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通海至建水(曲江)段一级改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与路线设计指标的相关性分析与安全性评价论文_彭绍勇

云南通海至建水(曲江)段一级改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与路线设计指标的相关性分析与安全性评价论文_彭绍勇

(云南交通咨询限公司,云南,昆明,650031)

【摘 要】本文通过对通海至曲江段一级公路改为高速公路后,路线连续的平、纵指标和道路运营后的交通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并对事故与路线平、纵面及其平纵面组合指标以及长下坡路段平均纵坡指标的相关性进行评价分析,总结提出了山区一级公路改扩建为高速公路的路线平、纵、及其平纵面组合控制指标、改造方案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公路;一级改高速;路线指标;方案

前言

通海至建水高速公路通海~曲江段,路线起于玉溪市通海县城东,止于红河州建水县曲江立交,路线全长34.679km。原设计为一级公路标准,计算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度分为不同的三段:起点端路段长3.75km为22.5m,其后18.23km长路段为20m,最后12.70km长路段为22.5m。在建设过程中改为全封闭高速公路。

1 路线平、纵面设计总体情况

该段路线起、止点之间路线长为34.679km,相对高差为292.304m。最高点距起点6.334km,相对高差为173.496m;最低点距起点24.167km,相对高差486.857m,距最高点的距离为17.833km,相对高差660.353m,最高点与最低点路线平均纵坡为3.703%;最低点至止点间距离10.512km,相对高差为193.113m,平均纵坡为-1.837%。全段路线直线路段累计长14.796km,曲线路段累计长度为19.883km,曲线路段占路线总长的57.3%。其中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累计直线路段长为6.440km,曲线路段累计长11.393km,曲线路段占路段总长的63.887%。

2 路段交通事故、护栏被擦撞统计情况

2.1 交通事故统计情况

根据红河州交警部门对该路段的事故统计资料,2007年1月下旬~2008年5月初,约15个月的时间,共发生交通伤亡事故29起。事故伤亡人数共计68人,其中死亡24人,伤44人。事故车籍统计分析,外籍车约占65%。从事故的原则分析,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共12起,占41%;机动车与固定物碰撞共有13起,占45%;机动车撞击行人的事故有4起,占1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007年共发生25起,事故伤亡人数共52人,其中死亡14人,伤38人;2008年共发生事故4起,事故伤亡人数共16人,其中死亡10人,伤6人。从道路连续下坡情况分析,连续下坡路段共发生交通事故18起,事故伤亡人数共46人,其中死亡17人,伤29人;一般路段共发生交通事故11起,事故伤亡人数22人,其中死亡7人,伤15人。长下坡主要为K14+500~K24+100段,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事故的主要原因判定为超速、超载、车辆制动失效、违规停车、违规行驶、行人违规进入高速公路等。

3 关于交通事故与路线的关系情况

3.1 交通伤亡事故

3.1.1机动车撞击行人

主要发生于2007年,公路通车之初,事故情况除1处位于740m半径平曲线的下坡路段外,其余基本位于长直线末端3000m半径平曲线缓坡段,或者长直线,前进方向缓坡变陡坡的变坡点附近上坡路段。

该类型事故路段沿线村庄较密集,平纵线型指标均较高,事故与路线线型关系不甚密切。主要原因是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引起注意;在事故发生的时间上,主要集中在高速公路通车之初,随后加强管理后,随之减少。

3.2 护栏擦碰事故

3.2.1 K15+800~K16+600段

(1)K15+800~K16+600中央分隔带护栏损坏,位于平面半径为255m右转与256m左转的S形曲线接短直线(122)再接半径570m的右转曲线路线范围,纵坡为6%、3%、5%。

(2)K15+950~K16+200右侧护栏损坏,位于半径256m左转平曲线上,纵坡为6%、3%。

3.2.2 K17+800~K19+900段

(1)K17+800~K19+000中央分隔带护栏损坏,分别位于半径为561m左转曲线、短直线与半径为231m左转相接的平曲线上,纵坡分别为6%至3%的凹形竖曲线路段和3%的缓坡路段上。

(2)K18+900、K19+780段右侧护栏损坏,分别位于半径为231m右转,半径为210m的右转平曲线上,纵坡分别为5.3%、5%。

3.3 事故集中地段与连续下坡坡长、平均纵坡、地点纵坡的关系

该路段最高点为K6+334处,最陡长下坡段起点为K8+025。

3.3.1 第一段事故集中段为K15+800~K16+600段

该段路基宽为20m,路线平面线形为半径为255m右转与半径为256m左转构成的S形曲线路段,纵坡分别为3%、6%。

3.3.2 第二段事故集中段为K17+800~K19+900段

该段路基宽度为20m,路线平面线形为:半径为561、648、235、234m S形曲线夹150m短直线接231m半径平曲线夹482m长直线,然后接半径为210m平曲线在接236m长直线的路段,纵坡分别为3%、5.3%、3%、5.0%,是全线平面指标最低的路段。

