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新哲学观和新世界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世界观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马克思在1845年春天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曾经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恩格斯对《提纲》的评价至少包含了下面几个观点:(1 )《提纲》阐发的实践唯物主义观点是一种“世界观”,而不仅仅是一种认识论。(2 )这种世界观是一种新世界观,因而与旧唯物主义的旧世界观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 (3)《提纲》阐发的新世界观包含了一种与一切西方传统哲学的旧哲学观相区别的新哲学观。
其实,《提纲》主要批判的不是作为“死老虎”的唯心主义,而是费尔巴哈的抽象人本学的直观的旧唯物主义。因为此前马克思已经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进行了彻底清算。现在,马克思的任务已经转到创立一种新世界观上来了。这就不仅需要清算唯心主义,而且也要清算旧唯物主义。这正是马克思在《提纲》中要做的。正是在对旧唯物主义的清算中,《提纲》阐发了一种新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在这个意义上说,传统的唯心主义并不是创立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主要障碍,因为它早已被马克思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旧世界观才是马克思创立新唯物主义世界观所必须克服的。《提纲》所阐发的并不是新旧唯物主义的共性,而是二者的区别性。
传统的观点看不到实践概念在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中的核心地位,只把它看成一个认识论的和历史观的概念。在这种观点看来,只有自然本体论或物质本体论才是世界观。世界观就是本体论。根据这种理解,必然会得出下面的结论:旧唯物主义世界观就是马克思的世界观。这样,马克思所进行的就不是一场哲学世界观上的革命,而只是通过引进实践创立实践论的认识论和历史观。这样,马克思就没有区别于旧唯物主义的独特的世界观。在这种观点看来,谁若把实践看成一个世界观的概念,谁就是“唯实践主义”、“自我中心困境”,谁就是在宣扬“存在就是被实践”,因而与大主教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同流合污了。〔1〕
把唯物主义世界观等同于自然本体论,不仅没有达到马克思的观点,而且进一步从费尔巴哈倒退到18世纪法国的机械唯物论。这样理解的世界观无非指下面几个命题: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世界统一于物质。这些唯物论的命题并非马克思的创造,而是由法国唯物主义提出并张扬的。经过德国古典哲学辩证法的洗礼,费尔巴哈已不可能停留在这些观点上了。因此,连费尔巴哈也拒绝承认自己的哲学是这种唯物主义。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核心概念是人。他始终是从人出发去理解自然,解释宗教和道德。在费尔巴哈那里,思维和存在被看成人的两种根本属性。这种人本学唯物主义早已远远超越了法国的机械唯物主义而与之大相径庭了。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的旧唯物主义,不是要复辟法国唯物主义,而是要进一步超越费尔巴哈,解决费尔巴哈未能解决的问题。费尔巴哈的旧唯物主义的局限性并不是因为他没有重复法国唯物主义的机械论观点,而是因为他直观地、抽象地理解人。马克思正是从费尔巴哈的抽象王国走向了现实的人的生活世界,从而超越了费尔巴哈的直观的抽象的人本学唯物主义,创立了实践唯物主义世界观。
传统观点认为,世界观就是本体论。这种观点正是西方传统哲学的旧哲学观的基本观点。西方传统旧哲学从总体上看就是以探求世界本体为最高宗旨的本体论哲学。尽管近代曾发生了“认识论转向”,但其核心和基础仍然是本体论。这种哲学的主题是寻求世界的终极本体,其他一切内容都不过是本体论的进一步引申。旧哲学中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派别的对立,就是在思维和存在二者何为本体问题上发生的对立。这种哲学的功能就是要对世界寻求一种终极的因果解释,因而只是一种解释世界的哲学。这样,世界观就只能是寻求世界本体的知识体系。这种对世界观的理性主义的理解是建立在下面两个哲学信念基础上的:(1)外部客体世界是绝对完满和天然合理的。 因为它是一种合规律性的存在,因而就是合理的、完满的存在;因为它是终极存在,因而是最高的存在。(2)人对外部世界的顺从是最高的伦理原则。 这是一种从“是”中求“应当”、把“应当”还原为“是”的反价值论、反实践论、反人性的哲学观。
