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荒”现象的经济学解释——基于二元经济的人口流动模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学论文,模型论文,人口论文,现象论文,民工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32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70(2006)03-0008-05
一、问题的提出
2004年初以来,在我国的福建、广东、山东等地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民工荒”,这是继我国近二十年的“民工潮”之后首次出现的“反民工潮”现象。在中国这样一个一向以劳动力丰富著称,并被认为劳动力供给存在无限弹性的国家是否真的出现了劳动力供不应求呢?对此现象应如何解释呢?措施何在?本文以二元结构的人口流动模型为基础,加以发展设计了一个影响劳动力流动因素的短期模型来探讨“民工荒”现象的成因。
二、二元结构的人口流动模型
二元经济论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W.Arthur Lewis)在1954年提出;其目的是研究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和劳动力转移过程。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可划分为两大部门:资本主义部门和非资本主义部门。在刘易斯模型中,包含了一系列的假定条件,首先,他假定发展中国家只存在传统的农业和现代化的工业两个部门;其次,他假定现代工业部门的投资全部来自工业部门的利润,而资本家则把其所有利润都投入到工业部门中;第三,他假定在一定的工资水平上,劳动力是无限供给。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的转移决策被认为是唯一地取决于城乡收入差异。只要城市工业部门的一般工资水平高于乡村农业部门的一般工资水平达到一定比例,农民就愿意离开土地转移到城市谋求新职业。这就隐含了一个假定:即城市部门不存在失业,任何一个愿意转移的农民都可以在城市现代工业部门找到工作。
1961年费景汉(John Fei)和拉尼斯(Gustav Ranis)在刘易斯两部门结构发展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正和发展了劳动力转移模型。他们认为刘易斯模型存在两个不足:一是对农业生产在推动工业发展中的作用重视不够;二是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应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前提条件。为此,他们提出了以分析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为核心、重视技术变化的“费-拉尼斯模型”。费景汉和拉尼斯对刘易斯模型的修正强调了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意义。该模型在刘易斯模型的基础上又前进了一步,它指出了工农业平衡增长在二元经济阶段的重要性,提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取决于农业技术进步、人口增长和工业资本存量的增长等。刘易斯模型和费-拉尼斯模型合称为刘易斯-费-拉尼斯模型。
著名的美国经济学家托达罗(M.P.Todaro)在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依据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现实,对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的理论提出了批评意见,建立了自己的人口流动模型。假设农业部门不存在剩余劳动,而城市工业部门存在大量失业,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由政治因素决定,并且是上升的。其目的是研究如何阻止或减缓农业劳动力向城市工业部门的转移,解决城市失业。他认为,农业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的决定因素,是城乡经济结构差异以及迁移者对迁移成本和效益的权衡,其动力不仅取决于城乡实际收入水平的差异,还决定于城市的就业概率,即取决于城乡预期收入水平的差异。他把农业人口迁入城市就业的可能性与城乡劳动力供需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了人口流动模式,即:
M(t)=f[d(t)] f′>0(1)
d(t)=w(t)·a(t)-r(t)(2)
式中,M(t)为t期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数量,d(t)为t期城乡预期收入差,f′>0表示劳动力迁移是预期收入差的增函数,w(t)为t期城市实际工资率,r(t)为农村平均收入水平,为t期城市就业概率。(1)式表示一定时期内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人口数量是预期收入差距的函数,且此函数为增函数,表示预期收入差距导致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单向转移是不断增加的。(2)式表示预期的城乡收入差距由实际的城乡收入差距和城市的就业概率这两个变量相互作用决定的。
