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信息供需状况及其功能扩展:634个样本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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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对称将会给以农民为代表的低收入者带来损失[1][2][3],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农民信息利用程度成为目前我国农村信息化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市场信息在提高农民收入和发展农产品市场方面的重要作用。2005-2008年连续四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强调要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并推出了一系列农业信息化项目,如“村村通”工程、“农信通”项目以及近期农业部与《农民日报》合作所推出的“农民手机报”等。在各种信息化进程的影响下,我国农民的信息利用现状是怎样的?随着手机的普及和互联网的利用,我国农民的农业信息获取渠道和方式究竟产生了怎样的变化,各种信息渠道的使用效果如何?这些问题的解答对未来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从当前国内研究情况来看,关于农业信息化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宏观方面的政策剖析与评论[4][5],较少有研究从微观角度来对农村的信息利用现状进行分析。然而,从国外的研究现状来看,随着手机作为一种便捷而廉价的信息沟通手段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低收入人群使用,信息沟通技术与发展之间的相关研究也成为近年来经济学研究的一个新热点,大量文献都在发掘手机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和减少贫困所具有的潜在价值(Jensen,2009)。手机最初的使用仅限于富裕的、城市的、受教育程度高的人群,然而现在已经被世界上最贫穷的一些国家的低收入者所使用(Aker & Mbiti,2010)。以手机为代表的信息沟通技术与微观经济发展之间的作用关系则是当前研究的重点(Jensen,2007; Aker,2008; Megumi Muto & Takashi Yamano,2008; Francis Andrianarison,2009)。从当前的研究来看,国内这一领域的相关研究较少,而国外研究已经较为深入和广泛。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印度、非洲国家和拉丁美洲等国家和地区的研究。

根据Aker(2011)的划分,现有的农业信息的供给模式大致分为4种:私人物品、俱乐部物品、公共池塘资源、公共物品。私人物品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俱乐部物品的特征是对外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公共池塘资源就是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物品,是一种人们共同使用整个资源系统但分别享用资源单位的公共资源。公共物品是指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不能依靠市场力量实现有效配置的产品。

当前我国农民信息获取的可能的渠道较多,如手机、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亲戚朋友、合作社以及村委会。另外,海南省还成立了乡镇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并大力推广农信通等手机信息服务。因此,海南农民的农业信息获取渠道,也可以划分为四种模式。手机农信通的信息供给因为是一种手机付费产品,可以划归为私人物品;合作社和村委会的信息提供由于具有一定的排他性,但却对于内部成员具有非排他性,因此可以划归为俱乐部物品;而海南省特有的乡镇农业科技110服务站的信息供给则可以划归为公共池塘资源;电视广播中的农业信息供给则可以划分为公共物品。根据这个划分,对当前我国海南农民的信息利用现状进行分析,对比不同模式的信息供给效率,同时探讨各种信息渠道所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国未来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提出建议。

一、调查方法和样本结构

(一)调研地的选择

选择海南省作为研究对象,一方面是因为海南省是农业省,海南农业信息化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走在我国前列。另一方面海南划岛为省,少数民族较多,具有一定的封闭特点,当地农民出岛务工的较少,信息渠道相对闭塞。在这种情况下,信息对于其生产销售可能更为关键和重要。另外,大农户和小农户的信息渠道可能有本质的不同(Surabhi Mittal et al,2010),大农户社会资本多,社会资本在很大程度上就改善了大农户的信息不对称状况,从而使得大农户并不需要借助于太多的其他信息渠道,如农信通、电视、网络等;而小农户社会资本少,更需要借助各种信息渠道来减小其信息不对称状况。我国农民以小农户为主,分析小农户的信息利用状况,以及各种信息渠道对小农户信息利用的影响则更具有代表性。因此,这里的调研活动在海南省展开,调研对象回避了“大农户”,主要针对“小农户”。

