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多层次高考录取制度改革_高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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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制度历来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和教育制度,它对教育资源的配置、素质教育的导向和社会公平的维系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时代背景下,在学生个性化发展和高校分类办学的内在要求下,高考选拔录取制度的改革从原来过于重视分数开始向以分数为主、多元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向发展。

一、高考录取制度改革的宏观社会背景

在恢复高考三十年之际,高考改革所面临的宏观社会背景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稳步推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高校特色办学等多方面的变革在客观上要求高考录取制度与之相适应,逐步建立起多元化、分层次的高考选拔录取制度。

1.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挑战。按照马丁·特罗的高等教育发展阶段论,从精英教育到大众化教育阶段,不仅是量的增长,而且是质的变化,包括教育观念、教育功能、课程设置、教学方式与方法、入学条件、管理方式等一系列的变化。在精英教育阶段,大学过于重视“英才标准”的成就,在大众化教育阶段,已经开始关注入学选拔的公正性、多样性和灵活性。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恢复高考之初的前三年,全国高考的录取率分别只有4.76%、6.58%和5.87%①;到2006年,全国高考的平均录取率已经达到60.23%,上海市为80.4%。再从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来看,2005年,全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为21%,超过15%的标准进入大众化阶段。而上海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经达到57%,进入了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因此,由高等教育大众化所带来的不断增长的报考规模和录取人数对高考改革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从教育测量学来看,分层考试是高等教育大众化对高考改革提出的必然要求。大众化甚至普及化阶段之后,高等教育系统规模的不断扩大,客观上要求试卷区分度的有效覆盖面大大增加,而从教育测量的基本理论可知,试卷的最佳区分区间是有限的。因此,大众化阶段的高考改革必然会逐步走向分层次分类型的考试制度。

2.学生发展的个性化、多元化的要求。从教育的内涵来看,它是一种“成人”的社会活动,应尊重人的个性和尊严,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就此而言,考试制度的改革应顺应教育改革的内在需求,促进学生个性多样化的发展。从基础教育领域正在推行的新课程改革来看,正是立足于创新型社会的挑战,力求为国家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精神的创新型人才,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关键则是学生个性的多元发展。然而,现行的高考制度则主要是对以分数为主的智力发展的考核,忽视了更广泛、深入地对学生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社会能力、创新精神等的检测。因此,高考改革必须改变过于单一的录取标准,用多把不同的尺子来全面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以促进学生个性化的发展,维护考生受教育的公平权利。②

3.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的要求。高考录取制度的改革必须考虑到招生工作的主体——高校的权利,而高校的需求是多元和多样的,所以,招生考试方式的多元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学术的多样性和高校需求的多元化决定的。在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之后,高等教育系统更趋复杂多样,系统分化导致了各种类型高等教育机构的出现,而各类型、层次高校基于培养目标的不同而对学生的素质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因此,用现行单一的考试形式和录取标准来选拔从研究型大学到高职高专众多专业的学生无疑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因此,从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走特色办学的角度来看,高考录取制度向多层次、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4.政府职能转型的内在要求。从目前高校招生体制的现实来看,其基本的模式仍是政府主导型,这样的模式不利于高校招生自主权的扩大,还会强化招生的政府行为。在统考制度下,政府承担了从报考、命题、考务到录取等一系列复杂的招生工作,使政府承担了沉重的任务。因此,在政府行为由供给主导型向需求诱导型转变的改革过程中,我们应从现代权利的运作机制和现代政府的职能转型出发,将高校招生自主权还给高校,使高校招生权利在政府、高校和社会之间合理分配,并逐步走向多样化的录取体制。实行多元化、分层次的高校选拔录取制度改革是满足高校、学生和政府等多方内在要求的产物,是顺应社会、政治、经济和教育等因素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高考录取制度改革的积极尝试和突破

