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41000)
【摘要】目的:了解库尔勒市娱乐场所暗娼人群的人口学特征、艾滋病预防知识认知程度和行为学特征、接受干预情况,了解艾滋病(HIV/AIDS)、梅毒(TP)及丙型肝炎(HCV)感染现状,探讨认知和行为因素对疾病的影响。方法:采取整群随机抽样方法,统一使用国家编制的《暗娼人群健康调查问卷》对库尔勒市2014年5-10月期间高中低档娱乐场所402名暗娼进行面对面无关联匿名问卷调查,并抽取5ml静脉血检测艾滋病抗体、梅毒抗体及丙肝抗体,资料用EPIDATA3.1软件(Excel2007)录入,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共调查402名暗娼,收集调查问卷402份,采集血样402份。艾滋病抗体阳性3人,感染率0.74%;梅毒抗体阳性10人,感染率40.2%;丙肝抗体阳性3人,感染率0.74%。 结论 :不同人口学特征的暗娼人群在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艾滋病与丙肝感染率有显著性差异,暗娼人群呈低龄化趋势,艾滋病和丙肝在暗娼人群呈低流行态势,但艾滋病合并感染丙肝几率增强,在不同层次暗娼人群中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普及率和行为干预,是今后监测和干预的重点。
【关键词】暗娼人群;艾滋病;梅毒;丙肝
库尔勒市是一个新兴的石油城市,地处南北疆交汇处,娱乐业十分发达,2002年被定为国家级暗娼监测哨点但在500名从事性活动的女性中没有发现HIV感染,2004年在525名暗娼中发现5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感染率为1%;2005年在386名暗娼监测中发现4例艾滋病HIV感染者,感染率为1.04%,随后每年均在暗娼人群中发现几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为了解库尔勒市2014年娱乐场所暗娼艾滋病性病知识认知状况和行为危险因素,为暗娼人群的干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于2014年5-10月在库尔勒市开展暗娼监测工作。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根据艾滋病哨点监测方案,采取二阶段整群抽样方法抽取不同档次的娱乐场所暗娼402人作为监测对象,暗娼界定为来源于社区娱乐场所、街头站桩点,从事商业性性服务的女性。高档娱乐场所包括桑拿、洗浴中心、夜总会、卡拉OK厅、歌舞厅、酒吧、宾馆、酒店,中档娱乐场所包括洗脚屋、发廊,低档娱乐场所包括路边店、小饭店、站桩。
1.2调查方法
1.2.1现场调查
采用FSW国家级综合哨点监测统一调查问卷,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干预人员进行一对一、面对面无关联匿名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一般人口学信息(年龄、性别、婚姻、户籍、民族、文化程度)、血清学信息(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和梅毒抗体检测情况)、行为学信息(性行为、吸毒行为等高危行为信息)、艾滋病防治有关信息(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接受检测和行为干预服务的情况等)。其中艾滋病知识知晓率的判断采用国际通用UNGASS指标(5个问题均回答正确判定UNGASS指标为知晓),同时抽取静脉血3-5ml。
1.2.2实验室检测
采用两次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进行血清HIV抗体检测,一阴一阳或两次均阳性用WB确认,严格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0年版)》及试剂说明书要求执行。采用快速胶体金及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检测血清梅毒抗体,阳性者做RPR滴度试验,滴度在1:8以上者为现症感染,严格按照《性病实验室操作规程》及试剂说明书执行。丙型肝炎采用两次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按照试剂说明书判定结果,两次均阳性判定为阳性,一阴一阳再用第三种酶免试剂进行复检,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判定结果。所有试剂均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在有效期内使用。
1.3资料分析
调查表经核对后,用EPIDATA3.1软件建立数据库进行数据录入及数据整理,SPSS13.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2结果
2.1人口学一般情特征
本次调查共收集有效调查问卷402份、血样402份,其中高档场所118人(占29.35%)、中档215人(占53.48%)、低档69人(占17.16%);平均年龄24.1岁,年龄最小16岁,最大54岁,其中年龄在15-30岁以下366人占91.04%(366/402),40岁以上仅占1.24%(5/402),暗娼年龄普遍偏低,以30岁以下为主。文化程度以初高中及中专为主占,其中文盲占0.75%(3/402)、小学占4.22%(17/402)、初、高中及中专占90.30%(363/402)、大专及以上占4.73%(19/402),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婚姻状况以未婚为主占61.19%(246/402),在婚、离异和丧偶者各占16.42%(66/402)、15.92%(64/402)、6.47%(26/402);户籍本地和外省各占48.26%(194/402)、51.74%(208/402),外省依次为四川22.89%(92/402)、甘肃9.20%(37/402)、河南8.21%(33/402)、重庆4.23%(17/402)为主,其他省份占7.21%(29/402);民族以汉族为主占89.05%(358/402),少数民族占10.95%(44/402),依次为维族4.23%(17/402)、回族2.74%(11/402)、其他3.98%(16/402)。
