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认识论文,群众路线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行之有效的根本工作路线和组织路线,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邓小平在长达几十年的革命实践活动中,不仅自觉坚持了党的群众路线,而且对如何贯彻群众路线等问题作了深刻而精辟的论述,突出强调坚持经常的细致的工作,面向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发展与发扬作出了历史贡献。
一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重要的是做好经常工作”,“使群众从自己的经验中相信我们主张的正确”
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之一。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革命的胜利就是群众路线的胜利。早在1941年,时任八路军一二九师政委的邓小平,就在《党与抗日民主政权》一文中指出:“确切地说,党的优势不仅在于政权中的适当数量,主要在于群众的拥护。民主政治斗争可以使党的主张更加接近群众,可以使群众从自己的政治经验中更加信仰我党。”[1-1]在权力和人民之间,邓小平不是一味地迷信权力,而是将其置于人民群众之下,这是一个独特的清醒的认识。
邓小平在长期的领导实践中,认识到路线正确并不等于解决了一切问题,还要看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是否带头执行,雷厉风行地、切实有效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此,他特别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的传家宝,正确地贯彻群众路线,才能更好地实现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政策,而且要在群众中通过经常细致地工作,去认真地、热情地宣传和发动群众,使群众从切身体会中认识党的政策的优点而自觉主动地参与党的事业。1943年1月,他在中共太行分局高级干部会上作总结时指出:“无论对敌斗争或解决阶级关系问题,都必须着眼于当地群众的发动,使每一个要求都成为群众自己的要求”。“惟有这样,才能锻炼群众,发挥伟大的力量。同时,必须注意群众的教育,特别是使群众从自己的经验中相信我们主张的正确。任何脱离群众,不问群众态度如何的干法,必然要失败的。”[1-2]
邓小平还多次强调要教育党员、干部切实关心群众生活,踏踏实实地做好经常工作,从细枝末节上、点滴小事上处处体现党的群众观点。1961年12月,他在一次讲话中特别强调重要的是做好经常工作,并不无自豪地说:“群众路线是我们党长期的很好的传统。我们的工作向来是很深入的,过去在农村也好,全国胜利之后也好,各种工作是做到家的。不是吹牛皮,一些外国党也真正相信我们的群众路线。”[1-3]他说三年解放战争打胜了,不是别的,正是靠长期的群众工作集中了一切力量才实现的。如渡黄河,群众把门板贡献出来,光冀鲁豫的门板还不够,连济南的门板都下下来了。那时群众吃得很差,却拿出粮食供给解放军,而国民党就做不到。为什么,因为“共产党长期联系群众办好事,和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解放战争是人民战争,依靠人民才能做到这一点”[1-4]。正是从这些切身体会出发,他特别要求干部要善于从当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去发现问题,寻求机会解决问题。他说战士替居民挑水,官长替士兵盖被子,在火线上开“诸葛亮会”,保护俘虏的健康和自尊心,不搜俘虏的腰包,这些看起来都是小事,但一系列的伟大胜利正是同这些小事分不开的。而建国后这几年,经常的细致的工作被忽略了,现在这样做的人不多了。这是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所以,“现在党的工作、群众工作要着重把经常工作建立起来”[1-5],使人民得到实惠,得到看得见的物质利益,从切身体验中感到社会主义制度的确值得爱。我们的历史经验是,越是困难的时候,越关心群众的生活。这些话平凡中闪着哲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此,他一再要求努力帮助群众解决能够解决的困难,暂时无法解决的,要耐心地向群众作出解释,等待机会再解决。不能放空炮,许诺了又不做,这样最容易伤害群众,失去群众的支持。
邓小平强调共产党人任何时候都必须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而奋斗,自觉地更多地牺牲个人利益,保护群众的利益。“党的组织、党员,都要永远站在人民一边,同人民在一起,了解他们的要求,倾听他们的呼声,采取各种办法保护和争取他们的利益。”[2-1]在保护群众利益的过程中,自己的个人利益也会得到实现。他说,我们的同志如果对个人的、家庭的利益关心得太多了,就没有多大的心思和精力去关心群众了,顶多只能在形式上搞一些不能不办一办的事情。因此,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关心群众生活,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实事。粉碎“四人帮”后,在决定恢复邓小平领导职务的中央全会上,他讲了一段十分感人的话:“我出来工作,可以有两种态度,一个是做官,一个是做点工作。我想,谁叫你当共产党员呢,既然当了,就不能够做官,不能够有私心杂念,不能够有别的选择。”[2-2]
