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农民生活水平分析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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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生活水平是农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集中反映,同时也是农业劳动力再生产条件的直接标志,值得花大力气去研究。但是以往这个问题常常被视作社会学研究的对象,经济史学未给予足够的重视,以至许多重要的问题得不到应有的说明。生活水平涉及人们的生存与发展,因而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考察一定时期人们的生活水平,可以更加深入、直观地了解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揭示历史发展的真实趋势。

农村生活费指数是了解近代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但是编制农村的生活费指数必须拥有系统可靠的历年农民生活费支出的数据,就我们见到的资料来看,清晚期的农民生活消费尚缺乏规范和系统的调查统计资料,目前仅有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调查统计较为丰富一些。因此,我们无法编制长序列的近代历年中国农村的生活费指数。但是可以通过观察农民的收入和支出状况,来了解近代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及其变化。

一、农民收入状况

农业总产值反映了农业所创造的纯收入。农业总产值上升,说明整个农业收入的上升。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莫曰达的估算结果,近代中国农业总产值如表1。

从表1结果看,1840—1949年,中国农业生产发展缓慢。110年间农业总产值从92亿元增长为99亿元,仅增长7.4%。这期间又可分为几个阶段:

从1840-1894年,增长17.3%,平均年增长0.3%。

从1894-1911年,增长9.1%,平均年增长0.5%。

从1911-1936年,增长24.6%,平均年增长0.9%。

从1936-1946年,经过抗日战争,农业生产下降19.3%,平均年下降2.1%。

从1946-1949年,经过解放战争,农业生产再下降16.6%,平均年下降5.9%。

可见,抗日战争爆发之前,中国农业是有所发展的,农业收入是在稳步上升的,1911-1936年间农业增长最为迅速,是整个近代经济发展最快的阶段;抗日战争的爆发,打断了农业增长的正常趋势。战争使生产受到毁灭性的伤害,农业生产急剧下跌,下跌速度超过了战前农业增长的速度,因此农业总产值再次跌至战前最低水平。经过近110年,中国农业生产仅增长了7.4%。

由表1我们同样可以看出农业内部各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及其变化情况,种植业收入一般占农业总收入的80%左右,一方面,中国近代作物的种植仍然是农民的主业。另一方面,从1840年到1949年的变化趋势来看,种植业的比重是在下降的,而林业、副业及渔业收入的比重均有所上升,并且,副业收入的比重上升幅度是最大的,这说明副业收入在农业收入中的地位不断上升。

由于农业生产发展滞缓,加上捐税等各种形式的剥削与掠夺,中国农民负担日益加重,收入减少,生计困难。副业生产是近代中国农民在耕地不足、负担过重情况下维持生活的重要来源。农民负担愈重,收入愈少,副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愈高。农民为了活命,不得不以副业生产弥补不足。副业收入在农业收入中的比重,是随着农村经济不景气而日益增长的。

二、农民支出状况

农民的支出主要包括赋税、生产及生活消费支出。其中占据支出首要位置,直接决定农民可支配收入的就是农民的赋税负担。农民在支付了赋税之后,才能根据剩余情况进行生产投资和生活消费的分配。

(一)赋税负担

马克思说“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①在传统社会,农业赋税是国家向农民榨取的一份集中化地租。它是农民的剩余劳动的一个特定的扣除份额。这一份额,是统冶者用以支撑其国家机器的经济基础。农业赋税作为国家对农民财富的榨取,从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它总是随着国家机构的庞大化和政治统治的腐朽化而日益强化的。因此,在传统社会每一个王朝的后期,农业赋税的加重,就成了一种客观的必然趋势。

田赋是中国传统社会国家政权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农民承受赋税剥削的最主要方面。在中国近代,农民的田赋负担有加重的趋势。晚清时期,统治者知道其先祖——康熙有过“永不加赋”的“圣示”,但迫于弥补财政上的需要,他们也只好违背“圣示”使田赋日渐增加起来。例如宣统二年(1910年)四月一日的《国风报》就有人指出:“夫国中贫民,以农为唯一之职业,虽有永不加赋之祖训,而官吏相沿,巧设名目,十年以来,田赋之暗增于旧者,已不啻二三倍。故负担此赋之小农,前此仅足以自给者,今则岁暖而号寒,丰年而啼饥矣。”②从表2所列1868-1908年各省田赋增加示例即可明显看到晚清时期田赋的增长趋势。

到了晚近,自辛亥革命后,在北洋军阀和蒋介石反动政府统治下,农民的田赋负担,又有了很大的增加。按全国平均来看,如以1931年的田赋税额为100,则1912年水田仅为59%,1934年则达108%,山坡旱地更高,同期分别为61%和111%。③也就是说,自民国以来,田赋已比清末增加了将近一倍。而这种增加主要又是在蒋介石上台后日渐增加的。

