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期革命精神的生成——以话语分析为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初期论文,话语论文,精神论文,世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59-8095(2008)01-0029-04
“民族之倏而盛,倏而衰,回环反复,兴废靡常者,皆其精神之强弱为之也。”[1]近代中国饱受欺凌,民族精神强耶弱耶,一言难断。不过,民族精神在近代发生空前转寰,破茧成蝶,创化更生,则是事实。其中,革命精神蔚为20世纪中国一大观,其发生发展之轨迹,自为治史者所关注。
“革命”一词古已有之,但将革命作为一种思想观念,融入中华民族的心理,进而上升为全民族的精神,则始于近代。19世纪末20世纪初,现代性革命话语开始在中国出现,中经辛亥革命、国民革命等的锤炼,至三四十年代,革命精神成为全民族的精神。本文拟在前人研究基础上,①粗略考察一下现代性革命话语建构的历史,也就是革命精神在中国的发生史。
一、中国现代性革命话语的源头
“革命”是中国古代儒家学说中重要的政治话语。《周易》有:“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义大矣!”孔颖达指出,“革命”是有别于因循禅让的变革形式,其武力夺权的暴烈行为寓有深意:“计王者相承,改正易服,皆有变革,而独举汤武革命者,盖舜禹禅让,犹或因循,汤武干戈,极其损益,故取相变甚者以明人革也。”[2](卷5)这里“革命”的基本含义是改朝换代,以武力推翻前朝,从而为新王朝的建立提供合法性。“成则为王,败则为寇。”尽管后儒关于“革命”的合法性时有争论,但有一点无庸置疑,那就是“革命”话语为夺取政权者所专有,失败者则是“叛臣”、“逆贼”。在“忠君”的主流意识形态下,臣民不仅讳言“革命”,而且视反抗当局的斗争为造反行为,有悖天理、民意、王法。从根本上说,中国古代的“革命”学说是君主专制统治的理论工具,与社会制度的变革不相涉。
英语中的“革命”revolution一词,对中国现代性概念“革命”的影响不可忽视。据英国学者雷蒙·威廉斯(Raymend Williams)研究,revolution可追溯至拉丁文revolvere,意指时空的旋转、循环。17世纪后,词义从“转变”(alternation)、“变化”(change)中发展出政治意涵,含有“恢复(restoration)之前或改革(renovation)当前的法定执政当局”之义。17世纪末以后,revolution主要指1688年所发生的“光荣革命”。美国独立运动后,revolution完全变成褒义词,强调执政当局取得政权途径的合法性。“法国大革命”后,Revolution明确含有“必要的革新”、“建立新秩序”的意思,且带有正面的“进步”(progress)之义,“创建新秩序”变得与“颠覆旧秩序”一样重要。Revolution不仅与rebellion(叛乱)不同,而且与palacerevolution(即“宫廷革命”,不含制度变革之义)有质的区别。至此,revolution既指通过温和的改良手段实现的英国“光荣革命”,又指武装暴力的“法国大革命”。19世纪末以后,revolution所含“暴力推翻”之义,常拿来与evolution作对比。Evolution带有经宪政上的和平改革渐进地产生新社会秩序的意涵,revolution则带有“根本性地创建社会新秩序”之义。[3](pp.411-417)Revolution政治寓义的变化反过来又进入其他语境,用以指“根本上的改变”、“根本性的新进展”,如“工业革命”、“科技革命”等。简言之,在英语中,“革命”首先是在一般意义上使用的,指性质(或结果)的改变,含和平渐进与激烈颠覆两种形式;其次才特指途径(或手段)上的激进暴力革命。
日语“革命”一词源自中国,仅有音读かくめぃ。公元6世纪,“革命”一词随《周易》传入日本。由于中日不同的政治传统,日本人在接受“汤武革命”话语的同时,对“革命”的含义作了改造。沟口雄三指出:“两者之间横亘着难以逾越的两国传统之差异,即一方是根植于中国易姓革命的传统,另一方则是植根于日本万世一系的天皇观这一历史事实。”[4](pp.343-346)虽然其间也有学者援用“革命”的汉语本义,但总体说来,江户时代以降的大多数学者反对“汤武放伐”学说,主张臣下无条件效忠。至明治时代,“革命”一词明确含有尊王改革之义,“明治维新”与“明治革命”通用。日语中的“革命”,已脱离中国古代“革命”话语以暴力手段改朝换代的义涵,而有强烈的本土色彩,且与英语revolution所含和平改良、渐进变革之义接近。
二、现代性革命话语在中国的出现