马克思进行的哲学革命首先是哲学观上的革命,是从哲学观上对旧哲学的否定。在这种新的哲学观看来,哲学的主要宗旨和功能不是解释世界,而是改造世界。这样,在对世界观的理解上,也就否定了那种把世界观仅仅看成是关于世界本体的知识体系的旧哲学观。新的哲学观是应当这样理解世界观的:世界观不是人们观察世界结果的知识体系,而是人们理解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出发点。它所关注的不是那种非人的自在之物,而是人的现实生活世界。它强调的不是人对自在世界的顺从,而是人对外部世界的革命性改造。因此,世界观是人以自身的眼光,从自身的生存、发展需要出发对世界的理解和根本态度。世界观所反映的主要不是自在的非人世界的客观状态,而是具体的、历史的人的性质或状态,其功能是要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和全面解放提供一个最高的根据和尺度。从这种理解出发,我们可以把新世界观概括为:把握世界的方式,对待世界的根本态度,评价世界的最高尺度。这样理解,才能把新世界观同新哲学观统一起来,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质。在这种新世界观中当然包含着人们对外部自然世界先在性的本体论承诺,包含着人们对外部世界认识论意义上的理解方式,但更重要的是,它表达了人们对外部自然物质世界的一种实践态度和人们对自身生存、发展和解放的价值追求。因此,这种新世界观是在实践概念统摄之下的本体观、认识观、价值观的“三位一体”。马克思的哲学没有独立的本体论、认识论,它们都不过是实践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内在环节而已。只要读一读马克思的原著就可以证实这一点。这不是像人们通常解释的那样,说马克思之所以没有建立起他的独立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是由于马克思没有来得及构造出完整的哲学体系和写出他的哲学教科书,而是由于这种新哲学的性质决定了三者不可分离。从苏联接受过来的我国的哲学教科书所构造的本体论、认识论、历史观分离并列的体系,完全是按照旧哲学观的解释框架演绎出来的,它并不符合马克思的新哲学观的精神实质。
实践是一种两重性的存在:一方面,它是一种合目的性的活动,这是实践的价值性表现,是实践对现存世界的否定性,这正是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的“革命的”、“批判的”意义之所在,是实践的人性方面,它标志着人对外部世界的价值选择和能动的改造。另一方面,实践又是一种合规律的活动,它必须服从外部世界的规律。实践正是上述两个方面的内在统一。因此,实践不仅自身中就包含着对自然存在的肯定,而且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证明自然存在的现实性。离开实践,关于外部自然界是否存在的问题是一个经院哲学的问题,是独断论的。试问:离开人的实践,我们怎样才能知道和证明外部自然存在的客观实在性?是依靠上帝的启示(宗教哲学),还是依靠感性的直观(旧唯物主义)?离开实践,哲学既不能证明自然存在的现实性和可靠性,也不能说明自然存在如何有可能转化为为人的存在和如何产生人的思维;既不能说明人的思维如何反映外部自然存在,也不能解释自然存在对人的意义。这样的自然存在只能是费尔巴哈所理解的那个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自然界,它对人来说只不过是一个在彼岸世界才存在的“自在之物”。自然本体论所说的自然存在正是这样的“自在之物”。
从实践唯物主义这种新世界观看自然界,自然存在对人来说也具有两重性:(1)它具有属人的一面,对人具有一种可能的价值属性, 这种属性的现实性是人类实践赋予的。(2)它又具有自在性一面。 自然并不是从来就为人而存在的。它对人具有一种外在独立性,对人的实践具有一种“反抗性”,人的活动又不能违背它的规律。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之所以都只片面地看到上述其中一个方面而否定另一面,就在于他们都不懂得实践概念的世界观意义。康德看到了传统旧哲学的局限性,把旧哲学的“本体”看成是一种在彼岸世界存在的、不可言说的“自在之物”,但是,由于他不懂得实践的世界观意义,因而他也无力消除这种局限。
二
伴随着哲学观的变革,马克思也实现了哲学主题的转换。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作为一种新世界观,已经不是去寻找世界的本原和本体了。新唯物主义世界观作为人们把握世界的实践方式、对待世界的实践态度和评价世界的实践标准,已经不是寻找世界的抽象本体,而是要使世界革命化,实际地改变现存事物,其目的和功能是对现实世界进行革命的、实践的批判,以解决无产阶级和人类的生存、发展和解放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马克思的新唯物论,是人的生存论、发展论、解放论。
马克思实现了哲学视野和主题的转换,使价值问题在新唯物主义世界观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旧哲学把对世界的抽象本质的追求作为安身立命之本,而马克思则把对终极价值的追求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正是这一转变,使马克思眼中的自然,已不是本来“是什么样”的自然,而是“应当”是什么样的自然,即自然对人的意义;马克思眼中的社会,主要地也不是现实地是“什么样”的社会,而是对无产阶级和人类的生存、发展和解放“应当”是什么样的社会。马克思的哲学工作也不是要论证现存世界的合理性,而是要批判现实世界的不合理性、不应当性,寻找实现自己哲学目标的现实道路;不是要达到彼岸世界的抽象本体的存在,而是要实现未来世界的作为终极价值的远大理想。众所周知,很少有人像马克思那样,费巨大精力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然而他的研究的目的和结果都是对资产主义的否定和对未来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向往。把外部世界的终极本体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的哲学,只能使人俯首听凭命运摆布,只有把终极价值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的哲学才会催人奋进,并成为人的现实生活和行为的指导原则。
