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农民工公民身份的新方向_农民论文

城市性:农民工市民化的新方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民工论文,方向论文,市民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大量农民工在城市长期维持一种边缘化状态,并形成边缘化的再生产,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农民工市民化”不仅对解决大中城市由于农民工大量涌进带来的社会问题、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有着积极的作用,而且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农民工市民化”已经成为农民工研究领域内最新的热点之一,代表农民工研究的一个最新方向。

一、农民工市民化概念新解

学界目前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定义有9种之多。这些定义都有一个核心内涵,即农民工市民化是农民工由农民向市民转化的过程。主要的分歧在于转化什么?赵立新、姜玉婷认为需要转化的是户口性质、居住地域、所从事产业、文化(农民生活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和社会组织形态等)四个方面。①王竹林认为农民工市民化包括身份转变、地域转换、职业和产业转换、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提高以及农民工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社会组织形态的变化。②高峰认为,农民工市民化包括职业身份的变换(非农化)、居住地域的转移(城市化)以及生活方式、角色意识、思想观念以及行为模式的变迁(城市化)三个方面。③郑杭生强调市民化主要是一种社会学术语,市民化的理论意涵包括:一方面农民在实现身份与职业转变之前接受现代城市文明的各种因子,另一方面在实现转变之后,发展出相应的能力(capability)来利用自身的市民权利,完全融入城市。因此,市民化是指作为一种职业的“农民”(Farmer或Cultivator)和作为一种社会身份的“农民”(Peasant)在向市民(citizen)转变的进程中发展出相应的能力、学习并获得市民的基本资格、适应城市并具备一个城市市民基本素质的过程。④何晓红与蒋国保则将农民工市民化分成广义和狭义分别阐述。狭义上说,指农民工获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合法身份和社会权利的过程;广义上说,指借助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动,使传统农民在身份地位、价值观、社会权利及生活方式等方面向市民转化,实现城市文明的社会转变过程。⑤王竹林、王征兵认为农民工市民化是农民工在职业、地域和身份上向市民的转化过程,这一过程包括了农村退出、城市进入和城市融合三个相互联系的时序环节。⑥

笔者认为,农民工市民化概念必须从词源本义上厘清。“农民工市民化”实际上涉及以下3个概念:(1)农民:农民工的来源和母体,农民工概念内涵的基本组成部分。(2)农民工:农民工市民化的主体,农民工市民化概念内涵的基础部分。(3)市民:农民工市民化的目的和方向,农民工市民化概念内涵的核心部分。为了表达方便,我们将三个概念通过下表进行分析:

由此可见,“农民工市民化”应该包括4层含义:(1)职业上从从事农业劳动转向从事非农业劳动;(2)社区上从乡村社区向城市社区流动;(3)身份上获得城市户口,取得与城市人完全一样的公民权;(4)生活方式上积累城市性,形成城市生活方式。实际上,从成为农民工那天起,他们就已经完成了职业和社区两方面的市民化。所以“农民工市民化”实际上应该理解为进城务工农民的进一步市民化,应该包括身份和生活方式两个方面的市民化。从理论和实际两方面来看,有两个与“农民工市民化”相关的概念:“农民工农民化”、“农民工内卷化”。⑧“农民工农民化”可以理解为农民工市民化失败,回归原有职业和社区;“农民工内卷化”可以理解为农民工市民化中断,即农民工完成了职业和社区两方面的市民化后,不再进一步市民化,在身份和生活方式两个方面的市民化过程中停滞不前,形成一个既回不了乡又进不了城的流动农民群体。

二、农民工市民化的历史进程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民非农化就业政策经历了一个从紧到松、从无序到规范、由歧视到公平的过程,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

1.1979年至1983年为控制流动阶段。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对农村剩余劳力要就地安置,严格控制使用农村劳动力,继续清退来自农村的计划外用工。1981年1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就业务工和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通知》,再次强调要严格控制从农村招工,认真清理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农村劳动力。

