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反对嵌入式自由主义:联合国发展议程案例研究_自由主义论文

发展中国家反对嵌入式自由主义:联合国发展议程案例研究_自由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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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1982年,约翰·鲁杰在《国际机制、交易与变迁:战后经济秩序中内嵌的自由主义》一文中首次提出了“内嵌的自由主义”(embedded liberalism)这一概念。①在他看来,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国际经济秩序体现出如下基本特征,即在多边主义得到支持的同时,国内稳定亦成为必须得到满足的要求,“两者相伴而生,甚至互为前提”。②内嵌的自由主义之精髓,就在于“设计出一种多边主义的形式,使之与国内稳定的要求相一致”。③鲁杰撰写该文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对当时盛行的、基于权力来解释国际经济机制之形成与变迁的主流观点提出批评和挑战。为此,他强调指出:仅仅注重权力分布与自由主义国际经济秩序之间的关联,无助于人们深入理解国际经济机制及其变迁;④事实上,战后的国际经济机制“不仅反映了国家权力与利益的格局,更反映了各资本主义国家普遍赞同的主流社会期望、规范与经济观念”。⑤

这一分析进路和判断明显有别于彼时的正统观点——霸权稳定论,甫一提出,即受到国际关系学界的重视。⑥此后三十年间,其所受到的关注有增无减,相关研究议题也始终位列国际关系理论的前沿。⑦用鲁杰的话说,内嵌的自由主义成为国际关系、尤其是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中“被引用最为频繁的术语之一”。⑧这一概念和相应的分析视角不仅被国际关系领域的学者广为使用,还扩展到包括经济学、法学在内的更为广阔的其他领域。⑨就此意义而言,内嵌的自由主义可谓国际关系研究激发邻近学科取得进展、促成不同学科交流对话的一个典范。

20世纪80年代之后,新自由主义在国际政治经济中的声势与日俱增。随着“自由放任资本主义精神的卷土重来”,⑩内嵌的自由主义之主导地位渐受侵蚀、乃至终遭取代。(11)然而,其余绪不绝。在许多国家、地区,在形形色色的政策领域,内嵌的自由主义仍然保有一定的、甚至相当程度的影响力。(12)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内嵌的自由主义引发的愈加强烈的兴趣(13)绝非无因,其备受关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对新自由主义全球化阶段的反省,以及对未来更为稳定、更具可持续性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期望。内嵌的自由主义之所以在失去主导地位多年之后仍然被世人铭记在心,正是由于它所蕴含的理念依然深孚众望。相对于“脱嵌”、失控的自由化而言,将市场体系内嵌于更为广阔的社会价值观之中显然是更为可取的选择,(14)这一点并无太多异议。

不过,内嵌的自由主义也面临质疑和挑战。如果说内嵌的自由主义反映了当时各主要国家(15)共同认可的某些信念或价值观,并且塑造了这一时期的国际经济交往,那么它是否同样适用于众多发展中国家?本文的主要目标即对此作出明确且严谨的回答。事实上,发展中国家从未拒绝内嵌的自由主义。相反,它们对该理念有着相当程度的认同。发展中国家乐于见到一个开放、自由的国际经济秩序,但与此同时,它们期望并且要求这种秩序不至于对其国内目标造成过度的负面影响。发展中国家既希望利用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所提供的机遇,又希望在此过程中维持国内社会经济的稳定和良性发展。为实现这样的双重目标,它们清醒地认识到“反求诸己”的重要性,同时也不遗余力地吁请国际社会给予其便利和优惠。

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节将对相关研究已取得的进展、尚存的缺陷或不足加以评述;第三节将集中探讨国际经济机制蕴含的社会目标及其内在的张力——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许多既有研究都存在着某些不容忽视的、对内嵌的自由主义之误读或混淆,后者直接导致了其对发展中国家与内嵌的自由主义之间关系的误判;第四节将在此前理论探讨的基础上,以话语分析的方式对联合国发展议程的关键文本加以解读,借此考察、验证发展中国家对国际经济机制及内嵌的自由主义之态度与倾向;第五节给出简要结论和启示。

二、发展中国家与内嵌的自由主义:研究述评

凭借三十年的传承与积淀,时至今日,内嵌的自由主义这一主题已在国际关系学界稳固地占据了一席之地。在此期间,围绕该主题的后续研究层出不穷。这些探索与争鸣直接推动了理论的拓展和深化,也促成了丰富的学术积累。概而言之,依照其侧重点的不同,既有研究大致可划分为以下几类。

首先是关于内嵌的自由主义之微观基础。此类研究致力于考察国际层面的宏大折中方案能否获得个体层面的支持。换言之,即国内为缓解自由化之负面影响而实施的补偿手段,能否令那些原本反对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民众转而支持该进程。(16)其次是关于内嵌的自由主义在各国是否具有普适性。此类研究着力探讨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深入是否对应于各国内部社会支出的增加。在此情景下,内嵌的自由主义往往被化约为全球化与福利国家之间的因果关联。(17)再次是关于内嵌的自由主义所面临的挑战。此类研究大多注意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市场与国家政治渐行渐远、市场体系从社会中“脱嵌”的危险。(18)最后是关于内嵌的自由主义之前景。此类研究集中探讨的是,如何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重新达成一种国家与市场之间的折中,让国际经济秩序及其运作机制更加稳定。(19)

本文的主题当属上述研究之中的第二类,即内嵌的自由主义在各国的普适性问题。更具体地说,我们重点关注内嵌的自由主义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大多数既有研究关注内嵌的自由主义在发达工业化国家的适用情况,其分析样本通常局限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诸国。相形之下,探究内嵌的自由主义与发展中国家之关系的研究则尚不多见。

在《国际机制、交易与变迁》的末节,鲁杰曾表达过对该问题的看法:“内嵌的自由主义折中(embedded liberalism compromise)从未完全扩展至发展中国家。”(20)鲁杰指出,发展中国家采取正统稳定化措施的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一方面,此举无益于其出口收入的提升;另一方面,进口价格却因此而明显上升、进而引发了国内的通货膨胀。此外,关贸总协定(GATT)框架下的自由化进程没有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多少实惠。(21)与放任自由主义时期不同,发展中国家在内嵌的自由主义环境下的借贷与投资水平相对较低,并且借贷、投资规模随着发达国家经济状况的波动而起伏。(22)就货币机制的实践来看,国际收支的盈余国与赤字国在体系内的调整负担是不对称的:盈余国实际上可以拒绝本国货币的升值,于是调整措施的重负过多地落在了发展中国家身上。(23)对此,鲁杰认为:这些问题虽不至于危及整个体系的生存,但它可能严重损害某些贫穷的发展中国家。解决这些问题可以让整个体系运行得更为稳定和顺畅。(24)他还指出,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处于双重的不利条件之下:首先,它们过去就承受着国际市场给国内社会造成的负面冲击;其次,在当前的全球化时代,它们依然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来应对各种新的挑战。(25)与鲁杰的看法相似,史蒂夫·伯恩斯坦认为:内嵌的自由主义这一理念几乎从未在发展中国家得以制度化。(26)

尽管上述观点并未得以充分展开,但鲁杰的论述成了此后研究者阐发该主题、并对之进行检验的思想源头。如果将问题表述为“内嵌的自由主义是否适用于发展中国家”,那么林林总总的不同回答大致可以被放在两端分别为“是”与“否”的光谱之间,其中一些更近于肯定,而另一些则相反。几乎所有关注这一主题的研究者都注意到了发展中国家之国内因素尤其是国内政治的特殊性,以及后者对全球化与社会保护之间关联的影响。不过,由于在研究方法、分析对象、样本选取等方面存在差异,更重要的是,由于研究者对内嵌的自由主义之理解也存在差异,因而他们得出的答案也不尽相同。

更倾向于否定回答的学者为数颇多。埃里克·威贝尔斯发现,在融入全球市场时,发展中国家呈现出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模式。随着经济开放度的提升,OECD诸国通常会实施更多的福利措施,然而在发展中国家,情况却往往相反。这一反差一般可以从发展中国家国内政治的角度得到解释。(27)无独有偶,莎拉·布鲁克斯、约翰·格伦等学者也得到了相似的结论。(28)威贝尔斯和约翰·阿尔奎斯特则从另一个角度做出了探究,他们相信:内嵌的自由主义是少数国家独有的一种异常现象。(29)

相形之下,更倾向于肯定回答的作者似乎是少数派。不过,他们的意见同样不容忽视。丹尼·罗德里克的研究表明:即使考虑了诸多控制变量,在低收入国家和高收入国家的不同样本中,贸易开放度与政府规模之间的正相关依然成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政府支出缓解了开放导致的风险。(30)在随后出版的著作中,罗德里克再次表明了开放度(外部风险)与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各国政府支出之间的相关性。他还特别指出:在低收入国家,政府经常以提供就业和采购商品、服务等方式来实现社会保险的功能。(31)与这一看法类似,妮塔·鲁德拉相信:由于19世纪全球化之恶劣影响的殷鉴不远,加之OECD诸国的历史经验,以及当前迫在眉睫的全球化挑战,发展中国家不可能无视内嵌的自由主义。(32)在与艾尔方·努鲁丁合作的一篇论文中,她更加明确地指出:内嵌的自由主义同样适用于众多欠发达国家。在贸易开放的同时,这些国家力图维护国内稳定。不过,它们通常是以公共就业的方式实现社会保护,而不是收入转移或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33)

