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发展的学科体系定位和信息机制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科论文,图书馆论文,机制论文,体系论文,信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图书馆学科体系定位之困惑
以实体命名学科是图书馆学的重要特点之一。随着图书馆本身结构与功能的巨大变化,近年来关于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范围、方法,乃至于它的命名和学科范畴等,都发生了一系列的争论。有的将图书馆学划归为信息科学,特别强调其研究对象之储存、复制、繁衍和传播知识信息的功能与作用;有的用信息资源管理来框限图书馆学的研究价值和意义,试图将其最大限度地计量化和流程化。图书馆的外在形式和实现功能的手段,制约着人们对它的认识,也影响着人们对它的描述与定位。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兴起,传统图书馆的模式正在发生裂变,外部对它的期许和其内部实现自我功能与价值的方式都在急速地变化着。原有的思维方法、体系结构、运作模式、管理流程等,均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就目前而言,信息技术和市场化是带给图书馆重大改变的两个主要因素。在信息技术尚未充分发展并得到普遍应用的时代,图书馆作为文献信息的存贮和传输机构,在知识的获取、信息的传播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无疑是人们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最主要管道。但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计算机技术与通讯技术的日益结合,图书馆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其居于信息垄断地位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一方面,现代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化图书馆、虚拟化图书馆和全球资源共享等曾经是遥不可及的梦想,正在一步一步地变成为现实;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给图书馆带来的不仅仅是机遇,而更大的当属于挑战。“信息高速公路”的发展,已不可避免地使图书馆在信息贮存与传播过程之中的主导地位日渐丧失,甚或最终被取代。面对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划分也越来越细的“核爆炸式”信息,当代社会的任何机构都已经没有能力将其包揽无余了。分工越来越细密的科技信息公司、经济信息中心、专利机构、档案馆等,已分别在科技信息、经济信息、专利信息、档案信息等方面占得了优势,图书馆在提供这些信息方面的功能正日见萎缩。在所谓“信息社会”浪潮的冲击下,图书馆学的身份和地位也面临着一场空前的危机。西方的图书馆学院一个接一个地关闭或者转向,连最著名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学院和芝加哥大学图书馆学院也难以为继。而在我国,图书馆学则已在短短的十几年当中被两度“更名易姓”,第一次被划归到“情报学”里面,而第二次则被融入到所谓的“信息管理”之中。从技术层面看,图书馆的确与其他社会信息部门(情报、档案、传播等)正在日益合流,相互间的边界有模糊的趋势,功能也越来越难以划分。这样,图书馆学的学科定位便陷入了危机,不断地招来各种重新审视的目光。其实,我们不能片面地从学术的角度、从教育的角度、从技术的角度来看图书馆学科定位问题。
2 公共文献信息的概念对图书馆学科体系定位的意义
图书馆学需要的定位不仅仅是把所有的信息载体都囊括进去,也不仅仅是需要指出它的本质功能是某种信息管理,图书馆学最需要研究的是对其研究和管理的对象信息做出内容特性的根本揭示和定位。
尽管信息是符号化、载体化和媒介化的事实和现象,但图书馆毕竟不可能对所有载体的信息研究和管理,它对信息对象的取舍不能单以媒介或载体的方式来划分,还应在价值、功能形态或社会目的上来进一步限定。“以文献信息管理学”来改变图书馆学学科命名不够严谨在于:“文献是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1],它只强调一切载体上记录的知识,这也许有些狭义。但如果文献信息不是单指知识信息,还包括比知识更广泛的、广义的载体信息,那么是不是所有的文献载体信息都是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呢?应该不是。比如情报、档案等,所以用“公共”二字来补充“文献信息”的不足。“公共文献信息”也许才是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较为准确的描述。对公共文献信息的关注决定了图书馆学的基本走向。
图书馆学科体系的建立应与图书馆事业在社会运行中的实际功能定位统一。包括对图书馆的机构实体性质和公益性质的有机把握,综合性管理服务的特征以及文化、信息整合的社会职能的确认。在新的信息环境下,图书馆确实应向导航咨询中心的方向发展,但还必须是一个信息的存储中心、规范中心、文化教育中心。图书馆社会职能的定位是在复杂的信息世界里区别于情报机构、档案机构、网络门户、信息咨询企业的一种合理的社会分工。从互相借鉴、补充、引导、支持的意义看,图书馆专业对其他相关学科的关注、研究、渗透和扩张有积极意义,乃至这些学科的成果都可以作为图书馆学教育的课程;图书馆学对信息的研究或管理,在载体形式上、组织方法上与情报学有许多相似或交叉,他们的差异在于图书馆研究或管理的主要是公共信息。所谓公共信息,是经过价值选择的、合乎公众利益的、可以或者已经进行技术规范和法律道德规范的、可以与公众传输渠道接口的、符合公众阅读习惯的、不同方式出版的或公开的、公众可以反复使用的有社会价值而又非商品化的信息。因而以图书馆为依托所建立的图书馆学科研究领域,在概念的表述中,也应在使用“文献”或“信息”等概念的前面加缀“公共”二字,明确指明图书馆学科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公共信息”。这不仅仅是概念范畴的明确界定,更具有学科上的客观指引性[2]。
