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市场:繁荣背后隐忧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隐忧论文,劳动力市场论文,繁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竞争机制的引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不可避免地步入了市场,羞于谈钱的人们竟也十分硬气地亮出了“人才报价”。由此,劳动力市场日趋火爆起来,这个市场是伯乐们寻觅千里马的场所,是各路英才豪俊的竞技场,也是失业者、下岗者、跳槽者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主渠道。近几年,劳动力市场发展迅速,形式变化多样,但是,在这繁荣的背后,一些问题值得深思。
第一,市场秩序混乱。其中又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私招滥雇现象屡禁不止。所谓私招滥雇,是指用工单位或个人,在招用员工时,不接受劳动部门的监督,不办理有关的手续,私自在公开或不公开的场合招用人员。同时,以招聘为名诈骗求职者的钱财后一走了之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求职者的切身利益;二是用人单位乱收费及抵押金问题仍然存在。用人单位向求职者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或抵押金,是求职者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由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也为数不少,劳动部门虽三令五申仍不得禁绝之法;三是非法中介机构活动猖獗,破坏了劳动力市场特别是职业介绍行业的正常秩序。一些未经人事部门或劳动部门许可的经营单位,假为求职者介绍工作之名,许以诸多承诺,来收取高额中介费用,但因其无通畅准确的信息渠道,往往在求职者面前难圆其说。另外,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这些不法机构大多不顾及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不作必要的审核把关,一旦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他们又拒不承担责任。
第二,就业压力大,劳动力市场的调节能力差,不能够满足广大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尤其是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需求。以北京市西城区为例,全区共有国有企业328家、集体企业200多家,有下岗待工人员2000余人,另有4000余人面临着企业拆迁和转制,全区共有失业人员15000余人。而全区只有18家职业机构,其中由劳动部门开办的有1家,各街道办事处开办的有10家,由企业、社团开办的有7家。这些职业介绍机构的业务开展不平衡,有的甚至是有名无实,而且它们之间又缺乏经常性的协同配合。各个职业介绍机构在劳动力市场当中,只能发挥一个中介作用,难以调整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使求职者进行有序的流动。因此,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
第三,市场建设法规滞后,仍需加强立法、加大执法力度。最明显的表现是,现行的用于约束用工双方及维护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的法规已经不能适用于当前的具体情况,多是延用旧的政策、法规。因此,需要在加快立法的同时加大执法的力度,使劳动力市场建设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第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缺乏整体的规划。有的人在谈到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时候,总是强调规范,比如规范用工行为、规范办事程序,而究竟劳动力市场应该发展成一个什么样子、形成一个什么样的全局模式却没有人能够说得明白。所以,就形成了当前职业介绍机构各自为战、良莠不齐的局面。各个职业机构你有你的做法,我有我的做法,彼此间沟通不够,配合更少,有的甚至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搞恶性竞争。从表面上看,劳动力市场是繁荣的,从实质上看却是松散的、无序的。
第五,用人单位不能主动承担对社会的责任。现在,失业、下岗、再就业工程是热门话题,从新闻宣传来看,呼吁下岗职工转变观念、自谋职业是一个焦点,而要求用人单位转变观念、积极接纳下岗职工,让他们从经济上的、精神上的困境中走出来的文章却少得可怜。当前,安排职工下岗似乎成了一种风气,不景气的企业不得不“减员增效”,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也来“搭车”。一些企业借着“减员增效”这股风裁减员工,把他们推向社会。这种做法,是对职工极不负责任的,也可以说是对职工权益的一种侵犯,所以,有的职工提出这样的疑问——“我们还是不是企业的主人?”“到底谁是企业的主人?”一方面,大批的下岗职工从岗位上下来没事干,另一方面,乐于招用下岗职工的企业又寥寥无几,是不是要走回“统分统配”的老路才有可能改变这种现状呢?
一些西方国家的做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在德国,招用失业者的企业将会获得减少税收的优惠,用的人越多,减的税也越多,因此,许多企业乐于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招用一些失业人员。失业者就业也同样受到劳动部门的照顾,只要企业愿意给他们一个就业机会,那么他们的劳动报酬可以由劳动部门支付,直到企业愿意真正录用他们为止。
总的来说,劳动力市场存在的问题归根结底在于体制,必须要建立起一种有利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体制,才能实现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有序化,也就是说,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改革步伐还要加快,而这一切又是建立在完善法制建设的基础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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