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江南地区资本集团的中观调控功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江南地区论文,近代论文,资本论文,中观论文,功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代江南地区曾涌现出一大批资本集团,如荣宗敬、荣德生兄弟经营的茂、福、申新集团;郭乐、郭顺兄弟经营的永安资本集团;简照南、简玉阶兄弟经营的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刘鸿生经营的大中华火柴公司;严裕棠、严庆龄父子经营的大隆棉铁集团;薛南溟、薛寿萱经营的永泰制丝集团,等等。这些资本集团的组建除了生产上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改进技术设备、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外,还具有超越企业微观利益的中观调节功能。本文试对这一功能作一简单阐述。
1
列宁在《哲学笔记》中说:“一切都是互为中介,连成一体,通过转化而联系的。”[1]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 世界上所有的事物总可以分成许许多多的系统,每一事物都存在着大系统、中系统、小系统,中系统发挥着“中介”作用。就社会经济范畴而言,显然不仅仅存在着宏观与微观之别,还存在着一个中观层次,正如钱学森所说:“从系统学来看,宏观经济、中观经济和微观经济只不过是整个经济系统中的三个层次结构”。[2]
一般说来,宏观经济由国家政府来调控,微观经济则由单个企业自身来经管,但一定地区与一定时间内的生产布局,小范围的产业结构调整,某一地区以内的生产要素调配与社会资源的合理运用,这些事务在近代既不属于国家宏观调控范畴,又超越了单个企业的微观权限,只能依赖大资本的中观调控。正如拉法格指出的那样:“它们把不同类别的生产部门联合起来,以便确保自己的企业能够得到原料和销售其产品。它们取消竞争,科学地组织生产,以代替生产的无政府状态。”[3]
中观调控实际是一种较大范围内数量较多的企业之间进行的协作,资本集团为这种协作准备了充分条件。马克思指出:“较大量的生产资料积聚在单个资本家手中,是雇佣工人进行协作的物质条件,而且协作的范围和生产的规模取决于这种积聚的程度。”[4] 资本积聚达到较大的规模以后,势必要对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资金、劳动、原料、技术甚至管理经验进行综合调整,以达到最优配置与最优组合。马克思指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一旦从属于资本的劳动成为协作劳动,这种管理、监督和调节的职能就成为资本的职能。这种管理的职能作为资本的特殊职能取得了特殊的性质。”[5]
在近代市场经济中,江南地区的资本集团充分运用了“看得见的手”,对一定区域内、一定行业内的产品市场与生产企业进行人为的调控,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由股份公司经营的资本主义生产已不再是私人生产,而是为许多结合在一起的人谋利的生产。如果我们从股份公司进而来看那支配着和垄断着整个工业部门的托拉斯,那末,那里不仅私人生产停止了,而且无计划性也没有了。”[6]
2
