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各方利益 提供经济支持——匈牙利解决就业问题的做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匈牙利论文,就业问题论文,做法论文,利益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90年代初东欧剧变后,匈牙利的经济体制也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在经济转轨的同时,失业问题日益突出。到1993年初,失业人数突破70万。匈中央统计局最新统计材料表明,今年第一季度失业人数37.2万,失业率为8.7%。
匈牙利解决失业和再就业问题的具体做法如下:
——重视各利益代表团体之间的合作及其利益的协调。匈于1991年2月通过《关于帮助就业和对失业者提供生活保障的法律》,后经数次修改。该法规定,在预防失业和帮助就业问题上,政府、地方自治政府、雇主和雇员及其利益代表组织密切合作。在帮助就业和对失业者提供生活保障过程中,不允许以性别、年龄、种族、宗教、政治观点和是否为雇员利益代表组织成员等为借口而区别对待。外国人只有在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方可工作。
匈还成立了利益协调委员会、劳动力市场基金指导机构等专门负责失业者就业的协调机构。
——提供经济支持,减少失业,扩大就业。其具体办法有:
(一)对接受培训的失业人员和即将失业人员提供经济支持,给予收入补贴,减免部分或全部培训费用。失业者得到的补贴为失业救济金的下限,如果失业者在失业前的工资收入不及失业救济金下限,他得到的补贴将与失业前的收入相当;如果失业者在培训期间继续领取救济金的话,他将得不到收入补贴。对在工作期间接受培训的人来说,收入补贴用来弥补培训期间减少的工资收入,使其接近或达到培训前的工资收入。
(二)失业者在领取救济金期间,劳动中心若不能为其介绍与其能力相当的工作机会,失业者在成为个体户时可申请以下经济支持:继续为其发放失业救济金(最多为六个月);劳动中心退回50%就业咨询费用;退回成为个体户所需的50%专业培训费;退回50%的贷款保险费用。
(三)政府可对雇主提供相当于雇员工资50%—100%的经济支持,期限最长一年。条件是:雇主承诺,失业者在他那里的就业时间最少为六个月(新的毕业生为三个月);雇用期间,雇主不得以企业运行情况为由解雇雇员。
(四)政府对从事非赢利性活动的公益公司的经济支持可达到为解决就业所需直接开支的70%。
(五)对将要或开始从事个体职业的失业者提供经济支持。
(六)对支付能力暂时有困难的雇主提供经济支持,以保证就业者人数不减少。
(七)对刚从大专院校毕业就成为失业者的青年人的安置提供支持。
为解决失业者再就业问题,匈牙利劳动部和其他机构还一起设立了劳动力开发和培训中心,对失业者进行培训和促使其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