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对浙西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现状的一点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浙西论文,干部队伍论文,农村党员论文,约束机制论文,基层组织建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农村改革的实践,展示了这样一个道理:我国农村的深刻变化和巨大进步,离不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辛勤工作。农村经济发展的快慢,最终取决于人;取决于是否拥有一支能够带领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队伍、党员队伍。而一个好支部、一支好队伍的营造,需要一整套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做保障。
〈一〉
地处浙西金衢盆地的衢州市,共辖6个县(市)区,133 个乡镇, 2595个行政村,是典型的农业市。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该地区经济发展的起点较低。在浙江省11个市(地)中经济综合实力处于后列。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该市的各级党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加强了农村工作的力度,促进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使该地区农业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面临着十分严峻的问题。
首先,党员发展工作滞后,基层领导班子后继乏人问题令人担扰。据衢州市1995年党内年报统计表明,全市2592个支部中,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支部有655个,占总数的25.27%。另据江山市组织部调查,江山市95年共有50周岁以下的务农党员5365人,而全市换届选举前在职的村支部委员有1695人,故村支部换届选举要从3.15人当中选出1 人任支部委员,这当中还要剔除部分外出打工的,身体不好的,素质较低的,可供选择的余地更小。支委人难找,挑选支部书记更是难上加难。同时,近年来的“民工潮”也强烈冲击着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95年初,江山市外出务工团员达7800人,占总数的60%。由于大部分农村青年长期处于“流动状态”,使得村级后备干部难以培养。同时,近年来外出流动党员越来越多。在对某乡50名中青年村干部的民意调查中发现,70%以上的人认为当村干部不能外出务工经商是一种“损失”,25%的村干部有离职外出的念头。
其次,党员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文化偏低,素质不尽人意。据衢州市1995年党内年报统计分析,全市行政村党员44917人,其中56 岁以上17596人,占总数的39.17%,其中小学文盲党员占63.54 %。 而全市2579名农村支部书记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4.61%。
农村干部这种后继乏人的现象也可理解为农村党组织难以及时地把优秀的中青年农民吸引到自己的队伍中来,或者说农村党组织还缺少凝聚力。这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农民的生存空间不再局限于农家小院、本乡本土,开始走向市场,农村青年的世界观和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对村干部那种奉献多,报酬低的岗位逐渐失去兴趣,“入党吃亏论”在中青年中有一定的市场;其次是衢州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据94年度全市行政村集体经济纯收入统计,村级收入千元以下的有62个,1千至5千元的有260个,5千至1万元的有528个,即全市有1/3左右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1万元以下。据了解,每个村全年党员干部误工补贴就得5千至1万元,另外还有村级管理费用,军属统筹,五保户负担,教育投资,及公共水利、电力设施维修改造等等支出。所以事实上多数村经济尚十分困难。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农村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发挥,更驱使一些有作为的青年人往外流动,这就形成一种两难处境:贫困本需要优秀人才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而优秀人才又希望有更好的物质条件、发展环境,故而流向发达地区。要摆脱“两难”处境就必须尽快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所谓激励就是调动人的积极性。作为机制的激励就是由一系列互相联系的激励制度所组成并能不断运转的过程。完整的激励机制也涵盖约束机制。约束机制既是对违反者的直接惩戒,也是对自觉遵守者的激励。对干部如无一定程度的约束,就难以激发他们的进取心。
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农村党建工作中不能说没有,但这种机制不规范、不完善,而机制落实更是缺乏保障。
在建国初期,农村党支部在农民中的威望是崇高的。这个时期农村党建的激励形式主要是以政治地位、荣誉为主体,党员干部的工作报酬一般以工分补贴(按实际误工计算)兑现,而约束机制则是通过经常性的政治活动和集体舆论去推行。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生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迅速扩展。从以往主要承担组织农业生产,拓展为创办、管理村级企业,管理土地,负责兴办科教文等公益事业,从物质生产到精神文明无所不包。这种状况使得村级组织代替政府执行行政功能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然而我们不可能将村一级组织列为政府机构,农村干部也不可能转为脱产的国家正式干部。在这种情况下,正确认识和评价农村党员干部的性质和作用,尽可能地给予相应的物质精神待遇,便显得非常必要,近年来,衢州市县两级党委在激励制度建设方面下了功夫,陆续推出一些新举措:如在精神激励方面各县组织开展“学一技,带一片,富一村”、“争创百强村”活动,评比表彰“小康示范村、富民村支书”以及“奔小康示范村,奔小康领头雁”评比活动,这些活动对农村基层组织无疑是一种激励,但这种活动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没有制度作保障,往往随领导的变换而变化。在物质激励方面,村干部的报酬在误工补贴的基础上,许多乡镇开展目标管理活动,增加了考核奖励工资,但由于这种奖励工资只是象征性的,并没有真正与工作实绩挂钩,因而能兑现奖励工资的村很少。部分特困村连误工补贴也难以兑现。相对于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则更为薄弱,据了解,许多农村村级资产管理混乱,村级财务不清,帐目不公开。虽说各村都有目标责任制但往往是奖优无法落实,罚劣难以谈起,更不必说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了,因而也就出现“即使村干部误工补贴几年都拿不到的村仍有人争着当村干部”的“怪事”。
激励约束机制之所以不规范、不完善、不配套,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原因就是县、乡领导对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思想上不够重视,措施上不够得力。其次是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缺乏必要的物质基础。还有就几年来少数县、乡干部工作作风不正,他们不思创业,不求有功,只讲待遇,因而乡镇干部不少,但真正干事的不多。