19世纪末20世纪初,“革命”一词渐为中国人所重。1890年,王韬《重订法国志略》,首次使用“法国革命”这一概念。不过,他是从否定的意义上来评判法国革命,称革命党人为“暴徒”、“乱党”。此后,康有为作《进呈法国革命记序》,也把法国革命描述为惨绝人寰、令人生畏的残暴事件。孙中山1923年撰《中国革命史》称:“余自乙酉中法战后,始有志于革命。”然这里的“革命”不过是后来的追忆,揆诸历史,1895年以前,孙中山未曾以“革命党”自称,而多用“造反”、“起义”、“光复”等词。约自1903年底,他才频频使用“革命”二字,尽管他早已具有革命思想。而此时,“革命”二字已是广为人接受的新名词。
值得注意的是,1903年之前这一段时间,梁启超对于宣传现代性“革命”概念贡献颇著。1899年12月,梁启超著《夏威夷游记》(即《汗漫录》),提出“诗界革命”、“文界革命”的口号。1902年,面对国内革命运动的兴起,梁启超认识到他所使用的源自日本的“革命”一词易与中国古代改朝易姓的“暴力革命”混淆,因此作《释革》一文。他说:“易姓者固不足为Revolution,而Revolution又不必易姓。”他指出,他所使用的“革命”是“变革”之义,与“汤武革命”、暴力流血不相干;日本人以“革命”译Revolution,泯没了“变革”本义:“妄以革命译此义,而使天下读者认仁为暴,认群为独,认公为私,则其言非徒误中国,而污辱此名词亦甚矣。”[5](文集之九)但是,他又不得不承认革命党人的用法。同年秋,梁启超在述及国民智识的进展时说:“一二年前,闻民权而骇者比比然也,及言革命者起,则不骇民权而骇革命矣。今日我国学界之思潮,大抵不骇革命者,千而得一焉;骇革命不骇民权者,百而得一焉。”[5](文集之十一)这里的“革命”,已立于改良的对面,而非变革之义。1904年,他在《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一文中,不再坚持辨别“革命”与Revolution之异同,而是把“革命”划为广狭二义:“革命之义有广狭。其最广义,则社会上一切无形有形之事物所生之大变动皆是也。其次广义,则政治上之异动与前此划然成一新时代者,无论以平和得之以铁血得之皆是也。其狭义,则专以武力向于中央政府者是也。”[5](文集之十五)与王韬等从负面使用“革命”不同,梁启超虽不赞同狭义的暴力革命,但他对于广义革命话语的赞扬和宣传,客观上却助长了排满革命的开展。钱基博《中国现代文学史》称:“启超避地日本,既作《清议报》,丑诋慈禧太后;复作《新民丛报》,痛诋专制,导扬革命。章炳麟《訄书》、邹容《革命军》先后出书,海内风动,人人有革命思想矣!而其机则自启超导之也。”[6](p.342)
章太炎、邹容所使用的“革命”又有不同。1903年,章太炎著《驳康有为论革命书》,邹容著《革命军》,章士钊译《孙逸仙传》,把现代性革命理论与中国历史传统、政治环境结合在一起,标志着中国式现代性革命话语的确立。章太炎《驳康有为论革命书》有旧式民族主义之嫌,但通观全文,他所论革命,与改良相对,以世界范围内的革命潮流为据。章太炎说:“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非天雄大黄之猛剂,而实补泻兼备之良药矣。”[7](p.204)他的“革命”已不限于“光复”旧物,而含政教学术、礼俗材性在内,具有时代新义。邹容《革命军》也含旧式“暴力革命”成分,但若对照古代革命话语,又闪现着现代性色彩,如:“革命者,天演之公例也;革命者,世界之公理也;革命者,争存争亡过渡时代之要义也。”[8](p.651)邹容曾受日人栗原亮一节译的美国政治学家威曼所著《革命新论》影响,对近代西方革命理论有所了解。章、邹以不同的文字风格,将国人的革命意识向前推进了一大步。身历其事的柳亚子回忆说:“《驳康书》文章古奥,议论深厚渊懿,利于承学文士;《革命军》则痛快犀利,而宗旨非常正大,便于通俗。”[9](pp.154-155)
章士钊的《孙逸仙传》节译自宫崎寅臧《三十三年之梦》,对于宣传革命尤其是孙中山的革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章士钊在序言中声称:“孙逸仙者,近今谈革命者之初祖,实行革命者之北辰。此有耳目者所同认。”该书风行一时,影响甚大。此前,知道孙中山的人较少,且知之者多视其为“草寇”、“大盗”。连巩黄(秦力山)在序中也坦称:“四年前,吾人意中之孙文,不过广州湾之一海贼也,而岂知有如宫崎之所云云者。”孙中山本人也说:第一次广州起义失败后,“举国舆论莫不目予辈为乱臣贼子、大逆不道,咒诅谩骂之声,不绝于耳;吾人足迹所到,凡认识者,几视为毒蛇猛兽,而莫敢与吾人交游也。惟庚子失败后,则鲜闻一般人之恶声相加,而有识之士且多为吾人扼腕叹息,恨其事之不成矣。”[10](p.235)国人观念的转变,固然是时势巨变的结果,但也应当看到此书对宣传孙中山革命领袖形象所起的作用:“这一册书的刊布,对于国民革命的推动,其影响力与同一年刊行的邹容《革命军》一书是同等重要的。”[11](卷首)1903年以后,革命声势如潮,由此前少数人的思想行动,转化为多数人的共识。“吾人苟不爱国则已,若欲爱国则不得不从事革命。”[12](p.167)“革命”话语在中国发生了质变,国民心理由恐惧革命转向认同革命、欢呼革命。“革命”成为鼓舞人心的精神动力,“革命精神”被视作美好的道德品格、进步向上的文化象征。