审视上述研究的论证过程及相应结论,可以发现:两派观点看似对立,实际上并无不可调和的矛盾。个中原因就在于:更倾向于否定回答的学者,大多将注意力放在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福利支出;而更倾向于肯定回答的学者,则在承认发展中国家很可能不具备较完善的福利制度之余,敏锐地察觉到了公共就业与政府采购等措施发挥的重要作用。(34)正如鲁德拉所言:把注意力放在社会支出本身,意味着在疏于考察发展中国家特性的同时,先入为主地预设了某种福利模式的存在。(35)这一评价可谓恰如其分。

就本文所关注的层面而言,我们可以对现有研究提出两点重要的补充意见。首先,绝大多数旨在考察内嵌的自由主义之普适性的研究,均致力于探究经济开放度与带有社会支出性质的某些特定指标之间存在何种关联;如果发现了正向关联、且这一关联是显著且稳健的,那么就初步判定该样本国家群体的行为模式与内嵌的自由主义相一致。然而,这种做法在注重提出可证伪命题并加以检验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内嵌的自由主义内涵的把握。当内嵌的自由主义被化约为某种简明、易操作的理论假说之后,(36)这一术语原本包含的某些重要含义可能会因此消失在研究者的视野之中,而这些含义对于深入理解内嵌的自由主义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其次,更重要的是,绝大多数研究遵循着一种间接的验证思路,它们从是否存在某些政策的“迹象”来反向推断内嵌的自由主义被发展中国家接受的程度。然而,这一研究路径有其局限,它所回答的问题更近于“发展中国家是否实施了某些特定的政策?”,而不是“发展中国家是否认同内嵌的自由主义之核心理念?”;更近于“发展中国家做了什么?”,而不是“发展中国家的意愿如何?”。我们相信:如果要对本文主题作出更完备的解答,就必须深入把握内嵌的自由主义之内涵及实质;在此基础上,以更直接的方式探究发展中国家的信念或意图。

三、内嵌的自由主义:社会目标、内在张力及其维系

作为战后国际经济机制中的深层规范,内嵌的自由主义体现着相当一段时期内各国共同认可、接受的某些准则。鲁杰将这些准则称为“合理的社会目标”(legitimate social purpose)。(37)不仅如此,由于其珍视和追求的社会目标不止于单一维度,随之而来的不同维度之间的张力,就始终潜隐于国际经济机制及其变迁。迄今为止,与本文主题相关的最具影响力之探讨当属克拉斯纳和詹思·斯特弗克各自的著述。(38)不过,本节的分析将表明,两者对此皆有不同程度的误读。

(一)国际经济机制的社会目标

按照克拉斯纳给出的经典诠释,国际机制(international regimes)指的是“既定国际关系领域内的一系列隐含或明确的原则、规范、规则与决策程序,行为体的预期围绕着它们而汇聚在一起。所谓原则,是关于事实、因果关系及公正的信念;所谓规范,是依照权利和义务而界定的行为标准;所谓规则,是关于行动的具体规定与禁止。所谓决策程序,是制定和实施集体抉择的通行做法”。(39)在国际机制(40)的几个组成部分之间,原则、规范显然位于更深的层面。就如克拉斯纳所言,原则与规范限定了任何一项机制的基本特征。虽然规则和决策程序的改变不会导致机制基本性质的变化,但原则与规范却并非如此。(41)用鲁杰的话说,原则与规范是国际经济机制的“规范性架构”,亦即机制的社会目标,而规则与程序是实现这些目标的工具。(42)

由于国际经济机制既体现着被视为正当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又体现着关于事实、因果关系与公正的原则,因此它不仅具有工具性价值,更具有目的性价值,属于政治权威的范畴。国际机制的形成与变迁是政治权威国际化的具体表现。(43)正是在这里,鲁杰运用了与现实主义截然不同的分析进路。他先是提出如下问题:塑造政治权威国际化的“生成语法(generative grammar)”(44)或者说政治权威国际化的结构究竟是什么?(45)随后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无论表现为何种制度形式,政治权威始终意味着权力与合理社会目标的融合。对国际权威的主流解释仅仅关注权力,却忽视了社会目标的重要性。这种现实主义视角的最大问题在于:权力或可预示国际经济秩序的形式,但不能预示其内容。(46)因此,要充分理解国际经济机制的基本特征,就必须探寻它体现了怎样的社会目标。

鲁杰以“多边主义”和“国内稳定”来统称这些得到各国共同认可的社会目标。(47)其中,多边主义是基于普遍行动准则、对三个以上国家之间关系加以协调的制度形式,这就意味着集体成员在行动范围上是不可分割的,且成员之间对“扩散的互惠性”(diffuse reciprocity)抱有预期。(48)具体而言,多边主义这一目标大抵是指更深地融入世界经济,以及国际经济交往的长期扩展。(49)开放、自由的国际经济秩序具有多边性质,其开放度意谓如下特性,即不允许形成排他性的集团、势力范围,或有损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障碍。就经济领域而言,19世纪以自由贸易和金本位制为特征的世界经济被视为多边主义的典范。(50)

至于国内稳定这一目标,它的外延似乎远比字面含义更为宽泛。事实上,鲁杰用该词涵盖了价格稳定、就业平稳、经济增长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互相关联但又各有侧重的含义。例如,他指出,1941年8月公布的《大西洋宪章》表明,英美战后的经济目标不仅包括多边主义,还包括国内经济增长与社会保障;1942年2月签署的互助协定的相关条款也表明,多边主义的进展是以国内产出、就业以及产品交易和消费的扩展为前提的。(51)埃里克·赫莱纳的研究则显示:在欧盟,这一目标意味着对平等、增长和就业的追求。(52)内嵌的自由主义之所以在各国呈现出互有差异的国内制度形式,根源在于不同的国家传统和主导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格局。虽然所指不尽相同,但这些形形色色的具体目标对应着一个必要前提,用鲁杰的话说就是“确保某种程度的国内政策自主性”。(53)由此看来,对于“国内稳定”的具体含义,各国完全可以作出自己的判断和理解。以内嵌的自由主义为基本特征的国际经济机制,对此并不强求一致。

(二)国际经济机制的内在张力及其维系

多边主义与国内稳定这两大目标“相伴而生,甚至互为前提”。(54)这一表述明确地传达出如下含义:两者不可偏废,它们合起来构成了国际机制的规范性架构。如果缺少了其中任何一项,那么战后国际经济机制就必然会呈现出完全不同的景象,不再成其为“内嵌的自由主义折中”。尽管这层含义可谓明白无误,但鲁杰表述中隐含的另一层意思却往往被众多学者所忽视,而它的重要性与前者相比毫不逊色,那就是机制的内在张力。安德鲁·兰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一点:“由于鲁杰使用了诸如‘共识’、‘共有理解’等词汇,人们很容易忘记一个事实:在他所描绘的世界中,冲突、不和与矛盾是先于共识而出现的,它们是社会生活的基本特质。鲁杰在诠释内嵌的自由主义之初,就着重展现了战后贸易机制所蕴含的、在根本意义上相互竞争的两大目标:维护国内稳定,以及追求贸易中的多边主义。”(55)由此可见,两大目标不仅共存共生,同时也相互竞争甚至冲突,其间产生的张力始终伴随、贯穿于内嵌的自由主义——这也正是它被称为“折中”的深层原因。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缔造者并非不了解其中的张力,只是他们矢志要“在内部与外部稳定的两难之间找到一种可接受的解决方案”。(56)他们也确实做到了。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布雷顿森林体系将固定汇率制与资本管制结合起来,促成了上述折中的实现:其中,固定汇率制稳定了人们对价格走势的预期,推动了贸易的扩展;资本管制则让各国政府拥有相对充分的自主性来管理宏观经济,通过反周期的措施令整体经济运行更加平稳。(57)

权衡取舍是政治活动的核心内容。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层面,行为体常常需要对不同的利益、价值加以权衡,明确其优先序列,以做出相应决策。然而,内嵌的自由主义折中的独特之处,恰恰就是它拒绝在国内稳定与多边主义这两大目标之间做出取舍。这并不是说各国均赋予两者完全同等的重要性,也不是说它们对“执两用中”的“中”究竟在哪里有同样的看法,而是说体系内的所有成员都相信:彻底弃此而取彼的极端做法既不可行、更不可取。这一信念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对惨痛历史的深刻记忆。正如卡尔·波兰尼所言:建立自我调节市场体系的乌托邦式的努力曾经引发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灾变。(58)其间,市场体系的扩张遭遇了几乎无所不在的、保护性的反向运动。(59)各国凭借中央银行、关税壁垒和移民法等手段,极力将自己屏护于失业和动荡的威胁之外。(60)但显而易见,这种以邻为壑的做法也给彼此造成了极为沉重的打击。美国的决策者意识到,具有强烈排外色彩的经济秩序不仅限制了贸易机会,更可能导致经济冲突,而后者很容易扩散至安全领域。(61)