社会的进步,首先要求物质生产不断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的一般规律是扩大再生产,但就其具体的企业而言,由于各个企业的设备先进程度,工艺技术的创新和效率,劳动者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管理者和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信誉等方面的差异,各个企业的经营状况千差万别,有的企业能连获巨利,生产规模可以不断扩大,有的企业仅能勉强维持,而有些企业则出现亏损,生产呈现萎缩之势,甚至沦为破产出卖的境地。1931—1937年中国纱业跌入低谷,荣德生经营的申新三厂、 刘国钧经营的大成纱厂始终处于兴盛状态; 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在1909—1919年的10年里,资本从9万元扩大到1500万元,在1920 —1930年的10年里,资本一直维持原规模未变,1931 年以后, 资本竟萎缩为1125万元。
同时,近代中国企业的命运受国家政策、外商竞争的影响非常之大。在国家政策转变,由压抑变为扶持企业时,或外商的竞争压力减轻时,往往会造成中国企业的一窝蜂、一哄而上的局面,这给中国工业创造发展高峰的同时,也造成了市场竞争的混乱,产业结构配置不合理,并由此产生严重浪费,企业的设备与技术更新难以保证,极大地影响社会生产的发展。近代不少企业的上马带有很大的盲目性,时人甚至把盲目投资看成阻碍中国生产发展的首要症结。[7]
企业的盲目创办、企业的兴衰成败,必然要带来企业的出卖与收买,带来兼并与被兼并情况的发生。那些盲目投资造成亏损的企业因无力、无意经营而力图甩出包袱,那些发展势头良好的企业则力图扩大规模,满足其追求更多更大利润的欲望。
以往学术界比较注重的是大企业吞并小企业的现象,把它作为资本主义大鱼吃小鱼的弊端加以鞭挞,而没有看到隐藏在现象后面的作为本质的经济效应,即大企业兼并小企业所带来的对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对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也没有看到一哄而上的众多小企业对产业结构与社会生产的负面作用。刘鸿生指出:“盖吾国各种国货事业,类多因陋就简,向无大规模之组织,而又习于摹仿,惮于创造,狃于近利,忽于远图;一业中,惟知互相竞争,互相倾轧。竞争倾轧不已,势必一再跌价,恒使成品价格低于成本。于是出品愈劣,销路愈窄。资力薄弱者,受此激荡,停顿倒闭无论矣;即规模较巨,出品素优,本足与舶品抗衡者,蒙此恶劣影响,亦惟有挣扎支撑,勉图自保”。[8] 这种情况若任其发展,也就谈不上产业结构的优化。
从现代企业组织的角度来看,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把产品相同、工艺相近的企业在一定范围内合理地组织起来,集中使用资金,调整技术力量、设备和劳动力,进行专业化改组和联合化生产。兼并的结果是促进企业结构合理化,逐步实现规模经济,获得最佳效益。
在近代政府无力也无法进行宏观调控、优化产业结构的情况下,产业结构的优化,只能通过大资本的扩张兼并这种中观调控手段来进行。拉法格指出:“(托拉斯)用有计划的生产组织代替资本主义生产中占统治地位的无政府状态”;[9] “工业托拉斯化可以减少管理及其他行政费用,可以关闭业务重复的车间或工厂而不致于降低产量,扩充保留下来的车间和工厂,以最先进的设备将它们装备起来,利用小型企业所无法利用的副产品……”。[10]因此,近代的兼并活动除了主观上实现企业微观方面的利润外,还在客观上具有中观调控功能,这使得兼并尤为必要。这种兼并被现代经济学家称为:“水平联合(HorizontalIntegrate)”,是企业获得规模经济一种组织方式。[11]
在棉纺行业中,1932年,中国近代最大的棉纺集团申新集团中的九家纱厂中,
申新二厂是1917 年收买祝大椿经营的恒昌源纱厂(原系1907年日商创设的日信纱厂);申新五厂系1925年收买上海的德大纱厂;申新六厂系1931年收买的厚生纱厂;申新七厂系1929年收买英商东方纱厂(最早为1896年德商瑞记纱厂);申新九厂系1931年收买的三新纱厂全套机器设备拆建而成。申新九家纱厂中, 有五家系收买而来, 至1931年,收买和租用纱锭占申新总数的50.4%。
