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1937年绥远地区军阀政治与鸦片经济
项浩男
摘 要: 民国时期,绥远一直是鸦片泛滥非常严重的地区。政府愈是明令禁烟,鸦片的种植、吸食和贩卖就愈发蔓延。究其原因,是由军阀政治的本质决定的。为了支付不断上涨的军费、填补金融漏洞、稳固统治,绥远历任主政者采用“寓禁于征”的方式,从鸦片上攫取大量财富,鸦片收益成为绥远财政收入的支柱,军阀政治的经济基础。军阀对鸦片的依赖不可能禁种,农民种鸦片也是图“利”,矛盾尖锐时农民以禁烟为由反抗。绥远地区的鸦片经济网络导致整个社会都无法摆脱鸦片的阴影。军阀政治滋生、滋润着鸦片经济禁而不衰。
关键词: 绥远 鸦片 军阀政治 财政
鸦片是近代中国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鸦片的种植、吸食、贩运和贸易,给中国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都带来了负面影响,甚至左右了国家和民族的命运。民国时期,政权迭变,军阀混战,社会动荡,内忧外患,鸦片泛滥一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偏远落后的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最为严重,绥远是其中之一。以往研究大多遵循“现象——原因——影响”的叙述框架和分析模式,浮于表面而失之深入,如有学者认为政府禁烟不力是造成绥远鸦片泛滥的重要原因,政府对禁烟实际采取放纵乃至支持态度,鼓励种植鸦片。(1) 张建军:《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绥远地区烟毒概况述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1期。牛玉军:《近代绥远地区的鸦片烟祸》,硕士学位论文,内蒙古师范大学,2007年,第17页。 那么,政府为何不能彻底禁烟?为何要纵容鸦片泛滥?在禁烟成为社会共识的情况下,政府又采用何种方式鼓励种植?政府支持可以获得什么利益?对绥远社会产生什么影响?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探究。
本文以1912—1937年的绥远地区为研究对象,以上述问题为导向,运用新近出版的史料、方志,在把握大的历史背景和时代脉络的基础上,着眼于绥远地区自身的特点和发展状况,着重分析绥远政府与鸦片泛滥之间的关系,从政治与经济互动的视角,剖析绥远地区鸦片泛滥的深层次原因和影响,揭示鸦片经济的运作方式和具体效益,呈现复杂的表象和背后的困境,以补以往研究的不足。
美国杜克大学的研究人员通过体外实验发现:迷走神经的神经元可直接摄取肠道细胞分泌的谷氨酸,摄取速度在100微秒内,比眨眼还要快。通过这样的信号传递机制,肠道摄入的食物营养成分、热量值等重要信息,能更快速、准确地传递给大脑。这也意味着,大脑和肠道会快速地相互影响:大脑可以影响肠道蠕动、消化和分泌、营养物质的吸收和分布、菌群平衡;而肠道又可以影响神经传递信号、压力或焦虑等情绪,影响睡眠。
一、怪象:屡禁不止的鸦片
绥远地区鸦片种植大致自清代咸丰年间开始,至光绪年间,归绥、包头、土默川、河套等地都已大面积种植,吸食人数大量增加,形成“罂粟盛行,北路沃野千里,强半皆种此物,畎亩农夫吸烟者十之七八”(1) 曾国荃撰,萧荣爵编:《曾忠襄公全集》第一册,台北:台湾成文出版社,1969年,第733—737页。 的景象。1909年,受万国禁烟会议的影响,清政府颁布一系列禁烟政策,加大禁烟力度。当时绥远地区属山西省归绥道,山西烟毒已有所收敛,归绥地区大规模的鸦片种植几近断绝,只有僻远地区仍在种植。(2) 王再平:《鸦片在归绥》,《呼和浩特文史资料》第6辑,呼和浩特市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组编印,1988年, 第151页。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是中华民族优秀人文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站在新的历史高度看,以“爱国、清贫、创造、奉献”为主体的方志敏精神,它很好地契合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价值和核心内容,为全社会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提供了历史镜鉴与教育范本。从哲学层面上讲,它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两者在本质属性上是内在统一的。
自民初至抗战,绥远一直由军阀掌控,政府可以说是军阀政府。对于军阀而言,财源是生存的基本保证。而军政费用支出的急剧增长,使得每一个军阀都无法摆脱财政上的窘境。军阀能够获取高额利润的只有鸦片,采取了“寓禁于征”的手段,与政府控制力关系不大,本质是由军阀政治的性质所决定的,使其“实没有彻底禁烟的决心和办法”(5) 《包头民众自动禁烟》,《大公报》(天津版)1931 年 7 月13 日,第5版。 。正如时人所言:“当局历曰严禁鸦片,而事实上,则曰在奖励鸦片,地方当局之勒种也,公卖也,固无论矣,则在中央亦曾拟议实行所谓“寓禁于征”之公卖计划!当局无非视鸦片若猛兽,而深恶痛决之者,然卒不能消灭鸦片者,经济制度及政治环境,实使之然,非必尽为个人之咎也。”(6) 季啸风、沈友益主编:《中华民国史史料外编——前日本末次研究所情报资料》第94册,第264—265页。
11月20日,停牌将近3个月的银亿股份(000981.SZ)成为停复牌新规后首只被强制复牌的股票。复牌后银亿股份股价连续下跌,截至12月5日,银亿股份的市值缩水超68亿元。
有种植必然有市场。1920年,归绥城有30余家烟土店、烟馆相继开张营业,烟馆已屡见不鲜。(9) 呼和浩特市地方志编修办公室编:《呼和浩特市志》(下),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653页。 1929年又新开张10余家。(10) 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志》编纂委员会:《土默特志》(上),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160页。 绥远地区大小城镇普遍开设烟馆,1931年前后,归绥旧城的小南街、小召前、西夹道巷、小东街、大东街、小北街,烟馆已数不胜数,其中生意兴隆者每年销售熟烟在千两以上。(1) 呼和浩特市地方志编修办公室编:《呼和浩特市志》(下),第653页。 当时的社会调查称:“归绥县土药店为最发达。”(2) 绥远省民众教育馆编:《绥远省分县调查概要》,绥远省民众教育馆总务部发行,1934年,第103页。 鸦片经济呈欣欣向荣之景。
张绍曾之后,绥远历任主政者都高举禁烟旗帜,蔡成勋、马福祥、李鸣钟、冯玉祥、傅作义等,均严令禁止种植鸦片,并成立执行机构。而实际情况是,经过清末民初的短暂低潮之后,绥远地区无论是种植、吸食还是贩卖,鸦片都越发泛滥。当时人张佐华自归绥至百灵庙的途中,看到“全是一片荒原,除了长着一些草,或种植一些鸦片外,极少看见种植五谷”。(6) 张佐华:《蒙古旅行散记》,《新亚细亚》1935年第10卷第4期,第134页。 郑振铎也观察到丰镇县火车站南一里处,“即到处都是烟田,有粉红色的,有大红色的,有红中带白的,惟以白色者为最多。故远望都成白色”。(7) 郑振铎:《西行书简》,《郑振铎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第43页。 时人形容“绥远烟苗遍地”。(8) 《平绥旅行第一信》,《大公报》(天津版)1931年3月14日,第4版。