3 社会“公共文献信息”与“非公共文献信息”及其相互转化
“公共文献信息”和“非公共文献信息”,通常以信息的公开性、公共性,及其在社会的应用程度为相对区分的界线。图书馆学与文献学、情报学、档案学等不同专业领域中,由于信息范畴的界定或外在环境的变化,往往直接导致图书馆活动中信息实践对象的变化。例如,情报活动中获取的部分信息可能由于缺少公开性而不属于公共信息,但随着这种情报成果的发布,使得信息公开性水平提高,这部分信息就自然演变为公共信息,并由于它的内在信息价值进入公共信息领域,成为图书馆学研究和管理的对象;再如,深藏于历史档案中的信息,因为特定时效控制解除,使得信息传播的限制取消,成为公开化的公共信息,也将被涵盖于图书馆活动的研究、管理范围。同时,原先属于图书馆活动范围中的公共信息,若由于社会和历史的原因导致信息公开化程度降低,并超出相应的界限,就会自然离开公共信息的范畴,转化为非公共信息。两类信息相互转化的可能是随时存在的。就一般社会趋势而言,当代社会的信息公开化程度日益提高,信息流通范围呈扩大趋势,引发了更多有价值的非公共信息进入公共信息领域。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图书馆活动对于各种信息的整合作用必然出现加强的需求,图书馆活动的社会地位也将得到强化的机遇。为了有效地适应与推动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图书馆学科体系研究必须以科学的理念为指导,在学科体系的概念与范畴确定,在图书馆活动领域的界定等基础理论建设领域,提供科学的归纳,进行准确的表述,指导图书馆在社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领域的科学实践,保障和发挥图书馆在当代社会中的信息机构主体地位。
图书馆学科的发展理念应该建立在社会对图书馆事业的需求指向上。图书馆事业发展的社会目标是实现社会公共信息交流的平衡对称,不断促进非公共信息向公共信息转化,让信息的价值在被更多的人使用中得到充分发挥,促进信息资源利用的高效和分配公平,图书馆应建立规范的公共文献信息家园,进行组织、管理,提供服务,最终实现人类信息资源的最佳配置。
4 对图书馆建立信息处理机制的研究
4.1 正确认识信息技术手段的作用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图书馆事业也要随之发展,那么,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关键是什么呢?有人认为,关键是通过对当代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利用的研究,建立图书馆学信息技术操作管理体系,以此改变传统图书馆的运行模式。随着社会对信息资源需求程度提升以及对于信息检索效率的提高,作为信息资源获取的计算机信息处理和网络技术,无疑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还要看到,信息技术手段不是信息资源充分利用的唯一条件。网络和信息处理技术作为一种手段,具有先导性、传播性。作为一种具体工具,有时比自身所作用的对象变化更快,创新更便捷。但事实上,人们尽管掌握了信息技术手段,并不意味着就能有效地识别、获取和使用有价值的信息,就能达到信息资源社会共享的目标。
信息处理和通信技术手段只是达到快速利用信息资源的必要条件之一,要完成社会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的目标,还有众多相关必要条件配合才能实现。例如,对于信息实质价值的识别和利用,不仅要依靠科学工作者自身主观知识的作用,还要有一个完善的信息管理和利用机制才能实现,最终达到信息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的良好状态。因此,需要以知识识别,技术获取和处理机制三者结合,作为图书馆活动发展的基本思路,形成“三位一体”的、有机的信息发展理念,在实体态势的运作中,真正促进图书馆科学研究的发展。
4.2 图书馆建立信息处理机制的必要性
对于庞大无序的社会信息,不同划分标准可以得出无数不同的种类。在众多划分标准的选择中,作为公共文化机构的图书馆,必然把社会价值标准作为最重要的划分标准,并依据这一标准,把信息划分为有用信息、无用信息或有害信息。单纯的信息处理高技术手段,从本质上无法达到按照价值标准,起到对信息资源进行价值识别和选择的作用。对于图书馆活动而言,信息价值的识别与选择,是所有信息存储和管理工作的前置条件。因为信息只有经过价值识别并经选择后,才能形成有效的价值信息源。同时,在识别与选择信息以及后续信息的存储与管理的动态过程中,让信息源通过不断的新陈代谢,逐步得到更新完善,最后源源不断地提供社会最有价值的信息。因此,图书馆加强当代信息技术利用的同时,还要通过相关的知识体系建设、通过社会文化丰富的内涵汲取等多种途径,建立和完善图书馆公共信息价值识别和选择机制,为图书馆的社会服务提供优良的物质基础。
信息识别与选择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目标是建设一个有优良价值的信息源。这个信息源作用的发挥,还需要一种有序合理的运作规范给予保障,这种规范也就是社会信息活动的基本活动机制。现代社会信息活动的规范机制建设,要求通过国家权力等途径,让信息活动规范表现为法律形式才能真正得到可靠地实施,图书馆活动的立法需求也应该立足于此。美国图书馆学家巴特勒认为:“图书馆是将人类记忆的东西移植于现在人们的意识之中的一个社会装置。”其中隐含着图书馆信息社会传承功能的原理。图书馆活动要实现信息价值充分利用的目标,必须通过新旧信息之间的类比、借鉴、融合等加工过程,使已有信息的利用时效得以延长。同时在信息时效延长中继续沉淀出的新的知识因素,不断地注入和融合于图书馆最新信息之中,形成新的知识系统形态。从信息传承角度去认识图书馆活动,也证明了建立和完善信息管理机制的必要性。
图书馆的社会教育功能是一种相对间接的教育方式,它不强调读者教育方式,而在于如何让读者最大限度地有效获取需求的知识和信息。由此向图书馆这一拥有社会大量信息的文化机构,提出了对公共文献信息资源进行合理社会分配的要求。图书馆为合理分配公共文献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社会共享,必须与社会相关职能主体配合,建立和完善社会信息分配机制,也是图书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收稿日期:2006-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