(二)调查方法

2011年7月,课题组在海南省澄迈县与儋州市开展入户调研,此次调研共获得634份农户问卷。其中澄迈县获得调查问卷251份,儋州市获得调查问卷383份。在调研过程中,按照分层抽样的方法,采取一对一的入户访谈,访谈的过程尽量减少其他人的干扰,尽量做到答案真实可信。

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尽管海南省农信通服务于2009年1月已经正式启动,以海口为试点开始运营。但经过两年的努力,农信通也并未覆盖全岛,即便是作为首批试点的澄迈县,其大部分地区农民也是从2010年才开始使用农信通业务。同时,目前海南省仍有不少地区2011年才开通农信通服务,也有不少地区依然没有开通农信通服务。

(三)样本结构

表1(下页)显示了634份调查样本的家庭基本情况。从调查结果来看,被访者以男性为主,平均年龄为45岁,平均受教育程度低于8年,这说明大部分农户均没能达到初中水平。2010年家庭的年收入平均约为31639元,家庭年支出约为30547元,基本达到收支平衡。

表2(下页)对样本的家庭手机拥有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从表2可以看出,只有极少数家庭所有成员都没有手机,66.72%的被调查家庭均有50%以上的家庭劳动力拥有手机,24.92%的家庭几乎所有家庭劳动力均在使用手机。由此可见,手机在海南地区已经基本普及。

二、我国农民的信息利用态势

(一)农民在不同生产阶段的信息利用情况

农户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的信息需求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品种选购决策环节,二是种养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三是种养过程中的农资选购信息,四是销售前的销售价格信息,五是销售时的销售渠道信息。具体情况,如表3所示。

Surabhi Mittal、Sanjay Gandhi & Gaurav Tripathi(2009)在印度NSS2005的调研报告结果表明,在印度农户常见的信息来源中,最主要的信息来源仍旧是“其他农户”,占总体农户的16.7%,另外有13.1%的印度农户通过经销商了解相关信息,13.0%的农户通过广播了解农业信息,9.3%的农户通过电视了解农业信息,7.0%的农民通过报纸了解农业信息,5.7%的农民通过农业推广工作者了解相关信息。因此,对于农民而言,新型的信息沟通技术虽然已经逐渐起到作用,但仍旧不是主流,“干中学”与“Learning by others”仍是主要的信息交流方式。

根据此次调研的634份问卷调查结果,从表4(下页)可以看出,我国农户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还是通过与其他农户交流,其次是通过各类经销商获得相关信息,经销商在农民生产销售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两点均与印度有所类似。

从电视广播的信息供给情况来看,海南农民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农业信息仍非常少,最多不过3.63%的被访者通过电视广播获取相关信息。然而印度的电视广播媒体在农业信息传递过程中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重要程度虽然不及“其他农户”和“经销商”,但是差距并不大。而我国农民的信息供给渠道绝大部分是来自于“其他农户”和“经销商”,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以及网络、手机信息等在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中几乎可以说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同样是发展中国家,印度的农业信息服务能够更为深入和广泛的在农村地区起到作用,相比之下,我国的农业信息体系建设虽然一直在做,但却不够有效,不够有用。例如海南省的农业科技110,其在品种选择、技术服务提供、农资信息方面起到了一些作用,但通过农业科技110服务站获取相关信息的农户却不足总样本量的30%。我国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信息搜寻仍处于“初级阶段”,主要依靠其他农户和经销商。政府的农业推广体系未起到应有的作用,政府开展的一系列农业信息供给项目也没有体现出应有的效果,就连较普遍的农业电视也不能够为农民提供切实有用的信息。我国海南农民处于“信息贫困”阶段。