鸦片种植的扩大与经营的繁盛,导致吸鸦片的人数猛增。时人观察云:“(丰镇)各乡男子吸食大烟者,居十分之八九……男女吸食鸦片者,更逐步皆是。”(3) 绥远省民众教育馆编:《绥远省分县调查概要》,第21页。 “(安北)民情方面而言……惟嗜好不良,吸鸦片者最多。”(4) 绥远省民众教育馆编:《绥远省分县调查概要》,第401页。 河套地区各阶层民众普遍吸鸦片,地主“均染有大烟瘾”(5) 韩梅圃:《绥远省河套调查记》,绥远民众教育馆,1934年,第17页。 ,雇工也“多吸鸦片,所得工资仅足维持生存”(6) 曙明:《“蒙古江南”之临河县农村》,《新中华》1934年第2卷第8期,第94页。 。“居民多嗜鸦片”(7) 绥远省民众教育馆编:《绥远省分县调查概要》,第312页。 是多个县普遍存在的现象。抗战前夕,石章如在其游记中记述说:“对于绥远印象很好,惟婴粟遍地,烟馆林立,是美中不足。”(8) 石章如:《晋绥纪行》,上海独立出版社,1940年,第35页。 在人烟稀少的塞外分辨村庄,有一个很好的办法:“有人家的附近,必种烟,只要远远望见大烟,便知此地必有人家,这是屡试屡中的必然秘诀。”(9) 石章如:《晋绥纪行》,第64页。 绥远地区除了“民国初年禁种,成效颇著”(10) 韩绍祖、望月稔修,张树培总纂:《萨拉齐县志》,包头市地方志办公室、包头市档案馆、内蒙古社科院图书馆合编:《内蒙古历史文献丛书》之八(下册),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2009年,第647页。 之外,而后历任主政者虽然禁烟,鸦片却日益泛滥,出现“屡禁屡种,人民习以为常,每年禁者自禁,种者自种”(11) 屠义源:《绥远政坛见闻琐记》,内蒙古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印:《内蒙古文史资料》第31辑,1988 年,第11页。 的怪异景象。
二、手段:寓禁于征
为何会屡禁不止?有人认为,政府对禁烟实际采取放纵乃至支持态度是重要原因(12) 张建军:《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绥远地区烟毒概况述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1期。 ;也有人认为,历届政府的社会控制措施不成功,绥远地广人稀,又实行蒙汉“双轨制”,因而控制比较松弛,无法彻底解决鸦片泛滥的问题。(13) 牛敬忠:《绥远地区的社会变迁》,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44—145页。 此外,还有全国政令不统一以及利之所趋等原因。(14) 牛敬忠、钟仁:《绥远地区的社会问题》,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20—221页;牛玉军:《近代绥远地区的鸦片烟祸》,硕士学位论文,第19页。 这些解释未能深入到肌理之中。
自民国开始直至抗战前期,绥远地区行政长官更迭频繁,但主政者无一例外都是军阀,直系、回马、国民军、晋军、奉系等北洋时期主要军阀派系相继染指绥远。绥远地区属于“军阀政治”的范畴,这是当时的大背景,也是绥远的实际情况。军阀主政一方,其行为和政策必定会遵循一定的准则。
一般说来,军阀首先要控制一定的区域,拥有一块地盘不仅是为了有较好的防御地位,也是为获取可靠的财经来源。军阀以军起家,扩充军队和控制地盘是军阀维持生存的必要手段。军队不断扩张需要大量军费,用以支付津贴、伙食、购买装备,军阀之间的战争和关系的维持亦需要大笔经费。军费大部分要从他们所占据的地盘中获取。
绥远的历任主政者都面临三个主要问题:第一,军队要不断扩编。民国元年,绥远主客军队共有两个陆军混成旅和一个骑兵游击团。为了防止和应对外蒙事变,相继编练新军、扩充编制,增编了警备队、骑兵团、陆军补充营等新部队。(1)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9册,“卷七十一·军政”,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16页、第337—338页。 还有来自山西的晋军部队驻扎以备不时之需。(2)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9册,“卷七十一·军政”,第332—333页、第343—344页。 扩充兵员、扩大编制必然需要增加军费。第二,绥远地区自清末民初以来匪患严重。1915年巨匪卢占魁大扰绥境,数县皆受骚扰(3)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9册,“卷七十三·民变”,第424—425页。 ,从此土匪成燎原之势。自卢占魁之乱至1928年,整个绥远地区匪患不止。(4) 牛敬忠:《绥远地区的社会变迁》,第156页。 历任主政者为剿匪煞费苦心。与土匪作战,军费开支巨大;土匪所到之处,焚烧房屋,抢劫店铺。之后的休整和清理工作亦需大笔经费;一些主政者剿不成就收抚,收编土匪,拨发饷额必定增加开支,反之土匪动辄哗变。(5)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9册,“卷七十三·民变”,第476页。 连年匪乱,导致军费支出有增无减。(6)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9册,“卷七十一·军政”,第354页。 第三,绥远财政自收自支,军费负担沉重。1914年绥远被划为特别区,1928年改设省。自阎锡山占据绥远之后,1930年前绥远每月需负担晋绥军军费38万元,偶尔还需筹集特别款项。经与阎锡山反复商定,1931年时,绥远每月仍需承担晋绥军军费26万元。(7)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9册,“卷七十一·军政”,第360—361页。
上述三项开支导致绥远军费几乎呈“指数型增长”。时人指出:“绥省财政困难之所在,税捐减收固不失为主要之原因,而负担军费额之过钜,亦不能忽视。”(8) 廖兆骏:《绥远省志略》,正中书局,1937 年,第 92 页。 1914年以前,绥远地方军队每年军费不到30万,1914年增加到60余万,军费占全部财政支出的3/4。(9)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9册,“卷七十一·军政”,第351—352页。 自1920年至1928年,绥远均未编制财政预算,具体的收入与支出已不可考。到1928年,军费支出已达到240余万,1929年为399万余元,1930年为466万元,1931年为314万元。(10)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9册,“卷七十一·军政”,第354页。 “虽设法增筹税款,以图自给,终不易足额”(11)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9册,“卷七十一·军政”,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16页、第337—338页。 的局面一直持续着。
