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主体与结构主体的互动--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现代化方向的几点思考_政治论文

组织主体与结构主体的互动--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现代化方向的几点思考_政治论文

组织主体与结构主体的互动——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现代化取向的一点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体论文,互动论文,取向论文,新中国成立论文,初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05X(2003)06-0015-03

现代化的核心是主体的现代化,只有以主体现代化为支撑点,其他社会领域的现代化才能有效地展开。在我国,现代化有两个主体:中国共产党(组织主体)和农民(结构主体)。党组织的自我发展和对农民的改造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现代化的主要任务。而农民的现代化则是在中国共产党的主导下进行的,党运用社会主义价值理念,通过制度的设计和运作来实现对农民的改造。中国共产党自身的现代化对农民的改造起着决定性作用,它决定了农民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同时,农民的传统心理特性及其利益诉求对党的理念和方针也有重要影响。因此,我国现代化的进程实际上就是中国共产党与农民两大主体的互动过程。二者的互动是以制度为媒介来实现的:制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价值理念的理解和对农民特性的判断,对农民的改造是在制度的运作和实施中完成的。本文试图以两大主体的互动为视角(以制度或政治运动为媒介)来考察新中国成立初期现代化过程并作出解释性的评价。

一、新制度建立的特定逻辑——中国共产党(组织主体)核心地位的确立

新制度的建立是传统资源(包括心理原则)与新兴资源的融合过程,在我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传统制度资源的衰落。我国长期存在的封建社会结构是一种超稳定的社会形态,封建统治者依靠超强的行政权力作为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社会构成呈现为官僚体系与农民的对立,超强的行政控制导致农民群体的平铺化,呈现为一种封闭性、分散性、同质性的扁平结构。依靠强权维持的政治体系造成社会资源和结构的极端失衡,因而这种超稳定社会形态具有极大的脆弱性[1]。其表现之一就是当封建王朝体系崩溃后,传统政治资源无法为现代化提供制度和合法性权威的支撑,也无法提供承担现代化的社会结构主体。因此,政党作为新兴知识分子的组织同时也是新生的结构主体,就成为民族救亡和现代化的组织权威、承担者以及合法性的阐释者。新型知识分子虽然拥有现代化的知识资源,但缺乏社会政治势力(特定结构主体)的支持,因此它必须在社会中占有某一阶层才能构成自身的政治势力。在我国,农民无疑是社会结构中的主要力量,“在中国现代化转型过程中,传统士人和农民身份的转变是最根本的社会变迁因素”[2],即新型知识分子(传统士人的转型)和农民(农民的转型)是我国现代化的决定性力量。正因为把中国农民作为主要动员对象和同盟军,中国共产党才获得了强有力的政治力量。而农民因其分散性、同质性的保守特点急需依靠外在的权威来维持其自身的存在,当传统权威不再能为他们提供合法性资源时,中国共产党无疑成为他们最终的权威依赖。当中国共产党运用它的权威动员农民进行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自然也就确立了它的核心地位,农民的改造就是在这种权威的主导下进行的。因此,新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新兴知识分子的组织(中国共产党)与农民相结合的必然结果。

第二,新合法性资源的导入。我国的现代化是在西方资本主义的胁迫下进行的,这种现代化还承担着民族救亡和国际间生存竞争的任务。在这种竞争中也产生了民族文化和民族生存比较的思想观念:“西方文化理念随着资本主义政治—经济的殖民扩张进入中国,与中国儒家思想的传统尊位的冲突,把许多儒家思想家带入这样一种心境——中国有‘资历’与西方相比较,但却在事实上(经济—政治—技术实力)无法比较。”[2]“资本主义是强势的西欧民族国家的指号,社会主义精神则是弱势民族国家的翻身理念”[2]。新型知识分子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理念的亲和性与民族救亡、超越西方的心理(反帝意识和图强理想)有着决定性关联。同时,社会主义价值理念中激进的道义色彩,如消灭剥削制度、解放全人类、天下为公等与我国传统平均主义思想具有关联性,易于为关注下层生活的中国共产党人和农民所接受。因此,社会主义不仅成为民族救亡图存的价值理念,而且成为动员农民进行革命的合法性资源,从而把农民有效地纳入中国共产党理想框架内实现社会结构的重建。社会主义所追求的解放全人类的道义性和神圣性也就成为我国现代化的终极目标,中国共产党正是实现这种神圣历史真理目标的领导者。在这种信仰心理的推动下,中国共产党自然而然地成为至高无上的组织权威,政党伦理也就成为建立国家制度的指导理念,也是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伦理规范。当政党伦理成为政治认同的主要判断标准时,社会生活因其政治化而导致社会现代化走向片面化:现代化仅仅是价值(意识形态、道德、伦理)层面的现代化,而物质、技术层面的现代化则被排斥,共产主义理想的强大物质支撑被忽视了。