从品种信息来源来看,农信通作为农户及时便捷的信息来源,在品种信息方面并没有提供很大帮助。绝大多数农户的品种信息来源于其他农户,来源于在劳动过程中的学习。其次,120位农户通过海南省所特有的农业科技110服务站来获取品种信息,129位农户通过种子农药经销商获得相关的品种信息。由此可见,现代化的信息沟通技术如农信通、网络、电视、广播等均未能在品种信息服务方面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农民的品种信息来源仍依赖于传统的信息传递模式。

从技术信息来源来看,大部分农户的技术信息和知识来自于其他农户,海南省农业科技110也显然是当地农业技术信息的主要提供者,164位农民的技术信息来源于农业科技110服务站。村委会、经销商也在其中起到了一定作用,现代化的信息沟通技术在技术信息提供方面几乎没有带来帮助。

从农资信息来源来看,在农资购买的过程中,221位农户的农资信息主要来源于其他农户,农户之间会互相交流信息。171位农户的农资信息主要来源于农资经销商,即卖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另有159位农户的农资信息主要来自于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因为在海南省大部分农业科技110服务站是与农资经销店合为一体的。而同样,现代化的信息供给方式并未在农资选择上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帮助。村委会也没有在相关方面提供足够的信息。

从销售渠道信来源息来看,目前,大部分农民的销售渠道信息来源于其他农户,占总样本量的55.05%;另有31.55%的农户其销售渠道的信息来源则来自于中间商。这两部分形成了农户最重要的销售渠道。合作社或村委会也为销售渠道信息的供给提供了一些帮助,但较微小,现代化的信息沟通手段网络、农信通、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则几乎没有起到信息供给作用。

从销售价格信息来源来看,主要信息来源依然是其他农户和中间商,价格信息主要来源于其他农户的占总样本的51.58%,来源于瓜菜经销商的占32.81%。品种信息、技术信息、农资信息、销售渠道信息农信通这种信息沟通技术未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可能是因为农信通业务当前并没有对这几方面的信息进行较好的整合与处理。但是,农户的农产品价格信息来源中,农信通的比例虽然比之前的几类信息高,但却仅占实验组的6.77%,占总样本量的2.68%。村委会或合作社在价格信息提供方面也起到较小的作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则几乎未能起到作用。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在价格信息的提供方面也体现出弱势。

(二)农民对几类主要的信息渠道的评价

从农户对几类主要的信息渠道的评价来看,农业电视广播的信息帮助作用最大,其次为农业科技110(见表5)。农信通热线作用很小,农信通作用稍强一些,但也不是很大,农业信息网站作用最小。根据调研数据,农信通热线平均分:1.97;农信通短信平均分:2.78;农业科技110﹕2.37;农业电视广播:3.07;农业信息网站:1.65。

大部分农户认为农信通热线、农业信息类网站都几乎没有什么作用。在使用农信通的用户中,67.73%的农户认为农信通热线用处不大,其中54.58%的农户认为农信通热线没用;69.23%的农户则认为农业信息类网站用处不大,其中52.99%的农户认为农业信息类网站没什么用;而农信通短信则有一定的信息帮助作用,29.49%的农户认为农信通还是有一定的用处的,但作用不是特别大;仅有5.98%的农户认为农信通的信息非常有用。相对而言,电视广播类媒体的信息传导作用则较强,总体样本43.06%的农户认为电视广播类媒体的信息帮助较大,20.50%的农民认为电视广播的农业信息作用非常大。海南省特有的农业科技110因为其在农药化肥选购和种养技术咨询方面的信息提供对农户获取信息起到了较大的帮助作用,28.55%的农户均认为海南农业科技110能够起到较大的作用,10.41%的农户认为这种作用非常大。

由此可见,虽然农民迫切希望得到农业信息,虽然国家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提供这些农业信息,如农信通和农业信息网站,但实际上这些手段所提供的信息在农民看来帮助都不大,而那些传统的信息交流手段,如看电视和去经销店(海南农业科技110常与化肥农药经销店绑定)询问,才是获得信息的重要渠道。然而,尽管如此,看电视和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在品种、销售渠道、化肥农药选购等方面所能起到的作用也都有限,更多的则是通过农户之间互相的交流来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