〈三〉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其一,在村一级基层干部的建设上,一些县乡干部,往往囿于传统的一些观念,空谈“无私奉献”,而很少去研究分析农民干部的合理待遇。其实,我们应该看到,贫困地区农民的追求基本上仍停留在温饱阶段,加之文化水平低,故而广大农民更为注重物质方面的待遇,偏面地强调奉献的“无私性”不仅不符合现实情况,而且也会使一部分青年对入党望而生畏。其二,某些干部中存在着“制度无用论”的错误认识。有的同志认为:五十年代的农村干部,并没有什么激励约束机制,却是清正廉洁,奋发向上,而现在的激励约束措施逐年增多,却不太管用。对于这种认识问题,必须具体分析。实际上,正是由于建国初我国的党风正、民风淳,使得党和国家一度忽视各项制度建设,产生严重后果。而现行的很多制度都是就制度建设抓制度建设,不为制度的执行创造好的环境和外部条件,而且许多制度往往是重建立轻落实,保障机制跟不上。其三,某些干部存在着“基层特殊论”思想。对于村干部来说,建立激励机制,他们举双手赞成,而约束机制并不是所有的村干部都能接受。有的村干部认为:村干部处在最基层,尽的都是义务,自己凭良心做事,不需要约束,要约束的是那些有职有权的领导。有这种认识的同志一方面是认识水平问题,另一方在很大程度上是私心作怪。其实农村干部多少掌握着一些关系本村农民切身利益的权力,少数农村干部凭借手中权力,多吃多占,贪污挪用集体资金,无偿占有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些都极大地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实践证明,约束机制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稳定。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关键在县委,县委应从本地实际出发,本着村干部干有所为,退有所安,老有所养的原则,在原有基础上,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完善激励机制。
一、精神激励方面:一是政治上关心支持村干部,在社会上形成尊重村干部的风气。要运用大众传媒工具,宣传村级干部的作用,开展评比先进村干部活动,表彰村干部中的优秀人才,树立村级干部的整体形象,为村干部大胆工作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二是提高村干部的政治待遇,从优秀村干部中发现、培养、选拔乡镇干部。具体办法是:招聘录用指标报经市以上领导机关批准;坚持公开招聘录用,考察录用对象的德才状况;实行试用、培训制度;逐步完善一整套考核、录用、奖惩、监督制度,使这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坚持举办村干部培训班,着力提高村干部素质。县乡两级党校应将培训村干部列入计划,每年使本县范围内的村干部有一周的培训时间。四是乡镇政府应建立各村历届主要干部情况统计档案,对获省市县表彰的村干部要有文字记载,每年春节慰问一次。对离任干部要妥善安置,对尚有工作能力又有工作愿望的同志安排适当工作。
二、物质激励方面:一是建立村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年度目标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将任期内的经济建设、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民主管理等工作,用具体的标准明确起来,在此基础上,确立年度、岗位目标,同时制订年度考核办法,目标的完成情况应直接与干部物质利益挂钩。实行绩酬挂钩。落实好村干部待遇。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由工龄、职务、奖励、浮动工资组成的结构工资制。工龄、职务工资由乡镇政府依据财政状况和各村经济条件拟定,按月兑现发放。奖励工资由乡镇根据各村干部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实行百分考核制,一年一次按分兑现。浮动工资是对超额完成村级经济指标的奖赏,以上年村集体经济收入为基数,超额部分按比例分成,上述支出自然仍应由村集体经济支出,但乡镇政府应负责监督这种支出的兑现。
少数村集体经济多年亏空,近期内应由县乡两级财政共同负担这种支出。自然这仅是权宜之计,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还是在于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县级领导要把村级集体经济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党建的主要工作。健全乡、村领导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绩,作为考核乡、村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帮助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寻找发展集体经济的门路,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制定发展开发性生产及二、三产业的规划和措施,帮助村里增强“造血功能”。
二是继续推行村干部“三保险”制度,县、乡、村三级共同努力,通过县财政拨一点,乡镇、村集体支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为村主要干部进行人身、财产、养老金“三保险”,经济基础好的乡镇还可扩大保险面。较好地解决村干部在职与退职后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三是对“双老双退”党员干部实行配套安置措施;根据入党年限,任职年限及所任职务,依据本村的财力状况,对于符合规定的党员干部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在完善激励机制的同时,建立约束机制,使村干部的行为置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一是“民主监督制度”,每年党支部要向村民大会通报工作,村干部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述职,同时乡党委组织党员、村民对村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填入档案,对完不成责任目标的村干部给予警告或降职,并扣除奖励工资,造成支部严重滑坡的免职。二是“财务监督、审计制度”。在村级管理中,群众最关心、最不放心的就是财务管理,应尽快建立起县、乡村之间的财务监督、审计制度。由村支书或村长和村民小组组成“财务开支监督小组”,日常开支由支书或村长一支笔审批,超过限额由监督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大额开支由村向乡镇报批。同时乡政府每年要有两次对村委会的财务开支、经济往来等情况进行审核,县政府审计部门对这项工作负有组织、指导、检查、督促的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审计后,向群众张榜公布。同时对离任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建立财务档案,实行帐册统一保管。三是政务公开制度。在公开办事程序的同时,公开办事结果。凡需村民知道的村务都要公布。四是村民参政议政制度,凡事关村民利益的大事,必须经过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通过。
激励和约束机制是一个系统的不断运转的有活力的机制,其源泉不仅在于机制本身的合理性,也就是说,还在于有一个促使县乡干部“为农民、为农村、为农业”而努力工作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那样:“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从中央到省、地、县委都负有重要责任,关键在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