2.1984年至1988年为允许流动阶段。1984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标志着限制城乡人口流动的就业管理制度开始松动。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进一步指出:要扩大城乡经济交往,允许农民进城开店、兴办服务业、提供各种劳务服务。

3.1988年至1991年为控制盲目流动阶段。这一阶段政府对前几年实行的农村劳动力流动政策进行了局部调整。一方面是由于前期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带来了不少负面效应,包括交通拥挤、社会治安任务加重等,另一方面是由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使新增就业机会减少。198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严格控制民工外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政府严格控制民工外出。1990年4月,国务院《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发展林牧副渔业,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要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进行严格控制,劳动部门要严格审批,建立临时务工许可证和就业登记制度,清退计划外用工,对“农转非”实行计划指标管理。199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劝阻民工盲目去广东的通知》要求,各地人民政府要从严或暂停办理民工外出务工手续。

4.1992年至2000年为规范流动阶段。1992年以后,我国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农民非农化就业政策开始从控制盲目流动向宏观调控下的有序流动转变,开始实施以就业证卡管理为中心的跨地区流动就业制度,并对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1993年11月,劳动部在《关于印发〈再就业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城乡协调就业计划”第一期工程〉的通知》中要求,发展各种服务组织,完善信息网络,强化区域协调和部门配合,实现跨地区流动就业的有序化。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鼓励和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地区间有序流动。1994年11月劳动部《关于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的暂行规定》首次规范就业证卡管理制度。1997年6月,国务院《关于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允许已在小城镇就业、居住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人口办理常住户口,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有序地向小城镇转移。同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农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加快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规则,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199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实施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鼓励和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合理控制进城务工规模。

5.2000年以后进入公平流动阶段。进入新世纪,党和政府有关农民进城务工的就业政策有两大显著的变化:一是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不合理限制,逐步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二是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就业、劳动保障、户籍、教育、住房、小城镇建设等多方面的配套改革。2000年7月,劳动保障部等部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改变城乡分割体制,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200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凡在县级市市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县以下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均可转为城镇户口,与城镇居民一样享有子女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待遇,不得收取城镇增容费和其他费用。2001年,国务院《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上述有关规定进行了具体阐述。同年3月,全国人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强调,打破城乡分割体制,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型城乡关系,改革城镇户籍制度,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地区间有序地流动,坚持统筹城乡的改革方向,推动劳动力市场逐步一体化。2001年底,国家计委要求在2002年底以前取消对农民工的七项收费。2002年初,中共中央专门下发2号文件,要求公平对待进城农民,合理引导,搞好服务。同年底,中共中央专门召开政治局常委会,强调要依法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通知》,从提高认识、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切实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多渠道安排农民工子女就学、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等七个方面,阐述了党和政府关于农民非农化就业的政策。各级政府按照中央的要求,着重解决拖欠工资、劳动环境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等问题,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活动。2004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了主题为“认真贯彻《劳动法》、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专项检查活动。2006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其政策要点如下: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对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和顺利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维护农民工权益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因为它直接关系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要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对农民工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逐步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切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⑨

从本文“农民工市民化”的定义出发,农民工从流动开始就踏上了市民化的旅途。就整个农民工群体来说,其市民化进程是一个职业、社区、身份与生活方式不均衡发展的历史过程,已经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包括上述前三个阶段,即20世纪80年代。由于政府的调控,农民取得了非农就业的有限机会和权力,政府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并要求农民就地转移,但农民工的流动区域受限,进入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受到严格控制。我们可以将这一阶段定性为农民工职业市民化阶段。

第二阶段:包括上述第四个阶段,即20世纪90年代。国家政策逐步放松,农民的流动区域扩大,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不少农民工跨区域流动。但是,农民工仍然是以农民的身份在城市从事生产和生活活动,以户口制度为核心的二元社会结构基本没有松动。我们可以将这一阶段定性为农民工社区市民化阶段。