连年增长的军费开支是军阀维持军队和控制地盘的关键。齐锡生将军阀的经济收入分为固定的收入来源和特殊的收入来源两种,固定的收入来源包括田赋(即土地税)、关税、盐税、厘金等(1) 齐锡生:《中国的军阀政治(1916—1928)》,杨云若、萧延中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26—130页。 ,一般来讲,田赋是最重要的收入,军阀会设法增加附加税、提高额度等来增加土地收入。不过土地能够带来的经济收入终究有限,还要考虑到收成和灾荒的情况,因而还需要其他更能获利的特殊收入,鸦片是其中最具诱惑力的财源。袁世凯统治的最后一年,鸦片禁令彻底失效,鸦片成为许多军阀日益重要的收入来源。
从军阀政治及军阀生存方式的角度,可以解释绥远地区鸦片“屡禁不止”的根源。所谓“禁”,其实只是保留禁烟的名义,不敢公然反对社会禁烟共识的主政者,采取掩耳盗铃的方法,在禁烟的招牌下运用各种手段攫取经济利益,更有甚者连禁烟的名义都舍弃掉。
1914年4月,潘矩楹接任绥远都统,上任半年多即致电北京政府,陈述绥远财政入不敷出之情形,“困难之状尤难言喻”(2) 张侠、孙宝铭、陈长河编:《潘矩楹关于整理绥远财政情形电》,《北洋陆军史料(1912—1916)》,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93页。 。潘指出:“他若振兴地利,整顿税源,固属目前要务。无如垦牧林矿诸事,非旦夕可期。”(3) 张侠、孙宝铭、陈长河编:《潘矩楹关于整理绥远财政情形电》,《北洋陆军史料(1912—1916)》,第493页。 在这种情况下,潘矩楹采取放垦清丈蒙地的措施,广种鸦片。(4) 舒励、张建军、唐彩霞:《内蒙古通史》第4卷,曹永年主编、于永分册主编,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07页。 实际上打破了鸦片禁令。继任者蒋雁行亦知“军政各费入不敷出”(5) 《为绥区省议员所需经费晋绥两处酌量分担的训令(附清单)》,1917年5月31日,79—1—752,土默特左旗档案馆藏。 ,且面对巨匪卢占魁作乱,因此也广种鸦片,以至激起蒙古族人士的反抗。(6) 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志》编纂委员会:《土默特志》(上),第1099页。 1917年8月,直系军阀蔡成勋任绥远都统。蔡为解决军费困难,实行鸦片种植解禁政策。(7) 江口圭一:『資料日中戦争期阿片政策——蒙疆政権資料を中心』,东京:岩波书店,1985年,第82页。 当时伊克昭盟准格尔旗东协理那森达赖以重贿买通蔡成勋,准其违禁种植鸦片。(8) 呼和浩特市塞北文化研究会、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编:《荣祥文档》(上编),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550页。 此禁一开,各地纷纷效尤,出现山前山后烟苗遍地的局面。(9) 呼和浩特市塞北文化研究会、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编:《荣祥文档》(下编),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683页。 蔡成勋以违法为名,增设机构,多派人员,专司收缴罚款。(10) 呼和浩特市塞北文化研究会、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编:《荣祥文档》(下编),第683页。 名义上的禁烟与实际上的弛废看似冲突,实则可以用“寓禁于征”来使之自洽,即种植鸦片利润高,社会需求量大,彻底禁绝并不容易,因此以征收烟税和罚款的形式促使种植者减少鸦片的种植,进而达到禁种的目的。按照军阀的逻辑,鸦片对民众健康为害最烈,必须加以禁绝,但现在地瘠民困,农民赖种烟维生,若一旦禁绝,又非政府轸念人民之意,因此权且征收罚金,以期逐步禁绝。(1) 朱庆葆、蒋秋明、张士杰:《鸦片与近代中国》,第112页。 正如五原县所发布的加征烟灯捐公告:“本县地处偏僻,一切落后,人民狃于旧习,不思振奋,多染有鸦片烟瘾,有谓五原人民每年所计不在食用之足歉,而在鸦片之够吸与否。虽历经各当局三令五申,禁戒在案,竟至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其愚顽难化,殊堪痛恨。现闻此间当局因鉴告诫无效,遂寓禁于征,加征烟灯捐。”(2) 龙乙:《绥远五原大开烟禁加征烟灯捐》,《绥远日报》1933年2月28日。参见马模贞主编:《中国禁毒史资料》,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34页。
打着“寓禁于征”名义的鸦片税捐,具有罚金性质,不仅使烟税的征敛显得堂而皇之,而且使这种征敛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这样的政策实质上是只征不禁,鸦片的种植、运销、零售、吸食等均得以合法化,甚至是刺激和鼓励鸦片种植。种植者和经营者缴税和罚款即可正当行事,政府又可从中汲取财政收入。比如绥远都统署一面成立稽核所,在归化城及各县设卡稽核入境“西土”,每两课税2角,一面派出大批人员丈量烟亩,每亩课税3—10元。(3) 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志》编纂委员会:《土默特志》(上),第1160页。 这种自欺欺人的方式使政府打着禁烟的名义几乎可以任意从鸦片上攫取利润,既可以增加税率、增设罚款,也可以鼓励扩大种植面积、增加产量,无论怎样,政府都是最大的受益者。
1921年,马福祥由宁夏入绥远任都统,为筹备军费,他允许农民种植鸦片,由当局收购,贩卖各地,又从甘肃、宁夏等地贩卖烟土到绥远和北京等地。(4) 王正儒:《马福祥》,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2年,第126页。 马福祥设立禁烟督察处,“名曰禁烟,实即收税,每土1两,征收印花税银3角。凡贴有印花之土,名日官土,可以在境内行销,否则充公处罚”(5) 《绥远因禁烟戕杀教士》,《大公报》(长沙版)1924年1月15日。参见马模贞主编:《中国禁毒史资料》,第782页。 。当时到绥远游历的外国人目睹了当时的情形:“西人某君,游历到归化城,见该处烟馆林立,每两烟售洋一元六角,系地道凉州硬货,陕土价次之,熟者即烟膏,每两价洋三元二角,无论生烟、熟膏,均需帖有印花,方能售卖,否则被官人查出,以私烟论,处罚甚重,此项印花之出售所即善后局。该局门首悬有督察禁烟公处字样,归化为总局,包头镇没有分局,两局办事人员均为绥远都统马福祥所委派,而烟税之收入亦归马福样所有,该西人乃出洋十九元二角,购买烟土十二两,系经粘有印花证明其为官卖之鸦片者,寄回本国,以作中国禁烟之鸿证。”(6) 季啸风、沈友益主编:《中华民国史史料外编——前日本末次研究所情报资料》第94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206页。
以上就是我们常在影视剧中看见的场面,主角跟小叮当一样随手就从袖子里掏出一把碎银子“小二来三斤羊肉一壶好酒”,可古人的袖子里真的能装碎银子吗?