尽管存在着一贯的张力,但内嵌的自由主义折中仍然得以维系。(62)这不仅是由于各国成功地寻求到了某种解决方案,更重要也更具根本意义的原因是:作为一套构成性原则,这一折中在整体意义上型塑着各国的社会期望与政策实践。(63)换言之,它反映了“集体意向”和“主体间共识”。(64)如鲁杰所言:集体意向创造了意义。以布雷顿森林体系为例,它不仅创造了货币与贸易领域内的国际行为准则,还创造了一个主体间共识的体系,后者包含着对如下问题的共同认知,即哪些条件让国际机制显得不可或缺,机制希望实现的目标究竟是什么;它还确立了一套规则体系,成员国同意据此对行为的适当性做出判断。(65)

由于机制的内在张力,内嵌的自由主义折中之形式往往处于调整、演变之中。但另一方面,机制反映着主体间共识,各国在承认开放与自主性之间张力的同时,也接受了维系机制运作的挑战,致力“在国际经济的需求和国内社会群体的需求之间取得平衡”。(66)

(三)对“结构性冲突”观的再审视

斯蒂芬·克拉斯纳在其代表作《结构性冲突:第三世界对抗全球自由主义》中,以改进后的现实主义方法,对南北关系这一重大主题做出了独到分析。克拉斯纳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他的基本观点:发展中国家与工业化国家之间的关系注定是冲突性的,这是因为除非挑战工业化国家偏好的原则、规范与规则,否则绝大多数南方国家将无望克服其在国际体系中的脆弱性。(67)南北之间的紧张关系无法通过经济增长得以消除,(68)在寻求更多安全的驱动下,发展中国家力图实现国际机制之原则与规范的根本变化。(69)作为一个整体,发展中国家更倾向于权威导向的分配模式,而不是市场导向的分配模式。(70)用克拉斯纳的话说,“南方国家对既存的自由秩序提出了根本性的挑战”,(71)而南方国家成功改变机制的可能性,取决于三个关键因素:既有制度结构的特性,南方国家形成一致价值观体系的能力,以及北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实力和态度。(72)

克拉斯纳的这部力作可谓鞭辟入里。在此之后,任何关注南北关系的学者,即使不同意其具体观点,也无法忽视其影响力。克拉斯纳将南北冲突视为国际体系的根本特征,(73)并且认为内嵌的自由主义与第三世界所提倡的权威型分配“形成了鲜明对比”。(74)换言之,在他看来,战后国际经济机制反映的是包括非歧视、贸易壁垒最小化等在内的、早在一个世纪之前就出现在英国的自由主义原则。(75)这种自由秩序的基本原理来自于宣扬市场效率的新古典经济理论,而反映发展中国家立场的原则和基本原理与此直接冲突。(76)那么,这些看法是否恰如其分地反映了发展中国家对国际经济机制的基本态度?

本文认为,克拉斯纳的这些见解存在某些重要的、值得商榷之处。概言之,我们将提出两点意见,其一关涉“自由秩序”和战后国际机制的基本性质,其二则涉及权威导向型分配模式在这一机制中的地位。我们试图表明:囿于其分析视角的局限,克拉斯纳在深入探寻南北冲突及其缘由的同时,忽视了与冲突并行不悖、甚至更为重要的另一面,即南方国家可能对国际经济机制有着相当程度的认同。

首先,正如克拉斯纳本人所言,他在研究中运用的现实主义或结构分析方法不同于传统的结构分析法,国际权力和国际机制这两个概念占据了重要地位。(77)的确,这种修正结构主义方法考虑到了机制的自主性,但是就根本而言,权力在克拉斯纳的分析中仍然是第一位的。反映在著作中,他明确认同“政治权力对于机制创建而言是至关重要的”。(78)用鲁杰的社会建构主义视角来审视上述观点,立刻就会发现“社会目标”这一维度即使不是完全缺失、至少也是处在相当边缘的位置。克拉斯纳并没有详细考察机制之原则与规范的由来,而是更多地将其视为权力的附属现象。(79)正由于此,他所理解的南北关系的主旋律是“由于权力分布之极端悬殊而产生的根本性冲突”,(80)南北双方在国际机制偏好上的根本分歧,是国家实力悬殊的必然结果。(81)但是,如果遵从鲁杰的建议,引入“社会目标”这一维度来审视战后国际经济秩序与机制,就会得到截然不同的认知。在此背景下,只要发展中国家认同、接受国际机制的深层规范——多边主义与国内稳定两者不可偏废,那么冲突就未必是国际经济体系的根本特征;相反,它可能更接近于“规范主导下的”(norm-governed)(82)冲突。

其次,尽管克拉斯纳极具说服力地表达了发展中国家对权威导向型分配模式的偏好,但这并不能成为证明发展中国家对抗内嵌的自由主义之充分理由。事实上,权威导向型分配模式并非不见容于内嵌的自由主义折中。就性质而言,在战后国际经济机制的规范性架构下,无论权威导向型分配模式还是市场导向型分配模式,都是实现多边主义与国内稳定这两大目标的可选手段。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就某种手段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多寡或程度确实存在分歧甚至冲突,但这无碍于它们对机制深层规范的共同认可。更进一步说,权威导向型分配模式甚至是机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克拉斯纳看来,“发展中国家拒绝了自由机制”;(83)反映发展中国家立场的规范认为国家干预行为乃正当之举,而反映自由秩序的规范则对干预行为深怀疑虑。(84)然而实情并非简单的二元对立。在内嵌的自由主义情境下,市场行为与干预举动这两种手段都具有正当性。回顾鲁杰的这段表述,我们可以更深切地领会到这一点:“和30年代的经济民族主义不同,它具有多边主义的特点;和以金本位、自由贸易为特征的自由主义不同,它的多边主义建立在国内干预的基础之上。”(85)

(四)对“正当性冲突”观的再审视

与克拉斯纳相似,斯特弗克也注意到了战后第三世界对国际经济机制的挑战。(86)但是,不同于前者的“结构性冲突”(structural conflict)观,斯特弗克更多地着眼于“正当性冲突”(legitimacy conflicts)来理解这种挑战。正如他所言,“正当性冲突是关于原则化信念的冲突”,“权力格局、经济利益无疑是解释新世界秩序凸现的重要因素”,“但是仅凭它们并不足以充分理解新兴全球经济治理的演变”。(87)根据斯特弗克对内嵌的自由主义的理解,战后全球治理体系的构建体现了如下核心理念:应对国际合作加以规划,使其能够在国际层面促成高度的自由化、推动世界市场的创建;与此同时,应允许各国维持自身的福利体系,以缓解自由化进程带来的负面冲击。(88)在他看来,发展中国家并不认同内嵌的自由主义之规范性架构,而是提出了另一种替代方案:再分配型多边主义(redistributive multilateralism),后者相信全球治理机构应当以就业、福利及经济社会发展等目标为己任,通过(再)分配等政治手段,在国际合作中实现这些目标。(89)

斯特弗克致力于考察机制正当性与正义之间的关联,(90)他注意到了南北双方在公平观与正义观方面的理念分歧甚至冲突,(91)也觉察到了国际层面的再分配政策所引发的争执。(92)其在论证中体现的分析思路和相应见解多有值得称道之处。不过,斯特弗克的基本判断是发展中国家对内嵌的自由主义发起了挑战,(93)它们提出了一种替代性方案,后者包含着权威性国际再分配的要素。(94)对此,我们认为:在一定程度上,斯特弗克误读了国际经济机制的目标及手段,这直接导致了他对发展中国家与内嵌的自由主义之关系的误判。

首先,斯特弗克对内嵌的自由主义之“生成语法”的理解并不确切。在他看来,这一生成语法的核心是国内与国际层面相关决策之间的明确分工,或者说各司其职。国际层面规则的制定应当有助于世界市场的建立和维系,而自由化进程的内嵌则应仅限于国内层面。(95)更明确地说,他认为“内嵌的自由主义之本质属性——作为国际机制的生成语法……在于这样一种决策,即国际自由化进程应当内嵌于国内层面”。(96)但是,仔细审视这一见解并且对照鲁杰的原文,不难看出:所谓国内、国际层面的“明确分工”,只是社会目标的一种实现方式,而不是社会目标本身。正如鲁杰反复强调的,机制所蕴含的社会目标是多边主义与国内稳定的相互连接及互为前提。内嵌的自由主义之本质属性,不在于以何种具体形式来实现这些目标,而在于“合理的社会目标”本身。“只要社会目标一如既往,就没有理由认为机制的规范性架构必然发生变动。”(97)

