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无为而治”政治思想对构建和谐官民关系的思考论文_杨必庆,段静涛

老子“无为而治”政治思想对构建和谐官民关系的思考论文_杨必庆,段静涛

杨必庆 段静涛

保山学院政治学院 云南 保山 678000

摘 要:官民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没有官民和谐就没有国家的稳定与团结。然而,现实生活中,官民关系并不融洽,官民冲突时有发生。有感于此,本文通过对老子“无为而治”政治思想的诠释,引入这一思想对当前构建和谐官民关系的思考,尝试性的提出构建和谐官民关系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老子;无为而治;官民和谐;启示

老子哲学思想的核心是“道法自然”,“道法自然”在政治上的体现就是实施“无为而治”。这种为政理念,既有别于儒家所倡导的德治,也区别于墨家所推崇的尚贤政治和法家所主张的法治。儒墨法三家的政治主张虽各有区别,但基本取向均是“有为政治”。在老子看来,仁义礼智和法律规章非但不能引导人类社会走向进步,反而会使人类社会堕落、陷于无序状态。因此,老子提倡无为而治,给于礼义法度以猛烈地抨击和批判,从而为政治家选择理想治国方略提供了新的思考。在中国历史上,道家“无为而治”取得了一些政治家的认同,一度开创了汉初的“文景之治”和唐初的“贞观盛世”的政治局面。初期的汉唐统治者采用无为而治的策略,一方面放宽对人民的压迫,与民休息,另一方面要求各级官吏克己奉公,从而赢得了民心,安定了秩序,实现了由乱而治的社会转化。近代思想家魏源也视道家“无为而治”为救助世人治理社会的经典学说。

一、老子“无为而治”政治思想的准确涵义

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不作为,而是不妄为、不乱为。所以,“无为而治”的基本含义一是因任自然,二是不恣意妄为。《老子》第三章说:“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认为为政的人要“无为”,无为就是不刻意做任何事,让一切自行走上轨道。《老子》第三十七章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因此,在老子思想中,“无为”指基于天道的自然本性,顺应万物的本性无心而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要人们在遵循事物自然固有本性的前提下因善而为。

万事万物均有其自身的规律,我们只能顺应自然、顺应规律、顺应事物发展的客观趋势。对于统治者而言,治理国家应当遵循自然规律,让人民自我化育、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政府辅助人民,使百姓充分地自由自在的活动,这样一来,人民自然平安富足,社会自然安定和谐。在老子看来,统治者超越自然的“有为”必然会引发其对个人私欲、权利的无限追求,从而威胁到人民的自由安宁和生活状况。“无为”作为一种政治纲领和政治态度、政治方式,要求统治者们不肆意妄为并借以消解他们对人民生活的过多干预和强制,任人民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扰乱他们的心智,不增加他们的负担。“无为而治”观念是针对当时社会所奉行的有为政治而提出来的,无为和有为是天治和人治的对立,二者是不能等同的,而且人治不能违背天治的规律。老子无为思想的精神本质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为,他的境界是以无为达到无不为,从而达到“无为而治”的目的。

二、老子“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对为政者的要求

官员是国家政治活动的载体,而有官就有民,官民关系自古以来就是国家政治活动中所面临的一对矛盾关系,官员的所作所为事关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和谐。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老子“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对为政者的要求,就是要让各级政府官员顺应人民百姓的自然本性,不干扰和破坏人们自然的生活,只有排除了政府不必要的扰乱行为,才能协调好官民之间的矛盾,才能让人民真正过上自由、美好、安定的生活。官员是为民服务的,当官员为人民服务多,为自己服务少时,官民关系就和谐;当官员为自己服务多,为人民服务少时,官民关系必然紧张,冲突在所难免。当前,在构建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进程中,政府官员与人民百姓之间的关系并不十分和谐。有鉴于此,老子“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对政府机构的正确定位、有序运转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也对改善官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借鉴与启示。

三、老子“无为而治”政治思想对构建和谐官民关系的启示

总的说来,老子“无为而治”政治思想对各级政府官员提出了“公心做事、服务人民”的根本要求。具体言之,必须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官员自身素质

在政府官员和人民百姓的矛盾中,矛盾主要方面在官员,要解决好这一矛盾,必须在官员身上下功夫。这就要求我国政府官员加强官德建设改进不正之风,从根本上提升官员的自身素质。要将“无为而治”思想融入各级政府官员的大脑,让他们摒除一切私心杂念和违反社会规律的主观行为。这样,就可以从思想和行为上重新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大力宣扬好干部典范,从根本上杜绝贪污腐败现象,拉近百姓与政府官员的心理距离。

2、关爱民众,用柔性治理社会

老子“无为”思想积极倡导爱民、亲民、一切利益为了人民的民本思想。一些地方官员所采取的强行征地、强行拆迁,动辄使用用警力等简单粗暴的过激行为,大大伤害了百姓的感情。用道家“无为而治”思想来规范各级政府官员要清净笃实,坚持守弱用柔的接人待物原则,在做出政策决策时不妄下结论而胡作非为。按照这样的方式来治理社会,那么人民也就自然而然的纯真朴实,官民冲突也就会大大减少。

3、宽松政策,不与民争利

在各级政府部门中贯彻“无为”思想,可以避免各级政府官员与民争利,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各级官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尽可能做到“无为”,不要过多干涉经济生活,同人民争抢利益。尽可能地颁布有利于人民发展社会生产的经济政策,减轻人民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使人民能够更好的发展自我。简化复杂而琐碎的办公环节和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在矛盾中解决好主要矛盾,即要把自然的利益、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不违背客观规律,不伤害百姓利益,。

4、重视民情民意,建立通畅的信访渠道

“无为”思想积极主张领导干部应重视民情民意,重视群体利益,听取群众意见。还启示政府官员应把信访延伸到各基层,为官民顺利交流搭建一个很好的平台。老子呼吁做官的人应为人民做好表率,要真正成为人民的领导就必须要言辞谦虚和蔼,拥有江海一样宽阔的胸怀,接纳百姓,包容人民。作为基层干部,更应做好上传下达的宣传教育工作,默默为人民提供服务和享受,在工作中以身作则,做好做通人民的思想工作。官民之间交流顺畅,官民互信互爱,官民关系透彻明朗,关系也就自然融洽。

参考文献:

[1]张松如,邵汉明.道家哲学智慧[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0.

[2]李海平.官民和谐及其法治构建[EB].求是理论网,2010.

[3]赵婷婷.和谐社会视阈下“官民”关系的行政伦理分析[J].郑州: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8.(6).

论文作者:杨必庆,段静涛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8年第11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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