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毛泽东是否运用了集体主义的概念--兼论五四以来中国革命道德传统中的集体主义观念_集体主义论文

从毛泽东是否运用了集体主义的概念--兼论五四以来中国革命道德传统中的集体主义观念_集体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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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把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和基本内容,概括为一个核心、一个原则、五个基本要求和开展三大道德领域的道德教育。其中所指的一个“原则”就是集体主义,即“集体主义原则”。将集体主义作为道德原则写进中共中央全会的重要决议中去,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头一次。在集体主义面临严峻挑战的国际国内的现实条件下,这样的举措其意义是不可低估的,这对于正确、全面地阐释集体主义原则,对于在全社会继续坚持和弘扬集体主义精神,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集体主义理论,经过20年的研究、讨论以至争鸣,可以说,我们的认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然而,集体主义理论的发展并非已经终结,也不可能终结,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新的问题、新的挑战,会引导这场争鸣继续下去。围绕要不要坚持集体主义的争论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些重要的争论,涉及集体主义的历史源流问题,特别是涉及五四以来的中国革命道德传统中的集体主义道德理论的源流问题,比如说,集体主义是不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传统;毛泽东是否使用过集体主义概念;中共的领袖人物和主要思想家、理论家是如何表述集体主义的精神实质的,他们是否重视物质利益和个人利益问题,是否重视个性解放,如此等等,都需要通过对历史史料的梳理,用历史本身去澄清历史的事实。

一、毛泽东是否使用过集体主义概念

有一种观点说,毛泽东从未使用过集体主义概念,集体主义这个概念是斯大林使用的,是错误的、荒谬的,今天我们不能再沿用这一概念。

仅仅用毛泽东未使用过某个概念,或斯大林使用过某个概念,来论证某个概念正确与否、可用与否,这种论证方式是过于简单化了,也无法使人信服。问题还不仅仅在于此,说毛泽东未使用过集体主义概念,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在集体主义概念的使用问题上,毛泽东不仅有大量的关于集体主义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即关于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辩证关系的论述,这是集体主义精神的核心和本质,而且他明确无误地使用了集体主义这个概念。

在对集体主义的精神实质的表述中,建国以前和建国以后,毛泽东都有许多代表性的观点,比较完整的是在《论十大关系》和《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强调“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强调“军民兼顾”、“公私兼顾”。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毛泽东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暂时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这两种表述并不对立,而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它说明毛泽东的集体主义观是辩证的,它强调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而认定其统一的基础乃是集体利益。

在已公开出版的毛泽东的著述中,直接使用了集体主义概念的,是最有代表性的两段话。一段见于1945年5月31日的《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结论》一文:“马克思讲的独立性和个性,也是有两种,有革命的独立性和个性,有反动的独立性和个性。而一致的行动,一致的意见,集体主义,就是党性。我们要使许多自觉的个性集中起来,对一定的问题、一定的事情采取一致的行动、一致的意见,有统一的意志,这是我们的党性所要求的。”(《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417页)另一段见于1949年8月14日的《丢掉幻想,准备斗争》一文:“美国白皮书和艾奇逊信件的发表是值得庆祝的,因为它给了中国怀有旧民主主义思想亦即民主个人主义思想,而对人民民主主义,或民主集体主义,或民主集中主义,或集体英雄主义,或国际主义的爱国主义,不赞成,或不甚赞成,不满,或有某些不满,甚至抱有反感,但是还有爱国心,并非国民党反动派的人们,浇了一瓢冷水,丢了他们的脸。特别是对那些相信美国什么都好,希望中国学美国的人们,浇了一瓢冷水。”(《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25页)

上引两文足以证明,说毛泽东没有使用过集体主义概念、毛泽东没有集体主义思想,这是一个多么大的误解。但问题也还不仅仅在于此,这个误解,仍只是对毛泽东集体主义观的一个方面的误读;对毛泽东的集体主义观还有另一个方面的误读,这就是认为毛泽东只讲精神的东西,不重视物质利益,只强调集体利益,不重视个人利益和个性解放。从历史文献来看,这样的看法同样也是不正确的。

