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宋代四川的榷茶法

论宋代四川的榷茶法

魏晓欣[1]2003年在《论宋代四川的榷茶法》文中研究说明与本课题相关的研究,国内外学者已发表多篇论着。笔者认为以往的研究状况存在两大不足:第一,从史学角度研究得很多,而从法学角度研究得很少;第二,对禁榷制度运作本身的研究不多,即实证研究得不多,而从宏观层面研究得很多,这种状况不利于法律史的发展。笔者选择“论宋代四川的榷茶法”作为论题,意在从法的角度及微观层面,说明在宋代的茶业领域里,比较宽松的通商法易于资本主义的萌芽,而封建政府却实施严密的垄断政策,政府横亘在茶园户与商人之间,商业资本很难向茶业生产领域里渗透。故从总体上看,宋代的榷茶法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同时借以弥补以往研究状况中的“不足”,也试图从中探索出一些对今天的法治建设有所贡献的历史价值。 全文分四部分,共约叁万六千字,笔者在考察榷茶法的历史沿革的基础上,阐述了宋代实行禁榷法的目的,着重论述了宋代四川的榷茶法,最后分析了宋代,特别是四川茶业领域里资本主义萌芽问题。 第一部分,主要考察了榷茶法的历史沿革。笔者分析了“禁榷”一词的含义,认为“禁榷”不同于“专卖”,也不同于“专营”。重点论述了唐代的榷茶法,简要阐述了宋、元、明、清各代的榷茶法以及历代政府为保证榷茶法的实施而制定的法律措施。 第二部分,分析了宋代实施禁榷法的目的。提出宋以前封建社会实施禁榷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抑商。因为古代很早就形成了“王制”,其中心是保持“小不得僭大,贱不得逾贵”的尊卑关系,若使这种关系不发生变化,则必须把每种人固定在他原来的位置上。而商业却能促使这种关系发生变化,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必须限制商人与商业资本的过度发展。宋代实施禁榷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宋代虽也实施禁榷法,但采用的是局部禁榷制,放松了对商业的限制,政府与商人是一种分利的关系。故宋代实施禁榷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宋代四川实施榷茶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国防需要。因为宋政府开始在四川实行的是“通商法”,而后实行的“茶马法”、“茶引法”主要目的都是为了保证战马的获得。 第叁部分,着重论述了宋代四川的榷茶法。宋代四川的榷茶法共有叁种运销形式:通商法、茶马法、茶引法。在这部分,笔者重点论述了宋代四川的茶马法,因其具有显着的国防意义。阐述了茶马法的前身;茶马法的具体实施情况;茶马法的作用。同时,为了保证榷茶法的实施,宋代政府在茶叶的生产、运销、征税、缉私方面都制定了严密的法律措施。 第四部分,笔者论述了宋代,特别是四川茶业领域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宋代四川茶业领域里出现了一些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因素。但宋代四川的茶业领域却未出现资本主义的萌芽,原因是大部分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因素,在四川实施通商法的时候发展得较好。自从熙宁七年(1074年),四川实施严厉的茶马法和茶引法后,政府横亘在茶园户与商人之间,商业资本很难向茶业生产领域渗透。当然,元朝的入侵,也是宋代四力}茶业领域未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原因之一,但不是主要原因。故从总体上看,宋代的榷茶法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

李恩宗[2]2008年在《论宋代榷茶法的变革》文中研究说明对某些商品实行专卖以获得财政收入,在我国古代由来已久。最早实行专卖制度的是春秋时期的齐国,管仲在齐国禁榷食盐,开创了禁榷法的历史。此后,禁榷法几乎被历代的封建统治者所采用。到了唐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专卖利益在政府收入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禁榷法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茶叶就是在这时成为禁榷对象的。历经五代十国的战乱而建立起来的大宋王朝,十分注重加强中央集权。由此进行的一系列举措,却最终带来了冗兵、冗员、冗费的后果,财政支出巨大,积贫积弱。出于增加财政收入和国防战略的双重目的,宋代沿袭了唐代以来的茶叶专卖制度,并在其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和完善。宋初的榷茶法为官购商销的交引法,政府置吏管理生产茶叶的园户,通过对园户茶叶的全部垄断收购来实现茶叶的专卖。收购来的茶叶被运往沿江设置的六榷务和十叁山场,商人入中京师钱帛,换取交引,到六榷务和十叁山场算请茶叶。北宋的榷茶法以频繁变动着称,这主要是针对东南茶而言的。而这一状况的出现始于雍熙叁年东南茶用于沿边折中,沿边入中法可以说是宋代茶法的第一次重大变革。其后,茶法与边地入中相为轻重,导致茶法数变,尤以叁说法和现钱法的反复更替为其显着特点。直到嘉佑四年通商法的实行,东南茶法才稳定下来。除了变动频繁外,宋代的榷茶法变革还具有地区差异的特点,宋初对东南茶实行禁榷,而川茶和广南茶则任行通商,禁其出境。而在东南茶通商的熙宁年间,川茶又被禁榷,实行以茶博马的茶马法。总之,东南茶法和四川茶法的演变各成体系,互不统属。在东南茶法内部,也存在着淮南茶、江南茶的区别。腊茶和水磨茶更是别具特色。北宋榷茶法变革的特点体现了统治者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灵活的茶叶专卖政策,这一政策一方面有利于统治者快速应对出现的挑战,另一方面又造成了茶法的隐患,导致榷茶法在北宋中期一度陷入困境。经历了北宋中前期榷茶法的频繁变动和嘉佑通商法的缓冲,北宋后期蔡京改革茶法,确立了以引榷茶的茶引法,政府不再控制茶叶,而是通过茶引印卖权的垄断来实现专卖目的。茶引法在南宋最终统一了东南茶法和四川茶法,实现了榷茶法制的统一。茶引法以严密着称,却是简便易行,既最大限度的保障了政府茶利的收入,又推动了茶叶贸易的发展,是我国古代专卖制度成功的典范,并对以后历代的茶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综观宋代榷茶法的变革,可以得出:经济法必须尊重并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来有效的调控经济,以弥补市场调节自身的局限性;法律改革应当尊重法律的稳定性,慎重进行,行经久之策;法制建设要照顾到法制的统一性,既要保证法律体系纵向和横向的一致,又要保证法制内在逻辑上的统一。这些对于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都具有现实的启示意义。

陶觉逊[3]2012年在《论宋代茶叶市场管理中的榷茶法》文中认为宋朝榷茶中的民有官收官销的官鬻法、民有官收商销的间接专卖法、民有官督商购商销的专卖法各有其严格的法律体系,其根本目的就是通过茶法条文加强对茶叶市场的控制,试图把茶利一网打尽。榷茶法对茶叶市场的管理弊病丛生,官府最终不得不以通商法加以取代。

参考文献:

[1]. 论宋代四川的榷茶法[D]. 魏晓欣. 西南政法大学. 2003

[2]. 论宋代榷茶法的变革[D]. 李恩宗. 山东大学. 2008

[3]. 论宋代茶叶市场管理中的榷茶法[J]. 陶觉逊. 茶业通报.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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