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音乐的地域性特征与音乐色彩区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藏族论文,地域性论文,音乐论文,特征论文,色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871(2014)04-0003-14 各民族的传统音乐与历史、文化、环境、语言,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而分布于地域范围比较广阔的民族,其历史、社会、文化、语言、环境的种种条件,往往致使分布于不同地区的传统音乐体现出鲜明的地域性特征。在种种直接影响音乐特征的因素中,我们可以观察到语言的因素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共同的(或相近的)语言是族群内部用以沟通的重要工具,而不同民族或族群的语言,其产生与分布的情况,与传统音乐相同,也与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因此研究某一民族传统音乐的区域性特征,势必密切关注该民族的历史渊源、生存环境和语言形态。以上三方面是我们研究民族传统音乐的地域性特征时必须关注的对象。其中,族群的历史渊源是语言与文化个性形成的重要基础,语言因素是与音乐联系最为紧密的、表现最为明显的条件。笔者经过多次实地考察,观察到藏族不同的方言流布区域,与具有不同形态特征的藏族民间音乐所流传的地域范围基本一致。从而认识到,分析藏族民间音乐的地域性特征,首先需要关注藏族语言的方言分区及其形成的历史、社会与自然条件。对于方言区的研究,可直接说明藏族音乐色彩区的地理范围与形成的背景。 一、藏语方言与方言区 (一)藏语 我国境内的藏族居民普遍使用藏语。藏语属汉藏语系。分布于地跨5省区广大藏区的藏族人民操多种藏语的方言、土语。藏族人民创造的藏语,是一种具有完整性、规律性的语言。 我国语言学界对中国境内藏语的主要方言分为卫藏方言、康方言与安多方言①3种。除3种主要藏语方言之外,还有分布地区较小、影响较小的几种方言,可称为“土语”或“亚方言”,如在四川藏区流传的嘉戎方言、尔苏方言、木雅方言、尔麦方言,以及四川和甘肃藏区流传的白马方言,青海东北部和甘肃南部相邻藏区流传的华锐方言等。②藏族方言的差别主要在语音和词汇上,语法的差别较少。其中卫藏方言与安多方言的差别较大,康方言介于二者之间,具有两种方言的一些共同特征。由于西藏历来是整个藏区的宗教、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卫藏方言中的拉萨话被规范为藏语的标准语。 (二)藏语方言区的地理范围 藏语方言区可具体分为三大方言区和流传范围较小的亚方言区,其地理范围大致如下: 1.三大方言区 (1)卫藏方言区,包括拉萨市及所属各县,以及山南、日喀则、林芝、阿里等地区。 (2)康方言区,包括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区的昌都、那曲地区③,以及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所属迭部、卓尼、舟曲等三县④,和四川省南部的木里藏族自治县等地。 (3)安多方言区,包括青海省海南、黄南、海西、海北、果洛等5个藏族自治州;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的北部若尔盖、红原、阿坝、壤塘、松潘诸县;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西部的夏河、玛曲、碌曲等3县,及天祝藏族自治县。 2.亚方言区 (1)嘉戎亚方言区,包括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的南部农业区马尔康、金川、小金诸县,以及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丹巴县东部。此地区由于过去曾由四位嘉戎藏族土司统治,而俗称“四土地区”。 (2)白马亚方言区,包括四川省平武县、九寨沟县与甘肃省文县等地。 (3)尔苏亚方言区,包括四川省雅安地区的宝兴县、石棉县、汉源县,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冕宁县、木里藏族自治县等地。 (4)木雅亚方言区:包括四川甘孜州康定县八美、塔公等地。 (5)华锐亚方言区,包括甘肃省的天祝藏族自治县,及青海省东北部湟水以北的门源、互助、大通、乐都等县份的部分地区。 (6)尔麦(或称“阿尔麦”)亚方言区:包括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黑水县知木林区,以及与知木林区相邻的西尔区双溜索乡热失多村、窝瓜村等地。 (7)帕米亚方言区,包括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等地。⑤ (8)夏尔巴亚方言区:西藏南部中尼边境聂拉木县樟木口岸的立新区、定结县的陈塘区与定日县的绒辖区。 (9)白龙江亚方言区: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东部迭部、舟曲、卓尼县等。 从整个藏族分布地区观察各个方言区的位置,卫藏方言区位于整个藏区的南部、西南部,安多方言区位于藏区的北部、东北部,康方言区位于藏区的东部、东南部。除华锐方言区之外,嘉戎、木雅、白龙江等8个较小的亚方言区,分布于藏区东部(包括东北部、东部、东南部)的边缘区,位于近年学术界热门课题“藏彝走廊”所包含的地区之内。 (三)藏语方言区形成的历史脉络 1.在藏族三大方言区中,卫藏方言区位于西藏的中部、西部,此地区的拉萨、日喀则两地分别是前藏、后藏地区的宗教、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古代藏文化的源头是在西藏的雅砻地区(今山南地区),公元7世纪前后,雅砻部落逐渐兴盛,逐步兼并周边地区的达布、工布、苏毗,以及西部的羊同(象雄)等多个部落,统一全境,建立了吐蕃王国,定都逻些(即拉萨)。拉萨从公元7世纪起即是吐蕃王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后来的宗教中心。农业区在卫藏方言区占较大比重,部分地方是农牧并举。在整个藏区中,卫藏方言区是藏族地区农业发展最早、最成熟的地区。综观此地区政治、宗教、经济、文化诸条件,卫藏方言在此地区逐步形成,是水到渠成,极其自然的结果。 2.关于康方言区的历史,据文献记载,春秋战国时代古羌人“越巂羌”中的“牦牛种”(或称“牦牛羌”),是康区藏族与其他民族成员的共同祖先。汉代的白狼、槃木、唐取等部落即生活在今四川省西部,其中以白狼部落最为著名。据考证,其活动地区在今日甘孜藏族自治州的理塘、巴塘一带。这些地方都属于康区。⑥隋唐时期史书记载的“西山八国”,或称“西山诸羌”,即是指四川西部康藏高原上的羌人部落。除此8个部落之外,此地区及邻近地方还有附国、东女国、党项、嘉良、苏毗、白兰等羌人部落或国家。