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现状及创新研究
冯 杰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 太原 030006)
【摘 要】 文章以法学教育为研究视角,对“互联网+教育”时代中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创新对策进行研究。期待为进一步提高法学教育时效性贡献绵薄之力。
【关键词】 互联网+;法学;教育
“互联网+”的到来,推动了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这使得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微妙的改变,使得法学教育面临全新的挑战,这就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认清发展要求,结合新时代、新要求,新形势、新挑战,加快法学教育创新步伐,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的现状
第一,在教学实践中,学生始终是主体,是学习的主角,而“互联网+”时代中,传统的教学模式已经无法得到学生的认可,导致学生参与学习的主观能动性降低。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学生接收信息的方式发生改变,学习方式随之改变,一方面方便了学生的学习,例如,可以在网络上查找学习资料等,一方面也助长了学习的惰性,在法学课堂上,埋头苦读变为了埋头玩手机。由此可见,“互联网+”时代中高校法学教学必然要加快改革与创新的步伐,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
第二,信息时代的全面到来,使得学生可以在网络上接收到更加多元化的文化,而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工具。这在一定程度上利于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但是很多学生在遇到专业问题的时候都会借助互联网去解决,对于网络资源的过分依赖直接导致学生不能积极主动的探索问题,不利于探索精神、创新能力的提升[1]。由此可见,“互联网+”时代中如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探索精神也是法学教学面临的挑战。
3)每层开挖完成后必须认真处理浮石和井壁。导井被堵塞时,严禁在导井口位置或导井内处理,防止石渣坠落砸伤。
二、“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的创新策略
第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互联网+”时代中,高校法学专业办学实践中必须借助“互联网+教育”的东风,站在市场、社会的角度去审视教学计划以及法学人才的培养方案。在法学专业教学实践中,教师必须要进一步提高自身职业技能,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平台,积极开展“微课堂”“翻转课堂”“MOOC”“教学app”以及多种多样的,可以被现代大学生接受并喜爱的方式组织实施教学,打破“教”与“学”受到时间与空间双重限制的尴尬局面,为学生打造随时随地学习、高效互动的学习平台,从而激发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养成自主学习能力,逐步强化自身的探索精神。与此同时,法学专业教师一定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的便利条件,实现与学生的高效互动,动态性的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而引导学生养成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习惯,将线上讨论与课堂点拨整合到一起,提高教学效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学习热情[2]。
第二,推进教学改革进程。“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对传统教学模式的变革提供了技术支持,为法学专业教学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更多信息支持,加快了法学专业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众所周知,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同时也是理论与实践结合非常紧密的学科,尤其在法治建设步伐逐步加快的背景下,社会需求的是综合素养极高的法学专业人才。但是从目前发展实际情况来看,很多高校法学专业无论是在教学方法还是组织方式上来看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导致高校法学教学时效性不高,不利于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这就要求法学教学实践中,教师引导与鼓励学生综合利用各类网络工具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如专业论坛、搜索引擎等,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培养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与此同时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构建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这一过程中,应该引导与鼓励存在相同或相似问题的学生通过网络渠道去交流与探讨问题,进而构建起多元化的在线学习社区。学生的基础不同,学习能力也不尽相同,所以教师一定要引导学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去选择教学视频,进而打造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的教育教学格局,使得学习时间得到高效利用,最终实现高效的法学教学。在引导与组织学生讨论与思考问题之后,教师开展针对性的点拨与引导,就可以实现知识的快速内化。
3.1.6 手术结束时的护理 有些患者在麻醉苏醒时躁动明显,此时应固定好患者,适当约束其肢体,不让患者拔出中心深静脉导管或扯脱连接管。患者送出手术室前,应检查中心静脉置管处有无血肿、有无渗血渗液,输液是否通畅,导管固定是否妥善,是否重新更换敷料等,并给护送的护士和医师交接。
综上所述,“互联网+”时代中加快法学教学创新步伐是进一步提高教学时效性的需要,是培养综合能力极强法学人才的需要。希望文章的阐述,可以使得法学教育工作者认识到法学教学创新的必要性,结合新时代、新要求,树立新理念、新思想,应用新技术,打造新模式,为社会培养输送优秀法学人才。
【参考文献】
[1]武亚林.浅析“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变革[J].法制博览,2018(31):294.
[2]刘丹丹.“互联网+”时代与高校法学教与学思考——法学教与学改革之意义[J].现代商贸工业,2018,39(20):138-139.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Innovation of Law Education in the Era of“Internet+”
FENG Jie
(Shan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Taiyuan 030006,China)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egal education,this article studies the challenges and innovative strategies of Chinese and French education in the era of“Internet+education”.It is expected to contribute a little to the further improvement of the timeliness of law education.
【Keywords】 Internet+;Law;Education
【中图分类号】 G64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6517(2019)05-0018-01
基金项目: 山西财经大学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名称:“互联网+”背景下法学专业的创新应用研究——高校法律一站式服务平台模式探索》(项目编号:201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