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后我国公共安全的保护机制_时政论文

火灾后我国公共安全的保护机制_时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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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是火灾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上世纪70年代开始,相继出现了“燃烧的美国”及“燃烧的俄罗斯”。现在,中国也开始进入火灾事故高发期,并呈现出事故“点多面广、类型增加、救援难度大”的新特点,而我国公共安全防护机制远远滞后。

2000年12月25日,河南洛阳东都商厦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09人死亡。2003年11月3日,湖南衡州大厦发生特大火灾坍塌事故,夺去了20名消防官兵的年轻生命。仅隔半年,2004年4月13日凌晨,湖南衡阳市衡州大市场突发大火,火灾现场距离衡州大厦只有100多米。2004年2月15日中午,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3人死亡,70人受伤……

频频发生的大火、灿烂生命和雄伟楼宇的转瞬消逝,令人深思:为什么火灾发生频率越来越高?我们的防护体系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有专家说,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是火灾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上世纪70年代出现了“燃烧的美国”,随后有了“燃烧的俄罗斯”。现在,中国也开始进入火灾事故高发期、并呈现出事故“点多面广、类型增加、救援难度大”的新特点。消防专家指出,我国相应的公共安全防护机制远远滞后。

社会生活变化大 防范机制跟不上

谈到社会公共安全防护问题,公安部消防局一位专家告诉记者,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出现了三大变化,但是相应的公共安全防范机制却很不健全。

首先,随着工业化的提速,化工、皮革等大量污染性、危险性产业急剧扩张,但与此相对立的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设备老化。

今年4月,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泄漏事故震惊全国。而从去年至今,这个厂已出现了3次泄漏。

知情人说:“天原厂是重大危险源和重点污染企业,早在1998年搬迁就提上议程。但经测算,整体搬迁约需10亿元,单靠企业无法负担起搬迁费用。像天原厂这样的高危企业,每年设备基本维护费至少需要2000万元,但由于企业运转艰难,每年实际提取的设备维护费用只有300万元左右,缺口巨大,灾难很难避免。”

氯气泄漏事故发生后,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市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所辖的19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排查,查出的危险源竟有46个。

就在重庆氯气泄漏事故前后的4月16日至21日,吉林、广东、浙江等全国各地就出现了7起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有氯气、炼油、氰化氢等。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称,这些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生产设备老化。

其次,城市化进程加快,但城市的公共安全规划水平低,存在大量安全隐患。这是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我国城市规划意识淡薄,公共安全规划水平普遍很低,导致一些地方建设缺乏前瞻性,出现了大量诸如安全、污染等不适应城市发展的问题。

湖南省衡阳市在半年内发生的两场大火烧出了城市消防安全建设中的欠账:市城市规划面对建筑消防通道安全隐患进行了地毯式的清查,共查出301处隐患,需要开通消防通道而拆除的建筑71085.7平方米,围墙3029米。

重庆市消防部门的统计表明,三峡库区移民新城建设过程中,有的场所未经消防审核,擅自动工修建;有的场所未通过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又擅自投入使用……目前库区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的建筑超过上百万平方米。

重庆市消防总队做过一个统计,按国家标准一个消防站负责4至7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计算,重庆至少要配套108个消防站,但实际的消防站建设率只有50%。

此外,随着社会生活、消费方式的多元化,大型商场、歌舞厅等人群聚集的地方发生灾害的频率越来越高。

公安部消防局的统计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型商厦发生的火灾高达300余起,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这些地方从建设、装修、功能、安全设施的配套往往不能满足安全需求。

