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股市波动的几点看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点论文,股市论文,看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7月23日以来,中国股市一反几年的上扬走势,几个交易周急剧下落,上证指数从2240多点跌至1900点以下,引起了社会各方人士的广泛关注。一些媒体似是而非地、甚至在没有采访的情况下,报道了笔者所谓的“观点”。为此,特撰写此文,就当前中国股市的波动谈几点看法,以正视听。当前社会上对股市下落的原因大致有如下一些看法:
1、股市下落是由国有股减持造成或引发。
2、股市下落是由上市公司增发新股造成或引发。
3、股市下落是由银行监管机构清查违规资金入市造成或引发。
4、股市下落是因为股市泡沫过大,股市下落在政策面上具有“挤泡沫”的含义;
5、股市下落是因为从宏观经济走势上看,下半年的CDP增率可能低于上半年;
6、股市下落是庄家做市的结果。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零星看法。
面对如此多的解释,笔者认为,此次股市下落究其原因可能是复杂的综合的,其中有些情况还随着股市下落时间的延长而有所变化。例如,在7月27日以前,当人们议论股市下落时,并没有多少讲到“查处违规资金入市”问题。因此,简单说由某一因素导致股市下落都可能是不够的。
毫无疑问,在股市下落环境中,投资者总是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像过去曾经做过的那样,出台一些“救市”政策,以支持股市人气恢复、股指走好。但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弄清以下一系列问题:
关于国有股减持问题
减持国有股是深化国企改革、实现国有经济“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重大政策措施,就这一点而言,不论股市走势如何,减持国有股的政策恐怕不会有大的调整。因此,希望出台停止国有股减持的政策来“救市”几乎是不可能的,实际上也是行不通的。也许人们都还记得,前几个月,大家还在讨论国有股“一股独大”引发的上市公司种种问题,呼吁要通过减持国有股来加速这些问题的解决,如今股市下落又要求停止国有股减持,这种转变在逻辑上恐怕无理可说。
真正的问题不在于国有股减持,而在于国有股的减持方式和减持价格。笔者在多年的研究中始终认为,国有股减持不能。选择市场方式,不应与民争利,国有股减持的价格应以每股净资产为最高标准,可以低于净资产/股,不应高于净资产/股。在2000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论减持国有股的难点、前提条件和可选择方案》中,笔者没有将通过市场方式减持国有股列为可选择方案。按市场方式减持国有股的确可能给股市正常运行造成压力,而压力的大小取决于国有股减持的速度、数量和时间。速度越快、数量越大、时间越长,则股市下落越深越持久。因此,需要呼吁调整的是国有股减持方式和减持价格,而非减持国有股本身。
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国有股减持方式有着界定减持价格的功能。在以市场方式减持的条件下,国有股减持价格只能按照市场定价,这是同股同权原则和公平原则所决定的,并且是几百年来的国际惯例。目前,减持的国有股按照发行市场定价,从股市投资者来说,认为定价不合理,但从国有股减持者来说,则认为按照发行市场定价已经考虑到了股市的接受能力并已经“让”出了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之间的差额。因此,对股市投资者是有利的。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认真讨论的问题恐怕不是在按照市场方式减持国有股条件下减持价格如何选择确定,而是从国有股的资产形成过程、国有股减持的制度意义、国有股减持与股市的规范发展等角度来选择国有股的减持方式。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按照市场方式减持国有股的政策既然已经出台,要使决策部门在短期(如几周或几个月)内,修改这一方案,是相当困难的。因此,将“救市”政策寄托在有关部门出台新的国有股减持方案方面,恐怕是不现实的。
关于清查违规资金入市问题
禁止违规资金入市,是多年来我国一直采取的一项重要制度。在1998年底通过的《证券法》将这一制度以法律的方式确定了下来,因此,查处违规资金入市,无可非议。如果股市下落真是由查处违规资金所引致的,并且违规资金真像股市风传那样达到5000亿元之多,那么,随着这一查处的深入,股市还将继续下落。但实际上,情况远非这么严重。