因此,从发生学的角度来讲,与西方政党形成逻辑相反的是,中国共产党建立初期,其出发点是挽救民族危亡和实现共产主义这一理想目标。它并不是代表农民这一特定社会结构主体的利益诉求,它代表的是民族共同体的整体性利益(注:中国共产党二大党纲中最高革命纲领和最低革命纲领的目标设定就明显地体现了这一点,且中国共产党初期政治活动也是以城市为主。)。当它把农民作为革命的中坚力量来实现其理想时,必须面临这样的现实:在以小农生产为主体的社会中,农民的利益诉求具有狭隘性,它的革命性远远落后于工业社会中的无产阶级,即小农的特殊利益无法与社会整体利益相一致。因此,对农民的改造不仅仅是在革命过程中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任务。这一改造过程既是中国共产党由新型知识分子政党转向群众性政党的过程,也是农民由落后性向革命性转变的过程。这一过程决定着我国现代化的方向和进程:一方面,它关涉中国共产党本身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和对农民特性的判断;另一方面,它关涉农民在改造过程中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和接受状况。考察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和对农民的判断(新制度也是基于此种理解而建立的),以及农民的现实特性,同时对比马克思对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的论述(我国社会发展的应然状态,也是农民改造的最终方向)与对农民改造的实际状况(实然状态),是理解新中国成立初期现代化偏离的关键所在。

二、制度过程及评价——农民(结构主体)的改造

迫于国际生存压力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与理论论证的不足,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照搬了苏联模式[3]。而苏联的过渡理论歪曲了马列经典的应有之义,是一种典型的民粹主义式的社会主义观念:“一般认为俄国经济制度有独特性,特别是认为农民及其村社、劳动组合等等有独特性……农民村社制度被看做比资本主义制度更高、更美好的东西,因而便产生对‘基础’的理想化。”[4]它认为只要国家统一掌管生产、流通与分配,确保消费品的平均供给及消除阶级差异,就实现了共产主义。而俄国的村社无疑是这种共产主义构想的最好形式,其根本动机就是出于对小农自身的保存和对大工业生产的畏惧,企图避开社会化大生产,在小农生产方式基础上,依靠行政权力的强制实现自我永恒保存的理想社会[5]。这种民粹主义式的社会主义理解在我国同样也有深厚的社会基础:“中国以至东方缺少资本主义整个历史时期,在社会体制结构上、在文化心理结构上都有着中世纪传统的巨大阴影。”[6]尤其是传统小农意识和民粹主义思想与我国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和社会体制融合而成中华民族的心理原则,这种心理原则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持久影响(主要体现在农民及其知识分子身上)。对农民来说,社会主义思潮被简化成为保护自身不因大工业生产冲击而被消灭的自我保存的乌托邦式社会构想。当苏联模式在我国正式确立,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和实施后,新中国成立初期现代化逻辑也正式展开:用党的伦理权威、行政权威发动阶级斗争以取代发展生产力这一方式,在小农生产方式上建设共产主义。由于政党伦理标准化和民粹主义对现代技术的双重排斥,这种现代化表现为以传统的社会动员和控制方式追求形式上的共产主义生活方式,以政治运动代替制度过程的连续性的方式来改造农民。

第一,政治运动与农民改造。人民公社是农业集体化的最高形式,它意味着公有制对农民血缘—宗法生活方式的彻底改造,进而实现”一大二公”的共产主义生活方式。为了实现这一最高伦理目标,必然寄希望于传统的泛政治主义和泛道德主义,将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提到超越一切的高度。政治挂帅由此成了流行的口号和高于一切的工作方法。这种方法突出政治作用,“其本质是利用掌握在手中的政治权力把一切问题都纳入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斗争的框架,通过持续不断的政治斗争、政治运动,扫除障碍,保证领导意志的贯彻”[4]。而以往乡村社会维持农民生活方式及提供保护协调功能的宗法形式遭到彻底的清除,基层政治组织成为农民惟一可以依赖的权威,同时这种权威又完全控制了社会生存资源,因而政治动员无疑是有效率的:整个社会的认同仅仅是政治身份的认同,社会生活完全被纳入阶级斗争的框架之下,按照贫富程度和政治态度来划分阶级立场。通过残酷的“打击阶级敌人”的斗争,人民公社成为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平均主义共同体形式。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无财富的贫农成为政治运动的主体,人民公社迎合了这部分农民的绝对平均主义愿望。他们对人民公社有着狂热的积极性,但是“不仅当时的实际材料而且后来的实践发展也证明:我们曾经高度赞扬的贫下中农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有不少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属于‘合作平产’的平均主义‘积极性’……”[7]对于拥有生产资料的中、富农而言,他们虽然想维护个体经济,但加入公社后购买生产资料的政策倾斜对他们来说是一个诱惑,后来政府干脆实行强制性政策,强迫入社。中、富农是以一种扭曲的积极性和狂热加入公社的,由于在阶级划分上他们是批判对象,为了逃避政治斗争的打击,他们必须以一种超常的“绝对忠诚”的政治态度才能获得认同。

