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士大夫的民生思想及其政治实践--以明代著作编撰为中心_明经世文编论文

明代士大夫的民生思想及其政治实践——以《明经世文编》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士大夫论文,明代论文,民生论文,思想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明清文集、实录等历史文献中多有“民生”一词的出现,记载不绝如缕。我感到历史上民生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在思想史与国家政治理念、政府的行政运作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应当予以探讨。然而检索已有研究,笔者只发现一篇专论。①

      关于“民生”一词,1979年版《辞海》解释为“人民的生计。如:国计民生。”《辞海》解释“生计”,则是“有关生活的事情,谋生之道。”《辞海》解释“生活”有四个义项:人的各种活动;生存,活着;犹生涯,生计;指工作、手艺或成品。至此,我们认识到“民生”就是人民的生计,是百姓谋生之道,属于生活史,属于社会层面的问题。孙中山提倡民生主义,对于“民生”一词深思熟虑,他说:“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便是。”②这个说法具有包容性。

      《辞海》提到“国计民生”一词,但未有词条,这个词大家耳熟能详,现在常用。不过1978年上海教育出版社的《汉语成语词典》倒是将“国计民生”作为词条,解释是:“指国家经济和人民生活。”这也的确是现在使用的含义。“国计民生”一词的重要性还在于将“民生”与“国计”连接,即反映了国家与社会生活的关系,而我们见到的有关国家与社会的研究,还缺乏从“民生”角度的探讨。

      明朝官员的奏疏中,多有建议“民生”的内容,也使用“国计民生”一词,不仅如此,还往往以“吏治民生”讨论问题,涉及的内容丰富,反映出“民生”问题具有连接国家与社会的性质。明朝官员,一方面他们属于官方,代表国家在处理行政事务;另一方面他们是读书人出身,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是社会中的一大群体,在一定程度上比较了解地方、百姓的情况,代表着社会。所以我觉得用“士大夫”一词表示这一群体,比使用官员、官吏更具包容性,更适合本文主旨。

      明代士大夫讨论民生问题,属于经世致用,明末陈子龙等选编的《明经世文编》③包含较多反映民生的论述。④因此,笔者以该文编为基础,结合其他文献,将明代士大夫的民生观与实践置于国家与社会的视角加以归纳解读,并向方家求教。

      一、民生与民本:儒教化国家的君德、官箴与财用

      儒家具有民本思想的传统,要求君主使人民的生活充裕。《尚书·夏书·五子之歌》讲到:“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将人民作为国家的根本。《孟子·尽心下》更有民贵君轻的看法:“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如此,君王应重视人民,把人民作为国家稳定的关键,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儒家也强调厚民生,简称厚生。对照《左传·文公七年》所引《夏书》中“正德、利用、厚生”记载与《左传·成公十六年》中“民生厚而德正,用利而事节”之说,“则会发现先秦《尚书·夏书》中的‘厚生’正是‘厚民生’的略语,说明‘厚生’一词已包含了‘民生’观念。”⑤现行《尚书·大禹谟》中禹向舜建言:“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正德、利用、厚生,惟和。”唐孔颖达疏:“正德者,自正其德,居上位者正己以治民,故所以率下人。利用者,谓在上节俭不为靡费,以利而用,使财物殷阜,利民之用,为民行利除害,使不匮乏,故所以阜财。阜财,谓财丰大也。厚生,谓薄征徭,轻赋税,不夺农时,令民生计温厚,衣食丰足,故所以养民也。三者和,谓德行正,财用利,生资后。立君所以养民,人君若能如此,则为君之道备矣,故谓善政。”⑥可见,儒家化善政在于为君之道,即国君要正己治民,节俭利民,厚生养民。厚生就是要轻徭薄赋,不违农时,保证生计,丰衣足食。儒家的上述思想被宋代新儒家更加强调。

      明太祖朱元璋推翻蒙古人所建的元朝,新建立的明朝强调复兴中华文化,儒家思想的官方意识形态色彩更加浓厚,并进入到国家制度。我们看到明朝士大夫奏事建言,每每以民本思想为出发点,谈论民生问题。

      谢迁(1449-1531年)引朱元璋祖训,每年青黄不接之时,忧思民生,使得民安国固,将赈灾作为恤民生以固邦本的事情。谢迁说:

      臣等尝伏读圣祖之训,有曰:凡每岁自春至秋,此数月尤当深忧,忧常在心则民安国固,盖所忧者惟望风雨以时,田禾丰稔,使民得遂其生。如风雨不时,则民不聊生,盗贼窃发,豪杰或乘隙而起,国势危矣。此盖我祖宗保有四海之心法也。今前项重地,有此灾伤,陛下尤当仰遵祖训,深加忧念,恤民生以固邦本,乞敕户部会集廷臣讲求赈救之方,各衙门一应岁办额办钱粮在此地方者,俱宜暂从蠲免。庶几德泽下而人心咸服,未死之民得延其残喘,未萌之变可保其或无矣。⑦

      按照谢迁的说法,明太祖朱元璋具有民安国固的思想,把赈济灾荒作为防止民变的重要措施,最担心民不聊生带来社会动乱。谢迁也把“恤民生以固邦本”作为明朝的家法来论述。

      明太祖朱元璋诏书中也的确论述过民本问题,强调“厚民生”。洪武四年五月《免两浙秋粮诏》指出:“食惟民之天,民乃邦之本。”⑧翌年十月《免应天太平镇江宁国广德五府秋粮诏》又说:“尝闻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此有国家者,所以厚民生而重民命也。”⑨从治国理念来看,朱元璋继承了儒家的传统民本与民生思想。