毛泽东非常重视人民的物质利益。建国以前,毛泽东就率先肯定了“革命的功利主义”,说任何一种东西,必须使人民群众得到真实的利益,才是好的东西;他讥讽董仲舒的“正其谊不计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是“唯心的骗人的腐话之毒”,我们不能饿着肚子去“正谊明道”。建国以后,毛泽东在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同时,同样十分重视个人利益的实现,他指出:“提倡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为一切言论行动的标准的社会主义精神,是使分散的小农经济逐步地过渡到大规模合作化经济的思想的和政治的保证。”(《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450页)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他甚至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公是对私来说的,私是对公来说的。公和私是对立的统一,不能有公无私,也不能有私无公。我们历来讲公私兼顾,早就说过没有什么大公无私,又说过先公后私。”(《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34页)当然,毛泽东并没有离经叛道,他紧接着又讲,个人是集体的一分子,集体利益增加了,个人利益也随着改善了。毛泽东总是十分注意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这种兼顾的相互关系,决不是只顾一头而不顾另一头。在集体利益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相得益彰,这是毛泽东看待和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包括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的基本思路和基本方法。周恩来、刘少奇、朱德、任弼时等中共领袖也都是持这样的基本思路和基本方法。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邓小平完全继承了这一基本思路和基本方法。应该说这是我们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优秀传统。

当然,在某些特定的历史时期中,这一优秀传统曾遭到过破坏,出现了要么只讲精神理想不讲物质利益,只讲集体利益不讲个人利益,要么只讲物质利益不讲精神理想,只讲个人利益不讲集体利益的错误,并导出这样那样的不良后果甚至恶果。李富春在1964年就既批评了“一平二调”的错误,也批评了只注重个人利益的不正确倾向,他指出:“个人、集体、国家三者的关系一定要摆好,一定要兼顾,不能片面强调任何一个方面。过分突出一个方面,只顾一头,就要发生矛盾,就要在实际工作中犯错误。过去的一个短时期内,在实际工作中搞‘一平二调’,忽视了个人利益,犯了错误。最近两年,有些地方又出现另外一种倾向,即只注意个人利益,注意个人生活的改善,对于国家的积累,集体的积累不那么注意了。显然这也是不正确的。我们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使人民生活逐步有所改善,但是这种改善不可能过快、过多,必须要有一定的积累,包括国家的积累、集体的积累,才能建设社会主义。”(《李富春选集》,第338页)

类似的问题在“文革”时期最为严重,在那一时期,精神万能论和禁欲主义思想发展到了极端。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在那样的不正常的环境下,我们党内仍有一些头脑清醒的人,他们始终坚持用唯物史观看待精神理想和物质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始终遵守着我们党统筹兼顾、相得益彰的优秀传统,例如张闻天在1973年9月20日写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政治和经济》一文中指出:“作为马克思主义者,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者,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或忘记无产阶级的经济、物质的实际利益,而空谈什么抽象的政治或伦理原则。”(《张闻天文集》,第4卷,第484页)他尖锐批评有人怕谈或有意回避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经济的、物质的利益,似乎这样说了,就是离经叛道,就应该戴上修正主义、经济主义、福利主义、改良主义之类的大帽子!他指出,再没有比这更糊涂、更愚蠢、更有害的了。为什么要把争取无产阶级的物质利益这样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原则,说成是修正主义呢?他强调,为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还是为少数人的物质利益而斗争,是无产阶级政治和资产阶级政治的分水岭。

在谈到理想问题时,张闻天指出,任何阶级的理想,都不能脱离自己的物质利益而存在,都不能不最终归结为实现自己的物质利益。共产主义是我们的理想。共产主义的理想,就是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度,解放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大幅度地提高社会生产力,使全体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需要能够得到满足。理想不是空中楼阁,不是不可实现的虚无缥缈的幻想、神话或乌托邦,而是经过努力,完全可以实现的。生活的理想,就是为了理想的生活。

张闻天的这些观点,在当时是有极强的针对性的,以今天的眼光看来,仍然十分深刻和富有活力。从本质上看,这些观点,恰恰是我们党执行正确路线时期的观点在特殊环境下的特殊表现,而不是什么“离经叛道”的观点和“另起炉灶”,它与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和建国后长期坚持的正确观点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仍然是统筹兼顾、相得益彰思想大格局中的一个构成部分。

毛泽东不仅非常重视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同时也非常重视尊重人的个性发展和解放。毛泽东一直把个性解放问题提得很高,对他而言,根本不是压抑个性发展的问题,而是在理论和实践上对个性作出正确的理解,以及正确处理个性与党性的关系。