1931年傅作义主政绥远之后,绥远财政更加倚重鸦片。一方面是因为借债之故,山西省的财政和军政费用有一部分取自绥远,绥远省政府每月必须供给山西26万之多。(7) 李琳:《绥远禁烟前途之展望》,《开发西北》1935年第3卷第6期,第94页。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绥远财政空虚,金融秩序混乱,货币贬值,亟需整顿金融秩序。(1) 《内蒙古金融志》编纂委员会编:《内蒙古金融志》(上卷),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11页。 为弥补金融漏洞,省府命令:“指定各县局经收烟亩罚款为整顿金融专款。”(2)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5册,“卷三十八·金融”,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1页。 1932年8月24日,中央社刊登了8月22日归绥发来的电文,电文称:“绥远毕克齐村民以归绥县政府重征烟亩税款,巧(十八)起到绥请愿,共四百余人,号(二十)午无结果,代表请见县长,致与军警发生冲突,军警乃以刺刀击杀,受枪伤者共十六人……”面对流血冲突事件,傅作义的反应是:“此次罚款为绥远省金融所系,且方案妥善,全省均乐遵行,该地区仅归绥县之一村,何能违此独异,更何能因极少数人捣乱,一村之阻挠,而使全省民众利益受其影响,同归于尽。”(3) 季啸风、沈友益主编:《中华民国史史料外编——前日本末次研究所情报资料》第94册,第98页。 此时南京国民政府正在推行禁烟法令,但直到1934年,傅作义仍公开讲:“现在绥远金融已无问题,皆由烟税方面收入的款去整顿。所以烟税的废除,在省府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只要中央下令禁止,便可奉命照办。唯中央现在已有了三年禁绝之令,现正设法,从禁吸人手,逐渐肃清。如不禁吸,则此地不种,他省的烟土必乘隙而入,绥晋的金融必大感困难。”(4) 郑振铎:《人生四事》,长沙:湖南出版社,1995年,第595页。
民国初年,在袁世凯主政的几年间,禁烟尚能继续推进。(3) 朱庆葆、蒋秋明、张士杰:《鸦片与近代中国》,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347页。 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各省,禁烟令不断颁布,禁烟举措亦严格实行。(4) 苏智良:《中国毒品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40页。 张绍曾任绥远城将军时,“对于禁烟事,即持积极主义,严饬所属,按月呈报,以备考核”,禁种禁吸,双管齐下,严查外土入境,随时焚毁净尽,严行惩办烟犯。(5) 《绥远城将军致内务部等电》,《政府公报》1913年10月18日,第523号。 绥远地区禁烟尚有成效。
三、收益:鸦片之于财政的重要性
绥远的历任执政者之所以能够依靠“寓禁于征”的方式获取收益,鸦片的广泛种植是基础。农民不种粮食而改种鸦片,最主要的原因是图“利”,一方面是获取比种粮食更丰厚的回报,一方面也是为了应对政府的税收。在绥远的财政收入中,向以田赋或地亩摊款为大宗。(4)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4册,“卷三十一·税捐”,第596、599页。 这一部分的税收主要由农民承担,当政的军阀为了获取更多的财源,除了从鸦片上获取利润之外,还在不断从土地上获取财富,增设税目,增加田赋,因此造成了“地税很高,只能以种植罂粟来偿付”(5) 兰特模(Owen Lattimore):《汉人移植东北之研究》,任美锷译,《新亚细亚》1932年第4卷第5期,第73页。 的局面。当时有人曾估算过农民种植鸦片的收益:“绥远主要的农产物为麻子与莜麦,麻子一项还是出口之大宗,在绥东一带——丰镇、平地泉等处,有十几家运输粮栈,专门经营麻子往海外出口。然而这种麻田,每亩钱粮只不过六七分钱,而收成亦只值三元左右。反之,如种鸦片,每亩平均可收一百五十两烟浆,晒干后,可得五十两烟土,每两地价——即在当地售与烟贩之价,可合到一元左右,虽然种烟的工本及‘罚款’都很大,这在农家亦是很合得来,况且烟地从种到收,只要一百天的短时间,资金流转之速,也给予种植者以莫大的利益,所以良田都种了毒品,劣田才去种粮食。”(6) 方大曾:《绥的大鸦片问题》,《申报·每周增刊》1936年第1卷第41期,第981页。
首先需要了解鸦片收益的具体构成。总体而言,攫取鸦片利益的方式有二:一是控制和占据鸦片产地,通过扩大栽种,提高罚金税额来擭取财源;二是控制鸦片运输通道,对鸦片运销征收过境费。(8) 朱庆葆、蒋秋明、张士杰:《鸦片与近代中国》,第129页。 第一种方式体现了“寓禁于征”,其贯穿鸦片的种植、吸食、零售各个环节,针对每个环节和不同对象,有着不同的税收名目。对种植罂粟的农民,政府收取“烟亩罚款”,又称“亩捐”,即烟田的钱粮。普通一亩烟地须纳“罚款由十元至十六元之谱”,以土地的肥瘠程度为根据。此项“罚款”还有一条特惠政策,如遇收成不佳的年景,可以酌量逐减,这多少带有奖励性质。到了罂粟成熟期,官方就派丈量人员来查核。(1) 方大曾:《绥远的鸦片问题》,《申报·每周增刊》1936年第1卷第41期,第981页。 烟亩罚款数额按面积计算,但不是严格固定的,比如归绥的烟款按三等征收,上等每亩十元,中等八元,下等五元。(2) 《绥远旧欠田赋》,《农业周报》1931年第1卷第17期,第680页。 实际征收上来的烟款与本应征收的也会有些差距,因为丈量过程中会存在受贿和虚报的情况。(3) 杨逸民:《种洋烟与禁洋烟》,固阳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印:《固阳文史资料选编》第1辑, 1986年,第191页。 地户如果贿通丈烟委员,就有丈多报少及降低等级的好处;得罪了这些人则被丈少报多并提高等级。(4) 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志》编纂委员会:《土默特志》(上),第1164页。 当政者对此款项的解释是“以为加重其税,可使农民少种”(5) 李琳:《绥远禁烟前途之展望》,《开发西北》1935年第3卷第6期,,第92页。 ,实际情况则是为了尽可能多的获取罚款,反而是“种者愈多,则其税愈轻;种者愈少,其税反重”。由于每个县的烟亩罚款都有一个定额,在总额相对固定的情况下,只有种植面积不断扩大,每一亩应交的数额才会下降,因此种户只会越来越多,种植面积越来越大。政府通过掌控罚款额度这一“杠杆”,实际上是在间接奖励种烟。目前可见1933—1935年绥远全省种烟亩数和产量的数字,见表1。
表1 绥远省1933—1935年种烟亩数及产量税额表
将上表中的烟亩罚款收入与当年绥远全省的财政收入进行对比,更直观地了解烟款收入在全省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绥远省1933年国家经常和临时两款收入为109.3万余元,省地方经常和临时两款收入为190.3万余元,国地两款共收299.6万余元;(6)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4册,“卷二十八·岁计”,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99页。 其中,烟亩罚款为181.7万余元。1934年国家经常和临时两款收入为91.1万元,省地方经常和临时两款收入为189.8万余元,国地两款共收280.9万余元。(7)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4册,“卷二十八·岁计”,第100页。 其中,烟亩罚款为150.9万元。这些明确公布的收入主要包括所得税、骆驼税、烟酒税、印花税等经常收入和罚金等临时收入。这两年烟亩罚款超过绥远全年收入的一半!当时四川也是鸦片大省,1933年刘湘的二十一军烟税收入为1 320余万元,占当年总收入4 780万元的1/3。(1) 《四川财政之今昔》,《四川月报》1933年第3卷第2期,第11页。 四川的烟税是把烟亩罚款及其他各种税都计算在一起,绥远是仅烟亩罚款一项。
社区家长教育缺乏主动性。社区教育功能一直是被忽略的一环,社区中成人教育一直更多存在于学位教育和学历教育中,社区教育定位不够清楚,对于社区家长教育的理解滞后,少数开展家长教育的社区也是借助其他的平台或者机构。同时,社会上对家长教育的概念更多来源于家长自我教育本身,家长的后续型学习被放置到家长个人自发和自觉学习的层次上,政府部门、社区本身和家长自我都没有意识到这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常规工作,它直接导致的后果是能够开展家长教育的社区很少。
表2 1933年绥远省各县烟款与岁入情况对比
续表2
从表3可以看出,绥远省各县局鸦片税捐起征时间各不相同,征收机关主要为县政府和公安局,明目繁杂,没有统一的征收标准,主要用途在公安局经费。负责征收的公安局依靠鸦片罚款和税捐作为经费,造成执法者依靠违法者来养活的奇怪景象。
烟亩罚款征收后的用途大致可分为四类:第一是省政府各部门经费,如监察总会经费、财政厅办事费用、教育厅教育费、民政厅自治费;第二是军费,如陆军驻军酬劳费、太原抗日军费;第三是修理费和用工费,如教育厅用工费、法院修理费、修筑省府各处工料及设备修理费;第四是其他杂项支出,如省立第二师范学校经费、留学生补助费、安北专员薪旅费、绥远旅平同乡会经费及屯垦费等。(1)毫无疑问,烟亩罚款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财政不足,满足了很多正常支出。
记行和、列和为S,则6abc=S3+2(a3+b3+c3)-3S(a2+b2+c2),对另外两行有类似的等式,三式相加得到:6(abc+def+ghi)=3S3+2P-3SQ,其中P是全部9个数的立方和,Q是平方和.同理6(adg+beh+cfi)=3S3+2P-3SQ.故(6)得证.