第三阶段:包括上述第五个阶段,即21世纪初。以2006年3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为标志,中央政府积极推动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以户口制度为核心的二元社会结构的坚冰开始融化,各级地方政府也积极贯彻中央精神,对各种不利于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和生活的政策法规进行改革。笔者认为,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的完全排除虽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但农民工获得城市户口、取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民权是正在经历的大趋势。我们可以将这一阶段定性为农民身份市民化阶段。

三、城市性:农民工市民化的新方向

制度障碍消除以后,农民工市民化是否就完成了呢?笔者认为,形成只有几十年的制度问题解决起来相对容易,而有几千年历史积淀的中国农民的农村性的转变将十分漫长而艰难,农民工的终结不是简单的政策问题。农民工在当代中国社会剧烈转型过程中如何顺利实现群体自身的转型,即如何从传统农民、农村人顺利转型为现代产业工人和城市市民将成为下一步的研究主题。本文认为,生活方式市民化将是农民工问题下一步的中心议题。一方面,农民工农民身份的终结实质上是在中国特殊的社会制度下产生的命题,具有中国特色,是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特殊性的一面;另一方面,农民工乡村性的终结、城市性的养成又是一个世界性的命题,是世界各国城市化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这说明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具有普遍性的一面。正如沃斯所说,作为现时代给人印象最为深刻的事实,世界的城市化确确实实已经促使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发生深刻的变化。在现代世界,城市性居于支配地位,城市在本质上是城市性的渊薮,城市生活方式理应得到充分考虑。⑩

尼尔斯·安德尔松曾经指出,世界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与全球性经济网络和技术网络相伴而生的,这必然促使现代西方城市生活方式的广泛传播。在西方国家,城市性与工业性相适应,但是在发展中国家城市性与工业性可能互相分离,以至于各自独立发展,而且城市性总是滞后于工业性,城市生活方式渗透的速度比工业化和城市化速度慢。(11)伊比拉赫姆以阿拉伯国家为例,讨论了发展中国家“城市化过度与城市性不足”现象。拥挤的阿拉伯城市以年均6%的高速度增长,这一速度是总人口增长率的两倍。农村向城市的单向迁移贡献了“城市化”,却没有贡献“城市性”。很多阿拉伯社会城市化很快,但城市性没有如影随形,城市化和城市性之间有巨大的历史差距,数量(城市化)远远落后于质量(城市性)。阿布·陆佛德认为埃及存在四种生活方式:传统农村、现代小镇居民、传统市民、现代市民。后三种指所有城市社区,后两种特指大城市,只有最后一种符合城市性。传统市民住在城市但不属于城市,他们导致了城市人数量的增加,还没有适应作为生活方式的城市性,所以不能促进社会的现代化水平,甘斯称其为“城市乡民”。城市乡民占开罗人口的一半,居住方面,他们集中于旧城区域或者城郊结合部;职业方面,他们集中于低层服务部门,具有半合法和半生产性的特点。在巴格达,新市民不仅抵制城市性,而且不愿分散居住。在Saraif地区,他们聚居成11个部落群体,每个群体的头领继续行使部落权力。阿尔及利亚和摩洛哥与埃及情景相似。很多阿拉伯国家有过量的人口居住在主要城市,但很多人的生活方式仍然是农村和传统型的,具有城市现代生活方式的人口不超过城市人口总数的30%~40%。快速流向城市的农村居民没有被整合进现代经济部门,不能适应现代文化模式,阻碍了国家促进社会现代化的努力,成为城市癌症的病理加速器。(12)伊比拉赫姆描述的阿拉伯国家移民“城市性不足”现象目前正在中国发生。卢国显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农民工与市民的社会距离呈现扩大趋势。(13)王春光认为,农民工城市化进程存在“半城市化”现象,即就业非正规化、居住边缘化、生活孤岛化、社会名声污名化、发展能力弱化及社会认同内卷化。(14)陈丰指出,目前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只是表面城市化,而非真正的城市化,属于“虚城市化”。(15)程亮、郭剑雄认为在市民化进程中,农民工本身从农村社会化向城市社会化的转移中存在社会化缺失。(16)许坤红指出现代性是农民工市民化不可或缺的品质。在原有社会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农民工被生硬地嵌入城市社会,使得其在实现现代性和转变为市民的过程中面临困境。(17)可见,农民工市民化的目标不仅仅是具有市民身份的农民工数量的增长,而是市民数量和质量同步增长,而所谓市民质量的增长就是农民工获得并不断积累城市性、最终融入城市生活方式的过程。

