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科德育模式的基本特征_道德教育论文

论学科德育模式的基本特征_道德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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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国家普遍经历了无疑是其几千年教育发展史上一次最重要的教育变革。尽管那场教育变革在欧洲被称为“新教育”,在美国被称为“进步教育”,但无论在欧洲,还是在美国,教育改革家们所致力于改革的都是历史上长期延续下来的旧的、“传统的”道德教育。这种旧的、“传统的”、“教师中心论”的道德教育,在经历了近百年的改革与改造之后,逐渐被崭新的、科学的教育模式所替代。但这种教育模式在人们的教育观念上的影响是深刻的,以至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里,我国不少的德育工作者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要么把学生当作道德知识的受纳器,要么把学生看作是可以驯养训练的小动物。在道德教育方法上,有的单纯强调道德知识的灌输,有的则过分强调道德行为的训练,并由此形成了“说教式”和“管教式”两种僵化的道德教育模式。

学校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将社会的道德要求转化为学生的内在德性,把学生培育和造就成为未来社会道德生活的主体。这是在师生互动交往过程中通过“主体——客体——主体”的转化过程实现的,在这个转化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结成“主体——主体”的关系模式,即一种主体际师生关系。这种师生关系模式,承认教师和学生都是具有主体性的人这一基本前提,确认教师和学生在道德教育过程中的主体身份与地位,揭示了道德教育过程是教师与学生教育性交往活动过程,是主体(教师)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学生)化的运动过程的实质。师生关系模式是道德教育模式建构的基础。学校道德教育过程中主体际师生关系的揭示,将以巨大的力量直接推动学校道德教育模式的改革。

新世纪的征程已经开始,我们又面临着一次教育改革的历史性选择。21世纪的学校道德教育,应该是一种怎样的模式呢?笔者认为,这种道德教育模式应该是:以建立师生互动关系为基础,以培养学生道德主体性为目标,以培育和优化学生道德接受机制为核心,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积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促进学生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全面、和谐发展的主体道德教育模式。

一、主体道德教育模式是以师生互动为基础的教育模式

学生的品德既不是神定的、主观自生的,也不是先天遗传的、后天环境机械决定的,而是在积极的活动和交往中,在形成社会实际关系中形成的。学校道德教育过程,正是使学生在与人交往中,在形成社会关系中,在接触所要传递的社会思想道德的某种物化形式(指教育工具或教育手段)的活动中,接收到教育者传递的社会思想道德,并通过品德内部矛盾运动而形成品德。60年代后期,前苏联心理学界在活动与交往学说方面出现了几种重要的理论,列昂节夫的“活动——个性理论”是其中最具影响的理论之一。他认为活动是意识和个性的决定因素,也是品德发展的基础。游戏、学习、社会公益劳动、交往等都是促进内外交流的基础。实际上,活动和交往不仅是学生品德形成的基础,也是学生品德得以表现和检验的场所,所以我们把组织学生活动和交往看作是学校道德教育过程的基础。

在学生的活动与交往关系中,师生关系是一种极其重要的具有特殊作用的关系。道德教育过程中的师生活动与交往,是一种教育性活动与交往,它是按照教育目标要求组织起来,在教育者(这里的教育者不只是指参与具体活动的教师)指导下进行的。因此是组织严密、目的明确、计划性强、富有影响的活动与交往方式,他不仅是使道德教育得以实现的重要形式,而且能够按照社会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要求,对道德教育过程的发展方向起到规范和保证作用。“活动——动机理论”创立者、前苏联心理学家包诺维奇认为,需要与活动对象结合是人的动机,主导动机和非主导动机构成动力系统,推动儿童与青少年行动。动机分为两类,第一类来自活动本身,可对主体发生直接作用;第二类动机源于主体生活的社会环境。根据这一理论,师生间的教育性活动与交往对于激发学生的内在动机,调动学生接受教育的积极性,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师生关系在道德教育过程中的重要性,同时还在于教师在活动与交往中表现出来的人格影响,如他的思想、情感、态度、意志、性格等,对学生都有着榜样示范作用。因此,在活动和交往中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是主体道德教育模式运行的基础。