附国位于今四川甘孜、炉霍一带;历史上著名的东女国则在今西藏昌都一带,⑦其幅员甚广;嘉良夷是今日嘉戎藏人的先民,分布于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大小金川及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一带;白兰分布于今青海果洛、玉树藏族自治州一带;党项在今青海果洛州,四川阿坝、甘孜州一带;苏毗在今西藏北部及青海西南部。⑧以上所列各部落(或国家)的生存区域大部分在今四川省甘孜、阿坝藏族自治州境内。秦汉以前,春秋战国时代,今日康方言区的藏族古代居民处于原始游牧时期。汉武帝开发我国西南地区之后,此地区古代居民开始学习农业技术。隋唐时期,藏族居民逐步从游牧走向定居,农业生产日益发达。目前康方言区居民大多以农业生产为主,部分居民或多或少地保持了传统的生活习惯,采取半农半牧的生活方式。7世纪吐蕃王国建立后,以上所述各个部落均先后统一于王国,接受了吐蕃王国传来的宗教、文化,使用藏文,但在语言音调方面,保留了本地区语言的部分特点,逐步形成了藏语康方言。 3.关于安多方言区的历史,早在宋代《新唐书·吐蕃传》中已记载有“吐蕃本西羌属,盖百有五十种,散处河、湟、江、岷间;有发羌、唐旄等……居析支水西。”另外还有不少历史文献说明,许多羌属部落早在公元前即已生息于青海高原。⑨经吐蕃王国时期及其后长期过程,吐蕃藏人大量由西藏迁徙甘青一带,当地的发羌、唐旄、牦牛种、参狼种、武都羌、党项羌等多种羌人先后融入藏族。公元4世纪在青海立国的吐谷(音yu)浑,属鲜卑人政权,曾在青海据有“国土数千里”,公元7世纪败亡于吐蕃之后,属民大部也融入藏族。因此,事实上现代的安多藏族居民,是由原分布于青海高原一带的多个羌属部落、鲜卑部落的属民,与吐蕃藏人及部分汉人、蒙古人等多种成分融合而成。安多方言区地域广大,此地区的自然环境大部分是高海拔的草原,自古以来,此地区藏族先民即以游牧为主要生活方式,至今居民仍然主要从事畜牧业。西藏拉萨民间谚语“要牛羊,到安多地方去”,即由此而来。 藏族古代族群、部落的历史渊源,显然是影响各地藏语方言与传统文化艺术的重要因素,部分亚方言区如嘉戎、工布、华锐、白马、木雅等,至今保留着古老族群、部落的名称,即是十分明显的例证。 (四)藏族三大方言区的地理环境 藏族的三大方言区虽然皆处于广大的青藏高原上,高海拔的自然条件相近,人们主要的生活习俗亦基本相同,但仔细观察,会了解三大方言区的地理条件仍有相当大的差异。三大方言区之中,卫藏方言区位于整个藏区的南部、西南部,四周雪峰环绕,中部有雅鲁藏布江由西迤东贯流其间,在河谷地带形成范围较大、较发达的农业区,特别是拉萨市附近地区与西藏南部著名的粮仓山南地区,以及日喀则地区等,地处雅鲁藏布江两岸,自然条件适于农业生产,是西藏的重要产粮区。全区有许多人口聚居的城镇、村庄,以农业生产为主兼顾牧业。在卫藏地区范围之内,也有不少高山、丘陵,但相对而言,此地区地势较为平坦。 康方言区位于青藏高原的东部、东南部,地理条件较为特殊。此地区处于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江并流地区,三条江河由北而南切入高山峡谷地带奔流而下,形成举世瞩目的自然景观。在地跨四省、区的康区内也有不少河谷地带和高原牧场,既有以农业为主的地区,也有部分以牧业为主的地区。康区各地有不少农业人口聚居的城镇、村庄。位于康方言区东部边缘地带的几个亚方言区,地理条件与康方言区基本相同。 安多方言区的地理环境与卫藏、康方言区有较大差异。安多方言区位于藏区的北部与东北部,占青海省的大部、四川省的西北部,与甘肃省的东南部。此地区虽是我国许多重要河流的发源地,但大部分地区是高海拔的草原,适于牧业而不适于农业,少部分地区为半农半牧。历史上,牧民随草而居,生活流动性较大。近数十年,逐步建立许多冬季定居点。位于安多方言区东北部的华锐亚方言区,地理条件与安多方言区基本相同。 从以上所述各地区流传的民间音乐,我们会观察到,以农业为主、人口聚居的卫藏方言区和康方言区,有着丰富多彩的集体性的民间歌舞形式,而以牧业为主、人口分散流动的安多色彩区,则缺少集体性的歌舞形式。另外,我们还会注意到,康方言区独特的地理条件对康区跌宕起伏的山歌音调起到的影响。事实告诉我们,音乐不单会受到语言因素的影响,不同的地理环境决定了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带给人们各种内心感受,也会直接地影响到人们的艺术活动形式与艺术创造成果。我们从藏族农区与牧区的自然条件和草原与峡谷地带的环境差别的角度,观察藏区各地民间音乐品种与音乐特色的差异,会明显地感受到这一点。正是由于以上种种因素的影响,藏区各地的民间音乐显示出鲜明的地区性特征,而这些地域的分布范围与藏族方言土语的分布区基本吻合。 需要说明的是,藏区地理环境比较复杂,在康方言区,许多地方已以农业生产为主,但境内有一些地区属于高原牧区,仍有一些藏族居民逐水草而居,从事游牧生产。如生活于甘孜藏族自治州西部的理塘高原的部分居民,至今仍然主要以游牧为生,居民大多仍操北部牧区的安多方言。这样就形成了比较奇特的现象,即在康方言流行的地域中,存在着安多方言的“语言色块”,成为安多方言在康方言区中的“飞地”。这部分从事牧业的藏民,可能是在古老年代由北部安多方言区迁徙而来,一直保持了原有的游牧生活方式,也保留了族群固有的语言和文化传统。 二、藏族传统音乐的色彩区、亚色彩区 (一)音乐色彩区的界定 中国的音乐学家在研究传统音乐的地域性特征时,尝试着使用了多个不同的名词,如“色彩区”⑩、“近似色彩区”(11)、“色块”(12)、“文化区”(13)、“风格区”(14)等等,名词虽然不同,其表述的内容相同,都是企图说明,根据某一民族流传于不同地区的传统音乐存在形态特征的差异,而在这些地域范围内,音乐又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形态特征,从而可以进行地域性的划分,勾画出某一民族传统音乐分布的不同地域范围,并给予特定的命名。本文采用了“音乐色彩区”一词。对于具有不同音乐形态特征的主要地区,称之为藏族的“音乐色彩区”。对于处于主要色彩区边缘地带,或处于主要色彩区范围之内,流传地域与影响较小,居于次要位置,但又具有较鲜明的地域性特征的地区,称之为“亚色彩区”。 对于藏族音乐的地域性特征,早在古代已为藏族学者察觉。西藏著名的萨迦派宗师、学者萨迦班智达·贡嘎坚赞,在13世纪时撰写的《乐论》(藏语称“瑞米丹觉”)中谈到各地区藏族的演唱特点:“一般地说在这世界上,还有地域与时代之分,有老年与青年之分,有男人、女人的区别等等。”他接着写道:“由于各自的不同特点,我们看到运声有许多不同。前藏人声音洪亮而婉转,后藏人声音嘶鸣而豁亮,阿里人声音挤压而短促,康巴人声音威武而粗犷。”(15)以上是最早见诸文字的,对藏族传统音乐唱法的地域性特征的描述。我国当代音乐学者在20世纪中期,也已注意到藏族的方言区与各地民间音乐形态特征的联系。 (二)藏族传统音乐三大类别的地域性特征 通过对地跨五个省、区的藏区各地传统音乐的实地考察,可以明显地看出藏族传统音乐三大类中的民间音乐、宗教音乐与宫廷音乐,其地域性特征表现的极其不同。 1.