三、不同的农业信息供给模式及其效果

(一)私人物品信息供给模式:手机和农信通

1.手机信息使用的现状、特点及问题

第一,购买手机的原因:主要是为了增强与家人联系。在问卷设计中,将购买手机的原因分为5类,一是同群效应的影响,看到周围人买了被调查者也买了;二是买手机为了及时了解农产品市场信息;三是买手机为了与家人增强联系;四是为了找临时工作才购买的手机;五是因为工作过程中需要经常联系所以买了手机。从调研数据来看,绝大多数被访者购买手机的主要原因还是增强与家人联系,占被访者的70.44%。只有1.66%的被访者购买手机是同群效应的影响结果,但影响并不显著,因为对于农民来说,购买手机的费用与每个月的手机费都不是小数目,因此,购买手机在农村里还是一种谨慎的消费行为,大多数农民都需要考虑手机的真正使用价值。

另外,大多数农民在购买手机时仅考虑了手机对生活联系所带来的种种便利,而没有考虑到手机对市场信息的供给功能,对于手机的信息供给功能缺乏了解。仅有6.35%的被访者购买手机是为了解农产品市场信息;仅有8.01%的被访者是因为找临时工作才买手机;13.54%的被访者是因为工作过程中需要手机才购买手机,这些人大多数是村干部。

第二,手机使用强度:农忙季节手机使用强度更大,手机信息供给功能凸显。通过手机的月平均费用和农忙时节月平均费用两个变量来研究手机的使用强度和手机的市场信息提供能力。调研发现,实验组月平均手机费用为63.01元,控制组月平均手机费为63.01元,两个组无差别。然而,对比农忙季节月平均手机费则可以看出,实验组农忙季节月平均手机费为87.08元,而控制组为78.26元,相差较大,且都高于平均月手机费。农忙季节手机费用明显高于平时,这也能够从一个侧面证明无论农民自己是否感受到这种信息供给功能,在农忙季节农民手机使用更多,手机在提供农产品信息方面已经起到一些作用。

其中,总样本中月平均手机费用与农忙季节手机费用一样的有189位被访者,占总样本量的30.83%;回答农忙季节手机费用小于平时的有12位,占总样本量的1.96%;而农忙季节手机费用明显高于平时的有412位农户,占总样本量的67.21%。不能否认,对于种植面积较小且并不以农业生产作为其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户,确实较少关心农作物生产和销售的具体情况,因此其手机月平均费用常年保持一个恒定的水平。也有极个别的农户因为手机主要是农闲时与家人朋友联系,因此农忙季节这种联系减少其手机费用也随之减少,因而出现农忙时手机费用反倒低于平日的情况。但是,有67.21%的农户农忙时节手机费用远高于平时,这就说明,对于绝大多数农民而言,农忙季节手机的使用强度更大,手机能够为其生产销售起到一定的信息沟通作用。

第三,手机短信服务的进入障碍:绝大多数农户不会发送短信,手机短信服务存在一定的进入障碍。总体看来,农户的手机短信使用情况并不理想。在问及是否会读取短信时,绝大多数农户都表示会看短信。然而是否会发送短信,大部分农户则表示自己并不会。有405位农户不会发短信,占总样本量的63.85%;73位农户偶尔发短信,占总样本量的24.76%;只有63位农户经常发短信,仅占样本量的9.95%。因此,由于手机短信服务对于使用者的手机使用能力、识字能力以及阅读能力均有较高要求,所以从短信使用来看,这种进入障碍严重影响着农信通等信息服务的效果。

