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应理清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论文,思路论文,商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下适应社会化大生产需要的现代公司法人制度。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界定了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四个基本特征:即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及管理科学。要把我国现有传统国有商业企业改变成这样的经济实体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改革的深度和难度都是前所未有的。
目前,有些地方在试点改革中出现了一些流于形式的现象,主要原因是我们一些同志在改革的思想指导上,在改革的操作中,思路不清,方向不明,存在急于求成的倾向。我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彻底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决非单纯的“翻牌”或简单的企业形式更换,而是企业制度包括产权制度、经营机制、内部组织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根本变革。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在搞清基本概念、理清改革思路的前提下,紧紧抓住主要矛盾,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化要求运转操作,防止再穿新鞋走老路,使国有商业企业改革沿着规范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关键是明晰产权关系
产权制度的革新,主要是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企业法人所有权与终极所有权分开,政府所有权管理与社会经济管理分开,实现产权明晰化,使产权主体归位。
从我国商业企业改革的实践看,十五年来的“放权让利”并没有解决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兼容的问题,原因在于大一统的国有财产制使国有商业企业不可能成为产权主体和市场主体,所有权与经营权仍混为一体无法分离。国家财产名义上归国家、归全民所有,实际上却无明确出资者,产权主体模糊,国有产权没有人格化,无人会像关心自己财产那样关心国有资产,也不对国有资产承担经济责任,政府各部门把大量精力放在干预企业经营权上,对企业财产的保值增殖缺乏有力监督。而企业非产权主体,没有独立的资产、利益,也没有独立的权力,缺乏经济责任和刚性产权约束。企业只负盈、不负亏,追求的并非是自身资产的完整和最大增殖,而是关注职工福利的最大化,即使是基本盈利的企业也可选择亏本。大量企业存在着短期行为,如进行掠夺性经营减少积累和发展基金,工资增长大大超过劳动生产增长,滥发实物奖金等。在有些股份制企业中,由于国家缺乏最终所有者,不少企业往往采取低估国家资产的做法以减少国家股,相对增加个人股,导致国家资产被个人吞并。在这里,市场经济中司空见惯的产权交易资本流动也是困难重重、举步维艰,不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资源的优化配置。
可见,国有商业企业之所以效益不佳,活力不强,一个根本问题就在于责权利没有能真正落实。即企业产权主体不明确,使国有资产处在国家无人负责、企业无力负责的“真空”地段,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国有商业企业缺乏竞争的动力。这种模糊的产权关系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严重障碍。只有产权关系清晰,建立起法人财产制度,企业法人财产同出资人的其他财产界限明确,从而构建起一种能够有效地实现国家所有权和保证企业经营权的新产权制度,企业才能以拥有的法人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否则,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只能是一句空话。
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的在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当前,一些地方和企业推行股份制,往往只看到其显著的筹资功能,只在“股”上做文章,没有或很少认识到机制转换的重要性,很少在“制”上下功夫。有的甚至不顾条件一哄而上,进行简单的“更名翻牌”,造成“新瓶装旧酒。”企业经营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并不能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根本性转换,企业仍然在旧有体制和组织制度中运转。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误区之一。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着力进行企业制度的创新,彻底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发展机制、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能力。根据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原则,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经营者和市场主体。这既是企业改革的深化,也是企业走向市场的前提,更是国有商业企业摆脱困境、提高经济效益的根本出路。
国有商业企业改革要走出误区,要在转换机制,培育新的机制。要继续认真贯彻《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切实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核心是落实经营决策权、商品定价权、进出口权、投资决策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和工资奖金分配权等。要结合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的推行,搞好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要转变经营观念,改革经营方式,调整经营策略和组织结构,发展企业集团和连锁超市,尽快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的企业经营机制。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理顺企业领导体制
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有些股份制企业在“三令一制”上搞形式主义,领导体制上“官办”色彩浓厚,使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起不到决策、审查、监督作用。这是造成少数素质不高的厂长、经理大权独揽,吃喝败家,贪污挪用公款,胡作非为的原因之一,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又一误区。
现代公司制之所以比传统国有企业制度更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一个重要的因素就在于它内部特有的组织结构。即由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层经理人员组成的法人治理机构,它们之间按照各自不同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一种相互制衡关系。股东大会通过选举来控制董事会的组成,掌握着最终的控制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公司经营,是企业的决策机构,行使决策职能,经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行使执行职能,全面主持企业日常具体的经营管理活动,绩效优劣受董事会的评判监督。监事会在股东大会领导下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和高级职员的工作及行为行使监督职能。正是这样的制衡机制,有效地保证了公司既有经营自主权,又有严格的监督与激励机制,从而保证公司的高效运行。
要发挥这样一个科学的领导体制作用,首先要认真开好股东大会,听取股东意见,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其次,董事长、总经理不宜由党政机关直接任命,目前可由国有股权代表作为董事长侯选人,或采取主管部门差额或等额推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等过渡办法,总经理则应由董事会聘任。再次要正确处理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关系,两者职能不同且相互制约,股份制企业推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一身兼任两职显然不符合股份制规范。最后,要正确处理好股份商业企业中“新三会”和“老三会”的关系,发挥“老三会”的教育保证、监督功能,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两套管理机构有机组成的实施系统和保障系统,提高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
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改进内部产权管理体系
股份制改造,明晰和确立了企业法人财产权和投资者的关系,但要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则必须在这一基础上解决原有承包体系中负盈不负亏的问题,保证对法人财产负责和出资者资产的保值、增殖,建立起责权利相结合的产权管理体系。
现在我们股份制企业包括商业企业的股权设计很单一,只有普通股,没有优先股,经营班子等骨干分子增持股份的动力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其结果是造成经营者追求个人收入最大化与企业自身利润最大化目标相分离。中小股东和外部董事由于精力、专业等限制,对企业的实际运作过程知之甚少,为经营者偏离投资者利益增加自己的“灰色收入”提供了很大的自由空间,并因此降低了企业的内部效率。
为使股份制企业进入良性运作,必须注入新的机制和活力。在西方,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一般包括工资、分红和股权三个部分,这样就能使经营者的个人收入与企业资产的增殖直接挂钩,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发展能力。近年来美国部分企业推行的职工持股计划,目的也在于使企业的发展与职工个人的发展融为一体。我国股份制企业在这方面也应有所突破,在股权结构改革方面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此外,商业企业对经营者全面推行资产风险抵押承包也是一种有效的尝试。即以企业法人的全部财产进行分割,确定资金利润率和必保基数利润,管理阶层由上至下按实际占用,支配的资产实行层层承包,并按规定比例定额交纳风险抵押金。风险金除享受正常红利外,超利投奖部分按交纳比例在领导层分配。对承包资产出现亏损的,缺多少赔多少。个人抵押赔补不足,承包人将作为企业债务人承担民事责任。在未偿还期间,法人有权追讨并限制其经济行为。真正建立起一个承包资产、收益、风险连带责任体系,实现法人资产人格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