二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发展中密切党群关系,“建设工作应该面对群众”,“不要脱离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
党执政后,如何在推动社会发展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根本问题。1957年4月,邓小平在西安干部会上作报告时特别指出:今后全党在建设方面的指导思想,一是面对国家的现实,在建设当中考虑经济、实用、美观;二是面对群众的需要。他批评当时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说:“我们考虑问题常常忽略了群众的需要。现在有各种观点,追求这个化那个化,连共产主义化也有了,就是缺乏群众观点,容易解决的问题不去解决,宁肯把更多的钱用在不适当的地方。对于花很少的钱就可以解决群众需要的问题,甚至有些不花钱也能解决的问题,却注意得不够。我们的建设工作应该面对群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1-6]。“总之,我们搞建设,不要脱离实际,不要脱离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1-7]这些话今天读起来倍感亲切,仍不失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指导思想,值得认真思考。
在建设工作应该面对群众,密切党群关系这个问题上,邓小平往往不是生搬硬套地讲一大堆道理,而是针对新的实际和问题,通过自己的思考,提出切合实际的指导意见,字字句句闪现着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1975年8月,他在国防工业重点企业会议上讲到整顿问题时,第三个题目就是“一定要关心群众生活”。他说:这个问题不是说一句话就可以解决的,要做许多踏踏实实的工作。突出强调“群众对生活方面的议论是相当多的,不要以为都是讲怪话。我们党和国家一定要关心群众生活,现在应该提出这个问题了。”[3-1]1980年4月2日,他在同中央负责人谈长期规划问题时说,“建筑业发展起来,可以解决大量人口的就业问题,可以多盖房,更好地满足城乡人民的需要。”“总之,就是要从提高经济效果、增加人民收入方面考虑问题,要按这个精神搞长期规划,这是个最大的问题。”[2-3]同年10月25日,他在同中央负责人谈话时又说:“年度计划、五年计划、十年规划,中心和着重点不要多考虑指标,而要把人民生活逐年有所改善放在优先的地位。”[2-4]
建设工作只有面对群众,才能密切党群关系,才能体现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治国理念,才能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今天尤其显得重要而迫切。这也是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的内在要求。只有如此,才能赢得群众,取得群众的信任,从而密切党群关系。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我们党同广大群众的联系,对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是几十年的斗争历史形成的。党离不开人民,人民也离不开党,这不是任何力量所能够改变的。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经常记住这一点,经常用这个标准检查自己的一切言行。不断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成熟、有战斗力的重要原因和标志。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提出一定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以此为标准来检验党的领导和作风,这是新形势下对如何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思想发展。他曾反复强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确定的党的基本路线和一系列方针政策不能变,也变不了,因为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是行之有效的,是受到人民拥护的。如果改变,老百姓不答应。1992年,他在著名的南方谈话中指出:“我在一九八九年五月底还说过,现在就是要选人民公认是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的人,大胆地放进新的领导机构里,使人民感到我们真心实意搞改革开放。人民,是看实践。人民一看,还是社会主义好,还是改革开放好,我们的事业就会万古长青!”[4]经验证明,“谁关心人民的问题,谁能帮助人民想办法去和敌人斗争,保护人民利益,谁就是群众爱戴的领袖。”[1-8]我们党是一个拥有几千万党员、领导着全国政权的大党,但在全国人民中,共产党员始终只占少数。党之所以有力量,就因为始终扎根于人民群众,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善于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力。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党一天也不能生存。过去,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在新的历史时期,艰巨复杂的现代化建设任务摆在我们的面前,很多旧问题需要继续解决,新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党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