章有义先生曾对抗日战争前农民负担作过一个粗略的估计,为了迁就史料,选取1933年作为代表年份,估计的结果见表3。

通过这个估计可知,农民负担约占农民收入的41.44%,即将近一半的农民收入要用于支付苛捐杂税。中国近代农民苛重的田赋负担,是造成中国近代农业经济和农民生活日益走向衰落和贫困的重要因素。苛重的赋税迫使农民大批逃亡,流离失所;赋税吸干了农民的血汗收入,使农民因无力再进行生产而失业;当苛猛的赋税吞噬了农民的全部剩余劳动,甚至一部分必要劳动的时候,农民贫困的加深和农民经济再生产的衰退,是必然随之而来的。例如江苏省江南一带,农民种一亩田所入,需有45%支付成本、利息等费,50%支付赋税,而所剩收入则只有5%,④可见赋税压迫农民生产和生活的沉重。

(二)生活费支出

德国著名社会学家、统计学家恩格尔的理论认为,某一家庭收入越少,耗费在食品上的开支所占比重越大;随着收入的增加,食品支出也有所增加,但占总支出的比重则会逐渐下降。由此得出结论:在其他条件相同时,消费支出中用于食品部分的比重大小,可以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生活水平的标志。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恩格尔定律”。乔启明的研究中,将中国的这一平均百分率与美国、日本、丹麦作以对比,结果表明,中国的这一比率比美、日、丹三国都高得多(见表4),并且据以得出“可见我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实在太低”⑤的结论。

生活费支出在农民家庭收入中占有多大比重呢?我们观察表5,此表是根据大量的近代农家收入与生活费支出的调查统计资料整理计算出来的。

由上表数据可见,生活费支出一般占到农家收入的80%以上,甚至有相当一部分农家的生活费支出超过了收入的数额。但是,农民为维持生存不可能只依靠生活费支出,农民还要进行生产投资,购买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没有生产投资农民就无法进行再生产,也就无法继续维持生存。因此,农民的这种消费状况反映了农家可支配收入十分有限甚至相当不足的事实。

(三)生产费用

根据张东刚的估算,我国农业投资的情况如表6。

从上表可以看到中国近代农业投资呈增长的趋势,1936年比1887年增加5.16倍,年均增加3.8%。但若折算成不变价格,则只增加了1.61倍,年均增长只有1.5%。由于对农业投入很少,所以生产工具落后、生产水平低的状况难以改变,而且就是这十分有限的投资,据有些材料说明也非全部来自农民家庭的储蓄,而是依靠借贷。

三、农民生活水平的评价

通过对农民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农民负担约占农民收入的41.44%,而生活费支出一般占到农民家庭收入的80%,仅此两项加在一起,已经超过了农民的总收入,更不用考虑包括生产投资在内的其它支出了。因此我们得出的总体感觉仍然是:近代中国农民收入微薄,并且经常入不敷出,生活水平极为低下。

但是,近代期间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并不是一直下降的。我们的分析表明,在1936年以前,农业总产值增长速度较快,1936年的农业总产值比1840年增加了59.5%,尤其在1911-1936年间增长最为迅速,说明在1936年以前农村经济是在不断改善的,农民的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但是由于1937年抗日战争的爆发,毁灭了所有的发展成果。因此,仅观察1840年和1949年的中国农村,我们会发现农民生活没有明显的改观。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在此期间农民生活水平的变动,不能因此而忽略它曾经增长过的事实。

金陵大学于1929-1933年对中国21省142县的216个地区的田场进行了调查,发现当时田场生活程度的变化情况(见表7),表中反映有82%的田场生活程度是增高的,仅有11%的田场生活程度降低了,其余7%的田场生活程度没有明显变化。这说明,在1936年以前,农村大部分的生活水平是在提高的。

当然,生活水平的提高并不能改变生活水平仍然很低的事实。据1922年华洋义赈会由马伦和戴尔仁主持的浙江、江苏、安徽、直隶4省9县调查,大约150元为养活一家人口所必需的最低收入,农户收入在这贫困线以下的占多数。直隶农民有80%均在贫困线以下。据卜凯20世纪30年代的调查,农民家庭年均收入为300元,日均0.82元,⑥以最低生活费187元来看,有67.1%的农户长年生活在这个最低生活水平之下,也就是说有69%的农户年均收入尚不及187元。⑦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加上地主和官僚的沉重的租税剥削,农民生活的极端贫困是其必然结果。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342页。

②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301页。

③郑庆平、岳琛:《中国近代农业经济史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10页。

④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三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34页。

⑤冯和法编:《中国农村经济资料》,第48页。

⑥卜凯著,张履鸾译:《中国农家经济》,商务印书馆1936年8月出版。

⑦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二辑,三联书店1957年出版,第781—7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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