在鸦片的吸食和贩卖环节还有征税,最常见的是烟土印花税。1925年,禁烟善后局成立,规定烟土贴花完税,只有贴上印花,方可售卖,凡未贴印花者一律没收并课以罚金(2),这种印花实际上是鸦片售卖合法化的标志。除此之外,30年代初的包头县在“以征为禁”的名义下征收“特捐”,分民户、商户两种,按烟灯抽收,民户和商户均分六等。(1)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4册,“卷三十一·税捐”,第576页。 包头市公安局还征有毒品罚金、禁烟特捐、烟灯捐和烟灯附加党费。(2)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4册,“卷二十八·岁计”,第174页。 其他各县也纷纷出台各种征收税项,名目繁多,如萨拉齐县征收烟膏公益费(3)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4册,“卷二十八·岁计”,第159页。 ,丰镇县征收烟膏捐和吸户捐(4)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4册,“卷二十八·岁计”,第184页。 ,五原县征收烟馆捐和禁烟特捐(5)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4册,“卷二十八·岁计”,第198页。 ,集宁县征收土药公益捐(6)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4册,“卷二十八·岁计”,第212页。 ,兴和县征收烟馆捐(7)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4册,“卷二十八·岁计”,第218页。 ,托克托县征收膏捐、禁烟特捐以及禁烟罚款附加(8)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4册,“卷二十八·岁计”,第223—224页。 。以开设烟馆为例,征收明目虽然只有“烟馆捐”一项,但却涉及各个管理部门,最小烟馆每月应纳计禁烟善后局6元、财务局2元、地产局2元、公安局2元、印花局4元、商会费1元3角2分、营业税1 元6角7分,共18元9角9分。(9 许振华:《绥远印象》,《政治期刊》1935年第4期,第174页。 )为了应对这些税款,只得扩大经营,提升销售额度,实际上刺激了鸦片的种植和吸食。
表3 绥远各县税捐情况
绥远省各县局财政一直以来没有整齐划一之法,各自为政,自立名目,自定税率,自收自支。(10)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4册,“卷三十一·税捐”,第591页。 为了解决这种繁杂重复、财政混乱的情形,1934年,绥远省政府提出废除苛杂案,各县局共计免除49项大小税款(11)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4册,“卷三十一·税捐”,第594页。 ,在与鸦片有关的税款方面,除包头县废除了烟灯捐和烟灯捐附加党费之外(12)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4册,“卷三十一·税捐”,第599—600页。 ,其他的项目均没有废除,可见鸦片收入的重要性。1935年,绥远省对所属各县的地方税捐进行了调查,其中鸦片税捐情况见表3。
再来看绥远各县。1931年,绥远当局制定的全省烟款数目为120万元,分配到各县的数目大致是:萨拉齐县17万元,归绥县16万元,包头县14万元,托克托县10万元,其余各县都在10万元以下,最少的陶林县也有5 000元。(2) 《绥远之禁烟》,《大公报》(天津版)1931年7月16日,第4版。 1935年《开发西北》第4卷第1、2期合刊中详细刊登了1931—1933年绥远省各县烟亩罚款的收入情况,根据这则资料发现,每年的烟亩罚款并不是在截止日前收齐就可以了,根据当年的财政收支状况和需求,截日之后还可以再以附加费、花费等名义进行补收。这样一亩鸦片田在一个征收年度中至少要收取两次罚款。绥远各县地方财政紊乱,1933年前没有统一的财政预决算制度,1933年1月,省财政厅举行县地方财政会议,整理地方财政,方才明确各县每年的收支状况。(3)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4册,“卷二十八·岁计”,第143页。 根据各县在整理财政之前上交的收支状况,各县“常年收支各款,以丰、武二县为多,年为十四五万元,其次归绥、包头年为十一二万元,五原、临河、凉城、萨拉齐、固阳、陶林年为六七万元,集宁、兴和、托克托、和林、清水河年为四五万元,安北、东胜二县最少,年仅二万余元。全省十八县局收支,以最近三年统计,二十一年度,共为一百一十九万八千余元,二十二年度为一百一十六万八千余元,二十三年度又减六万元”。(4) 绥远通志馆编纂:《绥远通志稿》第4册,“卷二十八·岁计”,第147页。 对比发现,省政府制定的烟亩罚款征收额度,大多都超出了该县每年正常的财政收入。因货币单位的缘故,1931和1932年的烟款中,除了现洋之外,还有旧钞和平旧票折洋,故本文选取都用现洋结算的1933年作为例子,以直观展现各县烟款与岁入的情况。见表2。
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建立持续发现和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保障各个层级、各个类型人才储备,力争做到数量充足、质量优良。加强对自然资源人才队伍结构的动态研判,深入分析年龄、专业、经历等构成,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合理设置入口条件,通过考录、选调、遴选等多种渠道吸引优秀人才。
续表3
通过上表的对比可以看出,参与统计的17个县中,有归绥、萨拉齐等五个县的烟亩罚款甚至比岁入预算还要多,凉城县基本相近,最夸张的是托克托县,烟款是岁入的近两倍。其他县的情况也很严重,如果合计起来计算的话,1933年绥远地方各县征收的烟亩罚款与正常的财政税收的比率约为77%,也就是说,在正常的岁入之外,烟亩罚款一项就提供了数目惊人的财富。