其次,就实现目标的不同手段而言,一方面,所谓国内、国际层面“各司其职”的判断并不完全符合事实。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不同层面的手段都被用于实现机制的社会目标。以布雷顿森林体系召开前英美发布的联合声明为例,两国均同意构造一种“双重屏障”(double screen),(98)以便为国内经济提供缓冲,减轻国际收支对其造成的影响。这种双重屏障包含了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提供的对经常账户赤字的短期援助(99)——IMF提供的援助无疑当属国际层面的手段,而它在这里却被用于实现国内稳定的目标。另一方面,所谓内嵌的自由主义“与再分配之间有着内在冲突”的论断也显得过于绝对。斯特弗克认为,内嵌的自由主义未曾设想过国际层面的再分配机制;如有必要进行权威性的再分配,那么此举应由各国自身来判断,通过国内政策来实现。(100)但实际上,再分配——甚至国际再分配——与内嵌的自由主义并非水火不容。作为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世界银行主要关心的就是某种再分配性质的职能。(101)此外,发展援助显然也是全球再分配机制的一部分。(102)因此,内嵌的自由主义并非将两大目标分别交由国内、国际层面来完成,而是致力于同时实现两大目标。至于实现的方式或手段究竟是在国内、国际层面,还是兼而有之,其间并无不可通约的天堑。

有必要说明的是,我们无意否认如下事实,即在内嵌的自由主义作为主导观念的多数时期,国内稳定这一目标主要是由国内层面的政策手段来实现的。但是,与其说这表明了某种严格的、不可逾越的规定,不如说它反映了国际社会尚未就分配正义等敏感而棘手的问题达成共识。发展中国家对全球再分配有着某种程度的要求,(103)并且常常与发达国家就此产生争论甚至冲突。然而承认这一点,完全不等于可以得出“发展中国家拒绝内嵌的自由主义理念”的结论。正如前文所阐释的,这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

至此,我们已经探讨了国际机制的社会目标、内在张力与维系,并且在此基础上,对“发展中国家对抗内嵌的自由主义”的两种代表性观点提出了不同意见。不过,我们目前只是阐明了上述论断何以不能成立,而尚未知晓与之相反的命题——发展中国家认同这一机制及其蕴含的理念——是否成立,或者在何种程度上成立。这正是下一节案例分析的目的所在。

四、发展中国家的信念与诉求:解读联合国发展议程

内嵌的自由主义之核心理念是否也反映了发展中国家——而不仅仅是工业化国家——普遍遵循的社会目标?在前文的探讨中,我们已经从理论层面阐明了这种可能性。本节的目的则是对上述问题进一步作出正面回答。为此,我们将以联合国发展议程的正式文件为考察对象,通过话语分析(文本解读)的方式,探寻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基本信念与诉求。分析表明,发展中国家从未拒绝内嵌的自由主义之核心理念,相反,它们在一系列场合直接表现出对该理念相当程度的认同。自20世纪60年代初至21世纪开端,发展中国家在“合理的社会目标”方面体现出一以贯之、相当稳定的立场和态度。尽管发展中国家强调自身的脆弱性,并且与发达国家在责任分担等问题上各有侧重,但多边主义和国内稳定同样是它们矢志不移的信念与诉求。

在考察之前,有必要对我们采用的分析方法和对象作一简要说明。首先,之所以运用话语分析,主要是基于如下考虑:正如彼得·卡赞斯坦曾告诫的,不能只通过行为研究来分析国际规范;行为可以违背规范,但规范不会被作废,它们规定了规则而不是一致性。规范的重要性在于其广受认可。(104)因此,要弄清规范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从国际治理的基本文件入手可能是一个较好的选择。(105)作为规范的体现,国际机制是由存在或发生于国际层面的话语实践所构成的,包括标志性的措辞、认知模式等等;在很大程度上,它是通过国际层面不同行为体之间的磋商、讨论而形成的。(106)其次,我们关注的“联合国发展议程”指的是一系列在联合国获得通过、与发展相关的正式文件;其形式从决议、宣言到报告等,不一而足;其主要脉络是四个“联合国发展十年”(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Decade)国际发展战略——时间跨度自20世纪60年代初至90年代末,以及进入21世纪后的《联合国千年宣言》。之所以将其作为考察对象,主要原因有二:其一,发展历来是发展中国家最为关切的主题,(107)国际发展议程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这些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所认可的“合理社会目标”;其二,发展中国家关于国际经济秩序的期望、诉求,必定会更多地反映于它们拥有充分发言权和影响力的场合,而联合国正是这样一处所在。联合国不仅代表着国际层面的正当性,(108)更重要的是,它还给了发展中国家充当主角的机会,比布雷顿森林机构更明显地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的愿望。(109)

纵观这一系列文件的主要内容,再结合其时代背景,联合国发展理念的演进脉络清晰可见。实施第一个发展十年(1961—1970)期间,联合国将发展工作的重心放在促进发展中国家国民经济总量的增长;到了第二个发展十年(1971—1980),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扩展为既包含经济增长的具体目标,亦包含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长久目标;第三个发展十年(1981—1990)期间,联合国正式将发展权确认为不可剥夺的人权,标志着长期以来“以增长为中心”的发展观向“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演进;第四个发展十年(1991—2000)则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主题,试图协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强调和平、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相互依存,呼吁建立新的、公平的全球伙伴关系,创造支持性的国际经济环境。(110)毋庸置疑,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到经济与社会发展并重,从单纯追求物质财富增长到满足所有人的基本需要、致力于社会公正,从无视大自然的发展到经济、社会、生态系统的协调发展,联合国的发展理念及议程经历了不断深化的过程。(111)不过,在这一演变历程中,却可以分辨出某些核心信念始终如一:尽管发展中国家强调自身的脆弱性,并且一再呼吁国际社会给予其优惠或特殊待遇,但它们对多边主义和国内稳定这两大目标的信念从未动摇。

(一)发展中国家对自身脆弱性的认知

作为一个整体,发展中国家对自身在国际经济体系内的脆弱性有着清醒的认知。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巨大差距令前者倍感忧虑;另一方面,随着发展中国家融入世界经济的程度加深,它们可能面临更多的风险、不确定性以及外部冲击。罗德里克指出:自1970年以来,发展中国家已经受到贸易条件迅速恶化、世界性的高利率、资本流动突然逆转等一系列外部冲击的震荡。事实上,诸如此类的冲击历来是、且仍将是全球图景的一个组成部分。(112)

从第一个“联合国发展十年”开始,发展中国家就表达了对南北经济差距的关切与担忧。“惟悉近年来虽有此种努力,但经济发展国家与发展较差国家之平均每人所得益见悬殊,且发展中各国经济与社会进展之速率去适当之程度仍远”(113)。此后,这种担忧从未消解,有时甚至越发深重。“世界之发展中地区千千万万人民之生活水平仍然低得可怜。此等人民仍常营养不足、未受教育、无人雇佣、缺乏许多其他生活安适之基本条件。世界之一部分虽然在过极舒适而且甚至富裕之生活,而更大部分却备尝赤贫之苦,且事实上悬殊情形日甚一日。此种可惋惜情形实助长世界紧张局面之恶化”(114)。“这些关系的不公平和不平衡正在扩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形成发展中国家发展的一个重大障碍,并且对国际关系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安全发生了有害的影响”(115)。“1980年代十年期间,富国与穷国之间的差距业已扩大。……如果政策没有重大改变,今后十年同前十年就不会有很大分别……这样的前景充满危险”(116)。

不仅如此,变幻莫测的国际经济环境、阴晴不定的国际市场让发展中国家备受困扰。出口收益的不利波动可能给它们带来发展挫折。(117)“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较易受外来因素的影响,因此它们受到不断的经济危机的打击特别严重。目前困难的国际经济环境特别使得最不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发展需求最多、问题最大的特殊情况国家和最贫穷人民所遭遇的特别问题更加恶化……国际经济仍然处于一种结构上不平衡的状态之中,其特点是增长率缓慢,加上不断升高的通货膨胀和失业、长期的货币不稳定、加深的保护主义压力、结构问题和调整不良和增长前景长时期变化无常”(118)。“所有国家都处于国际经济环境中,但是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由于没有完全融入,极容易受到国际经济不稳定的伤害”(119)。例如,90年代中后期流向新兴经济体的资本主要是短期资本流动,后者具有变化不定的性质。在此情形下,缺乏健全金融体系的国家就尤其容易受到它的冲击,从而导致金融危机。(120)全球化虽然能带来巨大的机遇,但同时产生的惠益分配却非常不均、各方付出的代价也不公平,发展中国家在应对过程中面临特殊的困难。有鉴于此,它们深信当今面临的主要挑战是确保全球化成为一股有利于所有人的积极力量。(121)

(二)发展中国家对多边主义的信念

尽管面临着现实层面的种种困难,如缺乏足够的资源以参加重要国际经济组织的磋商、无法控制国际资本的流入与流出、对少数出口产品的依赖度过高等等,(122)但发展中国家并未因此放弃对多边主义的信念。在不同时期,它们就如何在多边环境下更好地实现国际社会共同利益或许与发达国家存在不同看法,(123)对国际经济合作之重点的认识也时有变化,但总体而言,它们期望见到一种开放的、基于规则的国际经济秩序——这一点与发达国家并无二致。