      颇具讽刺性的是明中叶从武宗正德开始,皇帝往往行事荒唐,疏于政事。儒臣不断上疏请求皇帝关心民生。明代大儒王守仁(1472-1529年)的事例就很说明问题,他为了使正德皇帝以民生为重,上《自劾不职以明圣治事疏》,将皇帝朝政不修归罪于己,规劝皇帝:“自兹以往,务在休养生息,无复有所骚扰。躬修圣政,以弭天下之艰;屯广圣嗣,以定天下之危;疑勤圣学,以立天下之大本。其余习染,以次洗刷。则民生自遂,若阳气至而万物春;寇盗自消,若白日出而魍魉灭。”⑩另在《申明赏罚以励人心疏》中呼吁:“伏望皇上念盗贼之日炽,哀民生之日蹙。”(11)正德皇帝置若罔闻,辜负了大臣的一片苦心。王守仁对于皇帝的苦口婆心,基于他“养遂而民生可厚矣”的理念。(12)

      在清官海瑞(1514-1587年)有名的批评嘉靖皇帝的《治安疏》中,提出皇帝的为君之道就是关心民生,臣职在于建言皇帝了解民生。海瑞说:

      户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谨奏:为直言天下第一事以正君道、明臣职、求万世治安事。君者,天下臣民万物之主也。惟其为天下臣民万物之主,责任至重,凡民生利瘼一有所不闻,将一有所不得知而行,其任为不称。是故养君之道,宜无不备,而以其责寄臣工,使尽言焉。臣工尽言而君道斯称矣。(13)

      他将君道不正、臣职不明视为天下第一事。天下之治与不治、民物之安与不安,系决于此。

      陆树声(1509-1605年)《敬献愚忠以备采择疏》建言圣学图治,解决民生为上,应令官员解决“民困”,保证民生。他说: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未有民生不遂而可以称善治者。今生齿庶繁,民力凋耗,譬之堂宇饰而杼柚空,肤革完而脂膏竭。臣昔年赴召,道途所经自江淮而北,历齐鲁、畿辅咽喉之地,见驿传冲疲,夫役烦苦,民多流徙,不胜困穷。兼闻吴越、闽广、川蜀、山陕诸处,或敝于征徭,或困于兵赋,民穷财尽,所在皆然。吏非不知民隐,然欲施赈贷则仓廪不继,事宽恤则逋敛难蠲。德泽不宣,民困何由而苏,宜敕下所司酌议裕民长策,务求实惠,毋事虚文,条列上裁,通行抚巡守令,永为遵守,使民生咸遂。不徒粉饰治平,此国本之所当虑者也。(14)

      民生问题被抬到“国本”(15)的高度,旨在朝廷应以将“民生不遂”变为“民生咸遂”,即使民生顺遂为己任,这才是善于治理国家。就具体施政来讲,蠲免钱粮、赈灾施贷是舒缓民困的有效措施。在此,遂民生就是恤民生。

      明朝改革家张居正(1525-1582年)为万历初政上《陈六事疏》,建言之一就是“固邦本”,认为:“以后上下惟务清心省事,安静不扰,庶民生可遂而邦本获宁也。”(16)将遂民生作为宁邦本的条件。张居正希望君臣“惟务清心省事,安静不扰”,实质是国家保证民生的重要基础在于控制宫廷用度、财政支出,防止向人民增加税收。这样国用、君德、官箴与民生联系在一起了,大臣有义务监督君德修养与国家财用。张居正上《请停止输钱内库供赏疏》,主张皇帝节约为君德,他提出:“仍乞皇上曲纳臣等节次所陈狂愚之言,敦尚俭德,樽节财用,诸凡无益之费、无名之赏一切裁省,庶国用可充,民生有赖。”(17)在他看来,俭德即君德,君主尚俭,国家财政才充足,民生才有依赖。万历二十年(1592年)首辅大学士王家屏(1536-1604年)批评皇帝“天灾物怪,罔彻宸聪;国计民生,莫关圣虑。”(18)

      君德尚俭除了节约皇室、朝廷的财政费用外,也是树立风气,使得官民养成节约风气,减少人民的负担,从而保证民生。有关节俭、国用与民生的关系,明朝士大夫多有论述。

      胡世宁(1469-1530年)针对军民利病、时政边备所当兴革十事,上《备边千策疏》,其第二条是“崇节俭以制财用”,该条建议:

      伏乞敕户礼工三部,通查内府各项供用之物,比国初旧额加添若干,凡此无益于事者,一皆裁革。而又申谕左右勋戚之家,各守礼法,各崇节俭,各为国惜财,各为巳惜福。至于官员馈送之厚,访实治罪,而又公吏部黜陟之权以转移于上。士民奢僭之弊,立法严禁而又选法司刚正之士,以执持于下,则臣民内外节俭成风,而国用自足,民生自遂矣。(19)

      认为节俭以足国用而遂民生,是官民都应树立的风尚。

      关于朝廷的财政支出关系到国计民生。刘健(1434-1527年)《言时政疏》主张节财用、公赏罚,他说道:“财用者,国之急务,近年国计空乏,民生穷困。”(20)因此朝廷理财、节财很重要,如此才可以保证民生顺畅、国家富裕。魏时亮(1529-1591年)《题为摘陈安攘要议以俾睿采疏》,将“节财裕国”作为根本要义之一,他说:

      举凡大臣言官有以减织造疏者,有以减镀金疏者,有以减买珠买金疏者,有以减油炭草料四火等铜及查盘内库钱粮疏者,此等题疏无非忠爱我皇上之至意,以后有请,伏冀皇上一一鉴采,俯赐施行,俾财用常节,国计常充,以给边请,以奠民生。(21)