总之,在党的群众观和根本宗旨问题上,邓小平始终强调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清正廉明,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这是我们党受到人民拥护,领导人民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奥秘所在。
三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必须注意工作方法,“离开群众经验和群众意见的调查研究”,“任何天才的领导者也不可能进行正确的领导”
党的领导方法,要求共产党人办任何事情都得走群众路线,坚持群众观点,而在贯彻群众路线的过程中,主观主义的认识方法和工作作风是其大敌。
1956年,邓小平曾专门分析说,党的领导能否保持正确,决定于党能否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即“正确地反映群众的意见,然后正确地领导群众。”“如果不从认识方法上解决党的主张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问题,那么,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仍然不能真正地解决”[1-9]。实践证明,许多人并非在主观上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愿望,但他们却把工作做坏了,使群众受到重大损失。这是因为他们自以为是先进分子,是领导者,比群众懂得多,因而遇事不向群众学习,不同群众商量,结果他们出的主意,经常在群众中行不通。但是,他们又不从错误和失败中吸取教训,认为错误和失败,只是由于群众落后和其他临时因素的影响,因而又滥用党的威信,继续一意孤行,这就使他们的错误和失败愈来愈严重。这种主观主义给党的事业和人民生命造成的损失,是不可胜数的,妨碍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所以说,离开群众经验和群众意见的调查研究,任何天才的领导者也不可能进行正确的领导。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是高于权力之上的真正上帝。群众观点是党的基本观点,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本身就要求党的领导保持谦虚和谨慎的态度。如果我们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彻底、立即地改正,就一定要使我们的工作遭受损失,使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那就丧失了力量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
只有认真地总结群众经验,集中群众的智慧,才能形成正确的认识和决策,为群众指出正确的方向,领导群众前进。所以,在反对主观主义的同时,邓小平还提出也不要做群众的尾巴,要始终自觉地站在时代前列。因为群众的意见不一定都成熟或正确,在集中群众意见时,不要仅仅把意见简单地堆积起来,而是要整理、分析、归纳、概括。在这个过程中,也会犯分析不当或概括不全等错误,但只要先做群众的学生,不断研究群众的实践,就会少犯错误,犯了错误也容易改正,不使其发展到危害全局的地步。在这个问题上,他提醒不要犯“尚简单避复杂”的毛病。1941年,他曾对此批评说:“他们自己不相信自己的主张正确,怕见人,怕通不过,以为一切问题只要党员占多数,一举手万事皆迎刃而解。殊不知这是麻痹党腐化党的使党脱离群众的最好办法。”[1-10]因此,要坚决反对“关起门来决定复杂的政策问题”的工作作风,而应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从根本上密切党群关系,克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主观主义和经验主义。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要求党的领导保持谦虚和谨慎的态度,而“骄傲、专横、鲁莽,自作聪明,不同群众商量,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为了自己的威信而坚持错误,是同党的群众路线根本不相容的。”[1-11]
一切工作都要走群众路线,无论做什么都要相信和依靠群众,重视群众的经验,最根本的是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新时期,邓小平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尊重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实践,总是满腔热情地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新生事物。他曾真诚地说,不要把我们自己的作用看得过高。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因此,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必须提倡敢想敢说的精神。既要坚定地相信和依靠群众,又要善于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是贯穿邓小平理论的一个重要思想。
四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必须坚决反对和克服官僚主义,这“是一个长期的斗争”