发展中国家在诸多场合表达了支持多边框架下国际经济合作的坚定态度。例如,“各会员国决心在此十年中再接再厉经由联合国系统并依双边或多边办法促进国际经济合作”(124)。“各国政府因深信经济发展为求达和平及正义之必须途径,重申其寻求更佳、更有效国际合作制度之坚定决心”(125)。“为在所有国家间进一步扩大贸易和加强经济合作创造条件”,“每个国家有义务进行合作,促进世界贸易稳定的、日益增加的发展和自由化”。(126)

国际经济合作涵盖了贸易、货币、金融、投资等多个领域。审视联合国发展议程的相关文件,可以发现发展中国家的基本信念是始终如一的,且这种信念并非其所独有,同时也得到了发达国家的认可。“联合国贸易及发展会议业已拟定已发展国家市场对于发展中国家的输出品给予一般性的、非歧视及非互惠优惠待遇办法,业经已发展及发展中国家双方认为均可接受”(127)。“国际贸易制度是相互依存的世界经济的支柱,应为所有国家的利益订立开放和公正的条件……需要有根据非歧视的、明朗的原则建立的既开放又可信的多边贸易制度……必须遏止和扭转因单边主义、双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导致的多边贸易制度崩溃的趋向”(128)。1997年6月20日,联合国大会第103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发展纲领》明确指出:“贸易体制自由化和促进形成一个开放和稳定的多边贸易体系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条件。各国政府都应承诺推行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政策,并为实现这个目标而促进国际合作。一个开放的、有章可循的、公平的、非歧视的、透明的和可预测的多边贸易体制对所有国家都有好处……应避免和防止不符合多边贸易协定的具有保护主义性质的单方面行动。”(129)“各国还应确保开放金融和商业市场……扩大货币主管当局间的合作范围,以维持一个健全的国际金融体系。”(130)这一态度在随后的《联合国千年宣言》中也得到了体现:“我们承诺建立一个开放的、公平的、有章可循的、可预测的和非歧视性的多边贸易和金融体制。”(131)

(三)发展中国家对国内稳定的诉求

在支持多边机制的同时,发展中国家表达了对国内稳定的一贯诉求。至少在规范层面,这些诉求得到了发达国家的理解和认同。几乎毫无例外,联合国发展议程的每一份正式文件,都以相当多的篇幅提及此类诉求的根据、内容及实现途径。就其措辞与含义来看,我们可以将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经济体系的思路大致归纳如下:一个开放的、具有多边性质的国际经济秩序是有益的、甚至是必要的,但与此同时,它应当与发展中国家的根本大计——发展相一致。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要和困难,(132)国际贸易、金融及投资领域的相关规则应作出适当调整和修正,以更好地支持发展中国家实现其目标。

与发达国家相似,就业、增长等等同样是发展中国家最为关心的目标。《第二个发展十年战略》指出:“必须实现更公平的收入及财富分配以促进社会正义及生产效率,切实提高就业水平,达成更高度收入保障”(133);“发展中国家将详细检讨其财政、货币、贸易及其他政策,以求推进就业与增长。”(134)《第三个发展十年战略》进一步强调,“经济增长、生产性就业和社会平等都是发展的根本的和不可分割的要素”。(135)《发展纲领》重申:“持续的经济增长对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136)《联合国千年宣言》的行进图亦指出:“为了大幅度减少贫穷,促进发展,必须实现基础广大的持续经济增长。”(137)

贸易领域向来是发展中国家关注的重点。在呼吁“所有国家应进行合作,逐渐打破妨碍贸易的种种障碍,改善进行世界贸易的国际体制”的同时,发展中国家强调“各国应采取措施,使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取得更多的利益,从而使它们的外汇收益大幅度地增加;使其出口商品多样化;考虑到它们的发展需要,加速它们的贸易增长率;增加这些国家参与世界贸易扩展的机会”。(138)“应尽可能更有效地执行对发展中国家在非互惠基础上的差别和较优惠待遇这一原则,以加强它们进入市场的机会、增加它们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同时考虑到它们的贸易、发展和资金的需要”(139)。发展中国家相信,有必要“通过减少和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使贸易自由化持续地改进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市场输出的机会”。(140)它们还相信,尽管贸易是增长的重要动力,但迄今为止,贸易自由化的主要受益者是工业化国家;因此,发达国家应充分遵守其在多边贸易谈判中的承诺,改善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市场准入,允许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的国家对新生产业进行有限的、有时间限制的保护。(141)

货币领域亦不例外。发展中国家希望“国际货币制度更能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和利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规定关于动用其资源的条件时,应适当考虑到其成员的国内社会目标和政治目标、经济方面的优先次序和环境,包括造成它们的国际收支问题的原因”。(142)它们强调,应促成一种稳定、有效和公平的国际货币制度,“调整过程必须有效、对称和公平,能保证维持高度就业、高度增长、价格稳定和强有力的世界贸易扩展”。(143)国际货币和金融制度必须响应不断变迁的世界之需要,应当使汇率更加稳定和可预测。(144)为了在国家和全球层面创造一种有助于发展和消除贫穷的环境,除了各国内部及国际一级需要施行善政之外,金融、货币和贸易机制的透明度也是必不可少的。(145)

(四)发展中国家对于责任分担的认识

发展中国家既希望利用一个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所提供的机遇,又希望在此过程中维持国内社会经济的稳定和良性发展。为实现这样的双重目标,它们一方面清醒地认识到“反求诸己”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不遗余力地吁请国际社会、特别是发达国家及其主导的国际经济机构,更多地考虑其特殊情形和需要,尽可能地给予其便利和优惠。换言之,发展中国家试图将国内、国际层面的手段结合起来,共同促进其目标的实现。正如达齐观察到的:发展中国家在其自身发展上肩负着主要职责,这一点不容置疑;同时,所有国家在不同程度上都承认,若没有良好国际经济环境的支持,发展中国家在构建国内经济框架上的努力就难以达到预期效果。(146)

早在联合国发展十年启动之初,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国际社会就表达了对“自力增长”的期望。《第一个发展十年战略》数次提及这样的词语,如“趋向自力增长之进展”、“国内健全而自力维持之经济发展”、“以谋其在自力增长方面进展之措施”。(147)其后数十年间,这一认识始终得以延续,几乎从未动摇。“发展中国家发展之主要责任应由其自行负担”;(148)“它们仍将继续日益强调集体自力更生”;(149)“各国对创造有利于实现发展权利的国家和国际条件负有主要责任”;(150)“为了利用迅速一体化的世界经济,所有国家都应采用明智和稳定的国内政策,设法解决内外的不平衡,鼓励进行持续不断的调整过程。明智的国内政策对缓和外部冲击也至关重要”。(151)

另一方面,在承认“自力增长”之重要性的同时,发展中国家吁请国际社会予以援助的努力也从未止息。它们相信,“经济及社会进展为整个国际社会共同分担之责任……每一国家有发展其本国人力物力之权利及义务,但其努力之全部惠益惟有伴随有效之国际行动方能获致”。(152)“发展中国家发展的责任首先在于这些国家本身。但是,国际社会也必须采取有效的行动,创造条件,充分支持发展中国家本国为实现其发展目标而个别和集体地作出的努力”(153)。“振兴和促进发展需要有能动的提供支助的国际环境,需要有国家一级的坚定政策……因此,政策和措施必须照顾到这两方面”(154)。《发展纲领》在确认“发展进程中各国的政策和措施占有首要地位”的同时,“吁求采取行动促成一个具有生气而又能动的国际经济环境”。(155)《联合国千年宣言》亦认识到,为创建一个更加和平、繁荣、公正的世界,各国除了对本国社会分别要承担的责任外,还有“在全球维护人的尊严、平等与公正原则的集体责任”。(156)

五、结语

鲁杰创造了“内嵌的自由主义”这一术语,以此来表述战后国际经济秩序的根本特征。但是,作为一种社会事实或“主体间共识”,这一理念本身并不是、也不可能是鲁杰所造就的——他只是极富洞察力地发现了上述特征,并将其提炼为理论概念。内嵌的自由主义在失去主导地位多年之后,仍然持续不断地被世人提及和思索,这一事实恰恰表明其核心理念的生命力深沉悠长、绵延至今。约翰·伊肯伯里观察到:尽管新自由主义声誉扫地,但自由国际主义与前者并不是同一回事。自由国际主义包含着一套关于市场、开放性与社会稳定的更为全面的理念,其要旨是建设一个开放的世界经济,并使之与就业稳定、社会福利相一致。在他看来,当今世界不是在拒绝开放性和市场,而是在要求一种内涵更为丰富、包容社会稳定与经济安全的观念。(157)世界面临的主要挑战,是让现有的开放状态在与更为广泛的社会目标相一致的情形下得以维系。(158)就此而言,重建内嵌的自由主义是可取的。

