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乡招生机会看高等教育公平_往届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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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教育公平成为备受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从学界的研究和社会的舆论观察,确实有必要在理论上进一步深化对教育公平的认识,在实践上更加全面、客观地分析我国当前教育公平的实际状况,特别是要分清公平性原则对于各级各类教育的不同要求及内涵,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充分运用数据和事实说话,这是一个基本立场和方法问题,关系到对我国多年来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成就的正确估价,也关系到未来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公共政策的定位走向。

本文主要采用1996—2005年十年间全国高考工作报名、录取实际汇总数据,及同期国家统计局全国人口普查有关数据。众所周知,1999年中国高等教育经历了首次大幅扩招,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开始进入大众化阶段,因此,这十年中发生的变化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无疑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在高考工作中,报名、录取数据涉及城乡考生时均分别按城市、农村两大类统计。上述年份全国高考城市、农村考生报名、录取数及农村人口数(见表1)。

表1 1996—2005年全国高考城市、农村考生报名、录取数及农村人口数

1996年至2005年,城市考生报名人数名义年均增长15.02%,农村考生报名人数名义年均增长13.67%,高考总报名人数名义年均增长14.26%。参照宏观经济学中的实际GDP 计算公式,扣除相关人口变化因素后重新计算,城市考生报名人数实际年均增长9.91%,农村考生报名人数实际年均增长15.36%,高考总报名人数实际年均增长13.43%。农村考生报名人数实际年均增幅高于城市考生报名人数实际年均增幅5.45%(见图1)。

图1 1996—2005年全国高考考生报名人数

1996年至2005年,城市考生录取人数名义年均增长20.04%,农村考生录取人数名义年均增长22.00%,高考总录取人数名义年均增长21.04%。参照宏观经济学中的实际GDP 计算公式,扣除相关人口变化因素后重新计算,城市考生录取人数实际年均增长14.71%,农村考生录取人数实际年均增长23.82%,高考总录取人数实际年均增长20.17%。农村考生录取人数实际年均增幅高于城市考生录取人数实际年均增幅9.11%(见图2)。

图2 1996—2005年全国高考考生录取人数

十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政策的实行和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城市人口年均增长4.65%,农村人口年均减少1.47%,但至2005年,农村人口仍占多数,近7.45亿人。我们研究城市、农村考生在高考中报名、录取人数变化的情况,必须考虑这样一个“一增一减”的大背景,区分名义增长和实际增长,以反映城市、农村考生增长变化的真实情况。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高考报名、录取两方面,农村考生的年均增长水平都较大地超过城市考生,且在录取方面超过的幅度(9.11%)比在报名方面超过的幅度(5.45%)更大,说明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即达到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农村考生规模较城市考生增长更快,他们争取高考录取机会的步伐也比城市考生更加迅猛,仅从改变城乡差别的角度,这不能不说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

如果我们将城市、农村与应届、往届结合起来,按城市应届、城市往届、农村应届、农村往届四类做进一步的统计分析,能为本文的研究打开新的视野,获得更多发现。仍以1996年至2005年为主要研究时段,并往前适当延展到1989、1990两年。

我们先考察十余年来全国高校招生录取新生中来自城市、农村生源各自所占录取总数的比例(见表2)。

表2 全国高校招生录取新生城乡生源比例 单位:%

在录取新生中,农村生源所占比例总体趋势是不断上升,从1989年的43.4%到2003年与城市生源所占比例基本持平,到2005年最高比例53%,增幅近十个百分点,其间经历了十六年。不短的时间迎来了值得期待的变化,这是中国教育在改变城乡差别方面的一个突出成绩。从2003年以后,进入高等学校大门的新生中超过一半是来自中国农村,这个变化是具有标志意义的,充分表明在城乡二元结构的中国,农村生源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已经不止是“二元”中的一半了,正朝着受高等教育的主体发展,一方面这仍是与中国农村人口占多数的情况相符的,另一方面,发生在我国城市化速度加快、农村人口总体减少的背景下,其意义更应该彰显。同时,2003年这个时间点,也提示我们注意1999年高校扩招对高中教育发展的拉动效应。在经过高中教育一个周期的循环后,在以招收农村生源为多数的高中显示出比城市更加明显的作用,效果凸显,从而使2003年成为高校新生城乡生源比例基本持平的标志之年。