宗教音乐 藏区各地藏传佛教寺院分属各个教派,寺院的诵经音乐、羌姆乐舞,以及使用的乐器与演奏的乐曲,虽在不同教派、不同寺院之间略有差异,但总体而言,各地藏传佛教寺院,使用的乐曲、乐器与音乐形态特征,具有相当高度的统一性与规范性,与民间音乐相比,地域性的差异基本可以忽略。 2.宫廷乐舞噶尔音乐 西藏拉萨布达拉宫、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的噶尔乐舞音乐,具有噶尔最为完整的艺术形式。作为具有“燕乐”属性的音乐、舞蹈,噶尔主要服务于西藏僧俗上层社会的娱乐、礼仪活动。在远离母体布达拉宫,流传于西藏昌都,四川巴塘、甘孜,青海玉树等地方寺院的噶尔乐舞,使用的乐器与拉萨、日喀则基本相同,而在乐器的制作与质材方面则较为简陋,有的寺院噶尔乐舞使用的乐器已不齐全。据考察,这几处远离拉萨的寺院所传承的噶尔音乐,其音乐形态、音乐曲目、表演形式等已发生较多变化,特别是布达拉宫噶尔含有偏音和变音的曲调,在昌都、巴塘等地寺院,已成为未含偏音、变音的自然五声性曲调。但各地的噶尔仍体现了来自母体的某些规范性特征,诸如文化属性、表现内容、乐舞名称、使用乐器、服饰、表演动作等。总体而言,噶尔流传的地区与范围有限,在卫藏色彩区与康色彩区流传的噶尔乐舞音乐,虽然具有一定的统一性,但是也已产生部分地域性的变异。 3.民间音乐 各地的藏族民间音乐虽然也具有某些共性的特点,但更多地表现了鲜明的地域性特征。各地区的民间音乐在音调、乐种、乐器等诸多方面都有所区别,而且各地有极其丰富多彩的、互不相同的曲目与旋律。藏族民间音乐的精彩表现,使得藏区在全国人民中获得“歌舞的海洋”的美誉,藏族音乐为各族人民所喜爱。(具体内容详见后文)藏族的宗教音乐与宫廷音乐在各地区间具有较多的规范性,是基于历史传统、思想观念与运作机制等外部条件的推动而形成的特点。而藏族的民间音乐之所以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点,是由于它与各地区普通百姓的生活、风俗紧密联系。各地区族群、部落的历史渊源与方言土语的差别,以及不同的生活环境与生产方式,都是使得藏族的民间音乐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的客观因素。鉴于藏族的传统音乐中,宗教音乐具有高度的规范性,宫廷音乐虽已有程度有限的地域性变异,但仍具有明显的规范性。因此,本书对藏族音乐作色彩区的划分和确定,主要是基于对藏族民间音乐的形态特征与地域分布的状态两方面的观察与归纳。 (三)藏语方言区与音乐色彩区、亚色彩区 1.藏语方言区与音乐色彩区的关系 笔者曾对藏族卫藏、安多、康三大方言区与嘉戎、白马等一些较小的亚方言区的藏族传统音乐进行过实地考察。经过对各地民间音乐的形态特点与地理区域的分布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可以清晰地观察到,在藏族各个方言区内流传的民间音乐,往往存在着与其他方言区音乐明显的差异,表现出音乐形态的地域性特征。 据广泛的实地考察,藏族的三大方言区可视作藏族民间音乐的三大色彩区,称之为“卫藏色彩区”、“康色彩区”、“安多色彩区”,而其他一些处于藏文化圈边缘区、流传地域较小的亚方言区,如“嘉戎”、“白马”、“华锐”、“木雅”、“尔苏”、“尔麦”(或“阿尔麦”)、“帕米”、“夏尔巴”等族群分布地区,根据其各自音乐的特点,可视为藏族音乐的亚色彩区。除了位于边缘区的这些亚色彩区之外,在藏族三大音乐色彩区范围内,有可能根据传统音乐在某些地区表现出的独有特点,而确定一些下一层级的亚色彩区。(色彩区之间音乐的比较研究,详见后文) 2.划分亚色彩区的不同方式 中国民间歌曲集成省卷本中包含有藏族传统音乐的,有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甘肃等5个卷本,其中仅有西藏卷计划在总论中,根据本自治区各地藏族音乐的不同特点,论述西藏音乐风格区(即色彩区)的划分问题。关于此问题,首先是由西藏音乐学家格桑曲杰博士,2005年在北京与嘉雍群培、田联韬等人开会讨论《中国民间歌曲集成·西藏卷》的总论写作时提出的。他的基本论点是将西藏全境划分为卫藏风格区、康风格区、工布风格区、藏北风格区、容区风格区(16)等几个主要风格区,并在主要风格区之下划分出一些亚风格区或准风格区,例如在卫藏风格区之下划分出拉孜亚风格区,在工布风格区之下划分出易贡准风格区等。这个划分方式对涉及藏族音乐的《中国民间歌曲集成》的几个省卷本来说,是创造性的学术进展。此划分原则是对西藏全境各地区平等对待,按各地流传的民间音乐的特点做出全区地域性的划分,所划定的几个主要风格区覆盖了西藏全境。 本文与《中国民间歌曲集成·西藏卷》划分色彩区(或称“风格区”)的方式有所区别,本文是以藏族音乐的三大色彩区各自的主流音乐特点为基础,只选择与本色彩区主流音乐特点有较明显区别的局部地区,定为亚色彩区。也就是说,在广大的主要色彩区的“面”上,只选出个别的、独特的“点”作为亚色彩区,而不是针对整个音乐色彩区的“面”,对全区各地的音乐作地域性的区分。本文判断各亚色彩区主要是依据该地区音乐本体形态的特点而定。一般而言,大多数音乐亚色彩区使用的语言也体现出较鲜明的地域性特点,但个别亚色彩区并未表现出语言的地域性差异。例如下文所述卫藏色彩区内的“工布”亚色彩区与康色彩区内的“康谐”(弦子)亚色彩区,主要是从该地区流传的乐种与音乐所具有的特点而定。从语言方面观察,这些亚色彩区使用的藏语,与周边地区的主流藏语方言并无明显差异。 本文列举了两种划分音乐风格区(音乐色彩区)的方式,目的是要阐述在采用不同观察角度、不同观察范围的条件下,研究民间音乐的地域性特征,可能采取不同方式,并获得不完全相同的结果。西藏作为中国的一个行政区划,本身即包括了卫藏方言区与部分康方言区,而且境内包含了农区、牧区、林区,还有较特殊的夏尔巴人分布地区,以及门巴族、珞巴族、僜人等地区。各地区的民间音乐都具有比较鲜明的地域性特色。因此格桑曲杰博士有可能对西藏全境的民间音乐做出音乐风格区的分析。但从藏族分布地区的整体而言,康方言区与安多方言区与西藏自治区的具体情况不同,不适合采取类似西藏集成卷的方式,因此笔者采取的做法,是以藏族音乐的三大色彩区各自的主流音乐特点为基础,只选择与本色彩区主流音乐特点有较明显区别的局部地区,定为亚色彩区。笔者认为以上两种划分方式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做出的学术选择,二者都是进行民族音乐考察研究工作中可能采取的做法,并无高下、正误之分。 3.三大色彩区下属的亚色彩区 对于藏族三大音乐色彩区下属的亚色彩区暂列如下:卫藏色彩区中有“工布”、“夏尔巴”亚色彩区;安多色彩区有“华锐”、“白龙江”亚色彩区;康色彩区有“嘉绒”、“白马”、“木雅”、“尔苏”、“尔麦”、“帕米”、“康谐”等11个亚色彩区。 (1)卫藏色彩区所属的亚色彩区 卫藏色彩区的地理范围涵盖了西藏大部分地区。笔者以为,在卫藏色彩区范围内,可在下一层次划分出“工布”、“夏尔巴”两处作为亚色彩区。“工布”亚色彩区位于西藏中部的林芝、米林、工布江达等地。选择“工布”作为亚色彩区的根据,是由于工布地区(今林芝地区)是西藏的林区,在历史传统、生活方式、民间习俗和传统文化的多个方面,都具有与卫藏色彩区的其他地区不同的特点,民间音乐的旋律风格和乐种等方面,也与卫藏色彩区的其他地区有较明显的差别,而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另一亚色彩区是位于西藏南部中尼边境地区的聂拉木县、定日县、定结县一带的“夏尔巴”亚色彩区。