除了上述这些税捐之外,“特税”也是一大笔收入。所谓特税,是指西北地区出产的鸦片运经内蒙古草地时,由绥远省政府沿途设卡收取鸦片过境税。甘肃和宁夏也是当时重要的鸦片产地,每年据称有600—800万两鸦片经过绥远和察哈尔两省运往京津地区,沿途省份设有稽查处、清查处或禁烟局等机构负责征税。(1) 驻张家口代领事桥本正康致外相广田机密第六八号函件《西北ニ于ケル阿片概況調查ノ件》,1935年3月18日,转引自高宇、刘成虎:《试论日本侵华期间的鸦片政策——以“蒙疆”产鸦片为中心》,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编:《社会史研究》第4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135页。 绥远“在蒙政会成立以前,禁烟稽查多在百灵庙设卡,其他各盟旗亦有类似机关,收入颇丰”,(2) 《绥蒙税收纠纷尚在争持中——何应钦派员调节无效,蒙政会设卡商民反对》,《大公报》(天津版)1935年3月17日,第10版。 每年平均收入百万元,最多二百万元,至少也有几十万元。(3) 任秉钧:《德穆楚克栋鲁普与傅作义争夺鸦片过境税》,内蒙古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内蒙古文史资料》第5辑,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9页。 1934年,百灵庙蒙政会成立之后,德穆楚克栋鲁普(德王)对于这笔收入垂涎三尺,(4) 任秉钧:《德穆楚克栋鲁普与傅作义争夺鸦片过境税》,内蒙古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内蒙古文史资料》第5辑,第19页。 遂要求按照《蒙古自制办法原则》第七项的规定:“省、县及盟、旗地方所征之各项税收,须劈给盟、旗若干成,以为各项建设费。其劈税办法另定之。”(5) 屈武:《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下),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443页。 将黑沙图和百灵庙所收特税劈分数成,作为蒙政会经费。在德王看来,每两鸦片自治政府征税八分,每年按800万两计算,可获利64万元。(6) 驻张家口代领事桥本正康致外相广田机密第五七号函件《西北ニ于ケル阿片概況調查ノ件》,1935年3月11日,转引自高宇、刘成虎:《试论日本侵华期间的鸦片政策——以“蒙疆”产鸦片为中心》,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编:《社会史研究》第4辑,第137页。 但傅作义不让步,双方为此争执不下,甚至兵戎相见,几乎交火。(7) 札奇斯钦:《我所知道的德王和当时的内蒙古》,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第154页。 “绥蒙特税之争”成为德王与傅作义之间长期以来悬而未决的矛盾,甚至引起国民政府军政高层的关注,为此商议补救办法。(1) 《何应钦等电蒋中正绥远内蒙运烟征税争执案可禁经蒙地改道兰州或禁止汽车运烟解决纷争等文电日报表等四则》,1935年3月18日,002-080200-00448-140,台北“国史馆”藏。
最后,我们分析一下1936年绥远全省的税收结构,见表4。
表4 1936年绥远省税收结构
上表中的统计相对于《绥远通志稿》中的数字,直观地将禁烟稽查处和禁烟办事处两项收入也列入进来。如果除去这两项,其他各项收入共计468万元,相对于前几年增长了很多,两项烟款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为44%。无法确认的是财政厅的各县收入中是否还包含其他鸦片税捐,但可以确信,直至抗战前,绥远省全部财政收入的近一半都是由鸦片贡献的。在30年代初绥远的财政支出中,军费占了94%,(2) 方大曾:《绥远的鸦片问题》,《申报·每周增刊》1936年第1卷第41期,第981页。 此外还有其他各项经常和临时的支出,财政入不敷出,烟亩罚款几乎成为财政收入的支柱。因此,时人所谓“所以绥远的财政,全靠鸦片来支持”(3) 方大曾:《绥远的鸦片问题》,《申报·每周增刊》1936年第1卷第41期,第981页。 确实是切中要害。
本文认为,校园足球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动力机制。再优良的师资,再充裕的场地,如果参与各方动力不足,都不会产生出浓郁的校园足球氛围,培养不出优秀的校园足球人才。退而言之,如果动力强劲,即便场地受限、师资短缺,基层学校和万千家庭依然可能想方设法排除困难,探索出符合区域特点的差异化发展道路来。
有学者指出:绥远省的收入结构反映了中国各地方政府自民国以来财政收入的普遍特点,即由于现代工商业的不发达和所得税体系未能建立,地方税收主要依赖地税、关税、对商品流通与销售的间接税,而对鸦片种植、流通、消费的征税,成为最方便、影响面最小的增收方式,成为各地军阀补充财政的“外快”。(4) 高宇、刘成虎:《试论日本侵华期间的鸦片政策——以“蒙疆”产鸦片为中心》,第142页。 这是从经济角度分析,指出了鸦片“利”的层面上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如果从根源上来看,军阀政治是症结所在。推翻清朝,建立民国,很快陷入军阀割据之中,与现代政治体制相配套的经济、财税制度无从谈起。军阀以扩充军队维持政权,哪种“得财”手段最有效,就会采用哪一种。不改变军阀政治的模式,禁烟无从谈起。
四、惯性:无法摆脱的“瘾”
1933年,孙殿英率四十一军来包头,他自称:“孙老殿一生最红最得意的时候,是当年包运五省鸦片……有人说孙老殿发了财,是崩了满清皇陵,那里知道发烟土财的窍门,黑金(鸦片)比黄金强过百倍。”(1) 文强:《孙殿英投敌经过》,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22卷,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1年,第244页。 如此巨额的利润,哪个军阀会拒绝呢?个体对鸦片的依赖性可以称之为“瘾”,军阀对鸦片的依赖性是“续命丹”,离开了鸦片,无论是财政还是军费都将面临巨大的困境。正如白寿彝在考察绥远时所指出的:“现每年烟税所收约四五百万,为建设费取用所资。若一旦禁绝,将以何补偿,亦一大问题。”(2) 白寿彝:《绥宁行纪》,《民族宗教论集》,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556页。
时人针对绥远的鸦片依赖曾尖锐地批评道:“一面焚烧鸦片,一面奖励栽培;一面枪决烟民,一面崇奉烟吏,薰莸同器,十年犹有余臭。”(3) 《评论》,《东方杂志》1920年第17卷第19期,第6页。 在绥远历任的主政者中,难道就没有真心想要禁烟的吗?确实是有,但因为“瘾”的缘故,禁烟无法有效推行。1925年1月,李鸣钟任绥远都统,到任伊始便严申禁令,从主管禁烟的官员、办事职员、种烟农民乃至乡邻,均严格管理。(4) 《绥远道行政公署训令》,《绥远月刊》1925年第1卷第1期,34页;《土默特总管公署训令》,第1卷第5期,第13页。 还规定在职人员不准沾染鸦片嗜好。(5) 《绥远都统通令》,《绥远月刊》1925年第1卷第3期,第2页。 为使农民能够明白禁烟之要务,甚至令各县局用白话布告禁种鸦片之理由。(6) 《绥远都统通令》,《绥远月刊》1925年第1卷第3期,第4页。 为了彻底禁烟,李鸣钟经常“深夜外出查访,如遇形迹可疑,即逾墙而入,如果人赃并获,立即带走,判为监禁”,在官场中也同样坚持禁烟做法,不独禁止鸦片,其他一切纸烟也一律禁止,足见其禁烟之认真。(7) 屠义源:《绥远政坛见闻琐记》,第 9 页。 李鸣钟的禁烟迫使烟民从甘肃、宁夏一带买烟吸食,绥远现金流入邻省,造成省库收入拮据,以致绥远的财政大受影响。(8) 方大曾:《绥远的鸦片问题》,《申报·每周增刊》1936年第1卷第41期,第983页。 这是绥远力度最大的一次禁烟。李鸣钟属于冯玉祥的国民军,当时急于扩军筹集军需装备,因此禁烟最终不了了之。