托达罗认为,依靠工业扩张不能解决发展中国家城市普遍存在的严重失业现象,解决问题的良策,一是取消一切人为的城乡实际收入差距的政策和措施;二是积极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缩小工农差别与城乡差别,减少劳动力的城乡迁移,否则,“尽管成功的寻求现代部门职位的较低概率能够具有长期的稳定作用,而较高的持久的收入的引诱,也会继续吸引乡村移民流向日益拥挤的城市贫民窟”(马侠,1992)。
国内学者对劳动力转移问题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从总体上来看,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是集中于研究经济因素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的影响,如高国力的区域经济收入差距、蔡昉等人的相对收入差距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的影响。第二是集中于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性别、年龄以及受教育程度等人口学特征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的影响,如赵耀辉(1999b)在一个农户水平上的模型中得出结论,劳动力的教育水平对转移决策有较为显著的负的影响。从婚姻状况看,赵耀辉(1999a)认为已婚的农村劳动力和平均水平相比较有37.6%的人不愿意转移。赵耀辉(1997b)还发现,年龄对转移决策有正的影响。第三是考察宏观政策变化尤其是发展战略以及户籍制度的变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的影响。如蔡昉(2001)研究了制度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决策的影响,认为传统的发展战略以及户籍制度安排限制了潜在的转移行为,正在进行的改革放松了对劳动力转移的控制,因为中国的改革远没有完成,制度障碍对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依然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预期收入还是人力资本禀赋对转移动力的解释都是不充分的。
以上人口流动模型都是关于人口流动的长期均衡分析,都包含着劳动力无限供给的假设,但大多数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所需要的是如何解决目前的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出现的短期问题,原有的模型不能对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出现的短期现象作出全部解释,如中国出现的“民工荒”问题等。因此,本文在原有的理论模型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新的短期劳动力流动模型,以满足我国对解决劳动力流动问题的紧迫需要。
三、短期劳动力流动模型
本模型以托达罗模型为基础,综合了国内各学者的实证研究,构建了一个影响中国劳动力短期流动因素的简单模型。
(一)基本假设
1.存在“两部门经济”。即存在城市工业部门和农村传统部门两种类型的经济形式。在“两部门”经济划分的基础上,把城市部门进一步划分为城市工业部门和城市传统部门。城市传统部门为城市工业部门的劳动力需求的后备军,城市工业部门并不能全部吸收城市传统部门的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劳动力,不能直接在城市工业部门中就业,他们首先要在城市传统部门中生活,然后才能被城市工业部门所吸收。两个部门间的劳动生产率和人均收入相差较大。
2.模型中包含城市失业现象。
3.城乡劳动力转移的数量与城乡预期收入的差别有关。城乡预期收入差别越大,劳动力转移数量越多;城乡预期收入差别越小,劳动力转移数量越少。城乡预期收入的差别分别与城市工业部门的人均收入、农村传统部门的人均收入、城市传统部门的人均收入有关。
4.人均资源禀赋状况差别较大。人均资源状况的好坏对人口流动影响较大。刘易斯的劳动力无限供给理论和拉尼斯-费景汉的均衡增长理论研究的都是人均资源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与此相同我们构建的模型也以人均资源较低为基础。
5.由于是短期分析,因此不考虑劳动生产率和人口增长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假定城市工业部门目前的人口、农村传统部门目前的人口不变。
6.有一定开放度。
(二)具体模型
根据托达罗的方法,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劳动力的预期收入写为:
I[,e]=agI[,c]+(1-a)gI[,t](1)
I[,e]是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的劳动力的预期收入,a是城市传统部门的就业概率,I[,c]表示城市工业部门的人均居民收入,I[,t]是城市传统部门的收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因此,城乡预期收入差别为:
DI=I[,e]-I[,r](2)