沃斯区分了城市、城市性、城市化这三个概念。在社会学意义上,城市是一种相对大型的、密集的、异质性个体持久定居的聚落。城市性是塑造具有城市特色的生活模式的一套特性。城市化是发展并扩散城市性因素的过程。他认为用人口规模、人口密度、居民职业、城市功能来界定城市性是不合适的,而且特别强调要避免混淆城市性与工业性和现代资本主义特性的危险。总之,城市性是一种生活方式。(18)尼尔斯·安德尔松讨论了全球性城市性问题。他理解沃斯对“城市性”的定义是现代城市的生活方式,表现为非人格、次级、契约型生活方式,人际关系具有匿名和短暂性。而且,城市性是不固定的,随时间和地点而变化。(19)拉尔夫·L·比尔斯从人类学的角度指出,在城市性研究方面,社会学过于关注城市社会的特征,较少关注人们适应城市生活的过程。城市性是一种文化适应过程,从这一角度出发,城市性研究、少数民族研究、初民部落群体研究包含了同样的元素。城乡之间的文化适应和跨文化之间的文化适应只有程度不同,变化过程并无本质差异,它们之间只有数量差异,基本过程具有可比性。(20)马歇尔·科里纳德认为,城市性是指包括非人格性、高度流动性和差别接触在内的一系列社会关系特征。(21)伊比拉赫姆理解的“城市性”是人的观点、行为模式及其创建并参与的组织网络的质的变迁。他指出城市性是一种具有精明、容忍变化、普世主义和非人格关系等特征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使一种强烈的理性和秩序意识植根于个人的内心。城市性和现代性被很多学者作为可互换的同义词使用。城市性和城市化在历史上互相联系,作为生活方式的城市性首先由城市居民养成。然而这种关系不是铁定的,例如在西方很多农村居民没有移居城市也已经适应了城市生活方式,但某些城市居民也许永远不适应城市生活方式。无论如何,城市性已经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石,特别是工业化的经济转型社会。城市性也许不是工业化的充分条件,但它是支撑工业化的必要条件。(22)我国学者张雪筠认为,现代城市的“城市性”并不像西方社会学家所阐述的是由城市的空间结构和人口特征决定的,而是由城市社会的经济属性所决定。而现代城市是工业化、城市化的产物,这就决定了它的经济属性是现代市场经济。所以,权利性、公民性、法治性、多元性和开放性是现代城市社会的基本文化特征。(23)

综合国内外有关城市性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成果,结合中国农民工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中国农民工在市民化的最后阶段培养的城市性应该包含以下几项内容:

1.培养理性化人格。齐美尔的认为,城市人待人接物少用感情多用理智,对待他人“就像没有区别的数字、元素一样”;城市人守时、守秩序、强调一致性、工于计算、精明,“用头脑(head)代替良心(heart)对他人作出反应”。(24)