夏尔巴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是聂拉木县的樟木口岸一带。据我国语言学家翟霭堂调查,夏尔巴语属卫藏方言,是与前藏、后藏、阿里土语等并列的一种土语。(17)但夏尔巴人的民间音乐汲取了南亚民族的音乐元素,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色,而与卫藏色彩区的主流民间音乐有相当大的差异。夏尔巴人的族属情况较复杂,学界认识并未统一。本文取夏尔巴人为藏族族群之说,将“夏尔巴”色彩区定为卫藏色彩区所属的亚色彩区。(18)语言学家对夏尔巴语语属的判断,也是对笔者论点的支持。 (2)康色彩区所属的亚色彩区 康方言区的地理范围涉及4个省、区。总体而言,这些地区的民间音乐在乐种、乐器、音乐风格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共性,地域性的差异较少。当然,如果我们仿照“民歌集成西藏卷”的做法,也可以根据康色彩区内民间音乐程度不等的地域音乐特色,划分出不同的音乐分布区。例如四川甘孜州大致也可划分为东路、南路、北路等3个部分。其中,东路地区包括康定、丹巴(部分地区),及雅江(北部地区)等地;南路地区包括巴塘、理塘、乡城、稻城,得荣,及雅江(南部地区)等地;北路地区包括甘孜、德格、新龙、道孚、炉霍等地。(19)四川省的舞蹈学者,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内各地民间舞蹈的特点,也曾将流传于州内各地的民间卓舞划分为南路卓、北路卓、东路卓等类别。(20) 考虑康色彩区是否可以划出亚色彩区,需对藏族三大色彩区传统音乐的地域性特征,进行全局性的考虑。笔者认为,地跨四省区的康色彩区,各地民间音乐的地域性特征虽比安多色彩区略强,但各地民间音乐的共性仍是比较明显的。从藏区全局权衡,康色彩区尚不足以划分出多个亚色彩区。但是位于康色彩区的东部,被公认为“弦子之乡”的四川巴塘、得荣,西藏的芒康,云南的德钦4地,笔者考虑,可以选定为“康谐”亚色彩区。(21)选定的理由,是此4地隔省界相望,地理上连成一片,历史上即在经济、文化等方面有密切联系,而且共同拥有“康谐”(藏语称“谐”,汉语俗称“弦子”)这一藏族的重要的音乐舞蹈品种。康色彩区的其他地方虽然也有康谐流传,但不及此4地普及,在艺术形式上也不及此4地丰富、典型。 除“康谐”亚色彩区外,根据语言、民俗、音乐的不同特点,康色彩区东部边缘地带的嘉戎、白马、尔麦、尔苏、帕米等藏族支系的聚居地区,作为藏族音乐的亚色彩区也是可以基本确定的。这些相对独立、地域较小的的亚色彩区,都存在于著名的藏彝走廊(22)地带。其中,“嘉戎”亚色彩区的音乐不但有独特的调式音阶和音调,还有独有的歌种“迎送歌”,和“硗碛”多声部民歌,而且拥有嘉戎藏戏。“尔麦”亚色彩区的多声部民歌,是藏族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白马”亚色彩区有独特的曹盖舞和民歌。“尔苏”、“帕米”等亚色彩区也有各具特色的民间音乐。 (3)安多色彩区所属的亚色彩区 位于广大藏区的东北部,以牧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安多方言区,各地民间音乐所具有的共性,远超过卫藏色彩区与康色彩区。笔者在实地考察中,发现在安多色彩区范围内,不但流传着共同的乐种,而且各地音调的风格特色也比较接近。对于安多色彩区范围之内,是否能够划分出亚色彩区,笔者的初步看法是,安多色彩区虽然地跨3省区,幅员广大,但区内各地的民间音乐的共性甚强,没有较明显的差异,难以划出相对独立的亚色彩区。笔者曾向青海、甘肃的藏族音乐家多杰仁宗、格桑达杰、存有、银卓玛等征询意见,皆与笔者的观点相同。 但在安多色彩区也有两个地区可以划为亚色彩区。其一是“华锐”族群分布的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与青海省湟水以北的乐都、门源、互助、大通等县份的部分地区。其二是甘肃省的甘南藏族自治州东南部的舟曲、迭部、卓尼三县(俗称“东三县”)。以上两个地区的藏族居民各有独特的历史源流与民间习俗,语言也具有地域性的特点,民间音乐的音调、歌种与安多藏族的音乐也有所差别。根据多方面的特点,笔者认为,可以将华锐藏人分布地区命名为“华锐”亚色彩区。至于甘南州的东三县,此地区虽然与安多方言区相邻,与康方言区距离较远,但使用的语言却是不同于安多方言的康方言的一种土语。(23)而且三县的民间音乐风格相近,皆与安多色彩区的音乐有较大差异,可以确定为藏族音乐的亚色彩区。关于此亚色彩区的命名,笔者认为迭部县与舟曲县皆位于白龙江沿岸,而卓尼县与二县比邻。因此,建议将此地区命名为“白龙江”亚色彩区。 令人感到诧异的是,甘南州东部三县的藏族语言虽属康方言的一种土语,但民间音乐却与康色彩区与安多色彩区的音乐并无相近之处,笔者考虑其原因可能是由于年代久远,此地区受周边其他羌属族群文化影响之故。通过对“白龙江”亚色彩区音乐的考察,使我们看到自北迤南的广大“藏彝走廊”地带,其北端的起始地应是甘肃省的甘南藏族自治州。甘南州东三县与西三县(24)音乐文化差异的现象,即预示了整个藏彝走廊中多民族、多族群、多文化之间,既有融合与交汇,又保持着各自传统的复杂文化现象。 上文所列藏区各个音乐亚色彩区流传的传统音乐,从宗教音乐方面观察,这些地区与广大藏区的宗教音乐基本相同,并无较大差异,但从民间音乐方面观察,则会发现这些亚色彩区的民间音乐与三大音乐色彩区有程度不等的差异。笔者认为,其中夏尔巴藏人与嘉绒藏人的民间音乐与三大色彩区民间音乐,在音乐形态特征上差异程度最大。西藏的“工布”亚色彩区与四川的“尔麦”、“康谐”亚色彩区,与三大色彩区民间音乐的差异程度略减。位于藏区东部藏彝走廊的多个较小的亚色彩区,诸如“白龙江”、“白马”、“木雅”、“尔苏”、“尔麦”等,也与三大色彩区的民间音乐有较明显的差异,但这些亚色彩区彼此之间的音乐特征则是既有差异,又有若干共性,较为接近。以上对于藏族传统音乐的色彩区、亚色彩区的讨论,特别是对于诸多亚色彩区的判定,以及对“白龙江”亚色彩区的命名,仅是笔者的初步研究与构想,希望引起学界的关注和批评。对于这些亚色彩区的传统音乐,笔者仅对西藏自治区的工布地区与夏尔巴人地区,四川省的“康谐”、嘉戎藏人、白马藏人地区,以及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东南部迭部等三县“白龙江色彩区”进行过考察,对于“藏彝走廊”中的“木雅”、“尔苏”、“尔麦”、“帕米”等地,以及“华锐”地区的音乐,仅收集到部分第二手材料,工作远未达到理想程度。对于这些藏文化圈边缘区不同族群的民族音乐的考察研究,目前仍是我国音乐学术界工作的薄弱环节,有待今后与学界同行共同努力继续深入。 (四)音乐色彩区的复杂表现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音乐色彩区与方言区的地域划分,并不像地方行政区划地理界限一样的精确、绝对,对于方言区(音乐色彩区)的地理范围,在各种出版物中虽然具体指出了省区、自治州等名称,而实际上音乐与方言流布的地域界限常常与行政区划存在着跨越或交错的现象。