当马克思把哲学的视野从抽象的世界本体转向人的现实生活以后,在提问方式上,也必然要从追问自然是否存在转向追问自然对人的意义(价值)。马克思讲过:“抽象的、孤立的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2 〕马克思也讲过“这种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自然界……对于费尔巴哈说来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3〕。 马克思的这两段话,说明马克思已实现了哲学主题的转换。这里,马克思对“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先于历史而存在的自然界”本身的存在是肯定的;但这种自然界“对人来说”、“对费尔巴哈来说”却是个无意义的世界,因而马克思才说这种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对于费尔巴哈说来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与费尔巴哈不同,马克思关注的不再是那个自然界,因为那个“抽象的、孤立的、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毫无意义。马克思所关注的是人的现实生活的世界,即“在人类历史——人类社会生产活动——中生成着的现实的自然界”,“那种自然界才是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4〕。这才是对人有意义的自然界。 正因为马克思关注的是自然对人的意义(价值),因此,他对自然界的解释原则也发生了变化,即实现了从费尔巴哈的“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到“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从主体的方面去理解”的转变。
三
我在一篇文章中曾说过:“离开历史唯物主义就没有实践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必然是历史唯物主义。”〔5〕就是说, 马克思的新世界观是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这样说的原因之一,就是马克思在哲学观上实现了革命性转变,即从探求世界的抽象本体转向人的现实生活,转向对人的生存、发展和解放的探求。为此,就必须研究社会历史的客观规律性。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当这种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被创立出来以后,其意义就不再仅仅局限于历史观,而是具有了世界观的意义和功能,成为理解自然、人、人和自然的关系的新的解释原则。当我们用历史唯物的观点去看待自然时,我们看到的自然不是抽象的自在之物。我们看到,我们“周围的感性世界不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6〕。 当我们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人时,我们看到的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历史的产物。当我们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看人和自然的关系时,我们看到这种关系也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变化的。“在工业中向来就有那个很著名的‘人和自然的统一性’,而且这种统一性在每一个时代都随着工业或快或慢的发展而不断改变”〔7〕。 当我们用社会历史的观点去理解意识和观念时,我们同样看到,人的意识、观念也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变化的。如果离开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自然、人、人和自然的关系、思维与存在、实践等一切哲学范畴和关系都将变成抽象的。
因此,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具有两种不同的意义和功能。第一,作为历史观的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以指导人们从事改造社会的活动。第二,作为新世界观的历史唯物主义,为我们理解人、自然、人和自然的关系、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解释原则。当然,这不是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历史唯物主义,而是马克思创立的同一个历史唯物主义具有两种不同的意义和功能。恩格斯写于1877年的《卡尔·马克思》和发表于1883年的《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两文都认为剩余价值学说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在这两大发现中,哲学上的发现就是历史唯物主义。我们提出的问题是:恩格斯为什么没有把马克思的一般哲学世界观(通常叫作辩证唯物主义)和认识论看作是马克思的哲学发现?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和认识论同旧唯物论的世界观和认识论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吧?肯定不是。恩格斯之所以只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马克思的哲学发现,是因为历史唯物主义不仅仅是一种新历史观,而且也是一种新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不仅仅是马克思实现哲学世界观变革的关键所在,而且也是马克思的新世界观的实质和核心。
