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与措施论文_马若梅

土地整治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与措施论文_马若梅

山东金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 250102

摘要:整体上来说,我国正在初步发展土地整治项目活动,而在向创造生态环境高品质、农地生产高质量的成熟阶段过渡仍有一段很漫长、充满挑战的路要走。不合理的土地开发利用可能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因此,探索土地整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生态问题及应对措施,让土地整治项目在规划、实施和管理中合理运用,保证当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是每个土地工作者的责任。

关键词: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措施

1、前言

土地整治是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有效手段。近年来,随着土地整治规模的增大,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进而危及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科学的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并对其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编制土地整治专项规划,设计和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需要。

2、土地整治活动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

土地整治在增加耕地的有效利用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的占补平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益,在当前的土地管理乃至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目前增加耕地数量仍然是土地整治的主要目标和动力,造成了片面追求新增耕地的数量,而不重视土地整治活动可能对所在区域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存在着诸如对土地整治项目的景观生态设计不够重视、对土地整治所在区域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不力、乱开乱垦等问题,致使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未能随土地整治同步增强,实践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利于农村生态环境发展的问题。土地整治活动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如下:

2.1增加区域内水土流失面积

在土地的整治开发活动中,通过对一些未利用地和坡度较大或利用率不高的土地开展开发地改梯田及农田林网建设和水利建设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在扩大耕地面积的同时,改善土地利用生态条件。但是另一方面人类活动通过整治开发活动建立了新的人工生态系统平衡,提高了土地生态系统的生产力,这种对自然的干扰打破了生物和环境长期相互作用所建立起来的自然生态平衡,使得土地利用生态系统变的脆弱,系统的缓冲性能降低,所以不合理的土地开发可能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2.2不合理的土地开发往往会破坏生态平衡

增加耕地面积是土地整治最主要的目的之一,土地整治中为增加耕地面积,往往对原有河沟进行裁弯取直,从而改变河沟的自然状态,使河流流速、流量发生变化,不利于水生生物栖息和繁衍;其次,许多地方在土地整治项目区域中,进行了大面积的填埋河沟和坑塘,不仅损害了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还会减少区域内的水面率,减弱滞蓄能力。

2.3降低景观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

在土地整治中,各种灌溉排水设施、农村道路、生产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未利用土地的开发,会减少生物的栖息地,使生物环境破碎化和土地利用景观单一化,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区域内土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简化,降低了生物多样性,不利于土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稳定与提高。进行土地整治工程的规划设计时着重考虑耕地面积的增加,通行的方便,对原有沟渠的截弯取直。水理与结构的设计也都以水流的顺畅和提高输水和排水功能为主要要求,而缺乏对生态栖息环境的考虑,忽略生态平衡的功能。当前在我国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进行土地整治时,过分追求高品位的设计,在田间大量铺设混凝土路面和沟渠,减少了绿地面积和生物栖息的场所,既使得区域生态系统简化,又降低了景观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

2.4项目不具有可持续性,可能会引起土地退化

有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前的可行性研究内容和深度只停留在初级阶段,往往不考虑项目后期效益的可持续性和管理的便利性。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如在项目区的选择上,可能某一区域较适宜耕种,但远离农村宅基地,农民耕作很不方便,由于人力物力不足,项目结束后许多经营管理活动随之停止,造成整治后的农田,往往第一年还在耕种,第二年就开始撂荒,项目后期效益难以实现。

3、土地整治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

3.1处理好“量”与“质”的关系

土地整治的最终目的是在土地资源有限的前提下,通过采取各项措施,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协调人地关系,缓解人地矛盾。它不仅是增加耕地数量,更重要的是在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基础上,尽力改善土地尤其是耕地质量,充分发挥土地的物质生产潜力。土地作为自然的产物,其质量的提高必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也就是说土地整理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土地生态系统内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特点,考虑系统内各生态因素间的相互平衡,考虑土地生态系统与其他各相关环境系统间的相互关系,按照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环境容纳能力的原则实施各项土地整治的生物和工程技术措施。

3.2加强生态环境分析评价,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整治

土地整治应依据区域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进行广泛深入的基础调查,结合当地土地利用特点和总体规划进行适宜性、可行性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选择合适的土地整治区域,并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针对不同区域特点和类型,推进差别化土地整治模式,实行多样化的技术标准、目标要求、管理模式与保障措施。在水土保持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土地开发的重点应转向沟道造地。保证建成后的土地整治项目具有可持续性。

3.3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

生物多样性、生命体的多种多样化及其变化发展过程是自然界的基本性质,由此提供巨大的生态、经济、美学价值。农业也不例外,许多研究表明,农业生态系统中保持非目标生物的多样性,在防止土壤侵蚀,促进养分循环,保护土壤有益生物,消除环境污染等方面有重要作用。由于农业区域是人类从事农业生产、进行着频繁农事活动的区域,不能象自然生态系统那样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的途径来管理和保护生物多样性,而必须在不影响或少影响农业生产力的前提下,对生物多样性从生境多样性、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等层次上进行利用与保护。

3.4重视生态效应评价,提高土地整治效益

鉴于土地利用改变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其在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性,在土地整治中应重视生态效应评价,以水土流失等生态过程为主,明确辨别影响景观生态环境的因素,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做出全面合理的评价。通过评价结果,了解各个因素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的性质和程度,为今后地区土地整治的规划设计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对可能产生的加剧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充分的预测和评估,从而全面提高土地整治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益,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结语

土地整治需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理念,从全局出发,从整体着眼,充分考量系统内的各个要素间的联系。在土地整治中,要尽可能的减少土地调整对当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不良影响,仅仅关注到土地规模数量上的扩大是极为不明智,在土地整治中最为重要的便是实现土地结构,土地利用方式的优化,要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共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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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罗文斌,吴次芳,吴一洲.国内外土地整治项目评价研究进展[J].中国土地科学,2011(04).

[3]朱小利,周维禄.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整治研究[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3).

[4]苏艳超.土地整治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6(6)

论文作者:马若梅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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