外国商品价格多数是抵达我国口岸的到岸价,即是说国外商品的价格不仅包含了在本土生产所发生的全部成本费用,而且还包含了其在本国境内流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仓储、运输费用以及跨国运输费用。而国内商品价格则是产地或批发市场价格。两种价格之间存在着不可比性。然而,即便是按照这种不对称的价格进行比较,63种代表商品中,国内商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占到了78%。

分析还显示,我国大多数农产品价格明显高于国际市场价格。随着国民经济实现软着陆,我国粮食价格从1996年起一路下跌,至1999年底,粮食收购价格已经下跌了23.3%。至2000年底,居民消费价格直属统计中的粮食价格累计下降了21.1%。不少农产品价格已经跌至1993年前的价格水平。农民收入尤其是纯农业户家庭收入因而增长缓慢,甚至出现了大幅度减少。尽管如此,我国主要农产品的价格仍然高出国际市场不少。目前,国内小麦价格高出国际市场价格25%,玉米高出30.4%,大豆高出32.4%,豆油、菜籽油以及原糖等产品的价格高出国际市场一倍以上。我国承诺加入WTO之后,不对任何农产品特别是玉米、大米、棉花等进行出口补贴,取消对农产品进口的所有非关税限制,继续降低进口关税。即是说,取消出口补贴之后,在目前的价格水平条件下我国主要农副产品将不具备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优势,出口将受到抑制;同时,在取消非关税限制措施和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之后,我国主要农副产品也将不具备抗衡国际市场农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优势,国内市场会受到更多的外国农产品进入的冲击。

这篇研究报告还显示,我国相当数量的工业品在价格上同样缺乏竞争优势。与农副产品价格一样,近几年来我国绝大多数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价格,在市场供给普遍大于需求格局的大背景下也一路下降,绝大多数企业因此而出现收益明显下降,甚至出现大面积亏损。即使如此,我国绝大多数工业品价格在总体上仍然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据分析,我国多数化纤原料价格高出国外产品7%~90%。传统化工产品如天然橡胶、硫酸、盐酸的价格高出国外6%~105%。大中城市市场上的线材、冷热轧薄板、螺纹钢等钢材的平均价格高出国外10%~72%,铜、铝、铅、锌等主要有色金属产品的平均价格高出国外8%~29%。 同等排量和载重量的汽车价格也全面高出国际市场价格。以别克牌轿车为例,上海通用汽车厂生产的别克牌轿车售价为31.9~36.9万元,北美生产的别克牌轿车售价为2.08~2.28万美元,在价格上我国的产品比外国的产品高出近一倍。最近收集的信息资料显示,这种状况仍然没有大的改变。这种情况的大量存在,与我国区域经济结构趋同化、地区经济分割严重、产业结构不合理有直接关系。这种经济结构关系造成了我国产业规模不经济,经济集中度低;专业化分工不明显,相当多的企业仍然习惯于产品生产全过程式的封闭性生产经营方式,“大而全”、“小而全”现象严重,使得生产与交易成本很高。此外,我国工农业生产经营粗放,成本约束意识不强,贪污、浪费、行贿受贿等社会腐败现象严重等等,都构成加重各种经济成本负担的因素。

与国际市场相比,我国的商品与服务在质量、性能及品牌竞争方面的优势更差

商品与服务价格的高低,不仅与生产成本、市场消费偏好和供求均衡状况有关,而且与商品和服务的技术性能、质量、品牌亦有直接的关系。在现代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拥有为广大消费者、更多厂商所喜爱的商品与服务产品,就一定要有质量、信誉和品牌。这实际上是市场主体之间在技术创新、经营思维和营销理念创新上的竞争。这种竞争在现代化社会里远比一般意义上的价格竞争更重要、更激烈。

不能不看到,与国外商品和服务产品相比,我国大多数工农业产品和服务产品不仅不具有价格竞争上的优势,而且在产品质量、性能、技术创新的竞争方面更是处于劣势。我国大多数工农业商品质量水平不高、技术性能落后、售后服务质量低,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种长期性现象。我国加工工业的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相当大,尤其是在技术、质量、成本和规模效益方面的差距十分明显,以致于众多企业在进行生产技术装备投资时,宁愿以高昂的价格购买国外的产品而不肯使用国产设备。企业生产与服务质量意识淡薄所导致的产品质量低劣状况在日用消费品生产领域尤为明显,突出的例证莫过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定期进行抽查公布的产品质量公告,公布结果显示的不合格产品比例之高既令人气愤,又令人担忧。我国的金融、保险、电信、医疗、旅游以及各类社会中介服务,不仅发展水平低、服务态度和服务观念不到位,而且提供的服务产品品种结构也不合理,服务质量低下。居民百姓对其缺乏信任感,在心理上已经构成了翘首以待盼望着外国服务机构尽快对国内市场提供服务。必须看到,加入WTO后,大幅度的关税减让和非关税措施的取消,会使外国产品进入中国的门槛明显降低。其在产品质量、性能、品牌和营销策略上的竞争优势亦会更加凸显出来。我国的各类企业如果不尽快调整经营战略,转换经营思路,真正树立起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消费者满意为标准的经营观念,想顶住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竞争冲击,并占有应有的市场份额将是很难的。

