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点--当前党政领导干部关心的重要思想和现实问题_农村改革论文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点--当前党政领导干部关心的重要思想和现实问题_农村改革论文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点——当前党政领导干部关注的重大思想现实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热点论文,新农村论文,党政领导干部论文,现实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着眼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从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出发,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共中央2006年一号文件在具体部署农村工作时,又从八个方面提出了32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我们了解到,绝大多数同志都充分肯定新农村建设的深远意义,并努力探讨如何借鉴国内外历史上的经验教训,积极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出谋划策。但是,也有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和关注三农问题的人士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着许多困惑,提出了一些担心和疑问。因此,有必要在深入学习和领会中央精神的基础上,从思想理论上澄清某些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认识问题,以便在实际工作中把握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从而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真正成为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认识和共同行动。

当前,党政干部在新农村建设方面普遍关注的问题主要是:

一、中国历史上就有重农传统,几千年来都以农为本;新中国成立后也一直重农,强调以农业为基础,为什么如此重农,而三农问题却越来越严重?

在中国历史上,过去几千年都处于农业社会。其主要特征是以农养生、以农养政。人要生存靠农业提供衣食之源,国家政权要正常运转靠农业提供财政来源。历代君王们都深知“民之大事在农”,不得不“以农为本”,并在此基础上对农民实行重税政策。从历朝历代封建朝廷及各级官府长期实行的政策看,差不多都是实行以重税为前提的重农政策。为推行这些重农、重税政策,他们把土地、户籍和赋税制度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封建制度。虽然历史上有过多次农村的税费改革,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重税的本质。显然,传统的重农思想,即重农业生产、重农业税收、重农民力量,目的是实现富国强兵,结果总是损害农民利益。沉重的赋税超出了农民的承受程度,农民求生存而不能,只好揭竿而起。历史上发生的百多起农民起义大多都是因农民负担太重而引发的。由此可以看出,在传统的农业社会里实行重农政策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也曾创造过辉煌的盛世和悠久的农业文明,但是由于统治者往往走进重税的误区,所以中国历史上也一直存在着严重的农民、农村、农业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跟上世界发展的潮流,我们选择了工业化发展的道路。鉴于当时的中国“一穷二白”,百废待兴,客观上要求农业为工业化提供积累,因此我们确立了“工业为主导、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同时设置了城乡二元结构,推行了计划经济体制,并且制定了工农产品的剪刀差政策。进入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仍然走着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道路。不容否认,这几十年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的确做出了巨大贡献。这种贡献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农产品。用不到世界9%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1%的人口。二是为国家工业化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据测算,1952—1990年,农民为工业化建设提供了大约9500亿元资金。三是以税费形式为国家提供了重要的财政来源。税费改革之前,农民一年向国家交纳税费约有1000多亿元,乡镇企业交纳税费2300多亿元。四是以征地方式为工业化和城镇化提供了重要的土地及资金支持。1987—2002年,各级政府从农民手中获得的土地净价差收益在14200亿元以上。五是以进城务工形式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劳动力支持。全国亿万农民工,近年来每年为城市发展贡献额达5200亿元。然而,必须承认,由于我们实行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制度,从农民农村农业拿的太多,扩大了城乡差别和对农民的不平等,以至于农民相对于其它阶层权益太少、收入太低;农业相对于其它产业生产水平不高、比较效益不高;农村与城市相比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公共事业发展落后。当我们已经从整体上进入了小康社会的时候,三农问题就越发严重,成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目标的难点和关键。

二、既然历史上重农带来如此严重的三农问题,为什么现在还要把解决三农问题当作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在的“重”与过去的“重”有什么不同?

近年来,中央在解决三农问题的指导方针和理论政策上不断创新和突破。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多予、少取,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2002年1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把“多予、少取、放活”作为新时期增加农民收入的总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方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解决三农问题的理论政策上实现了三大突破。一是2003年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十六届四中全会做出“两个趋向”重要论断,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强调“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三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透过这些重要理论和政策主张,我们看到党中央对新时期三农问题的认识不断升华,形成了一种全新的重农思想。在这一新的重农思想的指导下,三农工作指导方针出现重大调整,政策理论出现重大创新,城乡体制发生重大变革。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理解党中央提出的这一整套解决三农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呢?