2.适应次级社会关系。派克认为,在城市社会中,传统的家庭纽带、地域团体、种姓制度等不断被打破,让位于职业纽带,直接面对面的初级社会关系已让位于间接的次级社会关系,邻里失去其曾有过的许多意义,小社区中亲密而持久的社群走向消亡。(25)沃斯也认为,人口规模带来亲属和邻里纽带、几世同堂带来的情感可能消失至少减弱,居民甚至邻里之间互不相识,较少依赖某一个具体的人,次级关系代替初级关系。人口密度带来没有情感纽带的人们居住、工作在一起,必然产生竞争意识、进取精神、互相利用,时钟和交通灯成为社会秩序的基础性符号,空间距离近了,社会距离远了,易产生孤独和精神紧张。异质性带来社会分层结构复杂化和个体的高度流动性,使人们产生不稳定、不安全感,个体加入到众多群体中,每个群体只满足其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需要,由于流动性和无根意识,群体成员变化很快,市民因种族、语言、收入、社会地位而剧烈分化,个人不再具有不可替代性。(26)

3.适应超负荷社会交往模式。米尔格拉姆提出“超负荷”(overload)概念,用以概括巨量的人口、高度的流动性等给城市人带来的过量刺激。他列举了城市人面对超负荷所采取的常见适应方式:索性避免投入;给每一次投入分配较少时间;有选择地投入,无视次要的投入机会;在社会事务中,实行角色专门化,将无法胜任的投入负担转移给其他新角色,如公共汽车司机将售票业务转交给售票员;消除潜在的人际交往机会,如城市人常用不友好的表情来防止陷入人际交往之中;在个人与环境之间设置“社交过滤装置”(social screening devices)以筛选投入机会,如五千人的小镇上任何镇民可与镇长闲聊,而大城市就有官僚组织作为社交过滤装置使市长只能与少部分市民有交谈机会;投入密度减小,使人际关系表面化、角色化;专门机构产生会吞没个人的投入,这剥夺了个体直接交往和与周围生活自发整合的意识个体与社会隔离、疏远,孤傲、冷漠的城市生活方式由此产生。(27)

4.适应亚文化环境。费歇尔认为,越是城市的地方,亚文化种类越多。人口集中产生形形色色的亚文化(沃斯“异质性”、派克“城市马赛克”)。人口规模促进结构分化,区域规模越大,其中的社会群体越多。越是城市的地方,其亚文化越强烈。“强烈”是失范和无规范的反义词,指亚文化信仰、价值、规范和惯习的存在、连接与力量。理由有二:一是“关键大众”现象,亚文化的人口越大,其制度完善性越强;二是群际关系,一个地方的亚文化越多越大,互相之间的对立和冲突越大,从而促进群内凝聚力。越是城市的地方,传播源越多,对亚文化的传播力越强。传播指一个亚文化的成员适应另一个亚文化的信仰与行为。传播的结果是社会创新的文化元素的混合与重组。(28)

5.创新与反常规。费歇尔认为,越是城市的地方,反常规率越高。亚文化越是独特多样,越多反一般规范的行为;亚文化的强度影响促进了城乡之间越轨的差异;在较大的社区边缘的文化和行为传入主流文化提高了反常规率。城市反常规发生的形式是具体社会规范和具体城市亚文化的反映。城市人和农村人的文化差异是持久性的。虽然通常认为城乡差异正在消失,但费歇尔认为至少在常规与反常规、传统与反传统维度上城乡差异是持久的。(29)

6.宽容。沃斯认为,人口规模、密度、异质性是决定城市性——宽容关系的基本因素,城市异质性背景和人口集中的特征导致人们与具有不同态度、价值和信仰的其他人建立多样性的次级社会关系,其中一个结果是对这些差异的宽容。从非城市区域向城市区域移民会增强宽容性,从城市区域向非城市区域移民则不会降低宽容性。(30)

注释:

①赵立新:《城市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研究》,《人口学刊》2006年第4期;姜玉婷:《中国农民工市民化途径探析》,《新学术》2007年第4期。

②王竹林:《农民工市民化的行为因素分析》,《西北工业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③高峰:《苏南地区外来农民工市民化长效机制的构建》,《城市发展研究》2006年第4期。

