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的世界是一个“兼具各种制度优势的混合经济”吗?_混合经济论文

未来的世界是一个“兼具各种制度优势的混合经济”吗?_混合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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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城老师:

最近我在一家中央大报上,看到一位著名经济学家写的一篇题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今昔观》的文章,读后产生了一些疑问,其中有的问题,例如,提出所谓“古典马克思主义”和“当代马克思主义”,把二者对立起来,并用前者来否定后者,这一错误观点您在《中华魂》今年第5期的“忘年交书简”里在分析另一篇文章时已经作了批评,我完全赞成您的看法。我想提的是另外两个问题,该文认为,资本主义已经变了,“彼资本主义”不是“此资本主义”,所以,在目前条件下仍坚持马克思说的“资本主义将要灭亡,是教条主义者的观点”。同时,作者认为,社会主义正在与资本主义融合,“估计将来很可能会在世界范围内无声地逐步扩大为兼容并包各种制度长处的大混合经济。”对这两个问题,我搞不清楚,想请您谈谈看法,释疑解惑。

敬礼!

刘默敬上

2006年4月20日

刘默同学:

你提到的那篇文章,我也看到了。由于作者是著名经济学家,又是刊登在中央大报上的“重头”文章,势必引起大家的注意。但我不赞成这篇文章的基本观点。这封信,仅就你提到的两个问题,谈一点我的看法,供你参考。

有“彼资本主义”和“此资本主义”吗?

作者提出,有两个根本不同的资本主义,即“彼资本主义”和“此资本主义”。他认为,“马克思说将要灭亡的那个资本主义,是《资本论》里所描绘的那个资本主义。”“那个血淋淋的惨无人道的资本主义”,今天已经不存在了,已经灭亡了,“马克思的预言实现了”。而“今天的资本主义,是马克思没有看到过的资本主义,是已有重大变化、生产力还能继续发展的资本主义。这样的资本主义还不到灭亡的时候。”因此,他批评说:“把此资本主义和马克思时代的彼资本主义等同起来,说它将要灭亡,是教条主义者的观点。”应该讲,这种说法是很荒唐的。

资本主义是一种社会制度,它同世界上任何事物一样,有着质的方面和量的方面。任何一个社会制度都有它自身的本质特征,以区别于其他社会制度。这就是它的质的规定性。任何一个社会制度在保持其本质特征的情况下,也会发生一些变化,这就是量变,有时也会有部分质变,这时就会显示出在它自身范围内的发展的阶段性。任何社会制度都是这样的质和量的统一。这些道理本来是最一般的马克思主义常识,但作者把它搞成一笔糊涂账了,把量变说成质变,把一种社会制度的本质特征的具体实现形式的改变说成是该社会制度的灭亡。

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区别于其他社会制度的本质特征是什么呢?单从经济上说,至少有这样一些特征:生产资料归资本家私人占有,而工人丧失生产资料,是一无所有的劳动者,但人身是自由的;资本家在市场上按劳动力的价值购买工人的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驱使工人进行劳动,也就是说,在生产中形成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生产过程中工人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一部分即剩余价值,无偿地为资本家占有,也就是说,在分配领域形成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资本家与工人之间这样的经济关系,是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从经济上说,具备这样的本质特征,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只有从总体上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资产阶级雇佣和剥削工人阶级的经济关系,才能说资本主义灭亡了。资本主义也是不断发展的,会不断出现一些新的具体特点,因而显示出其发展的阶段性,例如,从大的阶段来说,可以分为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垄断资本主义,垄断资本主义又可以分为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国际垄断资本主义,等等。但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并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这些本质特征的具体实现形式,“万变不离其宗”,所以它还是资本主义。从本质特征来说,没有两个资本主义,没有什么“彼资本主义”与“此资本主义”,不能认为一个资本主义灭亡了,另一个资本主义将永世长存。