DI是城乡预期收入差别,I[,r]代表农村传统部门的人均居民收入,上式满足:I[,t]<I[,e],I[,c]<I[,r](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小于城市工业部门的人均居民收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小于农村传统部门的人均居民收入)。综合以上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得出影响城乡劳动力转移量的因素:
N=f(DI,W,Tr,O,S)
f/DI≥0,F/Tr≤0,f/W≤0,f/S≤0,O/N≥0(3)
N代表城乡劳动力转移量,Tr是转移成本(包括运输成本、对就业环境的心理适应、文化适应等),W代表农村人口的相对经济地位,S代表制度因素,O代表开放度。
(3)式说明城乡劳动力转移量与城乡预期收入差别是正向变化,城乡劳动力转移量与转移成本反向变化。f/W≤0,表明当某人在居住地由于农业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当他感受到自己的收入降低,也就是相对经济地位下降程度越强,他迁移到外地就业的动机就越强。由于假设是开放性的国家,那么根据费—拉尼斯思想可以推知,我们可以利用外国的资本家提供额外的财源,以支持平衡增长,也就是说,开放有利于劳动力的转移,O/N≥0表明国家的开放有利于劳动力的转移。
(三)短期内影响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因素
1.农业部门存在适应工业部门发展所需的过剩劳动力;
2.城乡收入差别,城市的预期收入大于农村的预期收入;
3.转移成本能得到弥补;
4.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即相对经济地位的变化;
5.开放经济增加工业部门对劳动力的需求;
6.制度性因素。
本模型不考虑个人特征的影响,也没有考虑城市失业的增加对模型的影响,由于是短期模型,没有考虑动态因素的影响。这也说明笔者认为民工荒现象是短期的、局部现象。
四、对“民工荒”现象的解释
(一)劳动力供求方面
一方面,从劳动力供给的角度看,随着农业投入的增加和技术含量的进一步提高,以及人力资本素质的逐步提升,由传统农业本身排斥出的劳动力将会越来越多,2010年预计达到1.9亿人。因此,从总量上劳动力过剩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对全国113个城市就业情况的统计显示:2004年二季度,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380.1万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约408.3万人,求人倍率约为0.93,劳动力供给比较充裕(图1)。
另一方面,从供求结构上看,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产业结构升级步伐较快,工厂需要更多地使用专业技能较高的工人,而我国的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体系不健全,农民工自身可支付的学习投资有限,限制了绝大多数农民工不能成为较高等级技术工人。由此一来,许多工厂就会发现自己招聘不到技术熟练的农民工,出现了所谓的“技工荒”。图2是2004年二季度广东省劳动力市场对不同技术等级工种的需求强度,从中不难发现劳动力市场对高技能工人的偏爱。因此,“民工荒”的出现与劳动力供求结构不平衡有关。而非熟练劳动力难招则是由除此之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
(二)城乡预期收入的差距缩小是农民工返乡的主要原因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抽样调查数据看,农民上半年现金收入134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1%,值得注意的是,在这16.1%的增长中,农民工的工资性收入增长13.9%,出售农产品现金收入增长18.9%。这说明,农民在城市务工的收入比重是相对下降的,而农民的种植业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比重则是显著提高的。同期,农民人均税费负担11.5元,同比下降27.2%,其中农业税减少11.3%。比较之下,农民有可能选择回家务农。农民回家,自然是预期能获得更多的收入。在经济利益方面,农民和城市居民的选择一样理性。
(三)农村相对经济地位的上升和农民转移成本增加是农民工返乡的另一个原因
从基本面上看,近10年之内,中国农民工的工资几乎没有变化。从典型调查上看,农民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在10小时以上,且没有双休日。农民工的劳动条件、生活条件、工资支付状况等等,要比农业生产领域差了许多。按照去年的农产品价格,种植业劳动的日工资可达到50元。在农闲时间,农民还可以从事家庭经营活动,虽然日工资会明显降低,但劳动条件要比工厂做工好得多,考虑到转移成本因素,农民工回流也就不难理解。
(四)人口自由流动存在制度性障碍,劳动力市场不完善
一方面,劳动力流动的服务体系及中介组织建设严重滞后,因缺乏有关信息,或信息不准导致农村劳动力盲目流动,使大批劳动力徒劳往返,蒙受损失。可以说,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几乎完全处于无组织和无序状态,劳动力市场发育滞缓,中介组织发育程度低。目前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大都是自发的,而由政府职业介绍部门组织安排外出的却很少。此外,大量劳动力流动的同时,必然形成初级劳动力市场,对于劳动力市场,政府同样需要宏观调控,但目前还缺少这一环节,即缺乏对农村劳动力的总需求、总供给的调节,缺乏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组织与指导。
