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交易:传统经济和市场经济*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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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传统经济与市场经济进行比较研究的意义

在本文中,市场经济一词是与传统经济对应的。这种划分方法包含着时间维向,而从时间维向看,应将传统经济定义为现代市场经济形成前的经济。纵观人类社会的全部历史,则在本文所说的传统经济之前,存在着原始经济。在原始经济中,不存在市场和经济交易;而在所谓传统经济中,已经存在交换关系,因而也就有了市场和经济交易。或者说,市场和经济交易产生于人类社会由原始经济向传统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显然,市场经济不仅仅意味着存在市场和经济交易,只有在市场和经济交易在经济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机制时,才能称做市场经济。

社会经济总是在一定的历史基础上发展的,市场经济并非凭空产生,而是在传统经济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因此,分析传统经济中的经济交易,并将传统经济中的经济交易与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交易作一比较,对于经济发展史的研究,特别是有关市场经济形成的研究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而且,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整个经济体系不可避免有着浓重的传统经济色彩。从某种意义上说,改革前的中国经济并非是有些文章所说的单一计划经济,而是一种半计划半传统经济。在这种经济中,存在着传统经济因素与计划经济因素的竞争。一方面,计划经济因素得到了政权的强制力量的支持,而传统经济因素则不断地受到政权的强制性力量的压制,因此,计划经济因素占有绝对的优势。另一方面,传统经济的因素具有深厚的历史沉积的支持,仍然以潜在的形式顽强地存在着,并且一遇时机,便破土而出,成为“每时每刻”不断产生,割也割不断的“尾巴”。在改革过程中,政府的强制性控制减弱,一些计划经济因素趋于衰落,而很多传统经济因素则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恢复,或由隐性的存在重新变成了显性的存在。从而,实际上在目前的中国形成了社会经济的“三元结构”:几十年计划经济中遗留下来的计划经济因素;有着数千年历史积沉的传统经济因素;以及在近代产生,并在改革开放中得到发展的市场经济因素。未来的发展趋势是计划经济因素和传统经济因素进一步减少,市场经济因素不断增强。换言之,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是在两部分原有基础上进行的,一个原有基础是计划经济时期留下的基础,另一个是几千年传统经济遗留下来的历史沉积。因此,对传统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比较研究,不仅具有经济史学的意义,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自给自足与经济交易

在现实中,人们可以通过三种不同的方式获取满足其生活所需要的物品和劳务:一是自给自足,即自己生产,自己消费;二是通过经济交易,即通过用自己生产的某些物品或劳务与其他人交换自己所需要另一些物品或劳务;三是由他人供养、提供单方面的赠送,或以某种强制性方式从他人手中获取其所需要的物品或劳务。本文不考虑其中的第三种方式,而只考虑前两种方式。就前两种方式而言,众所周知,传统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一个根本区别在于:前者缺乏分工,以自给自足为主,经济交易只是一种补充;而后者则存在普遍的专业化分工,以经济交易为主,自给自足则是一种补充。这一点已成共识,似乎无需再论。但我感到,仍需要更为明确地对上述成论加一两点补充:

首先,应该指出的是,所谓自给自足存在一个“单位”的问题。自给自足通常并不是每一个个人的自给自足,而是一定的经济单位的自给自足。传统经济中的自给自足是指社会中最基本的初级经济单位内的自给自足,这种最基本的初级经济单位可以是家庭(主要是小农家庭)、也可以是村落和庄园。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传统经济中,其普遍存在的最基本的初级经济单位是不同的。

其次,也是在本文中更为重要的补充是,自给自足和经济交易这种两分法还不足以说明传统经济与市场经济中经济交易的全部差别。为深入分析两者的区别,特别是分析两种经济中经济交易的差别,我们还应在自给自足之外,将人们与他人的经济交易活动进一步分为两种类型:即市场交易与日常交易。按照这种划分,则传统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区别不仅仅在于自给自足与经济交易的相对地位,还在于在全部经济交易中,市场交易与日常交易的相对地位。在传统经济中,人们的经济交易主要是以日常交易的形式实现,市场交易不仅是自给自足的补充,而且是自给自足加上日常交易的补充。

三、日常交易与市场交易

本文所谓日常交易与市场交易一样,包括产品和劳务的交换(这里暂不考虑地主或领主与农民的关系),但与市场交易显然具有不同的性质。

首先,它所体现的人与人和人与物的关系与市场交易中的这些关系截然不同。正如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社会所进行的批判中指出的那样,在市场交易中,人与人的关系是通过物与物的关系而发生的,物—物关系是人—人关系的媒介(这与马克思的“异化”理论相联系,可以说这一诊断是马克思“异化理论”的一个重要的基础)。与市场交易不同,在日常交易之中,人与人的关系不是通过物与物的关系而发生;相反,物与物的关系是通过人与人的关系发生的。人—人关系是物—物关系的媒介。在没有一定人际关系的人们之间不能,至少是很少发生日常交易。中国明清碑刻中所谓“人情聚则财聚”的说法正是体现了这种关系。