马克思是怎样论证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呢?马克思并不是从剥削是否残酷等伦理道德观念出发来论证的,而是从分析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得出这一结论的。这就不同于从伦理道德观念出发研究社会主义的空想社会主义。恩格斯指出:“这种诉诸道德和法的做法,在科学上丝毫不能把我们推向前进;道义上的愤怒,无论多么入情入理,经济科学总不能把它看作证据,而只能看作象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92页)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论证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理论逻辑是这样的: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生产越来越具有社会的性质,许多分散的生产过程融合成为社会的生产过程。整个国民经济越来越成为一个各种生产密切联系、相互依赖的整体。生产力的这种性质客观上要求由社会来占有生产资料和调节国民经济。然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归资本家私人占有,生产经营是由资本家自行决定的,以他的意愿为转移,社会产品也归资本家个人所有。于是,生产形式就与占有形式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生产形式起来反抗占有形式,生产社会性与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构成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这一矛盾在资本主义制度范围内是无法解决的。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办法是使占有行形式适应生产形式,按照生产力的社会性质的客观要求,用公有制代替私有制,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对此,马克思有过生动的描述,他说:“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69页)可见,资本主义条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生产力的社会性质,同以资产阶级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生了矛盾,这一矛盾决定了资本主义的灭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而说马克思所论证必然灭亡的只是他那个时代的“彼资本主义”,只是“血淋淋的惨无人道的资本主义”,而不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包括现在的有了变化的“此资本主义”,显然是对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这一论断的歪曲,至少是对这一论断的无知。

资本主义的灭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并不是指日可待的现实前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也是就总的趋势而言,并不是说生产力就不能“继续发展”。列宁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帝国主义是腐朽的资本主义的结论,但他同时指出:“如果以为这一腐朽趋势排除了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那就错了。不,在帝国主义时代,某些工业部门,某些资产阶级阶层,某些国家,不同程度地时而表现出这种趋势,时而又表现出那种趋势。”(《列宁选集》第2卷第685页)我们这位作者仅仅因为现在资本主义“生产力还能继续发展”,就断言这是“此资本主义”而非“彼资本主义”,因而不会灭亡,这才是“实际上该嘲笑的”。

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存在决定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但并不是说,只要存在这个基本矛盾,资本主义就会自然而然地、自动地灭亡。因为资产阶级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他们从自身的阶级利益出发,运用政权的力量千方百计地保卫资本主义制度,阻挠资本主义必然灭亡这一客观规律的实现。所以,资本主义的灭亡,必须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才能实现。历史的实践表明,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是一个激烈的阶级斗争过程,至今还只有少数具备无产阶级革命主客观条件的国家,即既具备革命形势、又有成熟的政党能够领导革命的国家里,才实现了这一历史任务。而且,由于国际国内资产阶级的疯狂的反扑,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还出现了资本主义复辟的现象。不能离开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离开社会主义革命,来谈论资本主义(不管是“彼资本主义”还是“此资本主义”)的灭亡问题。

应该看到,资本主义必然灭亡与社会主义必然胜利,是同一个理论得出的两个结论,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同一个过程的一破一立的两个方面。资本主义的灭亡,取代它的是社会主义。只有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才能说资本主义已经灭亡。决不能说,资本主义灭亡了,但还是资本主义,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也不符合客观现实。

作者引用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里著名的“两个决不会”的论断,即:“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页)他根据目前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还在发展这一情况,得出结论:“此资本主义”不会灭亡,说它“将要灭亡”,那就是教条主义。应该说,作者对马克思的“两个决不会”的理解是错误的。马克思提出的“两个决不会”,说的是一种社会形态取代另一种社会形态的一般规律性,它的实质是指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两个决不会”与“两个必然”即社会主义必然胜利、资本主义必然灭亡是统一的,两者说的都是社会发展的规律。俄国的十月革命、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就是这种规律的具体实现。决不能认为只要经济还在发展,资本主义就不会灭亡。实际上只要存在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最终结局是一定会出现的。目前资本主义国家没有发生社会主义革命,不是因为经济还在发展、因而还没有社会主义革命的物质条件,而是因为缺乏革命的客观形势和成熟的革命政党。这就要求各国工人阶级政党进行艰苦的工作,为未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创造条件。按照作者的理解,目前在资本主义国家里,不需要也不应该进行群众工作,不需要也不应该加强党的建设,只要经济还在发展,做这些工作也是白做,因为只有等到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不再发展、甚至倒退了,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建立。这是一种在革命处于低潮的环境下很容易出现的机会主义思想。

未来世界是“大混合经济”吗?