首先,中央之所以“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有四个重要依据。一是从农业的产业特点看,农业是人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二是从农民农村农业在我国所处的地位看,13亿人口,8亿人口在农村,“民以食为天”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农业发展如何直接关系农民收入的增加、国家粮食的安全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关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始终具有根本性和不可替代性。三是从整个社会的发展看,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达到1300美元,农业占GDP的比重下降为14.9%,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85%,城镇化水平达43%。按照工业化发达国家走过的历程和经验,我们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已经具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应实行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四是从党在新时期面临的历史任务看,本世纪前20年,我们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但“如果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因此,必须自觉地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让农民尽快富裕起来,农村尽快繁荣起来,农业尽快振兴起来,才能把握住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权,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其次,新时期党的重农政策与以往的重农政策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重城乡统筹。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严重失衡,最大的不和谐就是工农、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党中央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略和两个“趋向”的重大判断后,做出一系列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支农惠农决策。最突出的就是加大力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转变财政分配、资源配置向城市倾斜的政策,明确规定财政支出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农村,增加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增加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把施惠重点放在农村。2006年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指出要稳定、完善、强化各项行之有效的惠农支农政策,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财政部综合计划司人士透露,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已达2626亿元,2005年达2893亿元,2006年财政支农的力度将继续加大,已安排的支农资金是达3226亿元。中央的这些做法,目的就是要解决城乡之间、农业和二三产业之间的严重失衡,缩小我国城与乡、工与农之间的差距。

第二,重农民利益。农民是农村的主体,是农业的主人。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从一定程度上说,农业、农村问题都是农民的问题;农业、农村的发展要靠农民的发展。因此,解决三农问题,要坚持把农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2004、2005年两个一号文件可以看出,中央始终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主题,制定了一系列补农、扶农、惠农、富农的政策,目的就是通过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民利益,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推动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中央还强调要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和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维护和保障农民权益;强调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这既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第三,重改革创新。我们面临的三农问题,既有封建社会几千年延续下来的,也有新中国几十年积累起来的,还有我们前进中遇到的。既有结构性矛盾,又有体制性矛盾。经过26年的农村改革,城乡二元体制的根基已经开始动摇,但是一些长期困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还远没有根本解决。最突出的问题是农民与其它社会阶层之间的地位之差、权利之差、收入之差和能力之差不断拉大。实践经验证明,要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问题,解决好农民利益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改革。改革才能促发展、改革才能给农民实惠。这几年,中央大力推进体制改革,努力消除体制性障碍。当前我们要全面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重点的综合改革,推进乡镇机构和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以及农村金融体制和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同时,还要大力推进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卫生制度等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制度体系。很显然,新一轮的大改革不可回避,新一轮的大发展也一定会到来。

由上不难看出,新时期党的重农思想与传统的重农思想有着本质的区别。如果说,传统的重农思想是重农重税,只重“民力”而不重“民利”的话,那么,新的重农思想既重视生产力的发展,更重视农民的利益,即既重“民力”更重“民利”。它以重城乡统筹发展为前提、以重实现农民利益为核心、以重体制改革创新为途径。这种新重农观对于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三农问题,无疑是一个强大的思想理论武器。不仅对指导当前农村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将对今后的农村工作发生深远的影响。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就提出过新农村建设,为什么现在又强调新农村建设?这与过去的新农村建设有什么不同?

新农村建设的概念并不是新的,甚至早在清朝末年,就有一些仁人志士探讨过农村的建设与发展问题,并开展过“乡村治理运动”。民国时期还曾掀起过一段乡村建设的小高潮。20世纪50年代初,周恩来同志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和现代化科学技术的“四个现代化”目标。此后的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就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在党中央的文件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中也多次提到新农村建设问题。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建国初期的新农村建设目标虽然令人向往,比如“集体化加电气化”、“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等等。但在城乡二元结构和二元体制的下,国家要求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对农村建设很少投入,地方和农民想建设新农村也没有实力。因此,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不可能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

50多年过去了,特别是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进展,城乡经济社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方面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更高的阶段,国家财政的增长已经初步具备工业反哺农业和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面对日益扩大的城乡差别和更加突出的三农问题,人们普遍要求改变农村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落后面貌,实现城乡和谐与协调发展;要求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让农民分享改革开放成果。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央看到推进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因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认真总结国内外农村建设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这次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的内容非常具体,不只是新村庄建设,还要把现代农业建设好,把农村的各项改革搞好,把对农村的服务覆盖到各个方面。以往的新农村建设是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方向来提的,而现在则是把它作为实施城乡统筹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提。更为重要的是它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和非常鲜明的时代特征。这就是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新阶段,整个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开始发生重大的转变,工农、城乡关系到了必须调整的临界点。也就是说,党中央是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背景、思想理念都不同了,目标要求、政策定位也不同了。过去是在实行城乡分割的格局下进行新农村建设,现在是在实行城乡统筹的背景下推进新农村建设,体现的是科学发展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四、解决三农问题必须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两个趋向”,实行城乡统筹,为什么要落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

用科学发展观审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我国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阶段,必须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两个趋向”,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切实解决农民收入低、农业效益低、农村发展落后的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在强调解决三农问题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抓手。