不过,重建内嵌的自由主义是否可行,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发展中国家的态度和立场。前文的分析业已表明:发展中国家从未拒绝内嵌的自由主义。它们乐于见到一个开放、自由的国际经济秩序,但与此同时,它们期望并且要求这种秩序不至于对其国内目标造成过度的负面影响。如果开放确实带来了冲击乃至损失,那么不仅仅是发展中国家自身必须做出调整和应对,制定针对性的政策以兴利除弊,整个国际社会、尤其是在自由秩序中受益最多的发达国家,也有责任和义务,就经济一体化的方式、途径等展开磋商,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一言以蔽之,开放与自主性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并不是鱼与熊掌的舍此取彼之辩,而是同样攸关生存发展的核心要旨。未来国际经济秩序及机制的任何演变,都只能在如是基础之上得以展开。

那么,这一结论在实践及理念层面有何意义?约略言之,其含义有二。首先,它预示了今后一个时期内国际经济治理机制及相关议程的变化。以美国为首、发达国家为中心的国际经济体系正在经历前所未有之变局——以新兴大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在“他者”崛起的背后,是发展中国家整体实力和国际地位的提升,而这势必会增强其对国际经济事务的影响力。以IMF、世界银行为主要支柱的国际经济治理架构,正在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其给予发展中国家以更多的投票权。(159)可以想见,随着发展中国家越来越积极深入地参与到全球经济事务之中,它们必将在包括多哈回合、气候变化、全球减贫、发展援助等一系列议题上更有力地发出自己的声音。除非发展中国家的国内目标与自由国际经济秩序之间能够达成某种平衡,否则一种稳定、可持续的国际经济治理格局就定然难以实现。

其次,它彰显了重振内嵌的自由主义理念或价值观的紧迫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化进程更多地反映了发达国家而非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资本所有者而非普通民众的利益,最终导致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基于新自由主义的发展模式,历来受到各主要国际经济组织的广泛追捧,自此却面临着学者与决策者的严厉审视和质疑。(160)在世界范围内,兴起了反思全球化的风潮。然而,随着金融海啸渐趋减弱、迫在眉睫的威胁暂时退去,从决策者到公众,似乎都已习惯于甚至居安于“后危机时代”。这种“雨过天晴”的轻松姿态背后,潜藏着深刻的危险。须知,金融危机本身只是此前全球化发展失衡之果,究其意识形态层面的根源,则更多地在于“偏右”的新自由主义理念。矫正这一失衡,就必须期待全球经济治理的主导观念转向相对“偏左”的立场。如果世界经济的决策者们未能从不久前的危机中充分汲取教训,那么盲目的乐观主义情绪可能会让我们再度面临一场始料不及的大动荡。

(本文受益于《外交评论》评审专家、黄超博士、何曜博士、苏宁博士、黎兵博士的宝贵建议,笔者在此深表感谢。至于文中一切可能的错误,均由笔者承担。)

注释:

①John Gerard Ruggie,“International Regimes,Transactions,and Change: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Order”,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36,No.2,1982,pp.379—415.以下正文中统一简称为《国际机制、交易与变迁》。

②John Gerard Ruggie,“International Regimes,Transactions,and Change; 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Order”,pp.397—398.

③Ibid.,p.399.

④Ibid.,p.381.

⑤John Gerard Ruggie,“Introduction:Embedding Global Markets”,in John Gerard Ruggie,ed.,Embedding Global Markets:An Enduring Challenge,New York:Ashgate Publishing,2008,pp.2—3.

⑥文章发表次年,斯蒂芬·克拉斯主编的《国际机制》收入了鲁杰的这篇论文。随后,罗伯特·基欧汉在一篇论文的标题中也使用了“内嵌的自由主义”这一术语。参见Stephen D.Krasner,de.,International Regimes,New York: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3; Robert O.Keohane,“The World Political Economy and the Crisis of Embedded Liberalism”,in John H.Goldthorpe,ed.,Order and Conflict in Contemporary Capitalism:Studies in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Western Nations,Oxford:Clarendon Press,1984,pp.15—38。

⑦截至2012年初,鲁杰的《国际机制、交易与变迁》一文已被引用超过2000次。以“内嵌的自由主义”为题名或关键词的学术论文,屡见发表于《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世界政治》(World Politics)、《国际研究季刊》(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国际政治经济学评论》(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等国际权威期刊。

⑧John Gerard Ruggie,“Introduction:Embedding Global Markets”,p.2.

⑨Ibid.,p.3.

⑩John Gerard Ruggie,“International Regimes,Transactions,and Change: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Order”,p.413.

(11)John Gerard Ruggie,“Trade,Protectionism,and the Future of Welfare Capitalism”,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Vol.48,No.1,1994,pp.1—11; John Gerard Ruggie,“Globalization and the Embedded Liberalism Compromise:The End of an Era?” Working Paper,97/1,1997,Cologne,Germany:Max Planck Institut für Gesellschaftsforschung.孙伊然:《全球化、失衡的双重运动与“内嵌的自由主义”——基于微观层面的探讨》,《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年第5期,第102—123页;孙伊然:《全球经济治理的观念变迁:重建内嵌的自由主义?》,《外交评论》,2011年第3期,第16—32页。

(12)Eric Helleiner,“Currency Blocs and the Future of Embedded Liberalism”,in Steven Bernstein and Louis W.Pauly,eds.,Global Liberalism and Political Order:Toward a New Grand Compromise? 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2007,pp.143—159; James A.Caporaso and Sidney Tarrow,“Polanyi in Brussels:Supra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the Transnational Embedding of Market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63,No.4,2009,pp.593—620; Marcus J.Kurtz and Sarah M.Brooks,“Embedding Neoliberal Reform in Latin America”,World Politics,Vol.60,No.2,2008,pp.231—280.

(13)Andrew T.F.Lang,“Reconstructing Embedded Liberalism:John Gerard Ruggie and Constructivist Approaches to the Study of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Regime”,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Vol.9,No.1,pp.84,89.

(14)John Gerard Ruggie,“Introduction:Embedding Global Markets”,PP.2—5.

(15)就经济层面而言,这些国家均已实现了工业化;就政治层面而言,其国内的民主制度已相对较为成熟。

(16)Jude C.Hays,Scan D.Ehrlich,and Clint Peinhardt,“Government Spending and Public Support for Trade in the OECD:An Empirical Test of the Embedded Liberalism Thesi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59,No.2,2005,pp.473—494; Scan D.Ehrlich,“Who Supports Compensation? Individual Preferences for Trade-Related Unemployment Insurance”,Business and Politics,Vol.12,No.1,Article 3.

(17)Geoffrey Garrett,“Global Markets and National Politics:Collision Course or Virtuous Circl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52,No.4,1998,pp.787—824; Nita Rudra,“Globalization and the Decline of the Welfare State in Less-Developed Countrie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56,No.2,2002,pp.411—445.

(18)John Gerard Ruggie,“Trade,Protectionism,and the Future of Welfare Capitalism”,pp.1—11; Jonathan Kirshner,“Keynes,Capital Mobility and the Crisis of Embedded Liberalism”,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Vol.6,No.3,1999,pp.313—337; Jude C.Hays,Globalization and the New Politics of Embedded Liberalis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9.

(19)John Gerard Ruggie,ed.,Embedding Global Markets:An Enduring Challenge; Steven Bernstein and Louis W.Pauly,eds.,Global Liberalism and Political Order:Toward a New Grand Compromise? Peter Evans,“Is an Alternative Globalization Possible?” Politics & Society,Vol.36,No.2,2008,pp.271—305.

(20)John Gerard Ruggie,“International Regimes,Transactions,and Change: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Order”,p.413.

(21)Ibid.,pp.413—414.

(22)Ibid.,p.414.

(23)Ibid.,p.408.

(24)Ibid.,p.414.

(25)John Gerard Ruggie,“Global Markets and Global Governance:The Prospects for Convergence”,in Steven Bernstein and Louis W.Pauly,eds.,Global Liberalism and Political Order:Toward a New Grand Compromise? p.24; John Gerard Ruggie,“Taking Embedded Liberalism Global:The Corporate Connection”,Conference Paper,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2002 Annual Meeting,Boston,MA,p.11; John Gerard Ruggie,“Introduction:Embedding Global Markets”,p.4.

(26)Steven Bernstein,“Introduction:Power,Social Purposes,and Legitimacy in Global Governance”,in Steven Bernstein and Louis W.Pauly,eds.,Global Liberalism and Political Order:Toward a New Grand Compromise? p.13.

(27)Erik Wibbels,“Dependency Revisited:International Markets,Business Cycles,and Social Spending in the Developing World”,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60,No.2,pp.433—468.

(28)Sarah M.Brooks,“Globatization and Risk Redistribution in the Developing World”,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Ohio State University,2008; John Glenn,“Welfare Spending in an Era of Globalization:The North-South Divide”,International Relations,Vol.23,No.1,2009,p.46.

(29)Erik Wibbels and John S.Ahlquist,“Development,Trade,and Social Insurance”,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55,No.1,2011,pp.125—149.

(30)Dani Rodrik,“Why do More Open Economies Have Bigger Governments?”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Vol.106,No.5,1998,pp.997—998.