另一方面,户籍制度的存在也把城乡劳动力市场人为隔绝,造成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个非典型特征,即暂时性的劳动力流动代替了永久性的人口迁移。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具有明显的兼业性特点。这些转移的劳动力绝大多数还保留着对土地的承包权,每年除在外务工外,农忙季节都要回家从事农业生产,属亦工亦农性转移。兼业长短因家庭劳动的多寡与从事劳务收入的高低而不同。一般而言,家庭劳动力较多,从事劳务收入又较高的,在外工作时间就长,反之则短。兼业性还体现在劳动力转移存在一定的间隔性,今年外出,而明年可能不外出。农村劳动力兼业转移人员在外工作时间1~5个月比率为3.4%,而在本乡从事非农行业1~5月的比率为18.3%。因此,当农民收入提高等以上因素出现时,农民工回流也就不奇怪了。
(五)民工在各地引用外资的无序争夺战中成为牺牲品,是造成民工回流的一个因素
近年来,中国加工制造企业以惊人的低价迅速抢占国际市场,得益于国内低廉的劳动力资源。廉价劳动力是我国在国际市场上获得产品竞争力和吸引外资的优势。中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反映出我们对廉价劳动力的过度依赖。中国工人的平均工资大约只是美国的1/50、日本的1/30和韩国的1/15。民工更是成为了地方在引用外资的无序争夺战中的牺牲品,当地政府往往为了吸引投资,默许了企业的种种不当行为。事实上,这些年我们这种坐守廉价劳动力优势的发展战略,已经造成了三个直接恶果:第一,因为中国的劳动力太便宜,厂家不愿意投资更新技术、提高工人的劳动生产率;第二,由于认准了廉价劳动力的战略优势,对劳工的应有权利就存在严重的忽视;第三,不注重对民工的培训。这样,在低工资、低教育、低技术、低劳动生产率、高劳工淘汰率这“四低一高”的前提下求发展,只能进一步加大对廉价劳工的需求。
五、政策建议
“民工荒”给经济带来的影响是负面的,虽说是结构性的、局部性的,也应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和避免民工荒经常性的出现。
1.加大农业投入,提高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使农业部门能分离出更多的剩余劳动力以便为工业部门和服务业提供更多的可用人力。
2.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职业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教育程度的提高可以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所面对的不同的需求曲线,从而提高收入。由于发展层次比较低,我国大部分企业不可能对其招聘的农民工进行有效的职业培训,而农民工一般又无力花钱到专门机构培训自己,因此,就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素质而言,需要政府、社会的大力帮助。这就要求农民工输出和输入地政府拿出一部分人力、物力对农民工进行长期的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如“长三角培训计划”、“阳光工程”等。
3.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农村失业救济和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将农村的社会保障由依靠家庭和土地转向依靠社会和制度。在城市,应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使已经离土离乡但还没有城市户口的原农村居民也能享有安全网的保障,以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抵抗就业风险的能力。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降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成本,使其相对经济地位得到提升。
4.营造自由的劳动力市场,改革户籍制度,消除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障碍。带有明显福利性质的户籍制度,以及因此而享受到种种便利,使得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工作以后,不仅要面对外出工作所带来的额外负担,还要承受种种不合理的由于人为歧视所带来的付出。把户籍制度变成仅仅是一种人口登记制度,使户籍制度行使通常意义上的基本职能,而不是用于识别“身份”(蔡昉,2005)。同时放宽人口流动的种种限制,让劳动力流动自我调节,不要加以人为地过多的限制。其最终目的就是减少农村劳动力流动的额外成本,使得劳动力市场竞争更加公平。
5.进一步对外开放。一方面,完善对外资企业的管理制度,规定其社会责任,有选择的引资。真正做到利用外资加快经济结构的转变,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扩大劳务输出,使我国的劳动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更加合理有效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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