      节俭可以作为裕国手段,以充足的财政收入,保证边疆所需与奠定民生。

      还有人将节俭理财视为裕民足国的措施。张文《裁革冗食节冗费奏》就说:“夫当此匮乏之时而不为裁革变通之计,何以裕民生而足国用哉!”(22)经费事关国用,张邦奇(1480-1544年)《处置经费议》说:

      国家近日以来经用不给,至有欲以鬻爵度僧为言者,夫二事者所获无几而所害甚大,诚非圣世所宜行。臣窃惟之天下非小蹙也,土地之所生,人力之所养,其出不为少也,而犹每患用之不给,其来必有自矣。盖欲足费莫若省费,所以省费者有三:一曰昭俭德,其本也;二曰裁滥赏,三曰汰冗食,其末也。二事言之甚易而行之甚难。至于所以经画之方有二,曰清理盐法、开广屯田二者是巳……臣恐财用日耗于上,而民生日困于下也。(23)

      面对国用经费不足,张邦奇建议皇帝昭俭德、裁滥赏、汰冗食,这是节流,再有就是开源的办法,只有皇帝、朝廷不虚耗,民生才能不困苦。

      总之,在明朝士大夫的前述重视民生的用语中,出现了恤民生、奠民生、裕民生的用法,反复强调的是使民生顺遂,遂民生是民本思想最重要的体现,也是对君德、官箴的要求,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的稳定和谐,即邦宁。

      二、国计民生:取之于民与为民谋利

      民生关联着国计,文献中有“国计民生”的固定用法,也写作“民生国计”。“国计民生”与“民生国计”可以互换,显然二者内容相同,只是民生与国计有一个孰前孰后语感的差异。民生与国计在总体上说,是国家统治状况综合性表述,如正德初年刘健的《论初政纷更疏》说“忧在于民生国计,则若罔闻知。”(24)担心国家的总体状况。

      但是“国计民生”也不限于抽象表达,往往联系具体问题来谈。那么何种事情关系“国计”与“民生”呢?论述最多的是治河与田赋问题。

      关于治河。主要指治理黄河、运河,黄河不仅关系到交通、水利,还关联漕运,东南漕运是京师食粮与国用的保障,保证运河通畅自然重要。弘治时右副都御使刘大夏(1426-1516年)治理黄河,时河决杨家、金龙等口,东冲山东张秋,刘大夏上《议疏黄河筑决口状》说:“臣等仰知皇上洞见黄河迁徙之害,深为国计民生之忧,凡智力所及,不敢不尽。”(25)说明治理黄河是君臣关注的事情。

      明后期黄河南徙,挟淮泗而内灌,官员搜集诸家治河之说,为之谋划。曾为首辅大学士的李春芳(1510-1584年)《高堰定议序》说:“予虽山居,所望海渎效灵、臣工戮力,以俾国计奠民生者切切焉,未尝一日置念。”(26)念念不忘治河对于国计、民生的重要性。

      万恭(1515-1591年)隆庆六年(1572年)总理河道,于宝应筑水闸导洪,他的《创设宝应月河疏》开宗明义:“题为创设宝应月河以利国计民生事”(27),把开河作为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事情。海瑞也在隆庆时疏浚吴淞江,他的《开吴淞江疏》说:“淞江一水,国计所需,民生攸赖,修之举之不可一日缓也。”(28)疏浚河道为国计、民生不可或缺。后世评论海瑞此举:“瑞锐意兴革,请浚吴淞、白茆,通流入海,民赖其利。”(29)

      治河专家潘季驯(1521-1595年)就通济筑坝问题上《查复旧规疏》,建议:“每岁于六月初旬,一遇运艘,并鲜贡马船过尽,即于通济闸外,暂筑上坝,以遏横流。一应官民船只,俱由盘坝出入,至九月初旬,仍旧开坝用闸,庶于国计、民生两利之矣。”(30)在此,筑坝关系到国家的漕运、纳贡以及民间的交通运输,事涉官民,所以是“国计民生两利”之事。

      治河不利则后果有害于国计民生。丹阳人姜宝(1514-1593年)《镇江府奉旨增造闸座记》说:

      我镇江府丹徒、丹阳两县所通舟之河为漕河,河绾东南运道口,地形高于常苏,不啻三四五尺,每冬月水辄东西泻。西以江湖,冬枯则泻而西入于江,常苏霜降水落也,则又泻而东下,如建瓶然。西下京口闸之板,谓可防水西走矣。东注则无可奈何,以漕舟之艰于行也,往往议挑河。两县河身亘长百五六十里,不问河流浅深,率多为坝以戽水,河浅深不一,又亘长,难于水之去。比挑未及半,而漕舟首尾相衔至。辄又停工以放运。水既戽去时,则又难于来。每年循习如此,国计民生两有妨。(31)

      镇江地处漕运地段,因地势高需要挑河调节水量,为坝挑河解决不当,影响到漕运与挑夫,官民不利,故有妨国计民生。姜宝也使用“民生国计”的用语,如他建议浚湖修闸上的《漕河议》说:“近题东南水利,专委南台侍御,而运河则仍属之漕台,漕台不得巡历地方,恐文移往来,动有稽误,中间有当题请处,谓宜题请行之,庶永永可以遵行,民生国计亦永永可称便益。”(32)此外,万历时章潢(1527-1608年)说:“方今筹民生国者计,大都言西北水利云。”(33)