关于个性解放的重要意义,毛泽东在1944年8月31日致秦邦宪的一封信中这样写道:“我在改文中加上了解放个性,这也是民主对封建革命必然包括的。有人说我们忽视或压制个性,这是不对的。被束缚的个性如不得解放,就没有民主主义,也没有社会主义。”(《毛泽东书信选集》,第239页)类似的观点,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作了进一步的强调和发挥。

关于个性的本质,毛泽东在党的七大《结论》中指出:“独立性、个性、人格是一个意义的东西,这是财产所有权的产物。”(《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415页)根据这样的思路,他分析了解放区人民具有比较充分的自由、独立性和个性,而在封建制度下人民没有人格和自由,没有独立性和个性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解放区建立了人民的武装和政权,而在封建制度下,人民丧失了财产所有权。

关于个性与党性的关系,毛泽东指出,共产党是人民的一部分,人民有人格、自由,党就有人格、自由,人民没有人格、自由,党就没有人格、自由,“不能设想每个人不能发展,而社会有发展,同样不能设想我们党有党性,而每个党员没有个性,都是木头,一百二十万党员就是一百二十万块木头”,“不要使我们的党员成了纸糊泥塑的人,什么都是一样的,那就不好了。”(《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416页)在这个思想基础上,毛泽东进一步提出了“两种个性”的思想,即创造性的个性和破坏性的个性的思想。创造性的个性与党性是完全一致的、完全统一的;破坏性的个性是个人主义的,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正是在区分两种个性的问题上,毛泽东提出了集体主义问题,并使用了“集体主义”这个概念。让我们重温一下毛泽东的这段话:“马克思讲的独立性和个性,也是有两种,有革命的独立性和个性,有反动的独立性和个性。而一致的行动,一致的意见,集体主义,就是党性。我们要使许多自觉的个性集中起来,对一定的问题、一定的事情采取一致的行动、一致的意见,有统一的意志,这是我们的党性所要求的。”

历史文献充分证明,毛泽东对集体主义概念的运用,含义是十分明确的,既有政治上的意义,也有道德上、伦理上的意义,与我们今天所使用的集体主义概念并无歧义。

二、中共领袖人物对集体主义概念的使用情况分析

在我们党的领袖人物,重要的思想家、理论家那里,不但经常地、频繁地使用着集体主义这一概念,而且与他们坚持的集体主义立场也是一致的。

在领袖人物中,对集体主义概念使用得最多的,应该算是周恩来。他不仅在文章和讲话中经常使用集体主义这一概念,而且还常常从不同角度来阐释和论证集体主义的内容和本质。他把人们对集体主义理论的认识,提升到一个很高的水平。比如,在谈到集体主义的现实基础和本质时,周恩来指出:“集体主义是无产阶级的思想,是从无产阶级的劳动和阶级斗争中产生出来的。因为现代工业使用机器生产,把工人集中在工厂中,只有集体行动,才能进行生产;也只有依靠集体,才能同剥削和压迫他们的资产阶级进行斗争。这就产生了集体主义。”(《周恩来文化文选》,第454页)这是对集体主义本质作出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概括。

周恩来对集体主义的精神实质的论述也是十分精辟的。比如,他在谈到公与私的关系问题时,非常细致地分析了几种思想境界和处理办法,入情入理,动人心弦。他指出:“公与私的问题,在集体主义原则下究竟怎么处理?可能首先考虑的是既对公有利,又对私有利,所谓公私两利。进而一想,如果不可能这样,就会产生第二阶段的想法:是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呢,还是要求集体利益照顾个人利益?经过考虑,结果应该是先公后私,总是要把公摆在前头,个人摆在后头,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处理一切事情都应该如此。如果我们以先公后私的原则来安排生活,就应该说是合乎一个社会主义公民的要求了,就够格了。大家都能够做到先公后私,那就很好了。雷锋公而忘私,也并不是没有个人的想法,而是为公多,就把自己的事情忘记了。这是值得表扬,值得称道,值得学习的。因此,毛主席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这种模范人物、先进人物是少数,我们不要求二十多万大学生人人都是雷锋,能够先公后私,就很好了。”(《周恩来文化文选》,第456页)今天我们分析论证集体主义道德要求的层次性,分析论证不同道德境界的现实状况和攀登路径,都应当像周恩来这样实事求是、设身处地,把最高的道德要求和现实的道德可能有机地结合起来。