其次,在日常交易中,“经济交换”是与“社会交换”极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按照布劳的说法:“社会交换在重要的方面区别于严格的经济交换。基本的和最关键的区别是,社会交换带来未作具体规定的义务”。“只有社会交换会引起个人的责任、感激和信任感,以上所说的那种纯粹的经济交换则不会。…社会交换有内在收益。价格不确定。”日常交易常常“以授予地位的方式平衡”交易中经济价值的不对称,在这里“社会与政治系统中的社会地位已成为货币替代物”(彼德.布劳,1988,第138页)。当然“经济交换”与“社会交换”只是一种“理念”上的划分,在现实社会中,两者常常纠缠不清。但我们仍可断定,较之所谓经济交易,在日常交易中,两者结合得更为紧密,并常常夹杂更多“社会交换”的因素。可以所谓市场交易中,“经济交换”与“社会交换”的分离程度较高,人们在进行交易时,更多地以经济价值的对称或“等价”为原则,交易者也更多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再次,日常交易更为依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处理这些关系的传统习俗或准则来维系。在日常交易中,由于交易者在文化上的同质性和与交易对象的大量重复往来,人们对交易中的“规矩”十分熟悉,从而在这种交易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在这种交易中,“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费孝通,1985,第5页)。因此,日常交易绝少象市场交易那样发生于陌生人之间。正如玛吉尔.活尔夫(Margery Wolf)在对台湾农村的考察报告中所说:“一个没有完完全全,嵌进血缘关系网络的人是不能被人充分信任的,因为人们不能用正常的方法和他打交道。如果他们行为不端,你不能和他兄弟进行磋商,也不能靠他父母来纠正。如果要和他商量一件棘手的事,你不能请他伯父做中间人为你铺平道路。财富能补偿你断腿缺臂的损失,但补偿不了你缺少亲人的不足。金钱没有过去,没有将来,也没有义务。但是,亲人有过去和未来,也有义务”(S.B.Redding,1993,第68页)。而在市场交易中,交易之间不一定相互熟悉,而且常常互不相识。在市场交易中,除较日常交易更多依靠法律等较为正式的规则外,传统习俗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虽然也起一定作用,但这些准则的性质与日常交易中的准则有所不同。在市场交易中,所依赖的人际关系准则更具有普遍性;而在日常交易中的准则更具有特殊性。

因此,日常交易通常发生于“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费孝通,1985,第6页)之中。而在交往范围有限的传统社会中,人们很少有朋友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主要是血缘和地缘等先赋性的传统关系,不仅在中国古代农村是这样,在传统的西方乡村社会中也是如此。如有学者评论道:“乡村没有朋友,只有亲戚和邻里”(尤金.韦伯,1979,P.9;黄宗智,1985)。也就是说,在传统社会中,日常交易通常发生于亲戚和邻里之间。日常交易的范围虽然有限,但在传统经济中,与市场交易相比,这种交易的相对地位是更为重要的。

四、初级市场交易与高级市场交易

为了更深入地分析传统经济的市场交易,我们采用布罗代尔的方法,将在传统经济中并不占主导地位的市场交易进一步分为两个部分:初级市场交易与高级市场交易。初级市场交易通常以集市形式贸易出现,它“是经济阶梯的一级,虽然是最低的一级”(布罗代尔,1993,第40页)。这里应该指出,在布罗代尔的术语中,“经济”一词大体上是指进入市场交易的活动领域。

就交易方式而言,初级市场交易是“生产者兼销售者与…收购者兼消费者面对面的交易”。初级市场中的交易“是最直接、最透明和监得最好的交换形式,那里进行的主要是‘第一手’交易,避免了欺骗。…用德语的说法,这是‘手握着手,眼对着眼的贸易’;这是直接的交换:当场拍板成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难得出现赊帐的事”(布罗代尔,1993,第21页)。从规模上看,初级市场中基本上是小规模的交易,大部分参与者是集生产者、消费者和销售者身份于一身的农民,专业工商业者人数既少,规模又小。从空间上说,初级市场具有强列的地域性,因此,在有关文献中,常常称之为社区、地方地域市场。