在某一方言区(音乐色彩区)的边缘地带,有些地方可能存在另一种(或多种)方言与音乐,甚至有可能在某一方言区(音乐色彩区)内部出现另一种方言与音乐的飞地。例如,四川藏族地区甘孜自治州的绝大多数县份属康方言区,但自治州西北部与青海安多方言藏区接壤的石渠、色达等牧业县,使用的语言主要是安多方言;自治州东北部的道孚县也使用了一种流传地域较小的属于安多方言的土语——道孚藏语。此外,自治州东部的丹巴县处于康方言区与嘉戎方言区、道孚土语区的交界处,在一县之内,不同地方的藏族居民分别使用了康方言、嘉戎方言和道孚土语等三种方言、土语。另外,在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其北部是使用安多方言的牧区,而南部诸县则是使用嘉戎藏语的农区。又如,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一般著作中都将其列入安多方言区。事实上,自治州的6个县份中,只有西部的玛曲、碌曲、夏河三县(俗称“西三县”)使用的语言属安多方言,而自治州东部的迭部、舟曲、卓尼三县(俗称“东三县”),并非使用安多方言,而是使用的康方言的一种土语。(25)甘南州西部操安多语的三县,民间音乐与邻近的青海、四川等省份安多地区的音乐基本相同,东部三县的民间音乐不但与安多色彩区的音乐有明显的差异,与其他色彩区的音乐也不相同,而且三县之间,音乐既存在着某些共性也存在着一些差异。在以上所举实例中,我们既能了解到藏语方言与方言区存在的一些复杂情况,同时我们也观察到各地区方言有别,民间音乐也相应地体现出不同的风格特色。例如上文所述四川丹巴县境内的不同地区,流传着3种方言土语,这些地区民间音乐的风格特色也互不相同,而与周边邻县操相同方言的地区,民间音乐具有共同的特点。关于前文所说语言“飞地”的现象,比较典型的是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的理塘县。位于康方言区的中心地带的理塘县,与安多方言区距离较远,在地缘关系上没有直接的联系。理塘县属康方言区,但境内一些牧区的居民却在使用安多方言,并且有与安多色彩区相近的民间歌曲。(26)这些在康方言区内存在的使用安多方言的局部“语言-音乐色块”,可以视为安多方言与安多藏族音乐在康方言区(音乐色彩区)内的“飞地”。当然,我们还应该看到,在方言区的边缘区或“飞地”,由于长期与周边其它音乐色彩区居民的相互交流,已经给当地的民间音乐带来较明显的影响,出现几种色彩区音乐互相融合、演变的现象,与它们原本所属的音乐色彩区中心地带的语言和民间音乐相比较,既基本保持传统,又已有不同程度的演变。这种文化交流、变迁的现象是由于客观条件的不同而自然产生的。 三、藏族三大音乐色彩区的比较研究 (一)各色彩区民间音乐的共性 在我们对藏族音乐色彩区做比较研究时,重点会放在各色彩区之间的相异点,这当然是关注的主要方面,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各色彩区音乐所具有的共性。共性之所以存在,是由于藏族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早在公元7世纪吐蕃王国建立起,广大藏族地区之间即逐渐建立比较密切的政治、经济、文化的联系与交流。而且藏族具有共同的宗教信仰——藏传佛教,共同的高原生活环境和相同的母语——藏语,通用的文字——藏文,此外,还有相同的农业、牧业等生产方式与生活习俗等,以上一系列条件使得藏民族整体具有强烈的亲和力与凝聚力。表现在民族的文化艺术上,体现出一定的整体性和共性的特点。 在藏族三个主要的音乐色彩区之间,民间音乐虽然表现出较多的相异之处,但同时也存在着相互间密切的联系与交流的关系,体现出一定的共性。例如,音乐的五声性是各地民间音乐共同的特征之一;各地相同的习俗使民间音乐中孕育了一些相同的乐种(27);一些乐器、乐种已从原产地传向其他地区,有的已经融入当地的传统音乐,等等。比较而言,卫藏色彩区与康色彩区之间民间音乐的共性,较二者与安多色彩区之间的共性稍多。从藏语方言的角度观察,康方言也是介于卫藏方言与安多方言之间,与二者都有较近的关系,可以同二者交流,而卫藏方言与安多方言之间则较难沟通。笔者考虑,其缘由与康方言区、卫藏方言区之间,长期以来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频繁交流有关。千百年来,川藏、滇藏两条线路的茶马古道,更是加速促进康区与卫藏地区经济、文化交流的纽带。 藏族民歌中的山歌、酒歌、劳动歌、嘛呢调、情卦歌(28)等众多歌种(29),在卫藏、康、安多等色彩区内,有的是流传于三个色彩区,如三地都有最具特色的山歌、玛尼调、劳动歌等;有的只存在于两个色彩区,如酒歌和情卦歌流传于康、卫藏两个色彩区。情卦歌在康色彩区称“谐莫”,卫藏色彩区称“次加”。两地区歌种名称虽然不同,但内容、参与者与演唱场合相近,而且流传有一些曲调相同的曲目。又如康色彩区的酒歌《格桑热悟拉》、《央金道道》,歌舞曲《伊玛亚吉松》和卫藏色彩区的酒歌《年轻的朋友》(30),都流传到在不同的色彩区,旋律保持基本不变。酒歌(羌谐)作为歌种的名称,虽然未在安多色彩区出现,但安多色彩区的人们在聚会饮宴的场合互相敬酒时,用“勒”(山歌)的曲调演唱相关的内容,同时安多色彩区还有一种酒宴时表演助兴的歌舞曲“则柔”,汉语俗称“筵席曲”,其功能与酒歌同,但表演形式不同。藏族的情歌作为歌种,存在于卫藏和安多色彩区,分别称为“噶鲁”和“拉伊”,在康色彩区,情歌虽然没有独立的称谓,但其内容蕴涵在其它歌种(如山歌)的曲目里。由于自然环境与生产方式不同,集体性的劳动歌,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卫藏色彩区与康色彩区,相同的歌曲类别较多,如打墙歌、挖土歌等。但在个体性劳动时人们演唱的劳动歌曲,如挤奶歌、打酥油歌、擀毡歌等,则在三大方言区从事牧业生产的居民中都有流传。 2.歌舞音乐 “果谐·果卓类”群体性的歌舞,广泛流行于卫藏与康色彩区城镇、农村、牧区,是藏族最古老的艺术形式。在安多色彩区的部分地区也有此类歌舞流传。对此类歌舞形式,卫藏色彩区多称为“果谐”,康色彩区多称为“果卓”(汉语俗称“锅庄”)。各地流传的果谐·果卓类民间歌舞形式虽有不同的名称、曲调与舞蹈动作,但其基本的艺术形态相同,应归属于同一艺术类别。本文统一称之为“果谐·果卓类歌舞”。流行于康色彩区的歌舞“谐”(或称“康谐”,汉语俗称“弦子”),产生于四川巴塘而广泛流传于广大的康区,以巴塘、德钦、芒康、得荣等地流传最为广泛。“谐”的部分歌舞曲目也已传播到卫藏与安多色彩区。突出的例子是从巴塘传到西藏的弦子歌舞《孔雀吃水》和其他曲目,以及从四川理塘传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等地演变为“卓”舞的弦子歌舞。(31)产生于康色彩区西部昌都地区的热巴歌舞,除了在康区各地流传,并在藏区各地流浪卖艺之外,上世纪部分热巴艺人已在卫藏色彩区波密、林芝、定日等地定居。流行于卫藏色彩区的堆谐歌舞,也早已流传到康色彩区四川省的甘孜、巴塘等地,并已在甘孜生根开花,成为当地传统的艺术形式“夏卓”(俗称“甘孜踢踏”)。(32) 3.