邓小平也使用过集体主义概念。他在1963年武汉抗洪斗争取得胜利后的题词中写道:“防洪斗争的胜利,是集体主义的胜利,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胜利。”(《老一辈革命家手迹选》,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61页)在1978年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他号召“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忠于社会主义祖国、忠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忠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优秀人才,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成为有很高的政治责任心和集体主义精神,有坚定的革命思想和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严守纪律,专心致志地为人民积极工作的劳动者。“(《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06页)至于对集体主义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的论述,在《邓小平文选》中更是随处可见,最有代表性的论断是这样一段话:“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或者叫做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我们提倡和实行这些原则,决不是说可以不注意个人利益,不注意局部利益,不注意暂时利益,而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归根结底,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统一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统一的,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统一的,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关系。如果相反,违反集体利益而追求个人利益,违反整体利益而追求局部利益,违反长远利益而追求暂时利益,那末,结果势必两头都受损失。”(《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5-176页)

江泽民关于集体主义思想的论述同样是十分丰富的,十余年来,他始终强调集体主义思想,关于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三个主旋律的思想,就是江泽民首先倡导并得到全党全社会热烈响应的;集体主义作为道德原则写进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这既是对毛泽东、邓小平的集体主义思想理论的继承和发扬,也是对江泽民提出的弘扬三个主旋律思想的具体响应。今天,弘扬三个主旋律的思想,已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

三、对早期中共领导人和进步民主人士使用集体主义概念情况的分析

使用集体主义这个概念并坚持集体主义立场的,并不限于我们党的现代领袖人物,从五四运动以来,许多早期的中共领导人和许多进步的民主人士,就已经比较自觉地开始使用与集体主义概念相近的概念或直接使用集体主义概念了,他们坚持集体主义的立场也是同大于异的。

1924年8月5日,早期中共领导人罗亦农在谈到反对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时,已指出要用“集体化”的口号反对个人主义。他指出:“我们铁的训练的口号——集体化、纪律化、系统化之理论之根据是什么?来俄的分子不外两种:学生和工人。学生因受小生产方法的关系所产生出来的学说和思想的影响,发生下列的几种倾向:天然的无政府主义,个人主义,浪漫……工人因为不是大产业底下的工人,也发生许多奇怪的现象,不合于大产业工人的心理和行动。因此,我们用集体化的口号反对个人主义,用纪律化的口号反对天然的无政[府]主义,用系统化的口号反对浪漫。集体化、纪律化和系统化的人,才是真正的共产主义者。”(《罗亦农文集》,第2页)

1935年11月16日,进步民主人士邹韬奋提出要服膺“集团主义”,克服个人主义。他指出:“要从民族解放的斗争中达到目的,还要注意到个人主义的克服。”他已对个人主义的本质和根源有了十分透彻的认识,指出所谓个人主义,原是市场自由竞争所形成的意识,也是生产工具私有的护符。个人主义以个人为一切利害的中心,以个人自由为标榜。至于只有劳力可卖的人们,没有选择的余地,有什么自由可言?除饿死外,不得不忍受半饥饿的工银待遇,有什么自由可言?这都不在个人主义者所高唱的个人自由的范畴!都不值得他们的一顾!在经济上所谓“放任主义”,是避免社会干涉,纵任各人自由竞争,各自掠夺最大的利润。所以个人主义在资本主义充分发达的社会,发达到极点,同时也就是维护资本主义的堡垒。对个人主义在中国的发展情况,邹韬奋也十分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因有帝国主义的压迫,民族资本无发达的可能,也即是资本主义无发展的可能,所以个人主义也没有充分发达的可能。因为个人主义不免要随处碰壁,所以有些人开着倒车,想返到封建社会的老路上去,极力提倡封建的“道德”,养成“奴性”,以便于控制。在另一方面,个人主义在半殖民地的国家虽不能充分发达,因为资本帝国主义的侵入,个人主义的流毒却已渐渐地蔓延起来了。有些人还梦想追踪欧美的“自由派”,高唱个人自由,其实“高等华人”也许是自由了,和一般大众有什么相干?邹韬奋异常蔑视地说,细想起来,做洋大人应声虫的“高等华人”究竟有了什么自由?根本的原因在于,民族未解放,个人何从获得自由?以个人的利害做中心,以个人的利润为背景,又怎样能团结大众,共同奋斗来争自由。因此,邹韬奋呼吁,“我们要应现代中国的大众需要,就必须克服个人主义,服膺集团主义。集团获得了自由,做集团中一员的个人才能获得自由。个人没有力量,集团才有力量。若只在个人的圈里翻筋斗,想到个人的渺小,无力,怪不得要感到悲观哪,消极哪。参加集团的活动,以集团为一切利害的中心,以集团的解放为前提,便感到斗争力量的伟大,便感到被压迫的阶层对于压迫阶层进攻的前途的光明。”(《韬奋全集》,卷6,第495页)邹韬奋这里所使用的“集团主义”一词,在本质上无疑是“集体主义”的另一种表述,或者是对外来词的另一种翻译。

