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管理中的悖科学性内隐问题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小学论文,科学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管理的“黑洞”:复杂化的浪费
以金字塔型管理机构为组织特点的科层式管理,受笛卡尔分析科学思维方法论的影响,在管理中更加注重精细化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运转,强调岗位分工,明确责任权限,逐级解决问题(不允许越级请示),通过严密组织管理链条,建立了畅通的行政指挥机制,从而实现对学校的有效管理。这种管理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充足的干部力量来支撑行政系统。这样就衍生了一个内隐性问题,即增加了以干部为主体的人力投入,占用了有限的教师岗位编制,扩大了财力开支,从另一个层面上变相地增加了教育公用经费负担。按照成本管理理论,这种扩编增岗加大干部比重、不厌繁细务尽规范的管理模式,在事实上却人为地拉长了工作线路,降低了工作效率,空耗了工作时间和精力,增加了管理成本,不符合简捷高效、经济实用的管理原则,因此带来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个班级需要领用一把日常打扫卫生用的新拖布,按照学校的物资管理规定,必须进行如下程序:填写物品报废单(原先用的拖布报废)和物品领用单→班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年级主任签字→总务主任签字→分管副校长签字→物业管理科长签字→总保管员报废手续、领用物品出账→分保管员照单发物→有关台账信息调整反馈。这是一个单线运行的链条,既不允许超越,更不能删减环节。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卡克”,得不到审批,那么整条工作流程只能停滞。这样,学生领取一个拖布,可能至少需要半天的时间,或者更长,同时,由于各种意外的原因,比如某个责任人外出,就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对于学习时间紧张的学生来说,花这么长时间来领取一个拖布,不仅不方便,而且是让人难以忍受的。从表面看来,严格控制审批程序,明确物品资源流向,能够有效地加强资源管理,节约开支,但却造成了师生的不满。这种惟管理为本位的机制,是单纯的为管理而管理,没有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以人为本上,所以出现了重心偏离、本末倒置、目中无人的管理错位。为了加强管理,防止浪费,就必须严密组织管理网络,层层落实责任,加设路卡网点分布,最大限度地防止管理漏洞的产生,于是就不得不设立部门和指派专门人员来进行管理,却忽略了因此带来的效率低下和公务开支。在另一个层面上造成了大家往往熟视无睹、隐藏于表层之下的浪费,这也就是本文所指的成本“黑洞”。
《中外管理》上曾经刊载了一个典型的管理案例。有一家公司,淘汰了一批设备,董事会却不想将设备作为废品销毁。所以,公司专门建立了仓库,并雇专人看管这批设备。可是保管员玩忽职守怎么办?董事会研究后,派了两个人去管理,成立了计划部,一人负责下达任务,一人负责制定计划。一段时间后,董事会认为,应该加强对计划部的绩效考核,于是又派了两人,成立了监督部。这样还不够,为了体现按劳分配,拉开收入差距,董事会再派了两人,成立了财务部,一人计算工时,一人发放工资。接着,问题又产生了:这么多部门,没有主管不行。于是,只好再派了四个人,成立了管理部,一个总经理,其余三人分别负责三个部的监督,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结果年终核算企业成本效益时,董事会一致认为:去年废品仓库管理成本为35万,这个数字太大了,必须得精简才行,于是一周之后,看门人被解雇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管理中必须要有成本意识,有些事情并非越细密越好,最有效的管理只能是简单的管理。只有简单,才能便捷;只有简单,才会高效;也只有简单,才实用。这也正是管理的艺术所在:把一件事情做复杂很简单,但要把复杂的事情做简单,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二、管理的权术:合法化的操纵
依法治校体现了现代管理机制的特点。令人遗憾的是,当法治管理文化进入一些学校时,一开始即被圈定在预设的轨道之中,被某些“校本文化”所俘虏,个别学校领导大胆创新,精巧构思,在逻辑层面和技术层面上偷换前提、移花接木,借依法管理的表壳,行家长制管理之实,通过在法治系统的模具中嵌入人治管理机制,使依法治校的理念沦落为个人操纵权术的合法外衣,从而扭曲了法治的本来涵义。在这种非正常的管理系统中,制度成为一种助推个别人强势行使权力、落实个人意志而又绝对安全可靠的治理工具,演变为一种理想的零风险执政形式。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貌似依法管理的机制中,在意识层面,暗含了一个双面共赢的计谋,从正面来说,因为文件制度都是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是充分体现民主、凝聚大家智慧、代表大家利益的规范,所以是合法的,具备了学校的最高法律效力,这就意味着,谁也无权更改,必须坚决执行和无条件服从,从而昭示了校长对学校的绝对权力和至高地位;从负面来说,即使学校政策性制度出现原则性错误或者明显的问题,造成学校或师生利益的损失,按照责任追究机制,责任主体应该是教代会组织,但教代会是一个临时的群体组织,无法为单个的教职工代表区分、量化定责,即形成无法追究责任的事实,领导则可脱离过失,没有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在操作层面,学校所有的文件制度却在实际上体现了领导者的意图,并按照领导者的要求进行设计草拟,隐含了领导者的谋略:在教代会召开之前,则通过召开领导干部统一思想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明确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班子领导的事不做等等,划定了干部立场,有效地杜绝了不同的声音和反对的意见;在教代会人事安排上,以便于组织安排工作、有利于干部了解民意、体现代表的典型性为组织原则,将班子干部指定为各代表团团长,校长则成为幕后的实际指挥者,从而架空了本属于工会的职权;在教代会期间代表们分团讨论时,代表团长首先提出纪律、原则和要求,强调教职工代表都是学校的骨干,必须与学校党政保持高度一致,不要混同于一般的教职工,要站在学校的角度想问题、表态度、办事情,不该讲的话不能讲,不该做的事不能做,确保讨论的方向和文件顺利通过;教职工本来就习惯于听命,在当前聘任制的管理体制下,顾虑到自己的工作安全和切身利益,更不敢声明自己的反对主张,即使合法权利受到侵犯也不敢明确反对。因为,按照规定,所有文件、决议只要有2/3的教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即为表决有效,这么一来,即使有个别反对声音,也否决无效,无妨大局,持不同意见者却在领导眼中白赚个“刺儿头”,难免受到压制和排挤,这种情况下,反对者明智地选择了沉默,放弃了自己的立场。本来充分体现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变得集体失语,成为个别校长操纵全局、落实意图、集中权力的合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