从长远看,促使劳动生产率和国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最重要因素一直而且仍将是技术进步。市场经济依靠竞争来刺激企业家们不断进行革新、降低成本、开发新的产品、创造新的市场需求,以保证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而我国企业之所以在商品与服务的价格、质量、性能、品牌等方面均缺乏竞争优势,核心问题是企业缺乏技术创新能力,技术进步水平低,工艺、技术、装备和管理落后,资源利用率低,难以适应我国产业结构转换和需求结构升级的需要,更难适应国际市场较高层次需求与消费结构变化的需要。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影响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市场经济秩序混乱耗损竞争效率

赢得最优效率的目的会推动市场主体千方百计地寻求技术进步、节省费用、降低成本、扩大市场占有空间,从而在客观上实现稀缺性资源得到最有效率配置,推动整个社会的技术进步与全面发展。但是,市场竞争必须是有秩序的,无序的市场竞争必将损耗竞争效率,使守法经营、合法竞争受到打击,并可能因此而导致不正当竞争的仿效者增加,进而导致国家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减弱。

“在现实世界中,竞争远不是‘完全的’”,市场竞争中存在着一定的无序现象应该说是个常态。否则,西方发达国家中政府反不正当竞争机构的存在就是一个可笑的现象。在西方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破坏市场经济竞争秩序的现象主要是垄断问题,垄断的重要特征是“卖者对价格的控制”,“垄断行业的物品被人为地限制于稀缺状态,使市场存货不足,从而使有效需求永远不能得到满足”。“最严重的对完全竞争的背离来源于垄断成分,这些成分可以导致错误的价格决定,造成广告宣传所引起的畸形的消费,形成不正确的浪费和资源配置以及垄断利润”。有鉴于此,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里,都把反对和禁止经济垄断问题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组织市场经济运行的市场机制还尚未完全形成,一些传统的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政府干预手段还在发挥着作用,比较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也还远远没有形成。经济生活中,政府部门干预微观主体的经营活动,政府还在较多地运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资源的配置,企业特别是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过分依赖政府优惠政策,以及政府对不同所有制经济在要素资源分配上的政策差异所引致的我国市场竞争的不公平性,等等,导致市场竞争中还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不公平和不公正。近两年,我国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问题十分突出。市场经济秩序混乱,除了垄断问题(在现实条件下,主要是行政性垄断和行业垄断),还有因国有资产产权不明晰、出资人不到位以及利益损失无严格的责任追索所形成的缺乏企业退出市场机制的过度和无度竞争问题。多年来,我国市场上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骗和坑害消费者,偷税漏税、骗税骗汇、走私贩私,谋个人、小集体和局部私利,损害国家利益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和现象不绝于市。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年均假冒伪劣产品的产值有13000亿元之多, 相当于一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5%以上,国家每年因此损失税收250 亿元以上。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不仅形成了大量的市场欺骗,造成社会风气败坏,严重地破坏我国的投资环境,损害消费者利益,也使国家的整体经济利益蒙受巨大损失。如果说,垄断问题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使一些经济主体占据行业垄断或行政性垄断地位不公正地获取消费者剩余,形成市场竞争的不公平,那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逃国家税务、逃废债务、进行经济欺诈等经济犯罪,则构成了对消费者、国家的一种巧取豪夺,形成对市场竞争环境和秩序的巨大破坏。混乱的市场经济秩序,将严重地破坏社会生产力发展,影响生产力创新的积极性,耗损市场竞争效率;使我国企业,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在WTO 规则和外国企业的竞争面前成为扶不起来的孩子。另一方面,这些极不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又会加大我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贸易摩擦和争端,影响国家投资环境。

信用危机是造成我国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没有良好的信用秩序就没有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没有信用制度就没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信用状况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极不相适应的。以致于有人认为,目前国内市场上“所有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方面都面临背信弃义的困境,市场经济的好处都因信用缺失而大打折扣”。信用的缺失会使经济活动成为一盘散沙,使社会失去向上进取的竞争意识。

转变观念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能否很好地把握和运用加入WTO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机遇, 能否很好应对加入WTO对我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各种挑战,因势利导地继续推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解决好观念问题至关重要。目前,一些传统的思想意识和固步自赏的观念,对我国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所形成的制约性影响还很厉害。必须按照WTO规则,推进适应全球经济发展需要的观念转变,才能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