为适应时代背景和教育发展的挑战,上海市在高考录取制度的改革上做了一系列有成效的探索。第一,从1996年开始实行“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学生)的高考改革,对他们实行单独命题考试,主要考察技能课和文化课,考试时间在每年的5月,招生院校则主要是高职院校。通过这一“立交桥”的建立, 使得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形成了沟通与衔接,为中职学校毕业生继续深造提供了多种渠道。第二,在考试科目上对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如对高职院校实行“3+综合”的科目组合,对普通高校则实行“3+综合+1”的科目组合,这样有利于不同类型的高校对学生素质及专业性向的考察。第三,从2002年开始实行高职院校集中录取阶段的后放开。针对高职院校办学灵活的特点和生源质量参差不齐的现状,在高考集中录取阶段,实行了由学校提出招生要求、划定分数线并自主决定录取的改革。这是高职院校多元录取体制探索的有益尝试。第四,从2000年开始实行“专升本”的考试,其考试科目为“2+X”,2为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是全市的联考科目,X为专业基础课, 这样的改革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机会,并使高教系统内部“立交桥”得以架设。而且从2005年开始对这一改革又进行了深化,取消了联考,完全由高校自主进行考试。第五,实行了“插班生”的试点改革,也就是普通高校招收在专科学校在读一年以上的学生为插班生的改革,这对尊重考生志愿选择,为考生提供自主选择的机会具有积极的意义。第六,从2000年开始实行春季高考的试点改革,改变了高考“一考定终身”的局面,考生每年都有两次参加高考的机会,招生院校有部分本科和专科院校。在全国其他省市取消这一改革时,上海的改革发展势头依然很好。

在以上改革的经验基础上,上海市秉持“稳住中端,放开两端”的改革思路,在教育部的批准和支持下,在研究型大学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以及高职高专类院校分别进行了自主招生选拔的改革试验,并且取得了初步成功。

复旦和交大的自主招生改革,其特点是学校自主性很强,自己组织命题和考试,自主确定录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两校的招生计划均为300人,占整个招生数的20%,并且两校都要求考生参加上海市的统一高考。以复旦大学为例来说明改革的情况:招生范围限定在上海市,名额为300名,且招生计划单列; 报名者参加统一的笔试(3小时),测试内容涵盖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 物理、化学、生物和计算机等10个科目;成绩排名前1200名的学生填写入学申请资料,并随机接受5名专家的面试;通过面试的考生,最后参加上海市统一招生考试。 这也就是“综合考+面试+全市统考”的模式。与复旦不同,交大的报名方式、初选以及面试都有所不同。首先,交大的报名对各中学有名额的限制,但也可采用自我推荐的方式;初选不用笔试,而是组织专家教授审阅材料、单独评分;面试时采用一个专家对一个小组的方式。最后,两校总共录取了581名学生。总体而言, 复旦和交大的招生方案有同有异、各有所长。两所高校的自主招生是第一次由大面积的面试决定录取的改革,因此改革意义非常重大,对整个中国高校录取体制也是个很大的冲击,打破了原来以分数为唯一录取标准的招生制度,增加了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查,变“应试教育指挥棒”为“素质教育指挥棒”。因此,此次改革被称为高校自主招生的“破冰之旅”。同时,改革还呈现出另一个明显的特点:高校作为改革的主体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与以往不同,复旦和交大在改革中自主确定方案、自主命题和组织面试,表现出了很强的自主性和积极性,考试机构则主要负责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这突出反映了高校和考试机构在招生活动中角色地位的转换,高校的自主招生意愿得以体现。从改革的实施情况来看,整个过程公平、严谨、有序。参加面试的老师和学生都是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决定分组情况,有效杜绝了社会和民众对公平性的质疑。同时,两校改革中还注意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由市教委、纪检委、保密局和考试院四个部门联合组成监督小组,对两校的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高职类的自主招生改革始于2005年,当年有3所民办高职院校参加, 招生计划共850名;2006年共有6所高职院校参加,除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是公办外,其余5所均为民办高校,包括杉达学院、建桥学院、新桥学院、工商外国语学院和邦德学院。上海市教委除控制招生计划外,给这些学校充分的自主权,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录取办法均由学校自主决定。如工商外国语学院仅考语文、 外语两门, 招收700人,报名者逾2500人。新侨学院对外公布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 每个考生可根据不同专业任选2门,该院招收800人,报名逾2600人。6 所高校实际报考人数为14706人,报考人数与招生计划数之比为4.27∶1。有些长期报到率较低的院校,自主招生后报到率大大增加。总之,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改革基本达到了“学校满意、考生满意、社会满意”的目的,在社会上有很好的反响。