(31)[美]丹尼·罗德瑞克:《全球化走得太远了吗?》,熊贤良、何蓉泽,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68—71页。

(32)Nita Rudra,Globalization and the Race to the Bottom in Developing Countries:Who Really Gets Hurt? 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8,pp.80—81.

(33)Irfan Nooruddin and Nita Rudra,“Are Developing Countries Really Defying the Embedded Liberalism Compact?”Paper presented at Duke Workshop on Social Policy in Developing Countries,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Duke University,May 7—8,2010.

(34)[美]丹尼·罗德瑞克:《全球化走得太远了吗?》,第71页。

(35)Nita Rudra,Globalization and the Race to the Bottom in Developing Countries:Who Really Gets Hurt? p.78.

(36)例如,根据杰弗里·加勒特的看法,是鲁杰在《国际机制、交易与变迁》中提出了补偿假说,该假说相信:随着对国际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政府将以扩张公共经济部门的方式作出回应。参见Geoffrey Garrett,“Globalization and Government Spending around the World”,Studies in Comparativ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Vol.35,No.4,2001,p.26。

(37)John Gerard Ruggie,“International Regimes,Transactions,and Change: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Order”,p.382.

(38)Stephen D.Krasner,Structural Conflict:The Third World against Global Liberalism,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5; Jens Steffek,Embedded Liberalism and Its Critics:Justifying Global Governance in the American Century,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06.

(39)Stephen D.Krasner,“Structural Causes and Regime Consequences:Regimes as Intervening Variable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36.No.2.1982.p.186.

(40)在基欧汉看来,国际机制指的是特定的控制性安排(governing arrangements),政府通过创设或接受这些程序、原则或制度来调节和控制跨国关系、国家间关系。用他的话说,机制是国际体系的权力结构与该结构内的政治、经济谈判之间的中介因素;结构对机制的性质有深刻影响,机制反过来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支配着体系内的谈判和日常决策。参见[美]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门洪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6、20、22页。从这段表述来看,基欧汉似乎认为:相对于国际机制而言,权力结构是第一性的。由于本文的重要目的之一即在于强调机制的社会目标,因此正文其余部分提及国际机制时,均采用克拉斯纳的定义。

(41)Stephen D.Krasner,Structural Conflict:The Third World against Global Liberalism,pp.4—5.

(42)John Gerard Ruggie,“International Regimes,Transactions,and Change: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Order”,p.384.

(43)Ibid.,p.380.

(44)根据《大不列颠简明百科全书》,生成语法指的是“正式规则的限定集合,由此可以衍生出所有合乎语法的语句。这一理念最早是由诺姆·乔姆斯基予以界定的……生成语法的任务不仅仅是对特定语言元素之间的相互关联加以界定,还在于描述普遍语法的特征。所谓普遍语法,指的是所有自然语言内在的规则与原则集合”。参见Encyclopedia Britannica,Britannica concise Encyclopedia,London:Encyclopedia Britannica,Inc.,2006, p.746。用乔姆斯基的话说,“所谓生成语法……是指一套规则系统,该系统用某种明确的和精心设计的方法把结构描写分配给句子。”参见[美]诺姆·乔姆斯基:《句法理论的若干问题》,黄长著、林书武、沈家煊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6页。

(45)John Gerard Ruggie,“International Regimes,Transactions,and Change: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Order”,pp.381,382.

(46)John Gerard Ruggie,“International Regimes,Transactions,and Change: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0rder”,p.382.在此重温卡尔的见解或许是有益的,他曾告诫道:政治不仅仅是研究权力和自我利益的学问;说政治人只追求权力,是一种虚假的判断。“政治行为的基础必须是道德和权力的协调平衡。”参见[英]爱德华·卡尔:《20年危机(1919—1939):国际关系研究导论》,秦亚青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第93页。

(47)John Gerard Ruggie,“International Regimes,Transactions,and Change: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Order”,pp.393,398.

(48)约翰·鲁杰:《对作为制度的多边主义的剖析》,载[美]约翰·鲁杰主编:《多边主义》,苏长和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2—13页。

(49)John Gerard Ruggie,“International Regimes,Transactions,and Change: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Order”,p.405.

(50):约翰·鲁杰:《对作为制度的多边主义的剖析》,第13、22页。

(51)John Gerard Ruggie,“International Regimes,Transactions,and Change: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Order”,p.394.

(52)Eric Helleiner,“Currency Blocs and the Future of Embedded Liberalism”,p.156.

(53)John Gerard Ruggie,“Global Markets and Global Governance:The Prospects for Convergence”,p.26.

(54)John Gerard Ruggie,“International Regimes,Transactions,and Change: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Order”,p.398.

(55)Andrew T.F.Lang,“Reconstructing Embedded Liberalism:John Gerard Ruggie and Constructivist Approaches to the Study of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Regime”,p.93.

(56)John Gerard Ruggie,“International Regimes,Transactions,and Change: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Order”,p.394.

(57)Geoffrey Garrett,“Global Markets and National Politics:Collision Course or Virtuous Circle?”p.797.

(58)[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冯刚、刘阳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5页。

(59)同上书,第123—124页。

(60)同上书,第185页。

(61)约翰·鲁杰:《对作为制度的多边主义的剖析》,第28页。

(62)正如卡帕拉索所言,以“主义”为后缀的名词更多地意味着一种信念或意识形态,而不是简明直接的事物状态。参见詹姆斯·A.卡帕拉索:《国际关系理论和多边主义:根本原则之探寻》,载[美]约翰·鲁杰主编:《多边主义》,第60页。

(63)John Gerard Ruggie,“Global Markets and Global Governance:The Prospects for convergence”,p.26.根据鲁杰的看法,限制性规则(regulative rules)的目的是产生因果效应;而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 rules)定义的是怎样的实践行为才能构成某种有意识组织起来的社会活动,亦即它规定了什么才能被认定为这样的行动。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构成性规则首先界定了行动的范畴,只有在这些范畴之内,限制性规则才能发挥作用。参见约翰·杰拉尔德·鲁杰:《什么因素将世界维系在一起?新功利主义与社会建构主义的挑战》,载[美]彼得·卡赞斯坦、罗伯特·基欧汉、斯蒂芬·克拉斯纳编:《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秦亚青、苏长和、门洪华、魏玲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73、282页。

(64)鲁杰指出:社会建构主义考虑的是“主体间信念”,后者是社会事实,是塞尔所言的“集体意向”。这种意向的存在形式是“我们的意向”,而“我的意向只是我们的意向之一部分”。参见John R.Searle,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ality,New York:Free Press,1995,pp.23—26。转引自约翰·杰拉尔德·鲁杰:《什么因素将世界维系在一起?新功利主义与社会建构主义的挑战》,第271页。

(65)约翰·杰拉尔德·鲁杰:《什么因素将世界维系在一起?新功利主义与社会建构主义的挑战》,第272页。

(66)Dani Rodrik,The Globalization Paradox:Democracy and the Future of the World Economy,New York :W.W.Norton & Company,2011,p.46.

(67)Stephen D.Krasner,Structural Conflict:The Third World against Global Liberalism,p.3.

(68)Ibid.,p.30.

(69)Ibid.,p.5-6.

(70)Ibid.,p.5.

(71)Ibid.,p.6.

(72)Ibid.,p.7.

(73)Stephen D.Krasner,Structural Conflict:The Third World against Global Liberalism,p.267.

(74)Ibid.,p.61.

(75)Ibid.,p.65.

(76)Ibid.,p.68.

(77)Ibid.,p.28.

(78)Ibid.,p.29.

(79)“除非得到体系中强国的支持, 否则持久的原则、规范、规则与决策程序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得以创建。”参见Stephen D.Krasner,Structural Conflict:The Third World against Global Liberalism,p.29.

(80)Stephen D.Krasner,Structural Conflict:The Third World against Global Liberalism,p.13。

(81)Ibid.,p.271.

(82)John Gerard Ruggie,“International Regimes,Transactions,and Change: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Order”,p.384.

(83)Stephen D.Krasner,Structural Conflict:The Third World against Global Liberalism,p.65.

(84)Ibid.,p.68.

(85)John Gerard Ruggie,“International Regimes,Transactions,and Change: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Order”,p.393.

(86)Jens Steffek,Embedded Liberalism and Its Critics:Justifying Global Governance in the American Century,p.35.

(87)Ibid.,p.55.

(88)Ibid.,p.4.

(89)Ibid.,p.5.

(90)Ibid.,p.30.

(91)以气候谈判为例,他总结道:美国提出了一种含义相当“弱”(thin)的公平观,强调所有国家应共同努力、尽心而为。许多发展中国家则坚持一种含义更“强”(thick)的公平观,强调补偿及分配的正义。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欧洲国家采取了相对折中的立场。参见Jens Steffek, Embedded Liberalism and Its Critics:Justifying Global Governance in the American Century,p.119。

(92)Ibid.,p.150.

(93)Ibid.,p.75.

(94)Ibid.,p.103.

(95)Ibid.,p.4.

(96)Ibid.,p.157.