2.2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
艾滋病基本知识总答对率为84.14%(338/402),其中对“输入带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会得艾滋病吗”回答正确率最高为93.53%(376/402),其次是“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共用注射器有可能得艾滋病吗?”,回答正确率是90.30%(363/402),回答正确率最低的是“蚊子叮咬会传播艾滋病吗?”,为49.25%(198/402)。监测数据显示高中档场所暗娼知晓率明显高于低档次暗娼人群,不同场所的暗娼在回答艾滋病相关知识正确率方面有显著性差异(P<0.01),见表1。
2.3 暗娼行为学特征
2.3.1安全套使用情况
最近一个月与客人发生性行为时安全套每次都用占49.50%(199/402),有时使用的占30.60%(123/402),从未使用的占19.90%(80/402),中高档场所安全套使用率88.59%(295/333)明显高于低档场所39.13%(27/69),不同场所暗娼安全套使用率有显著性差异(P<0.01)。不同场所暗娼人群使用安全套的情况见表2。
2.3.2涉毒情况
402人中自述有吸毒情况者6人,均为口吸或鼻吸,涉毒种类一般为K粉、摇头丸等。
2.3.3接受干预服务情况
79.10%的暗娼得到过安全套宣传和免费发放、艾滋病咨询与检测,30.85%接受过同伴教育。
2.3.4求医行为
最近一年未有暗娼自述曾被诊断患过性病,但有63.3%的人出现过阴道分泌物增多、非月经期下腹部疼痛、排尿时有疼痛或烧灼感、阴部出现疼痛性皮肤破损等生殖器异常, 36.4%的人未出现任何症状。其中70.00%的人选择到私人医院或综合医院就诊。
最近一年,38.26%的暗娼接受过艾滋病检测,82.54%知道自己的检测结果。
2.4 血清学检测情况
检测出HIV抗体阳性3例,阳性率0.53%。梅毒抗体阳性12例,阳性率3.68%。HCV抗体阳性3例,阳性率0.53%,其中合并感染HIV/HCV者2例。中高档场所暗娼梅毒感染率较低档场所有显著性差异(P<0.01),丙肝感染率无统计学差异(P>0.05)。见表3。
3讨论
3.1本研究结果显示,库尔勒市暗娼发生商业性行为呈现低龄化现象,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流动性较大,不同层次场所的暗娼安全套使用情况和艾滋病知识知晓情况有较大差异,低档场所暗娼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低、发生性行为时安全套使用率不高,没有使用安全套的主要原因是低档场所暗娼文化程度普遍偏低,认知能力及自我健康保护意思不强,家庭贫困,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对方出高价不愿使用安全套时易妥协,而中高档场所暗娼不适用安全套的主要因素是觉得与配偶或男友在一起时本人觉得没有必要。说明知识的改变并不等于危险行为的改变。我市暗娼艾滋病、梅毒和丙肝感染率处于低流行水平,但存在一定的高危传播风险。暗娼人群作为艾滋病传播和感染的主要人群,其危险行为改变是成功预防艾滋病感染的关键[1],提示应进一步加大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扩大干预服务的覆盖范围,帮助暗娼树立安全性行为的观念,改变艾滋病性病相关高危行为,减少性病艾滋病通过性接触进一步传播和扩散。
3.2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人群流动性日趋频繁,人们思想观念特别是性观念的开放,从事商业性性交易的的暗娼人数逐渐增多。暗娼作为提供性服务的一个特殊流动群体,既是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高危人群,同时也是导致艾滋病流行的核心人群和桥梁人群,起着放大器的作用,由于暗娼性伴多、安全套使用率低、自我保护意识差,在频繁的无保护的性交易活动中很容易被HIV感染并传染他人,同时由于其社会地位低,流动性大,工作场所隐蔽、分散、不易接触,社会对该人群存在很大的歧视和漠视,加深了她们作为边缘人群与主流社会的隔阂,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对暗娼人群的关注、监测及干预工作[2]。在该人群中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控和研究工作,不仅对有效遏制性病艾滋病在该人群中流行有重要意义,更是全社会开展HIV/AIDS干预和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
3.3由于存在相同的传播途径和危险因素,HIV与TP、HCV共感染现象比较普遍,本次调查HIV/HCV合并感染2例,合并感染率为66.67%(2/3),说明我市暗娼人群的疾病感染谱已发生很大变化,从单一发展为多发,具有更大的潜在威胁,有调查显示,80.0%的HIV感染者在过去5年内曾出现过生殖器溃疡,31.7%的感染者梅毒抗体为阳性,全球HIV/AIDS感染者中,约23%-75%合并HCV感染[3],我国尚无完整的HIV/HCV共感染的流行病学资料,现有资料因调查地区、样本量或感染途径的差异,其感染率相差较大(9.09%-90.37%),且在不同人群中,HIV/HCV共感染率也有明显差异。
参考文献
[1]王丽艳,吕繁,刘中夫,等.某市妇女教所收容所与娱乐场所暗娼的高危行为比较[J].中国艾滋病性病,2003,12(6):352~354.
[2]王燕飞.女性性工作者性传播感染艾滋病感染状况及相关因素研究[D].山东:青岛大学,2008
[3]Irena Maier,George YW.Hepatitis C and HIV co-infection:a review[J].World J Gastroenterol,2002,8(4):577-579
论文作者:敬秀芬 贺文娟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5年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5/9/30
标签:暗娼论文; 艾滋病论文; 库尔勒市论文; 场所论文; 抗体论文; 人群论文; 梅毒论文; 《健康世界》2015年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