对于官僚主义作风在党内的存在和危害,邓小平早在1941年4月写的《党与抗日民主政权》一文中,就从根据地政权建设的角度作了深刻分析。他认为中国是一个半封建的缺乏民主的国家,反映到党内就是“共产党员一般缺乏民主的习惯,缺乏民主政治斗争的常识与锻炼”;反映到根据地政权建设问题上,则是一些同志误解了“三三制”政权中党的优势,以为党员包办就是绝对优势,把党的领导解释为“党权高于一切”,甚至把其发展为“党员高于一切”,等等。他尖锐地批评说:“把优势建筑在权力上是靠不住的”,“是忽视民主和‘以党治国’的观念在作怪”。“结果党员‘因党而骄’,在政权中工作的党员自高自大,盛气凌人,自以为是,看不起非党员,自己可以不守法,不遵守政权的纪律和秩序”[1-12]。当时,他虽未使用“官僚主义”一词,但核心是讲它的产生根源和危害,意义非常深刻。
建国后,邓小平针对党在全国执政地位的确立这一新变化,多次强调全党要更加重视反对官僚主义,认为执政党的地位不仅易于使共产党员产生官僚主义,而且其表现是形形色色、多种多样的。如自以为了不起,看不起群众,看不起党外人士;喜欢以领导者自居,站在群众头上发号施令;高高在上,不接近群众,不重视调查研究,主观主义地考虑和决定工作;满足于做表面文章,不注重工作实效,只追求数量,不讲究质量;对自己的工作心中无数,常常“左”右摇摆,有时表现为右倾保守,有时又表现为急躁冒进,贪多求快,超越实际;片面追求政绩,喜欢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建立庞大的机关,造成机构臃肿,层次重叠,在群众和自己之间设置人为障碍;对于工作中需要立即解决的问题,不是亲手处理,而是层层下放,然后又层层上报,结果不是处理错误,就是处理不及时;不关心群众痛痒,对于群众要求迫切解决的问题抱着一种无动于衷的冷淡态度;夸大个人作用,强调个人权威,喜欢听人奉承赞扬,不接受批评监督,甚至对批评自己者实行压制报复;颠倒党和人民的关系,在人民中间滥用权力,做种种违法乱纪的坏事。凡此种种,都是“很恶劣的反人民的作风,这是旧时代统治阶级作风在我们队伍中的反映”[1-13]。
除了要反对上述的官僚主义外,邓小平还强调也不可忽略对“辛辛苦苦的官僚主义”和“事务主义”、“文牍主义”的防范。1950年6月,他在中共重庆市第二次代表会议上谈到西南局党内存在的不良倾向时说:我们要区别两种努力,提倡正确的努力,不赞成那种不正确的努力,“党内犯官僚主义错误的同志,有些也是很努力的,所以有个新名词叫‘辛辛苦苦的官僚主义’”[1-14]。这里实际上批评的是那些抓不住工作重点,整天忙于事务,却做不出多少应该做的大事的领导干部,实际是个领导能力和水平的问题。1980年8月,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中再次指出:官僚主义现象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它的主要表现和危害是: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摆门面,好说空话,思想僵化,墨守陈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以至官气十足,动辄训人,打击报复,压制民主,欺上瞒下,专横跋扈,徇私行贿,贪赃枉法,等等。这无论在我们内部事务中,或是在国际交往中,都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如果不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们就要严重地脱离广大群众。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他又一次指出:形式主义也是官僚主义。要腾出时间来多办实事,多做少说。要扎扎实实地解决问题,不能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对此,邓小平从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高度提出了解决官僚主义问题的根本思路,强调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革除领导制度、组织制度中的弊端,铲除官僚主义产生的体制温床。
官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剥削阶级长期统治的遗留物,在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有深远影响,因此,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是长期的,艰巨的。“沾染这种作风的人,不可能实行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不可能联系群众,不可能进行自我批评,也不可能完成任务,其结果一定是损害党的工作,损害党的信誉。”[1-15]针对这一严重危害,邓小平在1962年党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鲜明地提出了进城以后是做官还是当人民的勤务员的问题,要求全党同志每天每时都要注意执政党的特点。他说:“进了城,执了政,做官的条件是具备的,这就最容易沾染官气。事实上,我们许多同志确实已经沾染了不少官气”[1-16]。因此,认识了执政党的这个特点,才能经常注意进行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斗争,经常警戒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危险。