中国近代排在第二位的棉纺织资本集团永安纺织集团的5个纱厂中,永安二厂系收买原大中华纱厂而来,永安三厂是收买鸿裕纱厂而来,永安五厂系收买纬通纱厂而来。永安纺织集团中的设备半数系通过兼并而来。
面粉业方面,中国近代最大的面粉集团茂、福集团中,茂新二厂系1918年收买的无锡惠元面粉厂;茂新三厂曾是租办的无锡泰隆面粉厂,泰隆退租后,荣家在茂新厂设苞米车间,续称茂三;茂新四厂曾是租办无锡宝新面粉厂改名而来,宝新退租后,荣家于济南设面粉厂,续称茂四。福新四厂系1920年收买中兴面粉厂,福新六厂系1919年收买华兴面粉厂,福新三厂系1926年收买上海兴华粉厂。
中国近代第二号面粉集团阜丰集团的扩展, 主要依赖横向兼并, 1923年孙家投资5万两租办了上海长丰面粉厂; 次年租办无锡泰隆面粉厂;1926年以租期五年、每年租金3万元租办上海裕通面粉厂;1935 年租办了上海祥新面粉厂;1936年租办信大面粉厂。阜丰系统8 个面粉厂中租办的企业占了5家。
火柴业方面,1930年6月13日,上海浦东荧昌火柴公司、 南汇中华火柴公司与苏州鸿生火柴公司合并为大中华火柴公司,大中华火柴公司成立后,1931年6月合并了九江裕生厂;同年标购汉口燮昌厂, 改名为燮昌;另外还收买扬州耀扬火柴厂,承租了芜湖大昌火柴厂,1934年并进杭州光华火柴厂。
严裕棠家族的大隆机器厂也通过扩张,兼并了苏纶纱厂、仁德纱厂(原隆茂纱厂),并曾商洽接管大生二厂。
从效果来看,各集团通过兼并,使单个企业的优势成为许多企业共有的优势,原来亏损破产的企业,也大多转向盈利,尤为重要的是,因为大资本一般都是跨行业、跨地域的,通过对集团内部的企业调整,便可对行业结构、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使生产进入有序状态,较为合理地解决了企业一哄而上造成的投资比例失调的问题,使生产协调发展,在一定范围内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3
就单个企业而言,资本主义生产总是竭力追求生产资料的节约;但就某一部门、某一区域而言,市场经济极易造成生产的无序状态,给生产要素、社会资源造成严重的浪费。
近代江南地区的缫丝业,由于丝业不振,许多拥有缫丝厂(当时称为“实业厂”)的资本家无意经营,用租赁的形式把厂租给别人经营(当时称之为“营业厂”)。采用租赁制后,“‘实业’的资本家,他只晓得依样照着数十年前意大利人传下来的规模,照样的建造了,他决不会多费一些心血来改良一下,以防损失他自己的利益。而‘营业’的制丝家呢,自己不晓得自己的命运,租期一年是一年,三年是三年,也决没有会订十年或者廿年租期的。……自己也不愿想法改进一些,恐怕自己走了倒反给人家享利去。所以六十年前是意大利式的丝厂,而现在还是和六十年前的意大利式丝厂一样,一些没有改良”。[12]由于承租者缺乏资本,产品的质量始终无法提高,“因急于出货,筹划现款以作流动资本,亦有随时收茧,随时制丝,随时筹押。……虽关于资本薄弱足证此等厂家毫无永久营业性质,不过投机营业,于丝质自难讲求也”。[13]由于实业厂与营业厂的分离,实业厂建筑的设计式样,很难恰好符合营业方面的要求,“所以对于建筑设施上,就有很多不能适应工作方面的需要。所以有许多厂方,纵然费了十万、念(廿)万以及营建资本更大的建筑费,也仅是博得人家几句‘美观、壮丽’的颂扬罢了,于实际上又何曾增加多少利益”。[14]一般丝厂的机器设备同样缺乏改良,以能维持生产为满足,上述诸种弊端造成无锡蚕丝业的长期不振。