作者认为,过去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是“一直尖锐地互相对立和对抗着”,但现实世界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各有存在的理由和优势,“显示了多极化发展”的趋势。社会主义国家正在吸收资本主义的长处,而资本主义国家也吸收了社会主义的优点,“两种不同主义和不同制度的国家,有由过去完全对抗逐步转向互相兼容、互相合作的趋势。”这就是“混合经济”。“目前这种混合还是小‘混合经济’,估计将来会在世界范围内无声地逐步扩大为兼容并包各种制度长处的大混合经济。”按照作者的论断,未来世界不是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而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大融合,成为所谓的“混合经济”。如果作者的观点成立的话,我们的《党章》就要修改了,我们不应该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而应该为“混合经济”的大同世界奋斗了。

其实,作者的理论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它不过是甚嚣于一时的“趋同论”的翻版。戈尔巴乔夫就说过类似的思想,他说:“资本主义现在远不是从前的资本主义了。”“社会主义是一个世界过程,它不限于社会主义国家范围。我们从工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看出了它的许多表现。社会主义的这样的一些特点,诸如公有制、计划性、社会保障,在某种程度和范围内,成了先进的西方社会生活司空见惯的组成部分。当代的民主和法制设施,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社会主义思想和行为的产物。”(戈尔巴乔夫:《未来世界与社会主义》,载《未来社会主义:政治论坛》(创刊号),1990年3月)他认为,资本主义国家里社会主义的因素越来越多了,而社会主义国家也在向资本主义学习先进的经验,两者越来越走到一起了。作者的思想与戈尔巴乔夫的论点并无二致。

问题在于,资本主义会不会与社会主义“趋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资产阶级会不会同意“趋同”?

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从本质上讲,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还是在意识形态上,都有着根本的区别,两者是对立的,不可能融合在一起。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都有自己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我们可以从经济、政治、思想三个方面来看。从经济上讲,两者的所有制基础不同,进而生产目的也根本不同。“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7页)在公有制基础上,生产过程中人们之间是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在分配领域实行按劳分配原则。资本主义经济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家同工人之间是雇佣与被雇佣、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的目的是资本家追逐最大利润。从政治上讲,二者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不同,执政党的性质也不同。社会主义国家是在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处于领导地位,执政的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共产党,它代表了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国家的性质是无产阶级专政,对广大人民群众实行最广泛的民主,对极少数阶级敌人实行专政。资本主义制度是掌握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资本主义国家尽管打着“民主”的旗号,但归根到底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多党制、议会民主、三权分立不过是资产阶级专政的表现形式。定期更替、轮流上台的执政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它们都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政治性质是根本对立的。从思想上讲,两者的指导思想、价值观有着原则的差异。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工人阶级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处于指导地位,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资本主义国家则相反,在那里,资产阶级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占统治地位。可见,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在经济、政治、思想各个领域都处于对立状态,非此即彼,根本不可能融合成为一种社会制度。这两种社会制度是一种取代关系:不是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就是像苏联、东欧国家那样,资本主义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复辟。

未来将实现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兼容并包”的“大混合经济”,只是某些学者的幻想,在现实生活中,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从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出发,始终把消灭社会主义制度、恢复资本主义的一统天下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如果硬要说什么“大混合”,那么在垄断资产阶级心目里,就是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恢复资本主义制度,“历史到此终结”。十月革命胜利后不久,帝国主义就纠集14国用武力入侵俄罗斯,企图把年轻的苏维埃政权扼杀在摇篮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法西斯德国挟大半个欧洲的军事、经济实力倾巢侵犯苏联,妄图消灭当时唯一的社会主义国家。战后美国发动的侵朝战争和侵越战争都是这种斗争的继续。在武力进攻未能得逞的情况下,西方国家改变策略,转而采用和平演变的方式来颠覆社会主义制度。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出现的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一大批社会主义国家改变颜色,复辟了资本主义制度,标志着和平演变的得手。随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又把和平演变的矛头主要指向了中国,对中国加紧实拖“西化”、“分化”的战略。正如邓小平指出的:“西方国家正在打一场没有硝烟的第三次世界大战。所谓没有硝烟,就是要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他们不喜欢中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44页)西方国家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也主张同我们接触、发展经贸往来,但这种政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对中国的政治产生影响。用布什总统的话来说,就是要“利用经济接触来促进自由”。美国前任驻华大使在就任前向国会保证说,保持中美两国密切的关系,是为了“促进各种思想向中国自由流通”,“使中国能更多地接受西方价值观”。历史和现实都表明,西方国家从未放弃过消灭社会主义的念头,“大混合经济”是违反客观实际的主观臆想的东西。在国际垄断资产阶级千方百计地对我国实施和平演变战略的时候,我们的学者却在宣传未来世界是“大混合经济”,怎不知道这些学者的理论适应了谁的需要!