1931年3月,李培基任绥远省政府主席,遵照南京国民政府所颁禁烟法令,发布布告:“当此春融解冻,农作方兴的时候,有偷种的情事,要知今年实行禁烟,本府已下决心,必从严禁种植入手,以彻底铲除鸦片种植,凡我人民都应尽力耕作依时播种五谷,绝对不许再种鸦片,万勿轻加尝试,致遭拔毁的损害,本府要派员分赴各处实地查勘,如有希图小利,偷种烟苗者,一经查出,不但要将烟苗铲毁,还要依法从重治罪不稍宽贷。”(9) 《绥远省政府关于禁种烟苗之训令》,1931年3月31日。参见马模贞主编:《中国禁毒史资料》,第 986 页。 但仅仅4个月之后,《大公报》就报道:“去岁绥省府征收烟款,计百余万元,以7/10作整顿金融之用,即专为平市官钱局所有,结果名之曰金融派款……今岁绥省府征收烟款,定额为120万现洋。声明收足240万旧钞,悉数焚毁,以作维持金融之用。”(1) 《绥远金融紊乱》,《大公报》(天津版)1931年7月25日,第5版。 继任者傅作义解释说:“绥远鸦片向未禁绝,本年曾下令绝对禁止。惟人民尚有私自偷种者,当烟苗初出之际,余决意重行下令铲除。嗣地方人士以烟苗既已出土,一旦铲除,恐或激起事端,不若以本年烟亩罚款收回旧钞,整理绥远多年紊乱之金融。”(2) 《傅作义就烟亩罚款与金融整顿关系发表谈话》,《绥远日报》1932年8月27日。参见马模贞主编:《中国禁毒史资料》,第1020页。 由此可见,并不是没有人想要真心禁烟,李鸣钟甚至将鸦片之害上升到外交层面上(3) 《绥远道行政公署训令》,《绥远月刊》1925年第1卷第1期,第28页。 ,李培基也响应南京国民政府的号召,但是鸦片之利并不是轻易就能放弃的。军阀借助鸦片利润维持统治,鸦片借助军阀的力量扩大产销。军阀政治造就了鸦片经济,鸦片经济哺育了军阀政治。这是一种相互为用,相互依存的关系。在绥远,30年代之前鸦片的利润用来偿付巨额军费,30年代之后还要填补金融漏洞,这不是一两任主政者就能解决的,更不是简单地发布禁令、采用行政干预手段就可以实现的。这样畸形的模式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在军阀轮番经营下,造成了积重难返的局面。
2017款丰田卡罗拉车搭载1.2T涡轮增压发动机,与自然吸气发动机相比,涡轮增压发动机产生更多的窜气,该款发动机的机油分离器室安装在发动机气缸体上,以提供足够长度的窜气通道,增强了从窜气分离发动机机油的效率。如图8所示,加强曲轴箱内的通风装置采用与自然吸气发动机相同的PCV阀,在增压过程中则使用喷射器强制进行通风的窜气通风控制,将窜气强制引入进气系统并燃烧,从而防止向大气排放含有碳氢化合物的窜气。
五、夺利:反抗与共赢之间
反对种植鸦片成为一种天然正确的行为,给人造成一种印象,禁烟者是因为认识到鸦片的危害才采取禁种、禁售等措施,但如果回到历史现场,会发现事实着实吊诡。
当时有人敏锐地指出:“绥远的财政基础,就完全建筑在鸦片税收上,这样就不免有碍于禁。”(7)那么,鸦片的经济收益对绥远地区的财政究竟有多重要?或者说,来自鸦片的利润占每年财政收入的比例是多少?只有弄清这个问题,才能明确鸦片收益的真实地位。既往研究对此基本没有涉及,更难得到一个直观印象。
当时人也有人指出:“粮价之低廉,若禁其种烟,则所获之粮食除赋税,杂捐外,实不足以充其口食。”(1) 李琳:《绥远禁烟前途之展望》,《开发西北》1935年第3卷第6期,第94页。 粮价的低落使“农民深感非种烟则不足维持生活之困难”,(2) 李琳:《绥远禁烟前途之展望》,《开发西北》1935年第3卷第6期,第92页。 当地流传的顺口溜很形象:“穷半年,富半年,单等六月割洋烟。”(3) 宋玉:《鸦片对萨县人民的毒害及禁烟扫毒》,《土默特右旗文史资料》第4辑,土默特右旗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印,1991年,第108页。 种植鸦片的获利程度对于收益微薄的农民而言是很难抗拒的诱惑。土地用来种鸦片,除了应缴的田赋外,还要缴纳烟亩罚款。当烟款额度过高、政府催逼过甚,或者在丈量烟亩、征收烟款的过程中出现中饱、勒索及欺骗等情形,使农民无法获利甚至无力偿还时,农民也会起来反抗,由自发种植鸦片转向自发禁烟。1931年,“绥远金融紊乱,已达极点”,(4) 《绥远之禁烟》,《大公报》(天津版)1931年7月16日,第4版。 省政府计划征收120万现洋的烟款用以整顿金融,下辖各县均摊派定额,包头县种烟农民发现,如果按照6万现洋的烟款摊派来计算,每一亩田至少要纳30元烟税,而每一亩的收入至多25元。种户叫苦连天,遂在7月初割浆之际自发成立民众禁烟委员会,反而督促政府彻底实行禁烟。(5) 《包头民众自动禁烟》,《大公报》(天津版)1931年7月13日,第5版。 10天后,萨拉齐县也成立了禁烟委员会,指控政府摊派烟款更胜于前:“仅萨县一县,派款竞至现洋17万元。按全县烟苗不过40余顷,每亩必须摊派四五十元(合本省平票洋百元左右)。人民叫苦连天,愤慨异常,亦于二十三日组织禁烟委员会,分派人员,下乡自动铲除,以弭黑货。”(6) 《萨县烟苗开刀放浆之际政府派款民众反对》,《大公报》(天津版)1931年7月31日,第5版。 随后,凉城县民众受到影响,也组织起来反对政府“寓禁于征”的阳禁阴放政策,指出:“值兹开刀放浆之际,预派各县款额,并委派专员守提派款。名为寓禁于征,实则形同暴敛,言念及兹,殊堪痛心。”面对民众的反弹,一向强调烟款对于整顿金融之重要性的傅作义也不得不指示:“民众方面应和平劝导,免致扩大。希妥慎处理为要。”(7) 《傅作义就烟亩罚款与金融整顿关系发表谈话》,《绥远日报》1932年8月27日。参见马模贞主编:《中国禁毒史资料》,第1020页。
综上所述,我国的建筑施工技术管理随着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取得了一定程度进步,但是仍然存在施工技术管理体系不健全、建筑施工技术管理监管不到位、建筑施工技术管理体制不完善等问题,建筑行业若想取得长足的发展,必须做到健全施工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施工技术管理监管力度、完善施工技术管理体制。并且对建筑施工技术管理不断优化升级,把握质量关,减少工程成本,促使我国建筑行业不断良性发展。
上述几个事例揭示了一个十分有意思的现象:军阀和农民在围绕鸦片的“利”进行一场“博弈”。双方都知道鸦片的危害,亦知道禁令不过是虚设,都希望从鸦片上攫取尽可能多的利益。农民种鸦片,无非是因为“粟贱如土,种鸦片或可博微利”(8) 绥远省教育会:《绥远省各县乡村调查纪实》,1935年,第39页。 ,军阀依赖鸦片也是由于绥远地瘠民贫,鸦片是得财最快的方式。当政府征收的烟亩罚款在农民的可承受范围之内时,双方其实是一种“共赢”的合作关系。一旦政府过分征敛,导致农民“劳苦半载,所获几不敷烟捐”(9) 绥远省教育会:《绥远省各县乡村调查纪实》,1935年,第39页。 ,农民便会拿过禁令,反控政府破坏禁令,横征暴敛。如蔡成勋在收取罚款时,“藉种烟之故,益肆其勒索手腕,除每亩应收洋十五元外,附加吃烟(即供给兵士鸦片之折色)五两,统捐八元。人民实无力给付,而官厅决不稍为宽容。人民知不能聊生,遂公举董、葛二君”,(1) 详见《绥远议员将为地方呼吁》,《晨报》1920年11月8日。 联络山西省议会的蒙旗特派员荣祥和绥区议员李正乐、阎肃、韩俭、任和卿等赴北京向国务院指控蔡成勋破坏禁令、违法种烟、横征暴敛、毒害人民,最终使蔡成勋退出一部分赃款。(2) 呼和浩特市塞北文化研究会、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编:《荣祥文档》(上编),第551—552页。