第四,手机的农业信息提供情况:大多数农民认为手机能够在联系销售渠道、了解市场价格方面起到相应的作用。总样本中有347位农户认为手机所带来的好处主要能够帮助联系销售渠道,了解市场价格,占总样本量的54.73%;有45位农户认为手机所带来的好处主要在于了解品种信息,改善种植结构,占总样本量的7.10%;26位农户认为手机能够帮助提升种植技术,占总样本量的4.10%;138位农户认为手机对农业生产的主要作用在于能够使农民及时了解天气情况减少受灾程度,占总样本量的21.77%。另外,有57位农户认为手机并不能为农业生产提供帮助和好处,占总样本量的8.99%(见表6)。

第五,手机影响农产品销售的主要途径:农户之间的交流以及与中间商的交流仍是主要影响渠道,但是部分农信通用户认为农信通已经成为影响其农产品销售的主要途径。从调研结果来看,手机影响农产品销售的主要渠道仍旧是通过农户之间的电话交流以及农户与中间商贩的电话交流。而海南省科技厅开展的农业科技110销售热线服务则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总样本中仅有14位农户表明农业科技110热线在农产品销售方面起到了作用;政府部门的农业技术推广站在销售方面也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仅有35位被访者认为通过与政府技术推广员电话沟通来获得销售信息,占总样本量的5.52%(见表7)。另外,在总样本中,有15位被访者认为手机不能对其销售农产品起到帮助作用,认为在销售农产品时直接拉向市场,价格合适就卖,不合适就不卖,实在没有买家就自认倒霉,并不采取什么措施来获取销售信息,也并不认为手机能够提供可靠的信息。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认为手机并不能影响农产品销售的被访者均属于没有大力推广农信通服务的地区,而大力推广农信通的地区的所有被访者均认为手机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影响其农产品销售。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在农信通推广力度大、使用人数多的地区,农民更能认识到信息沟通技术在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方面的重要性,这种认知的形成,是否是因为农信通的使用增强了其对信息的认知,还有待进一步检验。

不过,总体而言,从手机的农业信息提供情况数据分析来看,绝大多数农户已经能够意识到手机对农业生产所带来的好处,但由于没有其他的信息获取渠道(如农信通等信息服务),农户只能通过与中间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以及农民之间的信息交流来获得有用的生产销售信息。

2.农信通使用的现状、特点及问题

第一,开通农信通的原因:绝大多数农户希望了解市场价格。从使用农信通的原因来看,可以分为6类,一是因为周围人都开通了自己也开通,二是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市场价格,三是为及时了解农业气象信息,四是为学习农业新技术,五是为了解新品种,六是政府统一推广。从调研数据来看,98位农户开通农信通的原因是了解市场价格,占总体的39.04%;其次是88位农户为了解农业天气情况而开通了农信通,占总体的35.06%;另有13.55%的农户因为其他农户开通了农信通自己也开通了;22.71%的农户则是政府统一推行而开通了农信通;极个别农户开通农信通的原因是了解品种信息、增进生产技术等。

由此可见,目前农信通业务在推广过程中,信息渠道较窄,仅限于通报市场价格与天气变化情况,很少能够涉及农户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农户也并不期望能够从农信通所提供的信息中获得更多的农业技术及品种信息,而是希望能够及时提供价格信息与气候变化信息。

第二,手机农业信息服务开通意愿:未开通的农民主要是因为根本不知道这项服务而没有开通,农民普遍具有较高的支付意愿。当问及未开通此类服务农民的原因时,其中21.75%的农民认为这种农业信息短信大多没有用处;12.34%的农民认为这类信息要收费故而不愿意开通;37.34%的农民是因为不知道有这回事,不知道怎么开通;24.35%的农民因为不会使用短信功能,不会收看短信所以没有开通;另外有4.22%的农民认为没有必要开通,开通太麻烦。因此可以看出,大部分农民是因为对这种手机农业信息服务不了解,所以没有开通,而且也是因为有些地区暂时还没有这一的服务所以也没有开通。根据调查结果,有126位农民认为如果不收费就愿意开通,占总样本量的34.81%。总体样本的平均支付意愿为4.23。其中愿意支付的服务费最高的为150元,愿意支付10元以上的有13人,愿意支付5~10元的有42人,愿意支付0~5元的为181人。