作为主体道德教育模式运行基础的师生关系,应当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1.平等性。在学校道德教育过程中的师生是完全平等的。这种平等性首先在人格尊严方面,教师与学生都是具有独立自主、主观能动性的主体人。在道德教育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不应该是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2.目的性。道德教育过程中的师生关系是必然的、不容师生选择的关系。这种关系以一定的法律原则为依据,在教育的原则指导下组织、建立和发展,并体现和符合道德教育的目的和社会的要求。

3.互动性。道德教育过程中的师生关系,是在道德教育这一特定实践活动中,两个具有平等地位的主体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互动的。双向互动的关系体现了师生关系的平等性,也是师生关系的目的性的保证。

二、主体道德教育模式是以主体性原则为基本原则的教育模式

主体性原则,是主体道德教育模式的基本原则。所谓主体性原则,就是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主体性,从而培育和造就学生主体性的普遍要求。它包括这样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尊重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二是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并始终把培养学生的道德主体性作为道德教育的核心任务和目标。

教师是学校道德教育的主体,在教育中要发挥主导作用,这是已经为大家所接受了的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也比较容易做到。坚持主体性原则,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上。我们主张的道德教育,是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双边双向交流活动,学生的主体地位不是人为赋予的,更不是教育者恩赐的,而是教育本身的特点和规律所决定的,因此学生的主体地位是不容怀疑的。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就是要求教师认识和承认这一点,以平等的态度看待学生、对待学生,以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作为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目的。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还必须落实到激发学生的主体性和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上。学生是主体,但学生是发展中的主体,尚需培养和造就;学生身上蕴涵着一定的主体性,但这还有待教师的合理激发。所以,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不是放任不管,而是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正确引导,有效地利用与保护。尊重学生的地位还要求把学生道德主体性的培养作为教育的重要任务,帮助学生建立起良好的内心道德环境,提高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的能力,保证学生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全面而和谐地发展。

坚持主体性原则,培养学生的道德主体性,必须探索和开拓新的道德教育途径,改进和试验新的道德教育方法。改革的思路应该是,变单向灌输为双向交流,变强调权力影响为注重非权力影响与人格渗透,变重视结论灌输为注重过程的训练,变封闭教育为开放育德。根据改革开放以来学校道德教育的经验和当代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与规律,主体道德教育模式更多地主张运用互动式、体验式、渗透式和咨询式的教育方法,加强道德教育的实践环节,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激发学生接受教育影响的内在需要和动机,有针对性地解决他们的日常社会生活和道德修养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保证道德教育的有效性。

三、主体道德教育模式是以培养学生的道德能力为目的的教育模式

主体道德教育模式主张学生是教育这种对象化活动的主体,并不是说学生已经发展完善了,相反,它说明学生是发展的主体,是主体性需要不断培养和增强的主体。因此,主体道德教育模式强调以培养学生的道德能力为目的,着力增强学生在道德生活中的主体性,使其成为时代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能动的倡导者、创造者和自觉的遵从者。

所谓道德能力,通常指足以使人成功地完成某种道德活动的心理特征(认知、比较和判断、动作及反应速度等)。通俗地说,就是人们完成一定道德活动的本领。道德能力包括道德判断能力、道德推理能力、道德实践能力等。学生只有具备了很高的道德认知能力、道德选择和道德行为能力,才能适应未来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变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主体道德教育模式坚持强调把受教育者作为道德教育的主体,主张把培养受教育者的道德能力作为道德教育的目的,帮助受教育者确立起在社会道德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主张今天的道德教育,必须克服传统道德教育只注重道德观念的灌输而疏于道德能力的培养的弊端,把道德能力的培养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以使学生以道德上能够自主地适应日新月异的变化,而不致于离开了教育者的具体指导就不能作出正确的道德判断、道德推理,陷入道德的“本本主义”。

生理学和心理学、社会学的研究都表明学生是发展着的主体,主体性由弱到强。学生在教育过程中担当起主体这个角色,有一个从不自觉到自觉的发展过程。这主要是因为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阶段,随着年龄的增长,特别是通过高校教育活动,他们的认知能力会得到快速增长,情感体验和情感控制能力也将逐步加强,不成熟的、不完全的、开始甚至是很微弱的主体性获得了培育和发展,即学生的能动性、创造性和自主性在不断提高,学生的主体地位会变得越来越突出。教育的本质是人类文化的传承。按照文化传承的理论,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大众传播媒介全方位、全天候的干预,家庭教育、高校教育方式方法的改进,同辈群体日益增加的影响,都使当代青少年主体性发展的速度明显加快。学校道德教育过程,实际上是学生主体作用日渐增强的过程。