      关于田赋。万历时昆山人张栋就东南财赋问题,上《国计民生交绌敬伸末议以仰裨万一疏》,他说:

      臣惟国家建都西北,而财赋取必于东南,辟则千金之家,所居虽在城市,而其生计全赖乎膏腴之产。野有良田,岁有厚入,以所入当所出,而充然足于用,不见其乏。迨乎出日浮,入日缩,用不足而朝夕营计,务在取盈。卒以告困,盖愈乏愈急,愈急愈乏,势所必至,无足异也。天下犹一家,而东南则富家之美产,是为衣食之源。谓当积日累月,徐收其利,不当取盈于一旦,以犯竭泽而渔之戒。非不欲取盈也,民贫甚矣。其目前之不足,正以养其有余于将来。陶朱公侯时转物,不过如此。顷岁巳来,库藏巳竭、杼柚其空而逋赋益积,未有完期。荩臣喆士忧国忧民,亦尝探极根本,悉意陈言,意在苏东南之困,而言之未必行、行之未必果,然则坐视其因而巳乎!臣东南产也,谨摘其一二,断乎可行、行之而断乎,有益于民生国计者,请下户部虚心详议,毋泥拘挛,务使国用渐舒、民财不匮、上下其胥赖哉!(34)

      他认为富贵者居住城市,但是“生计”依赖于乡村的农业生产,国家征收东南赋税过重,反而得不到税收,民众则苦不堪言,于是他忧国忧民,反对竭泽而渔,主张藏富于民,还具体开列核荒田、宽改折、解白粮三条建议,以使国家得到赋税,民众减轻负担。张栋奏疏标题中有“国计民生交绌”一语,述说国家与民众交困,文中则说“有益于民生国计”,或许在强调苏民困才能俾国计。

      万历时常熟人赵用贤(1535-1596年)《议平江南粮役疏》中,也谈到核荒田,具体措施是:

      敕下廵抚,通查前后荒田数目,要见何县实荒若干,因何钱粮无处,何县沿江坍去若干,见今有无抵补。委官踏勘,逐亩清查明立界限开注区分,其有以熟作荒、隐蔽粮差者,许本区首告勘实,治以重罪,然后总报粮数。若果系荒粮无处,即与开豁,无得复混载书册,以滋奸胥诡寄之弊,其裨益于民生国计非浅矣。(35)

      看来核荒田给“民生国计”带来的问题较大。

      万历时温纯(1539-1607年)请将浙江清丈土地后查出的田赋浮额蠲免,他说:“小民均沾减征之惠,于民生国计未必无小补矣!”(36)

      此外,盐法、钱法属于国计民生的大事。弘治时,马文升(1426-1510年)关心盐法,他的《重盐法以备急用疏》认为:

      切惟盐课者,国家之重事,民生一日而不可缺者,以之备紧急之军饷,以之救凶荒之民命,诚有国者之大利,济时之急务也。(37)

      将盐课与国家、民生联系在一起,盐税可以作为财政支出用于军饷、救灾,民生即民命。嘉靖时,周用(1476-1547年)建议改革两浙盐法,所上《盐法疏》最后说:“如蒙敕下该部详议施行,则民生国计幸甚。”(38)出自同样的逻辑。杨成(1521-1600年)鉴于有人有意建议朝廷允许各省铸钱,写信给朋友,指出:钱法乃足国富民之端,欲生钱莫若令各省自鼓铸,自鼓铸莫若令官开局而民铸之,如“诏赐通行鼓铸,国计幸甚,民生幸甚”!(39)铸钱增加流通、满足消费,国家与民众都增加了收入,国家财政充足,人民生活富裕。

      宦官干政也事关国计民生。明廷往往任用太监监军或为矿监税使,士大夫指责内臣的作为有损于国计民生。如嘉靖时梁材(1470-1540年)上《查革仓场内臣疏》指出:“而又添差科道监收钱粮,禁革奸弊,法制周详,官民两便。奈何王奉等窃肆贪饕,多方掊克,名虽总督监督,而实则剥军害军,揆之钦定职掌大有相乖,用于民生国计全无寸补。”(40)认为朝廷新增官差本来官民两便,但是太监王奉贪得无厌,所以无补于民生国计。再如陆粲(1494-1551年)《劾太监阎洪疏》批评太监干扰马政,“重为民生国计之蠹哉!”(41)

      综上所述,朝廷有关田赋税收以及行政要务的河政、漕政、马政与盐法、钱法,多与国家财政有关,也关系到民众经济收入与生活,概括起来用“国计民生”或“民生国计”表达。士大夫的治国平天下就是以解决国计民生为抱负。然而明朝的历史确是在内忧外患之下,为了国家军费需要,增加“三饷”,不断加派,国计影响了民生,明遗民李清(1602-1683年)曾仕崇祯、弘光两朝,历官刑、吏、工科给事中等,李清多次谈到这一问题,他说:“国计不足,暂借民间房租一年,于是怨声沸京城,呼崇祯为重征。”(42)就好像当年海瑞疏内呼嘉靖为“家净”,谓“家家俱净”。李清谈到崇祯朝官员陈龙正称赞有加,说“时持国计者,皆以加派为长策,龙正既疏陈其事,复著议数千言,大略谓:‘金非财,惟五谷为财,兴屯不足以生谷,起科不可以垦荒,惟永不起科可以垦荒。五谷生则加派可罢,加派罢则民生可安。’”(43)不过垦屯之事并未落实。当时官场还存在着务虚不务实的风气,新安官生杨光先批评给事中陈启新“受职后,国计民生兵马钱粮四项绝不侃侃直言,而今日一疏,色衣穿朝,明日一疏,御街走马,后日一疏,护日不敬。岂未为官时,天下便有许多可痛哭流涕处,一为官后,便人人迁悔改过,事事革故鼎新,天下遂到无一事可言处”?(44)连崇祯帝也是明知民生的重要性却无能为力,他说:“内治缺而后戎马生,民生促而后盗贼起。”(45)他命杨嗣昌督师讨伐张献忠,亲作诗饯别:“盐梅今暂作干城,上将威严细柳营。一扫寇氛从此静,还期教养遂民生。”(46)这仅是美好愿望而已,结果是崇祯时代靠加派维持国计造成民生不安,最终亡国。