因此可见,农民对于农业信息具有较强的需求。尽管不少农民希望能够获得免费的信息服务,但大部分农户还是愿意为此付费,并且其平均支付意愿显著高于已经开通农信通服务的农民的信息费用支出。

第三,手机影响农产品销售的主要途径:农户之间的交流以及与中间商的交流仍是主要影响渠道,但是部分农信通用户认为农信通已经成为影响其农产品销售的主要途径。在问卷设计中,单独设置了关于手机对农产品销售方面影响的问题。调研结果表明,手机影响农产品销售的主要渠道仍旧是通过农户之间的电话交流以及农户与中间商贩的电话交流。澄迈县调查样本中,认为农信通信息服务能够影响其农产品销售的仅占17.93%。对于手机是否有助于其销售这一问题,已经开通农信通的澄迈县农民100%认为手机有用,而未开通农信通的儋州市农民则有部分认为手机没有什么作用(见表8)。总体而言,绝大多数农户已经能够意识到手机对农业生产所带来的好处,但由于没有其他的信息获取渠道(如农信通等信息服务),农户只能通过与中间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以及农民之间的信息交流来获得有用的生产销售方面的信息。

第四,目前农信通服务所存在的问题信息供给不及时、不定期,信息供给量过少不能满足需求,信息针对性不强信息供求无法良好对接。从调研结果(见表9)来看,目前农信通所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信息不能及时更新,信息量较少,以及信息针对性不强这三个方面。

尽管移动公司表示农信通短信发送频率固定,但是从农户反馈的情况来看,农业价格短信每周3~4条,而不是所说的每天一条。三农新闻、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内容更是“偶尔才会发生的情况”。同时,农信通短信往往只有短短的20个字,短信的信息量少,无法满足农户对于农产品市场信息和农业生产技术信息的需求。而且澄迈的农信通信息往往根据农业生产的大类进行划分,分为渔业信息、瓜菜信息、水果信息、橡胶信息等;而具体到某一个农户,其种植的产品往往是大类中的某一种或某几种。这就使得信息供给与需求不能很好地对接,使得农信通所能起到的效果大打折扣。

(二)俱乐部物品模式的信息供给:合作社与村委会

截至2009年底,海南省注册成立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342家,入社社员4.8万多人,带动全省农户约25万户,社员户数和带动农户数占全省110万农户总数的26.5%。此次海南省调研共对35个村进行了调查,其中有13个村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问卷主要是针对村干部的问卷访谈,在此处涉及了两个问题:一是有合作社的村里,合作社具体能够为农民提供哪些信息服务?二是村委会又能够为农户提供哪些信息服务?整理问卷结果如表10所示。

从表10中可以看出,合作社信息供给能力较村委会差,其中有5个合作社既不提供技术信息也不提供价格和销售渠道的信息,大部分村委会会提供气象信息、病虫害防治信息和技术信息等。据了解,病虫害防治与技术信息主要是通过组织农民培训来进行传达;而价格与品种方面的信息超过一半的村委会都认为他们有所提供,但相对气象信息等而言并不算普遍。

从当前情况来看,农民依靠村委会和合作社提供农业生产以及农产品市场相关信息基本上不太可行,信息俱乐部物品在我国仍处于一个近乎于瘫痪的境地。大部分村委会将其工作的重点放在行政事务上,没有能力更多从服务农民的角度来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合作社则大多数有名无实,仅依靠几位发起人支撑合作社的运作显然也是不行的。调研中了解到,合作社普遍缺少硬件设施和流动资金,社员缺乏参与动力。