说唱音乐 说唱音乐中的主要曲种“仲谐”与“折嘎”的历史较为久远,在三大方言区皆有流传。“仲谐”与“折嘎”都被认为是起源于康方言区,通过民间艺人的巡游演唱活动而向各地传播。“仲谐”演唱的内容主要是藏族民间史诗“格萨尔王传”,在藏区各地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各地仲谐艺人演唱与念白的词语有许多相同或相近的内容,音乐方面既有一些地域性的差异,也有一些较为接近的唱腔曲调。“折嘎”的情况与“仲谐”的情况类似,“折嘎”由流浪乞讨的艺人巡游各地演唱卖艺。各地折嘎艺人演唱的曲调有地区性的差异,但演唱内容与表演形式基本相同。 藏戏剧种系统中的两个最主要的类别,卫藏方言藏戏(阿吉拉姆)与安多方言藏戏(南木特),(33)二者的历史渊源、流行地区、传播情况与艺术形态等皆有不同。但安多方言藏戏的产生与发展,受到卫藏方言藏戏的影响,特别是在剧目方面。卫藏方言藏戏(阿吉拉姆)对于康色彩区的影响已有久远历史,早在17世纪即已通过僧人、艺人的传播,由卫藏地区传入康地区,并稳定地存在于康色彩区的巴塘、甘孜等地的文化生活中。康地区传承的卫藏方言藏戏基本保持原有的表演形式、音乐特色与戏剧剧目等。其他几种流传于局部地区、影响较小的藏戏剧种,诸如昌都藏戏、德格藏戏、木雅藏戏等,也都程度不等地受到卫藏方言藏戏的影响。而在位于藏区西北部边缘区华锐色彩区的华锐藏戏则是受到安多方言藏戏的影响而形成。 5.民间器乐 在乐器方面,卫藏地区广泛流行的拨奏弦鸣乐器扎念,原本未在其他地区流传,后来由赴藏学法的僧人将乐器由西藏带回甘肃夏河县拉卜楞寺,因而得以在部分安多地区传播。在康方言区的西藏昌都,四川甘孜州巴塘、甘孜,青海玉树州结古等地,亦曾由卫藏方言区传入少量扎念乐器,用于民俗音乐,上世纪已失传。原在康地区流传的擦奏弦鸣乐器比旺(牛角胡琴),则是由热巴艺人及演唱“折嘎”的穷苦流浪艺人传往卫藏及安多地区,但流传的广泛程度远远不及康色彩区。由乐器的传播也相应地带来不同色彩区乐曲的传播,我们从四川藏区甘孜、巴塘等地曾经流传的乐器扎念与西藏堆谐的乐曲,即可清楚地看到音乐传播过程中乐器与乐曲的密切关联。(34) 6.民间音乐形态特征 除了共同的乐种、表演形式、音乐的相互传播之外,在音乐形态特征方面,总体而言,藏族三大方言区的民间音乐都属于东亚乐系,大多数曲目采用五声调式音阶,虽然各地区也有采用六声、七声调式音阶的曲目,但为数不多;在节拍方面,各地都有采用有板或散板节拍形式的歌种、曲目;各地民歌的曲式结构基本相同,说唱音乐亦然;各地民歌、歌舞和说唱音乐的唱词,有许多相同或相近的内容;各地流传的藏戏剧种,都有与卫藏方言藏戏的“八大藏戏”相同的剧目。此外,在藏区各地从事田野工作时,常可在不同色彩区听到一些相同或相近的曲调。例如巴塘酒歌《央金道道》、日喀则酒歌《年轻的朋友》、民歌《伊玛亚吉松啦》,以及情卦歌(“谐莫”)的基本曲调等。 (二)各色彩区民间音乐的地域性差异 1.旋律音调与演唱方法的地域性特色 从音阶调式、节奏节拍形式、唱词内容、唱词结构、音乐结构等一般音乐形态元素的角度看,各个音乐色彩区的藏族音乐并无根本性的差异。但是,对藏族音乐比较熟悉、对藏族音乐有相当审美积累的人,即使在聆听一首他不熟悉的藏族乐曲,不了解唱词的藏文词意,仍然有可能分辨出音乐(特别是声乐体裁作品)来自哪个色彩区。原因在于藏族音乐的旋律音调和演唱方法具有较鲜明的地域性特征,易于分辨。当然,如果听者熟悉藏语方言,分辨乐曲的来源地会更为便当。比较而言,在藏族各类音乐中,民歌和藏戏表现出来的音乐地域特征比较突出,而民歌中又以各地流传的山歌更能体现出地域性的特征。藏戏,特别是卫藏方言藏戏,也是非常值得音乐学者研究的对象。藏族山歌的歌手和卫藏方言区的白面具、蓝面具藏戏演员的发声方式和装饰唱法,在藏族各地区和我国各民族中独树一帜,极具特点。下文即主要以藏族的山歌和藏戏为例加以阐述。 (1)旋律音调 三大色彩区都有十分丰富多彩的山歌曲调,而且互不相同。比较而言,康色彩区的山歌旋律优美,音域最为宽广,常出现连续五声性的级进上行,由低音区直到高音区的延长音,热情舒展,然后又曲折下行直到低音区,轻吟低唱,这种忽而高翔入云,忽而低回婉转的旋律,跌宕起伏,动人心魄。安多色彩区的山歌(勒)具有高亢而质朴的特点,歌手演唱时多用较高音区,但旋律的音域不及康区山歌之宽阔。康色彩区和安多色彩区的歌手,都善于在演唱山歌时,在旋律中运用本地区独特的华彩式的装饰音,突出了音乐的地域性特色。卫藏色彩区的山歌也具有辽阔优美的特点,其音乐特色略近于康区山歌,但卫藏色彩区多以农业为主,山歌数量较少,不及康地区及安多地区。在藏戏方面,各藏戏剧种的音调显然与各剧种流传地区的民间音乐有密切关系,因而唱腔音调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比较而言,卫藏方言藏戏发展最为成熟,唱腔音乐虽然也是源于西藏民间歌曲或民间歌舞等乐种的曲目,但是卫藏方言藏戏的唱腔音乐已经形成与其源头音乐形态有别的,专用于戏剧演出的独立的唱腔音乐。而康色彩区和安多色彩区的藏戏剧种,唱腔音乐大多来自本地区的民间音乐,仍接近于原初民间歌曲、舞曲的艺术形态。音乐的地域特色比较鲜明,但艺术形式尚较原始、朴素。 (2)发音方式与装饰唱法 藏族演唱方面的地域性差异,主要表现在各地山歌的装饰性唱法与歌唱发音位置方面。藏族传统的民间歌唱与藏语发音习惯有关,歌唱时发音位置比较靠前,音色比较清亮、爽朗,符合藏族民间的审美习惯。相较而言,安多色彩区的歌手歌唱时发音位置更为靠前,喉部较紧,而康色彩区与卫藏色彩区歌手的发音位置稍靠后,喉部较松,后二者的发音方式较为相近而略有差异。安多色彩区山歌的装饰唱法和康色彩区、卫藏色彩区有比较明显的差异,歌手演唱长音结尾时常用喉部快速颤动发出连续的、细碎的、同音反复的碎音或连续快速颤动的音调,形成了安多山歌特有的演唱风格特色。此种唱法被称为“昂合”(35)。康色彩区的山歌也运用了多种装饰音,形成华彩式的旋律,但使用同音反复的碎音较少,音调的风格特色也与安多山歌有所差异。康色彩区的装饰唱法被称为“昂叠”(36)。卫藏色彩区山歌的旋律中使用装饰音较少。 各地藏戏唱法方面的地域性差异,也主要表现于装饰唱法方面。在发音方法方面,各地藏戏也有所区别。流传于康色彩区和安多色彩区的各种藏戏,除了在四川甘孜州巴塘、理塘、甘孜等地流传的几种藏传藏戏的唱法是直接师承卫藏方言藏戏之外,其他各种藏戏剧种的唱法基本与当地民歌、民间歌舞的演唱方法相同。而卫藏方言藏戏与四川甘孜州的几种藏传藏戏,其装饰唱法“真固”和利用脑后音共鸣的发声法,和其他藏戏剧种有明显的差异。(37) 以下列举的三首山歌《阿中》、《阿香唠唠》、《当雄山歌》分别采集于康、安多、卫藏色彩区。除了在演唱现场可以聆听到唱词的不同方言发音,和地域性的演唱音色之外,我们还可清晰地观察到不同唱法形成的旋律的装饰性特点,以及歌声所处的音区、音域。对藏族音乐较为熟悉的人们,不难判断歌者来自哪个色彩区。 演唱:久西草、东保吉 译词:仁钦道吉 记谱:才让当周 中速 自由地 演唱:赤烈曲珍 记录:田联韬 (唱词大意:东方升起朝阳,牧民唱起幸福的歌。) 2.歌种、乐种、剧种、乐器的地域性差异 藏族民间音乐中,有的歌种、乐种、剧种、乐器,仅在(或主要在)某些色彩区内流传,从而体现出地域性的差异。 (1)民歌 藏族民歌的歌种甚多,其中有的歌种只在某些地区范围内流传。