1936年11月,郭沫若在《青年与文化》一文中,则已明确使用了“集体主义”概念。他指出:“个人都在以集体主义的精神努力,那努力的成果总汇起来便足以转移时势。”(《郭沫若全集·文学编》,卷18,第110页)他强调,我们应该克服各种形式的个人主义,来发挥集体精神;在集体的力量中,把自己的存在,发扬光大起来。只要大家不肯向那退回无文化状态的兽性投降,肯热心,肯认真,将来的文化是有希望的。郭沫若还十分深刻地指出,个人向集体没入不是消灭自己,而是扩大了自己。

1938年2月1日,进步民主人士李公朴也明确使用了“集体主义”概念。他强调“集体生活的自我教育”,肯定了集体生活所在的地方,就是教育所在的地方,认为这是训练青年在团体中能随时随地虚心领受教益的最好方法,尤其在一个有组织的集体行动下,可以训练青年成为一个英勇活泼爱群互助的革命工作者,这是与过去注入式的和信条式的教育绝对不同的。

新中国建立后,集体主义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不仅党的领袖(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和党内理论家(艾思奇、杨献珍、冯定等)普遍地论述了集体主义理论,而且一些有影响的民主人士和知识分子也广泛地阐释了集体主义观点,楚图南和马寅初是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他们的观点,也能够使我们得到许多启迪。

楚图南1952年8月4日在《民盟盟员思想改造问题》一文中明确指出:“新社会是集体主义的,个人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专作个人打算,计较个人得失的旧思想会妨碍国家建设,妨碍我们自己的发展,也妨碍社会的进步。所以思想改造,我们必须作为一种政治任务来完成它。”(《楚图南文选》,第48页)他认为,在新社会中,本来人人都有发展的机会,不能发展,是因为现在很多人思想尚未解放,只看到个人利益,看不到全体利益,看不到伟大祖国的前途和自己的前途,思想意识远落后于时代要求和社会要求之后。因此,如不进行思想改造,就不可能适应新社会环境,不可能参加革命建设工作,更不可能接受新任务,完成新任务。

马寅初1958年5月在《再谈我的平衡论中的“团团转”理论》一文中,提出了科研工作需要在集体中进行,“从集体工作中又可产生集体主义的思想”(《马寅初经济论文选集》,第702页)的观点。他说,我还想进一步提倡集体的科学研究工作。因为我们的人民正在作出惊天动地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社会事物更加错综复杂,要做社会科学范围内的研究工作,决非“单干户”所能胜任的,即能胜任,亦不免犯片面性的错误。我在我自己的研究工作中,觉得研究愈深入,发现的问题愈多;若把它们放在一边,置之不理,则论文不够全面,容易受别人的指摘和批评;反过来,若把它们都吸收进来,又觉得时间与精神两不足,待副题研究得像个样子,主题又落在时局的后面了,大有顾此失彼之感。所以我认为在大学教研室里大有开展集体工作的必要。马寅初还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未有工作不集体而思想可以集体的。

综上所述,历史文献中所记载的对集体主义概念的使用和对集体主义精神实质的论述证明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等党的领袖,党内党外的重要思想家、理论家们,在认识集体主义的本质和坚持集体主义的立场上都是一致的。集体主义思想,不论在政治的层面还是在伦理道德的层面,都既是我们党的优秀的传统思想,也是我们党的现实指导思想。归结起来是一句话:集体主义可以说是中国共产党人和革命人民的“道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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