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多党合作论文,中国共产党领导论文,周年论文,制度论文,纪念毛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我国政治生活中,除执政的共产党外,还存在八个民主党派。民主党派在共产党领导下实行的多党合作,不仅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爱国统一战线的一个重要方面。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政党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统一战线相结合的产物,是在我国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毛泽东的多党合作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多党合作政治制度建立和完善的重要指导思想,是对马列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在21世纪,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的多党合作思想与共产党影响下的多党合作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长期斗争中,党和毛泽东十分重视团结尽可能多的阶级阶层和代表它们的政党,建立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共同进行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大业。各民主党派也在中国共产党正确主张的影响下,与共产党密切合作,共同奋斗,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1、大革命时期,毛泽东提出了多党派合作的思想。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提出了联合全国革新党派的主张。党的二大提出:要联系一切革命党派和资产阶级民主党派;党的三大解决了共产党与国民党的合作问题,确立了国共合作的政策;1925年初,党的四大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和农民同盟军问题。但是,处于幼年时期的中国共产党无力把握住统一战线中的领导权,统一战线破裂,轰轰烈烈的大革命遭到失败。
为了探索中国民主革命的基本理论,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思想,中国共产党人先后发表文章,分析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状况。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精辟的分析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状况,提出了多党派合作、建立统一战线的思想。毛泽东认为,近代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帝国主义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同人民大众的矛盾,是近代中国的主要矛盾,中国人民的首要任务,就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反帝反封建和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但是,近代中国的政治关系表明,“中国社会是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无产阶级和地主大资产阶级都只占少数,最广大的人民是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的中间阶级,”即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地方实力派等中间势力。这就决定了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的斗争中,必须在建立巩固的工农联盟的基础上,争取广大的中间势力,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孤立和集中打击最主要的敌人,夺取全国胜利。
在民主革命时期,我国的各民主党派是具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这些党派形成时的社会基础,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这些广大的中间势力,由于遭受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压迫和剥削,它们都有强烈的爱国心和反帝反封建的要求。“他们的目标是成为政党。但是这一目标不能得到国民党的允许;他们同中国共产党一样,也没有合法的地位。”民主党派在开始的时候并不完全了解共产党,他们有自己的纲领和路线,有的甚至企图在国民党和共产党之间找出一条中间道路。但是,在小生产的汪洋大海之中,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极不发达,民族资产阶级具有先天的软弱性和散漫性,加之国民党实行一党专政,剥夺了人民的一切民主和自由权利,使它们无法形成自己独立而强大的政治力量,在国民党和共产党之外形成第三大政党,实现本阶级的要求。民主党派要从根本上摆脱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封建主义的束缚,就必须向工农阶级寻求支持和合作。因此,它们在共产党统一战线政策的影响下,在反帝反封建的斗争中,逐步在国民党与共产党的对立斗争中选择了共产党。
2、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送一步阐明了多党合作的思想。1935年,日本帝国主义制造的“华北事变”,加深了中华民族的民族危机。1935年12月,毛泽东在《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中,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从理论上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把多党派合作作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有机组成部分。他指出:“目前是大变动的前夜。党的任务就是把红军的活动和全国的工人、农民、学生、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一切活动汇合起来,成为一个统一的民族革命战线。”“党的基本策略任务是什么呢?不是别的,就是建立广泛的民族革命统一战线。”1937年5月,毛泽东作了《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的报告,提出了多党合作、建立统一战线的方式或组织形式,指出,必须建立各党派合作的民主政体以代替国民党独裁的专制政体。
针对国民党的“溶共”阴谋,毛泽东提出必须坚持统一战线和保持政党的独立性,他说:坚持民族统一战线才能克服困难,战胜敌人,建设新中国,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同时,“不论是国民党也好,共产党也好,其他党派也好,必须保持加入统一战线中的任何党派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独立性。”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在一切有愿意和我们合作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存在的地方,共产党员必须采取和他们一道商量问题和一道工作的态度,”搞好党派间的合作。在抗战胜利前夕,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立即宣布废止国民党一党专政,成立一个由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和无党无派分子的代表人物联合组成的临时的中央政府。”在重庆谈判期间,毛泽东、周思来以诚相见,多次与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协商,宣传多党合作的主张;国共两党签订的《双十协定》,迫使国民党承认了各党派的平等合法地位、决定召开各党各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在这个时期,毛泽东多党合作的思想,实质上是对国民党一党独裁的否定。
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抗战时期的团结合作,巩固和发展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发展了进步势力,争取了中间势力,孤立了顽固势力,为赢得抗战的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抗战时期的团结合作,也为最后孤立、打倒国民党反动派,赢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准备了条件,为新中国成立后建立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作了重要准备,为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思想基础。
3、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逐步完善了多党合作思想。当蒋介石、国民党再次挑起内战、成为人民公敌的时候,毛泽东明确提出:联合工农兵学商务被压迫阶级、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各地华侨和其他爱国分子,组成民主统一战线,打倒蒋介石独裁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并指出,这是人民解放军的、也是中国共产党最基本的政治纲领。
1948年4月,在民主革命的全国性胜利已成定局的形势下,中共中央提出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口号,得到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无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1948年10月,毛泽在《中共中央关于九月会议的通知》中指出:“召集政治协商会议的口号,团结了国民党区域一切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于党周围。现在,我们正在组织国民党区域的这些党派和团体的代表人物来解放区,准备在一九四九年召集中国一切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们开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革命即将胜利的时刻,蒋介石又玩弄“和谈”阴谋。是将革命进行到底还是使革命半途而废?毛泽东在1948年12月发表了《将革命进行到底》,文中指出:“中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是否能够真诚地合作,而不致半途拆伙,就是要看它们在这个问题上是否采取一致的意见,是否能够为着推翻中国人民的共同敌人而采取一致的步骤。这里是要一致,要合作,而不是建立什么‘反对派’,也不是走什么‘中国路线’。”毛泽东旗帜鲜明地指出各党派要合作,要志同道合,强调了多党合作的原则立场。1949年3月,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进一步阐述了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思想,批评了在对待党外民主人士问题上存在的关门主义等错误倾向,要求全党对于这个问题必须有认真的检讨和正确的认识。