④郑杭生:《农民市民化:当代中国社会学的重要研究主题》,《甘肃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⑤何晓红:《农民工市民化的战略地位探析》,《红河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⑥王竹林、王征兵:《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阐释》,《商业研究》2008年第2期。

⑦贺汉魂、皮修平认为,“农民工”这个概念是国家将公民划分为城乡两种身份的政策实施的结果,具有时代的局限性;“农民工”是一个具有歧视性的概念。参见贺汉魂、皮修平《“农民工”:一个不宜再提的概念——“农民工”的伦理学思考》,《农村经济》2005年第5期。张健认为,中国语境下的农民工现象,不是一般现代化意义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其本质具有双重性,即既要实现农民的“市民化意愿”,又要满足农民的“公民化诉求”,当前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思路是如何实现“农民”向现代“市民”和“公民”的转换,推进“乡村农民”向“城市市民”的转变,促进“城市市民”向“现代公民”的转换。参见张健《从“农民”走向“公民”:农民工符号的内涵及农民工问题的本质》,《社会科学辑刊》2008年第2期。

⑧王春光认为,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在对原来的社会认同模糊化的过程中能否重新建构超越城乡之上的社会认同,取决于我国城乡社会结构变迁的情况。如果在短期内我国不能对目前城乡“分治”的二元社会结构进行根本性和实质性的改革,那么他们的社会认同会趋向“内卷化”的建构,即认同于自己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不认同于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而这种群体既不能融入城市社会,又难以回归农村社会,只能长期在外流动。参见王春光《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与城乡融合的关系》,《社会学研究》2001第3期。

⑨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06年湖北发展蓝皮书:湖北农民工》,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0-18页;刘怀廉:《中国农民工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1-38页。

⑩Wirth Louis,"Urbanism as a Way of Life",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38(1).

(11)Anderson,Nels,"Urbanism and Urbanization",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59(1).

(12)Ibrahim Saad E.M.,"Over-Urbanization and under-Urbanism:The Case of the Arab World",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iddle East Studies,1975(1).

(13)卢国显:《差异性态度与交往期望:农民工与市民社会距离的变化趋势——以北京市为例》,《浙江学刊》2007年第6期。

(14)王春光:《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问题研究》,《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5期。

(15)陈丰:《从“虚城市化”到市民化:农民工城市化的现实路径》,《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16)程亮、郭剑雄:《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探微》,《中北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17)许坤红:《现代性与农民工的市民化》,《现代商业》2007年第17期。

(18)Wirth Louis,"Urbanism as a Way of Life",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38(1).

(19)Anderson,Nels,"Urbanism and Urbanization",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59(1).

(20)Beals Ralph L,"Urbanism,Urbanization and Acculturation",American Anthropologist,New Series,1951(1).

(21)Clinard Marshall B.A,"Cross-Cultural Replication of the Relation of Urbanism to Criminal Behavior",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60(2).

(22)Ibrahim Saad E.M,"Over-Urbanization and Under-Urbanism:The Case of the Arab World",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iddle East Studies,1975(1).

(23)张雪筠:《“城市性”与现代城市文化特征》,《天津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24)Simmel,Georg,the metropolis and mental Life,in On Individuality and Social Forms,edited by Levine Donald N,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1,pp.324-39.

(25)Park Robert E,The City,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25,pp.1-46.

(26)Wirth Louis,"Urbanism as a Way of Lif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38(1).

(27)Milgran Stanley,"The Experience of Living in Cities",Science,1970(1).

(28)Fischer.C.S,"Toward a Subcultural Theory of Urbanism",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75 (1).

(29)Fischer C.S,"Toward a Subcultural Theory of Urbanism",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975 (1).

(30)Wirth Louis,"Urbanism as a Way of Life",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3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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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农民工公民身份的新方向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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