首先,必须在政府部门中转变“国民待遇”的观念。WTO 最基本的原则之一是非歧视性原则,遵循这个原则,首先必须在国内对所有企业实行同等“国民待遇”。长期以来,我国内资企业之间,特别是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待遇。据国务院发展中心“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课题组提供的数据,在国有企业准入的80多个领域中,外资企业可以进入60多个,而国内非国有企业只能进入约40个。准入限制差别既表现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而且也表现在地区和行政性部门之间,既严重影响公平竞争,又抑制了经济发展的活力。政府制定经济政策往往是针对国有企业的多,政策扶持也总是向国有企业倾斜。多年来我国政府为了更多地吸引外资进入,对外资企业给予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了优于国内企业的超“国民待遇”。适应加入WTO的要求,必须加快扭转这种局面。一方面, 要使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使内外资企业在同等“国民待遇”的水平线上进行平等竞争。另一方面,要使内资企业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使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同等“国民待遇”的水平线上平等竞争。

其次,进一步转换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使政府退出直接参与竞争性经济建设的活动,将更多的精力放到“定规则,当裁判”和进行国家公共建设上来,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基础设施条件。按照市场经济发展比较成熟国家的经验,政府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主要是培育、完善和维护有效率的市场竞争环境。美国政府坚持认为,反对垄断以维护市场竞争活力,使消费者得到价格最优、质量最优的商品与服务,是政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目前,中央政府直接参与竞争性经济建设活动已不多,但对各种竞争性经济活动的行政性审批内容还很多。政府有关部门还比较习惯于用行政命令和下发文件的方式组织经济活动的运行以及市场资源配置、重组活动。地方政府中直接参与竞争性经济建设活动的情况还很多。因此,应加速转换行政观念,减少行政审批,使政府从各种层次干预市场经济主体决策活动中脱离出来。“要从加快政府职能转换的角度,依据合理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公开性原则和责任性原则,尽可能取消和简化目前可能占多数和大多数的行政性审批。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项目,应当明确程序、时限和责任,增加透明度,健全监督机制。”

三是强化市场经济观念,尽快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目前,在强化政府和企业市场经济观念的问题上,有几个方面应该给以足够的关注。其一,面对国外企业在产品与服务价格的强大竞争优势面前,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简单地利用汇率上的换算关系,强调我国一些商品与服务价格比国外低,从而不愿意进一步下调有关服务产品价格。例如有关政府机构和企业认为,我国的电话资费,民航票价以及彩电、冰箱等商品与美国等相比价格是便宜的。我以为用这样的观念和思维去比较是很不恰当的,也是很危险的。在进行商品与服务产品价格比较时,还应该将发达国家该种商品与服务产品价格中所包含的昂贵的劳动力价格、商品及服务产品内含的质量、国民收入水平及购买力水平很高的因素等与我国的加以比较。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就会发现我国这些商品与服务的价格竞争力更弱。其二,商品与市场要素的合理流动,有利于推动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全国统一市场促进要素资源按照比较优势原则流动,既是我国建立完整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也是遵从世贸组织规则,参加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但是,我国区域性的地方经济封锁仍很严重,许多地方政府利用各种行政手段以及不合理的经济手段,甚至制定地方性法规搞市场分割和经济封锁,阻止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特别是通过价格和收费方式,对本地企业进行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那些低效率的企业无法被淘汰,资源无法进行合理流动和组合。市场的扭曲也使市场价格扭曲,不能真正形成市场调节价格。这种诸侯式的地方经济保护主义不尽快地消除,必将危害我国的市场竞争力。其三,我国的自然垄断经营行业,目前还主要依附于政府行政部门,远没有实现真正的政企分开。由于其自然垄断性的经营特点,以及其与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使其在参与市场竞争方面有很强的惰性,并阻止有效竞争的利用和其他经营者进入,从而形成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不公正的价格和收费,并因此妨碍经营管理的改善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必须研究尽快对自然垄断行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彻底实行政企分开,通过引入“特许经营权”拍卖等方式引入市场竞争,通过引入“价格决策听证”的方式,将其对价格的调整与制定置于消费者、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公开论证和监督之下,促进其转变经营观念,加强成本约束,降低价格水平,形成比较合理的供给与消费,政府与企业之间合理制约、监督与信息透明关系。

四是强化市场信用观念,加强市场信用制度建设。强化信用体系和制度建设,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也是应对加入WTO挑战的迫切需要。 必须把强化信用教育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积极宣传诚实守信、讲求市场信誉和经营质量的先进经营者,以形成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的社会风气。其次,要形成反对市场经济信用缺失的制度规范和市场约束环境。使经营者感到信用缺失将使其付出昂贵的代价甚至走向衰败。政府也应该经常开展对其有关的政策制定及政策执行进行思考和检讨,以避免或减少因政策制定及政策执行失误造成对社会信用的误导。执法机关更是要言出法随,依法行政,绝不能搞弹性执法、弹性法度,失信于民。再次,不可简单地认为信用问题是社会道德规范的问题,必须提高对维护社会信用也是社会法律规范的问题的认识,十分注意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维护社会信用环境和信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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