蔡成勋遭受指控与30年代初民众自发禁烟,呈现了一个十分吊诡的规律:军阀的“瘾”是导致鸦片屡禁不止、愈加泛滥的关键原因;如果军阀的“瘾”过度扩张而不加限制,反而会导致民众自发禁烟;但农民的反抗并不是因为深知鸦片的荼毒,而是因为“利”受损,反抗更像是一种夺利的策略,当通过反抗使政府放松了对烟亩罚款的征缴,鸦片的种植还会继续。政府颁布的禁令其实是双方进行“合作”的名目,只要双方能够在“利”的层面达成“共赢”,“瘾”就不会被断除。
六、结论:瘾与利的诱惑
纵观中国近代史,恐怕没有哪种物产或物品比鸦片带给中国的影响更大了。鸦片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从晚清到民国直至共和国建立初期,鸦片的阴影一直徘徊在中国的土地上。按照晚清以来形成的禁烟话语,鸦片带来的损害集中在三个层面:对个人、对国家以及对中华民族。这套话语认定鸦片导致对个人身体健康的侵害,并对整个民族在文化、社会和经济健康方面的堕落负有责任。(3) 周永明:《20世纪中国禁毒史——民族主义、历史和国家建构》,石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33页。
如果翻阅中国的禁烟史就会发现:禁烟一直是近代中国政府的中心任务之一,从1729年清代颁布中国最早的禁烟法令开始,历届中央政府对禁烟一事都十分重视,围绕鸦片的种、贩、售、吸等各个环节,颁布了许许多多的禁烟法令,做出了种种努力,但多数时期内的禁烟几乎毫无成效,结果就是禁烟法令一个接着一个,鸦片的流毒一日胜过一日。(4) 朱庆葆、蒋秋明、张士杰:《鸦片与近代中国·导言》,第5页。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鸦片大行其道百余年而历代政权都束手无策呢?具体的原因可能很多,但关键因素在于:政府是否依赖鸦片带来的利益?也就是说,政治的运行是否要依赖鸦片经济。
本文一直强调“军阀政治”这一历史背景,尽管国民党于1928年建立南京国民政府,名义上统一全国,但军阀政治并未结束,很多省份仍然由军阀出身的地方实力派执掌大权,发展成为割据势力。对于军阀而言,扩充军队、控制地盘和汲取财税是必备的生存手段。(5) 孔凡义:《近代中国军阀政治研究》,第168—173页。 随着中央政权对地方控制力的丧失,价高利厚的鸦片便成地方军阀抓住不放的摇钱树,巨额的鸦片利润在军阀财政中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收入来源,成为军阀的财政支柱。绥远的鸦片屡禁不止,最重要的原因在于绥远政府把鸦片利润视为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军政费用支出的增长,使每届政府都无法摆脱财政上的困境,除向外省借债以外,只能依靠鸦片税捐。鸦片是获得财政收入最快捷的渠道,只依赖农牧业和商业过境税,财政必然入不敷出。因而政府的运作、维持以及军费都不得不依赖鸦片带来的收入。为维持政权就不能禁烟,但为道德和正义又不能不在表面上禁烟。
3.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教师要提出相应的问题,启发学生通过仔细观察和思索顺利解决问题,使其体验成功乐趣,从而增强全体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例如,在学习平面几何的初始阶段,教师在让学生掌握画图工具时,可先教学生画一个正五角星。等学生掌握后,教师可扩展知识,拿出一面国旗让学生观察五颗星的相对位置以及在国旗中的位置,特别要注意旗子的长宽比例。学生边看边实践,教师及时用几何知识进行点拨,并进行爱国教育,直到他们都能画好国旗,让他们看到自己的学习成果。当学生学会画国旗后,他们会将爱国的热情化为求知的动力,努力学习几何知识。
鸦片对个人来说,具有“瘾”的诱惑力,军阀对鸦片的“瘾”,直接来自它的“利”。烟亩罚款和各种税捐带来的“利”,支持了军阀政权的存在,成为军阀维持统治的重要财税来源和经济基础,这种“利”的诱惑使军阀对鸦片的依赖近乎欲罢不能,“利”与“瘾”相互交织,“利”越大,“瘾”就越大,“瘾”的扩张与膨胀又不断促使军阀追逐更大的“利”。在“瘾”与“利”的诱惑下,所谓的“禁”也就变成了“驰”,军阀的“禁烟”在“寓禁于征”的旗号下变成了对鸦片的支持乃至鼓励。政府真正惩罚的并不是种植、吸食和贩卖鸦片的人,而是不能按时、全额缴付鸦片税捐的人。如1931年丰镇县稽查处发布公告称:“上年本处所发烟亩蓝色印花,多数未经实贴,存在民间或图利辗转贩卖收藏者所在皆是,若非另制印花,恐有弊混。”(1) 《绥远省稽查处丰镇分处布告第二号》,1931年7月7日。参见马模贞主编:《中国禁毒史资料》,第984页。 要求所有种植和经营鸦片的农民、商人必须到稽查处加盖检验戳记,以便稽考,避免“奸猾之徒以上年印花粘贴新土,捏称旧存土药,以图弊混,影响费收”。(2) 《绥远省稽查处丰镇分处布告第二号》,1931年7月7日。参见马模贞主编:《中国禁毒史资料》,第984页。 政府担心的并不是鸦片泛滥,而是无法足额收税。而在种植鸦片的农民一方,亦是通过鸦片获得比普通农业更丰厚的回报,本质上也是在图利,双方难免会在“利”的问题上产生纠葛,由此也造成了不同于既往认知的“夺利”现象。
“瘾”具传染性,会造成恶性循环,政府层面对鸦片的放纵势必造成鸦片种植、吸食和贩卖的泛滥,无论是农民、商人,都在“瘾”与“利”的诱惑中越陷越深。农民为“利”而种植鸦片,商人为“利”而经营鸦片,这样又导致了鸦片吸食者的日益增多。鸦片所带来的“利”并不是简单的线,而是一个网,凡是沾染上的人都会深陷其中不可自拔,越来越“上瘾”。如果全社会都染上鸦片“瘾”,后果极为严重。鸦片的广泛种植会侵占粮田,导致粮食减产乃至饥荒;鸦片贸易的兴盛,会使地方经济越来越萎缩;军阀纵容鸦片,看似找到稳固的经济支持,实则自毁基础,种种负面效应不胜枚举。
美通社(美国企业新闻通讯公司)全球副总裁柯佳时畅想:将来的人类生活,屏幕会无处不在,甚至,“你可以一边刮胡子,一边在镜子里看新闻” 。回归当下,人们猛然间发现,所有新闻都在以讨论的方式展开,所有的信息都在议论中传递,所有的媒体人都处在一个巨大的变化中,无论现在还是未来,人们不再缺少信息,而无处不在的、冗余繁杂的信息端口,会让所有媒体人看到,“准确”比“第一”更重要。
因“利”而成“瘾”,由“瘾”而逐“利”,终会贻害无穷。
本文作者项浩男,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1
( 责任编辑 王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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