(三)公共池塘物品模式的信息供给:海南农业科技110服务站

农业科技110服务站是海南省科技厅近年来推出的一项惠农信息服务。通过对海南省政府部门的访谈了解到,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对农民的生产和销售均起到了较大的帮助作用。然而,根据634份调查问卷数据结果显示,拨打过农业科技110热线的农户很少,仅有32人,占总样本量的5.05%;仅有12人认为农业科技110服务站的各项服务没有什么问题,表示满意,占总样本量的1.89%。

根据调研结果可以看出,农业科技110服务在提供农业技术信息以及农产品销售信息方面未能起到太大的作用,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许多农民并不知道有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占总样本量的23.19%。二是从表11来看,大部分农民(占总样本量的29.02%)认为海南的农业科技110服务站以卖化肥农药作为主业,不提供相应的生产销售服务是其最大的问题。有14.51%的农民认为农业科技110服务站的问题在于服务站离村里太远,并不方便前去咨询,因此基本不去服务站。

然而,不仅是海南,也不仅仅是中国,根据Anderson & Feder(2007)的研究,全球的农业推广工作的效果都不理想。Rivera,Qamara & Crowder(2001)的研究表明,大多数农业推广系统处于无序状态,或者说一点也起不到预期的作用。

(四)公共物品模式的信息供给:电视节目与互联网

1.电视节目

电视节目,尤其是农业电视频道,也是一种正在被推广的科技兴农的手段之一。电视节目作为一种信息沟通技术在农民的生产生活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农业节目是否对农民的生产有所帮助,效果如何?这里考察了农户对于农业电视节目的评价。调研结果显示,98位被访者认为农业电视节目没有什么用处;53位被访者认为农业电视节目不太有用;78位被访者认为农业电视节目用处一般;75位被访者认为农业电视节目还是有些帮助的;79位被访者认为农业电视节目很有用,平时每天都看。总体来看,151位被访者倾向于认为农业电视节目用处不大,而229位被访者则认为农业电视节目还是有用的。因此,大部分农户还是认为农业电视节目有用,但是这种帮助可能并不是非常大,不少农户提及中央7套的农业节目,认为虽然电视上说的可能是真的,但是许多品种和技术也并不适合当地的自然环境,因此用处不大。而当地电视台又没有农业节目或者农业节目办的较差,因此电视节目虽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并不能满足农民的技术需求,电视节目的帮助有限。

2.农业信息网站

近年来,互联网已经逐渐深入到我国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根据2011年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CNNIC),截至2011年6月,我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4.85亿,家庭宽带网络3.90亿,手机网民3.18亿。然而,由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农民使用电脑接入互联网的比率仍然不高。根据2010年4月,CNNIC发布的《中国农村互联网调查报告》,中国农村网民规模截至2009年12月底为10681万人,远低于城镇居民。同时,近年来我国农村网民增长速度逐渐放缓,相对于手机而言,电脑互联网在我国农村地区具有较强的进入障碍。

相对于台式电脑而言,随着手机上网日渐便利,手机以较低的价格获得农民的青睐,手机上网也成为农民上网的主流方式。然而,无论是通过台式机上网还是通过手机上网,互联网是否能够对农民的农业生产带来帮助?农民手机上网的主要访问网站是哪些?调研控制组的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被访者认为农业信息网站对其农业生产没有帮助,占总样本量的73.89%;43位被访者认为农业信息网站不太有用;29位被访者认为农业信息网站用处一般;17位被访者认为农业信息网站还是有些帮助的;仅11位被访者认为农业信息网站很有用。

因此,通过网络登录农业信息类网站获取农业生产的相关信息这种观念其实并没有在农民心中形成,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网络目前更多的是一种娱乐手段,而不是致富途径。但是也不难发现,随着互联网的逐渐渗透与深入,不少地区的农民已经开始认识到信息时代网络的重要性,开始利用网络开拓农产品市场。