在新的世纪,国内外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传统的封闭的道德模式难以与社会因素对学生多渠道、高频率的复杂影响相适应。因此,学校道德教育的着眼点应切实放在学生适应未来社会道德生活所需道德能力的培养与发展上,放在将传授知识和发展能力、外部塑造和发挥内在潜力的有机结合上。将道德能力培养作为道德教育的目的,应当从教育思想的变革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从而对现行道德教育过程的目标、结构、内容、形式、方法、途径等进行一次系统的调整与改进。如加强学生的角色教育,让学生通过在学校中的角色扮演训练认识到特定社会角色的特定道德要求,设身处地地体验自己的未来角色,按照社会需要、个人专业、兴趣、爱好和才能理解角色规范,在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中掌握和形成扮演角色所需要的道德知识和道德能力。

四、主体道德教育模式是以培育和优化学生道德接受机制为核心的教育模式

道德教育过程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过程,主体客体化反映道德教育的要求,决定道德教育的水平,但整个道德教育的效果最终要通过客体主体化的成效来体现。当学校道德教育的地位已经确立,道德教育主体客体化的各项条件基本具备的情况下,客体主体化就成为道德教育的决定性因素,道德教育效果的个体差异就是客体主体化的程度不同所致。作为客体的道德教育内容,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被转化到主体的道德品质结构中去,一定取决于某种作用机制。这种机制就是“接受”,正是有了道德接受机制这个中介才使得反映客观社会道德关系、道德要求的社会道德准则、规范能为学生所认识与理解、吸纳与接受,而这些规范、准则也只有在被作为道德行为主体的学生接受后才能真正地转化为道德品质,实现“他律”向“自律”转化。

传统的道德教育模式,是社会适应性占主导的模式,比较多地考虑的是社会对学生的道德要求,比较多地研究教育内容和教育的方式方法即主体客体化的有关问题,而忽视了学生的接受心理、接受能力及已有的思想品德状况,因而缺乏针对性,难以收到理想的效果。主体道德教育模式,充分考虑社会要求与学生自身需要的结合,在保证道德教育的社会适应性的同时,更加重视道德教育的个体适应性,更多地关注和研究学生道德接受活动的机理与效果。因此,培育和优化学生道德接受机制,是主体道德教育模式的核心内容与特色,反映了道德教育观念的重大转变。

什么是接受呢?有学者认为,“接受,是关于思想文化客体及其体认者相互关系的范畴。它标志的是人们对以语言象征符号表征出来的思想文化客体信息的择取、解释、理解和整合,以及运用的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也有人认为:“所谓接受,是指主体在外界环境影响下,尤其是在教育的控制下,选择和摄取思想教育信息的一种能动活动。”主体道德教育模式所说的“接受”,指的是受教育者和教育者及其所传递的道德教育信息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既是一种认识关系,也是一种实践关系和价值关系;同时也是指受教育者选择、摄取、理解、整合道德教育信息的过程。

道德接受活动主要与接受动力、目标及维持条件有关。一般认为,道德接受活动是由主体道德需要为核心的内在动力系统和社会道德需要为核心的外在动力系统有机结合,共同推进的;道德接受活动的目标与方向则由主体的道德价值为核心的内在导向系统和以社会主导的价值导向为核心的外在导向系统有机结合,共同确定;道德接受活动还要通过以主体良心为核心的内在保证系统和以社会道德教育、社会道德评价为核心的外在保证系统的有机结合,来共同实施对道德接受活动的督促与保证。因此,道德接受机制包括三个重要方面:即动力机制、目标机制、保证机制,三者在结构上、功能上都是相互联系的,他们有机地构成一个整体,协调地发挥作用。

总之,主体道德教育模式强调注意学生主体性的培养和心理状态的调适,强调培育和优化学生内在的道德接受机制,提高学生的道德接受能力及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也就是说,在“授之以鱼”还是“授之以渔”的问题上,主体道德教育模式毫无疑问地坚持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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