正是认识到贯彻群众路线,克服官僚主义是一个长期的斗争,邓小平在每一次重大历史转折关头,总是突出强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真正解决好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还必须坚决反对命令主义,它是官僚主义的一种表现,其主要特征是“企图一切依靠命令行事”。邓小平的贡献在于,他较早地在党内联系这个问题论述了党政关系、政府机关中党团的运用以及党群关系,而不是一般地反对日常工作中的下命令。他在《党与抗日民主政权》一文中指出:党的指导机关只有命令政府中党团和党员的权力,只有于必要时用党的名义向政府提出建议的权力,绝对没有命令政府的权力。1943年2月,他在中共太行分局高级干部会上作结论时,又针对党与群众团体的关系指出:“党对群众团体,应加强其政治领导,不应在组织上去包办。群众团体的工作,应由群众团体自己去讨论和执行。党对群众团体的政治领导,也不能直接下政治命令,而是经过党团去实现。”[1-17]当然,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防止群众团体脱离党的领导闹独立性的倾向。
建国以后,党的干部中的命令主义现象不仅随着形势的变化而有所增加,而且形式也多样化。邓小平无论在西南局主政还是被调到中央,或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都一再强调党内主要的错误倾向是命令主义,要防止领导机关官僚化;在党与政府、党与群团的关系中,倡导党政分开,明确党团关系,解决好权力过分集中,以党代政、包办过多等问题。
这些思想来自实践,又上升到理论,对党的群众路线思想内容的完善起了积极作用。今天读来,仍感到鞭辟入里,一针见血。
五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必须正确认识群众路线和群众运动的关系,“群众运动有其自身的规律”,它“只是群众路线的一种形式”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主要依靠群众运动来进行革命的发动和组织,贯彻群众路线首要的是会不会发动群众,能不能形成革命运动的声势。一部分同志由此形成了习惯性工作方法,建国后也曾不顾时间、地点、工作性质和对象的不同而一味依靠群众运动,导致“左”的错误的发生和发展,酿成“文化大革命”的全局性失误。到底党的领导如何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贯彻群众路线是不是惟有大搞群众运动?对此,邓小平在党内较早地提出了重要指导原则,富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1943年2月,他在《根据地建设与群众运动》讲话中,针对民主革命时期党如何指导根据地群众运动时说:“群众运动有其自身的规律,党在指导群众运动中,必须掌握住这种规律。”[1-18]如果不懂得诱导群众运动逐渐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就会使运动脱节,就不能逐步提高群众到自为阶级的阶段,也就不能保护其既得的利益。同时,由于群众运动具有一定的自流性和盲目性,党的领导就不可缺少,否则群众运动被发动起来以后,容易出现过火行为,难以有效驾驭。邓小平认为,党的指导作用“不是要发展群众运动中的自流性,而是要使党的方针在群众运动中获得实现。”[1-19]如果做到了这一点,就可以说掌握了群众运动的规律,懂得了党的正确领导的真谛。
对于群众运动的发动主体,邓小平认为应尽量由群众团体出面去组织和领导,要依靠培养起来的群众领袖。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党的领导在群众面前无所作为,而是对于正确的群众运动应取主动扶植、引导的态度,切忌采取旁观或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态度。这里,他特别强调的是群众运动一定要建立在群众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党、政府机关不要干涉或包办代替、行政施压。
新中国建立后,邓小平仍然注意研究贯彻群众路线与发动群众运动的关系。1961年10月,他在接见青年团工作会议代表时明确指出:群众路线要采取各种形式,其中包括热闹的形式。但是我们的群众路线,不是满足于那个热热闹闹,主要的是要做经常的、细致的工作,做人的工作,做深入的工作。他说:“群众运动只是群众路线的一种形式,不是一年到头全运动,不是一律的这里运动什么那里也运动什么。不能照搬,只能实事求是。如果一年到头运动就没有劲了,就变成浮夸、形式主义了,实际上违反了群众意志,脱离了群众。”[1-20]
这些话在当时富有很强的针对性,在现在也不啻是一副清醒剂!可惜的是,后来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我们党搞起了一次又一次大规模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群众运动,损失是尽人皆知的。对此,邓小平总结指出:“历史经验证明,用大搞群众运动的办法,而不是用透彻说理、从容讨论的办法,去解决群众性的思想教育问题,而不是用扎扎实实、稳步前进的办法,去解决现行制度的改革和新制度的建立问题,从来都是不成功的。”[3-2]正是接受了历史的教训,邓小平在新时期特别强调要靠制度建设、靠法治完善,逐渐走以法治国的路子建设社会主义。
综上所述,邓小平关于如何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有关论述,是中国共产党长期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贡献不可磨灭,其现实意义也很深远。学习和研究他的有关论述,对于全党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保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