例如,“达谐”(箭歌)主要在卫藏方言区林芝地区(古代的工布地区)流传;“克加”(情茶歌[男女青年交往时的饮茶歌]),只在康方言区甘孜藏族自治州的得荣县和迪庆藏族自治州的德钦县境内的部分地区流传;“扎念谐”(扎念琴弹唱)主要流传在卫藏色彩区。在安多色彩区的甘肃省甘南自治州与青海省黄南自治州的个别地方亦有流传,但不普遍。酒宴时表演助兴的“则柔”(筵席曲)只在安多色彩区流传。 藏族传统音乐以单声部形式为多,多声部民歌属藏族传统音乐中的珍稀品种。20世纪80年代以来,才陆续在一些局部地区发现有多声部民歌流传。这些地区有安多色彩区的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黑水县(阿尔麦藏人);嘉戎色彩区的四川省雅安地区宝庆县硗碛乡(嘉戎藏人),以及卫藏色彩区的拉萨市曲水县、林周县等。这些多声部民歌歌种都只在较小的局部地区流传,而且这些地区多是位置比较偏僻,交通不便的地方,因此较晚才被音乐工作者发现。这些多声部民歌的音调与织体构成方式互不相同,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 (2)民间歌舞 藏区流传的民间歌舞的舞种较多,部分歌舞品种仅在(或主要在)部分地区流传,如卫藏色彩区的“堆谐”、“囊玛”,康色彩区的“康谐”(弦子歌舞)、热巴歌舞等。“果谐·果卓类歌舞”与“谐钦”等流传较广的歌舞品种,虽然流传地域已跨越了不同的色彩区,但流传于各地的一些同类歌舞,它们的旋律和舞蹈动作各具地域特色,互不相同。那些仅在部分地区流传的歌舞品种,虽然在历史的长河中有的已然传播到其他色彩区,产生了一定影响,例如前文曾涉及到的“堆谐”、“康谐”等,但直到今日,它们流传最为广泛的地区范围仍然十分清晰。 (3)藏戏 属于卫藏方言藏戏“阿吉拉姆”的两个剧种,白面具藏戏与蓝面具藏戏,主要流传于卫藏色彩区以及康色彩区的部分地方;安多方言藏戏(南木特)的拉卜楞藏戏与黄南藏戏两个剧种,流行于属安多色彩区的青海、甘肃、四川省的广大操安多方言的牧区、城镇。此外,还有几种流传地域较小的剧种,如昌都藏戏、德格藏戏、木雅藏戏、嘉戎藏戏、华锐藏戏等。从音乐形态着眼,以卫藏方言藏戏的音乐发展较成熟,卫藏色彩区蓝面具藏戏的唱腔音乐已经基本脱离原有的民歌形态,形成比较规范的唱腔系统,已有不少专用和共用的唱腔,并已有成套的用打击乐演奏的过场音乐,成为具有较强表现力的戏剧性音乐。(38)安多方言藏戏形成与发展过程时间较短,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唱腔音乐基本来自民间歌曲、民间歌舞和寺院的佛曲。近几十年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和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藏戏团体,对原有藏戏进行了多方面加工,吸收了包括各种民间音乐和卫藏方言藏戏的材料和元素,并进行了新的创作。总的说,安多方言藏戏的唱腔的结构形式较简单,许多唱腔音乐与舞蹈音乐仍与民歌、民间歌舞的形式相近,尚未形成规范的唱腔音乐与器乐的系统。至于其他几种地方性的小剧种,音乐多主要吸取自各地的民间音乐,具有地域性的特色,形式较简单朴素。以上各藏戏剧种,除卫藏方言藏戏由西藏传向四川康方言区,传播地域较广,安多方言藏戏在本方言区广大地域内传播之外,其他各种藏戏分别只在不同的方言土语区较小范围内流传。 (4)民间乐器 藏族的传统乐器品种数量甚多,由于分别使用于传统音乐的三大类中,界限比较分明,互不借用,因此民间音乐使用的乐器种类较少,主要有扎念、比旺、扬琴、横笛、贴琴、胡琴、鹰骨笛等。扎念主要流传于卫藏方言区各地,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阿里等地,都比较盛行,其他色彩区仅有少量流传;比旺(或称“比拥”)虽然由于民间热巴艺人和折嘎艺人的传播,流传地域较广,但在许多地区并未广泛流传于民间,其主要流传区域是康色彩区的四川巴塘、得荣,云南德钦,西藏芒康一带。独特的鹰骨笛,主要流传在安多、康色彩区的牧区。公元18世纪由内地传到西藏的扬琴、贴琴(似二胡)、胡琴(似京胡)、横笛等,虽已成为西藏的传统乐器,但过去主要流传于卫藏色彩区的拉萨、日喀则、江孜等地城镇,其后才在藏区其它更多地方流传。在卫藏色彩区的西藏林芝,民间曾经有一种独特的拨奏弦鸣乐器日木琴。此琴仅有一把,20世纪80-90年代保存在当地民间歌手龙旦家中,据说现存于拉萨。 三大音乐色彩区相异的地域性特征简要归纳如下: 1.卫藏方言区:有民间音乐音调的地区风格特色;民歌“阿谐”(打阿嘎歌)、“次加”(娱乐歌)、“达谐”(箭歌)、“扎念谐”(扎念弹唱)、曲水县与林周县多声部民歌;民间歌舞“堆谐”、“囊玛”;演唱发声方式和独特的装饰唱法“真固”;民间乐器“扎念”、贴琴、胡琴、日木琴;卫藏方言藏戏“阿吉拉姆”,包括白面具、蓝面具藏戏。 2.康色彩区:有民间音乐音调的地区风格特色;民歌“谐莫”(情卦歌)、“昌鲁”(侠盗歌)、“克加”(情茶歌);民间歌舞“康谐”(弦子歌舞);演唱发声方式和独特的装饰唱法“昂叠”;民间乐器“比旺”(牛角胡琴);康方言藏戏,包括德格藏戏、昌都藏戏、木雅藏戏。 3.安多色彩区:有民间音乐音调的地区风格特色;民歌“拉伊”(情歌)、“则柔”(筵席曲)、“扎念谐”(扎念弹唱)、黑水县多声部民歌;演唱发声方式和独特的装饰唱法“昂合”;民间乐器鹰骨笛;安多方言藏戏“南木特”,包括拉卜楞藏戏、黄南藏戏。 1.据笔者掌握材料,我国人口较多、分布地区较广的少数民族,除藏族之外,维吾尔族、蒙古族、苗族、侗族、傣族、彝族、哈尼族等,其分布于不同地区的民间音乐都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可以划分出音乐的色彩区(或音乐风格区)。分析我国少数民族音乐具有的地域性特征,探求其形成音乐色彩区的各种条件时,会发现存在着多种比较复杂的情况。其中,有些民族的情况与藏族相近,音乐色彩区的地区范围与本民族语言的方言、土语区域较为一致,音乐形态特征的形成与本民族的不同族群、部落的历史渊源、社会条件、自然条件有密切关联;但也有部分民族在民族语言上已没有明显的方言土语的差别,而音乐仍然表现出比较鲜明的地域性特征;还有一些民族,民族语言仍存在方言土语的差别,但各地传统音乐的形态特点相近似,不足以划分出音乐色彩区。现象不一,不可一概而论。事实告诉我们,研究某一民族音乐的地域性特征,需要深入地进行实地考察,广泛地收集第一手资料,经过细致的分析,方能得出比较符合客观现实的结论。 2.本文涉及的“藏彝走廊”中众多较小的藏属族群的民间音乐,是极具学术价值的研究对象,虽然过去已有个别音乐家对其中部分族群的音乐进行过实地考察,也发表过一些较有分量的学术成果,但从传播于藏彝走廊各藏属族群音乐的总体看,目前完成的工作尚远远不足。问题之一,是音乐学界尚未能对走廊区域中每个藏属族群的音乐都进行深入、全面的考察,收集必需的第一手资料;问题之二,是由于缺少第一步的全面考察与研究,因此无法对各个族群的传统音乐作横向的比较研究。以上问题也是本文的薄弱环节,但笔者年迈,已无力继续深入此项工作,热切地期望有志的青年学者关注此课题,做出新的成果。 3.本文是笔者对于藏族音乐的地域性特征与音乐色彩区所做的初步分析、归纳,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考察、研究的问题。