消防装备远远滞后 无法满足救灾需求

记者在开县井喷事故、重庆氯气泄漏事故等多起灾害现场采访时发现,当前的灾害出现了多元化的特点,比如毒气泄露、化学火灾等等,但相应的消防装备却比较落后。

消防部门的装备依然不足,无法满足频发的救灾、救援等社会需要。统计表明,除了主城区外,全市的自治县、市消防中队共26个,按最低标准需配备各类消防器材7300万元,但是目前仅配备1300万元。重庆市建立直辖市以来,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消防装备建设的投入,几年来共投入1.2亿元,但由于欠账太多,距公安部“消防装备配备标准”差距仍很大。重庆市消防中队的一些常规性抢险救援器材,配备量只有规定水平20%的竟达8种之多,用于灭火的移动消防炮本应配备51台,但是只配备了15台。重庆消防总队参谋长李明才告诉记者,重庆三峡库区的长江水域约600公里,但消防艇只有2艘,一旦长江江面发生重大船舶火灾或事故,难以控制灾情。

更让人揪心的是,消防人员的防护保障条件很差,目前26个县(自治县、市)中队,按规定,呼吸器按标准一线指战员一人一具,但现在仅为6.51人一具;隔热服按规定每队不少于16套,但是实际每队只有2.5套;防化服、抢险救援服、防蜂服也严重不足。还有其他特勤、防化、侦检、反恐等器材的短缺,严重制约了部队整体战斗力的发挥。

再者,消防设备较落后,已经不适应化学事故、高层建筑等抢救的需要。近年化学事故频发,但消防配备明显不足。消防部门统计表明,我国装备的化学侦验车能检测出的化学品十分有限。而在一些发达国家,化学侦验车的水平已达到我国省级化学实验室水平,半个小时左右就能检测出灾害现场的化学物成份。去年9月,重庆长寿区消防中队在处置二甲苯槽车翻车事故时,因无侦检设备,无法确定是什么化学物质,导致现场4名战士中毒。

城市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但云梯车、在恶劣高危环境下远距离灭火的遥控灭火设施、倒塌、爆炸事故现场用的防爆消防车却明显不足。

重庆市只有主城区配备了7台云梯车,仅为实际需求量的40%,到了县区更是一台没有。重庆市消防总队司令部副参谋长李志明说:“万州区高楼很多,一旦高层建筑起火,从重庆市主城区调云梯车,路上就要走5个多小时。”具备消防知识的人都知道,对火灾来说,5个小时意味着什么。

安全意识淡漠 安全教育不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前灾害安全教育方面存在两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政府层面的安全意识淡漠和社会层面的安全教育体系不健全。

不少地方出现了“领导坐着高档车,县里没有消防车”的尴尬局面。全国没有消防队的县达到上百个,而建立一个消防队不过300万元的投入。

原国家经贸委等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研究》课题结果显示:近年来我国每年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直接及间接损失近2000亿元。安全经济学家认为,一元的事前预防等于5元的事后投资,超前预防性应该成为现代安全生产的主要特征,但是许多地方往往在经济建设中省略了这个本不该省略的安全成本。

此外,许多人不知道如何救灾、防灾、保护自身安全,以致酿成大祸。今年吉林市“2.15”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中,起火后半个小时左右,围观的群众居然没有一人报警。2000年洛阳“12.25”东阳商厦特大火灾,吞噬了309人的生命。最初4名电焊工引发火灾,在自己救火不及后没报警就逃跑了。有关专家认为,从许多大火的情况分析,我们的国民安全教育远远不能适应灾难频发的现实需要。

管理缺位:8个部门管不住一个火灾

火灾是社会公共安全事故的集中表现。在我国,火灾预防工作涉及的管理单位不止一家,一旦发生火灾,参与灭火的更是涉及铁路港航、民航、军队、矿山、核设施主管单位、林业、公安消防等8个部门。然而,这种按部门分割的救火防护体系看似“各司其职”,实际却因为“管理缺位,责任失位”,直接造成我国火灾防护体系投资建设重复、救火效率低下、火灾损失惨重。