四、总结

尽管农信通、农业科技110等项目都已经在海南开展,但是,海南农民信息获取渠道仍很窄。绝大部分农民依然是通过最传统的方式,如与其他农户交流与中间商交流等,来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农信通短信、电视广播节目、农业信息网站、农业科技110服务站等对于少数农民而言是有一定的信息帮助作用,但绝大多数农民并不认为能从中获取更多。就像Anderson & Feder(2007)所指出的,全球的农业推广工作的效果都不理想,那么中国也不例外。大多数农业推广系统处于无序状态,或者说一点也起不到预期的作用[6],从海南省农民的信息获取和利用情况即可见一斑。

究其原因,第一,以公共物品方式提供的信息针对性差,且具有一定的进入障碍。近年来逐渐兴起的互联网是一种便捷的能够进行有针对性的搜索的工具,但却因为购置成本高、操作要求高等进入障碍而不能够被大多数农民所利用。第二,以公共池塘物品方式提供的信息,如海南的农业科技110项目,并不是政府一管到底的直接机构,而是作为政府支持下的民间组织存在,这样的服务站往往缺乏监管,使得大多数项目功能流于形式,并不能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农业信息员没有激励、缺乏动力,并不能尽其所能实现项目设立当初的技术服务目标。第三,以俱乐部物品方式提供的信息,如合作社内部信息、村委会信息等,往往由于缺乏资金激励而有名无实。正如大部分合作社所遇到的问题那样,金融约束是其发展的最大限制,缺少资金,合作社中的“能人”也没有搜集有效信息传播有效信息的能力和动力,使得合作社形同虚设。而村委会由于其政治职能远大于服务职能,这使得大多数村委会都只是为完成上级政府任务而积极运作,并没有从服务农民的角度来提供有效的生产信息、销售信息,促进农民增收。这是当前村委会工作的一个偏差。第四,以私人物品方式提供的信息,如农信通短信服务,其及时性、针对性虽然相对而言比较好,但是可能由于开通时间较短,农民一时之间并不能很好地适应农信通信息,也未能非常强烈地体会到农信通信息所带来的好处。第五,无论在农业生产销售的哪一个环节,农民的农业信息渠道依然是与其他农民之间进行沟通交流以及与中间商之间进行沟通交流。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手机在农民获取农业信息的过程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手机信息服务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农民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农民对于手机信息服务的支付意愿普遍较高。如何让农户更方便的获取农业信息,进一步改变信息不对称的现状?相对于其他方式提供的信息而言,无疑以私人物品的方式提供的手机农信通农业信息是一个很好的渠道。但在未来的手机信息服务发展中,可能需要注意以下三方面:

第一,更加注重数据质量,尽可能将滞后信息逐渐转变为预测信息,使得农业信息及时、有效、准确,无缝对接农民信息需求,则可能会促进农民信息不对称的状况的改善,进而提高农民收入。

第二,在现有的农业推广项目基本失灵的情况下,基于手机的农业信息服务不仅需要提供价格信息、天气预报信息,更应该从播种、种植到收获按照季节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民的种植技术。

第三,手机的农业信息服务未来应该向农民提供种植决策信息。近年来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异常,在播种前对国内种植情况的错误判断是造成“谷贱伤农”、“菜贱伤农”的重要原因,亟待对农民提供各地种植情况的相关信息,建设全国性的产品有效种植销售信息平台,使农民在种植前能够了解到全国各地的计划种植面积,避免盲目播种(郑风田,2011)。基于手机的农业信息服务由于能够准确对接农户与全国市场,因此在这一方面,手机信息服务应该能够作出一些新的贡献,从而使得手机信息服务成为一个全方位的农民信息获取渠道,为改善农民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作出有益贡献。

*该标题为《重庆社会科学》编辑部改定标题,作者原标题为《跨越信息赤贫:农民信息利用现状及手机的作用——基于海南省634位农户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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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信息供需状况及其功能扩展:634个样本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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