      三、吏治民生:民生问题的实质在官不在民

      古代中国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对于社会的管理强调自上而下,官员对君权负责,权力很大。但官员治理社会,则以维护人民生计为基础。万历元年(1573年)张瀚(1511-1593年)为吏部尚书,深知该职的重要性:“初,余之召入秉铨也,思古太宰之职,在知人安民,而惠安民生,莫先综核吏治。”(47)认识到综核吏治事关惠安民生的重要性。

      明朝士大夫治理国家的呼吁中,认为百姓的生活好坏在于地方官的治理如何的看法不少。朱元璋的谋士安徽徽州人朱升(1299-1370年)就有明确的认识,朱升的浙江天台老朋友任职徽州按察,向他讨教,朱升《送分宪张公序》记载:“天台张君行按来徽,责言于故人升以广其政,升以民生休戚在长吏,长吏之贤在通其民情。”(48)认为民生休戚系之于官吏,通民情才可以成为贤长吏。

      事关民生的官员,以州县地方官最为亲民,其贤能很重要。明中期李东阳(1447-1516年)就北直隶冀州修城以防虏防水,评价道:“夫所贵乎守令者,能卫民生、捍民患,以为之父母者也。”(49)认为地方官能解决民众问题才算称职。张岳(1492-1552年)将民生可哀归咎于官员:“法度日弛,民生可哀,任事之臣岂能无责!”(50)嘉靖时潘潢(?-1555年)《申明守令条格疏》谈到治理国家选择知县的重要性,他说:“守令自重,民生自安矣。”(51)并具体提出了5条措施,即精选任、不应格、严旌举、隆体貌、明职务。万历时吏部实行新法:“凡州县卑官,有考语非上等者,即上考而历任稍久者,辄升外卫候缺经历,谓之半王官。”因“卫幕则布满天下,动云待缺,凡州佐县佐以驿丞仓巡之属,每一缺官,辄求代署,恣行画攫”。沈德符(1578-1642年)认为“其蠹吏治害民生,真第一敝政。”(52)

      民生系于吏治,官员的选拔、考核就十分重要了。陆粲《去积弊以振作人材疏》谈到朝廷用人问题,条陈四事,其中建议“久任使臣”条主张:“凡京官任内曾历过知州知县者从优叙用,庶几彼此适均,小大竞劝,人各奋于事功,不敢希冀幸进,民生安而士习厚矣。”(53)还建议“汰冗官”,他说:“京官省则俸禄可减,以纡国用;外官省则供亿可减,以厚民生。乞敕吏部通行查考,凡不系紧要者量为裁革,省一分则有一分之益,不然十羊九牧,徒为烦扰,官愈多而事愈紊,欲天下之治难矣。”(54)万历十九年(1591年),官员李桢条陈“重责成”等六事,吏部尚书陆光祖(1521-1597年)等廷议认为俱有裨于吏治,于是“议拟上请定夺”,从其《覆湖广巡抚李桢肃吏治以奠民生疏》可知,李桢的题目将吏治指向民生问题,陆光祖等议拟六条措施,回应李桢,即重责成、严荐举、实考语、慎论刺、防宦成、公品骘,指出严荐举“亦未必非激扬吏治之一机也”,公品骘则“殚意彰瘅而吏治顾有不兴者哉”!(55)把肃清吏治作为保障民生之举。万历时郭惟贤任职湖北,下车伊始,表示“抚绥民生”、“振励吏治”是其职责,他说:“臣本驽下,叨役全楚,随事修举,一意安静。以抚绥民生者臣之职也,思为政不在多言,务在力行;以振励吏治者臣之心也,惟是职可得为。”(56)在此,“抚绥民生”与“振励吏治”不可分割。张卤(1523-2598年)《献愚忠以永图善后机宜疏》建言:

      再乞敕下吏部,自后将督抚诸臣托疾章奏俱与罢停,直待事定功成拟加擢用,不得容听其因袭规避,徒启纷纭替代,以致误军机,则国运易危为安,民生转祸为福。(57)

      将官员的能否胜任尽责,作为关系国运、民生的大事。

      为了保证官员队伍的贤能廉洁,监察官员很重要。监察官员考核吏治,实际上是为了民生。张瀚就指出:“至于举劾之宜当者,以吏治臧否,系民生休戚,而全系抚、按之举劾。”(58)巡抚、巡按官的重要性于此可见。万历时期朝臣赵南星、邹元标对于监察官员与吏治、民生的关系都很关心。邹元标(1551-1624年)曾“陈吏治十事,民瘼八事,疏几万言。”(59)他议论“圣政”,所上《直抒肤见以光圣德以奠民生疏》讲到:“欲求吏治之肃,民生之遂,在廵方之使能正身率下而已。”如果“操守端则宪纪肃,宪纪肃则群吏畏慑,虽有贪黯者,且将闻风而靡,从化而流矣。货财不聚,民生不遂者,未之有也。”(60)朝廷派出官员的品质事关地方的吏治、民生,吏治好,民生自然顺遂。赵南星(1550-1627年)论述吏治与民生较多。他曾疏陈天下四大害,其中“吏治日污,民生日瘁,是谓州县之害。”(61)将民生不遂归结为州县官吏污浊。赵南星《覆陈给事疏》指出吏治清浊与民生遂苦的关系,他建议“惩举刺”:

      臣等看得我国家抚按官之设,皆以巡为名。言古者天子巡狩之礼难复,而设官以代之犹夫其自行也。抚按之责,莫大于举刺。举刺当,则吏治清而民生遂矣;举刺不当,则吏治浊而民生苦矣。(62)

      即检查部门是否尽责关系到吏治,吏治清浊制约民生遂苦,得出“吏治清而民生遂”、“吏治浊而民生苦”的概括。后来赵南星再次谈及这一问题,他在《申明宪职疏一》中指出:“天下治乱在于吏治,吏治隆污在于廵方,若廵方举其职则无复事矣。”《申明宪职疏二》又言:“巡方者皆若廷宣,吏治自清民生自安。”(63)赵南星也谈士风、吏治、民生的关系。他的《再剖良心责巳秉公疏》说到:“士风大坏,吏治随之,而民愁苦。”(64)

      明朝的著名士大夫多有论述吏治与民生者。中央首辅如张居正《请定面奖廉能仪注疏》说:“致理之道,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于核吏治”(65)。认为治国之道在于安民生,安民生则在于核吏治,吏治关乎民生。张居正还在《答福建廵抚耿楚侗谈王霸之辩》中称赞耿的“安民生”举措是“深达治体”(66)。张居正也上过《请择有司蠲逋赋以安民生疏》,他开宗明义:

      窃惟致理之道,莫要于安民。书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安邦固,即有水旱盗贼、敌国外侮之虞,而人心爱戴乎上,无土崩瓦解之势,则久安长治之术也。然欲安民,又必加意于牧民之官。(67)

      任用清廉官员蠲逋赋,才能安民生。

      地方大员如万历时吕坤(1536-1618年),巡抚山西,关注基层社会。他的《答毕东郊按台》以积贮为民生的命脉,检验吏治以此为重。他说:

      今天下吏治,有重于民生者乎?民生命脉,有急于积贮者乎?仓庾如洗,虽十尧舜不能活一饿夫;珠玉如山,虽人与千金不如给一升粟。(68)

      可见当时积贮无粮,官员抓仓储是急迫的民生事务。吕坤更能从民生的角度来看明朝的安危,建议万历皇帝勤政爱民,尚俭立德。二十五年(1597年)五月,疏陈天下安危,其中说到:

      人心者,国家之命脉也。今日之人心,惟望陛下收之而已。关陇气寒土薄,民生实艰。自造花绒,比户困趣逼。提花染色,日夜无休,千手经年,不成一匹。他若山西之绸,苏、松之锦绮,岁额既盈,加造不已。至饶州磁器,西域回青,不急之须,徒累小民敲骨。陛下诚一切停罢,而江南、陕西之人心收矣。

      臣观陛下昔时励精为治,今当春秋鼎盛,曾无夙夜忧勤之意,惟孜孜以患贫为事。不知天下之财,止有此数,君欲富则天下贫,天下贫而君岂独富?今民生憔悴极矣,乃采办日增,诛求益广,敛万姓之怨于一言,结九重之仇于四海,臣窃痛之。使六合一家,千年如故,即宫中虚无所有,谁忍使陛下独贫?今禁城之内,不乐有君。天下之民,不乐有生。怨讟愁叹,难堪入听。(69)

      吕坤把人心视为国家的命脉,建言收人心的举措就是改变民生艰难的状况,要求停罢陕西的征花绒、江南的烧造瓷器。还直接劝说万历帝不要想着自己福而使天下贫,警告皇帝人民已经痛不欲生。如此直言,只有以民为邦本为信念的人才能做到。

      由上可知,吏治要求官员厚民生、抚绥民生。因此,民生问题不仅属于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

      《明经世文编》所选的只是明代士大夫的部分奏疏议论,然而却是明代最有代表性的论述,其中有关民生的论述较多,反映了明代士大夫关心的重大事情与基本观念。明代谈论民生的士大夫多是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能臣,对于朝政与地方社会影响较大,如廷臣刘健、谢迁“以道事君”(70)促成弘治中兴,张居正改革振兴国家,地方大员吕坤推行实政颇有作为。明朝士大夫也发展了民生思想,如朱升说“民生休戚在长吏”,赵南星更指出:“吏治清而民生遂”、“吏治浊而民生苦”,这是对吏治与民生关系的高度概括,极具政治意义与思想价值。(71)这些明代士大夫关心国计民生,颇有建树,影响了明朝历史,他们的言行为人们树立了忧国忧民的形象。历史上的统治危机,多用民不聊生、民生涂炭形容,士大夫往往以天下安定为己任,其民生观念的核心是解决人民生计问题,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明代士大夫有关民生问题的议论与实践,使我们看到儒家主张的民本思想核心是重视民生,以使民生顺遂为归宿。这一观念渗透到国家统治的模式当中,成为君德、官箴的要求,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出发点。民生与国计是一体的两个面向,如此国家与社会也成为紧密相连的互动关系,而不是分立、对抗的敌体。吏治与民生的关系,恰恰说明当官为民、造福一方是对古代官员的基本要求,属于朝廷勤政爱民的政治理念。因此,中国历史上的民生问题既是生活史内容,也事关社会与国家,值得深入研究。因此,研究士大夫的民生思想与实践,采取国家与社会的视角,显然是必要的。