撇开政治目的不说,如果单从认识的角度看,作者提出“大混合经济”,是把不同问题混在一起了。主要是这样两个问题。一是把运行机制同基本制度混为一谈,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运行机制上的某些共同之处,当作社会基本制度的趋同;二是把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经济上的相互往来,同社会制度的“混合”混为一谈。

当然,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是有某些共同之处的,但正如毛泽东同志说过的,“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在现象上是没有区别的,只在本质上有区别,这就是内部的区别。”“质是现象的定性,规定现象之特殊个性,因此使各现象能互相区别。”(《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第80、99页)为了弄清作者的“大混合经济”的错误,在方法论上必须把运行机制与基本制度严格区分开来。基本制度体现了一种社会制度的性质,它属于本质层次,每一种社会都有自己的、与其他社会相区别的独特的基本制度;而运行机制则是基本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它属于现象层次,在这一层次上不同社会制度往往会有相同之处,具有共性。基本制度和运行机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毫无疑问,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在运行机制方面,也就是在现象层次上,存在许多相同的东西,因而可以相互借鉴和学习。例如,在经济上二者都是社会化生产,都需要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般要求进行管理;二者都是市场经济,也都需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如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等)进行运转。因此,许多经营形式、管理方法是共同的。社会主义作为一个崭新的社会,需要继承、学习和借鉴资本主义社会创造的一切优秀的对我们有用的东西。但是,我们能够向资本主义学习和借鉴的只是运行机制方面的东西,即此也不能照搬,必须有所扬弃。至于说到社会基本制度,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根本对立的,二者之间没有共同之处,不可能相互学习和借鉴。存在的只是取代关系,或者按照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或者在特殊环境下,由于阶级力量对比发生逆转,社会主义国家里出现资本主义制度的复辟,像苏联、东欧国家那样。作者只看到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在运行机制方面的某些共性,而抹杀了两种社会形态在基本制度方面的对立,用这些现象上的共性来宣扬什么“大混合经济”,这是站不住脚的。

从十月革命至今的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在世界范围内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并存的“一球两制”的时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源配置越来越突破国界的限制,这是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新的科技革命带来的必然趋势。我们必须抓住经济全球化提供的机遇,发展自己的社会主义经济。然而我们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参与经济全球化,同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经济贸易往来的,这与社会制度的“混合”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毫无疑问,我们在与资本主义国家开展贸易、金融、投资等活动时,必须遵守某些共同规则,例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要遵循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这叫做“与国际接轨”。但这种“接轨”只限于经贸往来的操作层面,而不涉及社会基本制度。同样,在经济全球化趋势面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需要同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经济贸易关系,这是符合垄断资产阶级利益的。但是在同社会主义国家打交道时,他们一方面决不会放弃自己的资本主义制度,另一方面却竭力通过发展经贸关系、扩大人员交流,向社会主义国家灌输资本主义的价值观,把它当作和平演变的一种手段。可见,经济往来的密切化以及遵守共同的规则,并没有改变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各自的根本性质,也不可能使两种社会制度融合成为某个“大混合经济”。

应该看到,作者提出“彼资本主义”和“此资本主义”、未来世界将是“大混合经济”等等观点,打出的旗号都是“发展马克思主义”。作者认为,“古典马克思主义”过时了,必须用“现代马克思主义”取而代之。这是一种时髦的倾向。凡是马克思说的,都是“旧”的、“过时”的,批判马克思的论断,杜撰一些“新”的、哪怕是照抄西方的或戈尔巴乔夫之流的东西,就是“创新”。其实,“旧”的不一定就是错的,“新”的也不一定都是对的。我们党早在1948年就指出,对于过去的理论、政策,“要以正确不正确、适合情况不适合情况为标准”,“不要拿新旧为标准”来作判断,“要防止拿新旧的范畴来混淆或代替正确与错误的范畴。”(《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7册第534页)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决不会“过时”,必须坚持,不容否定。至于运用这些基本原理分析具体问题得出的具体结论,则应该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提出新的原理、新的结论。机会主义的特点就在于借口时代发生了变化来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借口“发展马克思主义”来修正马克思主义。这就是问题的实质。

卑之无甚高论。以上看法仅供参考。

同志的敬礼!

周新城

200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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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世界是一个“兼具各种制度优势的混合经济”吗?_混合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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