鉴于租赁制对生产要素的浪费,丝业大王薛寿萱组建丝业集团,希望通过集团内部调控来对生产数量、生产要素进行统一调配,以适应市场的容量与需求。1934年,国际市场上丝价大跌,许多上海商人还继续到无锡租厂营业,这种情况已严重地影响到无锡整个制丝业的利润。此时,丝业大王薛寿萱直接控制、经营的丝厂,除自有的永泰、华新、锦记、永盛、隆昌外,还租用了民丰厂,全部丝车达2400台,占无锡丝车总数的1/5。为了减少竞争,提高行业利润, 薛寿萱联合无锡实力较大的丝厂商,组成兴业制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组成后,对于所有无锡的丝厂,包括未开工和已开工的,只要能够租下,便全部租下,或开或停由兴业公司统一管理,需要开工的由兴业公司投资经营。通过兴业制丝集团的统一管理调配,原料、资金、劳动力的利用率得到很大的提高,制丝业的利润也随之上升,截止1937年6月,永泰系统的纯利润在100万元以上,兴业公司租赁的11家丝厂也盈利达25万余元。
在生产要素的调配中,根据市场的需要,须合并、关闭、停开一批效益差、生产浪费的企业。在市场经济状态下,由于缺乏宏观控制,只能通过企业的自行兼并来完成。大中华火柴公司成立前后,“国产火柴业彼此都想找新的销售地区,大家挤在一起,相互削价竞销,形成了国产火柴工业的严重危机”,[15]为了适应狭小市场的容量,避免无谓的残杀,大中华火柴公司把收买或承租的汉口燮昌厂、九江裕生厂、扬州耀扬厂和芜湖大昌厂予以长期停顿,使之不再竞争,其中收买和承租的厂房和机器,大中华实际上并不需要,之所以宁愿花钱收购和承租下来,为的是怕别人利用这些生产资料作为竞争的手段。[16]关闭这些厂后既避免生产要素的浪费,又可集中人力、财力、物力于国产火柴技术的研制与企业经营管理的革新。据时人回忆:“大中华火柴公司的成立,……改进了国产火柴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大中华火柴公司对生产技术是非常重视的,如公司成立后不久,在总事务所里特别成立了一个技术科,专门研究火柴头如何不受潮等问题,使品质跟凤凰牌火柴一样。在经营管理方面,也比合并前的各公司进步了,建立了好多规章制度,雇佣职员比较重视其工作能力。至于在安全、卫生等方面,也有了一定的注意”。[17]
资本集团通过对生产要素的内部调控,可以减少生产无政府状态的消极影响,避免把利润的获得建立在对资源掠夺利用的基础上,而是让利润的增长与资源的节约同步进行。
4
资本保持它自己最好的办法是不断地扩大再生产,成为拥有对其它资本占有压倒优势的、绝对大的资本。但是生产规模的扩大,总要受到两个因素的制约:其一,受规模经济极限的制约。现代经济学证实,企业的规模并不是可以无限扩大的,一旦企业规模超过一定极限,就会产生指挥失灵、影响成本降低、上下信息传递失真、激励机制的弱化和扭曲等等管理上难以克服的弊病,这样又反而使生产成本提高,利润率降低。其二,生产规模的扩大,受到竞争对手的制约。近现代经济市场多属寡头竞争类型,完全垄断几乎不存在,每个市场多由数量不一的大资本共同分占,从而维持相对的均衡,每一方都很难将其它数位对手一下子挤垮,每一方扩大再生产就势必以其它方减少生产为代价,因而,在寡头竞争型市场中,单方面的扩大再生产,会遭到其余对手联合起来报复。所以,为了维持全行业的利润,只能通过大资本互相协商的办法,来协调产品产量、产品价格,以期共享人为提高的垄断利润,从而维持整个行业生产的相对稳定。
1929年,大中华火柴公司未成立以前,“火柴业连年竞争尤烈,互相倾轧,售价愈抑愈低,至不能保持成本”。[18]荧昌、鸿生、中华三公司无不亏折。据统计,1929年1月30日至6月30日,荧昌亏折93053.42元,鸿生亏折3279.25元,中华亏折17450.61元,三家公司仅在5个月内即亏折113783.28元。[19]“其原因不外乎成本高而售价低, 折阅自所难免”。[20]以荧昌、鸿生、中华为主干的大中华火柴公司成立后,“此弊立除,售价遂得陆续提涨”。1930年8月1日,每箱火柴售价涨 1.5元;11月5日涨2.5元;1931年1月1日,涨10元;3月1日涨7.5元。 由于价格得以提涨,1930年大中华下半年盈利239318.51元。[21]
在中国近代水泥业中,周学熙集团的启新水泥公司与刘鸿生集团的华商水泥公司等几家大厂在国内同行业中居于举足轻重地位,在水泥业中曾形成卡特尔垄断同盟。