这样,关于马克思的新世界观的理论性质问题就有了三个说法:(1)辩证唯物主义;(2)实践唯物主义;(3)历史唯物主义。
(1)辩证唯物主义。从辩证法和唯物论原则统一的角度说, 马克思的哲学世界观可以叫作辩证唯物主义。问题是,怎样才能实现唯物论同辩证法的统一?传统的哲学教科书也把自己叫辩证唯物主义,但它没有、也无法将二者统一起来。按教科书的讲法,我们坚持了物质第一性,我们就坚持了唯物论;我们又坚持精神的能动作用,我们就坚持了辩证法。但是,把两个对立的命题放在一起并不等于就实现了统一。统一应当是两个命题融为一体。如果你在唯物论问题上坚持旧唯物主义的观点,即“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的方面去理解”,那么,精神的“能动的方面”就只能留给唯心主义去发展了。因为精神的能动作用,只有在主体的实践活动中才有可能现实地发生。我们只有用实践的解释原则去看自然界,看精神,看二者的关系,才能真正实现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才是真正的辩证唯物主义。这样的辩证唯物主义也就是实践唯物主义。因此,真正的辩证唯物主义只能是实践论的唯物主义。在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可以把马克思的新世界观叫作辩证唯物主义。
(2)实践唯物主义。正如前面所述, 我们说马克思的新世界观是实践唯物主义。但是,对实践唯物主义也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如果在对实践唯物主义的理解中排除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就不是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因为:第一,实践唯物主义抛弃了用自然解释意识的旧唯物主义原则,坚持用实践解释意识的原则。这样,要说明这一新的原则何以是唯物主义的,就必须说明实践的客观规律性。因此,说明实践的客观规律性,就成为实践唯物主义何以为唯物主义的独特根据,而对实践的客观规律性的揭示,正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内容。第二,只有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去解释实践的解释原则,才能避免把实践的解释原则抽象化。这样,在我们用实践的解释原则去理解自然、人、意识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才能理解这些对象的社会性和历史性,从而超越旧哲学对这些对象的抽象理解。
因此,我们可以说马克思的新世界观是实践唯物主义。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排除历史唯物主义解释原则的实践唯物主义是不存在的。实际上,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就是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当然,我们也可以把马克思的新世界观叫作辩证唯物主义,但这种辩证唯物主义不同于在旧哲学观支配下构建出来的传统教科书讲的那种辩证唯物主义。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就是实践唯物主义,也就是历史唯物主义。
如果这样理解,那么马克思新世界观理论性质的三个说法实际上已经内在统一起来了。
由于马克思实现了哲学观和哲学主题的变革和转换,因此,虽然马克思仍然把他的哲学世界观称为唯物主义,但这种唯物主义的涵义已同旧哲学观解释框架下的唯物主义的涵义大相径庭了。新唯物主义所关注的已不是世界的抽象本体,而是自然、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意识的社会历史性,是实现人的生存、发展和解放的客观历史必然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的哲学仍然是唯物主义的。如果不懂得这一点,仍然用旧哲学观的解释框架去理解马克思的哲学,就必然用旧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去理解、构建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其结果,必须曲解这种新唯物主义,甚至把这种新唯物主义说成是“唯实践主义”或主观唯心主义。
注释:
〔1〕见《哲学动态》1996年第1期《走出自我中心困境》一文。
〔2〕《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3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50页,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2。
〔4〕《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8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9。
〔5〕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原则、 实践原则和社会历史性原则》,载《社会科学战线》,1991(3)。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48页,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2。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49页,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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