第二,农村应届生生源所占比例与城市应届生生源所占比例差距逐渐缩小,由1989年的最大差值15.2%到2005年差值为零、比例相等,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村高中教育或农村生源所受高中教育(一般集中在县城高中或县以下为数不多的几所高中)的发展及水平的提升。

第三,农村往届生生源所占比例一直在两位数以上,比城市往届生生源所占比例最少时多出3.9%(2001年),最多时多出一倍(1997年),说明城乡高中教育或城乡生源所受高中教育的差距,在农村往届生的“努力”下才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

我们进一步分析一下城市应届、往届和农村应届、往届各考生群体参加高考的录取率,即录取数与报名数之比,以及当年高考总的录取率,以考察各考生群体参加高考被录取的机会和可能性(见表3)。

表3 全国高校招生城乡考生录取率 单位:%

我们发现,(1)城市考生录取率总是高于农村考生录取率,且高于当年总的录取率,农村考生录取率总是低于当年总的录取率,但城市考生、农村考生录取率二者之间的差距总体上在逐渐缩小,1996年最大差值是13.3%,近三年稳定在5%左右。(2)农村往届生的录取率总是高于农村应届生,但城市往届生的录取率并不总是高于城市应届生,曾出现过低于城市应届生的情况。1999年以来,农村往届生的录取率高于农村应届生保持在两位数以上,2005年最高接近20%,同期城市往届生的录取率高出城市应届生的比例在7%左右徘徊,这两个比例的扩大,是值得高度注意的信息。复读生比例的增加,对应届生录取机会的挤占,暴露了多方面问题,包括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选择观、高中教育教学自身以及高考内容和选拔方式等存在问题。此前,1989、1996、1997三个年度,城市往届生的录取率均未超过城市应届生,说明往届生在高考中并不总是能比应届生获得更大的录取机会。(3)无论城市应届生还是往届生,其录取率均高于当年总的录取率,而农村应届生的录取率总是低于当年总的录取率,农村往届生的录取率在1997年之后才保持了对当年总录取率的优势,这说明在国家规定的学制时间内,农村应届生要具备与城市考生同等的学业竞争能力,到目前为止仍是不现实的。(4)在城市往届生和农村往届生之间,2000年以来它们的录取率差距不大,但都是农村往届生录取率比城市往届生更高,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更大,城乡差别在这里表现出与通常情况相反的形态,这真是一个耐人寻味的“例外”。

高等教育公平包括起点、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当前,起点公平即高考入学机会的均等问题备受关注,其中城乡考生的入学机会均等是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本文的实证分析,1999年扩招以来,我国适龄人口受高等教育机会总体扩大,农村考生在农村人口总量减少的情况下,在高考报名、录取方面的实际年均增幅较城市明显,2003年以来进入大学的新生农村生源超过城市生源,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高等教育公平状况有所改善,这是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的一个重大成绩。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农村考生报名、录取占相应总数的比例均未达到同期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自然比例,农村考生参加高考的录取率也从未达到同年总录取率水平,其中农村应届生的录取率相对更低,这些应当说都真实反映了客观存在的城乡差距,尤其是农村高中教育或农村生源所受高中教育(一般集中在县城高中或县以下为数不多的几所高中)的实际发展水平,一种与城市高中教育质的差别。如果说量的改变相对明显和迅速,那么质的提升则相对漫长和艰难,未来要进一步缩小城乡考生在接受高等教育起点上质的不平等,需要我们付出长期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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