为什么要把解决三农问题统一到新农村建设上来?我们认为主要有两个依据。从理论上说,农民是三农问题的核心,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以维护和实现农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但是,我们还必须看到,农民是农村的主要居民,农业是农村的基础产业,而农村则是农民和农业及相关产业的总和,是农民和农业的载体。从推动三农工作的角度看,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来解决三农问题,表明中央准确把握了三农关系,抓住了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概括起来是五个方面,20个字。“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是要建设物质文明,“乡风文明”是要建设精神文明,“村容整洁”是要建设生态文明,“管理民主”是要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在于全方位推进农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进而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未来5到10年,我们应把建设新农村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总题目,作为统领农村各项工作的总任务。

从一些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看,无论是美国、欧洲,还是日本、韩国等国家,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都有一个新农村建设的过程。拿韩国来说,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韩国城乡、区域之间的发展严重失衡,农村问题十分突出。农村人口大量无序迁移,带来了诸多城市问题和社会难题。韩国政府1970年开始发起“新村运动”,设计实施了一系列开发项目。10年间,政府投资总额达到了27571亿韩元。韩国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不仅是强有力的组织者,而且是直接的参与者。他们以国家投资为主导,以增加公共设施投入为主要手段,带动农民改变农村面貌、建设新农村。他们的做法对我国新农村建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五、如何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本原则与科学发展观是什么关系?

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句话、二十字”的要求和一系列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政策措施。为了保证新农村建设顺利发展,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又进一步强调“五个必须”,提出了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和政策措施集中完整地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具体说来:

强调必须坚持以生产发展为中心,集中体现了“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思想。建设新农村不只是建设新村庄,重要的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广大农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和谐发展。生产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必须把发展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只有生产发展了,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

强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集中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价值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新农村建设落点在“村”、重点在“村民”,既要为村民、又要靠村民。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素质,维护农民权益是新农村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政治性的历史任务,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尊重农民、依靠农民、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是多年来农村工作的成功经验,也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群众路线。新农村建设必须以造福农民为宗旨,以依靠农民为途径,才能真正达到目的。

强调必须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集中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念。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所谓“全面”,就是要着眼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各方面的发展。所谓“协调”,就是城乡、区域、各方面发展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所谓“可持续”,就是不仅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更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新农村建设既要体现城乡互补、良性互动的城乡统筹方针;也要体现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发展程度,还要体现农村生态环境与人的和谐,保持良好的田园风貌和文明的乡风民俗。新农村不仅是富裕村,而且应是文明村、民主村、生态村、和谐村。

强调必须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集中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中央反复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当前要全面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重点的综合改革。从长远考虑要逐步推进城乡体制的整体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新型的制度体系。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必须和生产力相适应,上层建筑必须和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基本原理,也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关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体现了以改革为途径、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发展的战略思想。

强调必须坚持规划优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集中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方法论。新农村建设千头万绪,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保证新农村建设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并取得成效,必须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明确提出建设新农村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新农村建设规划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个模式,定一个标准。只有坚持这种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新农村建设才能持久,才能健康发展。

六、目前我国财政究竟有没有反哺农业带动农村的能力?中西部地区经济实力薄弱,有没有必要建设新农村?怎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这是广大干部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也是理论研究人士有争议的问题。正确认识这个问题需要抓住两个关键。

一是正确地理解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两个趋向”的重大判断。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这表明,“两个趋向”是世界各国在推进国家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个规律。我们必须遵循这一规律,而不能违背这一规律。

二是正确地理解党中央提出的“我国总体上已达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的重要判断。我们应当看到,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实力与西方发达国家比,的确还有很大差距。但是,依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现有水平,参照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已经在总体上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综合国力的明显提高,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条件正日渐具备,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从2004年到2006年三个中央“一号文件”中,人们明显地感受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已经开始实施,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力度正在不断增强。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目前我国城乡之间的差距还在拉大,新农村建设的任务极其繁重。据有关方面统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2003年达到1∶3.23;绝对差从1978年的210元扩大到2004年的6485元;农村居民的储蓄只占全部居民储蓄的18%;占人口60%以上的乡村只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36%;农村人口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仅占39.1%,而城市人口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的比重达到65.4%。农民人均卫生总费用仅为城市居民的1/4……。这就告诉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彻底改变农村建设落后的状况,既具有紧迫性,又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我们一定要有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不能操之过急。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东西部差距特别是东西部农村发展差距客观存在,且有不断拉大的趋势。中西部农村小康实现程度比东部地区分别低22.2个百分点和45.6个百分点。西部农村小康实现程度比东部和中部至少落后10年到5年。正因此,我们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东西部地区协调发展,尤其要推进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解决的办法,一是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扶持中西部新农村建设,二是通过东部对口支持,帮助西部建设新农村。更重要的是中西部地区要树立“不等不靠”的思想,实行“边发展边建设”的方针,按照“保证农民过得去、争取农民过得好”的原则,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速度可以有快有慢,水平可以有高有低,但都必须有所作为。同时,要集中力量,整合资源,从群众最盼望的又能做成的事情做起,如建房、修路、就医、上学、困难救助等等。要分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循序渐进地逐步推进。