依靠强大的行政势力控制公社,是一种民粹主义观念的实现,它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血缘关系。“社会生活的固定性潜在地成为培育血亲关系的基地,人民公社的组织更新,并没有改变人们的聚居方式,反而限定了人们流动的可能性”[8]。“公社化虽然改变了家族共同体的组织形式,但并没有有效地从物质上改变它的其他特性”[8],它带来的结果是农民身份的同质化。由于缺乏传统士绅这一阶级的缓冲层,农民直接面对行政势力的强行控制,社会结构平铺化更加显著。与此相对应,城乡二元分化的制度设计,如户籍制度、粮油供给制、就业制等把农民限制在固定的区域上(公社间社员不能流动),农民的社员身份成为他们获得认同的惟一标识。政府用过度的地缘控制来消除血缘关系,殊不知地缘正是建立在血缘基础之上的。这种改造方式不仅没有消除小农的保守意识,反而有赖于小农的民粹心理,胆小自私和分散保守使他们加入公社后把公社视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靠山,这又进一步推进公社向极端平均化方向发展。如此一来。对私的占有转化为对公的依赖,而对公的依赖从本质上说“丝毫没有损伤对私的占有,进一步‘公’与‘私’的混淆和转化,还产生了责任不清、平均主义和‘等靠要’的懒汉思想”[9]。“一大二公”的理想设计与其说是对小农的改造,不如说是与小农意识有内在的一致性。

第二,小农的激进与保守。重新认识小农的现实特性,对比马列经典著作的深刻论述,对我们理解新中国成立初期现代化的偏离不无意义。小农作为落后生产关系的代表,“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10]。列宁更是认为:“农民由于没有无产阶级当领袖,非常闭塞,消极被动,没有知识,对政治漠不关心。”[11]农民群众认识不到历史发展的道路,不能主宰和掌握自己的命运,也不具有政治革命意识。他们的激进和斗争“都是为了他们这种中间等级的生存,以免于灭亡,所以他们不是革命的,而是保守的。不仅如此,他们甚至是反动的,因为他们力图使历史的车轮倒转。如果说他们是革命的,那是鉴于他们行将转入无产阶级的队伍……这样他们就离开自己原来的立场,而站到无产阶级立场上来”[10]。

农民的激进和保守是他们小农私有意识的两个方面。在特定权威的动员下,小农的保守性、政治无意识和自私性就极端地表现为狂热的积极性和盲目性。对这种私有性进行改造使之转换到无产阶级立场上来才是农民现代化的真正方向。无产阶级的革命性是由它的特殊社会地位所决定的。他们的特殊利益与人类发展的普遍利益一致,他们是人类进步、发展的代表。而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民被视为越穷越革命,贫农、雇农就意味着是无产阶级。阶级划分不是以特定社会的社会结构,即特定群体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为依据,而是以贫富程度和政治态度为标准,使农民在社会主义改造中趋向贫困化、保守化。“在农民阶级远远超过人口半数的国家……自然是用小资产阶级和小农的尺度去批判资产阶级制度的,是从小资产阶级立场出发替工人说话的。这样就形成了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10]。

真理是过程,是历史的自我呈现。当我们在一个生产力远远落后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小农经济社会里建设社会主义时,生产力的每一个特定历史阶段都是不可逾越的;当我们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改造农民时,这个改造也必然是一个发展生产力的历史过程。“存在于社会关系中的一切缺陷是历史地产生的,同样的也要通过历史的发展才能消除”[12]。革命的真正内涵是发展生产力,实现生产方式的创新和生产关系的变革。如果把阶级斗争作为革命的惟一工具,其结果必然是对科技的排斥,其实现的仅仅是一场政治革命,甚至仅仅是一场夺取政权的斗争。只有发展生产力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彻底的社会革命。

收稿日期:200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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