历史表明: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各民主党派从成立之日起,就以国民党独裁统治的反对者和共产党的同盟者的姿态出现的,这是形成中国多党合作的重要基础。由于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是在野党,还没有掌握国家政权,所以,民主革命时期的多党合作,是中国共产党正确主张影响下的多党合作。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开始确立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等参加了会议。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决定了政务院等国家机关的领导人选。在会议选出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占了一半左右;在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占了一半;在会议决定的政务院副总理和各部部长中,也占了很大比例。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成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共同政治基础。《共同纲领》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这样,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在法律上得到了确立。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开始逐步实行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阶段的转变,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是实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个历史条件下,党和毛泽东同志从民主党派及其所联系的阶级、阶层是爱国的和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实际出发,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了改造企业和改造人并举的方针,继续与民主党派团结合作,不仅在国家各级政权机构中安排民族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担任领导职务,与他们就国家政治生活和统一战线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和决定,而且还积极引导他们投身于各项民主改革运动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实践。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密切配合,越过了解放初期的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两道大关,割断了它们同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关系,为我国彻底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和顺利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减少于阻力。在这个时期,虽然,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正在改造,但在共产党执政的情况下,各民主党派不仅承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而且还参加共产党的政权,共同为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总任务而努力奋斗。因此,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制度已经确立。
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开始送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时期,国内的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剥削阶级已基本消灭,民族资产阶级分子正处在由剥削者变为劳动者的转变过程中。刘少奇同志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上层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就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在这个新形势下,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及时总结了与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历史经验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教训,明确肯定了多党派合作比只有一个党好,从而制定了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他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关于提出和坚持这一方针的原因,他说:“为什么要让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民主党派同工人阶级政党长期共存呢?这是因为凡属于一切确实致力于团结人民从事社会主义事业的、得到人民信任的党派,我们没有理由不对它们采取长期共存的方针。”“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朵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由此可见,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也进入了一个比较成熟的阶段。其标志是:各民主党派都自觉自愿地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它们的行动纲领是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已发展成为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劳动者政党之间的新型友党关系,社会主义是它们合作的政治基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它们合作的组织形式。
在这段时间里,由于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采取了正确的方针和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各民主党派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使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关系得到了巩固和发展。但是,1957年以后,由于“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这些政策未能坚持下去,特别是反右派斗争扩大化,民主党派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士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甚至有的民主党派被错误地看作是反社会主义的政治势力,严重地挫伤了民主党派的积极性。20世纪60年代初共产党虽然做了一系列纠正工作,周恩来在广州会议后为知识分子“脱帽加冕”,但当正确的措施还未能得到持久地贯彻时,接着又爆发了“文化大革命”。在社会主义事业遭受巨大损失的情况下,民主党派始终没有动摇共产党的领导,没有动摇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三、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
粉碎“四人帮”,标志文化大革命结束,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党中央开始拨乱反正,使多党合作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党的十二大进一步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五届全国人大修改的宪法,肯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爱国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规定了包括共产党在内的各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特别是198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个《意见》第一次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宣布:“我国实行的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政党体制,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意见》指出: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国家的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子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它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规定了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内容和发挥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总原则。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发挥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总原则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场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且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同时,就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和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合作共事的各种形式和具体安排,都作了全面而系统的规定。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法制化的条件已基本成熟。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使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中一项重要而又很有特色的制度。它是建立在人民代表大会根本制度基础上的政党制度,与人民政协制度一道构成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人民政协起了积极作用:它团结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以及其他方面的爱国民主人士,调动他们参政议政的热情,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谏言献策,先后就三峡工程、苏南及浦东开发,京九铁路及沿线地区发展、西部大开发、三农、可持续发展和抗击非典等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据统计,在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十六大这13年里,仅民主党派中央就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方面提出重大建议160多项,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提出各项建议2万多项,其中有许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产生了良好影响。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阶段,要保证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成为“三个代表”,必须充分发挥多党合作的优势和作用。只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解各种消极因素,把各党派、各民族、各界人士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就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只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广开言路,广求善策,就能推进党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避免和减少失误,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只要通过统一战线和包括新的阶层在内的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制度下的人们,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就能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历史事实表明,我国的各民主党派是经得起长期考验的,它们在像“文化大革命”那样极端困难的情况下,都没有动摇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而是同全国人民风雨同舟,共度艰苦的岁月,这是难能可贵的,“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真实地反映了我国的多党合作关系。共产党对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它充分地表明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客观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邓小平指出:“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时期同我们党共同奋斗,在社会主义时期同我们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在今后的建设中,我们党还要同所有的爱国民主党派和爱国民主人士长期合作。”这不仅是对我国民主党派历史道路所作的正确评价和总结,而且充分表达了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坚定信念和真诚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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