由于管理缺位,即使发现了火灾隐患,也难以清除,留下安全死角。重庆市消防总队防火部副部长邹鹤告诉记者,按相关法律规定,消防工作由政府领导、企事业单位自行负责,公安消防机构实施监督。但目前社会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意识不强。近年来频频引发火灾的往往是那些以街为市、堵塞消防通道,在整改时各职能部门相互推诿的地区。社会单位整改缺乏资金,导致消防部门的督促工作往往有心无力。

按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布局等消防规划内容。重庆市从2000年就要求各地编制消防规划,但仍有5个区(县)至今未完成消防规划。在巫山县新县城建设中,消防参与了新县城的规划制定,城建时却没有真正采纳消防意见。

有效预防火灾等突发公共安全事故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但这也是当前不少地方政府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今年2月份,吉林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54人丧生,70多人受伤。后经调查,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中百商厦许多方面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设计结构根本不符合防火要求,二楼四周的玻璃窗都被铁栏杆护着,发生火灾后谁也无法跳出去。对这些问题,商业部门长期失察,消防、工商、城市管理等部门也没有严格督促落实整改。

责任失位:预防机制存在漏洞

火灾预防管理缺位的背后,是各部门责任的失位。由于责任划分不清,导致一些地方消防管理规定形同虚设。

公安部消防局的一位负责人说,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各种火灾隐患还未得到有效控制,必须加快健全火灾救防的应急机制,才能为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欧洲就设置了颜色不同的警报,能够有效地反映灾害严重程度,提醒大家注意防范。芬兰的紧急响应机制,可以在半个小时内让全国的人进入地下。与这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火灾预警机制相当落后。

正因如此,我国的一些灾害事故最终造成了本不应该的损失。重庆开县副县长王端平说,去年底开县发生井喷事故时,有些群众不是紧急向外跑,而是站在那里看热闹,感觉不舒服时,想跑已经跑不动了。而且这个建在村庄周边的高危天然气气井,竟没有制订出现事故时如何应对、如何组织群众撤离的紧急预案。

针对这些问题,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消防总队总队长王沁林认为,首先应加强各部门负责人的火灾责任意识,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火灾伤亡的,应追究相关单位的刑事责任。其次,应通过法律规定建立一个灾害事故的统管部门,明确其职能和权力,保证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能够“管理有序、责任到位”。第三,应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设立消防保险,由保险公司分担检查火灾隐患的工作,并且可以参与社区消防站的建设,消防部门腾出精力专门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救火机制 尚待理顺

火灾发生后,能不能迅速动员组织力量进行有效处置,是各级政府处理突发灾难事故能力的试金石。然而,当前这种沿袭前苏联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条块分割”的消防分工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火灾事故救援的需求。

重庆市消防总队防火部副部长邹鹤告诉记者,如今救灾机构越来越多,分工越来越细,效率却越来越低。山上和山下着火由不同部门救援,水上与岸上救火也由不同部门负责。这种救火分工模式效率很低,造成救火单位忙闲不均。有的单位一天要出动火警几十次,有的单位一年也没有几次行动,而且各个救火单位使用的器材基本相同,分区域、分行业设置导致救火建设投资重复,浪费人力、物力。

去年8月份,重庆市沙坪坝区发生火灾,与救火有关的部门都到了场,却很难形成整体效应,效率不高,光调运一个消防泵竟然花了半天时间。去年开县井喷事故中,紧急调来一个防化营,结果因为不懂压井技术,其装备又无法防范硫化氢毒气,还没搞清楚井喷现场位置就撤走了。

目前,矿山、水上、化学工业部门等救援机构,由企业自己建立管理,主要负责处置本企业的灾害事故,一旦事故蔓延到社区,企业救援队伍就很难处置。此外,一些企业的救援机构受企业效益影响基本处于瘫焕状态、战斗力大打折扣。

公安部消防局的专家说,根据发达国家处置火灾事故的经验,现代城市应以消防为主体组建综合性的火灾救援队伍。形成通用性的常备救援力量,比如欧洲的消防要承担救火、救灾、救护、救助等职能,便于统一管理、统一装备,提高救火救灾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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