4 路线长下坡路段平、纵面指标安全评价

4.1 安全性评价的思路

该路段事故相对集中并且较多的路段主要为连续下坡,靠近坡脚约7.0km长的路段范围。分析采用剔除事故多发路段法,将其两端首尾相连进行平、纵面分析对比评价。

4.2 路段纵坡统计指标及安全纵坡分析评价情况

4.2.1 路段纵坡指标统计情况

(1)该项目最高点为K6+334,最低点为K24+167,路段长17.834km,相对高差为660.353m,平均纵坡为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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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项目连续长下坡起点为K8+025,最低点亦为K24+167,路段长为16.142km,相对高差为621.784m,平均纵坡为3.85%。

(3)事故多发地段情况如下

①K15+800~K16+600段

该段路线长0.8km,相对高差33m,路段平均纵坡为4.13%。

②K17+800~K19+900段

该段路线长2.1km,相对高差为94.74km,路段平均纵坡为4.51%。

③K20+080~K20+300段

该段路线长0.22km,相对高差6.95m,路段平均纵坡为3.16%。

4.2.2 安全纵坡分析评价

按分析思路在下坡路段剔除事故多发路段后,首尾相连的道路则为安全道路,道路安全以此为评价指标。

(1)最高点至最低点路线剔除三段事故多发路段后,则得路线长为14.714km,相对高差为525.663m,平均纵坡计算得3.57%。

(2)连续陡坡起点至最低点路线剔除三段事故多发路段后,则得路线长为13.022 km,相对高差为487.094m,平均纵坡计算得3.74%。

(3)从事故点的平、纵及组合指标可以看出,平、纵面及其组合的极限指标路段是事故频发的地点。

(4)事故多发路段(靠近坡脚)剔除后,半径小于300m的平曲线与3%~6%的陡坡组合路段,相应剔除。

4.2.3 评价结论如下(根据事故多发路段前及剔除事故多发路段综合计算)

(1)长下坡路段平均纵坡宜控制在3.5%以内。

(2)连续长下坡路段平均纵坡宜控制在3.7%以内。

(3)小于300m半径的平曲线不宜应用于长陡、下坡坡脚路段,小于300m半径的平曲线与大于3.5%以上的纵坡的组合线形严禁使用。小于250m的半径可在坡头路段使用,但纵坡宜小于3%。

(4)一般纵坡不受限路段,根据事故与纵坡的相关性分析,纵坡指标要平缓过渡,不应忽陡、忽缓,原则上不应使用连续缓、陡相接组合的纵坡。

(5)一般情况下,公路通车早期事故较多,建设过程中建议提前加强对沿线群众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以减少事故。

5 云南山区一级公路改高速应注意的问题和建议

5.1 60km/h设计速度的一级改高速,设计速度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高速公路速度以及道路的平纵指标不尽协调匹配,为保证改造后的高速公路符合高速公路标准,建议采用80km/h设计速度控制平、纵面设计指标。

5.2 平面指标大多小于300m的路段,建议平面线形指标采用80km/h设计速度对应的一般最小半径400m控制设计。

5.3 路线平、纵及其组合的指标建议

(1)长下坡路段平均纵坡宜控制在3.5%以内。

(2)连续长下坡路段平均纵坡宜控制在3.7%以内。

(3)小于300m半径的平曲线不宜应用于长陡、下坡坡脚路段,小于300m半径的平曲线与大于3.5%以上的纵坡的组合线形严禁使用。小于250m的半径可在坡头路段使用,但纵坡宜小于3%。

(4)一般纵坡不受限路段,根据事故与纵坡的相关性分析,纵坡指标要平缓过渡,不应忽陡、忽缓,原则上不应使用连续缓、陡相接组合的纵坡。

5.4 关于一级公路改高速的路基方案

(1)对于既有一级公路路线平、纵面指标均符合安全评价安全指标条件的路段,原则上全部利用既有工程。

(2)对于既有一级公路路线平、纵、及其组合指标均较低,安全事故较突出的路段,有条件的路段原则上应改建符合平、纵、及其组合安全评价指标。对于纵坡较陡、地形陡峻、改造符合安全指标条件及其困难的路段,为又能使既有工程能充分利用,又能使改造后的道路的下坡幅路段能保证交通安全、上坡幅路段能保证道路的通行能力,建议在对其相应路段按分离式新建下坡大车道和分离式新建上坡幅大车爬坡车道的思路进行改造,既有道路作为小车道路使用。新建的分离式道路的路线平、纵面指标应按安全指标控制。

(3)对于路线平、纵面指标较高,局部平、纵组合安全评价指标略低,通过对交通安全设施改造能基本满足安全和交通功能的路段,原则上沿用既有道路。建议采用以改造交通安全设施为重点,完善交通运营安全条件的方案改造。

(4)对于路基宽度为20m的公路,新改建路段路基宽度应符合高速公路路基宽度标准。对于路基利用路段,应核实紧急停车带的位置和数量的合理性,完善设施以改善道路的功能和安全。

5.5 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前应加强对沿线群众的交通行为和安全意识教育,以避免不良交通行为造成的交通安全伤亡事故。

参考文献:

[1]云南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通海至建水高速公路路线及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图设计[Z],2010;

[2]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通海至建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护栏撞损统计表[Z],2008;

[3]JTG 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S],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论文作者:彭绍勇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建设标准化》2016年2月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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