所谓违规资金,是指通过某种违规方式投入股市中的银行信贷资金。从7月27日的报道可以看出,各笔违规资金均是通过对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予以承兑或贴现而发生的,并且在23.77亿元违规资金中进入股市的只是5.1亿元。这意味着查处违规资金进入股市,并不是要对前些日子人们所说的“私募资金”进行全面清查,更不是说,“私募资金”均属违规资金范畴。笔者在2001年7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发表的《“私募基金”的出路在于金钱信托》一文中曾强调说:“私约资金虽不规范不合法,但其中也存在着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基本内核。一些私约资金的内部运作甚至比中国这几年设立的封闭式基金更加公平严格,更加接近国际水准。代客理财,是私约资金中的基本内核。代客理财,是市场经济中一种极为普遍也极为重要的金融活动。私约资金的问题不发生在代客理财业务本身,而发生在运作这一业务的机制框架方面。因此,从政策角度上说,对私约资金不能运用搞运动的方式严打取缔,将‘孩子与脏水一起倒掉’,而应在充分利用其基本内核的基础上,将其推向规范化轨道,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金融业务创新的过程”。
笔者认为,一方面,查处违规入市资金并非就是查处私募基金,另一方面,真正违规入市的资金远少于一些人所说的5000亿元之多。因此,也不必担心查处会给股市带来多大影响。
关于增发新股问题
增发新股的确存在着与配股政策的不协调之处。按理说,增发新股的条件比配股松,其价格就应低于配股价格,或者增发新股的价格高配股价格,其条件就应比配股更加严格。因此,投资者对增发新股有种种意见是有道理的。尤其是,前些年增发新股的一些上市公司获得资金后并没有投入预定的项目建设,而是将相当一部分资金以私募基金方式委托给有关机构进行股市操作,更是使投资者意见纷纷。从这个角度来看,修改增发新股的政策势在必行。
但在增发新股中,真正让股市投资者难以接受的还有另一方面问题,即增发新股中的国有股减持。在这一场合,减持国有股的价格与发布增发新股信息前的二级市场价格极为接近,一旦增发完毕,二级市场价格必然重新定位。从前些年的情况看,这种价格的重新定位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低于新股的增发价格。由此,仅从增发价格来看,减持国有股价格似乎符合市场规则,但从增发前后的联系来看,股市投资者处于“不认购是亏,认购也是亏”的两难困境中。
因此,调整增发新股的政策,不仅应令其与配股政策相协调,而且应重视如何解决增发新股中国有股减持的方式司题。同样,也应重视解决配没中国有股减持的方式问题,否则,如今在增发新股中遇到的难题,不久后将在配股中遇到。
关于“挤”股市泡沫问题
股市如若泡沫过太早晚总要破灭,这是屡屡为事实所证明的。股市如果存在着较大的泡沫,与其等到不可收拾时再破灭并引致一系列金融经济问题,不如早些时候“挤出”的好。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当前的中国股市下落是由泡沫所引致,那么,这种股市下落是正常的有益的,没有必要出台“救市”政策来恢复股市的泡沫。
笔者认为,中国股市的确存在泡沫,这主要是由多年来的体制因素造成的。与中国的改革和治理经济过热等情形一样,应选择“软着陆”的方式。具体来说,就是一方面要通过加大高质量公司的大量上市来“挤出”劣质上市公司造成的泡沫,多用“加法”;另一方面,要加快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维护中小投资者各方面权益的措施和监管力度。
关于庄家做市问题
这里讲的庄家做市主要讲的是庄家操纵股市。究竟庄家资金有多大,没有人统计过,因此,也就难以确定庄家在中国股市中的能量有多大。今年6月,有人对所谓的私募基金进行了抽样调查,根据这一抽样调查,估算私募基金的数量大致在7000亿元左右。如果这一数字是可信的,那么,再加上封闭式基金的资金、各证券公司的自营资金和上市公司的直接入市资金,中国股市中的机构投资者资金就可能有8000-9000亿元左右,占股市总资金比重可能在70%以上,大大超过了人们过去的估计。中国股市究竟有多少资金?最近的一个例子是,中石化发行A股锁定认购资金达到6400亿元。由此可见一斑。
根据这一数字,如果说就投资者人数计算,个人投资者(或散户)占居绝大多数,从而中国股市是个人投资者占主要地位的话,那么,根据资金数量计算,中国股市就是机构投资者占主导地位了。而世界上任何股市,按投资者数量计算总是个人投资者占多,所谓成熟股市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说法,从来是从资金比重上看问题的,由此来看,就投资者结构来说,中国股市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个人投资者的数量过多从而要增加机构投资者数量,而在于如何规范机构投资者的资金运作,令其“浮出水面”,合法合规地进行股市投资。
去年以来,证券监管部门加强对股市恶庄的治理力度,这对维护股市的规范运行和发展是十分重要也是完全必要的。在本次股市下落的初期,笔者曾告诫说,因上半年股市窄幅波动,庄家没有得到多少投资收益,所以,要防止这样一种情形发生,即庄家有意打压令股市下落,然后,腾出上行空间,以便拉升出货、盈利过年。因此,面对股市下落,广大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应以理性的态度冷静对待,不应过分急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