对于本课题,笔者衷心地期望得到学界同仁,特别是藏族音乐学家的关注与批评。 ①几个藏语方言名称的含义,“卫藏”之“卫”,是藏语“中心”之意,“藏”是“河流”之意;“康”是“边地”之意;“安多”一词取自阿尼玛卿雪山和多拉让摩山名的第一个字组合而成。“安多”也含有“边地”之意。 ②参见瞿霭堂:《藏族语言和文字》,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6年版。在此书导论第4-11页,作者认为嘉戎语、木雅语、尔苏语、白马语等是不同于藏语的语言,但又是藏语的亲属语言,与藏语同属藏缅语族的藏语支。由于资料掌握不足,是否判断这些语言为不同于藏语的独立语言,尚待研究。本文作者在文中将这些藏族族群使用的,但与藏语存在某些区别,而又关系密切的语言,暂列为藏语的方言土语。 ③据中央民族大学语言学家谭克让教授介绍,西藏那曲地区与阿里地区的改则县皆属康方言区。 ④此三县方言是否确认为康方言,语言学界尚有争议。 ⑤由于上世纪50年代进行的民族识别工作存在的问题,四川的帕米藏人与云南的普米族本为同一族群,而被人为的划分为两个民族。 ⑥参见格勒《甘孜藏族自治州史话》,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23页。 ⑦近年部分学者认为东女国的位置,可能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丹巴县一带。 ⑧参见格勒《甘孜藏族自治州史话》,第42-44页。《果洛藏族自治州概况》,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3页。 ⑨参见黎宗华、李延恺《安多藏族史略》,西宁:青海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第12-13页。 ⑩黄允箴:《论北方汉族民歌色彩区的划分》,《中国音乐学》,1985年第1期,第61-68,86页。 (11)苗晶、乔建中:《论汉族民歌近似色彩区的划分》,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版。 (12)李唯白:《民族音乐文化色块论》,(全国民族音乐第三次年会发表),1984年,贵阳。 (13)王耀华:《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区划研究综述》,《音乐研究》,2003年第4期,第64-70页。 (14)周耘:《中国传统民歌艺术》,武汉:武汉出版社,2003年版。 (15)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乐论》,《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89年第4期,第23-30页。 (16)容区,指西藏农业区。 (17)(23)(25)参见翟霭堂《藏族的语言和文字》,第114-115页。 (18)关于夏尔巴人的族属,一种观点是认为夏尔巴人属藏族的支系,另一种观点认为夏尔巴人是独立的民族,或是未定族属的独立族群。 (19)关于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民间音乐的地域特色问题,1988年8月16日甘孜州歌舞团曾为笔者组织当地音乐家座谈,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参加座谈者有郑永禄、黄健康、泽多、杨富康、曲批、洛绒一西、陈月嫦、泽仁平措、陈双寿、多吉。此外,藏族作曲家阿金、汉族音乐学家杨羽健也为笔者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材料。 (20)见林堃(主编)《中华舞蹈志·四川卷》,上海: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版,第28-32页。书中除此三类卓舞之外,还列出多种在个别地方流传的卓类舞蹈,其中较有特色的是嘉绒藏人的达尔嘎(锅庄)和硗碛卓,以及白马藏人的“珠寨莎”。 (21)笔者原定“康谐”亚色彩区包括巴塘、芒康、德钦等3县,觉嘎博士建议增加得荣县,共为4县。 (22)藏彝走廊,是社会学家费孝通于1978年提出的历史——民族区域学术概念,它是指川、滇、藏边境横断山脉、六江流域由北至南的广大走廊地带。这一地区在藏族与彝族聚居区之间,北连甘青黄土高原,南接云贵高原,是藏缅语族诸民族迁移、交流的地带,分布了众多藏语支与彝语支的民族。40多年来,我国民族学、人类学、民族史学、宗教学、语言学诸多学科的学者,已对藏彝走廊地带进行了大量考察研究工作。 (24)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西三县,是夏河、玛曲、碌曲3个县份,三县皆属安多方言区。州首府是“合作”,原为合作镇,现升格为合作市。 (26)此情况是笔者1988年在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巴塘、理塘等地采访所得。 (27)此处所指的乐种,是广义的概念,指各类传统音乐(民间音乐、宗教音乐、宫廷音乐)类别层次之下所包含的各种体裁的音乐类别,并非指狭义的器乐乐种。 (28)情卦歌,藏语称“谐莫”,是青年男女游戏娱乐时演唱的一种带有卜卦性质的歌曲。 (29)以上所列在不同地区流传的“歌种”,仅指名称相同,并不指各自的音乐特点。各色彩区及亚色彩区流传的一些相同的歌种,虽然名称相同,例如山歌、酒歌,但音乐特点可能相近也可能区别较大,甚至音阶调式互不相同。 (30)以上所列《格桑热悟拉》《央金道道》,起初是流传于四川巴塘的酒歌,后来也在西藏等地流传。《年轻的朋友》是流传于西藏日喀则等地的酒歌,也在四川康区甘孜、巴塘等地流传。 (31)参见田联韬《藏族巴塘弦子音乐考察研究》,《中国音乐》2012年第1期,第40-47页。 (32)(34)参见田联韬《西藏堆谐在四川康区的传播与演变》,《西藏艺术研究》2012年第2期,第7-11页。 (33)关于藏戏剧种分类,参见田联韬《藏戏剧种分类研究》,《歌海》2012年第2期,第21-24页。 (35)参见银卓玛《藏族“拉伊”特色唱法“昂合”的研究》,载《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第67-73页。 (36)参见嘉雍群培《论藏族康巴山歌中的“昂叠”》,载《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7年第3期,第33-36页。 (37)详见田联韬《藏族传统音乐形态分析研究(三)》,《西藏艺术研究》2013年第3期,第14-16页。 (38)白面具藏戏与蓝面具藏戏的特点相近,但唱腔音乐较蓝面具藏戏简单,剧目也较少。藏族音乐的地域特征与音乐色彩区研究_藏族论文
藏族音乐的地域特征与音乐色彩区研究_藏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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