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改革更为彻底,考生不用参加全市统一的高考,而且由学校自主命题考试、自主录取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整个过程社会反映良好。改革实施过程中,也有部分高职院校委托考试机构命题。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都是由考试机构命题,但接受高校的命题委托却与接受政府委托在性质上有很大不同,这体现出了考试机构的职能转型以及高校与考试机构良性互动关系的逐步形成。从整个实施过程及最后的效果来看,该项改革具有积极的推广价值。

总之,两种类型自主招生的改革各有特点,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对整个中国高校招生体制改革的意义相当重大。

三、对研究型大学自主招生改革的进一步思考

复旦和交大的自主招生改革无疑是上海乃至全国高考录取制度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但是改革中仍然存在许多值得进一步探索之处,主要有如下几点:

第一,如何处理个性评价与公平性的矛盾。如何保障面试录取学生的公平性,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自主招生的改革,从深层意义上来讲,是录取标准的改变。统一考试是用一把尺子衡量考生,自主招生之后,则是用多把尺子衡量学生。尺子多了,如何继续保证公平性,是值得进一步探索的重要问题。

第二,高校是否具备了自主招生的组织能力和自律精神。复旦和交大在这一改革中表现出了很强的组织能力和高度的自律精神,问题是精选的个别高校实行小范围的招生改革时,公平性的问题还没有凸显。但如果有更多高校加入自主招生的行列,是否所有学校都具备了实行自主招生的组织能力和自律精神?在中国“人情社会”的文化传统下,如何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正?

第三,自主招生的改革模式如何推广。虽然两校的自主招生改革取得了初步的成功,但是否所有高校都可用这一模式来选拔录取学生?如何降低考试录取的成本?异地考试和招生如何实施,这些都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问题。

第四,自主招生的改革还带有相当程度的不彻底性。除了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之外,考生还必须参加统一高考。这说明改革中两校的招生自主权还比较有限,离真正的自主招生还有距离,改革仍然带有不彻底性。在今后的改革中,我们应如何处理自主招生与全国统一高考之间的矛盾?值得继续探索。

最后,如何处理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和刚性的招生计划之间的矛盾。复旦和交大的改革,其实质是如何分配优质教育资源的问题。当学校数量少时,改革比较容易操作,但参加自主招生院校增多时,就不能剥夺考生的选择权,规定只能限报一所院校的志愿,而报考多所院校又该如何操作?如果被多所院校录取,应如何发通知书?这是在扩大自主招生改革中必然会遇到的问题,如何在统一与多样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特别是用什么操作模式,这也是我们下一步要探索的问题。

总而言之,我国的高考改革具有多重价值导向,包括“有助于高校培养高素质的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有助于推进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等学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还有助于高考自身的科学、公平、安全、高效”。③ 高校自主招生也必须更好地发挥高考改革的整体导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审慎、稳步地推进多元化、分层次的高校录取制度改革。

注释:

① 杨学为:关于高考几个问题的思考,《中国考试改革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② 张晓鹏:我国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的若干问题探讨,《复旦教育论坛》,2006,3.

③ 林蕙青: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现代转型与构建,《教育研究》,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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