根据布罗代尔、施坚雅等人的研究,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在前现代化的传统经济中,这种初级市场均已达到了相当“发达”的程度。乃至16至17世纪的英国和晚清时期的中国平均不足6—7千人便有一个集市。如在前现代化的英国,“除五六个村庄保留自己的集市外,十六至十七世纪的英格兰约有760个设有一至几个集市的城镇,威尔士约有50个此类城镇,合计约800个经常举行集市的城镇。两个地区的人口约在550万上下,每个设集城镇的交易活动平均涉及6000至7000人。…埃佛利脱列出的八百来个城镇集市平均涉及方园7英里(11公里)的范围”(布罗代尔,1993,第5页;施坚雅,1965.2,第227页;费正清,1993)。然而,这种“地方小市场是农民余缺调剂的场所,属于自然经济范畴内的交换,因此,这种交换本身是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因为纯粹意义上的自给自足经济是不存在的,正是由于这种地方范畴内的余缺调剂,而使这种男耕女织的经济能够存在下去”(陈荣耀,1994,第67页)。

“处在集市、店铺、贩卖之上,交换还有其强有力的上层建筑。它们掌握在一些杰出的活动家的手里,属于大齿轮和大经济的层次”(布罗代尔,1993,第64页)。这里,布罗代尔所说的,即是在初级市场之上的高级市场。在传统经济中,高级市场实际上仅存在传统经济体系的缝隙和边缘,主要是远距离贸易。其交易规模、地域范围较大,交易方式也与初级市场不同,而更接近现代市场交易。从动态上、从长期发展的过程看,这种高级市场对于现代市场经济的形成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从静态上看,在传统经济中,这种高级市场还只是庞大的经济体系中极为微小的顶端,其对整个经济的影响也较小。在传统经济的全部市场交易中,与初级市场交易相比,其比重和意义也要小得多。

总之,在传统经济中,当然也存在市场交易,但市场经济不仅是人们普遍涉足于市场交易,而且是大部分人的大部分活动都卷入市场交易。正如约翰.F.A.泰勒所说:哪里有交换关系哪里就有市场,而市场体系(也即市场经济)却并非如此”(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1992,第286页)。换言之,市场经济需要具备二方面条件:在人的方面是人们普遍参与;在物的方面是人们的经济活动以及所生产的产品大部分,乃至绝大部分卷入市场交易。只有当两方面条件均具备时,社会性的专业化分工才占主导地位,市场才成为配置资源的主导机制。而在传统经济中,尽管存在市场交易,但市场交易范围有限,只是一种补充,一种“副业”,其作用在于互通有无和作为辅助性收入来源。从经济史上看,中国甚至在宋明时期,农民已普遍涉足于市场交易。对西方经济史的研究表明,在工业革命之前,参与市场交易的农民也已相当普遍。但是,在他们所生产的产品中,只有一小部分进入市场,绝大部分是由自己消费的。对此,布罗代尔评论道:在传统经济中,“农民的生活当然还停留在市场之外(至少有一半在市场之外),这是典型的自给自足的封闭性经济。农民一生中满足于消费用自己的双手生产的产品或用食品和劳务向邻居换来的产品。他们去城镇集市的人虽然很多,但在集市只买他们不可缺少的铁犁头,而把出卖鸡蛋、黄油、家禽或蔬菜所得的钱留着纳税,他们不能算真正投入市场交换,而只是来去匆匆的过客”(布罗代尔,1993,第38页)。与此同时,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前现代化时期都存在一定数量的专业工商业者,但人数较少,只占全部人口的很小比例。就传统经济中的大部分人口而言,虽然也存在某种分工,但这种分工一般局限在狭小的传统生产单位(家庭、庄园或“村落共同体”),而且,这种分工基本上是传统式的普遍性兼业,而非社会性的专业化分工。

五、综合的讨论

综上所述,我们应整个经济视为多层次的一个体系。从经济交易的角度分析,传统经济体系和市场经济体系可以用以下的两个图来表示:

传统经济的自给自足性或封闭性并不是单一层次的问题,而是体现在诸多层次之间。简而言之:在(狭义的)自给自足与经济交易之间,自给自足占主导地位,也即大部分经济活动封闭于自给自足之中;在经济交易的日常交易与市场交易之间,日常交易占主导地位,也即大部分经济交易封闭于日常交易之中;在市场交易中的初级市场交易与高级市场交易之间,初级市场交易占主导地位,也即大部分市场交易封闭于初级市场之中。也就是说,无论传统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都存在自给自足、日常交易、初级市场交易和高级市场交易四个层次。但在两种经济中,四个层次的相对比重和地位不同,从而整个体系的构成不同,如上图所示:传统经济体系是一种以自给自足为底,以高级市场为顶的金字塔型结构。与此相对应,市场经济则呈例金字塔型结构。而由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即市场经济的形成则体现为由上述正金字塔向倒金字塔的转变。在经济史中,这必定是波拉尼所称的一个“伟大的转变”。

*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文化基础与组织形式》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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