      长期以来,我国对明代士大夫的研究多持批判态度,最典型的是吴晗先生对仕宦阶级的开创性研究中,强调的是晚明仕宦阶级生活的骄奢淫逸,认为:“这一阶级的生活趣味,全部建筑在金钱上。一生的前半期耗费在科举上,等到登科入仕以后,八股文故束之高阁,即切身的现实的如何作(做)事,如何从政,国家的、民族的、社会的问题都一概不管,却用全副精神来讲求物质的享受。”(72)这恐怕是言过其实。近年来,学者注意到明代士大夫的正面行为,如陈宝良指出:“我们当然承认,饱读儒家诗书的知识分子胸怀治国平天下的大志,这是他们的本色当行,事实证明,在明代确实有一批儒家士人以谈论玄虚的‘道’为职责。在这中间却有一个新的动向值得引起足够的重视。这就是从儒家知识分子中分离出来一批人,他们更多地关注国计民生,有些甚至注意日常生活的琐屑之事。”(73)赵轶峰、常建华探讨了晚明士大夫的救世情怀与移风易俗。(74)现在看来,对于明代士大夫进行多角度的探讨,会使人们对于明代士大夫的认识更加全面和深入。

      ①林金树:《高拱和张居正民生思想研究》,《明史研究》第11辑,合肥:黄山书社,2010年,第69—83页。该文认为:高拱和张居正的民生思想以边防、赋役、吏治为主要内容。高拱更多关注边防与吏治;张居正侧重于赋役征派与产品分配,而重视商业是他们的共同点。作者指出:“所谓‘民生’,就是人民生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亦即通常所说的人民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它的核心内容,是以人为本,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国家经济,改善人民生活……而在以农业经济为主导,兼业工商的中国古代社会,解决民生问题,当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以轻徭薄赋为重点,减轻工商业者的负担,对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实施常态性的物质救助。同时,整顿吏治,维持法纪,保护百姓生命财产少受侵害。”(第69—70页)

      ②孙中山:《三民主义·民生主义》,《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802页。

      ③陈子龙、徐孚远、宋徵璧等选编《皇明经世文编》,成书于崇祯十一年(1638年),五百零四卷、补遗四卷,从阁臣、督抚、儒臣与言官四百二十余人的文集和奏议当中,选取关于军国济于实用者分类编排,以人物为纲、时序为次,每一文集又以代言、奏疏、尺牍、杂文为序。本文依据的是中华书局1962年影印本,更名为《明经世文编》,计六大册。吴晗先生影印序对该书有所探讨。

      ④林金树:《高拱和张居正民生思想研究》指出:“《文编》收高拱各类文章计36篇,其中直接与民生问题关系密切者29篇。29篇中,综合类1篇,边防8篇,吏治16篇,赋役4篇;收入张居正文章计102篇,其中直接与民生问题关系密切者85篇。85篇中,综合类1篇,边防50篇,吏治11篇,赋役23篇。这个篇目比例,可以从一个方面说明:高、张为政之日,优先关注的就是民生问题。”(第82页)同时说明,《明经世文编》是认识明代民生问题的重要文献。

      ⑤程潮、张金兰:《先秦民生概念与民生思想初探》,《现代哲学》,2011年第6期。

      ⑥孔颖达:《尚书正义》,清阮元刻“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上册,第135页。按:《大禹谟》系伪《古文尚书》所出,出自三国魏王肃,反映了汉武帝罢黜百家专崇儒学以来的正统思想。此点受北京大学历史系李新峰教授提示,特表谢意。

      ⑦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97,谢迁:《谢文正集(疏)》之《两淮水灾乞赈济疏》,第1册,第865页下。

      ⑧钱伯城等主编:《全明文》第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7页。

      ⑨钱伯城等主编:《全明文》第1册,第7页。

      ⑩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卷28《续编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下册,第1017页。

      (11)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卷9《别录一》,上册,第311页。

      (12)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卷22《外集四·金坛县志序》,上册,第881页。

      (13)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309,海瑞:《海忠介公文集(疏议书序)》,第4册,第3255页上。

      (14)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291,陆树声:《陆宗伯文集(疏)》,第4册,第3069页。

      (15)明朝万历时发生著名的因立皇太子而争执的“争国本”事件,显然“皇位”是“国本”,值得注意的是这里陆树声也把民生作为“国本”。

      (16)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324,张居正:《张文忠公集一(疏)》,第4册,第3455页上。

      (17)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325,张居正:《张文忠公集二(疏)》,第4册,第3476页上。

      (18)张廷玉等:《明史》卷217《王家屏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5729页。

      (19)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136,胡世宁:《胡端敏公奏议四(奏议)》,第2册,第1352页上。

      (20)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52,刘健:《刘文靖公奏疏一(奏疏)》,第1册,第402页上。

      (21)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371,魏时亮:《魏敬吾文集二(疏)》,第5册,第4027页下。

      (22)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128,张文:《张司农奏疏(疏)》,第3册,第1235页下。

      (23)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147,张邦奇:《张文定甬川集(议序碑杂著)》第3册,第1346页下—1464页上。

      (24)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53,刘健:《刘文靖公奏疏二(疏)》,第1册,第411页上。参见张廷玉等:《明史》卷181《刘健传》,第4814—4815页。

      (25)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79,刘大夏:《刘忠宣集(疏)》,第1册,第697页下。

      (26)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281,李春芳:《李石麓文集(疏序记)》,第4册,第2972页下。

      (27)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351,万恭:《万司马奏议一(疏)》,第5册,第3783页上。