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是什么关系?如何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明确告诉我们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是一个有机整体,应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决不能把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割裂开来。

实现现代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建设新农村和工业化、城镇化都是我国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要认识到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只有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了,才能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为反哺农业、带动农村提供经济基础。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在很大程度上要靠高度发达的工业和城市经济的反哺和带动。今后我们要努力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必须大力发展工业化、城镇化。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建设新农村也是促进工业化的积极因素,是形成城乡良性互动关系的关键环节。因此,建设新农村有利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首先,建设新农村的首要内容是建设现代农业。这一方面可为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足够的农产品供给和劳动力支撑,另一方面可以拉动消费,增加工业企业收益,加快工业化步伐。其次,新农村建设强调统筹城乡发展。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可以实现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可以推进城乡制度的一体化。这既有利于城乡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又有利于夯实城镇化发展基础。

国家现代化必须建立在城镇化的基础上,而城镇化又必须建立在农村发展的基础上。没有农村的发展,城镇化就失去了支撑。有人认为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于城镇化,认为城镇化占用了农村的发展资金和农民的廉价土地,主张放慢城镇化步伐。也有人认为城市化才是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违背现代化的规律,进而主张把城市建设好,把农民转移到城市就行了,不一定要搞新农村建设。我们认为两种观点都有片面性。中国既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更要从中国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发展道路,绝不能把城镇化和农村发展对立起来。主张放慢城镇化步伐是违背规律的,而主张放弃新农村建设的认识,显然也是脱离中国实际的。试想一下,我国有13亿以上的人口,且每年还要增长千万人,要把他们都转移到城镇谈何容易。即使十年、二十年后,我国城市化达到50%,亦或60%,农村人口仍然有七八亿。这么多人在农村居住、生活,难道我们可以不闻不问,任凭农村凋敝、衰落吗?难道他们不该享有政府的公共服务、不该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吗?即使我国现代化再发达,农业依然是安天下、稳民心的产业,农村依然是祖国河山的重要组成部分。再进一步说,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太大,不可能在短期内都转移到城镇就业,而我们又不可能完全等到高度城市化以后再来建设农村。因此,为了避免农村发展滞后拖城市后腿,为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必须在城镇化发展的同时兼顾农村,实现城乡同步建设、协调发展。

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未来社会发展将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怎样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可以肯定,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速度将加快,农村落后面貌将逐步改变,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将逐步建立,公共服务将向农村延伸,乡风民俗将走向文明,基层民主将不断扩大。但是一系列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矛盾也将日益突现出来。如土地的城市化快于农民市民化,将引发新的矛盾和冲突;农村劳动力总供给继续增长,但就业紧张状况难以彻底扭转,而结构性、地区性短缺和技术性短缺将越来越普遍;因此,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亟待进入操作过程。乡镇财政薄弱使基层政权缺乏公共服务能力,乡村治理结构不适应“服务型政府”要求,决定了乡镇机构改革、财政体制改革、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公共医疗体制改革以及其它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改革必须配套进行。按照联合国每人每天收入或消费不低于1美元的贫困标准,农村至少还存在约7500万贫困人口,因灾、因学、因病而致贫和返贫情况依然会严重存在。解决贫困问题的关键是靠体制创新。如果说2004年以来的三个一号文件着重解决的是农民收入、农业生产能力和新农村建设问题,那么接下来需要解决的就是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这样,也才能巩固和扩大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目标。

中央2006年一号文件明确要求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认识和共同行动,这是新农村建设健康顺利进行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文件强调加强党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同时要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首先,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依靠农民的辛勤劳动,让农民自己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模式,参与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操作,主动出资出力,自觉投入新农村建设。其次,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不仅是强有力的组织者,而且是直接的参与者,政府要发挥好扶持、引导、管理和服务的作用,特别是要重视以增加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的投入为主要手段,以项目补助为主要方式,带动和扶持农民改变农村面貌、建设新农村。此外,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为农村建设添砖加瓦。从政治上说,这体现党执政为民的宗旨,体现党的群众路线,体现党一贯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从组织上说,就是把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力量都调动起来,把各种社会资源整合起来,形成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合力,保证新农村建设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标签:;  ;  ;  ;  ;  ;  ;  ;  ;  ;  ;  ;  ;  ;  ;  ;  ;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点--当前党政领导干部关心的重要思想和现实问题_农村改革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