水泥业中第一个卡特尔是1925年6月30 日启新与华商两家水泥公司联营而成。组成卡特尔后仅两月,启新与华商“增价已经两次。首次每桶增价二钱,二次增价三钱,两次共增五钱,而市情并未因增价受任何影响”。[22]1925年,全国水泥售价为3.825元/桶,上海地区的售价为4.11元/桶;1926年,联营合同生效后,全国水泥平均售价涨到4.228元/桶。[23]1926年华商的年销售量为344368桶,比1925年的424015 桶减少79647桶;但盈利未见减少,反而大为增加,1925 年盈利额为12710.38元,1926年盈余120444.28元,1926年的盈利是1925年的9.48倍。 [24]
从同业联营的实践中,企业家们认识到联合经营有7个优点, “实行联合营业之后,各地需货可得适当之支配,不但运费栈租减省不少,且免长途运输易于损坏之虞,其利一。联合营业之后,三公司(指启新、华商和中国水泥公司)全国营业概归之一处管理,节省费用不少,其利二。三公司既归一处管理,贩卖人或(和)买主,无从利用各公司竞销弱点,可除外界故意贬抑售价之巧计,其利三。三公司既无竟销弱点,便不至因贪图营业致增加呆帐损失,或误受承销人之舞弄(……),其利四。三公司利害共同之后,万一时势不佳,以致销路停滞,可借平售,以资调济,其利五。联合营业以后,彼此毫无猜忌,各公司办事人可移其才智能力于改良制造之途,最合于人才经济之道,其利六。联合营业之后,各公司营业及分销人员,材能荟萃,便于调遣,尤为发展销路有益,其利七”。[25]
通过组成卡特尔来瓜分垄断利润是大资本的寄生性的表现。但在近代中国,上述卡特尔仍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近代中国的工业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且时时遭受外国资本的挤压、倾轧,甚至有遭吞噬之虞,通过卡特尔的中观调控,可以提高某些行业的利润率,保持生产的稳定性与连续性;若没有这种调控,近代中国的某些行业(如火柴业)很可能被外国资本尽数击垮,或是遭受大面积亏损倒闭的命运,引起整个社会生产的混乱,甚至暂时停滞。
综上所述,资本集团的中观调控职能是现代经济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层面,是政府的宏观调控与企业的微观管理所无法取代的,在缺乏政府宏观调控、生产经常处于无政府状态的江南地区,中观调控职能显得尤为重要。
注释:
[1]《列宁全集》第38卷第103页,人民出版社1990年。
[2]蓝桂良《“综观经济学”介绍》,《经济学周报》1986年6 月8日。
[3][9][10]《拉法格文选》下册第281页、212页、287页, 人民出版社1985年。
[4][5][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67页、第23卷第367 —368页、第22卷第270页。
[7]高劳《中国兴业之先决问题》,《东方杂志》16卷5号,1919年5月。
[8]刘鸿生《国货产销联合之先决问题》,《实业季报》第1 卷第2期,1934年1月31日。
[11]参见Glenn Porter,The Risc of Big Busincss,1860 —1910第54—71页的详细叙述,lllinois,1973。
[12][14]高景岳《中国旧式丝厂之批评》,《钱业月刊》第十二卷第8号。
[13]原文载《农商公报》第三卷第9册,转引自高景岳、 严学熙《近代无锡蚕丝业资料选辑》第235页。
[15][17]上海社科院经济所中国企业史资料研究中心抄档《刘鸿生企业人员访问录》第48页、54页。
[16][18][19][20][21][22][23][ 25] 《刘鸿生企业史料》上册第144页、153页、109页、109页、154页、196页、200页、21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
[24]据《刘鸿生企业史料》上册第201页、224页数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