      (28)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309,海瑞:《海忠介公文集(疏议书序)》,第4册,第3259页。

      (29)张廷玉等:《明史》卷226《海瑞传》,第5931页。

      (30)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375,潘季驯:《宸断大工录一(疏)》,第5册,第4070页上。

      (31)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383,姜宝:《姜凤阿集(议记序)》,第5册,第4158页。

      (32)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383,姜宝:《姜凤阿集(议记序)》,第5册,第4158页上。

      (33)章潢:《图书编》卷35《京东水利》,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969册,第721页下。

      (34)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438,张栋:《张给谏集(疏)》,第6册,第4793页下至4794页上。

      (35)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397,赵用贤:《赵文毅文集(疏书序议)》,第5册,第4295页下。

      (36)温纯:《温恭毅集》卷4《恪遵恩诏改正虚粮恳乞圣明溥赐申饬以昭严威以宣实惠以固万年邦本

》,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288册,第458页下。

      (37)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63,马文升:《马端肃公奏疏二(疏)》,第1册,第520页。

      (38)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146,周用:《周恭肃集(疏书)》,第2册,第1458页。

      (39)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361,杨成:《杨庄简公奏疏(疏书)》之《与谭二华大司马书》,第5册,第3899页上。

      (40)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104,梁材:《梁端肃公奏议三(疏)》,第2册,第934页下。

      (41)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289,陆粲:《陆贞山集一(疏)》,第4册,第3052页上。

      (42)李清:《三垣笔记》笔记上《崇祯》,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3页。

      (43)李清:《三垣笔记》笔记上《崇祯》,第7页。

      (44)李清:《三垣笔记》笔记上《崇祯》,第14页。又,可参见计六奇:《明季北略》卷13《杨光先参陈启新》,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上册,第217—218页。

      (45)计六奇:《明季北略》卷18《吴履中论二失》,上册,第311—312页。

      (46)李清:《三垣笔记》笔记上《补遗》,第41页。

      (47)张瀚:《松窗梦语》卷1《宦游纪》,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1页。

      (48)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7,朱升:《朱学士集(序)》,第1册,第47页上。

      (49)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54,李东阳:《李西涯文集(状序记疏)》之《冀州城重修记》,第1册,第424页上。

      (50)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193,张岳:《张净峰文集一(疏)》之《极陈地方苗患并论征剿抚守利害疏》,第3册,第1997页上。

      (51)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197,潘潢:《潘简肃公文集(疏)》,第3册,第2032页上。

      (52)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1《吏部·添注卫经历》,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上册,第295—296页。

      (53)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289,陆粲:《陆贞山集一(疏)》,第4册,第3048页下。

      (54)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289,陆粲:《陆贞山集一(疏)》,第4册,第3049页下至3050页上。

      (55)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374,陆光祖:《陆庄简公集(疏)》,第5册,第4055页上至4057页下。

      (56)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406,郭惟贤:《郭中丞三台疏草(疏)》之《改全书议香税疏》,第5册,第4410页上。

      (57)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365,《张给谏奏议二(疏议)》,第5册,第3953页下。

      (58)张瀚:《松窗梦语》卷8《宦游纪》,第150页。

      (59)《明史》卷243《赵南星传》,第21册,第6303页。

      (60)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445,邹元标:《邹忠宪公奏疏一(疏)》,第6册,第4895页上。

      (61)张廷玉等:《明史》卷243《赵南星传》,第21册,第6298页。又,关于赵南星澄清吏治所为,可参见韩大成先生《赵南星小议》一文第一部分,中国社科院历史所明史室编:《明史研究论丛》第6辑,黄山书社,2004年,第209—213页。

      (62)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459,赵南星:《赵忠毅奏疏(疏)》,第6册,第5022页上。

      (63)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459,赵南星:《赵忠毅奏疏(疏)》,第6册,第5026页上、5028页下。

      (64)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459,赵南星:《赵忠毅奏疏(疏)》,第6册,第5023页下。

      (65)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324,张居正:《张文忠公集一(疏)》,第4册,第3462页上。

      (66)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328,张居正:《张文忠公集五(书)》,第4册,第3512页下。

      (67)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325,张居正:《张文忠公集二(疏)》,第4册,第3467页下。

      (68)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416,吕坤:《吕新吾先生文集二(疏议书)》,第5册,第4517页下。

      (69)张廷玉等:《明史》卷226《吕坤传》,第19册,第5938、5942页。

      (70)张廷玉等:《明史》卷181《传赞》,第16册,第4829页。

      (71)清康熙帝说过“从来民生不遂,由于吏治不清”。宋德宣先生认为“清吏治以遂民生则成为康熙的全部吏治思想的基础,也是‘教民’、‘养民’、‘治民’的关节点。”(宋德宣:《康熙思想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104页)极为重视康熙帝有关吏治与民生关系的思想。比较赵南星、朱升与康熙帝的说法,可见康熙帝的民生思想来源于中国传统文化,朱升、赵南星的说法更具概括性和全面性,在时间上也更早,即更为经典。

      (72)吴晗:《晚明仕宦阶级的生活》,收入《吴晗史学论著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吴晗:《明代的新仕宦阶级,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关系及其生活》,《明史研究论丛》第5辑,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42页。

      (73)陈宝良:《明代社会生活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39页。

      (74)常建华:《明后期社会风气与士大夫家族移风易俗——以山东青州邢玠家族为例》,《安徽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赵轶峰:《晚明士大夫的救世情怀》,《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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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士大夫的民生思想及其政治实践--以明代著作编撰为中心_明经世文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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