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杀鸡不杀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杀鸡论文,不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杀鸡骇猴”作为一种迂回的方法,收效不可否定——“以儆效尤”,让意欲同路者看到“此路不通”,而幡然醒悟,回头是岸。
杀鸡骇猴,严惩一个以警告有余,用心良苦,无可厚非,但若是这猴本就罪孽深重,杀只鸡给他看,吓唬一下,怕是吓他不了,且有失公道。不但鸡会鸣冤叫屈,大凡知情者都会问:为什么只“治鸡”,而不“治猴”呢?
猴之不杀,自有其不杀的原故。
一是不愿杀猴。怕杀了猴,影响集体形象,丢了先进,为“面子”,且不杀;怕杀了猴,过及上司,失了靠山,或丢了乌纱,或影响升迁,为了“位子”,且不杀;怕杀了猴,断了财路,或少了报送的“桃李”,或少了吃喝开销的傍倚,为了“票子”,且不杀。这些不愿杀猴者,为保“一方平安”、“一己平安”,自然要多动些脑筋,想点办法,有的甚至于不惜为猴撑起“保护伞”。
二是不能杀猴。不肯杀猴,或因为该猴是“能猴”,是“红猴”,杀之则会影响“经济建设”,影响“政绩”,影响“改革环境”,为“公”,不能杀;不肯杀猴,或是因为该猴是“恩猴”,是亲友故旧,杀之则会亲朋仇冤,家庭反目,鸡犬难宁,为“私”,不能杀;不肯杀猴,亦或是因为该猴是“亲猴”,是亲信朋党,杀之则会“拔出萝卜带出泥”,自己也难脱干系,为“己”,不能杀。这些不肯杀猴者,同样为了“人安”、“已安”,奔走相助,为猴松绑,竭力掩盖,为猴开脱,于是难免会高堂掩明镜,铁面也藏私。
三是杀不了猴。杀之不了,或是自己虽“心比天高”,但甘认“身为下贱”,无可奈何,是为无能者;杀之不了,或是自己“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虽在其位,不谋其政,是为无为者;杀之不了,或是自己专注一事,不及其它,任凭猴之兴风作浪,却蒙在鼓里,全然不知,是为无用者。这些杀不了猴的,虽未有为猴开脱之举,却也有纵容放纵之嫌,有意无意之间竟也成了“护猴使者”。
光杀鸡不杀猴,不但杀而难儆,风气难正,而且公理难持,民愤难平。“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能猴也好,亲猴也罢,只要是罪猴,理当开他个虎头虎铡,一律问斩,绝不能让他逍遥法外。否则,反腐败就不能彻底,无法深入,党的建设就难以加强,贪污腐化就会像温疫似的照样蔓延,法律的公正严肃就难以体现,党纪国法就难奏其效,执法环境就会恶化,长此以往,就会久疾难治,后果不堪设想。
杀鸡骇猴,让猴加强自律固然重要,但并非因此可以放弃强制性的约束。应让法律尽情地施展威力,以法律为准绳,开开杀猴戒,而不能仅仅寄希望让猴自律,更不能放过不能自律敢闯红灯、善越红线的猴。对于那些放猴护猴者,也要严惩,以正视听,以严法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