三、革命成为强势话语
至20世纪20年代,“革命”话语已拥有至高地位。当时中国政治舞台上最为活跃的党派均以革命相号召。国共两党合作进行的革命称为“国民革命”,中国青年党自称其革命为“全民革命”。中国国民党、共产党、青年党竞言“革命”,革命变为多党派的共同诉求,并上演了“大革命”的壮举。[13]1923年1月,陈独秀发表《革命与反革命》,大声高呼:“积乱的中国,非国民自力的国民革命是不能援救的呵!”[14](pp.321-322)张闻天《青春的梦》大力讴歌:“革命!怎样一个好听的名词!怎样使我的热血沸腾着呵!”[15]蒋介石在1926年指出:“革命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各界若各做各的事情,不同向革命的路上走,那是大错而特错。现在的潮流,已成为革命的潮流,无论何事都要革命。”[16](pp.459-460)“革命”话语在被神圣化、正义化的同时,也被俗化、泛化。在这种看似悖论的背后,有一点是无疑的,“革命”已成为强势话语。谁获得“革命”的话语权,谁就拥有政治权威、道德正义、法理支持。
与此相对,“反革命”、“不革命”则被建构成“罪恶”。蒋介石训诫黄埔军校学生时说:“不为革命,便为叛逆。”“所以不革命这句话,简直就是说反革命罢了。没有不革命的人,而不做反革命的。”[17](p.549)毛泽东也多次说过类似的话:“现在世界上的局面,是革命和反革命两大势力作最后斗争的局面。”[18](p.4)“中间派只有两条路走:或者向右跑入反革命派,或者向左跑入革命派,万万没有第三条路。”[18](p.30)针对这种竞言“革命”的现象,《大公报》社论说:“国人喜言革命,而不革命者实居多数……乃今之言曰:‘不革命即是反革命’,令人已无回翔余地。”[19]1927年,武汉国民政府制定《反革命罪条例》,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将“反革命”定罪,法律为“革命”提供了保障。
可怕的是,“革命”话语的泛化和任意化,在一些人手中成为攻讦他人的工具。有人注意到:“大凡要陷害他人,只须任封一个‘反动’和‘反革命’的罪号,便足置对方于死地而有余。”[20]“四一二”政变前夕,蒋介石声称:“我只知道我是革命的,倘使有人要妨害我的革命,反对我的革命,那我就革他的命。我只知道革命的意义就是这样,谁要反对我革命的,谁就是反革命!”[21]独裁者也要以“革命”相标榜,这既表明“革命”的混乱,也反映出“革命”的地位。
不论怎样,经过大革命的熏染,即使一些专制分子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宣称反对革命,而有志之士更是为革命赴汤蹈火,在所不惜。确如恽代英所说:“人每每因为一种革命的主义能解决自己与社会的苦痛,不惜牺牲一切为主义奋斗。”[22](p.839)“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这一时期,革命虽未取得最后胜利,但通过各种途径,革命精神、革命理念已浸入国人心中。
大革命失败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率领人民群众,最终赢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中国人民形成了爱国主义、为人民服务、实事求是、独立自主、艰苦奋斗、不怕牺牲等系列革命精神。这些精神既是对中国古代优秀文化传统的继承,又是马克思主义革命学说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对中华民族精神的创造性发展。
收稿日期:2007-11-10
注释:
①重要者如陈建华:《“革命”的现代性——中国革命话语考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王奇生:《“革命”与“反革命”:1920年代中国三大政党的党际互动》(载《历史研究》2004年第5期),本文多有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