(97)John Gerard Ruggie,“International Regimes,Transactions,and Change: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Order”,p.384.

(98)Richard N.Cooper,“Prolegomena to the Choice of an 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29,No.1,1975,p.85.

(99)John Gerard Ruggie,“International Regimes,Transactions,and Change:Embedded Liberalism in the Postwar Economic Order”,p.395.

(100)Jens Steffek,Embedded Liberalism and Its Critics:Justifying Global Governance in the American Century,p.127.

(101)Andrew Heywood,Global Politics,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11,p.468.

(102)Rolph van der Hoeven,“‘Assessing Aid’and Global Governance:Why Poverty and Redistribution Objectives Matter”,Employment Paper No.2000/8,International Labor Office.

(103)John A.C.Conybeare,“Efficiency,Entitlements and Deservingness:Perspectives on International Distributive Justice”,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Vol.14,No.3,2007,p.390.

(104)彼得·J.卡赞斯坦:《对付恐怖主义:规范和德国、日本的内部安全》,载[美]朱迪斯·戈尔茨坦、罗伯特·O·基欧汉编:《观念与外交政策:信念、制度与政治变迁》,刘东国、于军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57页。

(105)Jens Steffek,Embedded Liberalism and Its Critics:Justifying Global Governance in the American Century,pp.16-17.

(106)Andrew T.F.Lang,“Reconstructing Embedded Liberalism:John Gerard Ruggie and Constructivist Approaches to the Study of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Regime”.p.110.

(107)“在联合国体系中,发展是大多数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作为前殖民地获得独立的国家的首要目标。”参见帕特里西·波妮:《联合国与环境》,载[英]亚当·罗伯茨、[新西兰]本尼迪克特·金斯伯里主编:《全球治理——分裂世界中的联合国》,吴志成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第310页。

(108)Louis W.Pauly,“The United Nations in a Changing Global Economy”,in Steven Bernstein and Louis W.Pauly,eds.,Global Liberalism and Political Order:Toward a New Grand Compromise? p.104.

(109)20世纪60年代,有40个前殖民地国家获准进入联合国大会,北方国家投票占大多数的情形自此终结。参见[美]保罗·肯尼迪:《联合国过去与未来》,卿劼译,海口:海南出版社,2008年,第111页。

(110)王文:《联合国四个发展十年战略评析》,《国际论坛》,2001年第3期,第35-41页。

(111)孙洁琬:《论联合国发展观念的更新与丰富》,《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第155页。

(112)〔美〕丹尼·罗德瑞克:《让开放发挥作用:新的全球经济与发展中国家》,熊贤良等译,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年,第9页。

(113)联合国大会A/RES/1710(XVI)号决议,《联合国发展十年:国际合作方案(一)》,1961年12月19日, http://daceessdds-ny.un.org/doc/RESOLUTION/GEN/NRO/166/40/IMG/NR016640.pdf? Open Element,第20页。以下正文中统一简称为《第一个发展十年战略》。

(114)联合国大会A/RES/2626(XXV)号决议,《第二个联合国发展十年国际发展策略》,1970年10月24日. http://daeeessdds-ny.un.org/doc/RESOLUTION/GEN/NRO/347/59/IMG/NR034759.pdf? Open Element,第120页。以下正文中统一简称为《第二个发展十年战略》。

(115)联合国大会A/RES/35/56号决议,《联合国第三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1980年12月5日, http://daccess-dds-ny.un.org/doc/RESOLUTION/GEN/NRO/388/47/IMG/NR038847.pdf? Open Element,第126页。以下正文中统一简称为《第三个发展十年战略》。

(116)联合国大会A/RES/45/199号决议,《联合国第四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1990年12月21日, http://daccessdds-ny.un.org/doc/RESOLUTION/GEN/NRO/563/30/IMG/NR056330.pdf? Open Element,第143页。

(117)联合国大会A/RES/2626(XXV)号决议,《第二个联合国发展十年国际发展策略》,第132页。

(118)联合国大会A/RES/35/56号决议,《联合国第三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第127页。

(119)联合国大会A/RES/45/199号决议,《联合国第四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第144页。类似表述还可见于联合国大会3201(S-VI)号决议,《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1974年5月1日, http://documents-ddsny.un.org/doc/RESO LUTION/GEN/NRO/071/90/img/NR007190.pdf?Open Element,第5页。

(120)联合国大会第A/56/326号文件,《执行〈联合国千年宣言〉的行进图文件》, http://www.un.org/chinese/ga/56/doc/a56_326.pdf,第23页。

(121)联合国大会A/RES/55/2号决议,《联合国千年宣言》,2000年9月8日, http://documents-dds-ny.un.org/doc/UNDOC/

GEN/NOO/559/50/pdf/N0055950.pdf?Open Element,第1-2页。

(122)〔美〕保罗·肯尼迪:《联合国过去与未来》,第127页。

(123)肯尼思·达齐:《联合国和经济发展问题》,载〔英〕亚当·罗伯茨、〔新西兰〕本尼迪克特·金斯伯里主编:《全球治理——分裂世界中的联合国》,第290页。

(124)联合国大会A/RES/1710(XVI)号决议,《联合国发展十年:国际合作方案(一)》,第20页。

(125)联合国大会A/RES/2626(XXV)号决议,《第二个联合国发展十年国际发展策略》,第121页。

(126)联合国大会A/RES/3281(XXIX)号决议,《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1974年12月12日, http://daccess-ods.un.org/access.nsf/Get? OpenAgent&DS=A/RES/3281(XXIX)&Lang=C,第61、63页。

(127)联合国大会A/RES/2626(XXV)号决议,《第二个联合国发展十年国际发展策略》,第127页。

(128)联合国大会A/RES/45/199号决议,《联合国第四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第147—148页。

(129)联合国大会A/RES/51/240号决议,《发展纲领》,1997年6月20日, http://documents-dds-ny.un.org/ doc/UNDOC/GEN/N97/774/78/pdf/N9777478.pdf? Open Element,第15-16页。

(130)同上,第15页。

(131)联合国大会A/RES/55/2号决议,《联合国千年宣言》,第4页。

(132)“建立和增进国际经济关系,要照顾到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方面公认的差异和它们的特殊需要。”参见联合国大会A/RES/3281(XXIX)号决议,《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第61页。

(133)联合国大会A/RES/2626(XXV)号决议,《第二个联合国发展十年国际发展策略》,第123页。

(134)同上,第139页。

(135)联合国大会A/RES/35/56号决议,《联合国第三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第127页。

(136)联合国大会A/RES/51/240号决议,《发展纲领》,第2页。

(137)联合国大会第A/56/326号文件,《执行〈联合国千年宣言〉的行进图文件》,第16页。

(138)联合国大会A/RES/3281(XXIX)号决议,《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第63页。

(139)联合国大会A/RES/35/56号决议,《联合国第三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第131页。

(140)联合国大会A/RES/45/199号决议,《联合国第四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第148页。

(141)联合国大会第A/56/326号文件,《执行〈联合国千年宣言〉的行进图文件》,第23-24页。

(142)联合国大会A/RES/35/56号决议,《联合国第三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第129页。

(143)同上,第136页。

(144)联合国大会A/RES/45/199号决议,《联合国第四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第147页。

(145)联合国大会A/RES/55/2号决议,《联合国千年宣言》,第4页。

(146)肯尼思·达齐:《联合国和经济发展问题》,第292—293页。

(147)联合国大会A/RES/1710(XVI)号决议,《联合国发展十年:国际合作方案(一)》,第20页。

(148)联合国大会A/RES/2626(XXV)号决议,《第二个联合国发展十年国际发展策略》,第122页。

(149)联合国大会A/RES/35/56号决议,《联合国第三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第127页。

(150)联合国大会A/RES/41/128号决议,《发展权利宣言》,1986年12月4日, http://daccess-ods.un.org/access.nsf/Get? Open&DS=A/RES/41/128&Lang=C,第227页。

(151)联合国大会A/RES/51/240号决议,《发展纲领》,第4-5页。

(152)联合国大会A/RES/2626(XXV)号决议,《第二个联合国发展十年国际发展策略》,第121页。

(153)联合国大会A/RES/35/56号决议,《联合国第三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第127页。

(154)联合国大会A/RES/45/199号决议,《联合国第四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第145页。

(155)联合国大会A/RES/51/240号决议,《发展纲领》,第2页。

(156)联合国大会A/RES/55/2号决议,《联合国千年宣言》,第1页。

(157)G.John Ikenberry,“The Future of the Liberal World Order”, Foreign Affairs,Vol.90,No.3,2011,p.65.

(158)Dani Rodrik,The Globalizaion Paradox:Democracy and the Future of the World Economy,p.253.

(159)Nancy Birdsall and Francis Fukuyama,“The Post-Washington Consensus”,Foreign Affairs,Vol.90,No.2,2011,p.52.

(160)George Thomas Kurian,ed.,The Encyclopedia of Political Science,Washington,D.C.:CQ Press,2011,p.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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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家反对嵌入式自由主义:联合国发展议程案例研究_自由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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